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内蒙古农业制度体系的形成及其适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蒙古论文,近代论文,体系论文,制度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引言
近代内蒙古草原的农业开垦引起草原的地理景观发生巨大变化。从东到西,开成了一条范围广泛的农牧交错带。从蒙古族方面看这是一种文化变异,但从内地汉文化的角度上分析,这只是一种文化传播,当然,这里的文化主要是指原有的生存方式和技术体系。种种不同的农业形态体现着文化的内涵,中西方的农业在这方面表现得十分突出。这种文化传播于新地区,是否会在新的生态条件下产生了新的文化呢?对这一历史过程的具体考察无论在经济史上还是文化史上都有一定的意义。
农业形态或说农业类型,在某种程度上即是从耕作制度、种植制度和一系列其它制度的总和,在本文中,还兼及畜牧业。这一系列的农牧生产制度性安排有一定的结构,影响这种结构的条件有许多。现在农业中影响大的因子是市场和政府,但在近代蒙古地区,最主要的影响因子还是生态和文化。因为当时蒙地的市场尚不具有改变农业结构的能力,政治的因素也远不及现在这样强大。相反,生态与文化的因素十分明显。在文化方面,汉人与蒙古人差异明显,在同样的生态条件下,蒙古人与汉人农业和畜牧业方式明显不同。
在整个的自然——人文生态系统的互动中,农业制度是逐步形成的。本文以种植制度、土壤特性与畜牧业的结合程度为切入点分析农业制度。在内蒙,尽管农业制度有着极为复杂的变化,特别是因为土地条件如水地或旱地,山地或平原,开放地或未开放地,离市场近的地或离市场远的地而出现差异。但从整个内蒙古农业在清末民国时期的分布而言,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中蒙地区的,二是东蒙的,生态因子和传统文化的作用,在这两个地区的作用也是各有不同。
二 中蒙的人地关系与种植制度
中蒙地区包括察哈尔盟、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在民国时期,属察哈尔省和绥远省。从当时的统计可以看出,降雨量可能高于现在。在阴山山脉的南部地带,有的地区降雨量可达600-700mm。从1939年包头的降雨量有462.8mm,而现在只有300mm的情况来看,当时阴山南部的降雨量在350-450mm(注: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37页。),比现在略高。大于350mm降雨量基本上即可保证旱作农业中各类作物的需求。有了河套一带的灌溉,则可以取得比华北更为高产的收获。
1.人地关系
汉移民来到草原,人地关系远比内地宽松。与内地相比,农牧交错带上的人均耕地面积明显比华北多,但亩产量却比华北低(见表1)。耕地多并不一定意味着丰产。在许多内蒙农业地区都因降雨量愈少其产量低而不稳。但只要一年雨量充足,即可大获丰足,农谚有“一熟够三年,三年始一熟”(注:赵松乔《察北、察盟及锡盟——一个农牧过渡地区的经济地理调查》,《地理学报》1953年,第19卷第1期,第51-54页。)之说。
表1 华北5省的人均耕地面积(面积:亩;亩产量:斤/亩)
省份 耕地面积 户均面积 农业人口人均面积 亩产量(粟)
河北103,432,00024.5 4.93
131.2
山东110,662,00018.7 3.60
172.2
山西 60,560,00032.3 6.22
102.3
察哈尔
39,998,000
129.4 24.88
108
绥远 44,452,000
179.8 34.22
83
资料来源:满铁北支事务调查部《北支农业要览》昭和十三年十一月,第54页。
1940年,伊盟、乌盟和锡盟的蒙古人总共只有24万,而汉人则几十倍于此数。察哈尔南部的蒙人只有279人,汉人达163万;巴盟的蒙人有10万,汉人有140万;察哈尔盟蒙人3万,汉人60万。巴盟的农地为89,214km[2],牧地有58,047km[2],农牧地的比例为1.5:1;伊盟的农地为51.517km[2],牧地为108,320km[2],农牧地比例为0.47:1;察盟的农地为8,278km[2],牧地为59,378km[2],农牧地的比例为0.14:1,农地比例相对较小。这三盟是半农半牧区,锡林郭勒盟和乌兰察布盟,基本上是纯牧业区,只有少量的农地(注:兴亚院政务部《蒙疆牧业状况调查》,昭和十六年十一月,第34-43页。)。
农牧交错带的人口密度因农业条件而异。以1955年的人口数据为标准分析,集宁县的人口密度为16.5人/km[2];后套农区五原县的人口密度为23.8人/km[2],灌溉条件较好的蒴拉齐县和临河县,分别达到58.5人/km[2]和52.9人/km[2];而在鄂尔多斯一般的农牧区东胜县,只有7.9人/km[2]。在纯牧区的西苏尼特旗,只有0.4人/km[2](注:赵松乔、董勉、过鉴懋《古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产配置问题的初步研究》,科学出版社,1958年8月,第25-26页。)。在张家口、大同、厚和和包头的铁道沿线一带,定居村落多,移民的迁入迁出极为频繁,农垦程度也高。在张家口一带,1940年时田田相连,长城沿线的山地,由于过牧和樵采,植被稀疏。但在察哈尔北部与牧区相邻的地区,如化德县,耕地大多数仍处于休闲状态,农地之间有广泛的草地(注:工藤丹等《蒙疆牧野调查报告》,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北支经济调查所,1940年12月,第50-54页。)。1951年左右,南部农业较发达的张北县,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38.2%,由张北往北,荒地和草原渐多,至多伦,耕地仅占6.1%。在人口稀少的地区,农业只存在于村周围2.3公里附近,再远处仍是荒地草原。
