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2000: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与前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前景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9年是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实现3年脱困目标的第2年,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二十一个年头。从1999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来看,由于周边国家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渐渐减弱,我国国民经济的运行出现了新的特征:在经济增长依然保持较高速度的同时,外贸出口止跌回升,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困扰我国近两年的国有企业不景气的状况总算有所改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1999年国有企业发展形势的好转是带有恢复性质的,离国家设想的既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因此,要争取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全面好转,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进一步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并加快国有企业的发展,将是2000年和下一个世纪前十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任务。
一、国有企业的发展态势与背景
1999年,国务院确定的经济工作与经济增长的目标是: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追加投资,扩大内需,努力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工业的发展目标,一是全国工业增加值要比上年增长9%至10%;二是经济效益要彻底扭转去年大面积亏损的局面。经过一年的实践,我国工业经济和国有企业的发展形势已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工业生产增幅先高后低,逐步下滑,但增速处在理想区间。
与1998年工业生产增幅先降后升、增速不够理想的特点相反,1999年工业生产的特点则是前高后低、增速在预期范围之内。一季度,全国工业完成增加值44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增幅加快1.9个百分点。二季度,经济增长依然保持较高速度。1-6月份,全国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970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4%,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格)2.9万多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第三季度,工业增长速度继续维持上升态势。7月份,全国完成工业增加值1621亿元,比上年同月增长9.3%,增速比上月略有加快。8月份,全国完成工业增加值16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增速比7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1到8月累计,全国工业共完成增加值126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1到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14440亿元,同比增长9.3%,比上年同期加快1.3个百分点。进入第四季度后,工业增长速度开始放慢。10月份,全国工业完成增加值1818亿元,比上年同月增长7%。
综合起来看,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1998年第四季度是11%,1999年第一季度是10.1%,第二季度是9%,逐季下降。
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基本上与工业形势类似。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678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8.3%,增幅比上年同期加快1.1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幅回落。国内生产总值3618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长3%,第二产业增长9.1%,第三产业增长6.8%。1到9月份,增幅继续回落。国内生产总值为568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7.4%。其中,第一产业增长3.3%,第二产业增长8.7%,第三产业增长6.9%。
综合起来看,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是逐步下降的。1998年经四季度的增长速度为9%,1999年第一季度为8.3%,上半年为7.6%,前九个月为7.4%。
第二,国有企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集体企业增速放慢,其他非国有企业保持较快增长。
一季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增长值25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加快5个百分点;集体企业增长8.5%,加快0.3个百分点;三资企业增长13.6%,加快1.3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7.6%,集体企业增长8.2%,三资企业增长12.8%。第三季度7、8、9三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同月增长7.8%,8.4%和7.9%,集体企业分别增长8.2%,7.8%和64%,“三资”企业分别增长12.9%,13.7%和12.2%。第四季度,10月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增加值1045亿元,比上年同月增长6.8%;集体企业增速继续回落,由上月6.4%下降为4.5%;“三资”企业增长速度与上月基本持平。
第三,轻重工业发展先快后慢,而重工业发展速度快于轻工业。
1999年,在国家加大基础建设投资力度的拉动下,重工业生产呈现快速增长的特点,而轻工业的发展速度则比较缓慢。一季度,重工业完成增加值25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加快3.9个百分点,轻工业增加值1875亿元,增长9.8%,回落0.2个百分点。重工业增速比轻工业快0.7个百分点。上半年,重工业完成增加值55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轻工业完成增加值43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重工业快于轻工业0.8个百分点。第三季度,1到8月份,重工业增长9.6%,轻工业增长9.3%,重工业快于轻工业0.3个百分点。第四季度,10月份,重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月增长7.6%,轻工业增加值增长6.2%,重工业依然快于轻工业,但发展速度却双双下降。
第四,能源和投资类产品生产维持高速发展态势。
