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制约因素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对策论文,制约因素论文,银行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存在诸多的制约因素。加快这一改革,需要在完善总体方案的前提下,精心筹划,分步实施,着力改善经营条件,充实经营基础,加强经营管理,健全经营机制。
关键词:商业银行 经营条件 经营管理 经营机制
一、转轨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1.经营条件不完备。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化需要有一个宽松的经济金融环境。这个环境即经营条件,它包括政府对银行的约束程度是否适度,企业对银行的信用是否可靠,信用的约束机制是否强硬,利率的制定是否合理,竞争的秩序是否规范等。我国虽然经历了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实力虽然有较大的增强,但专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并没有多大改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加大了新的压力。主要体现在:(1)专业银行资金供需不平衡。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信贷需求旺盛,资金缺口拉大,加大了银行的资金供应压力。近年来,我国GNP持续以二位数的速度高速增长。经济的高速增长是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导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拉动的,而流动资金只由银行管理和供应,形成固定资产投资膨胀与流动资金短缺并存的矛盾。目前,全国专业银行至少有30%左右的存贷资金缺口。而这些资金已经客观存在并被企业长期占用,向人行借款大多为三个月、半年期的短期借款,一旦中央银行抽紧银根,专业银行经营将出现严重困难,支付必然出现危机。(2)企业信用度低,导致专业银行经营困难。银行对债权人信用硬约束与债务人对银行信用软约束的矛盾,为支付危机的出现埋下隐患。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必须对负债所有人(即债权人)的存款或借款,毫无条件地履行签约,到期还本付息。但是,作为银行债务人的企业,不但对还贷毫无积极性,而且还采取各种形式“悬空”银行贷款,逃避银行债务,对银行的信用度极低。专业银行系统存款占贷款的比例达70-75%,即债务人的每百元贷款,至少有七十——七十五左右属于债权人即银行面对的客户。一旦客户提存发生危机,社会混乱不可设想。(3)不合理的存贷利率水平,使得专业银行经营出现亏损。近年来,利率政策的调整往往只注重了企业的随受能力,而忽视了专业银行的效益,甚至以银行亏损为代价,让利企业。目前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法定利率与一年期的定期存款法定利率持平;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与存款(或借款)利率倒挂,加上组织存款的费用支出等,银行实际利润收支为亏损,致使出现存款组织越多,贷款发放越多,亏损越大的反常现象。(4)“安定团结”贷款的发放,影响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化。政策性业务如粮食贷款划转到政策性银行即农业发展银行后,减轻了专业银行的资金压力,有利于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化。但是现有的“安定团结贷款”,实际上难以实现的扭亏贷款及因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善所形成的清理拖欠等带有政府指令性的贷款,其显著特点是性质上的政策性、经营上的风险性、操作上的强制性,有违商业银行的“四有”精神,影响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化。(5)不规范的同业竞争日益加剧,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高于专业银行,如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可以浮动50%,而专业银行只能浮动20%。在存款利率的掌握上也是各行其是,五花八门,虽然有规定,但实际操作上一再违规。专业银行之间资金成本、利润计划也不平衡。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利润计划的不均衡,导致同业竞争的不公平,竞争处于不规范和无序状态。
