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转向”与新目的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目的论论文,生物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862(2006)05-0041-05
在人类思想史上,恐怕没有哪一种理论或学说的命运像目的论那样富有戏剧性。在西方古代和中世纪,目的论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的呵护下,俨然成了权威的解释模式。到了近现代,随着自然科学和科学主义精神的发展,目的论又几乎成了所有理论中最“臭名昭著”的理论。然而,在当今心灵哲学、认识论和科学哲学等领域的自然化运动中,目的论不仅被“平反”了,而且成为人们谈论的主要话题,有关概念的使用频率趋高,其地位不断攀升,至少成了各种竞争理论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一种理论。最低限度上,在相应的领域中,几乎再没有人把经过重新阐释的新目的论看成是一种神学或唯心主义的理论。
一 “生物学转向”与新目的论产生的内在逻辑必然性
心理现象在自然界有无本体论地位,心理学概念和理论在科学大厦中有无自己的一席之地,这是现当代哲学和有关科学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对此,尽管有不同的态度,如意向实在论、取消论等,但在英美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倾向则是自然主义。自然主义既维护自然科学的权威和尊严,又不轻易否认心理学的合法地位,而试图把两者调和起来。其策略就是根据自然科学的术语来说明心理学的概念。这也就是所谓的“心灵的自然化运动”。由于用来还原的理论和概念不尽相同,因此自然化的种类也彼此有别,例如逻辑实证主义试图把心理学概念还原为物理学概念,而一些脑科学家如著名诺贝尔奖得主克里克则用生理学、神经科学术语说明心理现象,把两类概念看作描述同一大脑行为的、可以对应还原的两种方式。这些尝试由于是按先后顺序出现在现当代的,因此可看做是自然化运动中所经历的不同的“转向”。在最近,又涌现出了一种新的“转向”,即“生物学转向”。正如麦克唐纳(G.Macdonald)所说:自然主义战略“所采取的最近一种转向就是向生物学的转向”①。
生物学转向的发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经验上的原因,即原有的自然主义策略都碰到了这样那样不可克服的困难,给人以前途渺茫的感觉。二是概念上的理由。这一理由又根源于人们的这样的愿望,即在还原的科学中应保护被还原科学的规范性要素,例如承认它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在倡导生物学转向的哲学家看来,以生物学理论为基础将心灵自然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有可能,这是因为生物学有自己独有的、适合于说明心理现象的方法论程序和解释手段。就方法论程序来说,生物学的解释程序有如下要点:第一,通过分析器官或组织所做的工作或所完成的任务,揭示那器官的程序或运作方式。第二,再根据它的程序来揭示其后的功能与机制。第三,追溯这些机制形成的进化史、选择史,直至其终极根源。最后,再根据机制和终极原因对解释对象做出解释。就解释的手段来说,生物学不仅有别的自然科学常用的近端解释,而且还有别的科学所没有的终极解释。这两种解释方式的区分最先由迈尔(E.Mayr)于 1982年在《生物学思想的发展》一书中所阐述。博格丹(R.Bogdan)在此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发展。所谓近端(proximate)解释,是指它利用近端的物理的原因和机制以及运作时周围的外部条件(如输入、情境)所做的解释,可简称为物理的因果一功能解释。所谓终极(ultimate)解释,是根据较远甚至终极的理由所做的解释。“终极解释所诉求的解释根据是进化塑造者。正是这塑造者造就了近端原因(功能机制及其程序)。这一解释的方向是:从进化塑造者(遗传变化、自然选择、目的导向)出发,再进到被完成的任务或工作,最后再到执行那项任务的程序以及在具体的近端因素中控制程序的功能机制。”②两种解释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因果的或功能上的包容性或从属性,即把要解释的事项归入某功能或近端原因之中,而后者是重构性的。但两种解释又有关联性和互补性,例如要解释人的推理作用,就要用到某种近端的程序及功能,而要解释这种功能,就必须运用终极的解释。在根据终极因素所做的解释中,最重要的是目的论解释,即以目的、目的指向性、目的导向性等为解释依据的解释。
