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创建与启示_哈佛大学论文

哈佛大学“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创设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哈佛大学论文,学位论文,启示论文,博士论文,领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7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11)05-0041-05

美国是一个不断创新的国度,哈佛大学在教育创新方面更是走在前面。早在1920年,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就第一个设立了教育博士(Doctor of Education,Ed.D.)学位。2010年又首创“教育领导博士”(Doctor of Education Leadership,Ed.L.D.)学位,其不断创新的背景、制度设计与培养机制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我国今年首次招收教育博士研究生,如何培养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而美国“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制度安排和培养模式,能给我们诸多有益的启示。

一、“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创设背景

当今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但无一例外都面临诸多棘手的问题。在美国,人们对教育改革的批判之声从未停止过,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院长凯瑟琳·麦卡特尼(Kathleen McCartney)对此进行了概括:“有一个普遍共识,美国学校正在走向失败。我们的经济生产力和全球竞争力受到公共教育不足的威胁。大城市高中学校中只有一半的学生毕业,美国学生成绩在国际排名中落后,种族差距在幼儿园就已经很大,并且随着教育阶段的提高,差距还在加大。”[1]面对挑战,教育界往往通过制度创新的方式予以应对。

普遍而严厉的批评引发人们对教育改革不断的反思,反思的结果之一就是发现:决策和实施教育改革的领导者普遍缺乏高层次的专业教育,他们的教育理念、行为方式都存在必须提高和改进的必要。而传统的针对教育领导者的教育模式,培养出的领导人才墨守成规者多,而开拓创新者少,已经不能适应今天学校变革的需要。因此,向来以培养教育领导者为己任的美国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率先设置了“教育领导博士”学位,以适应美国基础教育改革对开拓性领导者的迫切需要。该学位的设立得到了哈佛大学校方及兄弟学院强有力的支持。哈佛大学校长福斯特(Drew Faust)在一份声明中指出:“哈佛大学各专业学院的核心使命之一就是培养领袖人物,使他们能在急剧变革的环境中成功地领导各自的组织。而现在,没有什么地方比公立教育部门更需要这样的变革型领导者了。”[2]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和哈佛大学商学院将加盟这项新学位的培养过程,与教育研究生院联手共同培养“教育领导博士”学生。肯尼迪学院院长戴维·埃尔伍德(David T.Ellwood)表示:“美国作为全球领导者的角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教育下一代的能力,这一新的‘教育领导博士’学位计划将为这些未来的领导者提供学术及实践的知识,以使他们能够应对将来复杂而多样的挑战,他们将对我们的学校和学校制度的变革产生积极影响。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为与教育研究生院合作推动这项令人振奋的新计划感到自豪。”[3]

二、“教育领导博士”的培养方案

“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使命是为学校系统、教育行政机构、国家政策组织、基金会、非营利性组织和私营部门培养高级领导者,包括部门主管、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顾问、项目主任等。它的途径是使学生对教与学进行深刻的理解,获得必要的管理和领导技能,最终创造性地实现美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对于这一新学位的定位,凯瑟琳·麦卡特尼强调,这种新的学位将是一个“推动变革的催化剂”,其目标不是培养适应现存体制的领导者,而是培养能够实现教育体制成功变革的新一代新型领导者,希望他们改变教育改革被动低效的局面,培育公立与私立机构之间强大的伙伴关系,最终恢复人们对美国学校系统的信任。[4]

“教育领导博士”学位学制3年。第1学年的4门核心课程,由高度集成的三大领域构成课程模块。核心课程采用多种多样的教学和学习方式,如案例讨论、情境模拟、实地工作、在线学习等,目的是希望学生能发展和实践作为系统领导人所需的开拓性思维方式和多视角分析问题的习惯。第2学年是研讨课和选修课,研讨课的目的是深化对第1学年课程的理解。此外,学生将与导师密切合作,为了满足个人的学习需要和职业抱负,制订一个量身定做的学习方案。选修课是从教育研究生院、商学院和肯尼迪学院各推荐3门课程,学生从中至少要选修6门。在第3学年,“教育领导博士”学生将进入尖峰体验(capstone experience)阶段,学生在合作伙伴组织中实地领导一个改革项目。尖峰体验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投入到组织领导工作之中去,尤其要在实习组织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方面做出切实的努力和成效。通过1年真正意义上的挂职实习,学生将充分利用他们从课程学习中获得的知识,测试他们表现出来的领导才能,检验其变革理论。当然在实习期间,导师和教育研究生院将随时给学生提供专业指导需要的关系网络服务。学生也与哈佛大学保持联系,并定期返回哈佛大学参加强化工作室。