上半年的一季度,基础原材料、投资类产品上升幅度较大。原油加工量比去年同期增长7.6%,钢增长8.1%,成品钢材增长15.1%,十种有色金属增长12.9%,主要建筑材料水泥和平板玻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9.7%和14.6%。下半年的第三季度,上述产品继续维持高速发展。7月份,钢、成品钢分别比上年同月增长8.8%和16.1%,10种有色金属增长15.6%,水泥和平板玻璃分别增长12.6%和8.7%,发电量1071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月增长6.9%。第四季度,速度有所减缓。10月份,钢、成品钢分别比上年同月增长7.3%和10.7%,10种有色金属增长11.4%,水泥和平板玻璃分别增长4%和1.9%,发电量995亿度;比上年同月增长6.1%。
第五,产销衔接总体情况好于上一年。
一季度,工业产品产销率为94.63%,比上年同期提高0.72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国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5.66%,比上年同期提高0.74个百分点。下半年,情况继续好转。7月份,产销率为97.43%,比上月提高0.36个百分点,8月份,产销率为98.45%,比上月提高1个百分点;10月份,产销率为97.27%,比上年同月提高0.41个百分点。
第六,高新技术产品和部分耐用消费品生产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季度,电冰箱比去年同期增长16.2%,房间空调器增长70.2%,彩电增长46.2%,程控交换机、移动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和半导体集成电路等比去年同期增长40.9%至1.1倍。上半年,全国新增工业产值中,电子及通信类约占五分之一,由此拉动工业增长近2个百分点。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大举措
第一,以重点行业改革为突破口,调整结构,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1999年的工作重点放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按照市场需求控制纺织、煤炭、建材、石化、电力、冶金、烟草等行业的生产总量,从根本上解决总量过剩问题。据统计,1-10月底,纺织行业已累计压缩落后棉纺锭752万锭,预计到年底可压缩900万锭以上,提前1年基本实现3年压锭目标。煤炭行业,全国前十个月生产原煤829096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12%,全年可控制在10.3亿吨,比关井压产前的1997年减少产量近3亿吨。石油石化行业,原油加工量全年可控制在预定的1.61亿吨左右。烟草行业前10个月生产卷烟2476万箱,比去年同期降低2.54%,水泥、玻璃总量控制,也可达到预期目标。二是依据国家经贸委颁布的《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以煤炭、炼油、冶金、水泥、玻璃、制糖为重点,整顿关闭一批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厂、小矿。从前九个月的情况来看,这项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据统计,1-9月,全国已关停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小煤矿3.05万处,关停小炼油厂60个,取缔土炼油场点近4500个,关停小高炉250座,压缩淘汰炼铁能力400万吨,炼钢能力500万吨,轧钢能力约1000万吨,关停、淘汰小水泥能力2000万吨,小玻璃能力700万重量箱。关停、淘汰小火电累计共384万千瓦。
总起来看,纺织压锭和煤炭关井限产工作已基本实现现阶段目标,石化总量控制也基本到位。但是,冶金等行业仍有待于努力。按原定计划,1999年钢产量要比上年压缩10%,但上半年全国钢和钢材产量同比分别增长6.97%和15.87%,结果不但造成产品价格继续跌落,而且导致全行业陷入亏损。
第二,加强宏观调控体系的改革,确保国有企业扭亏增盈。
1、加强投资。为达到1999年经济增长7%的目标,适当扩大投资是国务院的既定国策。1999年的策略是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具体内容是,中央财政增加投资约300亿元,加强农林水利基本建设,并再增加250亿元,用于交通、通信、农村电网改造、国家直属粮食储备库、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续建项目建设。为了确保1999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经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部于9月3日面向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增发了600亿元十年期记帐式国债。根据1998年财政部增发的1000亿元国债的运用效果来判断,以1元国债专项资金带动2.53元社会资金的投入来计算,这600亿元人民币的投入将至少直接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8个百分点。
2、打击走私、提高出口退税率。其一、打击走私。自1998年7月13-15日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以来,一场全国性的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在全国开展起来。持续不断的斗争给国内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环境。几十种重要生产资料的价格走出了因走私泛滥而陷入的困境,恢复了正常水平。许多重点商品的走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利用加工贸易走私的活动得到扭转,企业经营环境得到改善,走私大案要案得到彻底查处。截止到6月底,全国海关查处走私大要案10066起,案值近126.3亿元。汽车行业、石化行业、化纤行业、胶合板行业、通信行业和食用油行业等由此受益非浅。其二、提高出口退税率。1999年7月1日起,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再次提高。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机电产品中除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四大类产品(已执行17%退税率)以外的其它机电产品,以及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11%的商品,出口退税率统一提高到15%;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其它商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农产品以外的法定税率为13%且现行退税率未达到13%的商品,出口退税率统一提高到13%。经过这次调整,我国出口商品的综合退税率平均提高2.95个百分点。
3、加强财税和金融调控。其一是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1999年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并同时降低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利率、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此次降息,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平均下降1个百分点,贷款利率平均下降0.75个百分点。
其二是降低准备金率。199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央行之间的准备金率由过去的8%下降到6%,由此将释放出2000亿元人民币以支持对企业的贷款。
