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区基层组织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_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论文

农牧区基层组织长效机制建设的思考_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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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农牧区改革要有新进展,农牧区社会面貌要有新变化,最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就是加强和改善党对农牧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设好农牧区基层组织,把广大农牧民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的强大力量。我们通过对100个村的调查后认为,在现阶段加强和改进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必须按照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四个一定要”的总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农牧区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农牧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推进农牧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建立和完善以下六项机制。

一、抓关键,建立和完善乡、村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机制

选好配强乡、村领导班子,是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选准人、用准人,是把乡、村领导班子配优建强的关键。

一要建立选配机制。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应着眼于农牧区各项事业的长远发展和高素质乡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要树立新观念,实施好人才强乡强村战略。乡镇领导干部的选拔,要在改进和完善已有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公示制等民主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改进选人方式,拓宽选人渠道,正确运用推荐和评议结果。并且,应适应扩大差额选举和直选的范围,增强选民意识,规范选举程序,严肃选举纪律,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思想观念新、群众信赖的优秀人才选配到乡镇领导班子中,特别是让那些政治素质好、有开拓进取精神,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善于聚才用才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一把手”,增强乡镇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

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选拔,应实行“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等方式,把竞争机制引入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以公开考试选拔和民主选举为核心内容的选拔机制,真正把那些有威信、觉悟高、观念新的实干家,选拔到村级领导岗位,特别是要注重培养和选拔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党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并围绕实施乡、村干部“素质工程”,注重建立乡、村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库”,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把乡村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带领农牧民群众奔小康的坚强集体。

二要建立目标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乡、村领导班子和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以责任制的形式把经济发展、党建工作、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个乡村干部,形成乡、村干部人人有担子、有压力、有动力以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目标网络。二是对农村党员实行目标管理。每年年初村党支部从政治学习、执行党的决定、参与村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遵纪守法、致富帮贫、计划生育、缴纳税费、树立文明新风等方面对每个党员提出具体量化指标,与每个党员签定目标责任书,年中进行督查评议,年底进行百分量化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的党员,报上级党委表彰,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党员提出批评,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经教育仍无明显变化的,要疏通“出口”,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防止和克服处置不合格党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三要建立考评机制。一是在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中积极推行位次管理、末位淘汰制度,激发乡村干部队伍的活力。结合不同岗位、职务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考核体系,细化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认定标准。每年在对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采取群众评议、干部互评等方式,排出乡镇领导班子及干部的位次,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排位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分层次确定末位班子和末位干部,严格结果兑现。对连续两年被评为末位班子的乡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被评为末位的干部,该降免职的降免职,该调整的调整,以疏通乡镇领导干部“下”的渠道,形成“优用、平调、庸下”的选拔任用机制。二是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实行“双评一考”制。根据目标管理和职责要求,由乡镇党委负责组成考核组,每半年分两个层次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活动。村干部在支部班子中任职的,由本村全体党员进行评议;在村委会班子中任职的,由村民代表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乡镇党委每年年底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内容应侧重综合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群众评议,确定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等次和去留。

四要建立监督机制。每个乡、村干部的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经乡镇党委、政府考核把关后,通过乡镇政务、村务公开栏和会议通报等形式向群众公示,让群众来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对乡、村干部的监督由原来乡镇党委单独实施监督变为乡镇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双向监督,使乡、村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农牧区基层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争先创优意识。

五要建立激励机制。一是实行政绩管理。应规定县级领导班子换届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要有若干名来自于乡镇主要领导或有过乡镇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以上曾下村任职的干部,通过优秀村干部选拔进入公务员、优秀乡镇干部提拔任用等方式,使农牧区基层干部特别是村一级干部感到在政治上有前途、有盼头、有奔头,形成党内表彰优先考虑基层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优先考虑基层干部的气氛。二是在农村牧区逐步实行村级干部退职养老制度。对工作时间长、贡献大、正常离职的村主要领导(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妥善安排和适当补贴。省、州、县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设立村级干部退职储备基金,按任职年限分档次发放退职费,使村级干部退职后生活有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要引导在职村级干部增强珍惜职位、奋发有为、在其位谋其政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和保护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抓队伍,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党员的素质提升机制

农牧区基层干部和党员是团结带领广大农牧民群众共同致富的骨干力量。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农牧区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是加强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

