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国际关系学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际关系论文,学派论文,美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7.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3699(2008)05-0045-05
一、引言
1977年,斯坦利·霍夫曼评论说,国际关系学是“美国的社会科学”,亦即美国冷战的产物[1]。他对学术界传统观点所提出的这一异议在当时很著名。到了1998年和2000年,奥利·威夫和斯蒂夫·斯密斯先后表示支持霍夫曼的上述观点,称国际关系学主要地仍然还是美国的社会科学[2]687-727。他们都认为,国际关系学的思想中心仍在美国,美国的学者和学报基本上决定了什么才算得上国际关系这样的定义,包括哪些(国际关系)理论可以被接受,哪些(国际关系研究)方法是恰当的。这些看法有些道理。在20世纪下半叶,美国已经成为国际关系学的中心了。
威夫和斯密斯似乎相当不舒服的是,他们研究国际关系的方法在美国并没有得到人们完全接受。美国的国际关系学有着特殊和甚为狭窄的特征,这一点当然是正确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威夫和斯密斯在他们的有关论文中几乎专门集中地论述了欧洲与美国的关系,主要地还是忽视了世界的其他地区。而我恰恰认为,当然也有人已经特别提到,关键的问题是,西方是作为一个整体,其中包括欧洲和北美,来(在世界上)主宰国际关系的[3]。
所有这些学者的论述当中包含这样的意思:我们能够而且应该从“地缘文化”的角度来看待国际关系(我从提克尼和威夫所主持的项目里吸取了“地缘文化”这一词语。英国Routledge出版社围绕“西方所不能理解的政治”方面出版了一系列丛书,其中有三本书是一流的,它们都把国际关系学作为全球性的学科来加以论述)。地理空间不是空的,而是被政治体制、社会机构和文化传统填充得满满的。也就是说,地理空间是由文化构成的。一些学科,尽管可以使用相同的名词,如国际关系学,涉及了一些相同的问题和资料,但是却呈现出稍微有点不同的特征,这取决于学者生活在何地。特别是国际关系学受以下四种因素的影响:①有关国家的政治制度;②学者所在大学的特点;③当地学科的实践和思想传统;④社会的性质(我这里将威夫观点[2]695的表述作了些变动)。即使一些学科产生于某一学术生产中心,并向外扩展(如欧洲和美国就是这样),但是这些学科在向外扩展的过程中并不是简单的复制,而是呈现出地方特征。由于特定的文化或地区主宰着知识生产,所以无法在跨越地理空间时形成一门统一的学科。
我们应该从“地缘文化”的视角去看待学科问题,这样的思想因为以下两个理由而很有影响。首先,它使我们认识到差异。作为全球性学科的国际关系学随着我们跨越空间迁移而发生变化。其次,它允许我们拒绝来自于西方关于世界知识的一些主张,它突出知识的生产总是受所在产地的影响,它允许我们将西方的国际关系学或者是美国的国际关系学“地方化”,从而显示出西方的观点并不是普适的,而仅仅是某一地方的观点(我从伽克拉帕蒂的书里借用“地方化”这一词语[4]。另外,我自己的书里也使用这个词语[5])。
我在此次演讲里只能这样开始来进行阐述,亦即分三个步骤从“地缘文化”的角度来阐述美国的国际关系学。第一步,使美国的国际关系学涉及西方政治思想中的核心观念“自然状态”。如果美国的国际关系学有特色,那也仅仅是西方解释国际关系中的相同问题时的一个变体。其次,我将论述,美国的学者怎样运用这样两个方法从普适的视角来构建国际关系学:其一,把国际关系学当成一门科学;其二,把国际关系学当作规范或道德的项目;第三,我将认为,尽管美国的一些理论和方法(在世界上)占有优势,但并不存在美国国际关系学派。在美国,任何人对国际关系都有不同的看法,存在着分歧,所以不可能谈论起美国学派。
二、自然状态及其内外
作为一种思维模式,西方的国际关系学有其来源,亦即来源于“自然状态”这一思想[6]。16~17世纪欧洲宗教战争结束后,早期的近代政治思想家,如格劳秀斯、托马斯·霍布斯和约翰·洛克,致力于为政治权威创造一个经得起各种挑战的思想基础。他们开始主张树立政府权威,对“自然状态”进行了叙述,认为在政府出现以前的某个时期或地方,个人已经拥有权利(特别是财产和自治的权利);如果没有固定的政府权威,那么自然状态必定倒退为个人之间围绕维护他们的统治权利而发生冲突。最好的情况是,“自然状态”是(自由受到限制的)不便利的状态;最坏的情况是,它是一个战争状态。解决这些冲突的基本方法是树立政治权威。
