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撰新作与晚明世界风格_杜骗新书论文

《杜骗新书》与晚明世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风论文,新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研究晚明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与世风的关系,是时下比较热门的一个课题。特别是围绕着《金瓶梅》和“三言”、“二拍”等世情小说的探讨,人们较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勾勒晚明世风的淫靡上,且把这种腐败的世风与市民经济的活跃以及人性的张扬等因素联系起来。其实,这个特定的“世纪末”的社会所呈现出来的颓风,不仅仅表现在以贪“色”为中心的淫风大炽,而且也强有力地表现在以贪“财”为核心的经济犯罪的泛滥。一旦社会以金钱为中心,贪财之风大盛,于是贪污、盗窃、抢劫、诈骗等等自然会毒化整个空气。在这里,与种种奸巧联系在一起的诈骗活动,往往天然地带有曲折动人的故事性,故容易成为小说创作的极好素材。于是在这个社会中出现了一部专以形形色色的诈骗为暴露的中心的短篇小说集《杜骗新书》。

《杜骗新书》长期不为史家所重①,原刊本于今已难以觅见,目前所见最早的存仁堂陈怀轩印本均系后印本②。此书共四卷八十三则,无序。据笔者于日本东洋文库所见原“冈田真之”所藏的一种抄本,知其原刊为“书林汉冲张怀耿梓”,且卷首尚有署名“三岭山人熊振骥”的《叙江湖奇闻杜骗新书》一篇序文。此书著者张应俞,字夔衷,浙江人,生平不详。抄本叙言曾提及“莒潭张子,忧世哲人。悼虞夏之久逝,触晚近而兴思。身涉畏途,如历九折之阪”云云。其“莒潭”不详何地,或为草书“苕溪”之误。叙言作于“万历丁巳年春正月之吉”,即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6年。书中《诈称公子盗商银》一则故事发生在“万历三十二年季春”,《银寄店主被窃逃》一则提到“壬子科”即万历四十年。这是小说明叙的最后年代。据此可知,此书所叙大致是明代万历期间的所见所闻,约刊印于1616年。

此书卷首熊振骥叙即详细地谈到了本书的创作意图。他指出:“今之时,去古既远,俗之坏,作伪日滋”,到处是险恶的人心,奸诈的哄骗,于是作者“目击伪俗,拟破百忧之城,乃搜剔见闻,渔猎远近,民情世故之备书,发慝伏如指诸掌上,奸心盗行之毕述,钩深隐若了在目中”,故“是集之作,非云小补。揭季世之伪芽,清其萌蘖;发奸人之胆魄,密为关防。使居家之长者,执此以启儿孙,不落巨奸之股掌;即壮游少年,守此以防奸宄,岂入老棍之牢笼。任他机变千般巧,不越徯囊一卷书。故名曰‘江湖奇闻’,志末世之弊窦也;曰‘杜骗新书’,示救世之良策也”。很清楚,作者写骗是为了暴露世风,揭穿骗术,教人防骗。这在当时是有极强的现实意义的。

晚明社会,贪风之炽,骗风之盛,是由长期的、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其罪魁祸首乃是以帝王为首的统治集团。他们的贪得无厌,淫乐无度,是污染社会空气的最强的毒化剂。从仁宗始,建立皇庄,以供挥霍;权贵大臣,也纷纷效尤,遍置庄田。到弘治年间,“畿内皇庄有五,共地万二千八百余顷;勋戚、中宫庄田三百三十有二,共地三万三千余顷。”“武宗即位,逾月即建皇庄七,其后增至三百余处;诸王外戚求请及夺民田者无算。”(《明史·食货志》)嘉靖初,夏言痛陈皇庄夺民之利曰:

皇庄即立,则有管理之太监,有奏带之旗校,有跟随之名目,每处动至三、四十人。……擅作威福,肆行武断。……起盖房屋,架搭桥梁,擅立关隘,出给票帖,私刻关防。凡民间撑架舟车,收放牛马,采捕鱼虾蟊蚌莞蒲之属,靡不刮取。而邻近土地,由展转移筑封堆,包打界至,见亩征银。本土豪猾之民,投为庄头,拨置生事,帮助为恶,多方掊克,获利不赀。输之宫闱者曾无十之一二,而私入囊橐者盖不啻十八九矣。是以小民脂膏,吮剥无余,由是人民逃窜而户口消耗,里分减并而粮差愈难。卒致辇毂之上,生理寡遂,闾阎之间,贫苦到首,道路嗟怨,邑里萧条。(《桂州文集》卷十三《奉敕勘报皇庄及功巨国戚田土疏》)