一要建立基层干部、党员学习机制。一是树立乡村干部和农牧民党员教育培训是农牧区基础性建设的观念,把乡、村干部和农牧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运行线”紧贴党委、政府工作的“中心线”来展开,努力做活做好人才兴业这篇大文章,解决好“为谁学、学什么、怎样学的问题。”二是把乡、村干部和农牧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乡、村干部和农牧民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创新意识的启动、实践能力的培育、内在潜质的开发上,努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的乡、村领导干部。三是针对农牧区基层干部和党员对理论学习兴趣不高、虚于应付、“厌学”、“浅学”、“轻学”等不良倾向,提出具体量化要求,采取“述学”、“评学”、“查学”、“考学”等措施,自觉把学习放到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去思考、去认识,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个人全面发展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去指导自己的学习活动,不断增强参加培训、接受教育的内在动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养成挤时间、找机会学习的风气,促使其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成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成为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二要建立基层干部、党员培训机制。一是在培训方式上,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党员分级负责制,针对基层干部、党员所处地域的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经济基础、发展模式、产业结构的不同,采取就地培训与赴外培训相结合、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经常性组织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念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办法,民族地区州委负责培训乡镇领导干部,县委负责培训乡镇一般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党委负责培训农牧民党员和村级其它组织成员,村党支部负责培训农牧民入党积极分子和村级后备干部。坚持抓好农牧区基层干部和党员的定期培训,每年至少轮训一遍,每次集中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并取得扎扎实实的提高。同时,还应有针对性地选派部分乡镇优秀年青干部到上级经济管理部门、党委综合部门和发达地区挂职或跟班锻炼。二是在培训内容上,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急用先学、合理安排的原则,突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勤政、党的农村政策、法律知识、实用技术和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努力提高基层干部、党员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农牧民收入、维护农牧区稳定的能力。三是在培训阵地上,除利用各级党校培训外,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智力优势,主要以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先进乡镇或村建立的培训基地为依托,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乡村干部和农牧民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做好乡村领导干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工作。四是在培训经费上,应采取省、州、县、乡、村五级联筹的办法解决。省、州、县三级财政应把乡村干部的培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保证足额到位;省、州、县委组织部门对农牧民党员培训经费应视情给予适当补助,以改变培训经费主要靠留存党费解决的状况。

三要建立基层干部、党员队伍优化机制。一是加强发展与调控,形成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的精选机制。为保持农牧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应从源头抓起,确立“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发展党员工作思路,全面推行在致富能手中培养发展党员、在农牧民党员中培养致富能手的制度。在方法上,应采取由乡镇党委牵头,会同各村党支部对本村非党员致富能手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在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挑选一些有一定政治素质、能力较强、思想观念新、热心村务的农牧民致富能手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并集中力量进行培养。在程序上,应注重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防止和克服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和“近亲繁殖”的现象,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强化程序监督约束,逐步完善发展党员推荐制、培训制、公示制和乡镇党委派员列席村党支部大会、失误追究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严把农村党员的“入口关”。二是重视从思想上建党,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队伍在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政治纪律和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引导和教育农村党员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牢记党的宗旨;引导和教育农村党员学政治、学理论,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和教育农村党员学政策、学法律,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勤劳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头促进农牧区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贫穷不是好党员”的观念,争当先进生产力的促进者,争当先进文化的传播者,争当农牧民利益的维护者。

三、抓核心,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

干部作风问题,始终是加强农牧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及深入做好农牧区和农牧民工作的根本。

一要建立领导干部调研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到工作最难、条件最差、矛盾最多的乡、村去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带动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作风的转变。县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三个月,驻村蹲点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六个月,驻村时间不少于30天;乡镇一般干部每年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驻村;村“两委”班子成员每月集中组织一次入户走访活动,每次走访的农牧户不少于村总户数的10%,并要着力解决县、乡领导干部“走读”现象。

二要建立领导包村、部门联村、干部驻村机制。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一个先进乡(镇)、一个后进村,乡镇领导干部每人包一个先进村、一个后进村定期蹲点;县直机关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干部分期分批到所包村轮流驻村蹲点,每月一次,每次蹲点时间不少于七天。同时,每年排出一批后进乡村,采取“硬抽人、抽硬人”的办法,从州、县、乡机关选派得力干部组建工作机构,到后进乡村帮助基层党组织集中搞好组织整建工作,限期改变面貌。县、乡机关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子,每个机关党员、干部帮扶一个贫困户、给群众提供一条致富信息、办一件实事。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要做到贫困户不脱贫、帮扶责任不脱钩。

