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范式下的国家安全研究_理性主义论文

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范式下的国家安全研究_理性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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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否认,无论对个人、国家还是全人类而言,安全都是人类所面临的首要问题①。在主权国家体系下,无论安全关注的领域和层次如何扩展,国家都是主要的安全指涉对象和安全提供者,国家安全都将是最重要的研究和关注对象②。与之相应,国家安全研究也成了国际政治学科诞生以来最根本、最重要的研究主题。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某种意义上,国际政治研究就是关于国家安全问题的研究。因为国家间政治,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方面而言,都是指国家在其他国家的存在所造成的可能威胁下的生存③。自冷战催生了现代安全研究以来,安全研究深受国际关系理论范式辩论的影响。从传统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到建构主义,国家安全研究经历了从理性主义到建构主义的历程。本文将对安全研究的视角转换进行初步的描述与分析,并指出这一转换的进步性意义。

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两种本体论视角的概述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日益受到社会建构主义的挑战。随着一系列建构主义理论与实证研究成果的出现,国际关系学科史上日益形成了第四次论战的态势。1998年,彼得·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和史蒂芬·克拉斯纳明确指出,90年代国际关系领域争论的焦点是围绕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之间的对立而展开的④。这一最新的理论论争往往被学者们称为“本体论”之争,因为建构主义在这场争论中将哲学和社会学理论引入了国际关系研究议程,对国际政治进行了本体性思考,并对理性主义的根本假定无政府状态提出了质疑和批判。

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是观察和研究国际政治的两种不同的本体论视角。二者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上都存在着彼此不同的立场⑤。

首先,物质主义还是理念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物质主义与理念主义的区分在于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即“是否存在一个‘真实’的外部世界,它独立于我们对它的知识而存在。”⑥ 理性主义信奉物质主义的本体论立场,认为社会的最根本事实是物质力量的本质和组织。至少有五种物质因素在物质主义话语中不断出现,即人的本性、自然资源、地理条件、生产性力量和毁灭性力量。这些因素以不同的方式产生作用,使对世界的控制成为可能⑦。建构主义奉行理念主义立场,认为社会事实并不外在于人类而存在,正是人的实践活动和人的观念构建了社会事实。社会事实之所以存在是由于我们同意其存在⑧。如果我们的共有观念改变,那么社会事实就会发生改变。

其次,探究表意性解释还是寻求因果性规律。理性主义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寻求确定性的因果知识,因为一是个人具有理性能力,二是客观世界有规律可循,个人通过抽象的逻辑演绎过程而非直觉或经验过程来逐步探寻客观世界的规律⑨。因而在认识论上,理性主义坚持科学实证主义、强调客观规律、逻辑检验与价值中立。而建构主义对此的认识存在着分裂。批判建构主义反对对因果性规律的探求,认为客观规律不过是“理论界定了的我们认为是客观的东西”而已,由于不存在客观性和科学判断的基础,对理论的检验本身就是徒劳的。而主流的建构主义在这一点上开始与理性主义趋同,也寻求因果性知识和建立实证主义研究纲领,不过确立的核心变量则是文化、观念、身份、规范等因素⑩。

再次,是方法论个体主义还是方法论整体主义。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之争历来是经济学与社会学之间的传统之争,也是我们区别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的标准之一。方法论个体主义主张通过个体微观动机来考察国际行为,而整体主义考察影响个体行为的社会性与制度性因素。从经济学路径出发,理性主义认为行为体遵循着“后果逻辑”,对不同的方案做出仔细的评估,并从中选择实现其目标的最有效方式。建构主义从社会学路径出发,认为行为体遵循的是“适当性逻辑”,行为体的行为会符合社会规范和自身身份(11)。

从两种不同的本体论视角出发来观察和分析国家安全问题,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对国家安全的基本问题——安全性质是什么,威胁来自何处,如何获得安全——做出了不同的回答,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研究纲领。