其时的皇帝在贪财的同时,又一个比一个纵淫,致使谏诤风纪之臣也争谈房术,群小进献春药成风。嘉靖时,道士陶仲文以献“红铅”得宠,竟被擢升为光禄大夫上柱国、少师少傅少保、礼部尚书、恭诚伯。都御史盛端明、布政史参议顾可学,身为士流,也因进献媚药而都官至礼部尚书。皇帝的纵情淫乐、奢靡挥霍,更使他们加倍地巧取豪夺,大刮民财。至万历间,神宗之好淫贪财,比之乃祖都有过之无不及。他广收宫女,终日淫乐,名目繁多,犹嫌无味,更试男宠,“选重髫内臣之慧且丽者十余曹”,与之“同卧起”,“内廷皆目之为十俊”(《万历野获编》)。至于神宗之贪财,也实惊人。宦官张鲸横肆无惮,按法当诛,而竟“以金宝献帝获免”(《明史·宦官传》)。神宗又遣内官采榷,极尽收括之能事。故现代史学家孟森曾评这位皇帝曰:“怠于临政,勇于敛财”,“行政之事可无,敛财之事无奇不有”,“帝王之奇贪,从古无若帝者”(《明清史讲义》)。以帝为榜样,权贵群臣皆贪得无厌。据《明史》潞王、福王等传载,潞王“居京邸,王店王庄遍畿内”,于万历十七年之藩时,“多请赡田食盐无不应,……田多至四万顷”。福王之国时,“诏赐庄田四万顷,……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田益之”,“伴读承奉诸官假履亩为名,乘传出入,河南北齐楚间所至骚动”。上行下效,致使整个官僚机器成了一具庞大的贪污机构。崇祯元年,户科给事中韩一良揭露说:

然今之世,何处非用钱之地?何官非爱钱之人?向以钱进,安得不以钱赏?……以官言之,则县官行贿之首,而给事为纳贿之魁。……上司督取,不曰无碍官银,则曰未完纸赎。衡途过客,动有书仪,考满朝觐,不下三四千金。夫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

这股自上刮起的贪风,无疑推动了整个社会都围着金钱转。一旦人都讲利而忘义,眼睛瞪着钱,而贪心又不足,欲壑正难填,于是就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去弄钱,诈骗之风就自然而起。《杜骗新书》虽然没有把锋芒直接指向以“贪”字挂帅的统治集团,但它提出的问题,不能不使我们想到这种“末世之弊窦”与上层统治集团之间的关系。

