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代左翼“牢狱文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左翼论文,牢狱论文,三十年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30年代的中国,社会各界的著名的或不著名的人士因为政治、救国的言行和其他原因而锒铛入狱,成为当时的普遍现象。其中引起广泛关注和较大反响的,就有1931年的“牛兰夫妇入狱”事件,1935年杜重远因“闲话皇帝”一文入狱的“《新生》事件”,1936年以沈钧儒、邹韬奋为代表的上海“救国联合会”的“七君子入狱”事件,以及中共政治领导人瞿秋白、方志敏、王若飞的被捕入狱等。这当中,左翼作家文人的被捕入狱,更是屡见不鲜。在上海和关内其他地区,就有左联五烈士的被捕牺牲,周立波、丁玲、艾青、陈白尘、陈荒煤、艾芜、彭家煌、楼适夷、洪灵菲、冯宪章、潘漠华、舒群等人的先后入狱,在沦陷的东北,左翼作家罗锋也曾经一度坐牢,金剑啸则死于狱中。
“牢狱事件”的普遍性自然引起了普遍的关注,成为时代性的政治、文化和文学话题之一。无党派作家曹聚仁对政治迫害与牢狱现象的普遍性作了讽刺性的描绘,指出当时“中国第一流人才,有的在爬山,有的在牢狱里”。[1] 还有一些非左翼的作家文人,尽管他们的政治立场和态度与左翼不同,但对那种大批逮捕和杀害作家文人、查禁刊物的白色恐怖和普遍的牢狱事件,同样反感和反对,于是以“春秋”笔法引申生发,推古及今,大谈清朝的文网密布及层出不穷的文字狱现象,明里暗里与现实进行映衬。翻译界的部分人士也“里通外国”,先后翻译出版了《囚人之书》和《狱中记》等外国纪实作品,实际也是借此对压迫与恐怖遍布的“牢狱中国”的时代环境,进行类比与“暗喻”。
作为受压迫最重和入狱作家人数最多的左翼文学阵营,自然更不能不对“牢狱中国”的现实环境做出感应与反映。这种反映的方式之一,是直接发表宣言进行政治揭露和抗议,如“左联”在1931年4月连续发表《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为国民党屠杀大批革命作家宣言》、《为国民党屠杀同志致各国革命文学和文化团体及一切为人类进步而工作的著作家思想家书》,揭露了“左联五烈士”被“恶毒”虐杀和“许多我们的同志,思想家,作家,现今正呻吟于世界上最黑暗的中国牢狱和租界牢狱中”的事实,明确提出“反对国民党和租界巡捕房逮捕及杀害中国作家和思想家”,[2] 革命作家国际联盟也在发表的宣言中,对“左联五烈士”的被杀害,对“现在无产阶级的文学家和革命文学家在中国牢狱里面数目,是在一天天的增加起来,数都数不清的”现象,进行了抗议与谴责。[3] 其次,是以纪实和叙事文学作品进行直接的或曲折的反映与暴露。左翼文学旗手鲁迅对如此的白色恐怖极为愤慨,在《黑暗中国的文艺界现状》、《中国无产阶级文学和前驱的血》等文章,抨击统治当局“将左翼作家逮捕,拘禁,秘密处以死刑”的暴虐,和“只有污蔑,压迫,囚禁和杀戮”的凶残,[4] 并在1933年和1934年专门写下《光明所到》和《关于中国的二三事·关于中国的牢狱》,对中国牢狱的由拷打和虐待构成的“地狱”式的黑暗,和现实中以思想“改造”为对象的“反省院”存在的“有效性”,进行了“证实”与讽刺,将牢狱的黑暗与现实社会的整体性黑暗、将牢狱事件与整个社会的“牢狱现实”联系起来,揭示出中国现实环境的“牢狱性”和“地狱性”本质,以作为“匕首和投枪”的杂文形式参与了“牢狱文学”的建构。更多的左翼作家则把这种“自然值得我们大家很大的注意”[5] 的普遍的牢狱现象作为重要的文学题材,纳入小说戏剧等叙事文学的视野和范围,从而使“牢狱文学”作为一种倾向鲜明、意义独特的左翼文学现象。