在这个古典公式里,我们看到了古时关于无政府问题和政治社会内外有别的陈述。在每一国家内,我们发现政府建立了秩序;有了政府,就会有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可能性。因此,政府是作为发展的基本点而建立起来的。因此,政治秩序被看成是发展的先决条件,没有政府就会进展缓慢。在政府之外,我们就进入一个紧张、冲突,有时是战争的区域,因为分离体和拥有主权的政治体不能被更高的权威有效地统治着,所以就出现了这些。虽然国际机制的发展不是不可能的,然而却相当艰难。
在美国和欧洲,绝大多数国际关系思想是按照下列思想框架作为共同的背景来组织的[7]:
(1)古典和结构现实主义者倾向于将无政府视为一种永恒的条件,提醒我们,说我们命中注定要面临冲突,而且这些冲突必须通过力量平衡或外交手段来处理。
(2)英国学派的现实主义者寻找一条中间道路,亦即一个无政府社会,来缓和大国之间所发生的冲突。
(3)自由国际主义者认同了国家之间物质和规范相互依赖的形式,宣称全球管理存在多种形式,包括政府组织、私人企业管理、全球公民社会。全球管理中的种种形式,虽然不能克服国际体系中的无政府问题,但是还是可以运用的。
(4)批判主义学者认同全球管理中存在一种“民主赤字”。
(5)所有这些思想家都认同内战或是政府失败,即使不是我们时代冲突的主要来源,但也是来源之一;把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看成是解决冲突的途径。一些思想家可能将国际社会看成是肩负着结束冲突、建设和发展国家的主要责任。在这里,我要补充的是,上述这些思想告诉人们,19~20世纪西方帝国计划也是有思想方面的理由的。那些不能有效地管理它们自己的国家,仍然会处于无政府和欠发达的状态。作为欧洲殖民的结果,欧洲看来会出现有效的控制和实质性的发展。
然后,我认为,“自然状态”建设为大多数国际关系思考者提供了深刻的思想架构,虽然它出现在西方。在这方面,美国的国际关系学在其多数西方发源中还仅仅是一个孩子。
三、在美国国际关系学中构建普适性
从某种程度上,国际关系学论述的是全球或全球上的整个人类。这种主张基于这样的思想,即无政府和管理问题是普适性的。但是,这仅仅是我论述的开始。在美国,国际关系学者被普适性的主张所吸引,在这方面也许有点超过了他们在欧洲的同行。美国国际关系学者采用两个方法来构建国际关系学的普适性主张:其一,以科学的名义来构建;其二,以道德或伦理的名义来构建。
在美国,国际关系学以它强烈地信奉科学、采用自然科学模式而闻名。比起欧洲的国际关系学,美国的国际关系学则少了些历史性,少了些哲学性,甚至稍微有点少了些政策关注性。根据最严格的定义,科学的命题并不包含适当的名称;在应用方面,它们是普适的,不论何时或何地[8]。科学知识的目标在于验证那些适用于各种对象、而不是一个种类中的个别成员的命题。在作为科学的国际关系学里,命题并不是论述特定的单位或角色的;我们不产生关于美国、德国、巴西或者印度的知识。我们的知识是论述所有国家并且把它们作为一类来研究的。或者也可以把所有国家再次分类:小国、中等国家和大国,或是全球性大国和地区性大国。我们可以运用我们关于一般命题的材料来分析特定的国家,但是,我们产生的知识原则上是论述各种对象行为的知识。如果我们的分析单位不是国家,而是其他的某类角色,如外交政策制定者、跨国公司,或跨国宣传团体,那也同样是正确的。
然而,关于国际事务知识的任何产生实际上都能达到目标,这种说法是很值得怀疑的。学者跨越时空的概括能力是很有限的。科学的国际关系学几乎只产生若干专门仅适合于特定时空的中层理论,而且数量上在增加。这些中层理论并没有积累成为全面论述国际关系的一个体系。但是,在美国,学者有抱负想把国际关系学建成一门科学,他们的这种抱负是很强烈的。
