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六大企业集团相互持股浅析——对我国股份制企业集团建设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集团论文,日本论文,股份制论文,启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日本六大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效举世瞩目。在产权所有上,相互持股别具特色。这种特点对其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稳定经营起着积极的作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处在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建立企业集团的试验阶段。对日本六大企业集团的持股结构及相互持股的利弊进行分析,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对推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股份制企业集团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一、日本的六大企业集团
日本的六大企业集团指三菱、三井、住友、富士、第一劝业、三和。其中,三菱、三井、住友是以旧财阀为中心的企业集团;富士、第一劝业、三和是战后新兴的企业集团。六大企业集团对日本经济的恢复、发展发挥了骨干作用。六大企业集团实力雄厚,一般占全国企业资金的41%和总资本的30.9%。在1979年申报收入最高的50家大企业中,六大企业集团下属的企业所占比重最高,共21家占44.3%;进入80年代以来,六大企业集团的从业人数占全部上市企业就业人数的4.63%,对企业股票持有率为23.1%,融资比率为38.08%,融资企业数为1490家。〔1〕1989年六大企业集团销售额占全国法人企业的20.14%。〔2〕
二、法人持股的形成
战前,经明治维新后,日本逐步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三井、三菱、住友、安田等财阀家族享有商业资本家的持权,控制全国实缴资本的35.2%,〔3〕这些财阀由控股公司和子公司、孙公司组成,这是六大企业集团中旧财阀系统企业集团形成的基础。战后,在美国占领军的驱使下,解散了财阀。后来,由于朝鲜战争,日本出现了“特需景气”,原有解散财阀的措施有所缓解。一些大企业和银行开始建立企业集团,三菱、三井、住友三家银行是解散财阀时保留下来的,通过银行的系例贷款,组建企业集团。富士、第一劝业、三和银行也通过这种形式组建企业集团。之所以企业集团以银行为中心,是由于战后初期反垄断法的实施,多数企业为防止股份外流,彼此形成相互持股的形式,很多企业愿意把股票卖给银行,银行成了大股东,股票持有法人化。1986年法人持股与个人持股分别为70.8%和22.2%,〔4〕1992年东京证券交易所的股票总额中,法人持股占67%,个人持股占22%。〔5〕这种独特的持股结构——法人持股使六大企业集团产生了一种凝聚力。
法人持股与个人持股有很大差别。个人股东购买股票一般出于投机动机,为取得股息、红利、具有短期行为,因其所持股票数额有限,对企业集团影响力很小。而法人持股主要目的不在于谋取红利,而是为实现稳定经营,维系法人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形成共同利益的统一体。特别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持股使企业集团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形成一种借贷关系,可使企业集团既有投资保障又能减少风险。与日本不同,美国的持股结构,1990年个人持股率56%,〔6〕其持股目的在于取得红利,不关心企业的发展,这种持股结构使企业集团产权结构不能长期稳定。
三、相互持股关系
六大企业集团之间存在着相互持股关系。相互持股:是指企业间彼此拥有对方的股份。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的相互持股。
六大企业集团的相互持股方式是以银行、制造业和商社为支柱的环状持股,首先表现为某一集团内部各企业横向相互持股,彼此成为对方的股东。这种相互持股关系,能在集团内部,使集团从整体上产生一种向心力。其次表现为集团之间的企业相互持股。如在三菱银行发行的178,200股票中,集团内主要股东企业及其持股数是:昭和生命保险10609,三菱商事3915,东京海上火灾保险8367,旭硝子3628,三菱重工6171,集团外其它主要股东:第一生命6983,日本生命5871。〔7〕
1984年六大企业集团的相互持股率三井为17.71%,三菱为24.91%,住友为24.87%,富士为15.72%,三和为16.65%,第一劝业为13.57%,〔8〕剩余部分则由集团外的企业所持有。进入90年代,六大企业集团的相互持股率大体与80年代相当(见附表)。从表中看出,三年间,三井、住友、三和的相互持股率呈上升趋势;三菱、富士、第一劝业呈下降趋势。但总体来讲变化不大。
六大企业集团相互持股比率表
资料来源:[日]《东洋经济统计月报》1995年第2期第26页
四、相互持股的作用
1.产权明晰化
人们称日本是“法人资本主义”,有其道理。日本的持股结构是法人持股,决定了法人具有经营权,因为资产属于法人。股东大会流于形式,法人之间的相互持股形成的相互依赖关系,相对削弱了各个股东的权力。
2.稳定的交易关系
在企业竞争非常激烈的社会中,兼并是时常发生的。一旦集团外企业或个人所持股票占多数时,企业有可能失去经营自主权甚至被吞并。所以,六大企业集团在这方面采取了措施即股票的转让或投市需经商定,不能随意处置股票。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主要是由于相互持股的产权纽带,形成了一支稳定的股东队伍和稳定的交易关系。它能有效地防止被其他企业吞并的危险。当有被其他企业吞并可的能时,集团内部企业间加大对该企业持股的比例,则可避免被吞并。
3.利益的共同性
由于相互持股,彼此关心对方的生存和发展,使之互通情报,相互支持、协调发展。当某一企业经营危机时,如果任其破产,将影响其它持股企业的股份,与其损失股份,不如帮助临近破产企业。这种共同利益,使企业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如住友商事公司与日电公司的合作就十分协调。
4.企业行为长期化
