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郊区发展与管理研究_城市经济论文

当代中国郊区发展与管理研究_城市经济论文

当代中国城郊发展问题及其管理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郊论文,当代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城郊发展是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化是当今世界的大潮。城市化是随着近代工业革命的发展而兴起,并在工业化的强大推动下而席卷全球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仅发达国家,而且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也大大加快了。到目前,发达国家城市化水平平均在75%以上,有的国家更高;发展中国家城市化水平为38%左右,据联合国的预测,2006年,全世界人口的一半将生活在城市中(注:转引自《市场指南报》1997年9月8日。)。

工业化推动城市化,城市化使生产要素高度地迅速地向大城市集中,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力地增强了城市文明的辐射力。但是,工业化带给城市的负面效应即多种“城市病”,也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例如住宅紧张,交通拥挤,就业困难,公共设施短缺,犯罪率急剧上升,人与人之间关系冷漠以及环境污染,等等。为此,人们只好在保持和加强城市规模效益的前提下,另寻门路来解决城市发展中所遇到的这一系列新问题。这个门路就是郊区城市化的兴起,即特大城市的人口生产要素和多项职能活动,都纷纷向郊区迁移,使郊区的地域职能结构发生变化,迅速地成为一个具有多项市区功能的地域综合体。郊区城市化一般发生在经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出现这种现象,因为它们大都处于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过程。发达国家出现的郊区城市化是大城市的城市问题推动和人们对宽敞住宅及优美环境向往的结果,是汽车等现代化交通工具发展的结果,也是发达国家经济快速增长和城市化政策调整的结果。郊区城市化的后果,一方面,它使人口和产业分布逐渐向均衡方向发展,有利于特大城市生产与生活条件的改善;另一方面,城市以这种“摊大饼”的方式向外扩张,侵占的农田耕地越来越多,人口和资本更为集中,还使城市中心区停滞和衰退。这就给城市政府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增加了管理的幅度和难度。为此,现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城市再开发计划,以减缓衰退。1987年英国颁布了“内城法”,突出了旧城的改造与发展。日本提出“拯救中心城”的口号,并打算在城市圈中建设技术密集城市,吸引人们重返市区。不仅如此,广大发展中国家对于大城市发展正在实行控制与疏解的方针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城市也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一批批新的城市、城镇不断出现,城市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得到飞速发展,城市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且,城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对于我国的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对于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对于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实行城乡一体化,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据统计,从1979年到1996年的18年间,我国共新增城市471个; 到1996年末,我国已有城市666个,城市人口为51511万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上升到42.1%。其中非农业人口20779万人, 占全国总人口的17%(注:转引自《光明日报》1997年10月6日。)。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大中城市的平面扩张和城市功能的多样化。据国家计委对156个城市的统计表明, 从1994年到1996年,我国大中城市的规划面积扩展了86%(注:转引自《长江日报》1998年2月12日。)。城市功能的多样化不断推进, 使工业城市不断补充商业、金融业和文化功能,文化城市正增强产业功能,特大都市国际功能的强化导致了市政基础设施的急剧扩张。我国城市化的另一个特征是小城镇成为吸纳进城人口的重要场所。10万人口到20万人口的成千上万的小城镇会逐步形成气候,与大中城市形成功能互补的城市网络。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必然推动城市化发展。没有工业化和现代化,就没有城市化。反过来,城市化又促进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城郊发展,是中国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化的趋势是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最主要特征,是解决中国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的根本出路。同时,也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当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城郊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新的难题,如城郊农业人口的增长与管理问题、城郊土地的扩大与治理问题、城郊经济结构的变动与调控问题、卫星城的建设与管理问题、城市管理体制深化改革问题等等。但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城市化中出现的矛盾问题是有本质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存在着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城市化中的城市问题是不可能真正解决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化充满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尖锐矛盾,充满了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因而,资本主义国家城市化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只有消灭了资本主义制度,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城郊发展,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它绝不会出现资本主义国家大城市中心区衰退的现象,而且随着现代化事业的深入进行,它必将繁荣富强,健康发展。因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城市化是在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基础上进行的。我国可以根据城市化的发展规律,对城市化的道路进行自觉地积极地计划与管理,从而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进步,实行城乡一体化而创造条件。