2.种植制度
人口、气候与耕作制度存在着一致性。但内蒙古的1年1作制度基本上是气候条件决定的。20世纪50年代,中蒙的制度农作制一般是春小麦——莜麦——马铃薯(见图1)。前套地区的类型是糜了——春小麦——高粱——莜麦,后套的灌溉区,则以春小麦——糜谷——大豆为多。鄂尔多斯的其它地区的农业,耕作粗放,作物组合以糜子——荞麦为多(注:赵松乔、董勉、过鉴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产配置问题的初步研究》,科学出版社,1958年8月,第39-42页。),总之,麦类作物在作物布局中占了很重要的地位。
图1 中蒙地区农作制度类型(参见赵松乔等人著作)
民国时期的种植制度与20世纪50年代的状况,相差不大,只是休耕期增加了。在绥远,轮作程序一般是高粱、粟和黍——麦类、亚麻和马铃薯——休耕,或种植豆类及高粱、粟、荞麦等(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北支那农业调查资料》昭和十二年十二月,第172页。)。表2是几个不同地区的轮作方式,一般是连作2-4年休闲1年。
农民可以通过不同类型的品种灵活地安排作物。经过几百年的生态适应,蒙地的作物已经形成了许多类型的品种。在察南新保安附近,谷子的品种就达11个,生育期从80-120天不等。春天常因春旱出现播种后不出苗的现象,这时必须播种其它作物,或重新种植原来作物的早熟品种。高粱品种有7个,就有分别适于水地的和旱地的(注:蒙古自法邦政府经济部农林科《蒙疆に於ける惯行农耕法》,1942年4月,第6-11,42页。)。
休耕方式有两种:一是隔年休闲,二是耕作几年后休闲1年。各处的休耕程度是不一致的,视人地关系而定。在武川县城附近,一般每年的休闲地面积只有5-10%;在锡拉穆林庙一带,耕作2年休闲1年(注:满铁北支事务局调查室《阴山山脉北部ニ於クル农业事情》,昭和十三年十月,第26页。);化德附近的弃耕2-3年的耕地占全部耕地的1/4(注:岩田悦行等《蒙疆牧野调查报告》满铁北支经济调查年1943年,第128-131页。)。可见,愈往北,休耕地愈多。在不施肥或少施肥的情况下,休闲对补充肥力极其重要,20世纪60年代数据表明,撩荒1年,能使作物增产10-30%(注:内蒙古农业厅土地利用局《内蒙古自治区半农区土壤志》(内部资料),1967年,第22页。)。
表2 不同地点的作物种植制度
地区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准噶尔旗河套川地 糜子
高粱
托县古城乡谷子
小麦
集宁县
莜麦
马铃薯 谷子
小麦
康保县
莜麦
马铃薯 莜麦
康保县
蚕豆
莜麦
胡麻
资料来源: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200页。
3.水肥条件与地权结构
中蒙地区由于气候干旱,灌溉农业和一般旱作农业差异很大。灌溉农业只处于有条件的地带,主要集中于河套地区。尽管灌溉农业只占很少的一部分。但水田的产量是旱田的3-4倍(注: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100-101页。)。在华北平原,水田的增产效果却不如内蒙这样大,增产效果至多1倍左右(注:和田保《水ゑ中心としこ见たゐ——北支那の农业》,东京:成美堂,昭和十七年十月,第237页。)。内蒙地区的降雨量远比华北少,干旱的限制作用也就更强。在河套地区,灌溉不但可以使新开发区肥沃的土壤充分发挥潜力,黄河水也有增肥作用。灌溉水分6种:春水、桃花水、热水、伏水、秋水、冬水,伏水最好,夏季作物收获后,农民一般还将伏水放入地中,淤泥经冬天冰冻后,第2年春天化解,脆如鸡粪,耕一次即可,播种小麦、莜麦和豌豆,费力少而获利多。在黄河灌区,黄河水有天然肥力,许多地块也不施肥。就作物而言,马铃薯和蔬菜年年施肥,其它作物有时是隔年、或3-5年施肥1次。在托克托县古城乡,农民2年施肥1次,所施肥料用人畜粪和土而成,县城附近的农村也到城内收集粪便积肥。运肥时用小车,亩施2车,合800-1000斤。在准噶尔河套川地,1亩地施肥2800-3200斤(注: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105,197-199页。)。清末的河套地区仍然是人少地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许多农民为图便利而不施肥,除了因黄河水本身的天然的肥料外,也利用休耕而恢复的土壤肥力。在清末实施灌溉的官地上,农民几乎年年易地,因为新垦地土壤肥沃,不用施肥。在达旗,由于垦务局一味贪得租银,“任民择地而种”,“生地可省粪田之利,故但(单)择生者而种之,今年种于此,明年种于彼,卒至生者熟而熟者荒”(注:西盟垦务总局详陈办理后套各旗地办法,宣统二年十一月,见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编《清末内蒙古垦务档案汇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9年7月,第330-333页。)。