其三是1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各商业银行要健全和强化小企业信贷部,充实信贷管理队伍;人民银行将在再贷款、再贴现和发行金融债券等方面积极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二、改进小企业信贷工作方法。各金融机构要与小企业建立稳定的联系制度,设置专职信贷员,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足额解决小企业的合理贷款需求。三、完善信贷管理体制。要根据小企业经营的特点,及时完善授权授信制度,合理确定县级行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益。四、积极支持科技型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小企业的技术进步。五、支持再就业安置工作。六、支持小企业为大中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及参与政府采购合同生产。七、支持商业、外贸及新兴领域企业的发展,适当扩大贷款的范围。八、支持建立小企业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九、密切关注贷款投向,加强贷款营理。十、加强对金融机构改进小企业服务的引导和督促。
其四是开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试点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是1999年及今后几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为此,1999年6月14日,国家经贸委发出通知,公布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试点指导意见》。《意见》认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但保体系试点,是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缺乏的一项新措施,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有组织地稳步推进。《意见》强调,信用担保机构不是金融机构,不能从事金融业务,要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担保业务要坚持市场化运作,避免和防止行政干预,试点阶段信用担保规模要小,担保内容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对象主要是产品有市场、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目前,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原则是:一、资金来源要体现多样性,可以从政府财政、银行、企业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以利于分散风险。其次,支持对象要体现公平性,要面向各种类型、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第三,运作上体现稳健性。担保资金要按照规定存入指定银行专项使用,确保安全,要建立防范和分散风险机制。第四,操作上必须按法律规定和试点要求规范进行。
到1999年2月,全国已有12个省市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已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0个。目前,这些省市组建的担保机构基本可分为三类:一是各地经贸委有组织进行的试点。如镇江、济南、铜陵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一般是由市政府拨款和会员企业出资等方式筹集担保资金,成立独立的担保机构,在当地经贸委和人民银行的监管下按市场原则运作。二是社会团体、金融机构等自行开办的。这类担保机构一般都是市场行为。三是地方财政与投资公司(信托、担保公司等)单位联办担保资金或机构,这类担保特点是地方财政参与具体担保业务。
其五是通过封闭贷款管理支持有前途的亏损企业。8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封闭贷款的对象为资产负债率高、亏损严重、按照正常条件不能取得银行贷款但政府已决定救助并采取救助措施的国有工业企业,只要其部分产品有市场、有效益,能够保证贷款在采购、生产、库存、销售的整个环节中封闭运行,就能得到银行封闭贷款的支持。《办法》明确指出,封闭贷款是一种针对特定目标,按商业性贷款方式运作的特殊的商业性贷款,由商业银行自主审核发放,不是政策性贷款。
其六是财政贴息贷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1999年增发的600亿元国债资金,在投向上进行了重大调整,除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外,采用财政贴息的办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加以支持。国务院为此成立了重点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这次财政贴息技改,其项目要体现“择优扶强”,不搞重复建设,优先选择和支持512家重点企业和120家试点企业集团,适当向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倾斜。改造特别强调“质量、品种、效益”和进口替代,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和能力,以缩短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年内业已确定的标志性目标集中在冶金、纺织、石化、有色、机械、信息等六个产业和造纸工业,涉及资金120.5亿元,一共是两批351个项目。第三批项目的选择工作也正在展开。
其七是债转股。1999年初,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正式批准,结合国有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对部分由于负债过重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实行债权转股权。4月20日,我国第一家经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北京成立。到7月下旬,中国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组建完毕,它们分别承担收购、管理和处置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职能。各公司各100亿元的资本金,全部由财政部全额注入。债转股的企业,由国家经贸委提出初选名单,经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评审,确认实施企业名单。最后,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审核后申报国务院批准实施。被选企业必须具备五个条件:一是产品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工艺装备先进,符合环保要求;三是管理水平高,债权债务清楚,财务行为规范,符合“两则”要求;四是领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五是转换经营机制方案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革措施有力。目前,列入这一改革程序的企业数量第一批约394家。最先进入改革试点的企业是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债转股协议的六家国有企业,他们分别是北京水泥厂、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下属梅山(集团)公司、江西贵溪化肥厂、山东泰安泰山复合材料厂、山东华玉石膏集团有限公司。9月2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北京建材集团就债转股问题正式签约,使北京水泥厂所背债务转化成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股份。这标志着国务院决定的实施债转股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大举措正式启动。
