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接触的一个案例——再谈“V(O)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谈论文,案例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在拙作《〈世说新语〉、〈齐民要术〉、〈洛阳伽蓝记〉、〈贤愚经〉、〈百喻经〉中的“已”、“竟”、“讫”、“毕”》(《语言研究》2001年第1期)一文中,我提出了如下观点:
魏晋南北朝的“V(O)已”的“已”应分为两部分:(A)一部分是“(+O)+已”中的“”(是持续动词),这种“已”是在佛教传入前就已存在的、汉语中原有的“已”。(B)另一部分是“(+O)+已”中的“”(是非持续动词),这种“已”是用来翻译梵文的“绝对分词”的。在佛典译文中,“”用得比“”多。
这样,我们可以看到,“V(+O)+已”中的“已”,在佛典传入并且有了汉译以后,有了一个很重要的变化。这种“已”原来是汉语固有的,它只能放在持续动词(或持续动词组成的词组)后面,表示动作的完结(即“”)。佛典传入后,译经者用它来翻译梵文的“绝对分词”。“绝对分词”既可以放在持续动词后面,表示动作的完结,也可以放在非持续动词后面,表示动作的完成(或实现)。由于“完结”和“完成”相近,所以人们可以用汉语中固有的“已”(“”)来翻译梵文的绝对分词。但“完结”和“完成”毕竟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在佛典译文中用“已”(“”)来翻译梵文的绝对分词之后,“已”的性质就起了变化,它产生了一种新的语法功能:表示动作的完成(或实现)。换句话说,就是产生了“”。这种功能是原来汉语所没有的,是受梵文的影响而产生的。
在追溯完成貌词尾“了”的来源时,人们常常说,“了”的前身是“已”、“讫”、“竟”、“毕”。但是根据上面的分析,更准确地说,“了”的前身只是“已”。我认为动相补语可以分两种:(A)表示完结。前面是持续动词。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和“”。(B)表示完成。前面是非持续动词。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和“”。
关于“”是梵文中绝对分词的翻译,是根据辛屿静志先生的意见。辛屿静志《汉译佛典的语言研究》:“在梵汉对比时,我们就发现这种‘已’大多数与梵语的绝对分词(或叫独立式;Absolutive Gerund)相对应。……在梵语里绝对分词一般表示同一行为者所做的两个行为的第一个(‘……了以后’),相当于汉译佛典的‘已’。”
2005年,辛屿静志先生给我看了他的一篇论文《A Project for Buddhist Chinese Dictionary》,文中列举了很多梵汉对勘的例句。句中的梵文绝对分词,都译作中文的“已”。这些梵汉对勘的材料无可怀疑地证明了汉译佛典中的“”是语言接触的结果。
但是,佛典翻译是一种特殊的语言接触,它不是操两种语言的人群在语言交际中的语言接触,而是书面翻译时的语言接触。由这种特殊的语言接触而出现的“”,后来是不是从书面扩展到了口语,从译经者扩展到了全民?“”和代之而起的“”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在我的上述文章中没有说得很充分,本文打算讨论这些问题。
本文选择了下列九种语料,对其中的“V(O)已”和“V(O)了”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