二、当代中国城郊发展的主要问题

本文所论及的城郊,即指城市郊区,它是国家行政划分并认可的,位于城市周围,是城市边沿的一部分,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与城区关系密不可分,共同发展。它有三种情况:一是城区外围的城乡结合部;二是城市政府管辖的郊区;三是城市政府管辖的郊县。研究当代中国城郊发展问题,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需要,也是实现城市化科学管理的需要。

1、城郊农业人口的增长问题。 城市化的过程首先表现为人口由农村向城市的集中过程。这是因为:一方面是城市中能产生大量的就业机会,具有先进的生产方式;另一方面是城市比农村具有更优越的生活环境。城市化作为一种人口集中的空间过程,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引起城市人口绝对数量的增加,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不断提高,这是人口的机械增长。二是城市内部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的自然增长,是指由城市人口在自身生死基础上带来的增长。作为城市化的表征,人口集中的速度与比例,从数量上体现了城市化的水平。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发展出现了城郊农业人口增长的趋势。城郊农业人口的增长表现为城郊农业人口比率不断上升,非农业人口比率逐步下降和城郊流动人口的膨胀。

城郊农业人口的增长,固然与城乡划分标准分不开,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主要的是:城郊农业人口的增长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必然现象,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城郊农村土地扩大问题。 城市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地域的变化。作为城市化过程的结果,其地域转化的速度和规模从形态、景观上表现了城市的水平。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推进,城郊农村土地日益扩大,从而导致了一系列与土地有关的问题,如农田减少、土地浪费、人口外流等等。这既给城市发展带来了压力,又给农村发展带来了难题。因此,城郊农村土地的扩大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3、城郊经济结构变动问题。从经济地理的角度来看, 城市是由第二、第三产业的区位所构成的特有经济空间,城市化就是第二、第三产业区位的生成、集聚和发展的过程。在城市内部(市区)经济区位的空间配置不断向更高效率的形态发展,在它的外围(郊区)农业区位或者被取代,或向更集约化的方向发展。因此,产业的转移从经济的角度反映了城市化的水平。郊区是城市的一部分,又是农村的排头兵。城市要带动郊区发展,郊区发展应成为农村发展的楷模。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城市郊区发展代表着广大农村的未来,郊区发展任重而道远。

4、卫星城建设与管理问题。 卫星城是现代化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产物,是城市郊区的一部分。建立卫星城是为了解决大城市的“城市问题”。在实践中卫星城的建立,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也凿实存在诸多困惑。为了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为了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建设,无论是大中小城市,还是卫星城都必须提高其质量,完善其功能,美化其环境,使之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它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主导作用。

5、城市管理体制深化改革问题。 传统城市是一个点(郊区不大),不同于农村是一个面(内有集镇),相互之间存在所谓城乡对立或城乡差别,也是一种二元结构。发达地区的农村工业发达后,这种格局被打破了,城乡矛盾渐趋协调。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县级市不再是一个点,而是与已经工业化了的农村相融合,可以说是构造了一个农村化的新城区或“区域城市”。市管县的推行和县级市的大量涌现,以及市和郊县关系的变化,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课题。而且,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正深入发展的今天,城市管理体制自身也面临许多矛盾,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三、城郊发展问题的相关因素分析与对策探讨

我国城市规划法指出:“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市或者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不难看到,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应面对城市行政区域内的整个城乡系统,而不仅仅是市区。所谓城乡系统是指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由里向外呈辐射状排列的中心区、郊区、卫星城、建制镇、村镇和村落等所有城乡各个层次组成的总体。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市长要把主要精力转到这方面来。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对城市政府职能的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实现。

