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费增长:“输血”与“造血”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一种解读
(一)建设新农村的重点是扩大农民消费需求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把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作为基本立足点”,“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这意味着“十一五”期间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中央政府将在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民支出预期、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等方面加大努力,以此减轻农民消费的后顾之忧。显然,“十一五”期间,政府更倾向于通过“富民”来促进农村消费的增长,力图让农民“袋中有钱,花钱不慌”。
(二)扩大农民消费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
扩大农民消费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内在需要。经济发展模式有供给学派与需求学派之争,需求学派的代表人物凯恩斯提出“有效需求”的概念,主张通过增加有效需求来拉动经济的增长;供给学派则否定凯恩斯定律,肯定萨伊定律,主张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来增加供给能力[1]。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国家以不断增加农产品供给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2],体现了供给学派的思想。但这种发展模式以压制农民的收入增长为代价,无异于饮鸩止渴。随着全国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经济发展模式由“出口拉动”转向“内需拉动”,农村经济增长应该形成“农民收入增加—有效需求增加—消费增加—农村经济增长—农民收入增加”的良性循环机制。
扩大农民消费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立和谐社会要求扬弃“GDP崇拜”,由以物为本的GDP转向以人为本的GNH(Gross National Happiness),即国民幸福总值。GDP虽是国际公认的衡量国民财富的标准,但它在衡量环境污染、收入分配不公平等诸多现象时具有先天缺陷,因而启用GNH指标是大势所趋。该指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明确了“GDP是手段,GNH是最终目标”的辩证关系。新出台的“十一五”规划,更加关注人民福祉的提高,重视民生指标。在对待农民经济增长问题上,国家将更多地关注农民生活幸福与否,要让农民在生产中深刻体会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的思想内涵。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和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来看,满足农民的基本消费需求,增进农民福祉,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是国家发展农村经济的治本之策[3]。
(三)扩大农民消费必须由“输血”为主的“外生性”增长过渡到“造血”为主的“内生性”增长
自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启动之时起,中央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出台扶持农业的政策,构造以“输血”为主的农村经济的“外生性”增长模式。政府给予优惠政策,金融给予资金支持,但效果不大。归根结底,在于这种“外生性”增长模式“治标不治本”,只能在短期内促进农业的发展,长期却会使农村经济产生依赖性,降低自身的创造性和活力,甚至会陷入“援助性贫困陷阱”。可取的做法应是以“输血”促“造血”[4],即保障一定的“输血”力度,重点是充分挖掘农村自身的“造血”机能,建立“让农民钱袋子鼓起来”的长效增收机制,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农村消费市场,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内生性”增长。
二、农村居民消费考察:总量不足,层次偏低
图1 1990-2004年农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变动情况
(一)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总体不足
在经济转轨期,农民的消费水平较低,突出表现是农民消费水平总体不足,平均消费倾向不断下降(见图1(注: 本文各图的资料,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从1990年的85.2%下降至2004年的74.4%。就农村消费总额来看,县及县以下地区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从1996年的39.7%下降至2005年的32.9%(见图2),占全国人口57%的乡村人口,大约只消费社会消费品的1/3。农村消费倾向持续下降,使城乡之间的消费水平差距不断拉大,城乡消费水平比2004年已达到3.5:1。
(二)农村居民消费层次偏低
改革开放以来,反映农民生活水平的恩格尔系数有了较大的下降,但与城镇居民相比,仍有一段距离(见图3)。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我国城镇居民已达富裕水平,而农村居民还处在小康边缘。从2004年城乡居民的支出结构对比来看(见图4),农村居民只有食品支出和住房支出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例大于城镇居民,分别为47.23%和14.84%,而其他项目的消费支出比例均小于城镇居民,这说明农村居民消费层次还较低,重点仍放在食品的消费上;至于住房消费,因为兼有储蓄和投资的功能,所以在农民的消费支出中占有一定的比重。
三、我国农村消费不足的成因:资金约束
(一)农村居民缺乏收入的长效增长机制,消费需求陷入“资金瓶颈”
弗里德曼认为,居民的持久性收入是决定其消费的重要因素。没有收入的增长,消费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尽管农村市场潜力巨大,但由于农民经济收入偏低,导致了农村购买力偏低,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没有显现,农村市场并未打开。这反过来又会影响农民的收入,压制农民的消费,这就使农村经济陷入了低收入—低消费—低收入的恶性循环中。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之间呈现出高度相关性(见图5)。
近年来,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使得农村消费也缓慢爬行。“八五”至“十五”期间,我国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分别增长4.3%、4.7%和5.2%,均远低于同期GDP的增速;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不断拉大(见图6),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3.22倍,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已达0.456,大大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
(二)金融缺位使“造血”机制受到约束,有效需求缺乏即期的资金保障
图2 1996-2005年县及县以下地区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所占比重
图3 1996-2005年城乡居民家庭消费的恩格尔系数比较
图4 2004年度城乡居民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构成对比
图5 1996-2005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图6 1996-2005年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对比
在我国,农村金融的支农力度有限,农村很多现实的、有还款能力的、能够盈利的资金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使得农民增收面临严重的流动性约束,金融“造血”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导致金融服务覆盖率低,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不断弱化(见表1)。从近年整个金融状况看,国有银行对农村信贷总规模和资金投入呈逐年减少的趋势。1994年农业贷款占整个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为20.13%,2004年下降到11.82%,2005年一季度末又进一步下降到6.05%,仅为1.1万亿元间。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看,一是由于缺乏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使得银行对农业信贷望而止步;二是由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严重滞后,大多数金融机构“不进乡”以及已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乡进城”导致了农村金融空洞,农村资金市场实际上成为吸收农村资金流向非农产业、城市和大公司的通道问,产生了严重的“虹吸效应”,大量的农村资金没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成农村落后地区资金越来越贫乏的“马太效应”。农民融资困难,面临的流动性约束较大,必然降低消费需求。