理性主义视角下的国家安全

从安全研究作为国际关系的独立分支出现以来,以不同形态的现实主义为主导的理性主义范式在安全研究中长期占据着支配地位,成为安全政治研究的主流范式(12)。它从物质主义、客观主义、个体主义、实证主义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立场出发,强调包括地理、资源、军事力量等在内的物质实力条件与安全的密切关系,突出无政府性、人性、国家利己性、权力等物质性因素对安全性质的决定作用,描述了一个持久冲突的、悲观的、循环式的安全困境画面。它对安全研究的基本问题的回答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安全思维模式。

在理性主义看来,安全困境是国家必然面临的残酷生存状态,是国际政治固有的事实。国际安全研究就是探求国家在安全困境下的生存。安全困境是约翰·郝兹首先提出的概念,他把安全困境定义为一种社会情势:“在这种情势中,权力的单元发现它们自己在任何时候都是并肩存在,在它们之上没有更高的权威把行为的标准强加给它们,从而使它们彼此互不攻击。在这种情况下,由相互猜疑和恐惧而产生的不安全感驱使这些单元去争夺更多的权力以获得更大的安全。但这种努力证明有违自己得到安全的初衷。因为十全十美的安全最后是不可能得到的。”(13) 罗伯特·杰维斯认为,当国家采取措施增加自己的安全,而其他国家认为这种行为有损于其自身安全而产生螺旋效应时,安全困境就出现了。

后来的新现实主义者华尔兹和米尔斯海默进一步论述了安全困境产生的必然性。首先,他们认为,尽管国家可能有多种目标,但生存与安全都是国家的最基本目标,当权力或财富与安全目标发生冲突时,国家首先关注的是生存安全(14)。其次,他们认为,在确立国家的安全目标之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结构特征、国家意图的不确定性、国家的理性利己本性等,注定了国家只能采取自助战略。因为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护安全,而面对自己的威胁随处可见,每时每刻都注视着这种威胁,集各种手段以应付这种威胁已成为国际生活的基本方式。国家不得不与安全困境并存,因为造成安全困境的不是各国的意愿,而是取决于国家所处的环境(15)。也就是说,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家无法摆脱安全困境,国际体系的结构使国家陷入了安全困境。

在这种险恶的世界里,权力是确保国家生存与安全的最可靠手段。通过武力的威胁而制止使用武力,以武力反对武力,通过武力的威胁或使用以影响国家政策,曾经是而且仍将是对安全事务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16)。不过,为了保证安全,国家是追求权力最大化还是追求适度的可以维持均势的权力,现实主义者在这一点上产生了分歧,进而形成了现实主义者实现国家安全的两种方式:以均势求安全和以霸权求安全。华尔兹认为,国家寻求安全目标的方式是寻求权力制衡,而非权力最大化。因为国家很少能担负得起以实现权力最大化为目标所带来的代价(17)。霸权是一种不稳定的国际体系状态,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结构性质最终将使国际体系归于均势状态,无论个别国家追求的是权力最大化还是均势政策。吉尔平研究了霸权对稳定与安全的关系,不过他更多的是从国际体系层面来论述的。在以霸权求国家安全方面,米尔斯海默论述了霸权安全的合理性。他认为,在国际政治中,天助自助之人。强调自助并不排除国家结成联盟,但联盟只是图一时之便的权宜结合。在一个自助世界里,国家总是按照自己的私利行动,在意识到这一点后,国家很快就会懂得确保自己生存的最佳方式是成为体系中最强大的国家。理想情况就是成为体系中的霸主(18)。

新自由主义与结构现实主义分享着一个相似的基本分析框架。制度理论与现实主义一样,也是功利主义和理性主义的(19),都把国际体系无政府性和国家利己本性作为基本的研究假定。不过,相对而言,前者对权力政治对安全与合作的必要性有所保留,认为在霸权后时代的霸权缺位情况下,国际制度有助于国际监管、加强政治透明度、降低不确定性,从而可以缓解国际冲突、促进国际合作、实现国家安全。