有几个因素可以解释美国学者具有把国际关系学建成一门科学这样抱负的原因。19世纪晚期,德国的研究型大学模式被引进到了美国,极大地推动了(美国)学科专业化的进程。随后,美国国家社会科学协会便分裂成多种学科(组织)。与英国以及欧洲的其他许多国家相比,在这些欧洲国家里,国际关系学常常是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作为次领域,国际关系学已经被置于政治科学的范围里。美国的国际关系学在发展过程中则比欧洲的国际关系学变得更完全脱离于历史学、社会学和经济学。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美国的政治科学经历了一场行为革命,模仿自然科学,注重半实验方法。这场行为革命的兴起,部分程度上是因为欧洲移民进入了美国学科,从而刺激了这场革命。美国国际关系学历史中的关键外来人物是汉斯摩根索,他支持把国际关系学当成科学的这一思想。这种注重科学性部分程度上促使美国的学术界与政策制定者之间发生了分离。在美国,学院和大学从美国政府中相对分离,又加深了学术界与政策制定者之间的分离。许多学院与大学是私立的;公立大学则由各州政府创办,因而为当地各州的利益服务,并非服务于美国政府。通过比较世界的许多地方,国际关系研究从未变成(这些国家)外交部门的附属品。
所有这些因素导致了这样的观点,即国际关系学应该是科学的学科,其目标是产生可普遍化的知识。
道德或伦理的普适性也吸引着美国的国际关系学者。如今在美国国际关系学里占突出地位的是自由国际主义者,他们有意识地将道德或伦理的普适性追溯至伍德·威尔逊和内战时期的理想主义思想。学者研究规范的变化常常可以被看成是科学的尝试,因而不同于他们对道德的关怀。但是,在美国,大多数关于规范变化的研究常常含蓄地或明显地与关于权利和自由民主管理形式方面的普适性主张联系在一起[9]。
美国的自由国际主义者存在着挑战。这些挑战部分地来自于各种各样的现实主义者,但也来自于各种批判主义学者;这些批判性的学者大体上怀疑普适性主张,尤其是怀疑自由价值方面的普适性。对自由国际主义给予批判性的反应,这在欧洲甚至作得更好些。
自由国际主义在美国之所以具有较大的吸引力,这也许可以追溯到美国社会的特性,尤其是颇为盛行的“美国例外主义”思想。美国人更有可能地将美国的利益也看作是全球的利益。因此,他们认为美国独一无二地代表了世界上一股好的势力,就像一个山坡上的城市,给其他的人指引着方向。虽然国际关系中的自由国际主义者并不愿意接受“美国例外主义”思想,但是他们在很多方面却是同一道德文化背景的产物。然而,我们应该看到,自由国际主义是欧洲教化文明使命的变体;它甚至已经深深植根于现代西方思想之中。我自己的大多数研究就是论述如何揭示作为一门学科的国际关系和欧洲帝国主义历史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
四、一门分裂的学科
虽然美国的国际关系学稍微有点不同于欧洲的或者其他地方的国际关系学,但是,如果认为美国的国际关系学将要成为一门统一的学科,那将是一个误会。尽管美国学者有抱负将国际关系学建成一门统一的科学,或者建成美国学科中一项普适化的自由项目,而且美国学者的这一抱负非常突出,但是,在国际关系领域,仍然没有形成美国思想学派(有人认为,在其他的西方国家亦存在统一的国际关系学派,这也是一种误解。如,英国并不存在统一的国际关系学派)。
国际关系学的分裂性经常引起(美国)学者担忧。他们追求建立一个更加统一的学科[10]。美国国际研究协会的一些主席定期呼吁(美国)那些似乎没有能力来互相谈论的学者彼此之间进行对话,或者呼吁努力将我们的学问一体化,从而促进(国际关系学科)知识的积累。事实上,从商定的知识来看,几乎没有什么能够表明国际研究协会主席的这些目的已经实现了[11]。
另外有些人则似乎不大恐慌于国际关系学出现了分支和分裂,但他们仍然指出美国国际关系学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斯蒂芬·沃尔特认为,国际关系学“自冷战结束以来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冷战后成长起来的国际事务专业学者“比以前更加分离”了[12]。杰克·库格勒注意到,有关世界政治的研究仍然是“很有变化的”,因为“世界政治所涉及的领域已经极大地被拓展了”,而且“(国际关系)领域的边界仍然十分灵活,具有跨学科性”[13]。几乎没有证据表明学者正在注意这样的号召,亦即要将他们的观点一体化。(美国国际关系学的)趋势似乎朝着相反的方向,也就是朝着更加多样化的方向发展[14]。
上述这些作者都(向人们)暗示着美国的国际关系学在两个主要方面出现了分裂。其一,是在认识论上,因而也在方法论上;其二,在研究的特定范围或对象上。在应该研究什么和怎样去研究这些问题上,我们不能完全取得共识。
