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面临的“智力测试”_法律论文

大型企业面临的“智力测试”_法律论文

大企业面对的“智力考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考题论文,智力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各类企业争着树品牌树形象,当面对一些“不知趣”的消费者时,企业同时也面对着一道如何保护自己形象为最佳方式的“智力考题”。

1999年12月15日北京海淀法院对“恒升笔记本电脑案”的一审判决。在这场官司中,河北保定的用户王洪,因为他在网上的一篇“不实”的投诉文章,被一审法院判令赔偿恒升集团50万元。二审作了改判,还是赔了9万元。赢了官司又当如何,产品要好卖才是关键。

在房地产行业,项目品牌的建设已属不易,楼市纠纷绵延四起,有时,房地产商即使赢了官司,纠纷在开发商身上投射的阴影对其品牌形象的树立也多少会形成不利的影响。

2001年上半年,沈阳万科城市花园的部分业主发现,新楼存在墙壁有裂缝等18个问题 ,而且,与小区相邻又盖起一幢大型超市,影响了部分业主的采光和视线。多次投诉未获解决后,2001年9月中旬,部分业主到沈阳秋季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与万科交涉,14户业主还在家中阳台上挂出条幅:“万科误导我上当,要求退房、换房。”9月30日,万科将其中一名业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名誉侵权损失费20万元。

2002年3月15日,沈阳市东陵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业主挂出的条幅侵害了万科的名誉权,判令这位业主赔偿万科损失费1000元。公司董事长王石得知胜诉的消息后,立即告诉沈阳公司,告业主不是目的,不能因为赢了官司,丢了客户。我们要主动请业主吃饭,不要对方赔钱,用户也表示不再上诉。聪明的万科已经意识到:妥善解决纠纷并且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吸取教 训才是开发商时下最重要的功课。

国内法学界提出一个问题:法人的名誉权,相对于个人,尤其是面对消费者时,是否应当得到弱化?在处理涉及法人的名誉权纠纷时,应当对法人的名誉权保护适当弱化,对新闻媒介和公众的批评言论应当适当宽容。

对于一个著名大企业来讲,名誉权官司不是挡箭牌,你看不到单赢,更看不到双赢,两败俱伤的结果是你意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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