从理论基础看,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都借助微观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视角都聚焦于结构如何影响行为体的工具理性方面(20)。观念、文化、认同等社会性因素被置于无关紧要的位置。对于现实主义者而言,文化与认同不过是反映了能力的分布,并不具有独立的解释力。对于理性主义者(自由主义)而言,行为体之所以战略性地运用文化和认同,不过是和运用其他资源一样,仅仅是为了推进自身的利益(21)。

理性主义安全理论无法解释很多国际政治现实,如北大西洋地区的安全模式、冷战的和平结束、北约在冷战后的持续存在等等。于是,随着冷战后建构主义的兴起,文化、规范、认同等观念性因素开始出现在国家安全研究领域之中。

文化、规范与认同:国家安全研究的建构主义转向

冷战结束后,美国出现了一批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的成果,其中包括,江忆恩的《文化现实主义》,基尔(Kier)的《想象的战争》,勒格罗的《战火中的合作》,阿德勒和伯那特的《安全共同体》,卡赞斯坦的《国家安全的文化》、《文化规范与国家安全:战后的日本警察与自卫队》等。这些著作关注传统的安全议题,采用了建构主义的分析方法,引入了身份、规范、文化等主体问性的变量,以国家问安全行为互动实践进程为基本支撑,为思考传统的安全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这一维度的发展方向是从客观主义走向主观主义,或者说从物质主义、理性主义走向文化建构主义。他们重新思考了诸多有关安全的基本问题,其中包括:什么是安全?威胁从何而来?安全如何获得?国家的安全利益与行为如何解释?

第一,在何为安全这一本体论问题上,提出了安全利益不是内生于国内政治的客观存在,而是由国家行为体之间的相互理解而创造的。把建构主义引入安全研究,就是把温特著名的论断“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引入了安全领域(22)。因此,在建构主义看来,安全并不是外在于国家而客观存在,等着分析家和政治家去发现的。相反,安全是由人类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而创造的,正如社会世界是由生活于其中的人构建和重构的。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的主旨是,安全是由我们来界定的,不是放在那里等待我们去发现和回应的(23)。在建构主义看来,安全或不安全都不是某种特定的客观物质权力关系。安全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不是自然法则,而是人类行动的偶然产物,并永远潜在地为重新建构敞开着大门(24)。

第二,国家间相互的身份认同是决定国家间安全关系的关键因素。安全威胁并非来自某种物质权力结构状态,而是来自友好或敌对的观念结构模式。身份认同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文化(共有观念)模式。温特提出了三种基于不同身份关系的安全文化模式,即霍布斯模式、洛克模式和康德模式(25)。敌人的身份关系结构造就了“人人为战”的霍布斯模式,对手的身份关系结构造就了“互相承认生存权”的洛克模式,而朋友的身份结构造就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康德模式。弗雷德金(Frederking)根据奥努夫规则建构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出四种安全关系安排,即战争、竞争、集体安全与安全共同体,它们构成了全球安全的基本形式或社会事实(26)。这四种安全关系安排的前两种大体对应于温特的霍布斯模式和洛克模式。但他认为,温特对康德文化的描述既包括集体安全(其中武力是可接受的)也包括安全共同体(其中武力是不可接受的)。基于二者的差别,弗雷德金进一步将康德模式区分为集体安全和安全共同体。身份认同规则确定行为体的敌人、对手、公民或朋友的身份。这些不同的身份,造成国家之间对独立权、安全的性质、威慑、强制、武力的使用等规则的不同性质。从而建构了战争、竞争、集体安全和安全共同体等不同的理想类型的社会安排。

第三,规范(文化制度环境)与身份影响着国家安全利益并决定着国家的安全政策选择。所谓规范,就是对具有某种既定认同的行为体的适当行为的集体期望(27),是行为体主体间的信念,它来源于社会实践并通过社会实践而得以再造。这种主体问信念可以仅仅停留于共有知识层次,也可以是具体化、制度化而形成条约、协议,甚至成立执行这种信念的国际机构。