对这种文学现象最早以“牢狱文学”进行命名并做出评价的,是30年代左翼作家和批评家周立波。在《1935年中国文坛的回顾》[6] 一文中,他首次对左翼的牢狱题材小说的现象,用“牢狱文学”加以概括,对整体的牢狱题材小说和具体的有代表性的作家作品进行了点评和概述。
值得指出的是,周立波在论述1935年左翼牢狱文学出现的原因和取得的成就的同时,也指出了左翼牢狱文学数量不够丰富,发达的程度尚不能与包括日本在内的外国牢狱文学相比。周立波的认识和评价诚然是正确的,然而,若不限于他所论述的1935年的范围而是扩及整个30年代,那么左翼牢狱题材文学的数量还是有相当规模的,牢狱文学的表现内容也是比较丰富多态的。上述的那些曾经被捕入狱的作家中的很多人,如艾芜、罗锋、陈荒煤、陈白尘等,都写过以牢狱为背景和对象的小说,其中尤以陈白尘为甚,他30年代出版的《曼佗罗集》、《小魏的江山》和《茶叶棒子》三个中短篇小说集,近三分之一都是写牢狱生活,《小魏的江山》还被茅盾选入良友图书公司1936年出版的《二十人所选短篇佳作集》,此外他还写有描绘牢狱生活的话剧《大风雨之夜》、《癸字号》,陈白尘也认为自己写牢狱生活的作品“在同侪作家中也可称为我的特色之处”。[7] 而一些没有被捕入狱的左翼或进步作家,为了表达对“牢狱现实”和社会的黑暗不公的抗议与批判,也时而把笔触伸向了牢狱。像东北作家群里的端木、萧军、白朗等人,并没有牢狱体验,但是故土沦陷的现实创痛和流离失所的漂泊,却转化为共同的心理体验——失去自由幸福的沉痛的囚禁感与压抑感,沦陷的家乡故土在他们共同的、集体性的心理想象里也不免转化为“牢狱”的感觉和意象。于是,他们几乎都写出了各自的“牢狱文学”。还有一些左翼作家,如周立波自己,不仅提出了牢狱文学的批评概念,还一直想尝试或从事这种题材的写作,在30年代没有机会完成,就一直把这种愿望带到40年代,在解放区连续写下多篇以30年代为背景的记忆性牢狱小说。此外,一些被捕入狱的政治领导人如方志敏,也写有《牢狱纪实》、《可爱的中国》一类的非虚构作品,在当时和后来产生了很大影响。这样,30年代左翼的文学作家和政治作家写作的包括虚构和非虚构的“牢狱题材”作品,确实构成为整个30年代左翼文学中有意味的、较独特的文学流脉。
从表现对象、题材类别和作家体验来看,30年代的牢狱文学在概念、内涵、题材、内容诸方面存在区别。周立波提出和评论的“牢狱文学”,主要指的是左翼作家(包括有入狱经历和没有这种体验的)创作的以牢狱描绘牢狱生活及其“内幕”的作品,他在《1936年小说创作的回顾》的年度小说述评中,仍然继续对东北作家罗锋和舒群表现“狱中生活”的作品予以点评和称道,“狱中生活”似乎构成了时代性和权威性的牢狱文学内涵和“正统”。除此之外,当时还有另一种牢狱文学的形态,一些作家并没有直接描绘牢狱生活,而是在牢狱环境中写出了或抒情言志、或回忆寄托、或抨击时弊的作品,如艾青写于狱中的《大偃河——我的保姆》,方志敏的《清贫》、《可爱的中国》、杜重远的《狱中杂感》等,抒写或表现的是牢狱外部的世界与生活。这种表现或描绘与作家本人的狱中体验和特定环境形成的情感世界具有内在关联,同样应该纳入牢狱题材文学的范畴。