《佛本行集经》(隋阇那崛多译,成书587-592)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唐义净译,义净635-713)
《王梵志诗》(王梵志诗三卷本的写作时间约始于武德四年,止于开元26年,约620-735)
《六祖坛经》(慧能638-713,敦煌本780-800)
《游仙窟》(张著,张生活于武后朝至开元中,约680-730)
《寒山拾得诗》(寒山拾得生活于大历至元和间,约750-820)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日僧圆仁著,作于839-847)
敦煌变文(约9世纪到10世纪上半叶,所据版本为《敦煌变文集新书》)
《祖堂集》(952序)
二
先看“V(O)已”的情况。
2.1在隋《佛本行集经》(约420000字)中,“V(O)已”用得非常广泛,共2000多处,占48/10000。和魏晋南北朝的汉译佛典比较,有如下特点。
2.1.1“V(O)已”的V多数是瞬间动词、状态动词。最常见的是“见”、“闻”,“取”、“得”、“受”、“至”、“到”、“坐”、“住”、“知”等也很常见,还有“出”、“入”、“睡”、“觉”、“寤”、“生”、“死”等。这里仅举“死已”一例:
(1)假令父母男女等,死已骨散发纵横。(卷33)
这表明《佛本行集经》中的“已”很多是表示“完成”的“”,性质和后来表完成的“了”相同。
2.1.2“已”常用在“V已VV”,“V已复/还/即V”,“V已V”之类的格式中。如:
(2)楼上遥望见云童子端政少双,见已喜欢,四方礼诸天诸神。(卷3)
(3)时诸大臣闻已欢喜,往至彼林迎二童子,将还入宫。(卷5)
(4)我今解身璎珞赐与,后脱为患,即还收取。取已转持,施彼国师。(卷8)
(5)急疾奔驰,走诣王所。至已长跪,依所见事,即说偈言。(卷12)
(6)时瞿多弥右手执持须摩那矍,遍历大众,向悉达所。到已立住,将此华矍系悉达颈。(卷13)
(7)时净饭王即便敕唤此婆罗门,令入宫中。入已欢喜,即宣敕问彼婆罗门,作如是言。(卷15)
(8)尔时世尊即受迦罗龙王宫殿。受已入中,加趺而坐。(卷31)
(9)更互相饮,饮已复吐。(卷26)
(10)以天栴檀细末之香散菩萨上,散已复散,雨而更雨。(卷30)
(11)时彼大地六种震动,动已复动,涌已复涌。(卷53)
(12)穿过山崖石壁无碍,应念而行。入壁便出,出已还入。譬如雾中,没已即现,现已还没。(卷30)
(13)还复以舌自舐于舌,遍覆其面。覆已还缩。(卷33)
(14)思惟一切皆悉是于破坏之法,生已即灭。(卷27)
(15)或坏一劫,或住一劫。坏已住,住已坏。或知无量坏劫,成已坏,坏已成。(卷46)
这些“已”表示两个动作紧接着发生,这也和后来表完成的“了”相同。
2.1.3上述“已”都可以看作是梵文绝对分词的翻译。但《佛本行集经》也有一些“已”和梵文的绝对分词不大一样。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有的是“A+已”,如:
(16)自恣饱已,佛及大众洗钵澡手。(卷55)
(17)其王徒众五百乞儿逐彼王走,至于远处,皆悉疲乏。既疲乏已,悉各回还。(卷59)
(18)悉满盛水。其所满器,满已还覆。(卷56)
(19)摩尼娄陀渐至长大,年盛壮已,于是父母为作三堂。(卷58)
还有一些是“VC+(O)+已”,如:
(20)左手举象,以右手承。从于空中,掷置城外。越七重墙,度七重堑。既掷过已,离城可有一拘卢奢,而象坠地,即成大坑。(卷13)
(21)于彼树上取得果已,于先来至优娄频螺迦叶。(卷41)
(22)汝今且住,我当求师。若寻得已,当告汝知。(卷46)
(23)迦喽嗏头既睡觉已,咳哕气出。(卷59)
还有的是“被动式+已”,如:
(24)时彼王仙既被射已,有两滞血出堕于地,即便命终。(卷20)