晚明社会之所以骗风大盛,还与商人阶级的兴起,商品经济的活跃大有干系。明代自嘉靖以还,商业、手工业都有了很大发展,海风外贸易也十分发达,以亩计银的一条鞭法的实行,又加速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于是从商成风,从王公大臣、缙绅大夫,“多以货殖为急”(黄省曾《吴风录》),以官为商,官商结合之外,一般百姓也“不置田亩,而居货招商”(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淮扬人户,多弃业逃徙,以兴贩为业”(《明世宗实录》卷一百六十九),“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三)。在这股全民重商的潮流中,很快地出现了一批大手工业主和大商人。如张翰《松窗梦语》载其祖辈以一张织机起家,很快增至二十余张,“后四祖继业,各富至数万金”。“平阳、泽、潞,豪富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沈思孝《晋录》),新安大贾竟有“藏镪有至百万者”(谢肇淛《五杂俎》卷四)。宋应星《天工开物》曾统计,万历间徽商资本总额达三千万两,每年获利九万两,比国库税收多一倍。对于日趋没落的封建社会来说,商人阶级的兴起,意味着历史变革的开始,曾被马克思称作历史上的一个革命的因素(参见《资本论》第三卷)。特别是那些正派的、有识见的商人所起的积极作用,是不容低估的。但是,商业本身从本质上来看“就是一种合法的欺诈”(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说过:“商业利润就不仅表现为侵占和欺诈,而且大部分是从侵占和欺诈中产生的。”实际上,这种“合法的欺诈”和非法的诈骗仅仅是一步之差。因此,商业经济的活跃和欺诈之风的兴起本身具有某种千丝万缕的关系。不少商人就唯利是图,目光短浅,往往拼命地从“侵占和欺诈”中去积累财富。与此同时,他们又生活奢靡,“日以声色为娱”,沉醉于“散千金,征歌舞,为五陵豪”的挥霍享受之中(汪道昆《明故新安卫镇抚营季公配孺人汪氏合葬墓志铭》)。商人特别是富商的这种生活作风在猛烈地冲击传统的礼仪教化和等级制度的同时,又无疑地对奢靡浮薄世风的形成起了重大的作用。于是,“嘉靖以来,浮华渐盛,竞相夸诩,不为明冠明服,务为唐巾晋巾,金玉其相,锦绣其饰,扬扬闾里”(沈朝阳《皇明嘉隆两朝闻见记》卷六),“由嘉靖中叶以抵于今,流风愈趋愈下,惯刃骄吝,互尚荒佚,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其流至于市井贩鬻厮隶走卒,亦多缨帽缃鞋,纱裙细裤。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泊泊浸淫,靡焉勿振。甚至娇声充溢于乡曲,别号下延于乞丐。……逐末游食,相率成风”(《博平县志》卷四)。这种浮靡的世风,刺激了市民百姓间的相互攀比,追求享受,贪欲膨胀,拜金主义泛滥,从而拼命地去敛财聚富。因此,如果说私下贪污、暗中偷盗和公开抢劫还略带原始色彩而和商业活动并不一定有直接联系的话,那么诈骗则往往是在商业经济活跃的状态下滋长,且常常就是直接在市场活动的遮掩下进行的。在《杜骗新书》这部小说中所写的种种诈骗故事,就绝大部分都与商贩有关。当然,晚明骗风之盛,除了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具有直接的关系之外,与思想、政治方面的变化也有一定的联系。晚明以何心隐、李贽为代表的思想家肯定“好货”,“好色”,“多积金宝”,“多买田地”是人之所欲(李贽《焚书·答邓明府》)。这本来是针对理学压抑人的个性和本性的富有战斗性的命题,带有思想解放的色彩,但往往被人曲解、误导为人欲泛滥的理论基础。在政治上,晚明王朝的官场腐败,吏治混乱,封建统治集团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能力削弱,这也有利于包括诈骗在内的各种犯罪活动的猖獗。这种种因素结合起来,就使诈骗问题成为当时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在一些小说中时有反映,如《拍案惊奇》卷十六就写了几个诈骗的故事,并于开头议论道:“世间最可恶的是拐子。世人但说是强盗,便十分防备他;不知那拐子,便与他同行同止也识不出弄喧捣鬼,没形没影的做将出来,神仙也猜他不到,倒在怀里信他,直到事后晓得,已此追之不及了。这却不是出跳的贼精,隐然的强盗!”其对“拐子”的痛恨之情十分强烈。但是,在当时集中以诈骗为中心暴露腐败世风的,恐怕只有《杜骗新书》这一种小说了。

《杜骗新书》将当时的诈骗活动概括成二十四种,这主要是从诈骗的形式和手法来分类的,如“脱剥骗”、“丢包骗”、“换银骗”、“伪交骗”、“引赌骗”、“诗词骗”、“假银骗”、“婚娶骗”、“拐带骗”、“夤缘骗”、“炼丹骗”、“法术骗”等等,另外也有从人物、场合等其他角度来划分的,视角略有交叉。不过,尽管其骗子的面目各不相同,骗术有千变万化,其总的特点则是:伪造假象,设置圈套,诱人上当,从中得利。如第一则《假马脱银》写江西人陈庆在南京贩卖一匹“银合好马”时的遭际道:

忽有一棍,擎好伞,穿色衣,翩然而来,伫立瞻顾,不忍舍去,遂问曰:“此马价卖几许?”庆曰:“四十两。”棍曰:“我买。但要归家作契对银。”庆曰:“何往?”棍曰:“居洪武门。”棍遂骑银合马往,庆亦骑马随后。

行至半途,棍见一缎铺,即下马放伞于酒坊边,嘱庆曰:“代看住,待我买缎几匹。少顷与你同归。”庆忖此人,想是富翁,马谅卖得成矣。

棍入缎铺,故意与之争价,待缎客以不识价责之,遂佯曰:“我把与一相知者看,即来还价何如?”缎客曰:“有此好物,凭伊与人看,但不可远去。”棍曰:“我有马与伙在,更何虑乎!”将缎拿过去,出门便逃去。……