各地的施肥量不一样。据1942年左右察南的几个村庄数据表明,各村的施肥量多少不一。在新保安东关村,亩施肥量达1500斤左右,而西岗子村亩施300斤,榆林村800斤,刁千户营村为800-1000斤左右。一般情况下灌溉地的施肥量是普通地的2倍以上。在宁远县的宁远堡,河水灌溉地的亩施土粪量达3500斤以上。不施肥的地区一般在牧地较多,因为有充足的休耕地,另一方面,当地的肥料也是稀缺的,在巴彦塔拉盟,牧业成份较重,作物的秸秆大部作为饲料,而牲畜的粪便又大部作燃料,故肥源较缺(注:蒙古自法邦政府经济部农林科《蒙疆に於ける惯行农耕法》,1942年4月,第15,41页。),这种地带只有以休耕代替施肥。在新开垦的地区,农民也不施肥,因为草原长期所形成的土壤肥力足够作物在几年内的生长所需。在察哈尔,新垦地甚至在10年内不施肥(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北支那农业调查资料》,昭和十二年十二月,第268页。)。
肥料与休耕是相互替代的。小农一般连作耕种,由于耕地少,难以进行休耕,只好积肥。但大户却可以安排休耕,在阴山以北地区,大户为了使土地出租出去,也必须实行休耕。因为当地的佃户是移民,移民也年年选地租种,佃农为了肥料上的方便,也选择休闲地耕种,大户必须有充裕的休耕地才能将土地出租出去。所以,无论从生态或社会环境来看,大农制度是趋向休闲制的(注: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201-202页。)。一般的移民,今年种于甲户,明年种于乙户,收获后,返回家乡,春来秋去,不定居。这种人被称之为“游农”,他们的这种选择休闲地或新荒地的作法,也称为“游农制”(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北支那农业调查资料》,昭和十二年十二月,第259页。)。
三 中蒙的抗旱耕法
1.整地与保墒
中蒙地区抗旱耕法的一个重要特色在于整地。整地的过程即指耕、耙、耢等一系列旱地土壤耕作程序。中蒙的整地以保墒为中心。
中蒙春天盛行干燥风,土壤解冻后水分很快消失。为了保墒,耕作是必要的,因为耕作可以切断毛细管,阻断水分上升的通道。耕地分春耕和秋耕两种。在康保县,阴山山脉以北地区一般都实行秋耕。原因有三:一是秋天耕作时土壤较春天更为疏松;二是因为秋耕时劳动力充足,而春耕时劳动力紧张;三是秋耕可以更容易地保留水分,而春季积雪融化使水分下渗(注: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167-173页。)。各地的春耕和秋耕都存在,在察南,1942年从张家口到康庄间的6个村庄调查资料表明,春耕和秋耕皆普遍,有1村很少进行秋耕,多行春耕;1村因土壤粘重,春秋2次耕作;1村因秋耕误期而行春耕;其它3村皆行秋耕。在巴彦塔拉盟复贞乡,不同作物的整地方式也不同,有的秋耕,有的春、秋2次耕作。秋耕的是粟、黍和大豆,2次耕作的是莜麦、荞麦、马铃薯等(注:蒙古自法邦政府经济部农林科《蒙疆に於ける惯行农耕法》,1942年4月,第6,40页。)。总之,中蒙地区的秋耕是较多的。
休耕地的耕作也很盛行,休耕时的翻耕压青可以更有效地贮积养分和水分。在准噶尔的河川地,休闲地里进行2次秋耕,第1次行于阳历8月,称为“压青”;第2次行于9-10月,耕后还要进行耙和耢。在阴山以北,休耕地面积更多,一个拥有150亩土地的农民一般要用50亩作休闲地(注: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165-173页。)。有的是隔年休闲,有的是休闲1年后连种2年,视农户拥有土地的情况而定。休闲地一般要翻耕压青。除了压青外,也有用“烧土法”积肥的,表土掘起后,放火,火后耙地(注:天野元之助《察绥农业经济の大观》,《满蒙》第7-8号,昭和10年4月,第3-4页。)。但主要的方法仍是休闲压青法,压青整地法在20世纪下半叶更加丰富。其程序是:第一年留茬过冬,不行秋耕;第2年休耕,耕3次,第1次行于5-6月,耕后不耙不耱,第2次行于7月上旬,不耙不耱,以接纳雨水,这两次都有压青之效,第3次浅耕,行于8-9月份,耕后耙耱收墒;第3年春天,春播前顶凌耙地,耱地保墒,然后才进行春播”(注:马世均主编《旱农学》,农业出版社,1991年5月,第163-164页。)。在播种前,土地已经耕翻过多次,充分体现出精耕细作的抗旱耕作特点。
尽管蒙地的土壤耕作有休耕,但整个过程基本上与华北的旱地耕作相一致。在华北,大部分作物播种前都要经过整地、播种和镇压的过程。在山西晋泉县黄陵村的实态调查表明,春天播种时的程序是耕起、整地、播种和镇压。除小麦外,大部分作物在9月上旬实行秋耕保墒(注:华北交通株式会社资业局编《北支农村的实态》,龙文书局,昭和十九年十月,第71-75页。)。其程序与蒙地并无太大差别。在山东和河北大部,每种作物一般都进行一次耕作整地(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编《北支那の农业と经济》,日本评论社,昭和十七年十一月,第280-281页。),这种整地即是传统农业中的耕——耙——耢过程,这些环节与蒙地的基本耕作过程是一致的,只是华北少有休耕,没有压青而已,但要大量地积肥、施肥。在耕作环节,蒙地由于气候条件更加干旱,整地程序中特别重视镇压(注: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160页。)。
2.中耕
