意识形态分析框架下的中国梦_认识论论文

意识形态分析框架下的中国梦_认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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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81(2014)03-0024-06

       自2012年11月习总书记在《复兴之路》展览上提出“中国梦”以来,中国梦就成为学术界热议话题。目前,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颇多,从本质内涵、重大意义、实现路径等多个方面深化中国梦的研究。但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学理性不够。我们尝试在意识形态视域中研究中国梦:以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框架为方法论,从学理上探讨中国梦。

       一、意识形态的三大分析框架

       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述众多,研究意识形态问题的主要方法论是三个分析框架:认识论、结构论和利益论。

       (一)认识论框架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起源有“两个传统”:英法唯物主义和德国观念论。借助于这两个传统,马克思不断构建自己的意识形态理论。英法唯物主义传统为马克思理解意识形态概念、意识形态批判提供了社会学方法和唯物主义基础。托拉西以法国唯物主义的启蒙精神为指导,主张将宗教神学从认识论中驱逐出去。他提出建立一种“观念科学”即意识形态:研究认识的起源与边界、认识的可能性与可靠性等认识论中的基本问题。托拉西的“观念学”影响到了马克思。马克思首先把意识形态当作一个认知性概念,在认识论框架中研究它。但与托拉西不同的是,马克思把意识形态理解为科学的对立面。马克思把以黑格尔哲学和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哲学和神学诠释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它们是“从天上降到地上”,走的是一条从思想观念到客观现实的唯心主义道路。马克思把这样的意识形态定性为“虚假意识”。虚假意识是对社会现实的颠倒、歪曲和虚幻的反映。马克思用“照相机隐喻”形象地揭示其本质:“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成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体在视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生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1]72作为一个认知性概念,虚假意识是一种脱离实际的理论学说,它错误地认为思想观念是独立自主的,完全是概念的构造,它根本上是一个错误的观念学。恩格斯晚年在致梅林的信中指出,意识形态是崇拜思维独立性的思想家以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与虚假意识对立的是“科学”即唯物史观。马克思通过批判宗教哲学等意识形态,建构了科学的、唯物主义观念学即唯物史观。它主张从物质实践出发理解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归结为意识了的社会存在。

       可见,在认识论框架中,马克思把意识形态理解为“虚假意识”,“唯心史观”。与意识形态对立的概念是“实证科学”、唯物史观。但我们要意识到,马克思当年主要任务是清算“意识形态家”的唯心主义,因此,他过多强调了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但马克思同时也指出意识形态在某种情况下可能是“正确意识”、“理性话语”。当某种统治阶级处于上升时期,它代表社会普遍利益,能够客观反映社会现实及其发展趋势,它的意识形态就是“正确意识”。在推翻封建统治的时期,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就包含了真理性因素。马克思的这些思想被列宁进一步发展了。列宁在中性化意义上使用意识形态概念,他指出,意识形态并不必然是虚假意识,也可能是科学理论。列宁在1908年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文中指出:“一句话,任何思想体系都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可是,任何科学的思想体系(例如不同于宗教的思想体系)都和客观真理、绝对自然相符合,这是无条件的。”[2]这里的“思想体系”就是意识形态。科学的意识形态概念表明,不能简单地把意识形态等同于虚假意识,意识形态也可以是真实意识、是科学:只要它反映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真实反映人们的利益和需要,它就是真实的。列宁认为,马克思主义反映了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趋势,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是“科学的意识形态”。

       在认识论框架下分析意识形态,不仅涉及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反映关系,而且也涉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这里的实践,主要指社会大众的生活实践。意识形态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方面,意识形态起源于社会大众的实践经验及其日常生活意识。“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1]611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为了发挥自身功能,必须采取生活世界的“通俗逻辑”,实现意识形态的大众化、生活化和通俗化。马克思曾指出,宗教由于其世俗化、大众化和生活化等特征,使其成为典型的“通俗”版本的意识形态。

       (二)结构论框架

       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结构论是马克思讨论意识形态问题的总体性理据。马克思采取了“空间隐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公式)的表述方式,明确了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的结构定位。“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合的现实基础。……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3]马克思描绘出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意识形态结构之间的“立体关系”,并揭示了意识形态的社会要素本质:“观念上层建筑。”