这个骗子诈买马而非买马,乃借陈庆及马,骗取商铺之缎。正如作者在评论中所指出的那样:“先以色服章身,令人信其为真豪富;而伫立相马,令人信其为真作家”;陈庆就此不知不觉地成了他行骗的工具。待骗子入缎铺,“诳言有马与伙,令人信其为真实言”,铺主就步入圈套,眼睁睁地看着他拿缎而去,因“见马与伙尚在,心中安然”。可见,以假作真,是骗人的总特点;将假当真,为受骗的大关键。这是就诈骗的手法而言。假如从诈骗的内容来看,实不出钱和人两者而已。其中被骗之人,主要是妇女和儿童。骗儿童者最终目的也是多为钱,骗妇女则多为色。故归根到底,骗者所求和作者所戒者还是主要着眼在财和色两端,与同时代的长篇暴露小说的代表作《金瓶梅》的大旨相同。

《杜骗新书》从“骗”字入手,广泛地触及了被肮脏的社会、炫眼的金钱腐蚀了灵魂的各色人等。这里除了一些职业骗棍之外,不少因受不了利欲的诱惑,好端端的一个平民百姓会“贼念即生”。例如《盗商伙财反丧财》一则写到歙县人刘兴,本是个“孤苦茕民”,“一向出外,肩挑买卖,十余载未归家”,就靠着这老老实实、辛辛苦苦的经营,也积了七十余两的家当,日子还可以。可是一旦利欲熏心,就会“起不良念”,把亲如兄弟的同乡的五百两银子骗走,令人寒心。我们还应当注意到作者在目录上特别以人物标目的有三类:“妇人骗”、“僧道骗”、“衙役骗”。一个社会,一旦到了弱如女子、静如教徒、清如官府中的芸芸众生,也都一古脑儿地卷入到骗钱的大潮中去时,这个世界的腐烂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这正如《三妇骑走三匹马》一则写三个女子从租马者手中轻易地骗走三匹马后作者评论道:“以妇人而有此高手,世道几何不鬼魅哉!”在《杜骗新书》中,假如说“妇人骗”往往掺以色相迷人的话,那么“僧道骗”则常常以一付慈善的面孔,干着十分阴险毒辣的勾当。《信僧哄惑几染祸》写及“名僧”叫无二者,“年近三十余,相貌俊雅,会讲经典,善谈因果”,俨然是一个佛门高僧,因而能“风动多少良家子弟往寺参拜,常有被其劝化,削发出家者”。徽州人丁达卖椒木到此,就因见“无二举动闲雅,谈及因果之事”而被打动,“尽舍其财本入寺”为僧。不久,此僧又诱得一“容貌甚美”的寡妇且带着一个十七岁的“国色娇媚”的使女入寺后,奸淫了使女,杀死了寡妇。《服孩儿丹诈辟谷》写一僧为了以“辟谷”骗人,使富家“争以金帛舍之”,即用二十四颗“孩儿丹”做成佛珠,以便一天偷吃一颗以延命。什么叫“孩儿丹”?“此丹乃妇人胎内孩子。必须谋死孕妇,剖其婴孩,以作此丹。”因此,此僧为了设置这种骗局,不知害死了多少人命!这正是“寺门藏奸,僧徒即贼”,所以作者一再劝人道:“世之信僧引诱者,可以此为鉴。”至于衙门内昏官贪吏,更是乌烟瘴气。作者认为,为官者“皆读书人”,故“明者多而昏者少”;至于衙役,则几乎“人人是奸徒,事事是骗薮”。《衙役骗》第一则《入闻官言而出骗》后,作者很有感慨地说道:“按:衙役皆以骗养身供家,丰衣足食,其骗何可枚举!盖事事是骗,日日是骗,人人是骗。虽罄南山竹,何能悉之;虽包拯再生,何能察之!”《杜骗新书》所描绘的就是这样一个到处是骗的世界。一个社会有几个骗子,本来也在所难免,那只是个别人道德败坏的问题;但假如骗风大炽,到了“事事是骗,日日是骗,人人是骗”的地步,那就是整个社会腐烂,道德沦丧的时候了。在晚明那个以金钱为轴心的商业社会里,当人们不择手段地去追求财和色的时候,还讲什么道德,还顾什么法律?于是乎偷盗抢骗,很快地弥漫于整个社会。这正如《杜骗新书》的作者所感慨的:“末世滋伪,奸宄百出。……世道人心,一变至此极乎!”

