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走向分析——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教育政策数量变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教育论文,政策论文,改革发展论文,走向论文,数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1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519(2006)03-0001-08
教育政策是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对象,特别是由于教育活动本身的公共性以及与政府的关系,近年来对教育政策的分析和研究几乎成为了一门“显学”。当然,对于教育政策的分析研究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角度和方法,本文所选择的仅仅是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教育政策的数量变化,以及这种变化中所包含和反映的某些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考虑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我们选择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6年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这样两个中国教育改革的重要文件作为分析的时间起点。同时,为了慎重起见,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91—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教育法规汇编(1996—2001)》等比较权威的政策文献和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政策文献作为资料的来源,力求对1985—2001年之间我国颁布的教育政策的数量及其变化做一点初步的分析研究。
一、教育政策数量变化研究的意义
教育政策数量变化研究对于教育的意义和价值,主要是根据这样一些基本的假设。首先,教育政策本身实际上是一种非常重要和独特的教育资源。这种教育资源的重要特点是,它具有一种“合法性”的功能。这种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能够赋予某些教育活动以合法地位,也可以否定某些教育活动的合法地位;二是它能够在各种教育活动的价值序列中赋予某些教育活动以更高的地位,而给予某些教育活动更加次要的地位。这样一种合法性功能可以使不同的教育活动在获取其他类型的教育资源上形成不同的地位,进而成为一种教育资源的配置原则,同时,它本身还可以对整个社会教育资源的变化产生一种积极的带动作用。更加重要的是,教育政策是实现整个国家教育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它本身承载了非常明确的价值取向,因而也具有一种十分重要的引导功能。但是需要看到的是,教育政策作为一种教育资源,与其他各种教育的物质、经费和人力资源等不同的是,教育的政策资源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即它本身有好坏之分。好的教育政策固然能够积极地推动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但如果是不好的,或者是不适当的教育政策,则常常能够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形成一种不良的导向,甚至会阻碍教育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政策作为一种教育资源,实际上往往还需要一个非常重要的边界条件,即它是能够适应和推动教育发展的,是符合教育实际和教育规律的。① 因此,在研究和分析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教育政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量。而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变量,它的数量及其变化也就为这种变量的分析研究提供了实证的条件。
其次,教育政策作为政府的一种垄断性资源,它的数量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意志的方向以及控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力度的大小;显然,与其他教育资源比较,教育政策是政府所具有的一种垄断性资源,因而它具有一种唯一性。然而,也正是这种垄断性和唯一性,使得教育政策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志和愿望。尽管教育政策本身的形成和变化也包含了不同利益集团和力量的协商,甚至是冲突与妥协等,但就总体上看,教育政策仍然反映了政府对教育的要求,体现了政府的意志。由于教育政策的这种基本属性,所以教育政策的数量及其变化客观上也反映了政府对教育活动的一种控制和主导的力度。显然,教育政策的数量越多,它表明政府对教育活动的控制或主导程度越大;反之,则说明政府的这种控制或主导程度越小。而且,如果按照不同领域中教育政策的数量及其变化进行分析,我们也可以进一步了解在某些领域中政府对教育活动的控制或主导的情况。由此,它也构成了教育政策分析中的一个重要维度。
第三,教育政策的数量变化也能够从某个方面体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脉络。由于教育活动本身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具有一种非常鲜明的公共性,以及政府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所以教育政策的数量及其变化客观上也能够在一定意义上体现教育宏观发展的基本脉络与轨迹。显然,不同发展阶段中教育活动的重点与特殊矛盾,往往都能够通过这种教育政策的出台和数量变化得以反映。同样,一定历史阶段教育政策的数量因而也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表明这一阶段教育活动本身的复杂性。更加重要的是,教育政策实际上反映了政府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对于教育发展不同途径和方向的选择性,而这些选择无疑体现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宏观变化。