“梵语里绝对分词一般表示同一行为者所做的两个行为的第一个‘了……以后’”,而这些例句中的“已”前面有的是形容词而不是动词;有的是述补结构或被动式,不是表示某人做了什么行为,而是表示某人处于什么状况。所以,这些“已”和绝对分词的用法不大一样。
(二)有的“已”连接的不是两个先后发生的动作,而是有条件或因果关系的两个小句。
(25)若能见此大圣童子得菩提已,渐渐至于波罗奈国,当转无上最妙法轮。(卷10)
(26)此是世间众生我见,各各皆以无明所欺,乐著诸有。著诸有已,即不能得。(卷32)
(27)大王!我于彼时闻是语已,故来至观看童子。(卷9)
(三)有的“已”前后是两个不同的行为者。
(28)从兜率下,托净饭王第一大妃摩耶夫人右胁住已。是时大妃于睡眠中,梦见有一六牙白象。(卷7)
(29)若彼出已,我女不久必取命终。(卷10)
(30)时蜜多罗生惭愧已,于虚空中,有一天子,名曰净妙,从兜率宫,共于无量无边最大诸天神王,恒常守护是大子者,在彼虚空,隐身不现而说偈言。(卷11)
2.2《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共170000字,用“V(O)已”约800次,占47/10000。
和《佛本行集经》一样,在《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中,也有一些“已”和绝对分词不同。也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A+已”
(31)犹如熟乳,既其冷已,有凝结生。(卷1)
(32)粥既熟已,时彼外道却来告二女日。(卷5)
(33)便取妙药傅其疮上。疮既熟已,以刀割之出其脓血,复以妙膏傅上。(卷13)
(34)犹如浣衣,先除垢秽,既清净已,色即易染。(卷6)
(35)犹如浣衣,先除麁垢,得清净已,色则易染。(卷6)
“VC+已”
(36)尔时如来以慈善心慰喻王日:“善哉大王!宜时就座。诸有疑难,恣其所问。”既坐定已,白佛言。(卷20)
(37)其婢即以火烧木打羊。火著身上,被烧急已,走入王家象坊。(卷20)
“被动式+已”
(38)是时世尊见毁呰已,告五人曰。(卷6)
(39)龙王被诸呪师呪已,逼迫救彼不得。(卷19)
(40)时提婆达多被诃责已,默然而住。(卷19)
(二)有的“已”连接的不是两个先后发生的动作,而是有条件或因果关系的两个小句。
(41)汝诸弟子可诣彼出家。若出家已,勿恃豪姓种类摩纳薄伽,勉励精懃常修梵行。(卷3)
(42)未见日光,形质柔软,可以爪甲搯而令断。见日光已,即便坚硬,虽加刀斧及以猛火,不能摧损。(卷3)
(43)诸馀有情见此食时,即相学食。既食味已,身渐坚重,光明隐没,悉皆幽暗。(卷1)
(三)有的“已”前后是两个不同的行为者。
(44)于其夜中,额上忽然生一恶疮。经一宿已,王遂闻之,即便生念。(卷13)
(45)时众共议,人各依次一日作食供养。即随力所办,作食供养。其中有一童子,家贫,共母商量:“我家贫乏,依次办食云何得办?”时母答言:“爱子!可于最后而与供养。”未至日来,随力收办,即以充足。既至日已,铺以熊皮,如来踏上,行至坐处。造五百味饮食供养如来。(卷17)
(46)缘不善故,地味遂灭。地味灭已,是诸有情共相聚集,互生怨叹,悲啼愁恼。(卷1)
(47)尔时太子即遣使命苦役,损害摩揭陀国城邑人民。时诸人民既被逼迫苦已,时诸人众奏影胜王曰:“今被太子损害摩揭陀国人民城邑,愿王制约勿许使。”(卷17)
在上述两部汉译佛典中,(一)、(二)、(三)诸例,和“绝对分词”不一样,而和后来表完成的“了”相近。对于这种现象怎么解释,到下面再讨论。
2.3《王梵志诗》无“V(O)已”。
2.4《六祖坛经》共14000字,“V(O)已”仅8次,占0.6/10000。其中前7个不能用“毕”替代,是“”,第8个可以用“毕”替代,是“”。