1、城郊农业人口增长的疏导。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 城郊农业人口有着不断上升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是:第一,设置市、镇的标准比以前大大降低了,出现了许多达不到标准的市镇;第二,大量的县(1983—1987年间约有136个)和大量的乡(1984—1987 年间约有6300多个)整个地被晋升为市和镇,这些新设市镇,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第三,许多原来的市、镇也扩大了行政辖区。近几年新增加的市镇人口,80%以上是农业人口,说明主要是行政因素而不是经济因素导致了市镇人口的快速增长。

城郊农业人口的增长还有个城郊流动人口的迅速膨胀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4.4亿多人,其中农业劳动力3.3亿,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对量至少有1.2亿。估计90年代中后期,农村劳动力每年还将增长600万人左右,到本世纪末,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达到2亿人左右 (注:张厚安、徐勇著:《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武汉出版社1995年版, 第689页。)。下世纪初,农村潜在失业人口大体在3—3.5亿人之间(注:赵曼:《大城市流动人口实证分析》,《中南财大学报》1995年第3期。)。可以预言,近年来举世瞩目的“民工潮”不过是未来跨世纪的农村劳动力大流动的序曲而已。

当代中国城郊农业人口的增长,促进着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加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也有利于冲击城乡封闭的樊篱,促进地区间平衡发展,共同富裕。同时,它又成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负担和掣肘因素,成为城市政府管理的跨世纪难题,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对于城郊农业人口比率上升的管理:

第一,发展大农业,统筹安置城郊农业劳动力。

第二,解决城郊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应采取培育劳动力市场、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推进集体乡镇企业改革、发展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办法。

第三,无论是城市或乡村、发达或不发达地区,都要坚持不懈地控制人口增长,以取得调控城镇化过程的主动权。

第四,优化城郊生活方式,使“郊区人”转变为“城市人”。城郊的教育文化、商业服务、医疗卫生事业要进行调整,达到城区管理水平。基础设施和文化设施建设水平应该达到或高于市中心区,使城区和郊区融为一体。

对于城郊流动人口的管理:

第一,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行以对口交流为主,双向选择为辅的流动方式。

第二,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协调监督,深化服务。各地各级政府要成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配合工商、公安、民政、劳动、市容、计划生育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协调监督。

第三,合理调控流动人口,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建议对流动人口,实行严格的持证入城政策,并收取教育费用和城市建设费用,以保证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既不阻挡必要的对城市发展有益的交流,又不放任自流,从而达到控制大城市人口数量的目的。

第四,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要搞好流动人口的户籍管理和经营管理。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管理,把普法教育、社会公德教育与依法治市、依法治人有机地结合起来。

2、城郊土地扩大的治理。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这样势必造成城市土地面积的扩大,城郊农业用地成为其主要的来源。下列因素又导致了耕地资源的骤减。第一,缺乏对保护耕地应有的认识,热衷于变耕地为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农业用地,求取高额利润和财政收入;第二,法制建设薄弱,有法不依,对违法批地、不法占地缺乏严厉制裁手段;第三,缺乏国家对土地配置的有力调控机制,往往发生让扭曲的市场信息和单一追求一时经济利益的目标控制了土地的配置;第四,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土地污染造成耕地废弃。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城市发展占用一部分耕地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但是,不应该是非法占用、乱占滥用。正确处理城市扩张与农耕地之间的关系,要做到既不阻碍城市发展,又不至于过多地占用农地影响农业的发展。

第一,严格城郊土地管理。城市政府要制订合理的城郊土地利用规划,城郊土地机构要尽职尽责,搞好土地法制化管理。

第二,切实保护好城郊农用耕地。保护城郊农用耕地,必须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深化城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仅要明晰土地的产权关系、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基本内容,而且要规范各种利益关系、管理权限;不仅要创造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土地经营模式,而且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要重视农地制度的核心内容的突破,而且要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当前还要特别重视地租制度和地税制度的变革。

3、城郊经济结构变动的调控。 城市化的过程又是经济结构变化的过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逐渐转向非农业生产领域,导致第一产业人员减少,第二、三产业人员增加,从而使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城郊经济结构的变动正是如此。然而,城郊经济结构变动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生产结构单一化、生产经营单一化、所有制层次单一化。

