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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无产阶级革命历史上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戈尔巴乔夫执政时苏共在民主集中制上的遗产
在国际共运史上,是列宁首先明确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的。早在1906年,“民主集中制”首先写进了列宁领导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后来多次修改党章都一直延续下来。十月革命后民主集中制实际上进而成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组织原则。但是在地下斗争和革命战争的环境中,实行民主制受到很大的限制,列宁曾经强调要坚持“极端集中制”。随着苏联国内战争的结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日趋正常,列宁越来越感到建国初期执行的“极端集中制”原则已不能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由此他提出一系列改革的设想。
1921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十大总结了党的建设工作,指出前一时期实行“极端集中制”的特殊历史条件、必要性和严重后果,要求改变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他提出要实行“工人民主制”,使组织原则的重心由集中制转向民主制。“工人民主制”的内容包括:“排斥一切委任的制度”,“从下而上的一切机关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制和监督制”;对一切最重要的问题,在“党的决议未经通过以前展开广泛的讨论和争论,充分自由地进行党内批评,集体制定全党性的决议”;“使召开党的领导机关的公开会议成为一种制度”等等①。总之,列宁所讲民主集中制,绝不是民主与集中的随意结合,也不能容许民主与集中相互取代,而是明确规定了民主与集中的各自适用范围。在决策过程中要强调民主,在执行过程中要强调集中。列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要求“行动一致,讨论自由和批评自由”②。显然,在列宁看来,党内民主的实行领域主要在讨论、批评、决策方面;党内集中制则贯穿在党的行动统一方面。这两方面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列宁指出:“党是根据民主原则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的一切事务由一律平等的全体党员处理或者通过代表来处理;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人员,所有领导机构都是选举出来的,是必须向党员作工作报告的,是可以撤换的”。③但是,在党组织按照民主程序作出决定之后,就必须贯彻执行,必须有一定的纪律和统一的行动。
在统一行动方面,不允许以民主为借口搞自由主义。从十月革命胜利到列宁逝世的六年多时间内,党内政治生活比较正常。在此期间,共召开党的代表大会6次,党的代表会议6次,党的中央全会79次。可以看出,列宁模范地执行了党代表大会实行年会制度这一原则,即使是在国内战争、帝国主义武装干涉的情况下,党代表大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重大决策提交党代表大会讨论并决定。这样,即使党的决策由于认识水平和经验不足等条件的限制有失误之处,由于党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纠正起来也快,不致于长期改不过来。
另外,在集体领导方面,列宁从不利用自己所拥有的威望、地位和权力来突出个人,搞个人专断。在列宁的信件中经常有这样的话:“不召开政治局会议,我不能作任何答复。”④当列宁写了重要的政论文章,事关党的政策路线时,总是找政治局批准。签订布列斯特和约的过程,是列宁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原则的范例。在1918年1-2月间,党中央为此曾召开了五次会议,列宁的正确意见在前四次会上都未得到多数人的支持,直到第五次会议才取得多数票的赞成而作出正确决定。可见,在苏维埃政权的危急关头,列宁仍然树立了遵守集体领导原则的光辉榜样。
列宁逝世以后,党内斗争激烈,斯大林在同各种反对派论战的过程中,开始时争论的气氛还是正常的,许多重大问题通过广泛的争论和民主的程序作出决定。后来,对反对派采取越来越严厉的组织措施。党代表大会年会制的传统是被斯大林从1926年起破坏的。他相隔2年、3年、4年、5年、甚至13年之后才召开代表大会,把党的权力中心由代表大会转到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甚至他个人,严重破坏了党内民主。从三十年代起到斯大林逝世时止,二十多年内仅召开党的代表大会3次,党的代表会议2次,党的中央全会也只召开23次,其中有八个年头未召开过一次党的中央全会。从1950年党的十九大起,党章规定每四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1971年二十四大又改为每五年召开一次,戈尔巴乔夫时期这一点仍然没有改变。
斯大林执政的30年是苏维埃政权历史上一个关键时期,苏联的政治经济体制模式都是在这个时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种体制对苏联国内建设和维护社会主义制度有着积极作用一面。另一面集中过度,控制太死,领导决策缺乏民主以及个人崇拜滋长对苏联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
二、戈尔巴乔夫执政后对民主集中制的抛弃及其教训