(48)门人集已,五祖曰:“吾向汝说,世人生死事大。”
(49)众人见已,皆生敬心。
(50)今既自归依三身佛已,与善知识发四弘大愿。
(51)今既忏悔已,与善知识授无相三归依戒。
(52)六祖闻已,即识佛意,便与法达说《法华经》。
(53)十僧得教授已,写为《坛经》,递代流行。
(54)法海等众僧闻已,涕泪悲泣。唯有神会不动,亦不悲泣。
(55)大师言此语已,夜至三更,奄然迁化。
2.5《游仙窟》,无“V(O)已”。
2.6《寒山拾得诗》无“V(O)已”。
2.7《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约87000字,“V(O)已”仅2次。第一例是“”,第二例是“”。
(56)其僧见许已,敷一座具满五百里地。(卷3)
(57)今上览已,焚烧经疏。(卷4)
2.8《敦煌变文集新书》共约330000字,用“V(O)已”34次,占1/10000。其中28次都在卷一至卷四,即与佛教有关的变文中,卷五至卷八是与佛教无关的变文,其中总共只有8例。而且,《敦煌变文集新书》中“V(O)已”一般都是比较简单的用法。稍复杂的只有下面几例,但都没有超过《佛本行集经》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的范围,而且都在卷一至卷四,可见,在敦煌变文的时代,“V(O)已”在口语中已经衰微了,只在与佛教有关的文献中还使用的比较多,而且是承袭以前汉译佛典的用法,但在使用频率上已经大不如前了。
(58)善友既蒙龙王差鬼兵送出海岸,送已却回,见弟恶友,问:……(双恩记,卷2)
(59)佛入城已,佛见众生,皆如孩子遇慈亲。(维摩诘经讲经文(二),卷2)
(60)太子座已,专注修行。(八相变,卷3)
(61)到已不解(仪)则,相挹而已。(祇园图记,卷3)
(62)求已重重礼,陈情切切深。(欢喜国王缘,卷4)
2.9《祖堂集》共70000字,用“V(O)已”70次,占10/10000。一般都是比较简单的用法。值得注意的是下面几例,特别是卷3例,没有后续的小句,这样的情况十分少见。其他三句都没有超过《佛本行集经》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的范围:
(63)彼既受已,遂有民主名焉。(卷1,释迦牟尼佛)
(64)既出家已,至东京永和寺具戒。(卷2,慧可禅师)
(65)次乃法付智严已。(卷3,牛头和尚)
(66)过十劫已,众生根始熟。(卷17,岑和尚)
三
再看“V(O)了”。
3.1《佛本行集经》:“讫了”10次,“讫了之时”1次,“悉偿令了”1次。
(67)莫过悲啼生懊恼,汝作马功已讫了。我若当证甘露味,所可负载于我者。(卷20)
(68)若仁苦行讫了之时,得心愿满。仁于彼时,仁分法分,复至我家,当受我食。(卷25)
(69)我于当时,求智求道。若负他债,悉偿令了。(卷20)
这些“了”全都是动词。“悉偿令了”的“了”无疑是个动词。“讫了”的“了”也是动词,和动词“讫”连用,还没有发展到后来“V了,V”那种程度。这从“讫了之时”可以得到证明。
3.2《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N了”和“V(O)了”共16次,其中“了已”6次,“已了”2次。
(70)时蜜捺罗报曰:“汝痴妇女人,或言未庄饰,或言庄饰了。”时彼使女先于大家有所嫌恨,便告彼曰:“我之大家非未庄饰,意欲以汝璎珞及衣庄饰其身,别看馀婿。”时蜜捺罗闻此语已,欲心便息而生害意,便告侍女言:“汝报淫女,庄饰既了,来某园林。”(卷1)
(71)时迦摄自手造食了已,即往请佛。(卷7)
(72)王舍城中事既了已,还至佛所,顶礼佛足,坐一面而白佛言。(卷8)