中耕也有抗旱耕作、切断毛细管的作用,与整地相比,除草的功能要更强一些。在蒙地,播种后一般要镇压提墒。出苗后进行2-3回耙锄,兼有除草之效。在河套地区,灌溉地一般用犁耙1回,耘2回,或用犁耙2回,耘3回(注:天野元之助《察绥农业经济の大观》,《满蒙》第7-8号,昭和10年4月,第3-4页。)。在阴山以北地区,麦类的中耕次数只有1回,而其它作物要进行2次中耕。在阴山南部,粟、高粱、豆类、玉米等主要作物的中耕次数上升为3次,因为毕竟阴山南部的降雨量更高,杂草生长更旺(注: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180-182页。)。察南一带6个村庄的调查表明,各种作物的中耕次数有着相当强的一致性,谷子中耕3回,其它作物中耕2次。可见,中耕技术是相当稳定的。在巴彦塔拉盟的两个调查乡即双树乡和复贞乡,同一种作物的中耕次数在不同地区出现变化,复贞乡黍、大豆和马铃薯的中耕次数是3次,而双树乡是2次(注:蒙古自法邦政府经济部农林科《蒙疆に於ける惯行农耕法》,1942年4月,第19-20,46页。)。总之,干旱地区的中耕次数可以少一点,而水分条件较好、杂草生长旺盛的地区的中耕次数多一点。
黄土地带的降雨量尽管高于中蒙,但中耕次数并无明显地偏高现象。在山西省晋泉县黄陵村,粟、高粱的中耕为2次,小麦、黍、荞麦和绿豆的中耕次数为1次(注:华北交通株式会社资业局编《北支农村的实态》,龙文书局,昭和十九年十月,第71-75页。);在华北,临榆县、易县、惠民县、胶县、彰德县、蓟县等地的调查表明,高粱的中耕除草次数在1-3次左右,粟的中耕次数在1-4次左右,大豆在1-2回,小麦1-2回(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编《北支那の农业と经济》,日本评论社,昭和十七年十一月,第280-281页。)。可以看出,中蒙地区的中耕次数与华北并无质的差别。
3.粗放耕作的存在及其原因
中蒙地区基本上保持了华北传统的精耕细作的旱农传统,基本上是文化的原因引起的,但蒙地的确有一些粗放农业的存在,且是汉移民实行的。但这些地区往往都在农牧交错区的北部,或一些不适宜农业的地区。在察北,耕作方式非常落后,作物播种后任其自行生长,田地里野草猖獗,且很少有耙、锄、犁或施肥的(注:赵松乔《察北、察盟及锡盟——一个农业过渡地区的经济地理调查》,《地理学报》1953年,第19卷第1期,第51-54页。)。在伊克昭盟的一些风沙土地带,务农者只在房前屋后择地种植,既不除草,也不培土(注:李三谋、李震《伊克昭盟近代农牧活动探析》,《农业考古》,2000年第3期,第223页。)。在乌兰察布盟的乌拉特旗苏独仑乡第一自然村,由于地处半牧半农区,蒙古人多,土地丰富,农民长期以来也行粗放农业,“漫撒种”“种大垅地”,长期不施肥。但在当地农民心中,他们认为农业“受得罪大,得到的利小”,说明他们并不愿意进行农业,从实际情况分析,这个村的农业粗放还在于工作距离长,因这个村位居牧场内,1954年左右的耕地都在牧场边缘,最近的有6-7里,最远的达30里以外(注:内蒙古日报调查组《半农半牧区苏独仑乡第一自然村农牧生产情况调查》,1953年3月30日—4月10日。)。可以看出,这种农业往往存在于独立的地带,不但人地关系极为宽松,且受蒙古人粗放农法的影响。
粗放耕作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少动土,是一种少耕法。尽管少耕法不见得就是对当时中蒙地区土壤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适应,但少耕和休耕可以相对地保护土壤。汉作农法在一定程度上对土壤环境造成破坏,内蒙古中部南缘地区的土壤在民国时期已经由于农耕而遭到了破坏,动土量比较多的土壤在降雨量多的年份被冲刷严重。在干旱年份,农耕后的土壤由于植被稀疏,易被风蚀。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沙漠化现象(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蒙疆牧野调查报告》,满铁北支经济调查所,昭和十八年三月,第263-265页。)。
四 东蒙地区的农作制
1.热河地区的种植制度与施肥
东蒙南部相当多的地区属于温带森林及山地气候,降雨量多在350-400mm之间,适宜于农业,人口负载量也较高。在开鲁县,1955年的人口达到69.4人/km[2]。在半农半牧区的科左后旗和巴右旗,人口达到11-16人/km[2](注:赵松乔、董勉、过鉴懋《古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产配置问题的初步研究》,科学出版社,1958年8月,第25页。)。1933年左右,赤峰县人均耕地面积达5.6亩,建平县达7.6亩,凌源县有1.8亩(注:《热河资源调查复命书》第二班,昭和八年六月,第85页。)。与表1对照,凌源县的人均耕地面积已比华北的一些地区还要少。所以,热河地区的人地关系状况已经不是宽松的。
在喀喇沁地区,从开垦到20世纪初,已达150年左右。原来的山地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燃料缺乏。由于生态环境的脆弱,环境的破坏已不可逆转。山区由于植被破坏而水害频频,而水土流失进一步导致土地荒废。与中蒙一样,故新垦地也不施肥,连作7-8年后,地力消耗殆尽才施肥。这种行为使许多土地,特别是山地的地力遭到破坏,由于家畜在草地减少的情况下逐步变少,肥料来源也减少,土壤肥力也愈来愈下降。当时只在喀喇沁王府的自营农场内,才有施肥措施,肥料是堆肥。整地时撒粪,1亩地施肥1车(注:《蒙古喀喇沁部农业调查报告》,昭和三十八年,第4-6,61,175-177,182页。)。这种开垦时期不施肥的作法,已使土壤出现退化。东蒙地区较肥沃的黄黑土在不施肥的条件下按下列顺序进行退化:黄黑土——灰黄砂土——黄砂土——白干土(注:内蒙古农业厅土地利用局《内蒙古自治区半农区土壤志》(内部资料),1967年,第19-21页。)。