戈尔巴乔夫执政后,在对苏联经济体制改革未取得预期效果的情况下,转而对政治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首先在理论上,提出了他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新思维,并贯穿在整个改革实践中。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苏共开始提出“党内生活民主化”口号,开始对斯大林以来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批评。
戈尔巴乔夫执政初期,苏共所推行的“党内生活民主化”,大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采取一些发扬党内民主的措施,如试行“差额选举制”和“干部任期制”,“党委全体会议的民主方法,选举党委书记”等。
另一方面,他发起两个运动:一是加紧推行“公开性”原则,宣布在党内没有不受批评的人和没有不受批评的禁区;二是开展新的批评斯大林运动。然而在改革初期,即在1988年6月苏共第19次代表会议之前,苏共领导人虽然允许各种言论自由发表以及开展全面批评斯大林运动,但他们仍然强调一党制和党的领导,改革要“在社会主义范围内进行”。1986年2月,苏共27大的党章仍然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机构、全部生活和活动的指导原则”。
1988年,经过两年半的改革之后,苏共面临复杂的形势。一方面,经济改革因缺少正确的目标,又遇到重重阻力,没有明显的进展;另一方面,民主化、公开性和批判斯大林运动导致党内分歧和斗争日益激化。戈尔巴乔夫等苏共领导人没有采取抑制右翼激进势力发展的方针,而是决定进一步发展“民主化和公开性”的路线。1988年6月下旬苏共召开了第19次代表会议,首次提出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表现在组织上开始批评斯大林以来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戈尔巴乔夫说它实际上是“官僚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党内同志关系的气氛逐渐让位于以命令和执行,党员分为首长和下属,违反党员平等原则为基础的关系”。他提出“恢复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尤其是强调党的工作要“具有开放性”,党内“要有一个公开性的气氛”。自苏共第19次党代表会议以后,苏共片面强调“公开性”和“民主化”,使政治改革很快失去控制,在党内造成了极端民主的倾向。此后党的职能和性质都起了重大变化,苏共党内对民主集中制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党内的右翼激进派首先对民主集中制进行攻击,提出要废除民主集中制,实行“普遍民主制”,并主张在党内可以允许派别活动,主张把苏共变成“联邦党”。⑤他们把这些主张作为他们向苏共28大提出的纲领和章程的重要内容。
1990年在苏共中央3月全会上,戈尔巴乔夫等苏共领导人提出一个修改列宁民主集中制某些重要原则的《苏共章程草案》,主要有3条修改意见:第一,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方面,以“保护少数”为由,允许党员在党的刊物上发表不同意各级党组织决议的意见;第二,在下级服从上级原则方面,推行各级党组织“自治原则”,下级党组织的决议只要“不超出党纲和党章的范围”,上级党组织无权改变;加盟共和国党中央如不同意苏共中央政治局的决议,可不执行;第三,在对待党内派别活动方面,允许党内横向组织活动。这个党章草案在阐述党的组织原则时,已经不使用“民主集中制”一词。
戈尔巴乔夫这种抛弃民主集中制的作法,遭到了许多中央委员,尤其是来自基层的中央委员的激烈批评。如苏共中央委员会委员,萨拉托夫发电机组生产联合企业主任领工员瓦·安·沙巴诺夫发言指出:“如何对待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一个具有原则意义的重要问题。许多人建议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行政强制的体现而加以抛弃,代之以民主协商原则。但是,这种观点有多少根据呢?实践已证明,不受控制的集会民主制远非任何时候都能带来建设性成果。
无休止的争论不可能产生真理。拒绝集中制斗争使全党路线的制定出现困难,而纪律的削弱将使党的路线的实现成为泡影”。⑥乌克兰共产党基辅市委第一书记A.M.科尔尼延科发言指出:“使我们不安的还有这样一点,党将来将依据什么原则。我相信如果我们照着放弃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坚决呼吁去做的话,苏共将不再成为现实的政治力量,将变成各种派别的大杂烩。”⑦
虽然如此,苏共领导人除在苏共28大通过的党章中恢复“民主集中制”一词外,其他修改内容都原封不动。1991年7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并公布苏共纲领草案和戈尔巴乔夫的报告,完全放弃了民主集中制。而是强调各共和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和党的基层组织“广泛自治”;每个党员的个人主权是“党内民主的基础”,“任何一个党组织都不得要求党员放弃他自己的观点和信仰或是干涉他的个人生活”;允许党员“围绕纲领自由结社”,即正式承认党内派别活动。苏共抛弃“民主集中制”使党内派系林立,严重削弱了苏共的战斗力。到1991年“8·19事件”前夕,据当时苏共中央副总书记伊瓦什科估计,苏共当时党内至少有十派。
从1990年以后,大批党员退出苏共,这是思想和组织混乱的一个重要表现。1990-1991年退出苏共的党员竟达300万人之多。1986年2月苏共27大时党员人数为1900多万人,到1991年7月便减少到1500万人左右。总之,在1991年8.19事件前夕,经过几年的“党的自身改革”,苏共实际上已从昔日的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有严格纪律的战斗队伍演变为一个思想混乱、组织庞杂、党心涣散的政治组织。
由以上可以看出,苏联在民主集中制问题上给我们提供了一系列重要的经验教训。
1.没有始终如一地坚持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相互关系,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