(73)其置寺外,别造六十四院,悉皆重阁。既造了已,供寺所须家具悉足。(卷8)
(74)游狱事了,俱便返诣赡部洲中。(卷10)
(75)舅洗浴回,问其甥:“料理竟不?”答曰:“已了。”舅曰:“料理既竟,将来我看。”甥擎兔过与其舅,舅见其兔遂少一脚。(卷12)
(76)即设一计造一大堂。堂既了已,其儿年已六岁。令诸群臣击鼓宣令,尽唤国内所有男子尽入堂内。(卷12)
(77)唯愿大王放我殡葬其夫待了,即随王去。(卷12)
(78)是时仙人不敢东西。诸臣白王:“彼仙奉教,经于六日,不敢东西。唯愿大王速与处分。”王便报言:“讨罪六日,汝今无过。今放汝去。”臣报仙人:“汝今六日,已罚汝了。今奉王勅,任汝东西。”(卷12)
(79)遂即下针,刺去恶血。王自执持千辐轮伞,盖阿难陀上。刺血了已,更傅好药。(卷13)
(80)若别谏时事不舍者,皆得麁罪。若作白四羯磨如法如律如佛所教谏诲之时舍者善。若不舍者,白了之时得麁罪,作初番了时亦得麁罪。若第三番羯磨结了之时而不舍者,得僧伽伐尸沙。(卷14)
(81)事既了已,便辞菩萨而退。(卷16)
(82)殡王已了,便建立太子为大王。(卷18)
上述例句中的“了”绝大多数是句中的主要动词,有的可以受副词“既”修饰。“已了”是副词“已”修饰动词“了”。“了已”是动词“了”和动词“已”连用。只有“既造了已”和“已罚汝了”两例有所不同:副词“既”和“已”在“造”和“罚”前面,而不是在“了已”和“了”前面,这说明“造”和“罚”是主要动词,而“了”不是主要动词,而是“造”和“罚”的补语,和《佛本行集经》相比,《破僧事》中的这两个“了”语法化程度已经进了一步。不过,“造”和“罚”都是可持续动词,所以,这两个“了”还是“”而不是“”(注:本文所说的“”指用在持续动词后面的“了”,“”指用在瞬间动词后面的“了”。和一般所说的“”、“”不同。)。
3.3《王梵志诗》“V(O)了”3次。
(83)食了宁且休,只可待他散。(亲客号不疏,卷4)
(84)欺枉得钱君莫羡,得了却是输他便。(欺枉得钱君莫羡,卷6)
(85)若还都塞了,好处却穿破。(幸门如鼠穴,卷6)
这三例的“了”都是动相补语。但《王梵志诗》只有卷一至卷三时代比较确定,这些句子的时代可能较晚。
3.4《六祖坛经》“V(O)了”9次。
(86)画人卢珍看壁了,明日下手。
(87)辞违巳了,便发向南。
(88)愿闻先圣教者,各须净心闻了,愿自除迷,如先代悟下是法。
(89)大师说法了,韦使君、官僚、僧众、道俗,赞言无尽。
(90)志诚曰:“未说时即是,说了即不是。”
(91)如今得了,递代流行。
(92)大师言:“法即付了,汝不须问。”
(93)六祖说偈已了,放众生散。
(94)大师说偈已了,遂告门人曰:“汝等好住,今共汝别。”
《六祖坛经》的“了”,处于从主要动词到动相补语的过渡阶段。“辞违巳了”和“说偈已了”的“了”是主要动词,受副词“已”修饰。“看壁了”、“闻了”、“未说时即是,说了即不是”、“得了”的“了”是表完成的动相补语,是“”。和《破僧事》相比,“了”的语法化程度又进一步。
3.5《游仙窟》无“V(O)了”。
3.6《寒山拾得诗》“V(O)了”2次。
(95)死了万事休,谁人承后嗣。
(96)但看木傀儡,弄了一场困。
“弄了一场困”的“了”相当于“罢/毕”,是主要动词。“死了万事休”的“了”是动相补语“”。
3.7《入唐求法巡礼行记》,“V(O)了”71次。
大多用作主要动词。也有动相补语,用于“V了,V”的格式,多数是“”。下面句子中的“了”是“”,而且用在句末,没有后续的小句。这种用法很值得注意。
(97)晚间博士惠来,画帧功钱同量定了:五十贯钱作五副帧。(卷3)
3.8《敦煌变文集》。
3.9《祖堂集》。
这两部书中的“V(O)了”已有很多文章作了分析,认为下面敦煌变文例中的“了”是动态助词,《祖堂集》例中的“了”是事态助词。其他例句本文不再一一分析。
