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特殊党员研究_中国近代史论文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特殊党员研究_中国近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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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特别党员的特别意义

为了夺取民主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发展了相当数量的特别党员。但是,除了个别的零星的介绍特别党员个体的文章外,特别党员作为党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

将特别党员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弄清什么是特别党员,特别党员的“特别”之处,特别党员在中国民主革命中承担的特别工作,发挥的特别作用,为夺取民主革命胜利做出的特别贡献,对于完整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史,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特别党员的特别内涵

(一)什么是特别党员

有关什么是特别党员的说法有好多种。如:“指由中共中央个别发展和联系的党员”;“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只与党组织保持单线的联系”的党员。这些说法只说明了特别党员某一方面的特征,但都不全面。

有关特别党员的比较严格的定义性的论述,是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张闻天1938年10月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来的。他说:“凡党员处于特别地位,而不过一般党的组织生活者,谓之特别党员。”[1](P719)

根据张闻天的论述,特别党员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处于特别地位”。这个“特别地位”主要是指肩负着党所派给的特别的工作任务。二是“不过一般党的组织生活”。这两条规定是具有因果关系而又缺一不可的对特别党员的完整规定。因为特别党员“处于特别地位”,所以“不过一般党的组织生活”。如果没有第一条就不能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如果只有第一条没有了第二条,被编入了党的支部过组织生活,那也就变成了普通党员。

(二)特别党员的特别之处

与普通党员相比较,特别党员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阶级(阶层)出身特别。与普通党员基本上“是工人,农民及其他小资产阶级分子”[2](P229)不同,特别党员主要是当时社会的“中上层社会出身或其社会地位与中上层有联系的分子”,如官吏(如王昆仑,1933年入党,入党前曾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治部秘书长,后任国民政府立法委员、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军官(如何基沣,1939年入党,入党时任国民党第77军副军长)、资本家(如胡咏琪,1939年初入党,入党时为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主席,宁绍保险公司总经理)、社团领导人(如邵飘萍,1925年入党,《京报》创办人、社长)、社会名流(如杨度。1929年入党,曾是支持袁世凯登基的“筹安会六君子”之一)、与上层社会人士有联系(如周之友,1946年入党,大汉奸周佛海之子),等等。按阶级成份论,这些人应归入官僚阶级、大资产阶级、买办阶级、资产阶级或地主阶级的范畴。

2.具有特别的社会地位。为了掩护开展党的工作,中共中央提出过“职业化”[3]的号召,要求共产党员都要有一定的社会职业作掩护。所以在白区工作的绝大多数普通党员都有一定的社会工作,拥有一定的地位。但与普通党员不同的是,特别党员不是具有一般的社会地位,而是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外于社会的中上层,有些“在公开组织中已经取得一定领导地位”。[4](P716-717)

特别党员的较高社会地位,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入党前已经具有了中上层社会地位,其后又继续上升的。如万毅(1938年入党)由团长升旅长。另一种是入党后在党组织的帮助下取得的。如丛德滋1938年入党后由谢觉哉安排,打入国民党第八战区政治部任曾扩清的秘书。

3.担负特别的重要工作。党员要为党工作,完成党交给的工作任务,这是党章的规定,也是党员的实质所在。特别党员的“特别”之处,主要的是他们承担着并非普通党员所能胜任的特别工作或称“特殊任务”,[5](P20)如情报工作、统战工作、策反工作,发挥普通党员难以发挥的作用。这是特别党员与普通党员的根本区别所在。

4.在党内受到特别的管理。由于特别党员负有特别重要的工作任务,要完成这些工作任务,需要保持其党员身份不为一般人所知道的绝对秘密状态。党组织为保守特别党员身份的秘密,采取了完全不同于普通党员的特别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特别党员的入党手续与程序、入党后的管理与教育,等等。

(三)特别党员中的特殊情形

特别党员的绝大多数是在敌对机构——如政府、军队,政党——中供职。但也有一些是在革命机构中服务,如在陕甘宁边区政府、新四军中服务。如李世俊,1938年春入党前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厅技正;又如沈其震1941年入党前是新四军军医处处长。这是为什么呢?这主要是为有利于做统战工作的需要。李世俊是要对晋绥军做统战工作,沈其震则“为了便于我外出工作,继续动员医药等方面专家以及争取急需物资到解放区”。[6]

特别党员的另一特例是在新四军工作的奥地利医生罗生特1942年春被发展为中共特别党员。除了罗生特是外国人外,也主要是统战考虑。在特定的情况下,非党员身份更利于开展工作。