《杜骗新书》在写“骗”时,不仅仅鞭挞了骗人者的罪恶,而且同时也把笔刺向了被骗者的灵魂,从而在更深的层次上暴露了那个社会。一般说来,站得正,立得稳,苍蝇不钻没缝的蛋。人们之所以受骗,往往本身有着某种弱点给人以可乘之机。其中,贪小利而失大财是人们受骗的最通常的模式。在那个社会中,贪图钱财既然已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那么,一部分人为了谋取横财而设置了骗局,另一部分人同样为了满足贪欲而撞入了圈套,尽管程度和性质有所不同,但“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则一。这在《杜骗新书》中屡有表现。如《路途丢包行脱换》写江西人江贤自七月至冬去福建赚得十余两银子回家,“中途偶见一包,贤捡入手,约有银二三两,不胜喜悦”。谁知这二三两银子正是骗子的钓饵,终于使他半年的辛苦,化为乌有,大哭而归。紧接着《成锭假银换真银》一则,作者又写泉州客人孙滔尽管“为人诚实,有长者风”,且处处“谨慎”,结果在船上将自己“九一二成色”的银子与人换“一锭细丝十二两重”的银子时,只因贪图人家重估自己的银子为“九四五”这么一点点小利,就上了大当,到南京取出看时,竟是一锭锡块。于此作者指出,面对着“棍者变计百端”,只有“各守本分,各用己财,勿贪小便宜,则不落圈套矣”。后作者又在《设假元宝骗乡农》中揭示了“贪心”乃是受骗的根源道:“按此乡农,心苦力勤,啬用薄奉以致富,幸矣。何乃为贪心所使,落贼牢笼,以致失财被辱!”当然,人的“贪心”不仅仅在贪利,贪色、贪名等等同样是人们容易上当受骗的原由。《杜骗新书》中大量的篇章就是表现通过“挑其淫荡之心”而使人“堕其术中”的。至于为了进学、中举、当官而走后门、买关节而被骗的也是屡见不鲜。《诈封银以砖换去》写建宁府郝天广为“长子出考”而欲贿赂宗主时,被骗走了一皮箱银子。于此作者批道:“买进学,买帮补,甚至买举人,此事处处有之,岁岁有之。而建宁一府,叠遭骗害为甚,盖建郡民富财多,性浮轻信故也。虽累受骗而继起营买者未已。”接着于下一篇《空屋封银套人抢》在表现同一主题时,作者于开头即说:“骗局多端,惟仕进一途,竞奔者多,故遭骗者众。棍尚有言:惟虚名可骗实利,惟虚声可赚实物。盖仕进之人,求名之心胜,虽掷重利,不暇顾惜,遂入棍术中而不及察。”这正是一针见血之论。总之,骗与被骗在某种意义上是相辅相成的。它们是在同一个病态社会中长出来的两种不同形态的苦果。

时代发展到今天,《杜骗新书》所反映的社会基础已成历史,所述的一些诈骗伎俩也已落伍。它尽管在识骗、防骗等问题上对我们仍有一定的警戒作用,但主要的价值还是在帮助我们认识当时的社会,特别是它保存的丰富的商品经济的材料值得我们重视。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万历期间一匹布、一头猪、一只马等主要商品的价格,乃至知道当时娶妻、买妾、买举人等花多少钱,可以看到全国各地(特别是苏、浙、皖、闽、广等东南沿海一带)商业的分布、商品的贩运、行情的上下、利润的多少、银两的成色、金银的比价,以及经纪人的活动……。比如,它写到福建大安人施守训“常造纸卖客”,一次就“装千余篓价值八百余两往苏州卖”,四川人张霸“一日买蜡百余担往福建建宁府丘店发卖”,山东人陈栋“带银一千余两往(福建建阳)长埂买布”,徽州人游天生“携本银五百余两往建宁府买铁”,又一徽州人张沛有“财本数千两在瓜州买绵花三百余担”,广东人魏邦材“在湖州买丝一百担转往本省去”……如此等等,其人、其地、其货、其量都值得我们留意。再如在晚明各种伪劣商品风行之际,发展到假银、假钱等伪劣货币的泛滥也是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明朝的法律曾规定:“凡私铸铜钱者绞”(《大明律》),“伪造假银及知情买使之人,俱问罪”,“凡伪造宝钞,不分首从及窝主若知情行使者,皆斩。”(《问刑条例》)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商业就好象是一个庞大的欺骗实验室”,当骗风大盛之时,“掺假是常规,质量好倒是例外”(《帕麦斯顿——大不列颠统治阶级的生理现象》)。一些利令智昏之徒必然要铤而走险,连货币也要肆无忌惮地去伪造。对此,如通俗小说《金瓶梅》第一回、《醒世恒言》第十六卷、《二刻拍案惊奇》第十五卷、《型世言》第三回、第二十六回、《西湖二集》第二十卷,文言笔记如范濂的《云间据目抄》、董谷的《碧里杂存》、陈良谟的《见闻纪训》、郑暄的《昨非庵日纂》、田艺蘅的《留青日札》、于慎行的《谷山笔》等等都有或详或略的记载和描绘,但都不如《杜骗新书》所描述的那么集中和详细,特别是其《冒州接着漂白鏪》一则后,作者据于“壬子秋在书坊检得一小本”,仔细地辨说了银的真假,记录了数十种假银的名目、造法及其辨别的窍门,颇有参考价值。又再如关于牙行与行商的关系,在明代经济史上也是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应该说,牙行的存在给商业贸易带来了方便,并加速了资本的周转。也有的经纪人成为客户稳定的良好的贸易伙伴,如《古今小说》第一卷《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的蒋兴哥“走熟广东做客买卖”,通过延续三代的固定联系,牙行与行商犹如“亲戚一般”。但也有不少牙行经纪盯着个“利”字,就难免要做出各种诈骗坑人的勾当。《杜骗新书》专列一类“牙行骗”描绘了种种鬼蜮伎俩,其中主要的就如第一则《狡牙脱纸以女偿》后所说的:“凡牙侩之弊,客货入店,彼背作纲低傥,又多窃取供家,每以后客货盖前客账,此穷牙常态也。”在描写这些问题时,我们应该注意到作者基本上是站在商人的立场上来观察世界和评判是非的,如《贫牙脱蜡还旧债》一则就明确表示“录之以示为商者”,使其“可保无虞”。其按语又云:“出外为商,以漂渺之身,涉寡亲之境,全仗经纪以为耳目。若遇经纪公正,则货物有主;一投狡狯,而抑货亏价必矣。是择经纪乃经商一大关系也,可不慎哉!”其立场十分鲜明。

