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积累视角下的劳动力价值:识别、测算与中国现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动力论文,中国论文,视角论文,现实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14)06—0005—09 劳动力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一方面,劳动力价值理论是劳动力商品理论的基础,在遵循等价交换的价值规律前提下解开了“资本总公式的矛盾”,从而使劳动价值论真正成为科学。另一方面,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工资,是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范畴,不仅是工人阶级的收入形式而且使剩余价值理论得以确立。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在资本主义中,劳动力成为商品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因此,其价值的决定也应遵循商品价值的决定方式即价值规律。正如马克思所说:“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可化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1]193-194但是,劳动力价值决定的具体细节有其特殊性。众所周知,对于劳动力价值的决定,马克思提出了具体的三个部分:在正常状况下维持自身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维持工人家庭和代际再生产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教育和培训的费用。 然而,虽然劳动力价值理论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但由于马克思本人对它的论述较为简单,这使得学者们在对劳动力价值进行测算时遇到了许多困难。 首先,构成劳动力价值的三个部分在界定上存在模糊。例如,有学者提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形成也应该包含物化劳动转移和活劳动凝结两个部分,而构成劳动力价值的三个部分却主要是强调了物化劳动的转移。[2]但将活劳动引入劳动力的再生产会引起很多问题,因为无论是教育、养育下一代还是消费行为本身,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这些时间是否形成价值很难界定。另外,养育下一代所需的费用应该计入当代人的劳动价值中,还是应当计入下一代的劳动力价值中,也存在难以界定的问题。 其次,马克思指出,“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一样,本身是历史的产物”[1]201,因此,虽然马克思坚决反对以“工资铁律”的方式把劳动者的生活资料理解为生理上的最低限度,但在劳动力价值的具体测算上,却不得不面临需要确定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根据历史条件变化动态调整的难题。 再次,劳动力价值所包含的三个部分主要说明了劳动力再生产的“自然需求”,而忽视了阶级斗争在劳动力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马克思强调了阶级关系在劳动力价值决定中的作用,他指出:“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要素”,因为劳动力价值的组成“主要取决于自由工人阶级是在什么条件下形成的,从而它有哪些习惯和生活要求。”[1]201但是,劳动力价值理论却未对这一点做出系统说明,以至于劳动力价值仿佛是机械地被决定从而独立于阶级斗争历史的。鲍尔斯、金蒂斯甚至认为从普通商品价值的决定直接推导到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决定是不能成立的,劳动力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它不是由资本主义而是由家庭生产的,不是由资本家而是由工人个人出卖的,劳动力商品的出卖本身也是不能等待的,因此这些显著的区别使得决定商品价值的机制不能自动适用于劳动力商品。