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发展探讨_协同软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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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高科技产业的协同发展是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在两地共生利益最大化和产业持续发展内在需求的驱动下,高科技产业从各自独立的系统演化为以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为目标;以互惠双赢为动力;以政府引导、调控为手段的完全协同化或部分协同化的新型系统,从而促进系统内各要素的相互补偿、相互促进、优化配置和高效整合,诱发高科技产业间的要素耦合效应、技术波及效应、产业关联效应和共生经济效应。要形成这种协同发展系统,如下问题有待探讨。

一、制定两地产业协同发展战略是基础

产业协同发展战略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对产业发展未来的、重大的、全局性的谋划。由于不同地区的产业发展战略都有其特殊性和局限性,因此,产业协同发展战略必须既要实现本地区产业发展的战略要求,又要实现两地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要求,从而体现出区域性与全局性相统一、特殊性与普遍性相统一、竞争性与合作性相统一的特征和效果。

制定两地产业协同发展战略的先决条件是大力推动闽台战略主体在一个中国原则下的交流与合作。“厦高”模式是值得提倡的新型模式。在这种模式的作用下,使两地区域性战略互为前提、互为条件、互相配合、互相联系、共同形成产业战略协同体系。“台湾与大陆互补合作寻求新发展”的战略之所以能产生显著效果,就是因为在实施过程中与大陆“发挥我国经济比较优势,发展开放型经济,使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实现互接互补”的“开放战略”形成跨地域配套。因此,闽台只有形成协同发展战略,才能使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真正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宏观性、战略性和协同性;真正解决两地高科技产业、高科技企业、高科技产品多内涵、多层次、多方式、多途径的衔接与配套问题;真正解决两地高科技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问题;真正解决两地资金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资源、知识资源的互补共享、合理配置等问题。

闽台高科技产业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以高科技产业的协同发展来带动区域科技、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战略重点与实施阶段是率先形成以电子信息、农业生物技术、石油化工为龙头的产业互补阶段,通过两地产业的转移、对接和互补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进而向以电子信息、海洋开发、新型材料和生物工程为重点的产业协同发展阶段转化,加速产业结构的高速与升级,实现由互补阶段向协同阶段的跨越;战略布局是以厦门、福州、泉州等中心城市为依托,构建台湾与闽东南产业协同发展带,并沿江沿路向闽东、闽西、闽北地区梯度推进。带动内陆地区相关产业与台湾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从而引导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从无序到有序,在全球化竞争中加强合作,在合作中促进平等竞争。在竞争——合作——再竞争——再合作的周期性循环中,实现协同发展。

二、构建两地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是关键

闽台协同发展平台的建设,应着重于构建政策平台、科学平台和基础设施平台。

政策平台。政策平台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用来指导和管理高科技活动,为实现其产业发展战略目标所制订的系列政策和政策体系的集成。

政策平台的构建必须以大陆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为基础;以《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福建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为依据;以《90年代大陆产业政策纲要》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为指导,根据两地协同发展的客观需求,制订与区域产业目标相一致,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集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布局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与产业保障政策为一体的政策平台。在产业政策的制订中必须注重政策的前瞻性,强调政策的协调性,把握政策的适度性,强化政策的指导性。各地区、各部门可因地制宜、因时而异,制定相关的系列配套法规和地方性政策体系,从不同区域协同发展的角度出发,达到两地高科技产业协同发展的总体目标。

科学平台。科学平台是以现有的科学知识为基础,利用现代互联网、大型数据库、系统集成等技术对科学知识进行体系集成,实现科学知识产生、传播和应用的总体最优化。科学平台的建立能够为两地科学知识的渗透、融合、系统化和体系化提供公共、高效、全面地支持,为产业技术进步奠定基础。

因此,在科学平台的构建要大力发展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并利用这些先进技术,对两地发展高科技前沿领域所急需的科学知识进行系统集成,如电子技术领域中的微电子、光电子、生物电子知识;生物技术领域中的细胞工程、基因技术、生命科学知识;材料技术领域中的高磁材料、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知识;海洋技术领域中的海水淡化、海洋油气开发、深海采掘知识等等,使两地高科技产业在科学平台的强大支持下,获得持续、协同的发展。

基础设施平台。它是指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信息集成、传递、控制与管理,建立起以信息源、信息传输网络、信息应用系统为一体的基础设施平台,这是改善两地高科技产业协同发展环境的关键。

构建基础设施平台须以“数字福建”的战略为指导,以实现我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可视化为目标,一是加快建设我省信息交互中心。信息交互中心是进行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的重要基础设施中心和基本数字平台。应尽快使其与基础电信传输网、有线电视传输网、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及中央部委交换网、银行专网等重要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形成一个覆盖市、区、县的网络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加载和集成各种科技、经济、社会、人文及相关信息,形成重要信息源;同时,完善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和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数字政务、数字商务、数字社会等数字信息应用系统在基本数字平台上的建设和运行,共同构成我省信息应用系统的完整框架。