既然是以牢狱为描写和表现对象的文学,所以牢狱的形象、种类和牢狱内的生活自然成为左翼牢狱文学叙事的当然内容。与中国社会当时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禁锢得比罐头还严”的社会压迫的日益严酷相关,左翼文学“同步”地描绘出存在于中国社会的牢狱及其性质的众多与多样化:陈白尘、吴奚如、艾芜小说写的是中国的牢狱,罗烽、白朗小说里出现的,是日本帝国在“满洲”的牢狱,周立波所写的则是上海租界牢狱,此外还有模范牢狱、女子牢狱、感化院、反省院之类。由于创作个性及生活经历与体验的不同,左翼作家作品里的“牢狱叙事”的角度与视点各有千秋,但是,由于左翼作家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诉求的同一性,以及左翼作家遵奉的以反映和暴露现实为圭臬的批判现实主义或“革命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的基本一致,由此导致左翼作家的“牢狱文学”写作,首先呈现出的一个相近乃至于相同的叙事切入点,是以控诉、揭露性和讽刺性笔调,展示和描写牢狱的黑暗王国的形象及其内在的“地狱性”性状。
几乎所有的左翼牢狱文学、包括共产党人方志敏的纪实作品《牢狱纪实》,都着意地进行这样的“叙事聚焦”。其中,陈白尘的诸多牢狱题材的小说和话剧,堪称旧中国牢狱的黑幕大观,他的《鬼门关》、《癸字号》等作品,既“客观”地状写中国地方牢狱里犯人的病饿交加、牢房里环境的脏黑窄臭等种种令人发指的情形,也以戏谑和嘲讽的笔调叙述那些草菅人命的牢狱统治者种种腐败与丑恶行径: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还要在犯人的伙食费里克扣勒索、中饱私囊和贪赃枉法,在牢狱里疾病和瘟疫流行之际倒卖假药大发“狱难”财,从这些极端的黑暗情形和腐败行为的叙述中,牢狱的“人间地狱”的形象与内幕便具体而鲜活地“自我呈现”和演示出来。
在左翼作家笔下,这种黑暗王国的地狱性还更多地表现在牢狱里盛行的以严刑拷打、摧残虐待为代表的暴力压迫现象和牢狱统治者对此的依赖与“爱好”。不论是本国统治者设立的反省院、囚牢一类的牢狱,还是英法殖民者在上海租界、日本帝国主义在“满洲国”设立的牢狱,普遍存在和盛行对犯人进行非人化的打骂、摧残等暴虐现象,它们甚至形成了牢狱的“暴力文化”。陈白尘和艾芜、端木等人不仅描写牢狱统治者对犯人实施的暴力压迫和摧残行为以及由此构成的统治者的“暴虐迷恋”和压迫机制,还在描写中有意通过犯人之口把“现在时”的中国牢狱与“过去”及“前清”的大狱进行联系与类比,意在揭示和“暗示”当下牢狱及牢狱制造者与过去的封建政权的相似性和同类性。
牢房内的黑社会性质的“黑帮势力”及其文化现象的存在,也是左翼文学着重描写和揭示的牢狱“地狱性”的鲜明特征。作为统治阶级镇压机器和惩罚权利体现的牢狱,从其社会性质来看,是被外部社会权力机构隔离的特殊社会空间,是外部社会结构的缩小和复制,因此它与外部的权利机制和社会系统既隔离又相连。在国民党江苏省“反省院”蹲过大牢的左翼作家陈白尘,在其自成系列的牢狱文学作品里,比较多地描叙述了在这个由惩罚与被惩罚、牢狱统治者与犯人为关系准则和基本架构的空间单位里,狱内黑社会和黑帮产生的过程及其内容。《小魏的江山》里的普通刑事犯人小魏,在受尽牢狱黑帮令人发指的压迫摧残后不屈不挠,带领几个处于牢狱最底层的犯人,以种种骇人恐怖的受侮和自残的手段,“九死一生”地在牢房里“打江山”,终于成为被牢狱统治者和狱内黑帮社会承认的新牢房的新“龙头”老大,在牢狱这一特殊的社会空间里淋漓尽致地表现出牢狱黑帮社会和文化的形态与全景,重现了牢狱黑帮社会以及其中隐含的新的压迫阶级诞生与形成的过程与“神话”。在这一过程中,作品不仅对牢狱黑帮社会以龙头为中心的等级结构,各种各样的牢房刑法和日常生活中的兽行等中国特色的牢狱黑帮文化,进行了多方面的展现与剖示,还有意揭示了牢狱黑帮社会势力与牢狱统治者的共生“合谋”关系。