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监督机制 强化权力制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监督机制论文,权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对权力失去监督制约,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遏制腐败,必须紧紧抓住对权力监督制约这个根本问题,不断强化权力制约机制,实行有效监督。近年来,我校在反腐败斗争中,围绕对权力制约,主动探索在选人用人、权力运行等环节上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保证了权力的廉洁运行,推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一、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权力监督制约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是把好行使权力的入口关,保证权力沿着正确轨道运行的重要前提。为强化对选用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我们实行了两项制度:一是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联合考核制度。改变由组织、人事部门独家对干部进行考核为由纪委等部门配合,共同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纪委一方面要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选拔任用干部的审查、考核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干部的勤政、廉政情况;另一方面又要对整个考核工作实施监督,保证考核的真实、客观和公正,使对干部考核的权力得到监督和制约。二是纪委对选拔任用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提拔任用干部,事先要征求纪委的意见,纪委否决的人选,不再提请党委常委(校长办公会)讨论。纪委以“党章”、“准则”和党纪政纪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依据,以对组织和个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对组织、人事部门所确定提拔任用的干部中,有受党纪政纪处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拔使用的,有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的,有不廉洁行为群众反映大、不易提拔任用的干部,予以否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质上是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与纪委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健全了任用干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共同把好选人用人关。我校实行纪委对任用干部一票否决制度一年来,对现岗和待提拔的有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4名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否决,得到了党委的支持。
二、强化对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制约
在现行的权力运行中,权力制约机制薄弱,是致使权力运行失控,导致腐败蔓延,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这种薄弱主要表现为权力的过分集中,个人说了算和不同权力之间缺乏制约。因此,不能把具有相互制约的职责和权力集中到一个单位和一个人,对权力必须进行适度分解和相互制约,合理调整权力结构,保证其各自正确行使权力。我们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实行权力分解。建立纵横结合的制约网络,对权力实行制约。首先,在部门、单位内部建立上级对下级、成员之间业务分工相互制约。其次,在部门、单位之间实行横向制约。如对群众关心、影响学校发展稳定的招生分配、人事调动、出国访问、职称评定、住房分配、基建招标、物资采购等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组成全校性专门监督管理组织,行使审查、决策权。从而做到既有上级对下级的纵向权力制约,又有部门与部门、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横向权力制约,使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权力相对化,形成纵横结合的权力制约网络,实现对权力的相互制约。二是实行干部换岗交流。校内管人、管财、管物是容易发生问题的特殊岗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往往源于此。一人久居一岗,容易形成关系网和发生腐败问题。为此,我们对领导干部和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换岗交流,加强对权力制约。我校仅1996年就有83%的处级单位进行了干部交流,有53%的处级单位的一把手换了岗,党与政、党政与业务干部交流面均达30%。通过干部换岗交流,有效地防止了干部权力的滥用,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进取精神,爱护了干部,也锻炼了干部。三是实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凡属涉及学校建设、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策,不能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对其重要事项决策后执行情况,实行监督,做到奖罚分明,有效地防止了对重要事项决策中干部滥用职权和不受组织约束的家长制作风,从而使权力受到集体领导的制约,避免和预防了决策的失误和损失。四是实行办事公开。办事公开的目的就是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它要求在不失密的前提下,公开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事实表明,权力运行只有公开化,使群众看得见,把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防止权力运行中出现偏差。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制约
加强对权力运行结果的检查与监督,是防止滥用权力和遏制腐败的重要措施。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实行对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制,它包括两个方面:一要对处级单位履行职责和完成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核,使主管部门考核与各部门相互间评议和校领导评议相结合,作出综合评价,决定“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不合格单位,亮出黄牌,提出警告,限期改进;二要纪委会同组织、人事、党办等部门年末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主管领导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和领导监督,发现有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理。二是对领导干部实行民主评议制。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换届和离任前,上级主管部门对每位干部的政绩和廉政等情况,通过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评议意见,对其权力运行结果进行监督。评议结果要向上级干部主管部门报告,并向被评议的干部进行反馈,使其尽快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评议中发现滥用职权的要及时责成有关部门作出必要处理。三是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主要是审计部门对从事经济活动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在到届和调动离任前,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财会帐目、财会收支的真实、合法及效益等情况通过审计进行检查监督。审计不仅可以监督单位、部门权力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而且可以揭露查处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实行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重要事项报告制。领导干部权力私有化运行,既可以表现在公务活动中,直接以权谋私,搞权益交易,获得个人或小集团私利,例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搞吃、拿、卡、要、报等等;也可以表现在非公务活动中,凭借手中权力的辐射作用和影响力,谋取私利,像婚丧嫁娶、生病住院、搬迁新居、工作调动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子女就业、升学分配、出国留学、职称评定、住房分配、装修等项搞特殊照顾等等。我校实行的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重要事项报告制要求对上述内容都要按规定向纪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近三年里,我们有150余名处级干部,7名校级干部,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纪委作了报告。这项制度的实施,规范了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之外的家庭和社会活动行为,把领导干部非公务活动情况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制约了由于权力的辐射和影响而产生的腐败现象,达到全方位、多层次防范以权谋私的效果。五是实行对领导干部监察制。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结果,监察部门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强化权力监察:第一,进行执法监察。即行政监督部门对作为监察对象的权力行使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决定和命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着眼于解决当前腐败中的突出问题,抓住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监察工作。第二,廉政监察。监察部门充分运用监察权力对领导部门及其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阶段性或年终的监督检查。其主要目的是制约行政权力被滥用。第三,进行效能监察。监察部门对权力行使者从事行政活动、履行职责的效果、效益、效率进行监督检查。效能监察是反权力腐败,避免重大失职、渎职等官僚主义行为,防止造成重大损失的十分重要的监督手段。
围绕三个环节所采取的各项对权力监督制约措施,必须抓好对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得到落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有明显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不廉洁干部,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及时进行调整或调离领导岗位:对构成违纪违法的严格执纪执法;对能正确使用手中权力服务于人民、清正廉洁的干部优先提拔到各级领导和重要岗位,保证权力的健康运行。近几年我校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力度,不仅查处了20余名违纪者,惩治了腐败,有效地制止了权力的滥用,而且为学校挽回经济损失和节省支出500余万元,堵塞了漏洞,加强了管理,净化了学校风气,促进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为保证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