这种规范至少有三个层次。在现存理论中普遍认可的第一层是正式的制度和安全机制:北约、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OSCE)、西欧联盟(WEU),军控机制如《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限制战略武器协议》等类似的条约。第二层是世界政治文化的存在,包括主权制度和国际法、主权国家行为规范、专业和咨询网络所持有的标准化的社会和政治技术如组织理论和经济政策模型,以及由国际社会运动如大赦国际和绿色和平组织所开展的跨国政治宣传。第三层是国际关系中的友好与敌对模式(28)。

这些规范可以通过约束性功能和构成性功能两种方式发生作用。所谓约束性功能,就是规范通过定义什么是合适的,什么是有效的,从而直接调控行为体的行为。这种影响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影响行为体利益,二是影响行为体实现其利益目标的手段取舍。对行为体利益的影响常常可能与国际物质结构影响国家利益的方向完全相反。例如,现实主义者认为不管意识形态或者政治上有何种考虑,国家应该结盟反对最为强大的国家。但实际上,民主规范的因素,却促使欧美结成了针对苏联威胁的联盟。国家对实现利益方式是有所选择的,而这一选择深受国际国内规范的影响。规范影响国家利益的另一种方式在于其对行为体身份属性的构成性影响,而正是这一影响规定了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比如当今国际关系中最典型的主权规范赋予所有国家一个共同的身份即国际社会中享有自主权和生存权的平等成员。因而,在当今的国际社会,将为增加自己的实力而侵占他国视为自己理所当然的利益已经是不可想象的。

第四,通过转变安全文化结构来超越安全困境,实现持久的和平与安全。建构主义认为,消除敌意、解决安全困境的出路不在于霸权下的秩序,不在于工具理性主义下的利益核算,也不仅仅在于国际制度的外在约束,而在于长期良性互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集体身份。对此,温特提出的康德文化与奥特勒和巴尼特提出的安全共同体,两个概念在含义上是基本一致的,所描述的状况都是对现实主义所视为不可改变的安全困境的超越。达到康德文化和安全共同体的关键都在于集体身份如何可能形成。温特分析了塑造集体身份以把洛克文化结构转变为康德文化结构。他提出了影响集体身份形成的四个主变量:相互依存、同质性、共同命运和自我约束,尤其强调自我约束的关键性意义(29)。

安全共同体最早是1957年卡尔·多伊奇对北大西洋地区安全状况的描述,他把安全共同体定义为“实现一体化的集团,而该集团内的成员确信彼此之间不进行物质上的争夺,而是用其他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30) 安全共同体并不意味着排除了冲突存在的可能性,而是排除了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冲突手段的可能性。“即使安全共同体内部预期的一些伙伴国发现自己处于较大国际冲突的对立面,它们也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使现实的彼此间敌视和损害达到最低限度——否则也会拒绝双方处于各自的战争状态。”(31) 奥特勒和巴尼特从建构主义视角进一步发展了安全共同体概念。他们提出了“三级阶梯模式”来描述安全共同体形成的一般过程。在初始阶段,科技、经济发展促进的互动增加,外部威胁以及对现实的新判断等强化了彼此间的国际共识和对共同利益的认知。在上升阶段,国家之间通过社会沟通、核心国家、国际制度所带动的社会学习逐步培养出相互信任和集体认同的因素,从而开始产生和平变革的可靠预期。在成熟阶段,国家实现了集体认同,达到了和平变化可靠预期的必要条件。行为体在互动的过程中,尽管对对方的意图、动机和信息不确定,但仍然相信对方将会按规范的预期行事(32)。

总之,“正是认同的逻辑而不是无政府状态的逻辑对哪些国家被视为国家的潜在或现实威胁提供了更好的解释”。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国家之间并不总是陷入安全困境之中,而有可能建立起安全共同体(33)。

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的进步性及其应用

在很多时候,现实主义所描述的画面如安全困境、均势逻辑、自助体系等已不能如实地反映变化了的现实。比较而言,建构主义不仅可以解释现实主义眼中传统的安全政治难题,而且还能解释一些现实主义所无法解释的新的安全现实。按照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的标准,建构主义安全研究纲领无疑是一种理论的进步。