2.经营基础较脆弱。经营基础包括资本金是否充足,资产质量是否较高,资产变现能力是否强等等。经营基础的强弱,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的具体目标是建立“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银行体制,但目前我国专业银行经营基础比较脆弱,抵御风险的能力十分低下。(1)资本金比例太低,全行业高负债经营。目前,全国工商银行资本金占全部资产的比重只有3-4%,距商业银行要求达到8%的比例差距甚远。资本金比例太低,一方面一旦出现风险,难以弥补;另一方面,意味着无息的资金来源比例太少,高息的存款和借入资金比重过高,不利于提高专业银行的经营效益。(2)资产质量差,历史包袱重。在专业银行现有的资产存量中,有相当一部分的资产是由历年沿袭下来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其中有很大比重的资产形成“空壳”,或者被企业的各种资金所占用,根本无法盘活,形成历史包袱。同时,在近几年新增的贷款中,有30-40%的贷款因企业转体、物价上涨、经营亏损等原因难以周转使用,致使银行逾期、呆帐、呆滞三项贷款比重居高不下,1994年末,全国专业银行此比重至少在20%以上,有些省份高达40%左右;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贷款属年度性贷款;只有20-30%的贷款能周转使用。在这种情况下,靠每年有限的增量解决企业的巨大资金需求,是相当困难的。(3)资产单一,且变现能力差。在专业银行现有资产中主要包括信贷资产、货币资产和债券资产三大部分,信贷资产占绝大比重,约占90%以上,而货币资产、债券资产不到10%,同时在信贷资产中,固定资产性质的贷款和被企业铺底性占用的及转不动的流动资金贷款约占整个贷款的80%以上,可见资产结构不但单一,而且变现能力太差。但在负债中存款尤其是储蓄存款比重高,形成资产变现能力差与负债刚性支出的矛盾,一旦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储户集中支取存款,银行保支付就会发生困难。
3.经营机制不健全。目前专业银行无论在机构的设置、业务分工及调控等方面都与商业银行相差甚远,存在经营机制上的缺陷,也阻碍了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化。(1)经营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内部机构重叠,划分过细,不符合商业银行精简、高效、合理、集中的原则,而且一个法人、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体制,以及资金、财务吃大锅饭的现象,客观上造成基层行缺乏应有的动力和活力。(2)经营业务大而全、小而全,形成不了优势和拳头。传统业务、新兴业务齐发展,工业、商业、农业、第三产业齐经营,难以突出重点和专业银行的“强势”,形成不了优势业务和拳头业务。(3)计划与资金分开,造成规模与资金脱节,削弱了系统调控能力。现行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仍然实行限额与资金双线控制的办法,规模由上级行层层下达,计划经济的干预程度较强,资金由经营行自筹,市场经济成份较多,容易形成有规模无资金或有资金无规模的矛盾,脱节现象较严重,导致一些银行为用户超规模发放笼子外贷款,或为用足规模而搞超负荷经营,强行超占上级行汇差,削弱了管理行的系统调控能力。(4)缺乏内部资金管理机制。目前对内部资金的概念没有明确界定,管理的部门及其权、责、利不清,更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监测、考核办法,致使部分行内部资金来源小于运用的差额太大,高息组织的资金被无息、低息的内部资金占用太多,严重影响经营效益。
4.经营管理不善。实行资产负责比例管理,是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特征。但由于办法本身的缺陷,尤其是经营管理上存在的许多不完善之处,使得在现实条件下很难操作,主要表现在:(1)存贷款比例管理与限额管理两者难以统一,“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的商业银行资金管理原则难以体现。现行管理办法是实行限额指导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这就决定了以测重于对信贷规模总量管理为手段的贷款限额管理和以“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为原则的存贷比例管理难以协调和统一,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有失偏颇。在存款增加的情况下,受限额制约,多存不能多贷,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限额。而对于借差较大的行,向中央银行借款发放的贷款,又不能在存贷比例中作相应的扣除,造成事实上的存贷比例超过100%,使核定的存贷比例如同虚设。同时,现行办法在存贷比例核定上没有体现信贷季节性和地区性变化的特点,给实际操作带来很大难度。(2)备付金比例问题。一是上存资金没有纳入备付金考核,造成上存资金行备付金低而超欠汇差行反而备付率高的矛盾现象,同时,也不利于管理行集中所辖资金,造成资金分散且无息、低息占用过多。二是总行核定的备付金比例区间较小,甚至没有区间,省以下行在比例把握上难度较大。三是备付金比例核定过高,造成资金浪费。(3)拆借资金比例问题。人民银行再贷款划转总行管理后,系统内拆借资金数额急增。但管理办法中对拆借资金的内涵模糊不清,实际操作上也是将上级行增加的再贷款资金和系统内临时借款混合核算,给考核工作带来难度。(4)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共有13项指标,涉及到计划、信贷、会计、储蓄、公存等部门,但缺乏一个综合汇总的部门来组织、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而且有些指标专业性很强,单个职能部门很难协调。
另外,诸如资产风险管理等办法也是很不完善,很不切合实际的,资产形态的划分及其风险系数的规定以及风险度的计算、考核等,存在着不完全、不合理、操作难等问题,基层行无法操作。
二、加快向商业银行转轨的思路
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完善总体方案的前提下,精心筹划,分步实施。就当前来讲,主要应在深化金融改革的前提下围绕改善经营条件,充实经营基础,加强经营管理,健全经营机制等方面做好工作:
1.为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创造条件。首先,要从实际出发,将政策性和带有政府指令性的贷款与专业银行彻底分开。在现有情况下,可采取中央银行委托贷款、专业银行分帐管理、分别核算的办法,逐步实施政商业务分离。同时,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行政干预,使专业银行的经营自主权落到实处。其次,对现有资产存量进行清理,减轻历史包袱。属于因历史或政策性原因造成银行资产损失,确难收回的贷款本息,该核销处理的要尽快核销处理,该挂帐停息的要按挂帐停息处理。在此前提下,明确界定可参加正常周转使用的贷款数量,核定基数,以利商业银行轻装上阵。对于人行再贷款,也要实事求是,该转为年度性借款的,应该一步到位,全部预以转期。第三,理顺利率体系,解决贷款利率倒挂问题。国家制定利率政策时,规定基准利率及存贷款利率要象以前粮食贷款一样,实事求是地通过算帐予以补贴,或者由人民银行配套资金,与专业银行贷款实行分别核算,分别管理。第四,规范同业竞争。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按同一种标准来执行,在公平条件下竞争。同时,加强金融监管,清理企业多头开户,严防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大搞存款大战的行为。
2.完善经营机制,充实经营基础,加快向商业银行转轨步伐。(1)重组内部机构设置,建立精简、高效的内部机构运行机制。彻底改变现行的“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组织体系,实行“三级管理,三级经营”。在加强系统调控的同时,注重发挥基层行的活力和积极性。针对当前政策性粮食贷款划出后,一些基层行处业务规模小、亏损大、发展前景差的现状,对现有的分支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撤销,并逐步实现由原来的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转变为按经济区域设置。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机构设置原则,重组内部职能部门的设置。改变目前上下对口、行业对口、职能部门过细、过滥的状况,增强决策、咨询、监督、资金营运、经营管理等部门的职能作用。(2)强化自我约束、自求平衡的资金营运机制。在保证支付、保证清算、保证重点的前提下,各行自营业务要根据“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的原则,合理确定信贷规模总量及其中长期贷款结构。属于政策性业务或“点贷”业务,应采取委托放款的形式,规模与资金配套下达。(3)要尽快充实专业银行的资本金,在2-3年内逐步达到规定比例。补充办法可以采取在上交的税利中返还,也可以在经营收入中按一定比例直接补充,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同时,要实行金融资产多元化构造,提高资产变现能力,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规范业务经营。
3.完善经营管理,健全管理机制,为向商业银行转轨探索路子。(1)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限额管理不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协调,而且在理论上也是相互对立的。前者是用市场手段,根据资金的松紧程度,合理调节信贷总量,而后者带有浓厚的计划和行政色彩,是用行政的手段配置信贷总量。因此,从商业银行运行规则来说,应该取消限额管理,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在现有条件下,近期内应该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作以下完善:一是存贷款比例的计算应考虑专项贷款、配套资金及用人行再贷款发放的贷款等因素。比例的核定应该体现季节性变化规律,并按以年初数为基数的定基增减额考核。二是备付金比例应核定上、下限,允许在上下限幅度内变动。把上存上级行的资金(或汇差)纳入备付金考核,并按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备付金比例。三是明确界定拆借资金的概念,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的拆借资金应作为调控资金,不计算在拆借资金之内。四是由规划发展部门或企改部门牵头,具体负责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组织实施和部门协调。(2)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增强风险管理观念。改革现行的信贷管理体制,实施规范的风险管理。新增贷款要以效益为中心,坚持效益优先,及时偿还的原则,增加抵押贷款、担保贷款比重,减少信用放款比重,同时要逐步优化资产结构,增加证券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份额。建立信贷人员存、放、收连动责任制,对资产的风险及收益实施责任管理。(3)强化内部资金管理机制。尽快制定内部资金管理办法,界定范围,量化管理,定期监测,严格考核。(4)加强经营策略研究,科学制定全行业的发展规划。包括经营管理策略、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同业竞争策略、专业银行企业文化建设以及中长期发展目标、措施及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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