三要建立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机制。鼓励中青年干部带薪到村任职,政绩突出者应优先提拔重用。并从大学毕业选调生中选拔工作能力强的到村任职,进行实践锻炼。应当规定县、乡机关35岁以下的干部都要下派到乡、村进行为期1-2年的挂职锻炼,其行政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乡、村,公务员身份不变。并把县、乡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作为选拔作用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干部的一项任职资格条件,凡没有下村挂职或没有村级领导岗位任职经历的一般不在乡镇或县直涉农部门提拔任用,促使机关年青干部在基层加强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四要建立民主评议乡村干部机制。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与群众面对面谈心等形式,对乡、村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群众关系、工作业绩等方面全面进行评议和打分,对群众有意见、有怨言、有看法以及工作责任心不强、能力一般、业绩平平、不求上进的乡村干部,组织上及时找其本人谈话;对一些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仍不悔改的乡村领导干部,应及时提交领导班子进行讨论,采取“免职”、“降职”、“辞职”等措施,疏通“下”的渠道。

五要建立为群众办实事的机制。从群众最关注、最盼望、最需要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由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手段推动工作向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的方向转变,由过去主要靠发号施令向做给农牧民看、带着农牧民干、帮着农牧民办的方向转变,由过去主要靠“罚”和“压”向说服教育、民主协商的方向转变,带着党对农牧民群众的关怀,带着调整农牧区经济结构的思路,带着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的责任,带着诚心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感情,进农家门,听农家言,知农家事,化农家怨,多做一些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干群关系。同时各级基层党组织应当把乡、村领导班子和干部每年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列入乡、村领导班子全年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作为乡、村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并作为乡、村事务公开和评议乡、村干部的一项内容,定期在乡、村政务公开栏中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抓规范,建立和完善乡、村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的民主政治机制

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建立健全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和能够适应村民自治特点和规律的工作运行机制,是促进农牧区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要建立村“两委”班子领导机制。要突出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确立党支部书记在村级组织中“一把手”的地位,主持村里全面工作;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管理村务,并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从而解决好村“两委”班子“无核心”的问题。应实行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竞选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委员竞选村委会副主任或村委会委员。同时,素质较高、群众基础较好的党员村主任,通过“两推一选”的程序选任村党支部书记;是党员的村委会委员选任村党支部委员,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村“两委”委员交叉任职,减少村“两委”之间的磨擦,增强村“两委”之间的合力,减少村干部职数,减轻群众负担。

二要建立村“两委”班子决策机制。一是建立村“两委”联系会议制度。村里议事情、定盘子,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在突出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的同时,对重大村务由党支部或村委会提出议题,然后由党支部主持召开村“两委”联系会议讨论,初步形成意见后,再分别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最后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由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二是建立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对拟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涉及村民利益的主要问题等,每季度应向村党支部汇报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或事项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三是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的开支,按照村委会申请、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审查、村党支部审核、村委会集体研究审批的办法,严格报批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合理。四是建立村级事务决策听证制度。对重大村务,村“两委”形成初步意见后,召开由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乡镇包村干部参加的听证会,听证会上对重大村务事项及村“两委”意见进行通报,广泛听取意见,并征得三分之二的与会人员同意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并实行村级事务决策公示制,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把决策前监督的公示和事后公开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实行村务、事务、财务公开,强化对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村干部的民主监督,规范其领导行为,防止其出现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现象,有效保证党员和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实现、维护和发展农牧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五是建立村级定点集中办公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村“两委”工作阵地建设,作为增强农牧区基层组织战斗力的一项基础工程,并纳入县、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力量到位,考核措施到位。应采取财政投入一点、州、县党费中补助一点、村集体积累中筹集一点、帮扶单位和部门赞助一点以及组织村民投工投劳的方式,抓好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实现村村有固定村“两委”办公场所的目标,改变村级组织活动无场所、集中办公无地点的落后状况。

三要建立村“两委”班子工作机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与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创新意识,增强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宗旨观念,培养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以观念的更新推动农牧区改革和发展,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村党支部由过去包揽一切的做法向抓大事、抓重点、指导各类村组织发挥职能作用的方向转变,注意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做到坚持领导不包办、把握方向不旁观、保障自治不违法、支持工作不拆台;二是由过去主要靠“家长式”管理向健全制度和注重教育、引导、示范、服务的方向转变;三是遇到问题和困难,由习惯于靠上级、找领导向抓信息、找市场的方向转变;四是在处理各种矛盾时,由过去的简单粗暴、依靠民间调处向运用说服教育、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方向转变。