(四)特别党员与普通党员身份的转换

特别党员转变为普通党员。特别党员一旦不再从事秘密工作转而从事党的公开工作后,其党员身份在党内公开也就成为普通党员。解放后,绝大多数特别党员都已成为普通党员。

特别党员转为普通党员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编入党的支部组织,同其他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而公开党员身份。另一种是仍然将作为特别党员这段历史保密不公开,而采取重新公开申请入党的方式,如续范亭。(注:续范亭是1988年关向应介绍入党,由罗贵波和南汉宸联系的特别党员,但公开其党员身份是在1947年他临终前以遗书的方式申请入党并经中共中央批准。)这主要是那些从事统战工作的特别党员。

也有的普通党员受党组织的指派打入敌人阵营而成特别党员的。如郭沫若是1927年南昌起义后入党的,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以无党派人士身份从事进步文化运动和民主运动。

(五)特别党员发展中存在的两个问题与纠正

从张闻天的报告提纲中我们看到,虽然提出了关于特别党员的两条原则性的规定,却没有对“处于特别地位”作出更明确更具体的说明。特别党员的这“特别”二字容易发生歧义,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下,各地在发展特别党员时难免会发生一些问题。

问题之一是,把特别党员等同于党的同情者。特别党员与党的同情者是根本不同的。特别党员是党员,党的同情者是非党员,是党外群众。抗日战争初期,在党组织广泛征收党员的大背景下,有的地方出现了把党的同情者作为特别党员进行发展的错误做法。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兼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发现后,曾写信给中共中央要求对此错误予以纠正。[7](P121)随后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执行中央巩固党的决定的指示》(1939年10月7日),其中有:“特别党员之劝其为党外同情者或开除党籍时,须个别慎重适当的解决,他们出党之后应有专门人员经常与之发生连系,准备试办建立党的同情组织。[8](P521)实际上进一步申明了特别党员与党的同情者的区别与处置办法。

问题之二是,将特别党员等同于党的同盟者。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谢觉哉在向学员讲授“党的建设”课讲到特别党员时曾指出:“一定政治上没问题的,不是为着利用他,仅为工作关系,故作特别党员。”[9](P294)谢觉哉这段话很清楚地①肯定了特别党员必须是政治上合格的、符合党员条件的,②肯定了特别党员是在为党从事着特别的工作,③否定了把特别党员看成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同盟关系。也就是说,特别党员不是党的同盟者而是党员。但在解放战争时期在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迅猛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有些地方出现了把党的同盟者作为特别党员进行发展的错误做法。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央组织部部长彭真发现后及时予以纠正。[10](P146)

(六)澄清有关特别党员的几个误解

有了对特别党员的基本认识后,我们有必要廓清在特别党员问题上的混乱状况。

1.特别党员不能简单地被称为地下党员或秘密党员。现在有的书和文章将特别党员指称为地下党员或秘密党员。这是不准确的。众所周知,在民主革命时期,“当着党处在地下时,一切党员都是秘密的”。[11](P220)所以,“地下党员”或“秘密党员”是普通党员的通称。从概念上讲,“地下党员”或“秘密党员”是全称概念,特别党员是特称概念,特别党员属于“地下党员”或“秘密党员”的范畴,但特别党员有着远比“地下党员”或“秘密党员”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更具体的规定。因此,用“地下党员”或“秘密党员”来称呼特别党员并不能准确地揭示和表达特别党员的科学本质和特殊规定。有两份文献也说明了特别党员与秘密党员的区别。1938年6月,张闻天,刘少奇在给朱瑞的电报说:“在牺盟及其他一切群众团体的领导机关与政府机关中之党员,均须组织党团,但须特别注意秘密工作,不要使关系暴露,并根据情况保持某些同志为特别党员。”[12](P570)1946年1月5日,陈毅就郝鹏举部起义事向中共中央发电报说:“郝部有两个师长是特别党员;另外我们由淮北区打入十几个秘密党员,均担任官佐。[13](P68)

2.特别党员不是特殊党员。有的文章和书把特别党员称为“特殊党员”。这是错误的。首先,中共党的文献从来没有将特别党员称作“特殊党员”;其次,中共党的文献一直是将“特殊党员”指称为在党内闹特殊化的党员。特殊党员是一个否定性的称谓。

3.特别党员与候补党员的区别。还有的书将特别党员等同于候补党员。这也是不准确的。特别党员或许有候补期,但绝不等同于候补党员。

三、发展特别党员的特别缘由

为什么要发展特别党员?主要缘由是:

(一)开展秘密工作的需要

为开展党的秘密工作(如情报工作)的需要而发展特别党员,这是人们最容易理解的。党在领导民主革命斗争过程中,需要了解和掌握敌对营垒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情报,需要在敌对阵营中对敌人进行分化瓦解。开展这些工作最好是在敌对阵营内部进行,需要党员高度隐藏党员身份。