最后,这种教育政策的数量变化还能够反映和体现一种政策资源的供求关系。而这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与教育提供机构之间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显然,教育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满足教育活动的需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各种不同教育活动进行必要的规范和引导的需要,因此教育政策的多少是受到这种需求约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政策的数量及其类型也在一定范围内反映了教育活动的需求所具有的性质。所以在整个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阶段,关于教育管理的有关政策的数量必然会成为教育政策的主要部分;而在强调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时,有关这些领域的教育政策也自然会成为教育政策的主要方面。因此,对教育政策的数量及其变化的研究和分析,也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的现实教育活动。
当然,从教育政策数量变化的角度研究教育政策也是有限制的,这种限制比较突出地表现在各种教育政策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因此它们的效力往往也是不同的,在单纯从数量的角度研究教育政策时,这种不同的内容和效力的因素往往就不能充分地予以考虑。所以,为了研究的需要,我们在这里还假定各种不同的教育政策的影响和作用,或者是它的效力具有同一性,由此研究这种变量的数量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1985—2001年中国教育政策的总体数量与变化分析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1985—2001年间,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共颁布各种教育政策1511件,其中,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教育政策98件,教育部部发教育政策1414件,② 下面,我们根据不同年份的情况进行比较简要的描述与分析。
表1 年度教育政策数量一览单位:件
年份 1985 1986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1993
数量64
112 90675683 98 99 80
年份 1994 1995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总计
数量63
103 847873
1231191191511
从表1中数量及其变化可以看到,中国的教育政策具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第一,中国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对整个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导作用是非常强的,而且有越来越强的势头。自1985年到2001年的17年间,平均每年出台教育政策88.8件。最低的年份是1989年的56件,而最高的年份是1999年的123件。而在这17间,每年出台教育政策超过100件的分别有1986年、1995年、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当然,这也从一定的侧面反映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速度之快以及对教育政策的需求是十分强烈的。它也同样说明了政府在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的作用和态度是非常积极的。应该说,在一个社会的转型期间,政府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是非常必要的,所以这种强势的主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合理的。我们从图表中还可以发现,1986年教育政策的数量波峰与整个国家改革以及1985年开始的教育体制改革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而1999年的数量波峰也与高等教育的扩招有关。显然,这些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教育政策的需求是比较大的。第二,教育政策的数量变化仍然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和非连续性。如果我们把自1999年以来高等教育扩大招生这样一个因素考虑进去,这三年教育政策数量的增加是一种特殊情况,那么从图1曲线的变化我们也还可以发现,这十七年间教育政策的数量变化实际上出现了四个波峰和三个波谷,而且变化的周期也大致相同,即四到六年之间。如果我们按照教育政策的供求关系的理论进行分析和解释,则可以认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育政策的需求实际上也呈现了一种起伏的变化趋势。或者说,政府在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也具有一种波动性。应该说,这种起伏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育政策出台数量上的非连续性。如果结合中国的五年发展计划的制定周期和发展模式,我们又可以发现,教育政策波峰的出现往往与五年发展计划的周期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这也就说明中国教育政策的数量变化与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步骤是比较一致的,并且是受到它的影响和制约的。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教育政策本身仍然具有某种不稳定性和非连续性。
三、教育管理政策与教育教学政策的数量比较研究