在丰宁县,农村地区的种植制度多种多样,每种方法都与特殊的施肥方法相结合。一种是谷子(青苗品种)——谷子(红苗品种)——杂粮,这种轮作方式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因为谷子连作是很不合理的耕作制度,会引起病虫害。连作谷平年每天地(8亩)只收1.5-2石,施肥的情况下才收2-3石。但前茬若如是高粱,即使不施肥也要收2-3石,与施肥的重茬谷产量相等。这种方式行于平地、山腹中地和一般下等地,是一种消耗地力的农作法,这种轮作方式只在第二茬的谷子上施肥;还有一种是简单的谷子——高粱轮作,肥料施于高粱茬,这种种植方式行于有施肥能力的农家,一般的小农则不采用这种方式;还有一种是谷子——黑豆,或谷子——荞麦的方式,行于瘠地,却是不施肥的。1920年左右,由于兵匪严重,此地的精耕细作程度下降,许多人行不施肥的掠夺农法。在山腹地带,好地不施肥者长达6年,贫脊不施肥者长达4年。在当时的调查村庄——送将营子的调查表明,粮食单产在一个很长时期内保持着持续下降的趋势(注:临时产业调查局《热河省丰宁县农村实态调查一般调查报告书》,1936年(康德三年度),第160-161,188-190,217-220页。)。
图2 东蒙地区农作制度类型的分布(参见赵松乔等人著作)
在宁城县,主要的轮作模式是高粱——谷子2年轮作制。在全县所有的作物中,谷子占44%,高粱占37%。这种基本的制度有2个变型,一是加上大豆,形成高粱——谷子——大豆的3年轮作模式;一种是将杂粮插于其中替代谷子,形成像高粱——谷子——高粱——糜子——高粱——谷子的轮作模式。在当时的调查屯和硕金营子,谷子一般不施肥,只在沙地里,由于养分消耗快,才施肥以补地力。山地的轮作方式又有所不同,有莜麦——莜麦——土豆,或莜麦——荞麦——土豆的3年轮作制,也有莜麦——荞麦2年轮作制。高粱与大豆的轮作模式行于县北部的河边低地,较为肥沃的土壤。另外,这个县还有以高粱和小麻子的间作,高粱8成,小麻子2成,小麻子幼苗有一种气味,对高粱幼苗期间的一种“土粘子虫”的防治有利,二者间作有利于提高高粱的产量(注:临时产业调查局《热河省丰宁县农村实态调查一般调查报告书》,1936年(康德三年度),第160-161页。)。
以总体的作物布局而论,热河地区粟和高粱最多,荞麦、黍、大小麦、豆类和玉米的播种面积较少(注:《蒙古喀喇沁部农业调查报告》,昭和三十八年,第4-6,61,175-177,182页。)。1936年左右,热河地区的种植制度基本上是粟——高粱——其它杂粮为多。在每年的作物播种面积中,粟占30-35%,高粱占25-30%,其它杂粮如黍、荞麦、大豆、小麦、豌豆、大麻子和小麻子等占35-45%。有养地作用的大豆,占10%左右。但大豆并不是单独种植的,而是以与其它作物间作的方式种植的。一般是与高粱隔畦种植,这种方法不但是养地的一种方法,也是保证土地在旱灾之年仍有一定收成的方法(注:《热河资源调查复命书》第二班,昭和八年六月,第91-95页。)。图2是1950年左右种植制度的分布状况。这一带以糜谷——高粱——玉米为多。玉米是在1949年以后逐步加重的。
2.中部地区农作制与休耕
东蒙中部的降雨量与南部地区并无太大的差异,在东蒙,愈偏东北,雨量甚至略有增加。由于开垦较晚,人口压力相对宽松。民国时期人口最先增加的是铁路附近地区,但这些地区的人口负载量仍未饱合。1926年左右,从洮南到满洲里一带的大地主有300-400天地的土地,中农有100天地左右,小农也有地10天地左右;在葛根亩一带的山区,大农有2方地左右,中农有1方地,一般的小农也有10天地;在苏鄂公王府附近,大农有12-13天地,小农有4-5天地。平原地区的作物主要是高粱、粟、黍、小麦、大豆、小豆、菜豆、荞麦等,山区地带以黍、粟、荞麦、玉米、小麦和菜豆为多(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庶务部调查课《洮南·满州里间蒙古调查报告书》(第一班)第三编,农业及渔业,大正十五年九月,第46,63,81-82页)。
1916年左右,哲里木盟一带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1.2晌,一般的自耕农在10晌到40-50晌之间,一般佃农所耕种的土地在10晌左右。1晌地一般作物产量可达3-4石。由于人地关系宽松,休耕期也增加。一般农田2/3耕作,1/3休闲。种植制度则以高粱——谷子——大豆方式为主。当地的蒙古人行粗放农法,在一块地上连种几年糜子后,抛荒另种。汉人只是在开始的2-3年内不施肥,后期则逐步施肥(注:农商务省《东部内蒙古产业调查》第一班,大正五年三月,第34-40页。)。在泰来县、札赍特旗一带,大豆、玉米1晌地大约施肥6000斤,其它作物不施肥(注:满铁经济调查会第二部《泰来县、札赍特旗、兴安岭麓龙江县农业调查报告》,昭和九年十月,第67页。)。土粪的制作是于农闲期间和冬季随意进行的,制堆肥的具体方法是从河边取泥土,和家畜粪便混合后堆制(注:农商务省《东部内蒙古产业调查》第一班,大正五年三月,第49页。)。