(二)增强党在中上层社会中的力量的需要

关于这一点,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有深刻的阐述。他指出:“在中国的特殊环境下,不仅可能而且应该吸收中上层社会出身或其社会地位与中上层有联系的分子入党,只要他们不是投机分子,而是抛弃原有阶级利益,决心为共产主义而牺牲一切者。因此,目前在巩固党的现有基础的同时,必须加强中上层分子中的工作,适当地吸收革命的中上层分子入党,以增强党在中上层社会中的力量。”[2](P229-230)他认为,发展特别党员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愈是要坚持抗战,愈是国民党不进步,愈是统治阶级内部不统一,愈是共产党力量强大和政策正确,则上层活动愈加重要和可能。”[2](P241)发展特别党员的工作,也就是从内部对敌人营垒进行分化瓦解的工作。所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张闻天强调:“注意吸收官长中的特别党员。”[4](P689)

(三)联系群众开展合法斗争的需要

“非法”的武装革命斗争是中国民主革命主要的或基本的斗争方式,但合法斗争也是革命斗争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1937年,中共中央委员,中央北方局书记刘少奇在白区党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只要环境允许,我们就应该尽可能的采用合法的公开的方式去进行斗争组织和工作。”[14](P62)要开展合法斗争,具有上层社会地位的特别党员有着特别的作用,如陈云所指出的:“在一定条件之下,上层活动有决定意义,如果上层不动,则下层难动。上层的推动往往是下层工作开展的便利条件。”[2](P241-242)

四、特别党员工作受到特别重视

由于特别党员工作的重要性,中央中央对特别党员工作十分重视。从已披露的材料看,突出的事例有:

(一)党的章程有发展特别党员特殊规定

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后经三大第一次修正,经四大第二次修正、1927年6月第三次修正,1928年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制定新的《中国共产党党章》,都有对党员发展特殊情况予以特殊处理的规定。如二大章程规定:“凡经中央执行委员会直接承认者,……得为本党党员。”[15](P29)六大党章中有:“在某种特殊情形之下,党的各级委员会均有直接征收或通过新党员之权”[15](P358)的规定。七大党章也有相似的规定。这些规定为发展特别党员提供最权威的党章依据。

(二)特别党员工作列入中共中央全会讨论的内容

1938年10月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中央书记处书记张闻天在会上作《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绩的与党的组织问题》报告,其中对特别党员和特别党员工作进行具体的阐述。

(三)地方的特别党员工作经验由中共中央军委向其他地方推广

抗战时期,陈毅在苏北大力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其中在中上军官中发展特别党员也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陈毅将统战工作情况报告中央后,毛泽东、朱德、王稼祥联名于1940年11月18日发出《中央军委向全党全军推荐陈毅同志苏北统战方针与经验》,指出:“中央及军委完全同意陈毅同志的统战方针及统战工作,为使各部队团以上干部深切研究统战策略,破除其狭隘而不开展,顾小利而忘大利,称英雄而少办法的观点,特将陈毅报告转告你们,作具体教育材料”。[16](P490)

(四)中共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发展特别党员

中共中央主要负责同志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注:朱德是1922年11月在德国柏林由张申府和周恩来介绍,经中共中央批准的特别党员。)不仅指导特别党员发展工作,而且还亲自发展特别党员。

(五)特别党员工作成为中共中央党校党的建设课教学的内容

谢觉哉在延安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时,特别党员工作被列入中央党校中共党的建设课程的教学内容。

五、对特别党员的特别管理

特别党员的重要特征是在党内受到不同于普通党员的特别管理。主要表现是:

(一)特别党员的入党介绍人是中高级党组织的领导人

普通党员的入党介绍人。党章规定只要是正式党员即可担任,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党组织的领导人才可担任。对特别党员的入党介绍人,从具体实践看,均由党的中高级组织的负责同志担任。如邵飘萍的介绍人是中共中央执行委员李大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罗章龙,李世俊(1938年初入党)的介绍人是中共中央委员、中央北方局书记刘少奇。

(二)由党的中高级党委乃至中央委员会(的负责人)批准

1945年《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县委以上之党委及相当于县委之党委,有权直接决定个别地接收新党员。”[17](P121)这是发展特别党员在程序方面的党章依据。一般的做法是,由党的中高级组织的领导人代表相应的组织来吸收和批准。如杨度入党是由潘汉年介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批准的。

(三)特别党员的日常管理

中共中央组织部曾有规定:“一切有上层地位的党员,应该由适当高级党委直接管理。”[2](P242)但对于特别党员,还有比这更为特别的管理方式。

1.不编入支部。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普通党员都要编入支部。但对特别党员,则规定不编入支部。1939年5月4日,中央书记处决定,凡特别党员,“不编入秘密支部,只同省委一级常委以上发生关系。”[18](P6)1940年4月2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和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富春在致中共晋西区委员会书记林枫电报中再次强调:“特别党员仍照过去办法发生个别关系,不参加一般支部。”[19](P279-280)当然,也有将特别党员编入特别支部的情况。