[3]约翰·罗默甚至放弃了劳动力价值理论,直接将其剥削理论建立在劳资博弈关系上。[4] 因此,虽然对劳动力价值的经验测算层出不穷,但普遍都会受到基于上述困难的质疑。莱博维奇从《资本论》写作计划的角度对马克思在劳动力价值问题上的简化进行了辩护。他认为马克思对于劳动力价值理论颇为简略的论述来源于他的计划,在写作有关资本的内容时,马克思仅仅试图通过假定劳动力价值在一个时期内是不变的量来简化分析,关于劳动力价值的问题要留待六册计划中雇佣劳动一册来解决。[5]莱博维奇的看法启发我们,应当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的论述为基础,但又必须跳出通过直接界定劳动力价值三个部分的僵化框架来进行劳动力价值的测算。 二、资本积累与劳动力价值识别的“无储蓄原则” 上述讨论说明,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直接表述,以劳动力价值的三个部分测算虽然简单、直接、易于理解,但会在理论上遇到三重困难:一是无法准确界定劳动力价值三个部分的确切内涵;二是无法准确界定必需品的内容和动态变化;三是无法反映阶级关系对于劳动力价值的影响。为了克服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跳出通过直接界定劳动力价值三个部分的僵化框架来进行劳动力价值的测算。事实上,马克思的资本积累理论为我们理解劳动力价值的决定提供了克服上述问题的思路。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中,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的决定是嵌入资本积累过程之中的,而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则决定了工人获得的工资稳定于包含三个部分的劳动力价值水平。马克思对于这一看法的论证包含了两种机制。 首先,假设不存在技术进步,随着资本积累的不断持续,对于劳动力的需求将不断增长,并将逐渐达到充分就业状态,在供给稳定的劳动力市场,这会引起工资的逐渐上升。而工资的上升将使得利润率相应地下降,而利润的下降将会导致积累的资本来源和积累的动力都出现下降,积累速度放缓,进而会使得劳动力供求的形势发生变化,失业工人开始出现,工人工资开始下降,从而利润率逐步得到恢复,开始下一个周期的循环。因此,资本积累既决定了工资的波动又同时控制了工资的波动幅度,工资虽然有短期波动,但从周期或长期来看,工资将恰好等于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 接下来,如果存在技术进步,即资本积累将会引起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从而使得对劳动力的需求将会相对减小。同时,由于机器的引入,熟练工人和男性工人可以为非熟练工人和女性工人所替代;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小生产者和小资本家在竞争中破产,也转变为雇佣劳动者;而资本也会逐步将非资本主义的地区资本主义化。这一切都导致劳动力供给绝对的增加,从而产生了产业后备军。产业后备军的产生会导致劳动力市场的系统性变化,意味着劳动力市场难以达到均衡,而是存在着长期的供给过剩,从而使工人获得的工资只能停留在劳动力再生产的水平上。 根据上述两个机制,在资本积累的理论框架下,工资作为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恰好稳定于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劳动力再生产费用,这是由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所保证的。因此,在资本积累过程中,工人所获得的工资只能满足其生活必需品的消费,不可能拥有个人或家庭的系统性储蓄。这提供给我们一种识别劳动力价值的反向思路,从而能够避免直接从三个部分界定和测算劳动力价值的困难,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观察到某个工人或其家庭没有拥有系统性的储蓄,那么我们可以将其收入反向识别为其个人或其家庭的劳动力价值水平。我们将这一思路称为劳动力价值识别的“无储蓄原则”。 