在列宁去世后,从斯大林、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到80年代初,几十年之中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是延续了在斯大林时期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片面强调集中,民主严重不足。这种极端集中的体制导致了苏联一系列弊病的存在:个人专断和官僚主义,个人崇拜盛行,阿谀奉承成风,不敢对领导展开批评。广大苏联人民对此日益严重不满,对苏联发生的一切早就失望。苏联反共反人民势力,就是以反对苏共“镇压”人民和特权腐败进行蛊惑煽动而夺权的。1991年“8.19事件”时,广大人民无动于衷,说明苏共已完全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这与长期的高度集中管理体制有直接的关系。
戈尔巴乔夫虽然口口声声鼓吹民主化、公开化,但实际上也并没有真正做到坚持民主。苏联改革的重大决策和转折,都不是在党代表大会上决定的,如转向实行总统制、多党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等。实质上也是实行个人专断,中央高度集权。总之,苏共领导人一直都未能做到列宁在确立民主集中制时对民主与集中关系的正确结合,即决策的民主化与执行的集中制相结合。
2.没有保证党的统一性、纪律性,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在以前的时代,党的高度统一性得到强调,但忽视了党的集体领导作用,过分强调按最高领导人的意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斯大林基本上放弃了党的集体领导。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长期不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集体领导原则名存实亡。1939年后13年之间,苏共中央委员会只召开过一次会议。1956年苏共中央主席团委员米高扬在苏共第20次代表大会上说:“大约20年内我们实际上没有集体领导。”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到执政晚年又重走老路,新的个人崇拜和个人集权重新产生,使党的集体领导流于形式。这些都从实际上削弱了党的领导。使党员丧失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缺少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观念,对党的命运漠不关心。因为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一种思维,即党的命运是由党的少数几个领导人来决定的;广大党员和党的干部无所作为,无能为力,只能服从党的最高领导层。在苏联演变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在“8.19事件”以后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下令停止苏共活动的法令,以及后来的苏共解散这些重大问题,这个掌权达74年之久和拥有1500万党员的党很少有人出来抗争。虽然这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这与党内长期民主生活不正常、党的机体不健康,不能不说有很大的关系。
戈尔巴乔夫上台后的改革,则完全从整体上放弃了党的领导,把苏联过去政治生活中出现的民主不足的现象,说成是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造成政治垄断的结果,因而要求取消党的领导,效法西方“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和多党制。1990年2月5日戈尔巴乔夫提出“党的地位不应依靠宪法来强行合法化”的口号,取消了宪法第六条有关“苏共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是苏联社会政治制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核心”这一条文,使苏共沦为议会党,丧失了党的领导地位,继而被取消。没有了党的统一集中的领导,社会就失去凝聚力,导致苏共在组织上、思想上一片混乱,最终使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执政74年之久的社会主义国家分崩离析了。
总之,前苏共覆灭的悲剧说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加强执政党建设,保证执政党的战斗性和统一性具有重要作用,是关系到执政党能否长期执政,能否得到人民拥护和信赖的大问题,对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具有重大意义。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使执政党工作一旦发生失误就能得以及时纠正;只有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才能防止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真正使无产阶级执政党成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永远具有强大的战斗力,从而实现无产阶级的最终奋斗目标。
注释:
①参见《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2册第52-57页。
②《列宁全集》第11卷第301页。
③《列宁全集》第11卷第418页。
④《列宁全集》31卷第368页。
⑤叶利钦:《与〈莫斯科新闻〉周报总编的谈话》,载《莫斯科新闻》,1990年第2期。
⑥⑦《苏联问题资料》东方出版社1990年版第134、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