       意识形态的结构论框架就是探讨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之间的因果互动机制、交互作用。第一,意识形态是经济基础的“观念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是意识形态自身建构的“本源”,经济结构的变迁也会带来意识形态的变迁或转型。作为社会生活的结构性的话语,意识形态是经济基础的“反映维度”。这种反映维度既包括否定性要素,也包括肯定性要素。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更为强调的是意识形态与社会经济结构之间的同一性逻辑,而不是差异性逻辑。第二,意识形态是思想型的国家机器。与经济结构相比,意识形态与政治上层建筑的关系更为密切。一方面,国家机器直接规定了意识形态的建构方向和基本内涵。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主动论证和设计国家制度,是关于政治法律制度的国家机器理论,即观念化的国家机器。马克思深刻揭示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与国家机器的同构性:“现在我们知道,这个理性的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4]意识形态既对国家机器进行“事后”辩护,也进行“事前”的规划与建构。第三,意识形态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第二国际将“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结构论关系扭曲为单线的经济决定论,完全否认了意识形态的自主性和相对独立性。恩格斯在晚年特别强调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体现为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的促进或阻碍作用;对国家政权和制度的辩护或批判作用。

       在社会结构框架中研究意识形态,要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对“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庸俗化解释。庸俗唯物主义立足于经济决定论立场,完全把意识形态理解为经济基础的“衍生物”,否定意识形态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二是对“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唯心论解释。这种解释模式过分强调意识形态的独立性,消解了意识形态存在的现实基础。我们既要认识到意识形态受经济基础、政治结构制约的从属性,也要意识到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和主动建构性。

       (三)利益论框架

       美国意识形态理论家格尔茨指出,在意识形态理论研究上,马克思主义传统是利益论的主要代表。马克思主义将意识形态与阶级斗争、政治权力紧紧地结合起来。“利益论将政治思想与政治斗争融合在一起,所依靠的是指出:思想是武器,而且将有关现实的特殊看法——集团、阶级或政党的看法——制度化的最出色的方法,是抓住政治权力并强制使用它。”[5]马克思恩格斯最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的产生与扩散同阶级关系联系起来。他们说道:“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6]马克思把意识形态看做是取决于和来自于经济条件与阶级关系。意识形态是一种观念体系,它表达的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阶级性是意识形态的本质,任何意识形态都不是空洞的抽象,而是饱含“阶级的意向的意识形态”。阶级利益成为意识形态涵指要素,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对自身权益的合法性论证。这是意识形态根本的政治功能。意识形态为了发挥政治合法化功能,必然采取“虚假意识”的形式。这是因为,意识形态本身表达的是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而为了将自己的特殊利益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它“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意识形态在表达统治阶级特殊利益的时候是真实的,在表达社会普遍利益的时候才是虚假的。只要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与社会普遍利益就存在矛盾,意识形态就要掩盖这一矛盾。两者之间的契合程度越低,意识形态的合法化任务就越重,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就越多。由此可见,虚假意识的存在不仅仅是认识论问题,更有着深刻的阶级根源和利益根源。作为一种虚假意识,意识形态以一种幻想的、虚幻的形式实现了自己的阶级辩护功能。“意识形态以一种幻想的形式代表阶级关系,这些观念并不准确地描述有关阶级的性质与相对地位,而是以赞同统治阶级利益的方式来歪曲这些关系。”[7]

       列宁、卢卡奇和葛兰西等人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的阶级利益论框架。意识形态不仅是维护统治阶级统治和利益的思想体系,同时也有可能是反映被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思想体系。列宁等人认为,任何阶级都有反映自己阶级意识和利益的意识形态,被统治阶级同样如此。

       二、三大分析框架下的中国梦

       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问题上的根本原则和方法论,运用认识论、结构论和利益论等框架分析一切意识形态和社会思潮等现象。作为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国梦同样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中被审视。

       (一)认识论框架下的中国梦

       有些人认为,“梦”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因此,中国梦是一个虚幻的,甚至是虚假的政治口号。其实不然,作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中国梦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它建立在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判断上,是对中国社会现实的正确反映。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那些正确反映社会发展趋势、符合人民利益的思想观念才是科学的意识形态。中国梦由于正确把握了中国社会现实的“三大逻辑”,而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理性话语”。