2.不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党员接受党的教育增强党性锻炼的重要方式。但对于特别党员,党的文件则明确规定:“一般地不应该参加支部生活。”[20](P123)赵寿山曾回顾说,他在作为特别党员期间,“从来没有过过党的组织生活”。[21]

3.由较为高级的负责同志与之个别联系并进行教育。对特别党员,党的文件规定要“减少他们与党的联系至必要的程度”。[11](P219)所以特别党员与党组织之间采取个别联系的联系方式,而且,他们与党组织之间的联系人不是普通党员,常常是较为高级的负责同志,即“只由最负责的一个同志与之接头”。[22]如,杨度的联系人先是中共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书记潘汉年(后改为夏衍)。

党的文件规定,特别党员“不应受秘密党的‘严格训练’,只要我们指定某一同志把党的方针同他们谈清楚就够了。”[20](P97)也就是通过联系人对特别党员进行教育。夏衍回忆联系杨度的情况时说:“我每月跟他联系一次,送给他一些党内刊物和市上买不到的“禁书”,也和他谈些国内外形势——主要是我们所知道的中央苏区的战争情况。”[23]

4.特别党员的党员身份处于党内也只有很少几个人知情的绝密状态。特别党员的党员身份不仅党外要保密在党内也要保密,“只能使最少的人知道他们与党的关系”。[11](P219)于是,出于保密需要,批准特别党员入党的情况常常也不向该组织的其他领导人通报。例如,赵寿山(时任国民党第38军军长)1942年由毛泽东批准入党,周恩来就不知道这一情况。

5.特别党员的退党管理。中央组织部的文件规定要慎重处理特别党员离开党组织的情况:“特别党员之劝其为党外同情者或开除党籍时,须个别慎重适当的解决”。

(四)特别党员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特别党员容易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特别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渠道单一。即使一点偶然因素也很容易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如由陈毅发展的颜秀五,由于工作地点变动后与党组织失去了联系。又如曹艺是朱德确定的特别党员,由于联系人不在大陆而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其党员身份长期得不到确认。

2.确认特别党员党籍时的困难。解放后,除了一些特殊的情况外。绝大多特别党员都公开了党员身份。由于特别党员情况的特殊性,一些被动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特别党员在确认其党员身份时发生了麻烦。特别是那些在革命斗争中牺牲了的特别党员其党员身份更不容易确认。例如在确认詹大悲(1911年武昌起义的重要人物、1921年任孙中山桂林大本营的大本营宣传员)的中共党籍时,有关人员竟“历时两年多,两次赴京、津、沪、宁,六次到武汉,还去了广州、九江、南昌等地,走访了有关地方组织部、统战部、档案馆等200多个单位,访问老人970余人次,其中90岁以上高龄的187人次,查阅150余卷历史档案,80余种报刊。”[24]

六、特别党员承担的特别工作任务

特别党员之特别,最根本的是他们肩负着党组织分配给的特别重要的工作任务。特别党员所具有的较高社会地位,使他们在为党工作时不致被人怀疑,这是他们能够为党工作的便利条件。但是,特别党员的这种便利条件是有限的,不能被无限制地使用。因此,党中央要求各地党组织不能给特别党员超过限度的过重的工作任务,“应该绝对避免给他以不能执行的过高的任务,这种任务的执行或提出,立刻会使敌人发现他的真相而使他坍台,使他牺牲,”[20](P122)下面简述特别党员承担的革命工作和完成工作的一些事例。

(一)掩护党组织的秘密活动

以公开的较高的社会地位掩护党组织的秘密活动是特别党员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党的文件明确规定,“在上层负责的公开工作的同志要掩护与援助下层工作的及秘密的同志去进行工作”,“在情况允许的限度内掩护党的秘密组织进行工作。”[11](P219)

在掩护党组织秘密活动方面,特别党员做了大量的工作。黄贤度(1937年入党)在南昌沦陷后出任江西省上高县县长,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的指示将一批地下工作同志分别安插在县区乡政府、国民兵团和县大队,后来又将由奉新,吉安、泰和撤到上高的一批同志安排在中小学校和文化宣传单位。

国民党第77军副军长何基沣支持在第77军中工作的中共党员朱大鹏、崔济民、刘湘泉在安徽桐柏组建“七七工作团”。后来,七七工作团分批撤离了桐柏,全部汇入了李先念领导的新四军豫鄂挺进支队。

