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的协调与构建和谐党政机关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政机关论文,构建和谐论文,主要领导论文,党政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07)01-0025-0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胡总书记要求全党“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一个地区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和谐的关键链节,下辖基层乡镇,上连省党政首脑机关。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市(县)级党政机关承担着一个地区的社会管理职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发挥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头雁”作用,党政机关的高效运作与和谐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而党政主官的协调主导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将有效引导和有力带动党政机关的和谐相处、和谐工作、和谐奋进、和谐发展。由此可见,研究党政主官的协调与建设和谐党政机关的关系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充分认清党政主官协调的重要性,注重发挥党政主官协调在构建和谐党政机关中的主导作用
市(县)级党委是党的一级地方组织,是全市(县)的领导核心。只有坚持市(县)委的统一领导,维护市(县)委的权威,围绕核心抓中心,才能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市(县)委书记在同级党委政府中处于主导地位。市(县)级人民政府担负着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行政管理的职能,主要职责是根据党委作出的决策抓好落实。因此,市(县)长通常是党委副书记,处于从属地位。二者之间必须建立一种高度信任、高效协调的关系,才能够保证党政机关之间的和谐。如何搞好协调?在工作实践中不外乎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坚持以德为基,协调当好“舵手”,共同握正“方向盘”。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尚的人格品德是党员干部的为官立业之本。一级党政机关就像一艘航船,党政主官就是这艘航船上的“舵手”。如果方向把握不准,就有可能“触礁”,甚至沉没。因此,党政主官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握正“方向盘”,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一是严格把关定向,切忌带头“闯红灯”。任何情况下,党政主官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切忌发表和流露有悖于党中央政策的言论,更不能集体“闯红灯”。二是认真执行政策,切忌拐弯“绕小道”。党政主官应做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模范,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福利事业、环境保护等敏感问题上,切忌拐弯“绕小道”,搞变通。三是全力维护大局,切忌擅自“减油门”。在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发生冲突时,党政主官应以全局利益为重,要有敢于牺牲局部利益,维护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的勇气和思想境界,决不能擅自“减油门”,徘徊观望,停滞不前。
(二)坚持以诚为本,协调当好“搭档”,合力弹奏“协作曲”。 “诚信为本、以和为贵”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党政主官之间的协调同样要坚持这条准则。尽管党委、政府的分工明确,职责各异,但在实际工作中,要真正做到按级履职,按职用权, “不揽权、不越权、不惟权”,是很难把握的。笔者认为,党政主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应注重以诚为本,协调当好“搭档”、合力弹奏“协作曲”。首先,要互相信任,善于推心置腹交朋友。要认识到,能在一个班子里工作就是一种缘分,双方应该互相信任,以心换心。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宽厚一点、豁达一点,礼让一点,不争核心,不争地位,不争待遇,不争荣誉,全力维护班子团结。其次,要互相尊重,乐于坦诚相见当“主人”。党政主官是班子里的“正副班长”,要想协调治好“家”,就应该互相尊重,敢挑重担。在困难面前要并肩战斗,鼎力相助;在对方工作出现过失时,要及时提醒,敲好“当面锣”;存在意见分歧时,要及时沟通,解好“疙瘩”,决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再次,要互相支撑,善于心理默契作“台柱”。党委、政府就像一座大厦,党政主官就是这座大厦的“台柱”。只有“台柱”结构均衡、高低一致,方可保证大厦的稳定。因此,党政主官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心理默契,遇事主动商量,谨慎决策,通力协作,才能保证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以众为力,协调当好“班长”,用心激活“一盘棋”。党政主官是本级班子的“正副班长”,只有团结协作好,才能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成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真正起到“领头雁”的作用。一是选准“向心点”,合理释放“班长”的“磁性引力”。党政主官必须具有过硬的内在素质,即有仁爱之心,兄长之情,育人之责,救人之德,真正关心爱护班子成员,让他们感到“班长”的温暖之心,让他们感到有干头、有奔头、有甜头。二是布好“棋子”位,充分挖掘“班子”的内在潜力。党政主官要善于发现班子成员的闪光点,特别要注重用人所长、避其所短,合理分工,使人尽其材,物尽其用。通过给班子成员压担子、交任务,充分挖掘班子的内在潜力,释放全体成员的最大能量,从而使整个班子充满生机和活力。三是多纳“逆耳”言,真正发挥群众的整体合力。党政主官应该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多纳民言、倾听民意、善集民智,特别是对于那些不中听、不顺耳的群众意见,要有虚怀若谷的精神境界。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树立党政主官的威信。