由上不难看出,所谓生物学转向就是将心灵自然化的基础、根据从别的方面转向生物学。它强调:要真正认识心灵的认知现象,不仅要对它们所依赖的物理化学过程做出研究,探寻它们的物理的因果—功能决定因素,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它们的进化、选择历史,即进化生物学历史,以揭示最终的决定因素。而要完成这一任务,必不可少的工作就是对心灵和认知现象做目的论的研究。因此,如果说生物学转向有它的历史和逻辑必然性,那么目的论在心灵哲学中的出现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这是因为对于像心灵和认知这样的现象来说,它们的产生、存在及其现状除了离不开近端的推力作用之外,还离不开“目的的拉力作用”,离不开对灵活地处理、应对目的情境状况的程序的选择和调整。博格丹说:“因果关系只是涉及到了程序执行,而尚未涉及程序之选择,尚未预先顾及系统对情境的反应。”③
新目的论的出现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类比上的根据。例如,人造物如果不借助人的意图、目的、意向、设计就不可能得到完全的、充分的、可信的说明。拿菜刀、恒控开关等来说,如不述及人设计制造它们时所带的目的、意图,即使把它们的一切物理细节都弄清了,也无法说明它们为什么以这个样子产生和存在,无法说明它们的特点、作用等。同理,对于心灵这样的现象,如果缺乏目的论的视角,仅仅去分析它们的组成部分和结构,分析它们所依赖的直接物理细节,也不可能对其本质做出充分可信的说明。
当今方兴未艾的目的论,由于倡导者、辩护者很多,各人的兴趣、立场、背景各不相同,不是一种统一的理论,其内部存在着明显的分歧和争论,主要有两种倾向,第一是原因论(aetiological)目的论,属于这一家族的成员很多,如米利(R.Milliran)、帕皮诺(Papineau)等。其基本特点是对目的做出了进化史、选择论和原因论的说明。帕皮诺认为,目的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有漫长的进化历史,是大自然选择的产物。在他们看来,选择的形式多种多样,如自然界的选择、基因的选择、理智的选择和学习的选择。由于他们的基本立场是物理主义,因此他所谓的理智选择和学习选择也是一种物理过程。正像个体的人通过理智和学习、根据过去的某些有利的结果选择某种目的一样,大自然和基因在为某存在选择目的时也是根据有利于生存和发展这一结果、借助自然的作用方式而实现的。假设有一机体x,它有某功能或目的y。他说:“x有做出y的功能,当且仅当x是由于有引起y这一结果而存在下来的。原因论的典型范例是:x是由这样的机制自然地选择出来的,它挑选出了能引起y的事物。基因所选择的生物进化过程正是这个样子。”④这也就是说,目的是自然地选择出来的,而选择的根据是某事物所做的某种有利事情的结果,如心脏可做很多事情,只有泵血才有利于拥有心脏的生物生存和再生产,因此大自然便将它挑选并固定下来,作为它的独有的特征或目的。可见,这种目的论之所以是原因论的,主要是它根据原因论说明目的选择的历史过程与机理。新目的论的第二种倾向是博格丹的温和选择主义的目的论。他在解释认知、语义、意向性等现象时,尽管也强调自然选择、进化、设计、目的性等,但他有自己十分独特的看法。其主要表现是:第一,从时间上说,进化、自然选择比生命的产生还要早,从范围上说,进化并不局限于生物之内。这是因为在生命没有出现之前,进化就在发挥着它的作用。另外,在生命现象之外,也有进化、自然选择的作用存在。第二,他强调,目的是前生物进化的产物,且又经常受自然选择的“重塑”或改进。第三,其他的目的论者在解释功能时,常用的模式是原因论模式,即在追溯功能的最终根源时,主要是诉求自然选择来解释,把它看作是大自然设计的产物。博格丹不否认自然选择的作用,但他又强调,不能不适当地夸大它们的解释作用,而应有所限制。因为并非所有生物现象都是借助它的手而形成的。除了自然选择之外,还有这样的力量,它们推动了生物进化,例如随机的遗传漂变(genetic drift)等。再则,不同的属性之所以在一群体内扩散,不是因为它们自己的适应价值,而是由于它们是别的适应性结构的副产物。