国民党第38军军长赵寿山采取硬抗软拖的办法使蒋介石逮捕第38军中共产党员的计划泡了汤。在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刘晓需要以公开的职业掩护时,特别党员陈巳生(1941底入党)给安排了上海关勒铭金笔厂常务董事等职。1943年4月下旬,邹韬奋离开苏中去上海时,是由时任伪通海自卫团团长的特别党员汤景延从天生港送上船,从而顺利通过日军的检查。

(二)营救被捕的同志和进步人士

为了保存党的骨干,减轻党组织的损失,特别党员时常利用较高的社会地位,采取巧妙的手段,营救的被捕的同志和进步人士。

胡愈之(1933年秋入党)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积极参与营救被国民党逮捕和迫害的共产党人和爱国人士牛兰夫妇(共产国际远东局秘书)、陈独秀、许德珩,侯外庐,陈赓,罗登贤、廖承志、余文化等等。黄贤度在任江西上高县县长时,以清理前届政府遗案为名,释放了被关押的原中共地下党县委书记。

袁殊(受潘汉年单线领导的党员)以汪伪清乡委员会政治工作团长、江苏省教育厅长的身份,利用日军同汪伪清乡委员会订立的《关于苏州地区清乡工作之日华协定》,巧妙保释了被日军捕获的中共党员和进步人士有二三十名之多。鲁迅夫人许广平1941年12月被日军拘捕后,袁殊向李士群进言,使李士群同意依据《日华协定》把许广平引渡至汪伪76号特工总部。袁殊又将此信息透露给鲁迅生前好友内山完造,由内山完造出面将许广平保释回家。

(三)给党组织以经济、物资方面的支持

在经济、物资方面支持党的组织是普通党员的义务,更是特别党员的一种工作任务。这方面的例子如:

前清贡生、民国初山西省议员刘少白(1937年8月经王若飞介绍入党、1938年6月刘少奇批准),以开明绅士身份,为建设抗日根据地作出卓越贡献。1937年9月创办肖县农民银行,并将自己的全部积蓄全部投入银行为发展经济,支援军需,发挥了重大作用。1942年担任晋西北临时参议会副议长,大力提倡种棉、纺织,自力更生发展生产,为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做了大量的工作。

广大华行总经理卢绪章(1937年入党),在重庆国民党中统、军统中广交“朋友”,还成了陈果夫的座上客,为广大华行的药品和器械经营打开了局面,生意蒸蒸日上,从而为新四军提供解放区极其匮乏的药品,为党组织筹集经费。1949年前后,广大华行上缴党组织315万美元和20万元法币。

1948年初,华克之(1939年入党)利用关系从南京国防部二厅弄出一批日本人绘制的25千分之一的中国各地军用地图,又通过某国驻华外交机构利用外交的免检特权将这批地图运到香港再转运解放区。

1948年下半年,中共特别党员杨建平在其亲朋好友中为陷入经济困境的《华商报》募捐,解了《华商报》的燃眉之急。

(四)统战联络工作

党的文件规定从事统一战线工作的特别党员要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开展上层活动,“组织上层社会中在不同程度上同情共产党的进步力量,以便广泛地开展革命工作。”[2](P241-242)并进一步指出,统一战线工作的要尽可能地广泛,“不仅在文化教育部门,而且应该到军事、政府、党务、经济各种部门中活动。不仅在在野的士绅名流中活动,还要在当权的人士中活动。不仅在进步的分子中活动,还要在中间的和某些顽固分子中活动。”[2](P241)

根据党组织的要求,从事统一战线工作的特别党员为发展和扩大党的统一战线广泛开展工作。如胡愈之在全面抗战爆发前后参与组织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上海文化界救亡协会,青年记者协会等组织,团结各方面进步人士进行抗日救亡活动。抗战胜利后,胡愈之在南洋开展民盟工作,于1946年1月成立了民盟南方总支部驻新加坡办事处,又陆续在马来亚、缅甸、越南、泰国、印尼建立民盟组织。

奥地利医生罗生特1941年前往新四军服务,就是沈其震统战工作的结果之一。

王昆仑以国民党候补中委、立法委员的公开身份,为抗日统一战线做了许多工作。突出的是在重庆参与组织中国民主革命同盟,团结了一批民主党派成员,国民党左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在党的周围。

续范亭以国民党第二战区战地动员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身份,做山西和西北国民党上层人士阎锡山,傅作义,赵承绶、杨集贤、邓宝珊和马占山等的统战工作。晋绥军的高级将领楚溪春统兵占据大同时,续范亭于1946年12月向其写信。劝他“做一番利国利民之漂亮事”。[25]