(四)坚持以廉为范,协调当好“标兵”,同声唱响“正气歌”。党政主官要严于律己,作勤政廉政的表率。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如果缺乏自律意识,不仅起不到表率作用,甚至可能在廉政方面出问题。具体实践中,要把握好以下三个关键点:一是心要正,做到“半夜敲门心不惊”。党政主官要胸怀坦荡,公道正派,切忌心术不正,阳奉阴违。行使职权时要有“一杆秤”,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是行要端。做到“身正不怕影子斜”。党政主官言行是否表里如一,办事是否光明磊落,直接影响整个班子的形象。党政主官中只要有一个人玩弄权术,必将把整个班子搅成一团浑水,出现“善恶不分、公私不明”的混乱局面,导致工作无法开展。因此,党政主官要有一身正气,自觉摒弃不良习气,严格按照党委议事程序办事。只有这样,才经得住历史和群众的检验。三是志要坚,做到“坐视诱惑神不乱”。党政主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来自各个方面的考验和诱惑较多。党政主官要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 “慎独、慎初、慎权、慎欲、慎交”的意志要坚强,防止“工作圈”内玩弄权术,“生活圈”内腐化堕落,“社交圈”内舍弃原则的现象,坚决摒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杜绝不正当交易。
二、深刻领会党政机关和谐的基本内涵,树立创建新型和谐党政机关的理念
建设和谐党政机关的基本内涵,就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促进机关与机关、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和谐,最终实现党政机关的总体和谐,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一种政令畅通、心齐气顺、工作有序、运转高效、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具体内容大致分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政令畅通。政通才能人和,要积极引导党政机关全体人员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加强党委和政府机关的团结协作,不断提高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树立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二是以人为本。党政机关和谐的主体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只有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理念始终贯彻到党政机关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充分尊重人的智慧和创造力,最大限度地调动机关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心灵息息相通,感情融洽和睦,工作密切配合的良好氛围。三是团结友善。心齐才能气顺,友善才能长交。只有在感情上相互融洽,关系才能够达到和谐。党政主官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了,机关各部门之间才能够做到心齐气顺,协调一致,轻装上阵。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才能够做到和睦共事,诚实守信,与人为善,充满活力。四是公平公正。党政机关应牢固树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目标,就是要做到:涉及党委、政府机关之间的内部矛盾能够及时得到化解,不同方面的利益能够得到合理兼顾,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五是纪律严明。纪律是建设和谐党政机关的“生命线”,必须严格按照组织纪律和行政法规来规范党政机关的工作。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别是党政主官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各项制度的落实。六是管理严格。和谐的党政机关应该是行为规范、运作高效的机关。实践证明,在做好宣传教育基础上,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坚持以法律规范言行,以制度管理人员,做到分工明确,协调到位,服务周全,赏罚分明。
三、真正理顺党政主官的协调与构建和谐党政机关的关系,全面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党政主官的协调与党政机关和谐建设是辩证统一的。党政主官的协调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其协调的好坏直接影响和关系到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而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对于党政主官的协调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反作用。
(一)党政主官的协调主导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党政机关是本地区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直接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而党政主官又是这两个管理机构的领导者、组织者,二者之间的关系协调好坏直接影响和制约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一是党政主官的高效协调可以提高党委政府的决策水平。和谐的党政机关应该是富有朝气、关系融洽、决策科学的领导机关,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党政主官之间要能够达成一种工作上的默契、感情上的融合。现实工作中,党委应重在统揽全局,科学决策,多出思路,用好干部。政府则要在抓落实、抓贯彻、抓执行上下功夫,确保党委决策意图的实现。