(98)见了师兄便入来。(敦煌变文·难陀出家缘起)
(99)与摩则大唐国内山惣被阇梨占却了也。(《祖堂集》卷6)
四 小结
现在,我们根据上述材料做一些分析。
先说《佛本行集经》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中为什么有些“V(O)已”的“已”和梵文的绝对分词不同。
我在1999中说过,汉语中原来只有“”,东汉至六朝汉译佛典中为了翻译梵文的绝对分词,用了这个“已”字,从而发展出“”。但是《佛本行集经》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中有些“V(O)已”的“已”和梵文的绝对分词不同,这说明这些“已”并非梵文绝对分词的翻译。那么,这些“已”是怎么来的呢?答案只有一个:是存在于译经者的语言中的。译经者的语言中为什么会有这些和梵文的绝对分词不一致的“已”?那是他们受了语言接触的影响,使用了和梵文的绝对分词一致的“”之后,又把它的用法扩大了。上面说的三方面的不同,都是可以解释的。
首先,一个表现两个动作先后相承的语法成分,后来用以表示一种性状或状况出现后会出现一种新的情况,这是很常见的,如后来的“了”就是这样,“了”开始时出现在“V了,VP”中,后来也可以用在“A/VC了,VP”中。这种变化导致上述第一部分的例句出现。
同时,动作的时间相承和事件的事理相因也很接近,这也可以用后来的“了”来说明,“V了,VP”的基本用法是表示动作相承,但也可以表示事理相因。这就导致上述第二部分的例句出现。虽然“了”的发展比我们现在讨论的例句晚,但其道理是一样的。
而且,我们把“已”分成“”和“”两个,这是根据现代语言学的观点分析的结果,而当时的语言使用者不可能把它们分得这么清楚,在他们看来,还是同一个“已”。所以,既然“”可以用于两个不同行为者的先后相接的动作,那么,“”也可以这么用。这就出现了上述第三部分的例句。
所以,归结起来可以说,“”本是因语言接触而产生的,首先(而且是主要)存在于汉译佛典的书面语言中。但由于出现频率高,逐渐也影响到译经者的口头语言,他们在自己遣词造句时也会用“”,而且,有一些“已”的用法比翻译梵文的绝对分词的“”还要扩大一些。虽然这样的例句数量不很多,但毕竟存在,而且,不但在6世纪的阇那崛多的语言里存在,在7世纪的义净的语言里也存在。这一事实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清楚地说明了由梵汉翻译这种书面的语言接触而产生的“”,至少已扩展到译经者的口头语言之中。所谓“扩展”,一方面是指范围扩大,一方面是指用法变化。那么,在6-8世纪时,“”是否已经扩展到全民的语言之中了呢?我们找不到6-8世纪与佛教无关而又反映口语的材料,所以对此无法作出肯定的回答(《游仙窟》是与佛教无关的,但其中既无“V(O)已”也无“V(O)了”)。但《六祖坛经》的材料能给我们启发。慧能大致和义净同时,在他向大众宣讲佛法的讲话中就有一些“”。他是目不识丁的,但他可以听别人诵读佛经,他在说话中使用的“”可能是受佛经的影响而来的。但是,他向大众宣讲用“”,肯定大众也能听懂,可见当时大众的语言中也有“”。我们可以想象,由语言接触(翻译)而产生的“”,首先出现汉译佛典书面上,然后扩展到佛典的译经者或阅读者(听者)的口头语言中,然后通过这些人和大众的语言交流,逐渐进入全民语言中。