为了进一步分析和说明这些年以来教育政策的数量变化,我们特别选取了两个角度进行具体的描述和分析。一个是不同类型的教育政策的分析,另一个是不同层次的教育政策的分析。首先是不同类型的政策分析。在教育政策的研究文献中,教育政策的类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也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本文结合各种不同观点,按照教育管理政策和教育教学政策的分类进行描述和说明。这里,所谓教育管理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政策。一是各种宏观指导性的政策,主要包括法制建设、意识形态引导、政治思想教育、政府的宣传号召、先进精神或先进事迹的倡导、对全国性活动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内容;二是教育经费的政策,主要包括教育税费、筹资、拨款、融资、审计、学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各种研究基金的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献;三是教育管理的政策,包括教育体制改革方面的政策、教育决策权、教育举办权、后勤社会化、更改校名等问题;四是教育环境的政策,包括校园周边环境、校园内外教学秩序、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治、校园网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科技园建设等内容。而教育教学政策,则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政策。一是教学的各种具体政策,包括课程、教材、教学计划、考试、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计划、教学方法、教学器材等方面的政策文献,其中,课程政策是教学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关于教师的政策,包括教师的培养、培训、聘任、待遇、处罚、解聘、交流等问题;三是关于学生的政策,包括学生的学习、思想、品德、招生、就业、心理健康、留学生、学生军训等问题;四是关于质量的政策,主要反映在优秀成果和优秀人员奖励、优秀人才培养、教育督导、教学评估等方面;五是有关学术的政策,这主要是针对高等教育而言,包括国内外学者互访、学术组织建设(如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等)、学科建设、科研及科技成果的转化、研究基地建设、对基础研究的鼓励、跨世纪优秀人才选拔等方面的政策文献。结合这样两种不同的教育政策在这些年中的数量变化(参看表2和图2),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些年政府关于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政策的数量及其变化中,大概有如下特点:首先,教育教学政策在总体数量上大于教育管理方面的政策数量。换句话说,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在政策方面更加关注的是学校教育教学方面的事物与活动,只有在少数的几个年份中,政府出台的教育管理方面的政策数量略多于教育教学方面的政策数量,在大多数年份中,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数量都多于教育管理方面的政策数量。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按照一般的理解,作为政府的教育管理部门应该更多地关注教育活动的体制和环境,从制度、经费、外部环境和宏观指导等方面,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特别是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条件和支持,而不是更多地去直接涉及学校系统内部的教育教学活动。也就是说,政府出台的教育政策应该更多是关于教育管理方面的政策,而不应该是教育教学方面的政策。尽管政策的数量并不能够完全说明问题,虽然教育教学的有关政策也都涉及了管理的问题,但从比较的角度看,这种差别仍然可以反映政府教育政策的重点,以及从一定的侧面反映了中国教育政策的某些时代和历史特点。第二,尽管在总体上关于教育教学的政策在数量上多于教育管理的政策,但是从发展趋势上我们也可以发现,教育管理的政策数量正在逐渐成为政府教育政策的主要领域和对象。这与整个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相一致。特别是在1995年以后,关于教育管理的政策数量已经开始超过教育教学方面的政策数量。我们认为,这种变化是非常可喜的。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具有了越来越多的自主性以后,政府的责任将更多地体现在宏观教育管理的领域和方面。第三,从图表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与教育政策的总体数量变化一样,无论是教育管理的政策,还是教育教学的政策,都在数量变化上表现出非常明显的波动性。换句话说,中国教育政策的这种波动性具有整体性的特征,而不仅是某个方面的波动。特别是对于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来说,这种波动性对于教育发展本身所需要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是非常不利的,甚至是有害的。当然,数量波动所具有的解释力还是有限的,但它也能够反映问题的某些方面。
表2 不同类型教育政策年度数量及变化单位:件
年份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教育管理政策214634292817504136
教育教学政策436656382817485844
年份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总计
教育管理政策2651443842615866
711
教育教学政策3752404031626153
800
四、高等教育政策与基础教育政策的数量比较研究
高等教育的政策数量与基础教育的政策数量的比较研究可以从另一个方面为我们提供认识中国教育政策的角度和视野。根据教育的基本理论,简单地说,这样两种教育具有比较大的差别。其一,它们的目标不同,基础教育是提高整个人民群众和民族的文化素质,特别是义务教育,体现了社会和国家的要求,是一种培养合格公民的教育,而高等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教育。其二,基础教育更多的是一种义务教育,而高等教育则是一种非义务教育。其三,基础教育往往更多地具有通识性、普通性和基础性,而高等教育则常常具有十分突出的专业性。显然,这些差别也就使得涉及它们的教育政策有所不同。而教育政策在这两个领域中的数量差别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国教育政策的特点和重点。
表3 中国教育政策的数量的层次差别及其变化单位:件
年份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高等教育政策2330 29 71217181717
基础教育政策 620 17261717301616