       第一,中国梦反映了中国人自近代以来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逻辑”。中华民族有着灿烂的五千年文化,它走在世界文明的前列。中国古代文明是中国梦的历史缘起,是实现中国梦的丰厚资源。但更为重要的是,近代以来中国人面对民族屈辱展开的抗争构成了中国梦深厚的“历史逻辑”。自1840年以来,近代中国人就不断探索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的现代化道路。“救亡图存”成为近代中国探索发展道路的历史起点和原动力。一部中国近代史就是中国人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历史。中国的先进分子为实现中国梦提出了诸多方案。例如,洋务派试图在不改变封建制度的基础上学习西方先进科技,维新派主张变法走君主立宪的道路,资产阶级革命派主张通过革命走资产阶级民主民主共和国的道路。所有这些方案都蕴含着摆脱压迫和剥削的民族复兴的梦想。可见,中国梦是贯穿近代中国的核心线索和根本逻辑。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中国梦,实际上是对近代以来中国的“历史逻辑”的提炼和概括。

       第二,中国梦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逻辑”。从1840年算起,到1949年,中国人足足用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梦想。中国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继续向“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梦想奋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发展构成了中国梦坚实的实践基础。中国梦不是建立在浪漫主义上的,而是以新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巨大的发展成就为基础的。习近平同志指出,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接近梦想,就是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我们实现梦想打下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我们之所以说,中国梦不是虚幻的,还在于我们在实践过程中找到了一条能够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的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梦将中国道路涵盖其中,实际上是切中了当代中国现实及其不断发展的“实践逻辑”。

       第三,中国梦反映了人民群众追求自身发展的“理想逻辑”。马克思在揭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虚假性的时候指出,资产阶级总是把自己的主张说成是符合所有人的普遍真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性表现之一在于,它正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利益和理想愿望。中国梦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就在于它把握到人民群众的“理想逻辑”,将国家梦、民族梦和人民梦有机统一起来。中国梦不是专属于某个政党或某个社会集团的梦想,而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中国梦使每个人的梦有了广阔成长的空间,实现中国梦也就是人民群众人生理想和价值的实现。离开历史主体(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和理想目标建构的意识形态必然是虚假意识。与此相反,中国梦抓住了历史主体的“理想逻辑”,使其自身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趋势,成为人民群众拥护的“价值宣言”。

       马克思指出,意识形态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向性,并且它只有深入到人们的生活实践中,才能转化为日常意识或社会心理,从而更好地发挥作用。从认识论角度看,意识形态建设就是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将政党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转化为社会的意识形态、民众的日常意识。中国梦用通俗化、大众化、生活化的语言诠释了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将国家层面的意识形态与民众的实践诉求很好地结合起来了,切实增强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使执政党的意志和价值观深入人心。第一,在内容上,中国梦摆脱抽象空洞的意识形态教条,贴近百姓的生活世界和日常需求,成为人民群众“生活逻辑”的真实表达。马克思认为,脱离实际、脱离人民群众生活的意识形态不管多么高深莫测,都是虚假意识。中国梦之所以是人民群众拥护的“理性话语”,就在于它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关切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第二,在形式上,中国梦摆脱了“曲高和寡”的概念化形式,采用了老百姓喜闻乐见的、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形式。从话语体系研究意识形态,同样是马克思主义分析意识形态的认识论框架的重要环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仅要提升理论说服力,而且要通过各种形式向民众宣传它,将“理性话语”转化为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感性话语”、“大众话语”。列宁曾说过,最高限度的马克思主义=最高限度的通俗化。中国共产党人意识到主流意识形态大众化、通俗化的要义,通过中国梦这样的群众语言,来增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感召力和亲和力。

       (二)结构论框架下的中国梦

       马克思主义结构论的精神实质在于:既反对庸俗唯物论,也反对抽象唯心论,以一种辩证的、总体性思维把握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结构关系。在结构论视野中分析中国梦,就是既要认识到中国经济社会现实对中国梦的决定作用,也要充分意识到中国梦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

       第一,中国的经济基础和国家性质决定了中国梦的根本属性。唯物史观一个基本原理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中国梦同样是建立在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基础上的,受其制约的。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在中国占据主导地位,这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主导地位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决定了中国梦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社会主义属性”。中国梦不是大唐雄风的帝国梦,也不是资本逻辑下的“成功梦”,而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理想信念。也正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基础和国家性质,使得中国梦摆脱了资本主义的、个体式的梦想模式,建构起社会主义的、共同体式的梦想模式——共同富裕。