二是加强海峡信息网络建设。通过网络的互联互通,实现闽台企业资讯成果共享,促进商务活动电子化,为双方企业建立广泛联系,寻找商业机会,进行各种合作开辟广阔渠道。

三是加大与基础设施平台相关的软件系统的自主开发力度,如安全系统软件及操作系统软件开发,从而使基础设施平台不断升级和完善。

三、形成两地产业协同发展体系是根本

两地高科技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应由产业技术体系与产业分工体系组成。

产业技术体系。技术体系的形成依赖于协调基础科技研究与应用科技研究的关系。基础科技研究常在15年、20年甚至50年内不会发生效果,而应用科技研究在2~3年内即可以见成效。所以,发展基础科技研究属于战略性产业升级策略,而发展应用科技研究则是战术性产业升级策略,二者相辅相成,方能相得益彰。台湾40年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主要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日引进的应用技术,每年台湾支付国外技术费用高达15亿美元,形成发达国家的“技术输出地”,从而使其应用研究获得长足发展,与福建相比居领先地位。在基础研究方面,由于台湾采取重点发展应用研究技术和工业制造技术的策略,使其基础研究薄弱,技术创新后劲不足,在技术发展上不得不充当追随者,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如信息产业的芯片、网络技术等关键技术受制于美国、日本;消费性电子产业的机座、映像管等较尖端技术仍掌握在少数美、欧、日大公司手中;精密机械产业的关键性零组件也大多需仰赖进口,从而造成产业竞争力不足,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只能处于配角地位,形成为国际大企业专业打工、成为国际跨国公司“生产车间”的局面,使台湾高科技产品中绝大部分附加值被发达国家所占有,这种状况是台湾发展高科技产业的最大障碍。而福建在基础研究方面有一定优势。如物质结构、农业生物工程等学科在大陆处于较领先地位,能够与台湾取长补短。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只有将台湾的应用科技开发与福建的基础科技研究相结合,才能形成两地协同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完整技术体系。

形成这一体系的重要途径是强化两地之间的合作创新。由此,在产业技术政策上,要明确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引导台湾高层次应用技术向福建转移。鼓励两地合作创新,通过园区合作创新、产业合作创新、企业合作创新和产品合作创新等途径,实现两地技术的互补与对接,形成技术体系的基本框架。在产业保障政策上,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体系,明确高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保障两地高科技企业合作创新的技术成果,把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更具操作性的、更有效的层次。

产业分工体系。产业分工体系的形成,取决于两地产业链的形成和产业关联关系的建立。台湾曾在关键产业发展上提出与大陆进行产业分工的构想。如在钢铁、化学产业与大陆建立“生产垂直分工体系”;在电子通讯、纺织产业建立“水平分工体系”;在机械产业建立“技术互补分工体系”;在汽车产业建立“市场区域分工体系”等。闽台产业分工构想的实现,同样必须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进行闽台政策主体的交流,从而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动两地产业链和产业关联关系的建立。

从两地发展高科技产业的比较来看,信息产业是高科技产业群的先导,是当代和未来许多知识、技术的基础。发展信息产业已成为两地共识。信息产业包括硬件制造和软件工业。在产业发展计划上,两地侧重点不同,台湾着重开发工作系统设计技术;人工智能及专家系统;语言影像、图形高速介面;计算机网络设计;特殊用途处理机;软件发展工具等。而福建着重发展软件产品开发及应用系统;网络技术及其产品;计算机外部设备;计算机视觉应用系统;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与应用;信息工程与图象处理技术等等。

在硬件制造业,台湾在个人电脑、主机板、滑鼠器等信息产品方面的制造技术上领先,多项产品名列世界第一,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的全球第三大信息硬件生产基地。在软件服务业,福建较有特色。目前,福建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金融财税商业软件和多媒体软件方面已开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系统,具有较强软件开发水平。两地发展信息产业,有其共同点,又有其不同点,如能率先形成软硬件系统和产品开发配套优势,在竞争中前进,在合作中发展,则将产生“龙头效应”,带动其它高科技产业优势互补和产业分工体系的建立。

因此,在产业结构政策应强调互补性强的产业优先发展,通过互补性产业对上游、下游产业的拉动作用,形成产业关联效应,进而带动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建立;在产业组织政策上,则着重于建立和形成大规模的协同生产体制,促进两岸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要大力推广政府诱导企业自主合作创新的体制,政府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引导两岸企业根据自己的优势条件自由组合、协作配套,形成象台湾中华映管厂、台湾冠捷电子与北大方正、联想集团那样的产业链,通过产业链的计划、集成、控制等功能,优化配置资源,产生共生效益,获取共生利润,加速两岸产业间的水平分工和档次更高的垂直分工;在产业布局政策上,加大力度鼓励闽东南沿海各地率先建立起有区位特色的海峡两地产业链,并逐步向内陆山区扩展。那么,闽台高科技产业良性分工体系的形成必将指日可待。

总而言之,只有实现两地高科技产业的协同发展,才能共求两地新经济的增长点,促进两地产业经济持续、高速、协同发展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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