劳资力量对比和阶级关系会对劳动力价值造成影响,但却不足以改变劳动力价值识别的“无储蓄原则”,因为资本积累成就了资本专制,而工人的阶级斗争仅仅能够将工资提高到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能够满足工人过上正常社会生活的必需品价值的水平,也就是劳动力价值水平,而不可能使工人获得剩余价值。首先,工人的联合,特别是就业工人和失业工人的联合存在困难。曼德尔曾提出,工资的调节过程远要比其他市场价格调节的方式更复杂,这个调节过程要依赖工人阶级的组织程度和战斗觉悟,失业的压力传导到工资上的必要一环是失业工人组织的涣散对有组织工人战斗型的削弱。其次,工人的斗争和对抗并不意味着能够将工资提高到他们满意的水平,只要工人的联合仅仅针对劳动力市场从而仅仅是针对个别和特殊的资本,而不是整体的资本,那么工人的力量就不可能真正有效地对抗资本的力量。正如莱博维奇所指出的那样:“作为生产资料的拥有者,资本能够决定是否应用某种生产资料机器应用途径,并且排除其他生产资料的应用。由于资本摄取了社会劳动成果,所以它能够决定应当投入生产的劳动的范围和特殊属性。就好像媒介于出卖劳动力的单个劳动者和生产有机体的组成部分之间一样,作为劳动产品的拥有者,资本同样媒介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媒介于生产生产资料的工人和利用生产资料的工人之间,同时也媒介于社会的头脑和社会的手之间。它控制着社会劳动的分工。所有联合劳动者的力量都转化为资本的力量,资本成为社会的独裁者。”[5]130因此,一方面,工人的工资不可能上升到威胁资本积累的水平,工资的波动仍将会从属于资本积累的波动,如马克思所说:“积累量是自变量,工资量是因变量,而不是相反”[1]715;另一方面,工人不可能持续性、系统性获得剩余价值,即工人及其家庭不可能拥有储蓄。总之,即使考虑到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对于劳动力价值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劳动力价值识别的“无储蓄原则”。 相关实证研究也支持“工人无储蓄”的结论。在著名的论文《老板们在做什么》中,马格林反驳了弗里德曼和莫迪利安尼等人提出的储蓄来自跨期消费选择的观点,认为工人根本无法根据自己的偏好在不同时期选择自己的储蓄和消费,他利用美国1950-1968年的数据发现,工人的长期消费倾向几乎精确地等于1,这表明长期来看,工人收入的增长没有带来任何系统性的储蓄。[6] 三、基于“无储蓄原则”的劳动力价值测算方法 基于劳动力价值识别的“无储蓄原则”,我们试图构建一个新的劳动力价值测算方法,这个方法的核心思想就是以工人“无储蓄”作为识别其劳动力价值即其再生产费用的条件。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可以定义为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恰好满足其被认为合理的生活水平的价值量或收入,这个收入既不会使工人压缩必要开支导致劳动力萎缩再生产或系统性的负债,也不会使工人产生稳定的可供投资的储蓄。在一个社会当中随着收入的升高,各种消费逐渐增加,需要逐渐地得到满足,直至收入的增加速度开始稳定地快于消费的增加,导致稳定的储蓄的出现,收入和消费关系发生变化的那个临界点,我们就依据“无储蓄原则”识别为劳动力价值。已有的方法都试图规定什么是“必要的”,从而必然导致某种主观性。而基于“无储蓄原则”的测算方法并不试图否认通过界定“必需品”测算劳动力的可能性,而是利用社会经济行为所显示的实际消费作为界定的“必需品”的依据。这种反向识别的方法,能够解决劳动力价值识别和测算的困难,因为,工人的消费-储蓄决策所体现的社会标准已经将劳动力价值三个部分的确切内涵、必需品的内容和动态变化以及其所处阶级关系包含在内。 需要强调的是,在现实中,我们往往能观察到家庭储蓄在现象上普遍存在,但事实上其中有一部分的目的是用于应付未来发生的必需品支付,而不是由于收入大于劳动力价值所导致的单纯结余,而且这部分储蓄本身并不是以投资为目的的。例如,为家庭成员未来受教育所准备的储蓄,这笔资金是有明确的支出对象并从已有的收入中扣减出来的,不能因为家庭某一期收入的变化而随意挪用的,因而其灵活性并不比食品、穿着更大,事实上属于必需品。因此,在劳动力价值的测算中需要对为购买必需品而进行预先储蓄的部分进行调整。 我们认为这种储蓄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耐用消费品。购买耐用消费品往往不是依靠一期的收入就能够进行购买的,因此家庭会为了购买耐用消费品而进行储蓄,其基本特点是在购买之前进行若干期的储蓄,而在储蓄完成之后在一期之内转化为消费。 二是教育。