奈曼旗的西沙力好来屯,尽管以蒙古人为多,但汉人农作法已经普遍。当时的调查员对其中2户进行了耕作制度的调查。编号为12号的农户实行2/3耕作、1/3休闲的耕法。在村西北的1块地,此户种荞麦,将地分为3区,每年选其中的两区,一区休闲,轮换耕作,每年种2/3。12号户在村南的一块地上,由于所种的作物较多,利用不同作物轮换种植,不同地块轮流休闲的作法。1940年,他种谷子1晌,散糜子4晌,粘糜子2晌,黑豆2晌,休耕地4晌,在总耕地13晌中,休耕地约占1/3左右,靠地块的一端;第二年休闲地位于地的中间,两边的耕地播种;第3年的休耕地位于另一边。另一户编号为11号的农家,其家在村西北部的一块地也种荞麦,与12号农家不同的是,这户的休耕期增加了,每年休耕2/3,种植1/3。这户在村西部的一块地上,其休耕地比例相当不确定。1940年,休耕段位于地块的一端,面积为2晌,其余8晌种植,休耕地只占1/5,种植3种作物,5晌散糜子,2晌谷子,1晌高粱;第2年,休耕地增加到4晌,约占2/5,休耕段位于地块的另一端,种植4种作物,其中散糜子2晌,高粱2晌,黑豆和谷子各1.5晌;到第3年,休耕地扩展到5晌,占1/2,休耕段移于另一半,种植2种作物,4晌散糜子,1晌大豆。总之,不同的农户,或同一农户在不同的时期,其休耕和作物的轮作方式是有变化的(注:山根顺太郎、村冈重夫《主农从牧社会に於ける“蒙古部落农业の性格”》,满洲民族学会,1945年,第30-33页。)。
人口压力对农作法的影响在农户经营规模方面体现出来。在哲里木盟的平原地带,农民多行大农法,而赤峰到林西、小库仑一带的农地多行小农法。大农法实行休耕,不施肥,小农法则要施肥。行大农法农户的土地面积在90天地以上,有的甚至达到2550天地,行小农法的农户土地在10-100天地之间。作为一种技术形态,大农法和小农法明显与生态条件也有一定关系。在洮南一带的山区地带,大农法比小农法更普遍。在通辽、开鲁,新垦地区多行大农法,旧垦区多行小农法(注: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大正四年六月,第137,146-147页。)。除了小农法以外,在一些特定地方,特别是农场也行集约化经营,施肥而不休耕。在东札鲁特旗的一个农场,有25方地,划成5区,作物的轮作方式为高粱——大豆——小麦——糜子——粟或玉米荞麦等(注:《内蒙古东札鲁特调查报告》,大正六年五月,第159页。)。在白音太来、开鲁一带,耕地集中于铁路和市场附近,土质也较肥沃。农业在很大的程度上依赖移民开垦,他们3月份到蒙地,建了简单的住房之后,开始耕种土地。开垦的头一年一般种野生性较强的黍和荞麦,以后才种高粱、谷子和大豆等集约化作物。一般的轮作模式是高粱——大豆——粟,或高粱——大豆——糜子,或大豆——高粱——粟。由于土地较多,一般不施肥,以休耕恢复地力。在开鲁到林西间,轮作形式以粟——黍为多,一定年数后休耕,以恢复地力(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庶务部调查科《东部内外蒙古调查报告书》(第二班)第二编,昭和二年四月,第5,11-14,32页。)。到1950年左右,由于玉米的推广,此地主要的轮作模式已变成糜谷——高粱——玉米(见图2)。
五 垅作耕法
1.垅作耕法的形成
垅作耕法存在于东蒙,这种制度在东蒙的推广有多种原因。首先,东蒙的垅作耕法与高粱、玉米等稀植高秸的作物有关,特别是高粱,适于垅作。从技术传播角度上分析,这一带的农业受东北影响甚重,而东北长期实行垅作耕法。与平地畦作相比,垄沟与垄背上的种植选择可以在生态上适应干旱或涝洼,洼地可以种垄台,旱地可种垄沟。另外,垄沟与垄背的隔年替换种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微地形上完成休耕,借以恢复地力。由于东蒙不太重视施肥和密植,加上雨量相对丰富,用不着象中蒙那样进行复杂的整地,故垅作也就自然而然成为移民在人少地多条件下开发利用土地较好的一种方法。垄作耕法也有其特殊的农具,犁的犁箭特别长,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覆土和整垅农具——辊托子(注:临时产业调查局《热河省丰宁县农村实态调查一般调查报告书》,1936年(康德三年度),第168-169页。)。
垅作耕法是传统精耕细作农业技术体系的一种,二千年前华北就盛行过。东蒙的垅作耕法也因人口、生态及文化传播的多重因子的变化而做调整。在宁城县的和硕金营子,移民从康熙年间移入,汉人一开始就实行大垅耕作。当时汉人可以从蒙古人那里得到很多的牛,便用四头牛拉大犁,实行大垅耕作。到后期,蒙古人的游牧业被扩大的农业排斥,马和牛逐步减少。1810年左右,汉人引进了大驴,开垦时使用的大犁也换成了小犁,大垅耕作变成了小垅耕作。光绪13年,随着密植的出现,中耕开始加强。至于施肥,刚开垦时土壤肥活,人们不施肥,只是在耕种数年或十几年后休闲以恢复地力,从1720年到1830年,一直都是如此。以后,随着人口的增加,休闲地减少,开始了施肥。施肥也是与小垅种植和密植相联的,因为小垅和密植意味着用地程度加强,需要施肥。1850年以后,屯内来了一批专业的工具制造者,蒙人可以买到工具,很快地学会了汉人农作法。其原来的粗放农业也逐步减少,到1860年以后消失。汉人农耕法也在这时从大垅耕作过渡到小垅耕作(注:临时产业调查局《热河省丰宁县农村实态调查一般调查报告书》,1936年(康德三年度),第154,178-182,199-201页。)。这一事件表明,某种传统农业技术的推广还依赖于为这种技术提供服务的另一种物质文化,因为工具制造也是一种文化。传统农业的推广往往也导致了内地传统社会的其它文化层面的推广。
2.垅作耕法的程序
东蒙与满洲接壤,垅作耕法基本上与东北一致。除了在南部地区有一些地区行秋耕外,一般不行秋耕,直接在春天起垅播种。到20世纪60年代,秋耕面积也只占20%左右(注:内蒙古农业厅土地利用局《内蒙古自治区半农半牧区土壤志(内部资料)》,1967年,第21页。)。