上述问题是城郊经济结构变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其原因,既有外部的,又有内部的。从外因而言,由于国家一直采取向工业化过渡倾斜的政策,扩大了农业比较利益低下的结果。从内因来说,在领导上,城市政府对郊区、县的发展重视不够,在软环境的创造上力度不大。城郊经济结构的变化,源于客观,管理在于主观。

要解决城郊经济结构发展的问题,我们必须从社会经济基础、市场体系、技术优势的实际出发,既考虑长远的需要,又不脱离城郊农村的现实条件,坚持“市场导向,放开搞活,扩展领域,优化结构”的方针,充分利用本地区经济的各种优势,发展典范农业和城郊农业,狠抓多种经营和二、三产业,使城郊经济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表率,进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步伐。

第一,重视城郊农业,用政策和科技武装城郊农业。

第二,集中力量办好城郊农业,使之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典范。城郊农业在区域上以市区为核心大体划分为两层环带,内环带由市郊农业圈构成,发展城郊型农业,解决城市“菜篮子”问题。外环带由郊县农业圈构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发展外向型农业,成为全国农业发展的典范,进而推动全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城郊农业要推进农业产业化。

第三,发展规模、集团乡镇农业企业,促进城郊农村工业化。

第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形成城郊经济新的增长点。

4、卫星城的建设和管理。 卫星城是在特大城市周围一定距离处发展起来的中小城镇,承担着分散和接纳特大城市人口和产业的任务。卫星城建立所发挥的作用,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有目共睹的。但也有不少经验教训,值得吸取。目前,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大都停止了卫星城和新城的建设,以拯救随着城市化带来的大城市中心的衰退现象。而且,把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到议事日程。其他发展中国家对于大城市的发展也采取了控制和疏导的方针政策。那么,我国卫星城应该怎样建立和管理呢?理论界有学者主张应该大力建立卫星城,以解决大城市的工业过度集中、人口过分膨胀、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问题(注:参阅徐文通主编:《城市建设经济学》中国物质出版社,1989年11月版。)。也有学者认为“建立卫星城镇纯属得不偿失。”(注:参见钟荣魁:《陨落的卫星》,《城市改革与发展》(成都)1993年第6期。)笔者认为:借鉴国外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大城市的卫星城要建立和发展,但它不是现阶段的当务之急。现阶段中国城市发展的道路应该是:大城市现代化、国际化;中等城市合理化、全面化;小城镇标准化、集中化。

卫星城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卫星城的建立要与城市发展同步。其建设和管理要求是:

第一,建设卫星城要有规划、有管理。

第二,建设卫星城要有重点、有目标。

第三,建设卫星城要有优势、有规模。

第四,建设卫星城要有环境、有吸引力。

第五,建设卫星城要有作用、有效应。

5、城市管理体制深化改革。 城市管理体制是一种由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的划分、管理方式的确定和管理机制的运用等综合起来的一种比较稳定的体系。它包括城市人民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的职权划分和相互关系;城市人民政府职能机构与中央人民政府职能机构或省人民政府职能机构的职权划分和相互关系;城市人民政府与区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划分和相互关系;城市人民政府职能机构与区县人民政府职能机构的职权划分和相互关系。前两项可概括为城市外部管理体制,后两项则是城市内部管理体制。无论是外部管理体制还是内部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都必须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认真搞好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工作。

第一,城市外部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现行的城市政府外部体制,在表现形态上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直接由中央政府管理的,其体制模式为:中央政府——城市政府;第二类是由省、自治区最高地方政府管理的,其体制模式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城市政府。至1997年,我国属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仅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市, 其余的属省、自治区最高地方政府管理。建国以来,我国一直是实行由中央政府的单一行政管理体制。40多年来,尽管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经过多次调整,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需要改革的地方。城市政府与中央关系、城市政府与其他地方政府的关系始终没能完全解决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更给城市政府提出新的要求。