教育的支出尤其是非义务阶段的教育也需要事先进行储蓄,但是它与耐用消费品的不同之处在于首先储蓄的时间长短是受到自然因素的限制,从一个家庭开始储蓄到需要接受教育的家庭成员开始接受相应的教育的时间是固定的,不能像耐用消费品那样,在购买总价确定的前提下家庭自由决定单期储蓄水平和储蓄时间长度的相互关系;教育的支出也不像耐用消费品那样可以在一期之内全部支付出去,而是要在整个受教育持续时间之内均匀地支付出去。另外教育的支出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为家庭成员最终能够接受的教育的类型和长短并不是完全由家庭成员决定的,而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随机因素。 三是医疗。这里主要是指非单期收入能够直接消化的数额较大的医疗支出,而不包括那些日常的保健和常见病的治疗,因为大额医疗支出与储蓄紧密相关。这种医疗支出更为复杂,因为它既有可能在多期内支出,也可能在一期内支出,这二者之间的选择是随机的。另外,由于人们无法准确预测自己未来的健康状况,因而是否发生大额医疗支出以及具体的支出量也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这就要求家庭以一种更为稳妥的方式进行防范,因此家庭会在一个基本上能够覆盖可能会发生的主要支出的基础上进行储蓄。 四是居住。购房支出属于投资还是消费存在争论,但我们认为,唯一的自住房购买应属于消费,因为大多数人并不能通过购买自住房获得投资收益或差价,而只是提供给自己居住空间,类似于耐用消费品。所以,唯一的和合理面积的购房支出应该视为消费性支出,因而购房所必须的储蓄也属于对必需品的储蓄。在具体测算中,可以利用当期与房屋有关的消费数据测算针对房屋购买所需的储蓄。 以上分析主要是针对个体家庭的分析,但是由于所能够用于劳动力价值测算的数据都为反映一个整体情况的平均数,因此,需要使用一些简单的数学方法,对总体数据进行处理,使其能够考察个体家庭的储蓄与反映到统计数字上的整体储蓄之间的联系。 首先,假设经济中的家庭是均质的(我们的测算方法将会按收入组来进行区别,而各个收入组内的家庭消费行为上存在类似的性质),每一期其他消费支出为A,这一消费直接由当期的收入提供;B为一个家庭所需要的耐用消费品的支出,它由x期的储蓄提供,并在一期内消费掉(这里x是由家庭自主决定的,因此单期储蓄量B/x也是由家庭自主决定的);C为一个家庭所需要的教育支出,由y期的储蓄提供,y为外生给定的值,同时会在w期内消费掉,而这种支出以一个p的概率得以实现。D为医疗支出,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舍象掉医疗支出在支出期数上的随机性,假设其将在1期内支出,并且由j期的储蓄提供,j也是外生给定的,同时这笔支出发生的概率为q。而购房支出E与耐用消费品支出的假设一致,而储蓄的期数为t是由家庭决定的。 根据无投资性储蓄的原则,那么对于一个没有在当期进行大宗支出的家庭而言,其收入应该等于当期的消费支出A和各项必需的储蓄之和,所以其收入f应该有如下等式: 接下来,我们假设社会中有n个家庭,每一期当中有b个家庭购买了耐用消费品,而有c个家庭支付了教育的支出,d个家庭支付了医疗支出,e个家庭支付了购房支出,那么社会总支出F就会表示为: 那么,当统计部门核算总的消费支出时,平均的支出结构f'会表现为以下的情况: 而统计口径上的储蓄s将等于: 现在,进一步假设耐用消费品和住房的购买行为是均匀地分布在整个时间段上的,那么,在当期就有: 这就表明,在考虑均匀分布的购买行为时,进行了平均的统计数据中对某一物品的最终支出包含了对它进行的储蓄,也就是说,一部分人在当期的大规模支出被平均到每个人身上之后的值和未进行消费的人的相等,这在统计上是简单而直观的,因此我们不需要另外的调整来估算这些储蓄。因此我们只需要考虑教育和医疗这两部分的储蓄即可。 为教育和医疗所进行的储蓄将面临不确定性问题。由于每一个家庭都会按照它在将来进行医疗和教育支出来储蓄,但是实际上人群中只有p和q比例的人会分别发生教育支出和医疗支出,设c'和d'是在没有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按照人口比例所应该支出的人数,因此,人群中发生这两项支出的人数c和d就可以分别写成: 同样,教育的支出行为与人群结构相关程度更高,故不能直接采用均匀支出的假设。统计数据中教育的支出为: 这样我们就有了一个利用现有的消费情况和少量其他数据估算必要的储蓄的方法,将现实中的消费与所估算出的必要储蓄相加得到“无储蓄原则”下的劳动力价值。下面,我们将以中国数据为基础,利用这一方法对中国的劳动力价值进行测算。 