表1 2001-2003年我国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
地区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西部地区
年份2001 2002 2003 2001
2002
2003
2001 2002 2003
机构密度(个/百
平方千米) 46 41 3831 29 27 161315
人口覆盖率(个/
千人)0.054 0.045 0.046 0.048 0.041 0.043 0.019 0.017 0.019
农户覆盖率(个/
百农产) 0.014 0.011 0.009 0.008 0.006 0.007 0.003 0.004 0.006
资料来源:《农村金融研究》2005年第10期,第40页。
(三)财政缺位使农村“输血”机制不足,有效需求呈现“信心困境”
我国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从1978年的151亿元上升为2003年的1754.45亿元。但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从13.43%下降至7.12%,这一比例仅仅是我国农业在GDP中所占比重的1/2至1/3[7]。国家对农村的“输血”力度不足,与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很不相称。主要表现为:
1.农村的“硬件”投入严重不足。体现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方面。目前,全国有83%的村不通自来水,95%的村虽通了电但电价普遍是城镇的2倍以上,93%的村接收的电视信号相当微弱,53%的村不通电话,13%的村不通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大大限制了农民对耐用品的需求。
2.农村的“软件”投入欠账较多。主要体现在农村基础教育缺乏、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领域。2002年国家预算内拨款占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的比例不到80%,而OECD国家这一比例大多在90%左右。从全国来看,农村小学公用经费生均200元,低于330元的基本要求,政府拨款部分生均61元;农村初中公用经费生均307元,低于550元的基本要求,政府拨款部分生均85元[8]。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不足,一方面影响教育“明瑟收益率”的发挥,另一方面加重农了民教育支出负担,减少了即期消费。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没有承担相应责任。目前我国政府在社会保障上的投入只相当于GDP的3%,社会保障体系体现为城乡“二元结构”的特点。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的比例为22:1;农村人口医疗保险覆盖率只有9.58%,城市则为42.09%;至2005年底,已有5500万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共积累保险基金约300多亿元,但对我国近8亿农村居民来说,这只是杯水车薪而已。根据预防性储蓄理论和生命周期假说,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会使农民对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加大,从而增加储蓄,减少消费。
四、消费需求资金约束的解除:“造血”是根本,“输血”是保障
(一)发展农村经济,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增强“造血”机能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培养农村自身的“造血”机能是提高农民收入,进而提高农民消费的重中之重。增强“造血”机能,一是要挖掘农民收入增长的内在动力,构建“内生性”增长的良性发展机制,进而从根本上增加农民的有效需求。(1)自主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必须发挥“科技兴农”的强大作用。要加大财政对农业研发的经费支持;加快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力求在动植物品种选育、病虫害与疫病综合防治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要加快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形成农业科技研发一现实生产力一科技研发的良性循环机制。(2)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已由短缺向部分过剩转变,农产品价格低迷,农民增收越来越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种植结构,提高种植业与林、牧、渔业之间的多层次综合利用水平[9];大力发展产业关联效应强的加工业;立足农村自身优势,发展第三产业,开发特色项目,吸引外来人员来农村消费,增加农民的收入。(3)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加速城镇化进程。城镇化进程使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增加农村耕地人均占有量,从而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农民外出打工,增加了收入,一举两得。
二是要加强金融支农力度,有效发挥金融的“造血”功能。农村金融机构要切实满足农户对农村金融服务的产品需求,努力建立有利于增加支农信贷投入的绿色通道。要加大对农村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促使其建立良好的资金、产品运转机制,提效增收,使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保障,从而长久稳定地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从源头上增加农民的消费能力。同时,金融机构也要加大对农民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消除“资金瓶颈”,缓解农民面临的流动性约束,增强其跨时消费的能力,提高即期消费水平。要建立完善的消费信贷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增强交易双方的信息透明度,金融机构可通过设计要素齐全的“自然人概况表”来全面掌握申请人的信用状况;通过建立以村组小集体为基础的“小集体信用制度”,过渡到“金融机构—集体村组—个人”的垂直信贷体系[11];同时要加快符合农村实际的信用担保制度的建立,避免和防范信贷风险。发展民间金融对增强农村本土的“造血”机能具有重要价值。具有“乡土气息”的民间金融机构拥有高度的信息对称性和信息完备性,其总体的不良贷款率一般要远远低于正规金融机构。现阶段,政府应把发展民间金融看作建立农村金融新秩序的有机组成,要为其活动提供较为透明的、宽松的规则框架和运作空间。
(二)运用财政杠杆,加大“输血”力度
理论界普遍认为,推动农村消费和投资,积极的财政政策比积极的货币政策更有效;新农村运动的倡导者也主张通过加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来扩大农村的有效消费需求。通过财政“输血”可以增强政府服务职能,能够释放农民的有效需求。在“硬件”建设方面,要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现阶段应尽快改善农村用水、用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所需资金不应只拘泥于财政,还应放眼于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要用公共服务的价值和目标去衡量市场手段运用的效果。在“软件”建设领域,第一,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力度;第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加强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由政府组织和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相共济制度,确保农民受益[10];针对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实,切实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通过市场手段,实现基金的合理组合和最大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