三、“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创设对我国的启示

1.学位制度创新

“教育领导博士”学位是一个全新的博士学位,它与教育博士学位有很多相同点,性质上都属于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教育的目的是发展专业实践能力。二者都强调尊重和发挥博士研究生的主体性,博士研究生有权选择导师和指导委员会成员,有很大的自由来设计符合个人兴趣的高度个性化的课程体系。专业博士学位教育注意发挥学生实践经验丰富多样的优势,处处注意促进多主体间的有机合作,尤其强调学生之间分享彼此不同的经验和观念。而在我国,博士研究生的主体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博士研究生在选课与选导师等方面还缺乏足够的自主权,研讨课的数量和比重都很小,这既是制度设计的问题,更是教育观念的问题。

“教育领导博士”学位与教育博士学位又有鲜明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培养目标、培养过程、课程重点、结果评价等方面。“教育领导博士”学位主要培养教育机构的领导者以及领导美国基础教育未来改革的变革型人才,而教育博士学位主要培养未来的大学教师、研究者、政策制定者、学校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两个学位的不同使命决定了二者课程和培养过程的不同。“教育领导博士”学位要求,第1年学习核心课程,第2年学习研讨课和选修课,第3年在伙伴组织中实习。而教育博士学位要求完成2~3年的课程,通过严格的综合考试,提交论文申请报告,进行开题报告,然后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要求对教育领域中一个重要问题展开调查,进行原创性的研究和论文写作,并最终要通过严格的专家评审。哈佛大学的教育博士学位需要4~7年,平均为6年,而且一直有高于30%的淘汰率;而“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修业期限短,仅仅3年,而且还没有建立淘汰机制。虽然二者都把培养的重心放在实践方面,希望学生通过知识和理论的学习来改造实践,但“教育领导博士”学位在实践方面的特性表现得更为突出,通过实地领导变革的方式结束学业。相比之下,似乎教育博士学位的难度大于“教育领导博士”学位,但由于二者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和学位使命,难以简单比较,而且要求“教育领导博士”实地领导一所学校来进行创新性的教育变革,其难度和教育意义也绝不可低估。况且,教育博士学位尤其是哈佛大学的教育博士学位对学术性的过于偏重,已经引起人们对其专业学位属性的质疑。

哈佛大学“教育领导博士”学位与教育博士学位都强调学生的集体学习,注重经验和交流,都规定学生必须是全日制、住宿制,这为学生相互交流不同的教育领导经验提供了条件。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相互开放和包容的心态,使学生从不同背景和学术旨趣的同学身上获得教益,这与学术型博士(Ph.D.)学位强调个体的学习与研究显著不同。全日制能够保证学生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中,而住宿制能使学生从同学、从大学有形的和无形的多样化资源中受益。大学文化所特有的育人环境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而这些是业余培训,或美其名曰集中培训或强化班所不能享受到的宝贵资源。反观我国的博士研究生教育,包括学术型博士教育,虽然要求学生全日制住宿学习,但很多在职的博士研究生在课程结束后就回单位上班,这样严重影响了撰写论文的时间和精力,也缺乏从大学环境和同学中充分获得教益的机会。我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建议采用在职学习的修读方式,实践中有的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周末进行集中学习,这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但笔者不能不对其教育质量深表忧虑。因为兼读制的学生享受不到学校的同学伙伴、图书馆、学术环境、大学文化等宝贵资源,学生与教师对教育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也会打折扣,“导师不导,学生不学”的现象实在难以避免。我们认为,教育要保证质量就不能有太多的顾虑,不能对学生有过多的迁就。没有学生的高度投入,教育质量便无从谈起。无论何种教育,其最终目的都是育人。博士研究生从教育中不仅仅获得学位,而且也应获得自身多方面的成长,尤其是思维方式的变革,更重要的是获得德行的提升和个性的完善,成为具有创造性的人。

人们一直对包括专业博士学位在内的博士教育进行反思。我们认为,博士教育不能满足于学生获得知识与技术,而要获得科学的训练,并在好的训练与好的研究之间保持平衡。专业博士培养注重研究方法,这很有必要,但还远远不够,方法毕竟仅仅是研究的工具,学习研究方法的最终目的是运用方法去解决具体实践中的问题。因此,应用性与实践性是专业博士教育的内在属性,专业博士教育的重心在实践,而不是过多追求对理论和学科知识的原创性贡献。但我们也坚持认为,无论什么形式的博士教育,原创性研究必须作为博士学位的核心要素。但原创又有两重维度:一是发现新知识,二是对已有知识进行创造性的应用。研究型博士学位侧重于前者,而专业博士学位重于后者。