四、中国劳动力价值的测算 由于数据和方法的限制,劳动力价值的测算在中国较少有人讨论。李钟瑾等讨论了中国的生存工资问题,其生存工资的概念基本上与劳动力价值的概念相近,这一文献在讨论生存工资时采用了城镇七等分收入统计数据,将低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城镇生存工资的估算值。[7]但是这一方法不尽合理,因为城镇低收入户的收入未必能够真正保证其获得正常的生活水平,尤其是在不同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之下低收入户的生活状态完全不同,贫富差距越大,低收入户的收入就越偏离正常的生活水平。而使用上述基于“无储蓄原则”的劳动力价值识别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尽可能地解决劳动力价值测算中所遇到的问题。 在使用中国数据对中国的劳动力价值进行具体识别和测算之前,需要考虑应该使用哪些数据来代表测算方法中的若干参数。在医疗支出方面,我们使用45岁以上居民两周患病率的平均值作为患病概率q的近似值,因为居民两周患病率指标指的是居民在受调查之前两周以内是否患病的比率,可以作为居民生病概率的近似。在教育支出方面,由于中国目前实行9年义务教育,而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年,所以需要依靠自费解决的教育年限平均为2年,所以我们设需要个人支付的教育年限w=2;同时,由于平均受教育年限11年是位于高中阶段,所以我们使用高中、中专入学率82.5%来近似入学率p;而进入高中的平均年龄为15岁,所以将y近似等于15,并采用对应15岁入学子女的父母平均年龄35—40岁人口组占总人口比例作为需要为子女支付教育费用的人口比例c'/n的近似,从而可以估算为教育进行的储蓄。 另外,理论上来说,购房支出类似于耐用消费品,在若干期储蓄之后会在一期内支出,在假设人群均匀分布的情况下为了房屋购置而发生的储蓄能够反映在总的支出之中,因而不用调整。但是由于中国统计口径中居住支出中并不包含购房支出,我们采用计算房租贴现和的方法来获得,并相应地将这一部分必需品的储蓄扣减出来。 接下来,我们将讨论如何通过收入七等分组数据来识别和测算中国的劳动力价值。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的三年期定点入户调查数据,将调查样本按收入水平由低到高分为最低收入户、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七个组别,分别占总样本量的10%、10%、20%、20%、20%、10%和10%,另外在最低收入户内部还提供收入最低的5%的困难户的数据。调查数据包含这些样本家庭的收入、消费、就业和人口等主要数据,能够最大程度满足我们测算的需要。 基于劳动力价值识别的“无储蓄原则”,有两种方法可以确定与劳动力价值相匹配的收入组别。第一种方法是根据每一分组的支出数据核算出其实际应该进行的必需品的储蓄,然后与实际的储蓄相对比,二者刚好相等的一组就可以作为获得了劳动力价值的一组,因此其可支配收入就等于劳动力价值。第一种方法的优势在于思路直观,但问题在于,随着收入组别的升高,支出中可能逐渐包含了一些非必需品的因素。例如,更高收入的组别可能享受了更好的饮食、更好的住房、更好的教育等等,但是这些可能并不都属于必需品。因此根据这些支出调整得到的必需品储蓄可能偏高,可能会高估劳动力价值。 第二种方法是选择某一收入组别为基准,将这一组的支出作为必需品的最低限度,然后加上理论上应该进行的必需品储蓄水平,而不管其实际的储蓄是否能够支持这个储蓄水平,将这样获得的理论值作为劳动力价值的估计。这一方法的优势在于可以将非必需品排除出去,但前提是这个组别的选择要合适。在实际运用中,我们选择低收入组作为基准组别,因为,该组别的支出足够低到明显排除所有的非必需品。但是,随着收入组别的下降事实上必需品的支出也会降低,比如购买质量较差的必需品等等,因此,这种方法也可能低估了劳动力价值。 为了避免前两种测算方法的问题,一个折中的办法是将二者测算结果的均值作为劳动力价值,记之为方法三。我们用以上三种方法分别对三个年度数据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见表1。 从以上测算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三种测算方法各有其意义,而就2010年的情况而言,方法一和方法三的测算结果均显示,我国目前的劳动力价值大体等于城镇居民中等组的收入。