北京水泥厂是国有大型骨干企业,系国家“八五”重点工程。经评估,北京水泥厂资产总额为9.67亿元,负债总额为11.35亿元,负债率为117.4%,已资不抵债。实施债转股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北京水泥厂70%的股份。其资产负债率将由117.4%下降为32.8%。水泥厂当年可扭亏为盈;自2000年起,每年可实现利润2000万元以上。
其八是允许三类国有企业和保险公司进入证券市场以及减持国有股试点。1999年9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上市公司既可配售股票,也可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这意味着证券市场大门终于向国有企业敞开。时隔不久,国家又允许保险公司将资金投向上市证券的投资基金,以间接方式进入股市,一方面保证保险公司的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另一方面,进一步充实上市企业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的资本金来源。在减持国有股方面,1999年将选择两家企业作为试点,配售价格确定在市盈率10倍以下,对原有流通股股东优先配股,剩余部分配售给证券投资基金。
其九是开征利息税。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4、加强价格管理,反对不正当竞争。为制止低价倾销工业品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国家计委于8月3日颁布了《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这是对3月份《低价倾销工业品的成本认定办法(试行)》的进一步肯定。这两个文件明确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以低于发布行业平均成本的价格销售,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受到有关单位和个人举报的涉嫌低价倾销行为要及时立案;涉嫌低价倾销案件立案后,经调查,出具成本认定报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审核成本认定报告基础上,做出被调查企业是否低价倾销的判定,确属低价倾销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国务院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发布后,国务院首次任命了22名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对92家国有大型企业进行监管。1999年1月上旬,第二期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及助理经过2个月的学习培训结业,并在中南海举行了结业式,颁发了结业证书。至此,经国务院任命的稽察特派员为38名。6月份,已向307户重点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1999年,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决定,从当年进京军转干部中选调一批政治素质好、懂财务的同志充实稽察特派员助理人员队伍。7月份,从进京的军队转业干部中选调的首批稽察特派员助理已到稽察特派员总署报到,并分赴各地开展工作。
第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1、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年来,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问题日益严重,收缴率逐年下降。据有关部门调查,1998年底,全国共欠缴养老保险费359亿元,占同期收缴额的31.9%。这种情况,严重影响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从1999年开始,有关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两年左右时间里,把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如数追缴回来。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在4、5、6三个月展开了一场扩大覆盖面、提高收缴率的攻坚战。具体目标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6月底,参加人数要达到1.1亿人,净增2613万人;基金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企业缴费比例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5%左右(最终达到8%)。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个人缴费全部计入,其余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时的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不满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目前国有企业已全部实现市县级以上范围的统筹,53.8%的集位企业职工,32%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省级统筹或省级调剂。
2、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自1986年开始建立,已向1000多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险待遇。1999年国务院发布《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全部职工。单值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三条保障线: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由中心发给基本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坚持财政、企业、社会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如果企业资金不足,则政府补贴三分之一,社会筹资补贴三分之一,3年后未再就业的,转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满2年仍未就业的,转到民政部门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1998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7932万人,当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158万人,其中当年实现再就业的63万人,1998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8.5亿元,支出52亿元,历年滚存节余基金117亿元。1999年社保部工作目标是,到6月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要达到1.37亿人。1,净增5739万人;基金收入要达到8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0亿元;全年达到200亿元。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5000万人,其中事业单位约占半数。2700多万事业单位职工仅仅8%左右参保。