年份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总计
高等教育政策1620 162028382223
352
基础教育政策 923 182115203438
343
在分析中国高等教育政策数量和基础教育政策数量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是,这两个层次的教育在中国的管理体制是不同的。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主要是地方化的,包括到县一级的政府管理;而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是中央与省两级管理的。这种管理体制的差别对于我们的分析是非常重要的。
从以上图表中的数字和曲线变化可以初步发现,中国教育政策数量中的层次差异和变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首先,从数量上我们可以看到,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政策数量在这些年间总体上相差无几。高等教育政策的数量只多出九件,这一差异在统计上是不显著的。然而,究竟如何评价这两者之间的数量关系呢?从基础教育的地位而言,特别是在这段时间内,正是国家集中精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关键时期。而且,基础教育又是关系到整个民族文化和素质的根本。政府应该制定和出台更多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但是,从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而言,各级地方政府则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而高等教育从管理体制上来说,中央政府当然具有更多的责任。但是,就高等教育本身的专业性和差异性而言,它往往又需要更多的自主性。因此,我们无法判别和评价这种不同层次教育政策总体数量的差异所具有的意义。第二,从整个政策数量变化的走向看,高等教育的政策数量与基础教育的政策数量的变化呈现出一种非常复杂的局面。如果我们假定政策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政府的关注和支持。那么,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两种政策数量的交错变化也可以从一定的侧面反映政府政策的不稳定性。显然,从这些年不同层次教育政策的变化曲线可以看到,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政策数量往往是各领优势若干年,而形成了一种比较无序,或者是比较随意的现象。当然,教育政策的建设和变化应该满足和适应教育活动的实际需要,但是,从教育管理和政策发展本身内在逻辑看,它的变化也应该具有一定的逻辑和规律,是可以从教育政策本身的有序发展进行解释的。其实,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如果希望能够借助教育政策指导和控制教育活动的发展,除了适应现实教育活动的变化与需要之外,非常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保持教育政策本身的有序发展。特别是在中国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教育政策本身具有非常强的主导和控制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教育政策本身的稳定性和有序性往往直接影响整个教育活动的稳定性与有序性。而目前这个图表呈现给我们的则是这样一种状况:一方面政府出台的教育政策的数量表现出政府对教育活动进行主导和控制的愿望,但另一方面政策数量的无序变化又反映了这种主导和控制实际上受到了现实的制约和左右,进而形成了一种比较被动的主导和控制。第三,相比较而言,基础教育的政策数量的变化所具有的复杂性和无序现象比高等教育更加突出和明显,而高等教育的政策数量的变化除了整个高等教育改革的初期和1999年的超常规发展时期以外,其他阶段则显示了一种相对比较平稳的发展趋势。这种现象是非常值得关注的。显然,从基础教育本身的特点看,它往往是更加需要稳定和有序发展的。而且就基础教育的特点来说,往往也比较有条件形成一种稳定和有序发展的局面与形势。但是这里所呈现出来的基础教育政策数量的变化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基础教育发展的波动性。应该说,这种现象对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是不利的。相比较而言我们还可以看到,对于整个教育政策数量的发展的波动性来说,基础教育的政策变化比高等教育的政策变化对整体的波动性影响更大,或者说,整个教育政策的波动性与基础教育的政策变化有更加直接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也是值得关注的。
五、评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描述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1985—2001年中国教育政策的数量及其变化从一定的侧面反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状况、发展脉络和主要特点。如果我们归纳这些特点,并且由此进一步分析形成这种状况的内在原因和矛盾,我们可以初步发现,实际上,这些年中国教育政策的发展一直在面对和经历着一个十分矛盾和艰难的抉择。一方面作为一个转型社会中的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它承担着主导和控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责任和任务。在履行这种职责的过程中,政府和教育政策部门一直力求保持教育的稳定和有序,希望能够通过各种政策的力量,维护教育的健康发展。但另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及其对教育的需求和压力,又往往使教育管理和政策部门不得不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作为政策建设和调整的首要选择,因而常常不得不为了保证这些需要的满足而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教育活动本身所需要的教育政策的稳定性和有序性,甚至放弃了教育政策自身建设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显然,这是一个两难选择。如果政府和教育管理与政策部门按照教育活动本身的内在逻辑与规律,希望更加有序地通过政策本身的稳定保持教育活动的稳定与有序,那么它往往需要不为某些暂时的和局部的困难和问题所动,而坚持教育政策的稳定性。而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必将导致社会对教育的批评,甚至出现一定的不稳定。但是,如果政府和教育管理和政策部门一味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群众不断变化的要求,不断地调整和改变教育政策,尽管它可能会暂时消除某些社会批评和人们的不满意,形成一定时期和阶段教育发展的稳定性,但它往往会在整体上形成教育发展的不稳定性,并且对教育的长期稳定发展非常不利。而这种矛盾和两难选择也正是我们研究和分析中国教育政策数量变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和基本框架。