随后,高级的有机体及其社会的、文化的成员通过相互作用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在这里要根据由自然选择最初所约束的结构来解释这些成员的常见的行为模式可能是相当困难的。这也就是说,让有机体获得目的的因素和机制不只是自然选择和进化,还有更多的因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博格丹才说自己的目的论是温和的选择主义。第四,他提出了一个新颖而大胆的见解,那就是:基因的目的性是最原始的目的性。其目的性主要表现在:维持和复制自己,因为最明显的表现是它有代谢的目的。⑤
二 新目的论
新目的论尽管在内容上与古典的目的论有很大不同,但在形式上却有一致之处。如都强调目的论是一种解释某类对象或整个世界的图式,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都区分了被解释项和解释项。前者是要解释的对象,后者是用来解释的根据或基础。目的论解释之所以根本有别于别的解释形式,是因为它所诉诸的根据是终极的根据,即目的。对于目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述和理解,但也有共同之处,即都试图用本原意义或拟人论意义或隐喻意义的目的来解释所要解释的对象,至少要用到目的论语言或形式构架,如“为了……”、“为着……”、“意图”、“目的”、“以利于”、“以便”等。当然,目的论语言远不止这些,它们大量充斥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中,如“进步”、“发展”、“创造”、“创新”、“逃跑”、“隐藏”、“迁移”等,即使有些不是典型的、标准的目的论术语,但仔细去品味,则可发现其中的目的论意味。
新目的论所理解的目的再不是唯心主义的、神学的旧目的论所说的目的,它指的是有机体内在的、客观的对维持和复制自身或生存和再生的一种指向性、倾向性。它依赖于物理实在,但本身不是物理实在,也不是物理的、生物的事物,因此也不能看作是法则学解释中的那种以事件、事项形式出现的“原因”。但它又确实存在着,经过一定的条件、环节还能实现,因此可归入倾向(disposition)范畴之下。这可从三方面加以说明。第一,从语言表述上来说,目的是可用“为了”、“因为”、“由于”、“有利于”等语词加以表述的东西,因此,所指向的内容是一切可以置于“为了……”之后的东西。第二,从起源上说,目的不是从来就有的,甚至也不可能先于生命现象而出现。确切地说,它是在生命通过进化、自然选择被产生出来时产生的,后又随着生命的进化和发展而发展。在新目的论看来,自然选择是自然界本身所具有的一种客观的作用,它既能从多种生物以及一种生物中有不同特征的子类的竞争中,选择最适合生存的生物,还能从一个体的多种特征、功能中做出选择,让其成为它的专有功能或目的。因此,所谓目的即由大自然为有机体所挑选的最根本、最重要的特征或功能,而挑选的根据就是被挑选特征的有利性、适应性。这种有利性、适应性又是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通过许许多多的结果表现出来的。由此看来,自然选择比目的更根本。但从有机体及其特性的自然选择来说,自然选择在产生出生命和目的之后又有受目的制约的一面,因为自然选择尽管是环境与有机体之间的一种客观的相互作用,但它的选择总有它的方向性、倾向性,这就是要有利于生物的生存,有利于它们的进步和发展。但这种“为着”不是某种神的意愿,也不是人的有目的的追求,而是大自然自身的属性和力量。因此,这种目的论解释是自然主义的解释,没有唯心主义、反科学和神秘主义的意味。因为进化生物学中的这种对有机物的目的论解释所诉诸的解释项是自然的东西,它在解释中所做的工作是把生物的现实存在以及所具有的功能与它们过去的自然选择的原因关联起来。第三,从目的所依赖的基质来说,目的是由有机体内部特定的物理过程和结构所实现或执行的一种属性,正像由计算机的硬件所执行的一种系统程序一样,目的不是超自然的存在或力量,而是客观的性质。
博格丹说:“目的是这样的状态,它将一系统或它的部分放在做某事、经历某过程、执行某功能或运行某程序的位置。有机体是为了得到某种别的状态(如降低温度)而经历某内在过程(如排汗)或做某事。”⑥简言之,“目的就是被预计的结果”,“目的指向性是世界上的一种自然现象”。⑦