为了保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国家税务总局年内发布了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下岗职工将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0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中残联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对解决国有企业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制定了相关的保护政策和措施。据不完全统计,全国55.4%的国有企业中有残疾职工下岗,下岗残疾职工占下岗职工人数的1.78%。
在最低生活保障线工程方面,目前我国县以上城镇已全部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月至9月,全国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5亿元。
3、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自国务院于1998年年底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1999年底基本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工作以来,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正在逐步推进。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新的规定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负担,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纳本人工资收入的2%。到1998年底,全国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为1509.7万人,退休人员368.98万人。1999年,社保部的工作目标是,到6月底,各统筹地区基本完成改革方案制定工作,各省要有不少于20%的统筹地区开始组织实施。下半年,通过重点联系城市这个办法,发挥规模效应,带动面上的工作,以确保年底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始方案的组织实施。到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按照《决定》精神研究部署了当地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大部分省份出台了改革总体规划。多数统筹地区开展了调查测算和制订实施方案的工作,其中,孝感、铜川、咸阳、威海、盐城、绵阳、珠海等城市已经先行一步,出台了新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并已开始实施。上半年,北京、陕西、湖南等19个省区市统一了医疗保险管理的职能,建立了统一的机构,使原来分散在卫生部门的公费医疗管理职能、体改部门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职能以及人员,实现了统一和归并。少数统筹地区,如南通、杭州、泸州等,也统一了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和机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标准、费用结算等6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文件,已经在6月底前全部出台。至此,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形成。
三、中国国有企业景气状况
199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效益出现恢复性增长,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赢利能力提高。
1-3月,国有及国有控股赢利企业赢利额为328.02亿元,同比增长7.1%。512户重点国有企业1-2月实现利润62.3亿元,增长26.8亿元,1-4月份,赢利企业赢利额为453.96亿元,增长13.33%。增幅与一季度相比,国有赢利企业增加了1.33个百分点,国有控股企业增加了6.23个百分点,国有企业赢利额为273.6亿元,同比由上月下降1.72%转为增长7.4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税906.93亿元,增长11.53%。实现利润55.07亿元,比上月末增加43.55亿元,增长2.78倍,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增利106.82亿元。1-5月份,盈利企业盈利额607.6亿元,增长10.1%。
第二,亏损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出现了一定好转。
1-2月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有亏损企业25260户,亏损面为45.7%,其中国有企业亏损户为21484户,同比减少61户,重点国有企业亏损175户,减少55户,亏损企业亏损额由去年同期的224.8亿元,下降到201.7亿元,减亏23.1亿元。1-3月份,亏损企业亏损额316.5亿元,下降12.91%。1-4月份,国有及国有控股亏损企业亏损额为398.89亿元,下降11.8%,其中国有亏损企业亏损额为303.42亿元,下降16.05%(一季度为16.03%)。4月份当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亏损额比3月减少34.37亿元,下降29.54%。国有企业净亏损29.8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1.94%,比3月末减亏14.02亿元,减少31.98%。1-5月份,亏损企业亏损额476.6亿元,下降15.9%。
第三,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脱困取得初步成效。
1-3月,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赢利企业赢利额280.59亿元,增长4.82%;亏损企业亏损额242.76亿元,下降13.79亿元,盈亏相抵,实现利润37.83亿元,比上年同期净亏损13.9亿元,减亏增利51.73亿元。1-4月份,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亏损面为53.92%,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赢利企业赢利396.09亿元,增长11.74%。比一季度增加4.64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306.26亿元,下降13.55%。盈亏相抵实现利润89.83亿元,(上年同期实现利润0.22亿元),比3月末增加52亿元,增长0.37倍。全国506家重点企业中,1至4月164户亏损,比上年同期减少33户,亏损面32.4%,同比减少6.5个百分点,亏损额80.7亿元,下降27.6%。盈亏相抵实现利润160.4亿元,同比增长10.7%。居前5位的赢利大户是:大庆石油管理局、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玉溪卷烟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东电力集团。上半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27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倍。亏损企业累计亏损额397.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3%。
第四,主要行业经济效益好转。