陈白尘、端木蕻良和艾芜等人的小说里,也都写到了以牢头为代表的牢狱黑帮现象及其表现。这些小说的叙事表明,牢狱黑帮社会是一个特殊群体和阶级:他们是被监禁者,但又是牢房内的统治者;他们丧失了外部社会的权利却又具有牢房内的各种权利,甚至可以自由出入牢房为非作歹。这个牢狱黑社会的形成和存在是牢狱统治者和权利主体允许和支持的,他们之间是相互依存和共生合谋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表现在牢狱黑帮组织对新到犯人私设刑讯——“开公事”得到的钱物要与牢狱统治者分成,更表现在牢狱统治者需要借助牢房黑帮组织对牢狱进行监视和控制,维护牢狱的“秩序”,在应付外来检查和参观时进行安排好的掩饰、伪装与“遮黑”。陈白尘等作家所写的牢狱黑帮组织和成员,按福柯的观点,属于“过失犯”和“社会必要边缘阶层”——统治阶级为了统治权利和国家惩罚与镇压机器的存在,为了使这种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或者为统治阶级的非法活动寻找和制造出合法性,就必须使社会存在过失犯和社会必要边缘阶层,以便通过控制他们更好地控制其他的非法活动,在国家统治权利与过失犯和社会必要边缘阶层的惩罚与被惩罚的关系中,包含着相互依存与合谋关系。当这些过失犯和社会必要边缘阶层进入牢狱之后,他们就演变成牢狱牢头和黑帮。因此,左翼笔下作为牢狱内的“过失犯”和牢狱必要边缘阶层的牢头黑帮,他们与牢狱统治者构成的互存、共生和合谋关系,是对二者本质上的归类与证明——共有的“罪犯”与黑帮属性,这才是陈白尘和其他左翼牢狱小说的“黑帮”叙事的深层诉求。
左翼作家对牢狱的地狱性性状和特征的叙写,是为了以牢狱为“缩影”达到对统治者和现存社会合法性的否定,因此,地狱性不仅体现于牢狱,也体现于整个社会——牢狱不过是社会肌体的一部分,是社会整体“人间地狱”的反映和浓缩。由是,一些左翼作家以牢狱为窗口和中介,有意把弱势与无辜的犯人在狱中的遭遇和苦难,进行透视和“放大”,或者通过他们在牢狱内外的生活遭遇,连接和透视社会的“人间地狱”的现实性状,达到更广泛的现实“写真”与批判目的。陈白尘的小说《父子俩》和吴奚如的小说《第十六》,分别以一对盲人父子和一个拣煤核的孩子在牢狱内外的遭遇故事,“讲述”了黑暗社会如何把这些弱小者投入牢狱并使他们在狱中遭遇了极其难堪和非人的苦难,牢房生涯和牢狱外的社会如魔窟一样吞噬和折磨着弱小者,呈现出比盲人“黑洞”更加深重无边的黑暗。萧军的小说《羊》、陈白尘的小说《暮》等作品写的都是像羊一样善良老实的农民,但他们都蒙冤入狱,前者在苦难漫长的牢狱生涯中迫切希望出狱回家而希望终于落空且惨死狱中,后者在度过几十年的牢狱生涯后已无家可归,无奈中只好要求返回牢房却被拒之门外,惨死荒野——牢狱内外都是使底层人民陷于无望与无边“苦海”的人间地狱。舒群小说《已死的与未死的》通过狱卒的嘴,道出狱中犯人和罪名的众多:土匪,土匪嫌疑,政治嫌疑,政治犯,盗贼,暗娼……如此众多的“罪名”与“罪犯”,既反映出阶级、民族矛盾的日益尖锐和社会动荡不安的现实“真实”,更“映衬”出中外统治者出于统治和镇压需要,也出于恐慌大肆滥捕无辜,制造冤狱与苦难,使得整个社会和国家日益“牢狱化”,或者径直就是一座大牢狱。其他左翼牢狱作品如陈荒煤的《忧郁的歌》、《罪人》等,也以各自的牢狱故事叙写着这样的社会景象,传达着如此的认识和批判。