说目的是一种自然现象,并不等于说什么事物都有目的性、目的指向性,因为在新目的论者看来,它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自然现象,它有许多特点或目的论参数:第一,有目的性的系统必须有系统的功能。第二,它还有相应的发生功能作用的方式,这些方式典型的有:专一的、渐进性或累积性的和交叉的方式。第三,有相对的阶段性或终极性。第四,有相应的手段,而具体的手段具有可塑性和多样性。第五,有相应的控制作用和引导机制。第六,有硬结构即有实现它的物理基础。只有当一系统具有这些条件,才会成为有目的性的事物。
从目的的存在范围来说,目的尽管不是广泛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的现象,但也并非人的独有特征。因为在新目的论者看来,有生命的存在甚至基因也有目的指向性。因为基因通过它们的表现方式也能体现目的性这一内在的本质特性。从基因的表现型中,不难发现遗传程序实现它们维持和复制内在DNA结构这一属性所用的方式。这些属性本身还不是目的,但对于特定环境下的特定物种来说,个别的代谢性或再生性状态由于制约着它们的遗传程序怎样维持和复制它们的内在组织因而就变成了目的。目的指向的东西很多,如代谢状态、再生状态等,它们都是作为工具被进化出来的。从目的的种类看,目的还有基本目的和工具性目的两类。
三 对目的论应区别对待
笔者以为,对于目的论再不能用老眼光看待了。因为目的论发展到今天,已形成了一个庞杂的、良莠不齐的理论混合体,其中既有神学目的论、泛化的目的论,又有科学性很强的目的论。当今所流行的新目的论大多属于后一类型。因此,今后的目的论研究应该而且有可能扩大视野和疆界。应该承认,新目的论在目的归属和范围等问题上提出了一些新奇而激进的观点,如将目的推广到了基因之上,较之常识的观点有“离经背道”之嫌(这当然是可以进一步研究的)。另外,在谈论自然选择时,不免有拟人色彩,但它的一个不可低估的贡献就是大大深化了对目的范畴的研究,如目的起源,所依存的实际具备的条件,目的的参数或标志,目的与理由、原因的关系,目的的解释作用及其限度等;再如,它还开辟了两种考察目的的视角,一是动态的、纵向的进化选择史角度,二是静态的、横向的物理实现的角度;还有,它把目的规定为自然现象,类比于计算机的系统程序来加以理解,同时又多角度、多层面揭示目的的独特特征和“参数”,这些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一步研究目的范畴无疑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另外,新目的论在推进相关哲学领域的研究中也做了开创性的工作。例如,它的公认的成就就是为解释意向性、意义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启迪,以至大多数探讨这类问题的哲学家都要用到目的论范式。再者,新目的论对深入探讨功能、机能也极有价值。在解释理论的探索中,尤其是在揭示传统的解释模式的局限性方面、在探索新的模式的过程中它都有重要的建树。最后,新目的论作为自然化运动中的生物学转向的标志,无疑具有科学的价值。因为一方面,它的诞生或“复活”本身就是根源于为心灵自然化提供科学根基这一需要;另一方面,其倡导者由于要么是生物学家,要么是有生物学背景的哲学家,因此在继承传统进化论以及有关的生物学理论的基础上,又对有关具体科学问题做出了大量新颖而深入的探讨,例如对进化、选择、设计、适应、遗传、变异、代谢、复制等的形式、过程、条件、动力和实质都做出了新的分析,并对有关范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它们与目的的相互关系做出了新的梳理。这些无疑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注释:
①G.Macdonld,Introduction:The Biological Turn,in C.Macdonald and G.Macdonald(ed.),Philosophy of Psychology,Oxford:Blackwell,1993,p.238.
②③⑤⑥⑦R.J.Bogdan,Grounds for Cognition,New Jersey,Lawrence Erbaum Associates,Inc.Publishers,1994,p.2,p.205,pp.20~28,p.37,p.35.
④D.Papineau,Philosophical Naturalism,Oxford:Basil Blackwell,1993,p.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