起垅和播种都是在春天4-5月份进行。有两种方法:一是在原垅上用犁开沟播种,一般行于平坦地块;另一种是翻地,或通过整地后重新起垄(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社长室调查课《满蒙全书》,第三卷,满蒙文化协会,大正十二年三月,第191-194页。)。后一种方法在东北也叫“扣种”,即指开沟时翻耕土壤,在原垅翻转的土垡上形成新垅。前一种作法是不翻耕土壤,在东北叫作“镬种”(注:郭文韬《中国耕作制度研究》,河海大学出版社,1994年9月,第128-129页。)。垅作耕法需要较多的畜力,犁地时需要4头役畜,去茬也需要很多人工。在开鲁县附近,耪楂工2人,搂楂工2人,外加马车1辆,工作0.5日才能完成1天地的耪楂工作(注:关东都督府陆军部调制《东蒙农业》,大正五年四月,第15-16页。)。在东蒙中部的札萨克图、札赍特、达尔罕等旗,垅作技术也是这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从原垅的中央切半耕翻,一个往复种1垅,这实际上是扣种;另一种是先将旧茬破坏,在垄上开沟播种,一个往复种2垅,这种办法实际上是劐种。前者行于高粱、包米、麦类、豆类,后者行于谷、荞麦等作物。麦类和糜子是用物投播,璃米和豆类手握点种,谷子和高粱则用播种器播种(注: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大正四年六月,第64-68页。)。在哲里木盟一带,播种时一般用小犁开沟,播种时也多用播种器。点种后覆土成垅,后镇压(注:关东都督府陆军部调制《东蒙农业》,大正五年四月,第15-16页。)。
在热河的丰宁县,劳动力充裕的家庭也有行秋耕的,但大部分不行秋耕。春天解冻后,高粱茬的地块要先去茬,后用托子托地、耢地,托地后捡石头。谷子和其它杂粮则不刨楂。山地地区的垅间距较宽,一般为1.6-2尺,平地地区较窄,为1.4-1.6尺。播种时在垅背上直接开沟、镬种,随后律粪并镇压(注:临时产业调查局《热河省丰宁县农村实态调查一般调查报告书》,1936年(康德三年度),第199-201页。)。宁城县的垅作比较重视秋耕,高粱茬要“挑楂子”,用镐头将高粱根刨起,以后要用犁合垅。如果楂子迟了,则当年就不合垅。谷子茬的耕地在前年秋天就将旧茬的垄耕起,完成“合垄”工作,一般在结冰前完成。春季播种时先要压地,后用犁开沟点种,然后律粪和镇压,这也是一种劐种,只不过是在整地后的劐种(注:临时产业调查局《热河省丰宁县农村实态调查一般调查报告书》,1936年(康德三年度),第178-179,199-201,211-212页。)。在白音太来到开鲁一带,整地一般在4月下旬播种前进行,但高粱茬一般在前年秋天去茬,因春天风多,除荐时动土,引起土壤干燥,破坏墒性。耕种时在前年的垅沟处起播种沟,随后点种,这是一种典型的种垅沟的作法,是干旱地区的垅作播种技术(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庶务部调查科《东部内外蒙古调查报告书》(第二班)第二编,昭和二年四月,第14-45页。),而一般的垄作是种垄台的。在东蒙中部的教来河以南地区,一直到1955年,当地的垅作就一直种垅沟(注:赵松乔、董勉、过鉴懋《古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生产配置问题的初步研究》,科学出版社,1958年8月,第40页。)。
3.中耕与除草
内地中耕一般与除草同行,在除草的同时,进行培土。但东蒙垅作的除草与中耕往往是分开的,因为垅作要用犁进行中耕培土。在泰来县一带,大豆、高粱、玉米等作物在第1回除草时间苗,2-3日后用犁进行第1次中耕培土;20日以后再进行1次人工除草,除草后再进行第2次中耕。在札赍特旗奥巴拉屯,第1回除草后并不中耕,第2回除草后进行中耕培土(注:满铁经济调查会第二部《泰来县、札赍特旗、兴安岭麓龙江县农业调查报告》,昭和九年十月,第61-62页。)。在热河丰宁县,谷子的第1回除草在播种后40天左右进行,其后20日间苗,然后进行第2回除草,10日后再进行1次拨草,拨草后才用犁进行1次中耕。黑豆的管理也要2回除草,1次拨草,最后1次中耕培土(注:临时产业调查局《热河省丰宁县农村实态调查一般调查报告书》,1936年(康德三年度),第201-210页。)。在宁城县,谷子要进行3回除草,2次间苗,1次中耕,少行中耕的原因是因为当地实行小垅耕作,中耕会破坏谷子的根系。高粱进行2次除草,1次中耕,中耕时间始于7月,中耕时犁土附上草把(注:临时产业调查局《热河省丰宁县农村实态调查一般调查报告书》,1936年(康德三年度),第204-216页。)。在洮南一带,除草叫铲地,中耕叫镗地。镗地用犁,对于高粱、大豆、包米等一般作物,铲镗各两回,谷子铲镗各一回,而糜子和荞麦,则即不铲也不镗(注: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大正四年六月,第68页。)。在哲里木盟一带,中耕培土有2次(注:农商务省《东部内蒙古产业调查》第一班,大正五年三月,第37页。),除草2-3回,第1回除草于小满前后,第2回除草于芒种前后,第3回于中伏前后。在东蒙,除草是农田一年中最忙的时期,往往需要大量的雇工(注:关东都督府陆军部调制《东蒙农业》,大正五年四月,第16-17页。)。
六 汉人畜牧业及其与农业的整合
1.中蒙地区
与内地不同,农牧交错带有大量的草原和荒地,为汉族移民发展畜牧业提供了潜力。农牧结合的程度体现着文化上的差异。在绥远的农牧交错带内,蒙古人一般是牧主农副,农业只是游牧业的附属;在汉人那里,往往是农主牧副(注: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北支那畜产调查资料》,昭和十二年十二月,第107页。)。双方的畜牧业和农业的方式也很不相同。汉人的畜牧业是定居舍饲畜牧业,而蒙古人则是放牧畜业;汉人的农业是精耕细作,蒙古人是粗放的漫撒种。汉人的畜牧业是作为农家副业而存在的,并未成为一种可发展的产业而存在,尽管有的汉人也养了许多牲畜和羊。从总体上看,内蒙的农家畜牧业除了在马的饲养有一定程度的优势外,其它牲畜并不比华北有显著区别。绥远养羊较多,但却不如山西,见表3。