五、抓基础,建立和完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领导机制

发展农村牧区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是农牧区基层党组织的第一目标和任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引导村民走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也是农牧区党支部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一要建立发展集体经济的目标机制。在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及保障农牧民土地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的基础上,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能农则农、能牧则牧、能工则工、能商则商,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要根据各村实际,适合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能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对集体经济基础比较好的村,要鼓励和指导他们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使其更快更好地发展,从“有钱办事”向“有钱办大事”转变;对中间村,要帮助他们找到“突破口”,加快发展步伐,从“有集体积累”向“有集体经营收入”转变;对集体经济实力较差村,特别是一些“空壳村”,要鼓励和扶持他们抓住西部大开发、调整农牧区产业结构、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的机遇和农牧区税费改革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从当地实际出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想点子、找路子、逐步发展,从“无钱办事”向“有集体经济积累”转变,力争在5-10年内实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的目标。

二要建立发展集体经济的引导机制。积极引导各级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土地等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开发农村“四荒”等资源性资产,使土地等资源增值,使集体增收。要引导和帮助农牧民科学种田、科学养畜和进行农牧业结构调整,大力兴办农牧业示范园区,搞好技术服务,提高土地耕作水平,特别是邻近城区的村,发挥区位优势,积极兴办批发市场、房屋租赁等三产项目,开拓发展空间,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城乡联动,互惠互利,并通过兴办经济实体、招商引资等途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实力。同时,要根据不同类型资产的特点,引导基层组织搞好资产运营,努力做到“资源性资产抓开发、经营性资产抓增值、非经营性资产抓保值、福利性资产抓保护”,不断提高集体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实现村级集体导经济质的优化和量的增长。

三要建立发展集体经济的帮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强化服务,加强指导,做到思想上引、政策上扶、方法上教、工作上帮。各级财政要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列入预算,支持农牧区特别是经济薄弱村兴办交通、水利、草原、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牧区集体经济发展。民族地区的州、县直部门对集体经济薄弱村搞好对口帮扶工作。各级农牧部门应从支农资金中拿出一块用作发展集体经济的启动基金,对一些有发展前景但缺乏资金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其它涉农部门要统筹规划,并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农牧区开展为农服务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乡、村三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切实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摆上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目标和措施,把富民和强村紧密结合起来,使村级集体经济在服务农牧民、共同致富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农村牧区经济的主体。同时,从帮思想、帮财物、帮技术、帮服务、帮项目等各种途径入手,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困难党员的帮扶力度,建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实施“特困党员脱贫造血”工程,以树立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增强基层党员队伍的活力。

六、抓责任,建立和完善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机制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重大原则。完成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任务,巩固党在农牧区的执政基础,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一要建立强化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要增强“党要管党”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转变领导作风、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切实把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抓好督促落实。民族自治地区州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县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常委会,届期内至少召开一次全委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下大力抓好乡镇党委建设,并指导和督促乡镇党委抓好村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抓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州委书记作为“总负责人”、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具体责任人”和组织部长作为“主管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党委成员分工的职责、行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应承担的职责、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要细化、量化,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并把抓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干部的任用和单位的评先树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创,州、县、乡、村四级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建立强化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整合机制。各级党委、领导部门和政府要增强全局观念,树立“一盘棋”思想,从各自的职能特点出发,审视工作优势,筛选工作重点,明确创新思路。各级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等组织,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纪检、宣传、统战、政策研究、党校、农牧、扶贫、民政、司法、人武部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同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纵横结合的工作责任机制。

三要建立强化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保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纳入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范畴,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并制定出科学、合理、客观、全面、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和工作实绩评价标准及激励措施,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从制度和机制上强化党委书记“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促进其工作职责、任务、业绩的落实。

四要建立强化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机制。以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借鉴和运用“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的成功经验,坚持把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衡量和检验“好班子”的首要标准;把提高农牧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觉悟、科技文化素质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作为创建“好队伍”的重点;把推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融入“好路子”的范畴;把发展农牧区经济合作组织、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畜产品流通体制、提高农牧民市场组织化程度,作为“好体制”的要求;把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两推一选”、公开选拔以及领导干部联点、乡村干部入户征求意见、部门包村、干部驻村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为“好制度”的主体,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修订、完善和创新各项制度,赋予“三级联创”活动新的具体内容,提升“三级联创”水平,推动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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