       第二,中国梦的核心目标在于对当代中国的发展道路和国家制度的论证与辩护。作为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与政治上层建筑的关系最为紧密,两者呈现一种相互重构的结构性关系。中国梦虽然与民众的社会意识相互交融,但它始终与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制度高度一致。当代中国的发展道路和国家制度论证的关键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三者统一。习近平同志强调,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非常明确地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炼为中国梦的灵魂。对当代中国“政治上层建筑”的辩护,转化为对中国道路的辩护;对中国道路的辩护,转化为对人们易接受的中国梦的阐释与宣传。

       第三,作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中国梦的“相对独立性”集中体现在精神动力、价值引导和统一思想等方面。精神动力。我们找到了一条实现民族复兴的正确之路,也具备了一定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但在民族复兴的路上还存在很多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全体中国人攻坚克难。中国梦就是一种政治动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入精神动力。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化生存状态日益蔓延,一些人(特别是党员干部)出现精神懈怠、精神迷茫等现象。提出中国梦就是要消除精神懈怠、精神迷茫等负能量,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正能量。价值引导。在结构论框架下,我们既要看到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适应性,也要看到意识形态相对于经济基础的超前性和引导性。中国梦作为一种理想信念,它对中国社会和人们的行为方式具有引导和规范的维度。人们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容易自发产生功利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中国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旗帜,对这些“市场自发意识”有规范引导的功能。统一思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当代中国的“社会存在”呈现三种状态:全球化、市场化和网络化。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场域下,人们的利益诉求、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必然多元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主流意识形态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体现为对“多元化”的整合与引领。中国梦是获得“多样性”认同、进而整合和引领“多元化”的最有效方式。因为实现中国梦凝聚了国家、民族、人民、个人的共同理想,是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追求和共同期盼。

       (三)利益论框架下的中国梦

       阶级利益论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分析框架。如上所述,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是阶级性,它总是从属于特定阶级,为这个阶级的利益服务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阶级意识和阶级利益的理论表达,它最终是维护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重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毛泽东思想抓住了人民群众要求阶级解放、当家做主这一根本诉求;邓小平理论回应了人民群众摆脱贫困、追求富裕的愿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构建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发展观顺应了人民群众要求和谐生活、公平正义的新期盼。现阶段,围绕中国梦的意识形态创新进一步关切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人的全面发展和幸福生活作为意识形态建构和宣传的根本基点。中国梦是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但落脚点是人民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是每个中国人的梦”。要言之,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国梦是人民群众利益的理性表达。离开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一基点,再美妙的、再崇高的理想信念也都是狭隘的、缥缈的。

       在研究、宣传中国梦的过程中,必然涉及中国梦与“他国梦”的比较。其中,中国梦与美国梦的比较最为普遍。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利益论框架同样是我们正确看待美国梦、中国梦与美国梦关系的根本理论原则。美国梦凝结了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主张。西方一些人士总是把自由、民主和人权说成“普世话语”,认为美国梦具有普遍意义,可以在全世界进行推广。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利益论,我们发现以美国梦等各种形式呈现的西方意识形态都有自己的阶级性和国家利益性。马克思说过,资产阶级总是通过“普遍话语”将自己的特殊利益说成是全社会的普遍利益。西方一些反华势力同样采用这种手段,试图将中国当作西方特殊价值观的试验场。我们当然要吸收美国梦的有益成分,但也要充分意识到它背后的阶级属性和利益立场。事实上,西方各种社会思潮倚仗话语霸权,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冲击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阵地。因此,宣传中国梦,讲好中国故事就是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从利益论来看,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巩固取决于“建构”和“批判”两个方面:一方面,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取向,以人民利益为轴心展开中国梦的理论建构和学理阐释。另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利益分析方法,揭露西方“普世话语”背后的阶级属性和利益诉求,批判其在“普遍利益”上的虚假性。

       三、简单的结语

       作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政治话语,中国梦升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新的内涵。中国梦成为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最强音,这也要求我们从意识形态角度,加深对中国梦的理论阐释和学理探讨。本文提出的意识形态三大框架只是对中国梦的尝试性解释,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拓展甚至是修正。

       收稿日期:20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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