首先,建构主义解释了均势和安全困境等传统安全政治难题。关于均势,现实主义传统上认为国家将会制衡大国权力,但是,防御性现实主义者沃尔特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国家联盟是为了制衡威胁。换句话说,国家制衡的是威胁性大国。虽然现实主义表明了国家如何估算对手的权力,但却没有说明国家怎样发现他国的敌对或友好的意图。豪普夫指出,建构主义对身份的描述为解释威胁如何形成、联盟如何出现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办法(34)。此外,由于在评估他国意图时国家面临不确定性,因而可能引起安全困境。安全困境是预设不确定性的产物(35),它将国家意图的不确定性预设为一个常量,即敌对性意图。正是这种敌意和猜疑造就了安全困境。但事实上,不确定性是一个需要理解的变量,而不是一个假定的常量(36),因为国家既可以是敌人,也可以成为朋友,或者介于朋友与敌人之间的关系。许多非冲突性的国家双边关系和国家集团关系就证明了这一点。国家间关系不确定性的起源与影响正是建构主义者试图要解释的内容。

其次,建构主义还解释了现实主义无法解释而拒绝承认的新的安全现实如民主和平。民主和平论者认为,自由民主国家不彼此打仗,因为妥协与合作的规范阻止了它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升级为暴力冲突。而这些有限竞争的规范来自于国内的民主原则和制度。现实主义对民主和平论的回应是质疑民主和平的经验有效性,质疑国内体制与国际后果的因果关系。但是,研究表明在二战以前战争与自由民主制就有着时空共性,是民主制而不是联盟防止了冲突与战争的发生。现实主义对此回应显得束手无策。建构主义极其适合于证明和修正民主和平论。建构主义方法的目标是理解社会实践和国家规范是如何构建国家的身份与利益的(37)。因此,如果民主国家彼此不发生战争,那么,其原因一定在于它们对彼此的认知、它们相互间的主体间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性社会实践构建了某种集体身份。在建构主义看来,是集体身份而不是自由民主制度造就了和平。如果在某种特定历史时期,专制政体之间形成了集体身份,那么也可能出现专制和平地带。

总之,建构主义将安全研究由物质主义深化到了文化建构主义,突出了安全的社会性和身份、规范、文化等观念性因素之于安全的关键性意义,从而对我们理解安全现实提供了比现实主义更加深刻的视角。它从本体论的高度对理性主义视为理所当然而未加思考的前提假定提出了根本性质疑,由此,突破了由现实主义的基本概念和假定所构筑的“牢笼”,使得我们认识到现实主义描述的安全画面不过是一个或然性的现实,从而为重新建构安全的逻辑敞开了大门。

尽管如此,在进行国家安全研究时还是要避免胜者全得的二元对立观念,因为这在社会科学中既是不现实的也是无益的。现实主义者已经将信念引入了对国家行为的解释之中。沃尔特用威胁分配而不是物质能力的分配来解释国家的制衡行为;威廉·沃尔夫斯则用权力认知而不是均势来解释冷战的起源、过程和终结;杰克·斯奈德尔认为促使大国过分扩张的是“帝国的神话”(38)。与此同时,建构主义承认在解释规范的创造、再创造、传播及变化的动力方面,需要考虑权力与利益的因素。而且,在论述集体身份与安全共同体的形成中,建构主义也强调权力和核心国家的关键作用(39)。因此,在分析现实的国家安全问题时,将二者完全对立起来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正确的方向应该是将二者融合以对世界政治做出更丰富的解释。

注释:

① Barry Buzan,People,States,and Fear:An Agenda fo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 in the PostCold War Era,Lynn Rienner Publishers,1991,p.1.

