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 贵州贵阳 550002
摘要: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对社会各界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实施招标、投标及监理行为。然而,现在水利工程在招标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够完善使得部分工作者的权利过大,扰乱招标秩序;招标单位信用以及投标单位的素质不足或者编制不合理已经影响到了工程进度以及质量,还有因为监管力度不足引发的贪腐,这都会使得工程质量大打折扣,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问题;对策
一、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标文件中编制数额的不科学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部门普遍实行管理制度,对于招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是由不同部门来负责。这种多部门的管理方式有利于相关部门在其专业领域上发挥自己的特长,提高管理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但事物普遍具有两面性,同时它也带来了弊端,即多部门之间不容易统一协调和管理,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混乱和矛盾。在这样混乱管理环境中,有些地方和单位由于没有足够的建设资金而没有根据国家制定的预算定额编制标底,最终会导致一开始设定的投资额会很大程度上高于标底价。除此之外,在编制标底时,有些地区资源有限找不到有资格的单位和有专业能力的专家来制定编写标底,导致编制出来的标底是毫无参考价值。
2对参加招投标的施工企业资格审查不严格,存在着虚假中标和违规分包的情况
由于有部分的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不严格,最终使那些严格意义上讲不符合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中标,导致了高资质投标,低资质中标,此外,让那些没有施工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中标,会给它提供通过工程谋取私利的机会。那些不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一旦中标,就立刻倒手转包或者将其私自外包给其他未经过建设单位审核的第三人,更严重的是甚至于出现二次转包、分包的恶劣情况。在经过一两次换手之后,事实上用于工程建设的资金会不断消减,并且由于建设单位对真正的施工单位失去有效的监管和控制的能力,导致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质量不达标,对工程安全使用埋下了一个较大的隐患。虽然目前云南等部分地区已经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打造“阳光交易”平台,有效地避免违标、串标现象的出现,但对于还未开展电子化招投标的地区而言,这种现象还是依旧存在的。
3招投标制度的落实和监管上存在较大问题
招投标法虽说已出台,但是其相关的一些配套措施是要在不断具体实践运用中慢慢建立的,所以现行的招标法可能只是一个大致的框架不是太完善,这种情况致使有些地方的单位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自己的需求来制定,这是一种很不规范的情况。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监管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监督缺乏力度,上,这种情况的形成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①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看成一种束缚,人类心理上一般是不喜欢别人监督自己的,因此具有一定的抵触情绪。②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看作是一种形式,认为只是走个过场而不去认真的对待,在开标前才临时通知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把其监督看作是麻烦和一套程序。此外,因为相关法规监督的制度存在着滞后的状况,很多的配套规定只标出不允许做的事情,却没有提及到违反了应该如何处罚或虽有处罚规定但尺度难于把控,这无疑为招投标工作增添了许多可以钻空子的漏洞。
二、水利招投标管理对策招研究
1规范水利招投标管理对策
在规范PPP项目招投标管理方面,必须通过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与项目法人责任制度等规范水利项目投资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参与项目招标、投标。且项目参与者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在节约水资源、水利防洪与水利抗旱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方面,必须加强水利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水利项目经营者必须根据合同协议中规定内容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标准、工程期限与工程数量等符合PPP项目招投标管理要求。第三方评价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第三方可将PPP项目产品质量、项目资金利用情况等评价结果公布出来,相关水利项目招投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评价内容调整合作期间与收费标准等。在PPP项目合作管理中,政府部门应加强水利项目服务效率、运营标准与产品质量等监督管理,为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保障。
2稳定水利招投标市场,降低水利工程风险
在稳定水利招投标市场方面,首先必须进行现有PPP项目招投标管理模式,明确招投标管理中的细则,尽量减少政府部门在水利项目招投标管理方面的干预,避免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出现恶意竞价现象。在PPP项目招投标管理方面,可以选择竞争性磋商谈判、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等方法,通过灵活、公正招标采购方式限制地方政府部门在评标方面的干预,使水利项目招标更加自主,便于选择出符合水利项目建设要求的投资者。权利金主要是弥补PPP项目工程建设中损失一方的利益,通过货币补偿方式尽量减少水利项目合作中各方利益集体的损失。对于水利招投标管理中因为工程方原因而产生的风险问题,必须由工程方承担风险责任,损失方可以从权利金中获得弥补。通过水利工程项目合同确定项目管理中各方责任,由各方分摊工程风险,以降低水利工程风险,为社会资源与政府部门提供保障。比如在水电工厂建设方面,可以通过从价计征方式保障投资建设者与地方政府部门的经济权益。当似有部门能够从权利金中获得补偿后,便可以有效降低水利工程项目因为投资成本不足而出现的风险概率。而公共部门则可通过权利金获得相应保障,弥补地方政府部门因为承诺而造成的损失。
3合理选择合作者,签订公平合同条款
地方政府部门在进行PPP项目合作者选择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投资者的合理选择,并向外公开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及项目内容等,为项目招标提供公平竞争机会,通过丛林法则淘汰能力不足或者不合格企业。在水利招投标管理中,公众拥有参与权与知情权,因此有必要将招投标管理过程公布于众,有利于解决水利项目招投标管理争议。在PPP项目招标管理方面,应根据水利工程特点与各类因素进行评标方法制定,确保制定出来的评标方法能够符合市场规律,以防国有资产流失,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在PPP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签订方面,应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到政府部门与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合同条款明细中必须明确合同签订双方权利与义务,对政府部门需要明确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需要提供的政策支持与投资者水利项目运营管理中必须承担的责任。并对合同终止与变更条件进行明确的规定,根据科学预算与市场规律进行项目调价机制制定。为了保障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必须在合同管理中明确争议问题解决机制、重大事故处理方案与相关风险、惩奖条例等。
结束语
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因此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出台解决措施。招投标工作复杂又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因此在这项工作中要不断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积极探索总结科学应对,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改进,使招投标工作向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的道路迈进。
参考文献
[1]郭勇.水利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水利规划与设计.2016(04):10-11.
[2]刘大刚.当前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论道.2015(11):40.
[3]张月玲.当前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管理.2015(03):53-54
论文作者:陈永飞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7
标签:招投标论文; 水利论文; 水利工程论文; 项目论文; 政府部门论文; 标底论文; 工程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