1-9月份,石油化工行业共实现利润189亿元,同比增加142.65亿元,其中石油集团公司实现利润99.61亿元,同比增加89.32亿元;石化集团公司实现利润50.43亿元,扭亏增盈53.33亿元。电子工业,1-6月实现利税134.4亿元,增长41.6%。纺织、机械、建材、民航、内贸等行业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盈利。纺织系统,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减亏21.9亿元,6月份实现扭亏为盈,当月盈利3.9亿元。1至9月,国有纺织企业销售利润同比增长17.4%,比去年同期减亏38.6亿元。年底有望整体实现扭亏。机械工业,前10个月累计实现利润8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89%。三季度末,建材行业在去年同期亏损26.5亿元的情况下,盈利30.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8亿元,摆脱了两年来全行业整体亏损的局面,一举实现扭亏为盈。1998年,中国民航业第一次出现24亿元的亏损,经过价格管理,1999年1-7月,累计盈利2.62亿元,初步实现了转亏为盈的目标。至8月底,内贸行业亏损额已由去年年底的104.5亿元下降到47.9亿元,同比减亏18.6亿元,减亏幅度为27.9%。年底有望实现亏损额和亏损面减少三分之一的目标。
第五,多数地区利润回升。
1-3月,全国30个省区中,江苏、福建、河北、广东等7个省区利润增长,河南、四川、北京等11个省区扭亏为盈,25个省区亏损额下降,其中河北、辽宁、江苏等15个省区下降幅度超过15%。1-4月,全国30个省市区中,利润增长的有河南、福建、江苏、河北、浙江、山东、广东、上海和天津9个省区,比一季度增加2个;扭亏为盈的有四川、北京和山西;净亏损下降的有湖南、吉林、海南、广西、安徽、辽宁、青海、江西、甘肃、宁夏、新疆、贵州和陕西13个,比上月末增加2个;亏损额下降的有27个,其中13个下降幅度超过15%;亏损额增加的有3个,比上月末减少2个。
作为三年脱困重点和难点的东北三省,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1997年底,全国6599户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中,东北三省有1084户。到1999年上半年,东北三省亏损企业已减少449户,其中通过兼并破产和改制,减少亏损企业339户,扭亏为盈110户;各省末扭亏企业的亏损额,除吉林省略有上升外,辽宁、黑龙江两省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上半年,东北三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盈利131.34亿元,同比增长14.6%,亏损企业亏损额90.27亿元,同比下降29.1%;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41.07亿元,同比减亏增盈53.86亿元。到9月底,黑龙江省实现利润114.73亿元,同比增长77.66%。吉林省从6月份起,结束了连续5个月的亏损局面,到9月实现利润3.36亿元。辽宁省1998年上半年亏损45.16亿元,今年6月实现48个月以来的首次净盈利,1至10月,该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7.98亿元,盈亏相抵后盈利1.43亿元,结束了4年净亏损局面。
四、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景与任务
在世纪之交,我国国有企业的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虽然出现好转的迹象,但是,这种形势能否维持下去,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国有企业面临着两重困难是显而易见的。对外它要接受城乡消费需求平淡、生产资料市场低迷、价格持续走低的挑战,对内它要摆脱观念陈旧、体制僵化、管理落后、负担过重、人才缺乏、资金紧张的束缚。因此,国有企业要彻底走出困境,政府与企业都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从现在起到下世纪前十年的任务是:
第一,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
1、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国家必须继续控制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在努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同时,国家将给予必要支持。2、对困难较大的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国有企业,国家要在技术改造、资产重组、结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险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3、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可由国家控股。4、对产品有市场而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5、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资源枯竭的企业,以及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等,要实行破产、关闭。2000年,纺织业四大主导产业之一的毛纺业,要通过调整、兼并、破产等途径,从现有400多万毛纺锭压缩至350万锭。据统计,全国19个省区市的乡及乡以上毛纺织企业,四分之一生产能力处于闲置状态。1999年上半年,这些地区的毛纺企业亏损面达65.65%。6、要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有的可以成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7、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使它们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在改革形式上,要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在涉及产权变动的企业并购中,要规范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及国家税款,妥善安置职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减轻企业社会负担。
1、增加银行核销呆坏帐准备金,用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兼并破产和资源枯竭矿山的关闭,并向重点行业倾斜。所有兼并破产和关闭的企业,都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工。2、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一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由于负债过重而陷入困境的重点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解决企业负债率过高的问题。3、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可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本金并适当提高公众流通股的比重,允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规定参与股票配售。选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4、非上市企业经批准,可将通过有偿转让国家划拨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及企业资产变现的所得,进行增资减债或结构调整。5、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减轻企业利息负担。银行对不合理的贷款期限,要及时纠正。不得超过规定擅自提高或以各种名义变相提高贷款利率。对信用等级较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贷款风险较低的企业,贷款利率可适当下浮。6、具备偿债能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可在国家批准的额度内发行企业债券。但严格禁止以各种形式非法集资。7、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位于城市的企业,要逐步把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所需费用可在一定期限内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并逐步过渡到由政府承担,有些可以转为企业化经营。