② 非传统安全在人类安全议程和安全研究中成为显学的情况下,有学者对国家安全的轴心地位进行了详细而有力的论证。参见刘胜湘:《国家安全观的终结——新安全观质疑》,载《欧洲研究》2004年第1期;李学保:《全球化背景下的安全——国家的地位和作用》,载《现代国际关系》2004年第5期。

③ Raymond Aron,Peace and War:A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Doubleday,New York,1966,p.6.转引自王逸舟:《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安全》,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页。

④ 彼得·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史蒂芬·克拉斯纳主编:《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5页。

⑤ 虽然本文的叙述是以第四次大辩论为背景,但是本文的理性主义不仅仅指新自由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还包括了诸多二战以来美国国际关系主流理论,摩根索的古典现实主义、主导冷战时期安全研究的威慑理论、行为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以及70年代兴起的相互依赖理论。关于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的一篇综述突出了二者的聚合与互补之处,跨越了二者的界限。他们认为,尽管两种方法之间存在差别,但二者之间也存在着众多一致之处,并且差别之处也往往是互补的,而不仅仅是冲突的。但笔者认为,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本体论上的对立是不可否认的,从两种视角看国际关系和国际安全问题,必然产生且事实证明也已经产生了不同的实质性观点。See James Fearon,“Rationalism vs.Constructivism:A Skeptical View”,in Walter Carlsnaes,Thomas Risse and Beth A.Simmons,eds.,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London:Sage Publications,2002,pp.52—53.

⑥ 大卫·马什、格里·斯托克主编:《政治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中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页。

⑦ 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7页。

⑧ John Searle,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New York:Free Press,1995,p.2.转引自彼得·卡赞斯坦等编:《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256页。

⑨ 苏长和:《理性主义、建构主义与世界政治研究》,载《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2期,第54页。

⑩ 同上,第54~55页。

(11) 关于后果逻辑与适当性逻辑的详细讨论,可参见马奇、奥尔森:《国际政治秩序的制度动力》,载彼得·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史蒂芬·克拉斯纳主编:《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第361~389页。

(12) 刘永涛:《安全政治新视角的拓展》,长征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13) 转引自袁正清:《从安全困境到安全共同体》,载《欧洲研究》2003年第4期,第39页。

(14) 肯尼斯·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7页;约翰·米尔斯海默:《大国政治的悲剧》,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8~60页。

(15) 肯尼斯·华尔慈:《国际政治理论》,第251页。

(16) 同上书,第283页。

(17) 肯尼斯·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168页。

(18) 约翰·米尔斯海默:《大国政治的悲剧》,第46页。

(19) Robert Keohane and Lisa Martin,“The Promise of Institutionalist Theory”,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0,No.1,1988,p.39.

(20) Peter J.Katzenstein,ed.,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p.12.

(21) Ibid.,p.17.

(22) Ken Booth,Critical Security Studies and World Politics,Beulder:Lynne Rienner Publishers,2005,pp.38—39.

(23) Ibid,pp.38—39.

(24) 巴瑞·布赞:《新安全论》,中译本,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72页。

(25) 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13~387页。

(26) Brian Frederking,“Constructing Post-Cold War Collective Security”,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97,No.3,Aug.2003,pp.363—378.

(27) Peter J.Katzenstein,ed.,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p.5,p.54.

(28) Peter J.Katzenstein,ed.,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p.34.

(29) 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430~454页。

(30) 转引自郑先武:《安全共同体理论探微》,载《现代国际关系》2004年第2期,第55页。

(31) 阿米塔·阿查亚:《构建东盟安全共同体》,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3页。

(32) Emanuel Adler and Michael Barnett,ed.,Security Communitie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8,pp.37—49.

(33) Michael Barnett,“Identity and Alliance in the Middle East”,in Peter Katzenstein,ed.,The Culture of National Security:Norms and Identity in World Politics,p.401.

(34) Ted Hopf,“The Promise of Constructivis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3,No.1,Summer 1998,pp.186—187.

(35) Robert Jervis,“Cooperation under the Security Dilemma”,World Politics,Vol.30,No.2,March 1978,pp.167—214.

(36) Ted Hopf,“The Promise of Constructivis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p.188.

(37) Ibid.,p.192.

(38) Theo Farrell,“Constructivist Security studies:Portrait of a Research Program”,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4,Issue 1,pp.70—71.

(39) Emanuel Adler and Michael Barnett,ed.,Security Communities,pp.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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