表3 中国北方5省牲畜拥有状况(每100户农家所拥有牲畜数)
牲畜 绥远 察哈尔 山西 山东 河北
牛
47.6
26.2 30.9 39.6 28.7
马
18.4
23.9
8.9
7.9 10.0
驴
14.3539.7 37.2 32.0
骡6.58 18.1 17.9 11.6 18.0
猪
10037.1 39.2 71.9 94.0
羊
204.37 99.7 228.7 55.3 53.0
资料来源:满铁北支事务调查部《北支农业要览》,昭和十三年十一月,第117页。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与华北的一致性呢?更重要的原因可能还是文化上的,这就是重农轻牧,对饲养牲畜不感兴趣的传统思想。因为从察哈尔地区北部来看,草原非常多,而农民并未去利用草原发展畜牧业,只满足于照顾自己的耕地,其它许多地区也是这样。汉移民对饲养的牲畜要求,只满足其对役畜的需求即可。养猪用于肥田,而养羊,也只满足一般农家食用和周边市场的需求。本来养羊可以产生一种新的文化,像英国圈地运动那样。但近代内地毛纺织业的发展并没使蒙地产生像西方那样的畜牧业农场。汉人轻视畜牧业传统已深深地渗入到中国人文化传统中去了。
1949年以后,这种观念仍旧存在。在乌兰察布盟的苏独仑乡第一自然村,1954年是一个半家半牧村,蒙古人和汉人约各占一半。当时的上级领导多是汉人,在生产的指导中就有劝蒙古牧民放弃牧业的倾向,他们的观点是“牧业是副业,放牧是附带劳动”,“家有千万,四条腿的不算”,“任何人都要种地”,许多牧民因而转向了农业(注:内蒙古日报调查组《半农半牧区苏独仑乡第一自然村农牧生产情况调查》,1954年3月30日-4月10日。)。
2.东蒙地区
20世纪初,一些在东蒙的旅行调查可以反映沿途农业与畜牧业的结合程度。1915年左右,在赤峰一带有以牧补农的现象。由于开垦已久,地力减低,收益减少。农民只好在畜牧业方面多投入劳动力以增加收入,但只是在生存受到威胁时才因地制宜,发展畜牧业。在西辽河和洮儿河流域,情况就与此相反了,由于平原地带土壤肥沃,农耕效益明显,不但是汉人,连蒙古人也致力于农业(注: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大正四年六月,第134页。)。到20世纪30年代,从汉人畜牧业的数据表明,畜牧业又出现了中蒙的那种特点,即根据耕地以确定畜牧业规模。在役畜和猪的饲养中尤其如此。农户并不将畜牧业当作一种产业发展,而是当作农业的补充。
在热河地区的凌源县,10天地与2头役畜成固定比例。在建平和赤峰,10天地与1头役畜成固定比例。建平和赤峰只是因为土地沙质,耕作容易,才需要较少的役畜。至于养羊与养猪,则与耕地面积的相关程度不大。凌源县和建平县以及赤峰县的土地面积比例分别是5.5:12.4,养羊的头数比为6:5:5,养猪头数的比例是2:3:2。猪的数量比与耕地面积比的正相关性远大于羊,因为耕地的多少与肥料投入相关,而养猪又与肥料生产相关。在大牲畜减少的情况下,养猪就尤为重要。羊的饲养完全与荒地和草地资源相关,与耕地资源却往往呈负相关(注:《热河资源调查报告书》第二班,昭和八年六月,第125-131页。)。
至于牲畜的饲养,除了放牧外,还用作物茎秆做粗饲料,用粮食作精饲料。作物茎秆有粟秆、大豆荚、豆谷、野干草和甘薯蔓。甘薯蔓和马铃薯等也用于喂猪,猪在平日除了泔水外,主要靠谷糠喂养,催肥时期喂以高粱、黑豆、小麻饼等。建平县是马铃薯多产之乡,一般也用煮后的马铃薯喂养。役畜有圈,一般在围墙内放一些饲糟,一般要一日喂2-3次。羊和山羊主要以放牧为主,也在收获后的田野内放牧。牛马在夏季也是以放牧为主。骆驼在夏秋两季到北方放牧。牲畜除了农业外,也用于运输(注:《热河资源调查报告书》第二班,昭和八年六月,第125-131页。)。总之,与中蒙依赖草原不同,东蒙的汉人畜牧业不但服务于农业也依赖农业。
七 小结
内蒙古汉人农业制体系的形成是生态条件和汉文化共同决定的。与生态条件相比,文化因素似乎起了更大的作用。长期以来,农业的精耕细作已经渗入到中国人的文化深层中。与种植业的精耕细作相比,农家副业和畜牧业的存在往往只成了为种植业服务的内容。汉移民向草原的进军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和文化模式的传播。尽管许多地区的耕种法在生态压力下有所变化,但并未发生质的变化。汉农业的精耕细作,并未因宽松的人地关系而发生重大变化。变化往往来自于对精耕细作某一环节的要素替代,其中最常见的是休耕代替施肥。这种休耕程序替代了华北地区的那种繁重的积肥劳动,但精耕细作技术程序本身并未发生重大的变化。另外,许多地区的技术一直未发生变化。1936年丰宁县的调查表明,耕种法从开垦当初直到民国时期一直都是稳定的(注:临时产业调查局《热河省丰宁县农村实态调查一般调查报告书》,1936年,第151页。)。至于东蒙的垅作,也在华北传统农业技术体系的形成过程中出现过,所以,并不能说是一种文化的变异,只是一种旧有形态的复活。在文化传播中最有意义的莫过于汉人畜牧业的形成,无论在东蒙或中蒙,汉人对草原条件的漠视,完全是文化的原因造成的。应该说,进行一种西方式的集约农牧业,像俄人迁入呼伦贝尔三河地区那样,可能是早期移民的最佳方案,他们完全可以在种植牧草基础上提高农业与畜牧业产量,但汉人并不关注于此。移民蒙地的结果只是促成了汉文化在蒙地的简单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