1920年哈佛大学创设教育博士学位就是为了凸显该学位的应用性与实践性,与重理论性的教育学博士学位相区分,但现在教育博士学位因其特色不够鲜明,与教育学博士学位日渐趋于雷同,而遭遇合法性危机。对此,舒尔曼(Lee Shulman)等人呼吁发展一种新的完全独立的专业实践博士(Professional Practice Doctorate,P.P.D.)学位。[5]舒尔曼认为,设立了专业实践博士学位之后,教育博士学位和教育学博士学位就能够加大研究与学术的成分,因为实践性就不再是二者追求的重点目标。但问题是,如果这样,教育博士学位与教育学博士学位的雷同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还有加剧的危险,而且又增加了对教育博士学位进行重新定位的新问题。

教育人才的培养决不是教育学院自己的事务,书斋式、经院式的教育方式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而开放式、跨学科式、合作式的教育方式逐渐成为主流。更由于教育深刻关乎国家的命运和人们的福祉,所以要用最先进的教育理念来指导实施博士生教育。“教育领导博士”学位崭新的制度设计给我们耳目一新的感觉。我国新设的教育博士的教育方式能否走出研究型博士学位的传统单一的教育方式,也是对其学位定位的一种考验。

2.教育理念的创新

在知识经济时代,大学被视为社会发展与知识经济创新体系的发动机,处于社会生活的中心。现在世界许多国家都在重点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作为知识生产的中心。“顶尖级大学的主要职能是发展新的思维和培育把新思维带到社会中去的创新型人才”。[6]世界一流大学对社会的思想引领作用是其之所以卓越的重要体现。哈佛大学一直重视与社会的联系,洞悉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动态,针对市场需要适时设置一些新的学位和专业。“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创设,一定程度上就是哈佛大学主动满足社会需求的表现。我国大学的社会敏感性比较差,一定程度上与我国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相关,大学的自主性还缺乏制度的保障和内在的动力。

由于教育改革的极端复杂性,教育改革是且只能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博士教育需要培养未来的教育领导者多样化的分析视角,具备在教育系统之外的政治、经济、商业等系统中穿梭自如的能力。来自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哈佛商学院和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的教师,在充分尊重学生的背景和兴趣的前提下,为学生量身订制个性化的培养方案,目的是把学生培养成有效驾驭教育系统乃至多个社会系统的领导人,而学生从中获得专业的、组织的和政治的知识与技巧,并实现知识和理论在不同系统之间的有效转换。

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的理念在“教育领导博士”学位项目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与哈佛大学商学院和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合作,充分利用和整合这三大学院的优秀师资,给学生提供接触到教育研究生院、商学院、肯尼迪学院及整个哈佛大学丰富多样的专业资源的机会,培养学生多学科的理论视角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而且其强大品牌效应和实际效益都极具诱惑力。其二,除了取得哈佛大学校方的支持外,“教育领导博士”学位项目还获得了社会的广泛支持。第1年“教育领导博士”学位项目就与38个全国性的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这些合作伙伴组织为“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课程学习提供了大量的生动活泼的现实案例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也为第3学年“教育领导博士”学生的挂职实习提供了保障。这样就形成了强大的全社会的教育合力。其三,“教育领导博士”学位获得了华莱士基金会(The Wallace Foundation)提供的1,000万美元的资助,因此所有“教育领导博士”学生除了获得全额学费资助外,还能享受到第1年和第2年的生活津贴以及第3年的带薪实习。这样就免除了首届25名学生的就学经济负担,对教育质量无疑是一个强有力的保障。教育改革从来不是孤立的教育自身的事务,而开放办学、与社会密切合作、形成全社会的教育合力是教育的必然选择,是学校教育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教育领导博士”学位一如既往地贯彻美国的开放原则,招生范围面向全世界,只要录取,外国学生也都能享受与美国学生同样的资助政策。招收多样化学生的目的,是营造一个多元的学术社区。我国大学在办学开放性、社会参与高校办学方面与美国大学相比还不在同一个层次上,笔者所在的大学今年招收的教育博士研究生90%来自本省,学生构成的单一性对学生思维的发展不能说不是一个障碍。

专业博士教育的产生与发展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对研究型博士教育的不满和批判,而专业博士教育也正在招致越来越多的质疑与批判,但批判往往是有益的,有助于两种不同性质的博士教育制度能够更准确地进行定位,发展特色,不断进行调整与优化。专业博士学位不是研究型博士学位的补充,而是一种独立的学位体系。学位制度的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学位制度的持续改革和不断创新是一个国家创新体系和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必要支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重心的上移,迫切要求博士学位制度不断增强创新性与前瞻性。“发展新的有广阔前途的学位对大学来说是一种战略选择,被看好的博士教育能够给结构带来声誉和利益,吸引最好的智力和更多的资助”。[7]但据笔者调研发现,我国大学对2010年首届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积极性并不高,很多学校的招生人数远远低于国家给出的指标数。这一方面说明大学有明显的学术取向,更倾向于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另一方面说明人们对教育博士学位的认识还很不充分,在思想上和制度建设上都还很不成熟。对此,美国哈佛大学“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创设能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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