周立波的小说对上海租界里的牢狱和东北作家对日本占领下的东北“满洲国”牢狱的黑暗内幕的描写,除了与一般的左翼“牢狱”文学具有相似和相同的倾向与主题之外,还显示和包含了较为独特的文学中的政治和文化意义。一般的左翼牢狱题材文学是从阶级性视角——即通过牢狱这样一个特殊的空间和窗口、通过牢狱的地狱性存在与黑暗的描写,表达和揭示当时中国社会阶级斗争的尖锐与阶级压迫的残酷,当然,这些实施统治与压迫的压迫者在小说中没有表现为现实社会中的具体阶级形象,而是具象化为牢狱的统治者和管理者。而周立波和东北作家的牢狱叙事,其意义和蕴涵则显然不单纯是阶级压迫和斗争,而是民族压迫与矛盾。这种压迫和矛盾同样通过牢狱这一具体的压迫形式具象地表现出来。因此,这类小说就呈现出左翼牢狱文学主题的另一方面:表现被压迫和被殖民国家文学的反帝反殖民的政治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诉求,进而在广义上,与整个第三世界国家和民族文学表现出相同的精神话语与轨迹,同时,也是以特殊的题材和表现对象应和了“左联”明确提出和要求的“抓紧反对帝国主义题材”[8] 的宏大政治诉求,使左翼牢狱文学具有和内含了鲜明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然而,在殖民压迫和民族危机日益加深的历史环境与语境中,表现新文学诞生以来一直存在的、在30年代又被明确和具体强调的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文学主题,其意义则显然有所深化和延展。像周立波描写的殖民者的租界牢狱,这一现象本身就包含着复杂的意义:一方面,租界和牢狱是殖民者霸权和压迫的产物与象征;另一方面,不论是以暴力还是和平方式进入东方的西方帝国(东方的日本已经是西化的帝国主义),又代表着一定的先进和文明等现代性价值。革命导师马克思也认为英国殖民者对东方的殖民占领和殖民事业的开拓,其历史和道德的善与恶是互相羼杂的。[9] 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行径中又包含着现代性、文明性,这是来到东方的西方所呈现出的双面形象。“五四”以来,中国的启蒙主义文学侧重于对西方的现代性价值的发现与肯定,并以此为价值取向和视角反观本国文化与传统,对西方的帝国和殖民性的一面进行了叙事的遮蔽与不见;爱国反帝文学则着重于对西方的帝国和殖民的罪恶的揭露,但作为新文学来年两大主题之一的反帝爱国文学,其实流于浮泛的口号化的情感表达而缺失具体的帝国和殖民压迫者的形象与行为。而30年代左翼的牢狱题材文学由于鲜明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诉求,也由于民族和国家危亡已是严酷的现实,因此其所表现的反帝主题已经具体化、具象化和深入化了:左翼牢狱题材小说里的殖民地和租界牢狱的形象和相关叙事内容,在传达和宣诉左翼文学共有的反帝反殖诉求时,也具象地传达和包含着上述的认识,进而把一般的左翼文学的“反对帝国主义”的主题从政治和意识形态批判扩大到文化与文明批判的层面,使其意义和蕴涵得到升华和深化。
通过牢狱故事与描写对中国统治者和外国殖民者的牢狱进行“地狱性”还原、显露与揭示,是左翼牢狱题材文学重要的主题诉求之一,但,左翼牢狱文学故事和叙事中的蕴涵与功能,还不止此。