根据方法三的测算,2010年,我国的劳动力价值为13348元,这一结果基本符合我们的直观,2010年,各地最低工资的全国平均值为6747元,当年的劳动力价值水平大约是其两倍;另外,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2011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首次公布),而2010年劳动力价值水平大约是二者的70%。这一方面说明,《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并不足以使劳动力完成再生产,另一方面则说明社会中等的收入水平在实现劳动再生产后能够略有结余。 第二,方法一和方法三均说明,单就获得劳动力价值的情况而言,可以获得社会正常的生活水平的家庭比例越来越高,因此,在此意义上,中国的收入分配并没有恶化,甚至呈现出了改善的趋势。通过表1可以看到,采用方法一测算的结果显示,2000年只有高收入组能够获得使其劳动力能够完全再生产的劳动力价值,2005年为中等偏上及以上的组别,2010年则为中等收入及以上的组别。也就是说,根据方法一的测算,在2000-2010年,中国有更多的人的收入达到了正常的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水平。而根据方法三,从2000-2005年,更大比例的家庭获得了劳动力价值,而在2005-2010年,这一比例则基本稳定,中等收入组及以上获得了劳动力价值。 第三,尽管呈现出改善的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收入分配状况较好。相反,以方法一和方法三的测算结果来看,城镇居民中尚有40%的居民的收入处于劳动力价值以下,意味着这部分居民难以通过收入完成正常的劳动力再生产,无法达到“正常”的社会生活水平。这不仅意味着这部分居民的生活水平令人忧虑,而且这一状况长期持续必然会导致整体经济的结构失衡,表现为工资品消费不足、经济持续依赖高投资或出口等。 劳动力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但对劳动力价值的经验测算存在诸多困难。本文将劳动力价值决定置于资本积累的视角下,探讨了技术变化及阶级关系对于劳动力价值的影响,并提出了以“无储蓄原则”识别劳动力价值的新方法。这一方法使我们得以避免劳动力价值测算的问题。根据这一方法,本文在中国的统计口径之下,利用居民教育、医疗和住房支出方面的信息,测算出居民为购买必需品而需要进行的储蓄,并依据“无储蓄原则”测算了中国全国平均的劳动力价值。测算结果表明,尽管存在改善的趋势,但是中国的收入分配形势实际上非常严峻,目前,城镇中约有40%的居民的收入低于劳动力价值水平,即难以通过自身收入实现正常的劳动力再生产。 上述状况不仅意味着约40%的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令人忧虑,而且如此高比例居民的收入低于劳动力价值将会使经济面临全面失衡的问题。一方面,工资长期低于劳动力价值依赖于工人向资本积累提供的各种“劳动补贴”,而这种状态的持续势必加剧社会矛盾[8];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工人的工资处于劳动力价值以下,因此,工资基金所对应的对于本国工资品的需求可能将萎缩到正常需求水平以下,从而导致内需不足。同时,由于内需所引致的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可能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剩余价值实现困难,要解决这一困难,只能采取以外需代替内需、以积累取代消费、以奢侈品消费取代工资品消费等主要方式,从而使经济表现为内需不足、对投资和出口的持续依赖以及严重的消费两极分化等失衡状态。[9]因此,必须对这一问题有清晰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从长期来看,改变这种工资低于劳动力价值的普遍状况有赖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改变,而逐步提高最低工资,使最低工资达到劳动力价值则应是短期的有效选择。资本积累视角下的劳动力价值:认同、计量与现实_资本有机构成论文
资本积累视角下的劳动力价值:认同、计量与现实_资本有机构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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