曾任国民党政府山东省乐陵县县长的牟宜之(1938年春入党),于1939年春前往重庆,因丁惟汾是其姨父的关系,经常活动于丁惟汾、白崇禧、李济深、邵力子等人之间。

杜重石(1938年入党)1939年春起以国民党第20军驻成都办事处少将主任、川康绥靖公署少将参议以及“袍哥大爷”等身份在四川从事党的统战工作。

上海保险业同业公会主席、宁绍保险公司总经理胡咏骐,和该公司副经理陈巳生在上海工商界中开展统战联络工作。

1918年就当选为国会众议院议员的王绍鏊(1933年入党)在上海工商界,文化教育界积极活动,广泛开展统战工作。1945年12月同陈巳生帮助马叙伦组织中国民主促进会,当选常务理事。又参与筹备民主建国会上海分会,担任民盟上海支部的主任职务。

(五)推动开展各种合法的进步活动

利用合法开展各种进步活动也是一种重要的革命斗争方式。1937年,中共中央委员、中央北方局书记刘少奇在白区党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只要环境允许,我们就应该尽可能的采用合法的公开的方式去进行斗争组织和工作。”[14](P62)因此,一些特别党员利用自己的公开身份参加并推动公开的群众性的合法斗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36年鲁迅逝世后,胡愈之在上海直接参与组织悼念鲁迅的活动,之后,胡愈之又组织出版了卷帙浩繁的《鲁迅全集》。

吴承仕(1936年入党)在平津沦亡后避居天津英租界,继续秘密联络一些进步人士,出版地下刊物,宣传抗日救国,拒不出任伪北平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

曹孟君(女,1933年入党)长期活跃在妇女运动的前列,抗战时期在重庆领导名叫中国民主实践社的团体,组织一些青年参加争取民主的活动。

吕一峰(1933年入党)以汪伪国民政府监察委员、伪华北新民会驻京办事处主任身份约汪伪国民党中宣部次长章克(与新四军有秘密联系),于1945年春在南京创办《大公周刊》,登载英美苏三国克里米亚会议公报、斯大林宣告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国共两党谈判情况,毛泽东《论联合政府》等重要文件、消息,使南京人民耳目一新。

郭沫若(1927年入党)抗战时期以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身份领导大后方的进步文化运动。

李杜(1945年入党)在抗日战争胜利后,针对蒋介石否认东北抗日联军的战绩否定抗日联军存在的情况,撰写《东北抗日联军之沿革》等重要文章在《新华日报》发表,讴歌东北人民14年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有力地抨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政策。1947年7月,他参加了李济深、蔡廷锴、何香凝等民主人士组织的反对内战活动,并被推选为民主促进会与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合组的联席会议委员。

(六)获取各种重要情报

特别党员因其公开的较高的社会地位,本身就掌握着大量的情报,并容易从其他方面获取更多的党组织所需要的各种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情报。所以,特别党员也就成为党组织的一个重要情报来源。

叶剑英1927年7月上旬秘密入党时的公开身份是国民党武汉政府第二方面军第四军参谋长。汪精卫决定反共,准备假意邀请叶挺、贺龙上庐山开会,扣留他们。叶剑英得知此情报后,立刻找到叶挺、贺龙,并在甘棠湖秘密会谈,叶挺、贺龙随后即率部队开赴南昌,参加南昌起义。

抗战初期,特别党员于千和进步人士丛德滋在兰州主办民众通讯社,以记者身份做社会调查,向八路军兰州办事处提供情报。丛德滋1938年秋入党后,任中央军委情报部甘肃特派员,打入国民党第八战区政治部,任政治部主任曾扩清的秘书。以此身份搜集国民党军事部署和设施等方面的情报。

郑汉(1939年入党)接受上级的指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随时掌握国民党的机密文电,尤其是对共产党、新四军的文电”,[26]以国民党安徽青阳县县党部书记长的身份,同国民党专员、县长和军队经常联系,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联系人汇报。

华克之利用关系从大汉奸周佛海家探听到了许多重庆方面和日伪之间暗中往来和相互勾结的情况。例如临抗战胜利前,重庆方面为了抢夺抗战胜利果实,拉拢周佛海秘密任命周为“京沪保安副总司令”的情报。

赵良璋(1946年冬入党)以国民党北平第二空军司令部中尉参谋身份,搜集国民党空军部队的情报。

(七)策动反正

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是中国革命的重要特征。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最高形式。瓦解敌军是争取武装斗争胜利的重要手段。毛泽东说:“我们的胜利不但是依靠我军的作战,而且依靠敌军的瓦解。”[27](P379)瓦解敌军的途径和方式很多,但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还是策动反正和率部起义两种形式。在这方面,特别党员更是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946年初,国民党军新编第六路军郝鹏举部两万余人在台儿庄附近起义,宣布退出内战,给蒋介石一个沉重的打击。为争取郝鹏举率部起义,郝部中的两位中共特别党员第3军军长兼第1师师长乜庭宾(1945年9月入党)和第2师师长张奇(1945年10月入党)做了大量的策反工作。如当郝鹏举犹移不定召集师长以上军官开会时,乜庭宾旗帜鲜明地要求郝当机立断,效法高树勋,立即宣布起义。国民党第六集团军副司令张克侠(1929年入党)也对郝鹏举做了策反工作。