如前所述,左翼牢狱文学是一种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色彩都相当鲜明和强烈的文学,那种来自阶级、政治与意识形态的代表历史、未来与正义的主体感,使他们不止于“忧郁”地描写或激奋地暴露牢狱的地狱性黑暗,而是在如此叙事的同时,还要通过“牢狱故事”变更旧中国牢狱的“存在属性”,赋予其新的社会性、政治性意义和“性质”,借此达到意在言外、意在狱外的目的——把牢狱这一特殊空间凝聚在一起的被囚禁的“犯人/我们”,与统治牢狱的“敌人/他们”,进行截然对立的正义与否的阶级和民族本质的划分和确定,从而把“我们”与“他们”之间的监禁与被监禁、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进行“合法性”置疑、颠倒和正名:以牢狱为代表的统治者在叙事中被“他者化”和“自劣化”了,他们的监禁、审判、压迫等权利与其表面的存在完全构成了悖反,其非法性与恶魔性的本质在牢狱叙事中被呈现和暴露出来,并由表面的统治威权的拥有者逆转为历史和正义的被审判者。相反,因信仰、政治和革命入狱的政治犯人和广大的“我们”,在叙事中被“主体化”与正义化了:通过在牢狱里的见闻感受、述说表达和行为演示,明确地找到和确立了自己的本质——代表着阶级、民族和历史的正义。这种来自于阶级、民族、政治和历史的“正义”本质使表面上无权和被囚禁的“我们”具有和获得了话语权利,在话语表达中对牢狱内外的一切予以正义与否的评说和“历史的判决”,被囚禁者由此而实现了存在身份的分离与突破,成为对以牢狱为表征的统治者权利进行合法性颠覆的历史审判者和主人公。由此,牢狱这一显示统治者威权、对人民和反抗者进行压迫、隔离与规训的暴力空间,其性质与功能在叙事中发生了逆转。
这样的叙事内容和逻辑,在方志敏等人的政治性纪实作品里,是直接“诉说”出来的,他的《狱中纪实》描述了当时中国社会存在的和统治者裁定的“有罪”与“无罪”的现象:“抗日有罪,降日无罪;反抗帝国主义有罪,投降帝国主义无罪;……爱国有罪,卖国无罪;反抗有罪,驯服无罪;进步思想有罪,复古运动无罪;揭发各种黑幕有罪,对黑暗统治歌功颂德的无罪;总括一句:革命有罪,反革命无罪!”这种表面上对罪行有无现象的罗列和陈述实质上是一种“归谬”和“解构”——罪行的有无及其审判与刑罚的正义与否,在这里都是颠倒的,真正能够或者有权利对罪行有无进行裁定与宣判的,不是表面上或形式上以牢狱为代表的统治者,而是那些形式上被囚禁的犯人特别是政治犯及其所代表的阶级与集团。这样的叙事内容和逻辑使牢狱成了显示压迫者与被压迫者有罪与否、正义与否的“法庭”和分水岭。
而在陈荒煤的《罪人》和《忧郁的歌》等小说中,通过牢房故事和叙事对“谁之罪”、“何为罪”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质疑与回答。《罪人》里的小职员蒙冤入狱,忧郁压抑的牢房环境及其所代表的社会与政权的惩罚与规训功能,这种惩罚与规训的现实和形式的合法性与强大性,促使他向“认罪”的方向滑行,终于认为自己“有罪”——不是现实行为有罪,他也一再诉说和申辩自己现实行为中的无罪和无辜,而是从宗教上、从基督教信仰中找到和承认了自己的“原罪”和“有罪”。宗教协同统治者就这样在一个小职员和冤狱者身上实现了自己的惩罚与规训的功能和目的。然而,这一切都是表面的。小说中出场的另一个犯人——因革命和政治而入狱的政治犯,尽管没有方志敏文本中政治犯人那种明确讲述出来的代表政治正确与正义的历史审判者身份,但是政治犯的罪名本身就暗示了他的身份与性质。小职员的思想精神变化的过程都是在他的目睹和观察中完成的,但也恰恰是在这样的观察和思索中,他挺身而出,对小职员的“认罪”行为和诉说进行“反诉”与批驳,终使小职员从“有罪”的自责中解脱出来,认为自己无罪。政治犯的出场使罪行有无的认定发生叙事的反讽和逆转。