本书以“骗”为中心暴露明末的世风时,着重描写的是经济领域,但也有个别之处触及了社会政治方面的问题。如《太监烹人服精髓》一则③,抨击了万历年间朝廷命太监榷税而四民皆受其害。其文甚至直接议论道:“征榷之利,朝廷得一,太监得十,税官得百,巡卒得千,是民费千百金,以奉朝廷之一金,益上者少而损下者无涯矣。”而更严重的是,太监们藉此胡作非为,乃至发展到“烹童男,脍肝脯肉,食其精髓”的地步,阅后令人毛骨悚然。再如《法水照形唆谋反》一则,虽然不如上文那样大胆泼辣,而自称“此传内多隐语,未可明言也”。今从其传中人物所言“今并后匹敌,金注支庶,祸之萌蘖,必始宫闱”云云看来,乃是针对神宗当时颇有废长立幼之意而发的。神宗不想立长子常洛为太子而爱宠妃郑氏所生的三子常洵,是当时冲击朝野几十年的重大政治事件。为此事,从万历十四年起,臣下接二连三地上疏册立常洛为太子,以固“国本”,而得到的回答往往是罢官和廷杖。一直折腾到万历二十九年,才勉强完成了册立东宫之礼。然而,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常洛的命运。万历三十一年即出现了“妖书”事件,讽喻皇三子将取代东宫位。万历四十二年发生了“梃击”事件,有人竟手持木棍打进太子宫中。即使常洛登位之后,马上又发生了“红丸”一案,使他死于非命。接着又发生了“移宫”事件。明王朝就此大伤元气,真正动摇了“国本”。《杜骗新书》的作者鉴于神宗对此事十分敏感和恼怒,故不敢大胆直书,但还是用他的笔表达了对国事的关心。反过来,我们也可以从《杜骗新书》中看到万历朝的“国本之争”在下层百姓中的反响。

综上所述,《杜骗新书》是一部着重描写明朝“末世之弊窦”的小说。那么从内容性质上来分类的话,它是属于何种小说呢?大冢秀高先生的《增补中国通俗小说书目》把它归入“公案”类。小说以“公案”名,至少在宋元时代就有。罗烨《醉翁谈录》甲集卷二和庚集卷二就分别有“私情公案”和“花判公案”,并附有例子和提要,写的都是诉讼和判案的故事。在形式上,这些小说看来大都列有诉状和判词。与此同时,一些汇集案例的“法家”类书,与明代公案小说的形成和发展也大有关系。作为大冢秀高《投向中国小说史的视点》一书有特色的内容之一,也就是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法家”与“小说家”的关系。它的分析,可以从图表“折狱之书与公案小说”中窥见其大概:

明代的公案小说的确可以从先前的折狱书中找到直接的血缘关系。特别如大冢所遗漏的宋代的《名公书判清明集》之类将案件分门别类地加以编纂,以及着重记载清官的判词的体例,对后世公案小说的影响更为显而易见。不过从以上大冢表中列举和文章中分析的一批公案小说的情况来看,实际上相互间也不尽相同。比如,从《醉翁谈录》、《绿窗新话》中所引的一些故事,到《欢喜冤家》、《照世杯》等,基本上是属于白话通俗小说的系统,而其余的则文言气息较浓。从文言较重的公案小说而言,其中《杜骗新书》和《僧尼孽海》又与万历期间其他一些“正宗”标以“公案”之名的小说不同。“正宗”的公案小说大致有这样几个特点:一、不论是以一个清官为主角贯串全书而各故事以章回形式出现,还是以众多清官审案的结集形式出现,实际上书内各故事都独立成篇,故严格意义上说,都是短篇小说集;二、各单独故事大致有一定的模式:先叙案情,次记诉状及辨词等,最后为判词;三、内容都以断案为中心;四、来源多数是现成的案例;五、目的主要为了歌颂官吏的清明;六、文字大都半文不白,不讲究艺术性。《杜骗新书》、《僧尼孽海》的故事内容皆涉犯法之事,故很自然地被排斥于历史、人情、英雄诸类小说之外而被归入“公案”之中了。实际上,他们与正宗的公案书还是有较大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一、形式上只叙故事,不录诉状判词;二、内容只叙犯罪故事,不重官吏断案及犯罪者是否受到惩处;三、来源是社会新闻而不是现成案例;四、目的不在于歌颂官吏,而在于警戒世人。因此,这比起“正宗”的公案小说来,更远离那些折狱之书而更接近现代意义上的短篇小说了。

其实,在考察这部旨在暴露明末世风的《杜骗新书》的性质时,其书名本身就耐人寻味。其名曰“杜骗新书”,即突出故事之“新”;又名为“江湖记闻”,则说明重在记“闻”;合而观之,实是一部社会“新闻”的结集。本来,中国的文言短篇小说,自魏晋南北朝起,不论是志人琐记,还是志怪述异,多与“新闻”难分难解。有些作品与其说是小说,毋宁说是新闻。这一传统,对以后各类文言短篇,乃至白话长篇小说的创作都产生过影响。当然,作者在写这类“新闻”时,也往往进行一定的加工,有的“新闻”以后在客观上也失却了新闻的意义,人们自然会把它当作小说来阅读。《杜骗新书》所记基本上都是当时的社会新闻,因此有些故事不难在其他书籍中同时看到。比如,《陈全遗计嫖名妓》一则记“金陵陈全者,百万巨富也,其为人风流潇洒,尤善滑稽”,曾设计哄骗了杭州名妓花不如。此陈全确有其人。如同为万历时期刊刻的李乐所著的《见闻杂记》卷一八一,也载陈全其人“父以牙人起家,积累颇富,喜游荡,入南京日与诸名妓狎,亦多巧智善谑”云云,此可证作者所记不是凭空虚造,而来自耳闻目见。然而,这些耳闻目见的故事经他加工之后,有的写得情节颇曲折,人物露性格,大有小说意味。例如,《道士船中换转金》一则,写贲监生尽管步步小心,但终于被老道士引入圈套,受骗上当,故事环环扣人。其监生的矜夸炫耀,道士的老谋深算,也能如见其人。又如《诈称公子盗商银》一则,写陈栋被骗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相当细腻逼真。他本是个“老练惯客”,“关防严密”;当一骗子诈称某官公子而与他一路同行时,开始是怀疑他而“不之顾”,后见骗子拜见铅山县县丞,县丞又回拜送礼给骗子时,不得不“信其为真公子”。这时,当骗子请他饮酒时,一边“欢饮之”,一边“中心犹谨防他盗,不敢痛饮”。最后当他办酒回礼时,终于被骗子缠酒困住,主仆皆醉,千银被盗。再如《带镜船中引谋害》一则,写纨绔子弟熊镐的任性浮夸,家人满起的老成机灵,都栩栩如生。因此,假如用小说艺术的标准来衡量《杜骗新书》的话,也是有不少可圈可点的章节。