抗战时期任汪伪第二方面军第四军副军长的谢庆云(1944年入党),在1948年淮海战役期间根据中共华东局的指示,积极做国民党第一绥靖区副司令兼107军军长孙良诚和该军260师师长王清翰的策反工作。发展王清翰为中共特别党员,然后又一起做孙良诚的工作,致使孙、王率国民党第107军军部和第206师在江苏睢宁县境放下武器。

1949年初,在中共地下工作组的直接领导下,特别党员范治农(1932年入党)、郑汉同一些进步人士在芜湖、安庆对国民党武装开展策反活动,配合人民解放军渡江。经他们的工作,渡江战役打响后,王汉昭任旅长的国民党安徽保安第五旅5000余名官兵4月21日在安徽绩溪通电宣布起义,并改编为解放军皖南部队独立旅;郭坚任团长的国民党第126军第915团2500余人5月15日在长江南岸的重要口岸湖北黄石港宣布起义。

(八)率部起义

有这样一些特别党员,他们是部队的主官,对部队有合法的直接控制权。他们利用这种地位做各种起义准备工作,在革命进程的适当时机,根据党组织的指示率部起义,投入革命阵营,给予敌人以最直接的打击。特别党员领导的起义比较著名的有:

1929年,罗炳辉(1929年入党)任国民党江西吉安县靖卫大队大队长。11月15日,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在吉安率所部600余人起义,将起义部队改编为江西红军独立第五团。

国民党第26路军参谋长赵博生(1931年10月入党)于1931年12月,同董振堂、季振同等率部1.7万在宁都起义,全体加入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

常恩多率部起义。国民党军第111师师长常恩多(1939年春入党)入驻山东后,一方面同八路军互通情报,相互支援,同时做率部起义的准备。1942年常恩多加快了起义的步伐,8月3日通知第111师团以上军官(该师第333旅旅长万毅也是特别党员)到师部集合,逮捕了反动军官,树起了起义的大旗,率2000余名起义官兵,转移到莒南抗日根据地。8月9日,常恩多同志因病逝世。

西华起义。魏凤楼(1938年入党)1945年9月5日,率原汪伪第四方面军独立师2000余人在河南西华县宣布起义,部队整编为八路军冀鲁豫军区豫东纵队。

乜庭宾、张奇率部起义。1948年,乜庭宾、张奇分任国民党暂编第23师第46旅正副旅长。10月,乜庭宾在江苏省靖江秘密策划起义,被一团长告密,起义遭到破坏,乜庭宾带1个排起义投奔解放区。随后,暂编第23师改编为第106军,张奇任第282师师长。1949年2月7日,张奇经过长期精心准备,逮捕了拒绝起义的副师长等人,率该师5000余人宣布起义,渡过长江到达皖北解放区的无为地区。

贾汪起义。国民党第三绥靖区副司令兼第77军军长何基沣和副司令张克侠在根据华东野战军首长的指示,于1948年11月8日,淮海战役打响后的第三天,率国民党第59军和第77军共3个半师约2.3万人起义在其防线贾汪地区起义,为淮海战役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

江阴要塞起义。渡江战役开始的关键时刻,江阴要塞的中共特别党员唐秉煜(国防部三厅少校作战参谋兼要塞工兵营长,1947年10月入党)、唐秉琳(炮台总台长,1947年10月入党)、吴广文(守备总队长,1947年10月入党)、王德容(1949年2月入党,游动炮团团长),按照第3野战军第10兵团首长的意图,成功地领导了阵前起义,敞开了30公里宽的江防,还掉转炮口轰击国民党江防守军第21军,使华野东集团在没有要塞炮火威胁下一举渡江成功。

应该说明的是,这些工作任务是一个大致的分类,并不一定能囊括特别党员承担的全部工作任务。就具体的某一个特别党员来说,是不可能承担所有这些工作的,他只是承担了其中某一项工作或某几项工作任务。如果是承担了几项工作任务,则可能有同时承担了几项工作任务或在不同的时期承担了不同的工作任务的情况。

还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公开的社会身份做掩护,特别党员在完成党组织的工作任务时仍要冒着极大的风险,许多偶然因素都会使他们遭受被追捕之苦、牢狱之灾,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有不少特别党员就为夺取民主革命的胜利壮烈牺牲。