自从现代国际关系学在内战期间产生以来,围绕它已经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人强调运用历史和哲学来作为理解国际关系学的特有基础;另一种人则求助于科学实践的惯例。关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辩论在20世纪80年代得到了加强[15],以致如今一系列方法运用到了国际关系学之中,它们可能包括下列这些:①大型的半实验设计;②游戏理论;③个案比较研究;④历史社会学;⑤解释或阐述分析;⑥语篇分析,包括解结构分析、系谱分析以及包括概念历史学在内的其他语言分析;⑦人种学和参加者观察研究,包括各种不同形式的扎根理论研究或敬业研究(我也可能在这个单子里遗忘了一些研究方法)。
这些不同方法论的实践在社会科学解释的性质上有着不同的定位。一些人探索呈现因果关系类型的解释。这些学者设想,世界政治可以看成是一批对象,它们按照可以预测的方式来进行互动,一些对象按照能够系统地改变另外一些对象的方式而发生变化。因此,我们可以用角色之间共变的形式来陈述我们的命题,并验证针对客观世界的这些命题。揭示因果关系的因素可以是物质的,如力量或者固定的观念。也就是说,思想可以是因果关系的动因。
另外一些人则设想,世界政治是一个有意义的领域。角色所采取的行动充满意义。如果没有一个阐述性的词语,用它来揭示或表达角色的意图、思想和含蓄的理解,那么我们就不可能理解社会角色的行动。这些意义始终是社会性的,使人想起,它们是互为主体性的,或者是被构成社会的角色所共有的。因此,我们可以把世界政治看作是一系列社会实践,由外交、战争、贸易等所组成。国际关系学中的解释呈现出描述的形式,描写人类行为在这些社会实践中的复杂而有意义的基础东西。这涉及如何认同角色所起的作用和他们所遵循的社会脚本。作为社会科学家,我们的工作不是验证针对客观世界的命题以致去提供关于社会实践的似乎有理的解释,当然,我们也都参与了这些实践[16]。
一个比较激进的观点是建立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之上的,亦即,我们与这个世界发生关系的中介是语言。如果抛开我们所运用来进行描述的词语,我们就无法认识这个世界。如果抛开我们所用的努力来用语言去描述世界政治,那么世界政治中的社会实践也同样不会坚持下去。换句话说,我们对世界的描述塑造着世界本身和我们的行为。我们对威胁、敌人和盟友、利益和身份的描述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有争议的,虽然我们把它们想当然地看作是客观真理。因此,塑造对世界描述的力量变得极为重要:只要有可能描述世界,知识和力量就会结合起来,这似乎才自然和正常。那么,学者的任务在于使人知道这些常常未受质疑的描述,诸如那些关于国家认同、国家利益和全球利益的思想[17]。
以上关于三个不同认识论和方法论定位的简要概述,使人想起哪些东西才算是世界政治的领域。当然,世界政治领域本身也是在变化的。在应该研究哪些问题上,我们不能完全取得共识。
我们应该将国家假定为分析的单位吗?或者,国家和国家认同以及国家利益正是我们需要解释的吗?
我们的任务是解释角色(如个人、国家、公司或跨国集团)之间的互动关系,还是描绘那些构成了角色、角色认同、角色利益的复杂社会实践或社会联系?或者为它们的行为写剧本?
一旦我们将构成角色的边界看成是描述的对象,那么我们也许需要知道这些认同的边界是有漏洞并且是重叠的。因此,我们也许需要看一看(国际)流动,它们跨越边界如此之多,如同形成边界的角色所采取的行动也很多一样。我们需要知道认同并非单独出现,而是以与其他认同连在一起出现。
在美国的国际关系学中,因果解释与深厚描述和论述分析展开了竞争。我们研究互动行为、社会关系和流动,在分析的特定单元上无法达成共识。(国际关系学)这门学科仍然是分裂的,看得出以后一下子也解决不了。因此,即使美国的国际关系学可以呈现出一些美国特色,我已经这样说过,然而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美国国际关系学派。
五、结语
概括地说,我的观点实际上有两层意思。首先,关于美国的国际关系学具有优势的主张是正确的,但是,这可能忽视一个关键的要点,即较为博大的西方思想传统论述的是无政府和自然状态这一思想,而美国的国际关系学只是其中的一个变体。其次,虽然国际关系学在不同的地方呈现不同的特色,这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认为存在美国国际关系学派,那就是一个误会。
*此文系大卫·布莱尼教授2008年5月21日在广州暨南大学的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