正因为《杜骗新书》既有小说性,又有新闻性,故还是能吸引相当一部分读者,特别是受到商人和旅行者的欢迎。这一点在日本明和庚寅的和刻本的封面广告中已被醒目地点出。对于经商旅行者而言,当然主要是把它作为一本防骗的教科书来阅读的。然而对于小说家来说,也可从中汲取某些素材和表现手法。比较突出的如二十四卷的《欢喜冤家》中就有二卷从《杜骗新书》而来。其正集卷七《陈之美巧计骗多娇》,曾被评者赞作:“当作一卷之首,可以警人,亦足以讽世,妙妙!”然这篇小说不仅故事梗概全同于《杜骗新书》中的《因蛙露出谋娶情》,且其文字也多雷同。后者比之前者,只是增加了一段陈彩引诱潘玉上钩的故事,以及铺叙了陈彩娶得潘妻后的恩爱云雨,换句话说,就是略添了一些情色的佐料而已。《欢喜冤家》续集第八回《杨玉京假恤寡怜孤》,也是在《杜骗新书》的《公子租屋劫寡妇》的基础上,塞入了大量的《书画金汤善趣》、《败人意九十事》、《杀风景四十八事》等与故事无多关系的闲文和加了一段骗子诱奸寡妇的性事。在国外,《杜骗新书》对日本文学的影响显而易见。据大冢秀高说,马琴的《八犬传》等就从中吸取了某些材料。至于在艺术表现上,象《杜骗新书》这类小说对以后的《十二笑》、《照世杯》,乃至《儒林外史》等产生了影响。至于清末民初的那些被人称之为“谴责小说”、“黑幕小说”的作品,更与它一脉相承。象《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作者吴沃尧所作的《瞎骗奇闻》,其取名就与《杜骗新书》的一种翻印本同名。这显然不是偶然的,它们之间实有一线相联,这根线就是都是写社会,写世情;在写世情时,都不致力于歌颂,而着重在暴露。《杜骗新书》就是一部暴露型的世情小说。它虽然在暴露的深度上、广度上,以及在艺术表现的能力方面都与同时期出现的《金瓶梅》有着较大的距离,但它作为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相对于白话长篇的《金瓶梅》自有其独特的意义。它作为我国暴露小说史上一部早期的短篇小说集,还是值得我们予以重视的。

注释:

①据笔者所知,1956年李田意在《日本所见中国短篇小说略记》中始有著录。1984年,大冢秀高把它列入《中国通俗小说书目改订稿》中。1987年,他又在《投向中国小说史的视点》中对它作了虽为简略但却认真的评价。之后,若干小说辞书中有所绍介。

②大冢秀高先生的《增补中国通俗小说书目》著录此书如下:

13006 杜骗新书 4卷83则 张应俞

存仁堂陈怀轩刊本 9×20 有图 万历间刊本 中

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汉和图书馆

*后修大连图书馆·大谷

*后修内阁文库

*后修东京大学东洋文化

研究所双红堂文库

据此,我曾查阅过内阁文库和双红堂文库两种藏本。此两本相同,均如大冢所载,为明存仁堂陈怀轩印本。后据韩南和苗壮两先生分别提供的哈佛和大连藏本的复印件,知此两种与前两种也相同,哈佛本也非原刊初印本。这四种相同的后印本的扉页左题“杜骗新书”四大字,右标全书“脱剥骗”、“丢包骗”等二十三门类之后(本书封面上标有二十三类,实则有二十四类,遗漏最后的“引嫖类”。又,封面所标类目,与目录、正文中所标类目在文字上偶有出入),题“存仁堂陈怀轩梓”。然于正文卷首题“鼎刻江湖历览杜骗新书卷之一”之下,以双行署“浙江夔裹张应俞著、书林汉冲张怀耿梓”处挖掉了“汉冲张怀耿”五字。又,此书刻印较精,与今存同题“存仁堂陈怀轩梓”而刊刻粗糙的《详情公案》相比,面貌大异,故可知此书原刊当由“汉冲张怀耿”刻印,陈怀轩确是此书的后印者。此外,笔者于东洋文库发现有原“冈田真之”所藏的一种抄本颇为重要。此本正文的内容与刊本完全相同,却完整地保存了正文前“书林汉冲张怀耿梓”的题署,且卷首多署有“三岭山人熊振骥”的《叙江湖奇闻杜骗新书》一文。这就使我们能了解到原刊本的大致情况。同时,该文库还藏有两种复印本:一部是从京都大学图书馆复印来的日本明和庚寅(1770)的选刻本,共选原书八十三则故事中的十七则;另一种即是从内阁文库复印来的陈怀轩后印本。于此可见,东洋文库所藏的《杜骗新书》品种较全。

③本则故事属“拐带骗”,原本目录中缺略,似作者故意不录,以避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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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撰新作与晚明世界风格_杜骗新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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