1926年北京三一八惨案发生后,邵飘萍连续在《京报》发表评论,呼吁人民起来反抗。4月遭奉系军阀逮捕,26日被枪杀。

丛德滋从事情报工作,被发现后没有及时转移,1941年1月20日遭秘密逮捕,1942年4月19日在狱中遇害,年仅32岁。

特别党员齐照祥是乜庭宾的警卫副官。1948年9月乜庭宾发动靖江起义,齐照祥被派往泰兴联络张奇,返回靖江时被国民党特务逮捕,英勇殉难。

1948年底,谢庆云和周镐(1946年入党),王清翰等受中共华东局及华东野战军派遣,偕同孙良诚一起做国民党第一绥靖区司令刘汝明部的策反工作。由于孙良诚临阵反叛并勾结刘汝明,周镐、王清翰在刘部驻地蚌埠被逮捕,押送南京后惨遭杀害;同时谢庆云于12月25日在南京被捕,1949年在上海解放前夕被秘密杀害。

七、特别党员在民主革命中发挥的特别作用

特别党员们以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争取民主革命胜利过程中发挥了非一般人所能替代的特别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帮助党组织开展某些秘密革命活动的掩护作用

有的革命活动,特别党员并不直接参与,但他们可以凭借自身的条件予以一定活动的便利条件,或者是在这些活动遭遇麻烦时,他们予以掩护、开脱。由于有军长赵寿山的掩护,在国民党第38军中工作的几十名中共党员虽上了蒋介石黑名单的而能安然无恙。特别党员的作用就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为革命活动的开展扫除一些障碍,使之有较好一些的活动环境。

(二)沟通党组织与某些进步力量和中间力量关系的桥梁作用

特别党员通过自己的统战工作,建立起了党与统战对象之间沟通的桥梁。一方面,从事统战工作的特别党员将党的主张、方针,政策传递给统战对象,使统战对象认识党,了解党的主张。范治农1947年夏专程到南京,与当选为国民党中央立法委员的黄梦飞商谈团结民主人士的有关工作,详细介绍了中共对民主人士的统战政策,当即得到黄梦飞的积极响应。另一方面,一些进步人士和中间力量通过特别党员的帮助而与党组织建立了联系。如丛德滋利用民众通讯社社长的公开身份,积极营救失散红军西路军人员,并帮助一些进步青年通过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前往延安参加革命。

(三)充当党组织掌握敌人情报的耳目作用

这方面的作用主要是通过特别党员的情报工作所体现。

(四)发展革命形势的推动作用

特别党员组织的某些活动对革命形势的发展起了明显的推动作用。如:叶剑英掌握汪精卫阴谋的情报对于南昌起义的重要作用。罗炳辉领导的吉安起义延缓了敌人对东固的进攻,推动了赣西南革命形势的发展。

何基沣和张克侠领导的贾汪起义发生在淮海战役第一阶段的关键时刻,为全歼黄伯韬兵团创造了条件。毛泽东、朱德致何基沣等起义将领电称起义“极有助于革命战争的发展”。[28]华东野战军代司令员粟裕后来回忆说:我南下部队如在贾汪地区耽误4个小时,黄伯韬兵团可能退到徐州,那战局就不一样了。”[13](P14)

胡愈之参与领导的1936年在国民党统治区悼念鲁迅的活动,同发扬民族精神、进行抗日救亡直接联系起来,成为“一二九”学生运动以后又一次大规模的群众抗日救亡运动。

(五)破坏敌人阵营的瓦解作用

特别党员转入革命阵营本身就是敌人阵营的瓦解的一种表现,特别党员开展的策反工作、率部起义,对敌人阵营的瓦解作用就更大了。这种瓦解作用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方面是敌人实力的明显减小、敌人防线在某些地方的顷刻崩溃;另一方面是对敌人的心理打击、士气挫伤。如在淮海战役战场上,贾汪起义一下打乱了国民党“徐蚌会战”的部署。对国民党官兵思想震动很大,直接引起他们的心理动摇。杜聿明将军曾说,他是在从北平赴徐州接任指挥职务前听到这一消息的,当时他是“怀着上刑场的心情上战场的”。[13](P402)

八、结束语

综合以上考察,我们可以得到关于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特别党员的完整印象:在民主革命时期,一批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的人,在共产党员的帮助下觉悟起来,参加共产党组织,以公开的社会身份为掩护秘密从事革命工作:掩护党组织的秘密活动,推动合法的进步活动,开展党的统战联络工作,为党组织搜集各方面的情报,策动反正甚至率部起义。他们为民主革命的胜利做了特别重要的贡献,有的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在民主革命中发挥了其他人所不可替代的特别重要的作用。由于他们公开社会身份的特殊性和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他们一般不编入党的支部,不过一般的组织生活,而通过联系人与党组织保持个别联系,他们的党员身份在党内也处于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的绝密状态,他们的革命事迹更鲜为人知。因此,特别党员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应当充分肯定,他们的革命事迹应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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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特殊党员研究_中国近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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