不过,像“”这样由书面的语言接触而产生的新形式在全民语言中能扩展多大,持续多久,这个问题还要慎重对待。在《六祖坛经》中,“”只是一些简单的形式,像《佛本行集经》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中那些扩大了的“”,在《六祖坛经》并没有出现,可见“”在语言中扩展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根据汉语自身的发展趋势,从7世纪开始,“已”(包括“”和“”)已经逐渐衰减,代之而起的是“了”(包括“”和“”),所以,在《王梵志诗》和《寒山拾得诗》中没有“V(O)已”,只有“V(O)了”;而到9世纪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就只有2个“V(O)已”,却有较多的“V(O)了”,这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当时语言的实际情况,也许,这两个仅有的“V(O)已”也是圆仁从他修习的佛经中得来的,而不是在当时大众的口语中存在的。敦煌变文中的“V(O)已”仅34处,数量不算多,而且有28处出现在与佛教有关的文章中,这还是受原先的汉译佛典的影响。所以,这进一步证明在晚唐五代的实际语言中,“V(O)已”确实是已经衰微了。《祖堂集》中的“V(O)已”比敦煌变文多,大概也是因为那些禅师受了佛典的影响,尽管禅宗是“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但不可能完全不接触佛典。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V(O)了”(特别是“V(O)”)的发展,是不是受了“V(O)已”(“V(O)”)的影响?我的看法是:“了”的“主要动词——动相补语‘’(表完结)——动相补语‘’(表完成)”的语法化过程,是汉语自身的发展趋势。这和“V却O”、“V得O”、“V将O”的语法化过程是完全一致的。再扩大一点说,汉语完成体标记的形成过程又是和汉语持续体的形成过程一致的,它们形成的时代都是唐代。所以,如果没有语言接触,汉语自身也会有这些体貌标记的发展。只不过既然因为语言接触的缘故,在佛典翻译中较早地出现了表完成的动相补语“”,它当然会对结构和功能都相似的“”的出现和发展有影响。可以设想,假定在7世纪末、8世纪初,“了”还只处在“食了”(“”)的阶段,而在僧人们阅读的汉译佛典中已经有了“食已”()和“闻已”(),那些僧人就可能由于类推而在语言中说出“闻了”(),然后通过与大众的语言交流把“闻了”()带到全民语言中。所以,汉译佛典中“”的存在可能会加速“”的出现。但这里的前提是:由“”发展为“”本身是汉语发展的趋势。如果语言接触产生的形式和汉语自身发展的趋势相背,汉语大概是不会接受这种形式的,即使在某种情况下接受了,很快就会复原。元代一些文献中的“SOV”词序到明代恢复为“SVO”词序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里还牵涉到一个语言接触的理论问题:AB两种语言接触后,A语言的哪些语言形式可以进入B语言?是否必须是与B语言固有的形式相近的成分才能进入,还是与B语言差距越大的成分越容易进入?我对于世界上各种语言接触的情况知道太少,不敢回答这个普遍性的问题。但是就汉语而言,至少在我们看到的案例中,由语言接触而产生的形式,大体上都是因为与汉语固有的形式相近,或者符合汉语自身发展的趋势,所以才在汉语中保留下来。“”是一个例证。另一个例证是包括式的人称代词“咱们”。
“咱们”是因和阿尔泰语接触而进入汉语的,梅祖麟先生已经对此作了很好的论证。但是这种阿尔泰语的语言形式为什么能进入汉语?为什么在汉语牛采取“咱们”(最早作“咱”,后来也作“咱门/咱每”,也写作“喒”)这种形式?这个问题还可以深入讨论。据我的看法,这不是和汉语自身毫无关系的。这个问题在拙作《近代汉语研究概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中已经说过,这里再补充一些材料并加以申说。