显然,在这样一种矛盾和两难选择中完全肯定或者否定任何一方面都是不合适的,它既不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也违背了教育的基本规律与特点。问题在于,我们应该如何去结合和协调它们?而在这里,关键是在为这样两者之间的结合与协调寻求一种更加合适的基础与平台。同时,通过一种必要的体制改革与制度建设,来落实在这种平台上形成的结合与协调。对此,我们的建议是:
第一,尽可能延长具体教育政策的“生命”周期,进而使每一件教育政策的效力能够保持更长的时间,而不十分轻易地在同一个领域出台新政策,由此支持和保证教育活动的稳定性。这样的政策取向是符合教育规律的。因为,教育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差别就是它的滞后性和长周期性,有些教育政策的效果和意义往往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够得到检验和证明,而不具有立竿见影的特点。而这种特点就要求教育政策具有比较长的“生命”周期。尽管有时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变化,往往也需要在整体上保持教育政策的稳定性,而不必马上就进行修改和调整,甚至是准备一定的牺牲和代价。正如高等学校的教学计划那样,一旦某个新的教学计划制定出来以后,它通常需要执行至少四年以上,而不会在一届学生毕业之前就进行比较大的改动和调整。其原因也正是保证在一定时间周期中教学的稳定性。当然,我们还没能够通过研究发现教育政策效力的平均时间周期应该是多长。而且,在社会和教育体制的转型时期,这种教育政策的效力周期也可能会较平时短一点。但是,作为一种指导教育政策的基本原则,我们应该尽可能争取每一件教育政策有更长的效力。这对于保持整个教育活动的稳定和有序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强调和重视教育政策的“生命”周期和长效力,并不完全否定根据现实需要和特定历史时期的矛盾与困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但是,修改和调整应该是有限制和有选择的。根据一般教育政策的结构,它常常可以划分为整个政策的核心部分、具体部分以及延伸部分。所谓政策的核心部分,往往指的是整个教育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或者是它的内在方向。这个部分是不能轻易变化的。而整个教育政策的具体部分则是体现或实现基本原则与指导思想的各种具体规范和政策条文,这个部分常常是比较具体和有针对性的。教育政策的延伸部分则是指实现各种具体规范和政策目标的手段、措施、条件以及各个方面的细节。一般而言,在遇到各种具体矛盾和困难时,对于教育政策的修改和调整应该首先考虑整个教育政策的延伸部分的修改和调整,而不是直接涉及到具体部分和核心部分。实际上,有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往往也只需要对实现具体政策目标和规范的手段与措施进行修改和调整就可以了,而不必立即对整个教育政策进行修改。当矛盾和挑战已经不能简单依靠修改这些手段和措施的情况下,也需要逐步地考虑某些个别的政策条文和比较具体的政策目标的调整,也不应该马上修改整个教育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只有在整个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和教育实际时,才能重新研究和制定新的教育政策。因此,这种修改和调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由外到内的过程。而这种过程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和维护了教育政策和教育活动的稳定性。
第三,通过适应和不断完善新的体制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根据教育政策的类型差别,形成多层次的政策机制。由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同地区教育发展的差异,应该在已经形成的中央/地方教育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不同层次管理部门在教育政策上的责任机制,并且形成不同的政策取向。一般而言,在涉及全国的教育政策方面,在重大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上,应该更加重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目标,更多地考虑保持教育政策具有更长的时间周期和效力;而在具体和局部政策的制定上,则应该更多地考虑和注重现实和短期的矛盾和需要,由此形成一种比较协调的政策机制。顺便说一句,教育体制的改革也应该具有一种自身的稳定性。而且,这种教育体制本身的稳定性也是教育政策稳定和教育活动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应该说既有体制的问题,也有制度的问题。有些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恰恰是由于缺乏与新体制相适应的新制度。如果我们在已经经过改革的新体制的空间中加强制度创新的工作,稳步地巩固和拓展体制改革的成果,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完善已有的新体制,我们现在的教育体制仍然可以为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非常大的空间。而如果简单地将这种由于制度创新不够而形成的体制问题进一步归咎于体制本身的问题,进而总是在不断地改革体制,使得教育体制总是处在一种改革的动荡中,而得不到一定时间的稳定,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利于教育稳定持续发展的现象。这也是教育政策的数量变化中出现不稳定现象的深层次原因。
注释:
①本文仅仅是对教育政策进行数量方面的分析,所以假定所有的教育政策都是积极的。
②这里不包括教育部和中央政府批转的省市和地方有关教育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