改革城市外部管理体制,有人认为当前省区管辖区域过大,主张划分小省区,增加省级地方政府的数目,并在新的省区中普遍推行市管县体制。有的认为划小省区、增加省级地方政府的数目,变动太大,不利于整个国家的安定,建议在现有省区范围之内、现行地方政府管理体制之下,把地区行署改为州政府(二级地方政府),实行省、自治区领导下的双轨制,州领导县和市领导县同时并存。有人主张省市并立,双系贯穿。即按市型行政区划组织市型地方政府管理委员会和按省型行政区划组织省型地方政府管理委员会。中央也设立此类机构,负责管理工作。(注:参阅萧斌主编:《中国城市的历史发展与政府体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85—390页。)还有的主张取消省型地方政府系列,全国实行单一的城市型地方政府系列。中央设立城市政府管理委员会,全国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都变为直辖市,下设二级城市——三级城市——城区(县)——街道(镇、村),每个直辖市领导一个市、县、区、街道、镇、村构成的城市区,全国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的多个城市区块构成的行政区划网络(注:参阅吴发育主编:《城市政府职能与体制》论文集1991年版,第238页。)。

上述主张,各有一些道理。但在实践中是否行得通,还要接受检验。分析这些观点,又不免存在着矛盾。“强省弱市”或“强市弱省”,都忽视了中国国情,忽视了省级政府在地方国家管理的巨大作用,不利于城乡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在向深层次推进,为有利于发挥城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应有作用,笔者主张:城市外部管理体制改革模式是:大都市区政府管理体制,即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省型地方政府管理系列不变,将省会城市改为直辖市,扩大全国直辖市数目。直辖市辖区县若干,郊县一般以2—3个为宜。这样全国共30多个直辖市。实行此种城市管理体制,有利于推动我国城市化的步伐;有利于加强先进的科技、文化的传播,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

第二,城市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现行的城市内部管理体制,其结构是在直辖市(省级市)和较大的市(地级市)分为区、县、自治区;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市辖区虽然有县级行政建制地位,但城区政府不同于县、自治县政府,即在它之下不能再设一级国家政权(如乡、镇政权),它本身是城市的基层政权。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一级国家政权机构。区政府现行的国家机关设置,完全对等于市政府机构的设置,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它们构成了区政府的内部管理体制。

与城市外部管理体制相适应,我国城市内部管理体制也一直处于改革和完善之中。尽管如此,但是城区政府及其职能机构的权限划分与相互关系仍需要理顺,需要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而且,80年代以后,我国城市化加速发展,县级市迅猛增加,出现了市管市的情形,出现了市政府辖乡、镇的局面。因此,为了适应新一轮发展的需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适应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适应建设现代化和国际化城市的需要,城市内部管理体制尤须进一步深化改革。笔者所持立场是:

(1)辖区和郊县的市实行市与区的“两级政府(市、区)、 三级管理(市、区、街)”体制、市与郊县的“三级政府(市、县、乡)、三级管理(市、县、乡)”体制。

(2)不设区的市实行“一级政府(市政府)、二级管理”(市、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体制。实践已是如此,但也有个简政放权问题。

“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的内涵是完备城区政府功能,推行市、区、街三级管理的新模式。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实质就是要简政放权,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区作为一级政府的作用,使城区发展得更快一些,其最终目的是使整个城市发展得更好一些,作用更大一些。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基本要求是对市、区两级政府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能、权限、责任、利益,对市、区、街三个管理层次确定管理内容,分清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核心问题是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权限责任、人员配备、经济利益等方面使城区成为一级完整的政府;重点是简政放权,在明确事权的基础上,实行财随事转、费随事转、人随事转,形成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管事与管人相统一、放权与监督相统一、局部与全局相统一,权、责、利配套的运行机制。

当前全国许多大城市正在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是一个历史过程,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推出新措施。总的精神应当是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该放的一定要放下去,放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好,增强城市的整体功能。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城郊发展问题,内容极其广泛,涉及方方面面。城郊发展中还有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城郊社会问题、教育问题、精神文明建设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等等,都异常鲜明地凸现出来。这对城市政府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对我们理论工作者来说,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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