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衣食住行都与交易支付密不可分,传统的交易方式复杂,程序繁琐,周期长等缺点不再适合交易频繁快速促成的需求。加上交易中不可避免货物和资金的异步和分离大大降低了市场周转的效率。安全有效环境下的高效便捷交易方式被人们所需求,在这种背景下,第三方支付模式作为一种新兴支付方式突破了传统支付的时空限制,渐渐成为一种主流支付方式。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第三方支付遇到了新的契机和挑战。一方面大数据促成第三方支付经营领域和范围的扩大,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是在传统支付方式基础上发展而来,因此传统金融的风险因素在对其产生作用的同时,互联网的特性也扩大了这种风险,第三方支付同时面临支付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第三方支付本是惠及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利益也应该得到保障,因此笔者将对大数据为第三方支付带来的发展、风险以及风险防控进行分析。
关键词:大数据;第三方支付;风险
一、第三方支付概念
第三方支付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下出现的网络支付模式,具备经济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与银行、运营商、认证机构等合作,并以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为基础,向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支付结算服务和营销增值服务。第三方作为买卖双方在缺乏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的情况下的资金支付“中间平台”,买方将货款付给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第三方提供安全交易服务,其运作实质是在收付款人之间设立中间过渡账户,使汇转款项实现可控性停顿,只有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才能决定资金去向。第三方担当中介保管及监督的职能,并不承担什么风险,所以确切的说,这是一种支付托管行为,通过支付托管实现支付保证。第三方支付具有作为一类独立机构不仅具有资金传递功能而且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手段多样灵活,用户可使用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方式简单易于被大众接受。
二、大数据助力第三方支付发展
“大数据”时代下,第三方支付机构正在争先恐后地将互联网基因植入到社会活动的各个节点之中,由此培育出新的增长动力。第三方支付行业已步入成熟期,大数据将成为第三方支付行业盈利的突破口。在互联网产业布局加速、智能移动设备推广普遍下,第三方支付因其不受地域时间限制、便于整合碎片化时间等特点而广受市场推崇。随着2016年9月我国POS费率价格改革,费率下降,”同时为保证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信誉,“网贷平台资金将由银行存管”的政策出台使第三方支付的基础业务盈利空间大幅下降;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大量兴起,行业内竞争激烈,基础支付服务的利润受到强烈损害,同时许多公司意识到,对支付渠道资源的深入挖掘可以有的放矢地提升客户忠诚度与黏着性、提高旗下各业务间的互动与融合。故而,第三方支付牌照在各大公司的生态布局中显得颇为重要。
三、大数据下第三方支付风险
第三方支付是在传统支付方式基础上的发展,因此传统金融的风险因素在对其产生作用的同时,互联网的特性也扩大了这种风险。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笔者将对以下几种风险做出分析:
第一,技术风险,第三方支付依靠互联网金融诞生,第三方支付的技术风险也主要是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第三方支付方式需要以移动终端、APP应用为载体,在支付的过程中难以规避传统网络木马病毒与黑客恶意攻击的风险,因此除了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问题还会出现支付系统被恶意攻击或账号密码被不法分子掌握等问题导致消费者资金转移失败,个人信息泄漏甚至财产损失。
第二,支付风险。第三方作为资金转移服务商,使用者的支付过程和支付指令并不同步,款项从启动支付到所有权转移至对方不是一步完成,买方的资金先进入支付平台,后要再次得到买方的确认授权后,才将资金划入卖方结算帐户,这是一种间接汇转。以B2C为例:第一步、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站上选购好商品,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买家下订单购买;第二部客户选择利用第三方支付作为交易中介,客户用信用卡或储蓄卡将货款支付到第三方账户;第三步,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客户付款的消息通知给商家,并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第四步,商家收到通知到按照订单发货;第五步,客户收到货物并验证后通知第三方;第六步,第三方将其账户上的货款转入商家账户中,交易完成。在此过程中包含了卖方发货、物流等阶段,并不是同步可以完成的,而且对于未按时交付货物或者交易纠纷导致的退款等情况更使得大量资金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中,形成第三方支付平台内的沉淀资金。随着沉淀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第三方支付的信用风险指数也不断加大,如果这部分沉淀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监管,将可能产生资金挪用等管理风险,而且一旦流动性出现障碍,还将导致支付风险,这不仅会侵害相关消费者的权益,在资金规模巨大的情况下,还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的产生。
四、第三方支付风险防控
大数据时代下,金融供给不再是传统金融业者的专属领地。许多具备大数据技术应用能力的企业涉足使得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的跨界融合不断涌现,支付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各类零售支付产品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泛金融化成为金融创新的常态。若仍坚持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将可能造成监管机构的监管冲突或漏洞,滋生监管套利,弱化监管效果。
金融供给不再是传统金融业者的专属领地。许多具备大数据技术应用能力的企业涉足使得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的跨界融合不断涌现,支付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各类零售支付产品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泛金融化成为金融创新的常态。若仍坚持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将可能造成监管机构的监管冲突或漏洞,滋生监管套利,弱化监管效果。在大数据时代下,随着数据的大量积累和数据处理能力的提高一方面奠定了第三方支付创新的技术基础,也为创新金融监管模式提供了可行的技术支撑。可以通过牵头监管模式在监管主体之间建立及时磋商和协调机制,特别指定某一监管机构作为或者牵头机构负责不同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工作。在大数据背景下,第三方支付机构由支付业务向资金配置等金融领域渗透趋势不可阻挡,业务的准金融性不断增强。传统的业务与机构对应的情形被打破,混业经营成为常态,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也开始对其监管范围内的金融创新业务进行监管。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证监会作为基金销售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向从事该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提出了资金外部监督、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备案等业务监管要求。但是由于缺乏全面、综合、关联的信息,牵头机构通常很难做到监管的联动性。大数据技术提供的高效分析手段及数据整合理念,能够实现跨领域的数据合作与数据监管,为实施全范围的数据监测与分析,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识别、监测、计量和控制提供了可行手段,使得构建大集中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1]数据委.“大数据”助力第三方支付.中国数据分析行业网.2016
[2]施建军.大数据时代的市场监管模式创新.《中国工商管理研究》.行政事业单位类2014(11)
[3]刘辉,谷晓斌.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发展现状及监管分析.《金融科技时代》经济科学.2014(2).
论文作者:秦娜 何嘉宁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0月3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23
标签:第三方论文; 风险论文; 数据论文; 资金论文; 金融论文; 互联网论文; 传统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10月3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