党政主官在领导决策和抓落实的过程中,双方定期沟通,遇事反复商量,感情上互通,能力上互补,必将进一步提高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的水平。二是党政主官的协调可以提高党委政府的运作效率。党政主官的工作各有侧重,但分工并不代表分家。党委决策时,要广泛征求政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以保证党委决策的科学性。政府主官在工作思路、工作落实和重大问题上,要主动与市(县)委保持一致,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争取市(县)党委及人大等部门的支持。党政“一把手”步调一致,以党政主官的协调来带动党政机关工作的和谐,必将全面提高工作合力和工作效率。三是党政主官的协调可以改善党委政府的工作氛围。和谐的党委政府机关,其内在表现是机关工作人员心情舒畅、和睦相处,机关之间协调一致、高效运作。如果党政主官之间缺乏沟通和信任,势必导致工作中相互猜疑,同志间相互设防,机关间相互计较,工作环境变得复杂,其工作效率难以提高。因此,只有党政主官高效协调,才能够营造一种机关和谐,相互支持配合,互济、互补、共生、共荣的工作氛围。
(二)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反作用于党政主官的协调。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和党政主官的协调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党政主官的协调可以促进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而党政机关的和谐反作用于党政主官关系的协调。一是党政机关和谐建设的内在要求有赖于党政主官的协调。胡总书记强调:“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在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党委政府必须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如何抓好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上,以形成政通人和、高效运转的工作环境。作为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加强人与人之间、机关与机关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团结和协调上作表率,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党政主官关系协调的本质要求。二是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有利于促进党政主官之间的协调。和谐的党政机关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即:和谐、融洽、健康向上的人际关系,高效、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和谐、优美、舒心的工作环境。在这种和谐、宽松的工作环境中,人与人之间能够充分沟通,机关与机关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能够有效协调,不存在人为的协调障碍,党政主官之间也不会因为机关部门协调不到位或复杂的人际关系而造成沟通协调的障碍。相反,在这种环境下,更能够促进党政主官之间的有效协调,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三是党政机关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党政主官的协调。党政机关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委、政府的形象,也直接影响到党政主官的协调。在现实社会中,有的机关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机关干部不用心琢磨事,挖空心思琢磨人,喜欢在领导面前拨弄是非,说三道四;有的机关部门画地为牢,各自为战, “老死不相往来”;有的领导干部欺上瞒下、报喜藏忧,使上级摸不到真实情况,让下级领会不了真实意图。诸如此类现象都是有悖于和谐党政机关要求的,如果任这些歪风邪气蔓延,党政主官很有可能会被一些假象迷惑,甚至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左右,导致主官之间偏听偏信,相互猜疑,势必直接影响到主官之间的协调,损害党政机关形象。由此可见,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对党政主官的协调具有不可忽视的反作用,和谐的党政机关势必增进党政主官的协调。反之,必将影响和制约党政主官的协调。
党政主官的协调与党政机关的和谐关系研究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特别是在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背景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综上所述,党政主官的协调既是建设和谐党政机关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也是建设和谐党政机关的内在要求。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建设和谐党政机关是一个动态过程,在此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党政主官。具体讲,就是要协调好党委书记与市(县)长之间的关系,并以此推动党政机关的和谐建设。同时,也要准确把握和谐党政机关的本质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动摇,注重从提高人的素质入手,通过宣传教育,使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政主官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把建设和谐党政机关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音符,努力营造一个心情舒畅、关系融洽、配合默契的工作环境,切实为创建和谐社会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全面推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收稿日期:200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