第三,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政府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权职能,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同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对所有者的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2、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与健全严格的责任制度。继续试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3、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4、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逐步形成优胜劣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技术不断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机制。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第四,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
1、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要根据市场形势,制定和实施明确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搞好风险管理,避免出现大的失误。2、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完善劳动合同制,推行职工全员竞争上岗,严格劳动纪律,奖惩分明。3、搞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经济核算,堵塞各种漏洞。
第五,加快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1、对于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将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这类技术改造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实行税收鼓励政策。2、通过加速折旧,加大新产品开发费提取、减免进口先进技术与设备的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2、加快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近几年重点支持20户左右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及技术开发中心企业。4、建立以城市为依托,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40个城市建立面向市场、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技术创新中心。5、结合科研院所转制,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企业化经营机制和运作方式,建成面向行业、开放式的技术开发基地。6、加强产学研联合机制建设。在全社会范围推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和鼓励国有大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开放、稳定的合作关系。7、围绕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一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少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项目。8、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工作。采取有效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第六,发展和培育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1、中央和地方党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要加强管理。2、进一步完善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的具体办法,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3、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把物质鼓励同精神鼓励结合起来,少数企业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可以继续探索。凡是由于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领导职务。
第七,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1、要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城镇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必须全部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清理追缴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支付,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增强基金调剂能力。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开拓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要逐步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人员由社区管理。2要规范职工下岗程序,认真办好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实行政府、企业、社会各负担一部分的办法落实资金。亏损企业和社会筹集费用不足的部分,财政要给予保证。地方财政确有困难的,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支持。要进一步完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搞好这三条保障线的相互衔接,把保障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3、大力做好再就业工作,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吸纳更多的下岗职工。对自谋职业的,要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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