由于外部竞争的压力,六大企业集团首先考虑的是企业的长远发展,这就避免了只顾分红利的短期行为,同时,把职工的利益放在第二位,较好地处理了长远利益与当前需要的关系。能做到这一点,也是根源于法人化的相互持股,经营者具有一定权利所至。因为,长期稳定的股东队伍,决不能随意抛售股票,而要着眼企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六大企业集团的这种持股结构可以说是一大创举。能使企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竞争中能发挥集体的力量。不过,正象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指出的那样,六大企业集团这种组织形式和持股形式也潜在有三个问题:一是其经济力量的集中可以导致自由主义,经济活力下降;二是集团内部的协调行动有妨内部竞争进取,形成进入新事业领域的排外压力;三是容易妨碍非集团成员企业展开自由的事业活动。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公共交易委员会定期对六大企业集团进行“实态调查”,予以监督、诱导、减少、避免了上述问题的发生。
五、对我国企业集团建设的启示
(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十七年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一个难点。改革的对象涉及10万多个企业,4600万名职工的切身利益。〔9〕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扩权让利”、“利改税”、“经营承包制”、“股份制”。这些改革有一定成效,但急需解决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在明晰产权关系上下功夫,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着手。
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改革产权制度,国家下达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等文件,并开始股份制试点。这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些股份制企业只是流于形式,经营机制没有真正转变,而且还出现了股票交易中的投机行为。至于股民对企业的监督更是相差甚远。他们无法也不可能左右股份企业。问题不在于股份制本身,而是我们对股份制缺乏认识,可以说没有真正地实行股份制。因为大多数持股者为企业内部职工和定向法人,企业的经营机制无法转变。到93年底,全国进行股份制试点企业达3800家,〔10〕其中国有资产占绝对优势,国有股份达80%以上,有的达90%以上,法人相互持股极少,股东代表基本是国家股东,难以形成有效的企业法人管理机制。
(二)建立、健全股份制企业集团
国有企业如何进一步改革?建立、健全股份制企业集团十分必要。
1.建立、健全股份制企业集团势在必行。
建立健全股份制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完善企业法人制度和严格的有限责任。股份制企业集团具有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特点。我国已建立的企业集团目前最少2000家,相当一部分徒有虚名,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一个主要原因是企业集团缺少资产契约关系,而主要靠行政命令组成的。这样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以日本六大企业集团为借鉴,组建以股权相联的企业集团势在必行。股份制企业集团是由不同的法人所构成的经济联合体,这种集团成立后,成员企业间形成控股关系,并逐步实现相互持股关系。这样,可以实现企业集团由目前的生产、技术联合逐步达到资产联合,这是企业集团的发展趋势。
2.建立、健全股份制企业集团的关键
(1)使企业成为真正的法人
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在产权关系上不够明确。为此,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集团。吸收工业企业、商业、外贸等部门的股份,形成法人之间的横向相互持股的状态,并以某一主导产业为龙头,向企业集团大型化方向发展。组建企业集团的各部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受行政命令的左右。使企业集团成员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交易关系。对于企业集团股票上市问题,应持慎重态度,一般情况下,早上市往往对企业集团不利。
(2)选择适当的持股方式
借鉴日本企业集团环状或垂直式相互持股方式。对我国来讲,横向联合的企业集团要形成环状的相互持股;以某一骨干企业为核心的企业集团,要以垂直式相互持股为主,适当发展环状相互持股。无论采取那种形式的相互持股方式都能使企业集团通过资产纽带产生共同的利益制约关系。彼此相互促进,分工合作,不断使企业集团发展壮大。
注释:
〔1〕〔8〕[中]《日本经济论》,余呙雕,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08页,第192页。
〔2〕[中]《工业经济》1994年3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第168页。
〔3〕[中]《经济研究》1988年8期,中国社会科学院第41页。
〔4〕[日]《1987年股市资料》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
〔5〕[中]《现代日本经济》1994年6期,吉林大学第39页。
〔6〕[中]《工业经济》1994年6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第159页。
〔7〕[日]《日本企业集团第二集》产业动向调查会1980年版。
〔9〕[中]《经济学动态》1995年2期,中国社会科学院。
〔10〕[中]《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5年1期,中国人民大学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