由此出发,一些左翼作品还描绘了具有阶级和民族正义性的政治犯人如何重组和分化牢狱敌我阵线和关系、改造和变化牢狱空间性质的“故事”。白朗的小说《生与死》的里一位女性看守,在看守因抗日而入狱的女性政治犯的过程中人性和民族意识受感染而苏醒,由看守转变为政治犯的“看护”,最后放走了抗日的政治犯,自己也沦为与前者性质相同的政治犯被关进牢狱。不仅如此,这个被反向改造过来的看守——新的政治犯,还公开对牢狱的所谓“改造”功能发出了讥讽与蔑视:“改造,改造,改造了什么呢?天杀的。”这种蔑视与讥讽既是对牢狱代表的统治与被统治的现存权利机制及其合法性的颠覆与重构,对非法不义的殖民者的牢狱存在和压迫权利的否定与“证伪”,也是对民族正义与历史正义的划分与还原,同时,改造与反改造的关系和看守成为政治犯之后的斗争故事,也使得牢狱成为“我们”与“他们”、友与敌、阶级与民族关系和本质的重新组合与确立的空间,成为表现特殊环境下民族压迫与抗争这一时代主题的“有意味”的舞台。
这样的牢狱故事及其主题,在有些左翼作家的小说中,则往往通过叙事与隐喻的方式予以映现,或者以“寓言”的形式予以寄托和象征。端木蕻良的《被撞破的脸孔》和艾芜的《强与弱》,描写的是牢狱牢房里土皇帝般的牢头和黑帮对弱小者的霸道欺压行为和被欺压者的反抗,表面上不涉及阶级与民族斗争的宏大主题。但是,如果将小说放置于当时的语境、联系作家的政治背景和写作动机予以考察,就会看出,艾芜小说在写实的故事下面蕴涵和隐匿着强烈的主观诉求和期望:忍让和懦弱遭致欺压,反抗和挑战才能颠倒和改变强者与弱者的地位与关系。在《小犯人》里,作者继续描写和深化这一主题,把牢狱里的黑社会与犯人之间的强弱叙事,通过“政治学生”、小犯人为中介,与阶级和政治的压迫/反抗这种时代性宏大叙事联系起来,牢房内犯人之间的压迫/反压迫和强弱地位与关系的颠倒改变,蕴涵和指向的是牢狱外的阶级与政治的关系,即表层的牢狱写实里隐匿的是深层的阶级与政治的寓言和“象征。”端木小说的牢狱黑幕和强弱转化叙事,同样具有写实和象征的双重意义,甚至比艾芜小说表现得更鲜明和强烈。当然,作为东北流亡作家,家乡沦陷产生的精神创痛以及由此产生的民族危机意识,使端木的牢狱黑幕写实和强弱转化叙事里蕴涵和隐匿的,兼有阶级与民族的诉求。通过小说里的弱者在绝境中奋起反抗牢头威权并战而胜之的“斗争故事”,作品于写实中寄寓了有关如何变弱为强、在抗争中求生存以及拯救民族危亡的“宏大叙事”,牢狱里犯人之间的打斗故事隐含了阶级与政治、民族与国家如何作为及必然结局的“神话”和“寓言”。
另外一些左翼作品则通过描写政治犯在狱中生活和地位的特殊性——他们受到的优待和优越性“地位”,以及他们的精神影响,揭示牢狱空间里颠倒的合法性与正义性本质和关系。萧军的《羊》和舒群的《死亡》里的政治犯“我”,都是“被优待的犯人”,有可以单独散步和抽烟的权利。曾经因“闲话皇帝”事件而入狱的著名报人杜重远的纪实作品《牢狱的收音机》和中共领导人方志敏的纪实性作品《死》,也有政治犯人在吃住方面受到照顾和优惠的叙述。政治犯人不仅受到普通刑事犯人的敬重,也受到牢狱管理者及其代表的统治阶级的“看重”与一定程度的压迫让步。监牢里霸道蛮横的黑帮牢头与“龙头”,也不得不对艾芜《小犯人》里面学生出身的政治犯“让步”与“客气”。罗锋小说《狱》甚至还出现了看守与政治犯之间关于“谁”是真正的“好人”的讨论性对话:被以“乱党”罪名逮捕入狱的反满抗日的政治犯,在看守的眼里却是“好人”,作为殖民统治阶级“合法地”进行惩罚与镇压的牢狱,却具有专门“收好人”的歪曲的性质;而作为惩罚权利拥有者的“巡官”,“他才真是一个满洲国的走狗”,民族伦理与道德伦理上的坏人与恶人。政治犯在牢狱里拥有的物质与道德上的“优越”和特殊地位,不是来自统治者的善良与仁慈,而是来自阶级与民族、历史与政治的正义性和“优越性”。当然,不是所有的政治犯都能够受到优待,陈白尘的小说和戏剧里的政治犯人,就受到牢狱权利者与普通犯人的虐待和歧视。但是,这种歧视和虐待,这种“对灵魂的惩罚超过对肉体的惩罚”、对政治犯人的惩罚超过对“过失犯人”[10] 的惩罚的统治者行为,恰恰从反面和扭曲的角度印证了政治犯人的合法性优越与正义,即歧视与虐待里反映出的恰恰是“重视”,是牢狱制造者和权利者深层里对自我合法性的焦虑和危机意识的过度反映。