确实,作为一种语法范畴,第一人称代词复数的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区分,是汉语原来没有的。但不能认为说汉语的人观念上就没有包括和排除的区分。自古以来,说汉语的人在讲话时,有时要把对方和自己分开,有时要把对方和自己放在一起,这种区分不会没有。如:
(100)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左传·宣公15年)
(101)尔为尔,我为我。(孟子·公孙丑上)
这是把对方和自己分开。
(102)君亦悔祸之延,而欲徼福于先君献、穆,使伯车来命我景公曰:“吾与女同好弃恶,复修旧德,以追念前勋。”(左传·成公13年)
这是把对方和自己放在一起。只不过这种区别是用词汇手段(用“吾与汝”表示包括对方)而不是用语法手段(比如后来的“咱们”)而已。
吕叔湘(1940)讲到,有时活用的第一人称也可以意谓“尔或我,或任何人”,即包括听话人在内,如:
(103)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庄子·养生主)
这个“吾”显然不是只指说话者自己,而是指所有的人,包括听话者在内。先秦是如此,后来也是如此。“尔或我”很容易转而为“尔与我”。宋代产生的“自家”就是这样的,如下面《朱子语类》例的“自家”如果改为“咱们”亦无不可;《范文正公集》例的“自家”其为“尔与我”之义更为明显,即包括听话者在内:
(104)人生天地间,都有许多道理。不是自家硬把与他,又不是自家凿开他肚肠,白放在里面。(朱子语类25)
(105)自家好家门,各为好事,以光祖宗。(范文正公集225)
以上是吕叔湘(1940)的论述。我还可以补充一些《三朝北盟会编》中的例子:
(106)阿骨打云:“自家既已通好,契丹甚闲事,怎生和得?”
(107)(粘罕)且言“此是契丹男妇媳,且教与自家劝酒,要见自家两国欢好。”
(108)见粘罕元帅,且言:“今来所计议事节,与自家上京时说底话煞别也。”
(109)粘罕且笑且言:“贵国与契丹家厮杀多年,直候敌不得,方与银绢。莫且自家门如今且把这事放着一边,厮杀则个。待你败时,多与银绢,我败时,都不要一两一匹,不知如何?”良嗣谕以“马宣赞之意无他,盖以谓本朝与契丹曾厮杀,后来讲和,未若自家两家本无相争,便通交好,万世所无,乃是好事”。(以上均见《燕云奉使录》)
(110)介儒云:“事已如此,自家懑这里斗口做甚?”(《茅斋自叙》)
可见在北宋时,已经用“自家”或“自家懑”指谈话中的自己和对方。有意思的是,这些“自家”或“自家懑”都出现在金人的说话或是宋朝使臣对金人说的话中,而宋朝臣民相互谈话中如果指自己和对方,就用传统的“我辈”,如:
(111)虞侯问疾,刘执虞侯手曰:“朝廷养兵三十年,我辈一技无所施。今日成大功,乃出于朝廷一中书舍人,我辈愧当死矣。”(《采石战胜录》)
当然,“自家”或“自家懑”不会是女真语的实录,而是把女真语译成汉语。但为什么不译成“我辈”而要译成“自家”或“自家懑”?大概这些经常与金人打交道的宋朝使臣知道金人嘴里说的是女真语的包括式人称代词,和汉语中传统的“我辈”有别,所以用口语中可以表示“你和我”的“自家”或“自家懑”来翻译。而金元以后,汉语中表示包括式的“咱/喒”正是“自家”的合音,“咱门”正是“自家懑”的合音。正因为这种外来的语法形式“包括式”与汉语中固有的“自家”或“自家懑”有关,所以,当金元以后,在汉语中用“咱/咱门”来表示包括式,说汉语的人比较容易接受,甚至不会感到这是外来的东西,这样就在汉语中生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