由于意识到自己先在地拥有或代表着阶级、民族与历史的崇高与正义,因而在某些左翼牢狱文学的故事里,那些政治犯人或者像方志敏的“牢狱抒情”一样充满着“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英雄”气概,或者如艾芜小说《狱中记》[11] 和《小犯人》里坐牢的左翼作家和革命者、农民运动的参加者和被普通犯人称为“小英雄”的青年学生,以及周立波牢狱小说里的革命者那样,不仅在牢房中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抗争,而且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仰,把进牢狱看作人生的一种必然经过的“历练”,进牢狱和进学校具有相同的作用,是革命者的成长仪式和政治“成圣”的必经炼狱,由此,在揭露牢狱黑暗和挑战与颠覆现存统治阶级威权的同时,他们的行为也消解和淡化了牢狱的恐怖性与苦难性,在牢狱的压迫空间和苦难集中地的形象与“意义”上,增添和强化其“炼狱”与“战地”的形象与性状,开创了左翼文学和后来的共和国文学中《红岩》等文学模式的雏形。
周立波在30年代点评左翼“牢狱文学”的时候,曾指出了一个不足:创作数量不能与俄罗斯和当时日本的牢狱文学相比,没有那些国家的长篇巨制。其实,不止是数量的问题。作为一种与左翼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密切联系的、相当政治化的文学,过于急迫的政治与现实的功利性和目的性,以及在“风沙扑面,虎狼成群”的时代对文学的“匕首和投枪”的武器作用与战斗性的追求,致使有些左翼文学作品的构思和写作是粗线条的、速写式和平面化的,在总体上存在某些单向化和类型化现象。与左翼文学作为精神导师而景仰和接受其影响的俄罗斯批判现实主义的牢狱文学相比,30年代左翼牢狱文学普遍缺少俄罗斯文学对法庭、审判、牢狱、流放、苦行和罪与罚的全面而深刻的描写,特别是没有在这样的描写和叙述中像俄罗斯文学那样与历史、道德、宗教、人性、心理、哲学进行广泛深刻的联系和发掘,达成和揭示丰富的意义与价值,从而造成和留下了左翼牢狱文学的历史局限。
勃兰兑斯在论述19世纪波兰浪漫主义文学时,曾指出由于目睹了祖国的沦陷和身遭流放与流亡,使波兰作家和诗人“情感冲动增强了一倍”,[12] 由此产生了强烈的政治浪漫主义并表现在他们的文学创作中,使得整个波兰19世纪文学都具有由特殊的政治遭遇而产生的浪漫主义特色。30年代中国左翼的牢狱文学,也普遍存在类似的政治浪漫主义的倾向和“底色”。由于整体存在着阶级与民族激烈对抗的政治激情,同时也由于一些左翼作家有过被逮捕入狱的人生经历和体验,这种特殊遭遇与政治流亡具有同样的性质,它实质就是一种被驱逐和隔离的政治流亡和流放,左翼作家里的东北作家,更是已经遭遇了故土沦陷的撞痛和流亡生涯,是民族压迫和政治对抗下的地道的流亡者,在流亡前后舒群和罗烽又先后蒙受牢狱之灾,因而,写作牢狱文学的几乎所有的左翼政治作家和文学作家,与波兰诗人一样,普遍产生和存在着政治浪漫主义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