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融资格局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日论文,融资论文,格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国货币资金的融通格局既金融格局,它是一国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合理有效的融资格局不仅是一国金融经济顺畅运行的有力保证,也是一国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中日两国金融经济的发展程度虽然目前还相差较大,但由于两国传统的经济基础和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许多相似之处,所以通过对两国金融格局演变轨迹的比较有助于找出某些共同的特征或是规律,以期促进两国经济金融的进一步交流和发展。
一、日本融资格局的变革
日本经济自50年代以来以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1955年—1973年为经济高速增长时期,1973年以来为经济低速增长时期。与经济增长程度相适应,两个时期分别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融资格局。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为了达到促进投资和输出的目的,政府在金融方面采取了人为的低利率政策,为此采取了三种金融限制性的措施。即利率限制、金融业务活动领域的限制和国内外金融市场分割的限制。这三种金融限制对于形成那一时期日本间接金融为特征的金融结构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因为利率限制和内外市场分割限制可以起到阻碍债券市场的发展,从而可以确保间接金融的主导地位;同时,三种限制都以稳定金融机构经营为背景,所以起到了促进间接金融优势发展的效果。根据铃木淑夫先生的分析,1974年,日本的间接金融比重为88.7%,而西德和美国分别为80.4%和41.8%。在间接金融中,扣除保险金和养老金,通过银行部门的资金流动比重日本为74.1%,西德为66.6%,美国为28%。可见,日本金融在经济调整增长时期是以间接金融为主要特征。
进入70年代以后,特别是1973年的第一次石油危机以来,日本经济从投资、输出主导型高速增长转向低速增长和经济国际化。随之,日本经济状况和资金循环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表1可以看出,1973年前后日本各经济部门的资金筹措构成变化较大。法人企业部门在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前期的资金筹措额占所有资金筹措额的6成左右,为最大借款者,但从70年代中期后大幅度缩小;公共部门则在同一时期上升为借款者。
表1 日本经济各部门资金筹措与资金运用变化表 (单位:%)
然而,表1反映出的日本经济各部门资金运用在70年代前后变化并不大。这就产生了资金融通机制的变化。作为资金最大不足的公共部门就需要依靠大量的国债发行才能解决资金问题。为了促使国债的大量发行,政府不仅开放了国债流通市场,而且还逐步放开了利率限制和银行的业务活动领域限制。银行在受较高利率的金融市场的资产冲击下,也要求冲破原有的金融限制,开始涉足信托、证券以及中长期贷款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的金融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民间银行间接金融占绝对优势的格局被代之以民营金融政策性金融和证券市场直接金融为主体的多元化融资格局。大致说来,在高速增长时期的末年(1973年)到1983年,民间金融机构的融资比重从74.6%下降到54.5%。其中存款银行的融资比例从64.1%降到41.6%,同期,公共金融中介的融资比重由18.6%上升到26.6%,证券市场的融资比重由6.8%上升到18.9%。当然,从总体上说,日本金融仍以间接金融为主。因为通过民间金融中介机构和公共金融中介机构融资的比重仍高达80%左右。
二、中国融资格局的变迁
中国自50年代中期以后到1979年这一时期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与这一经济相适应,资金融通格局以财政为主导,银行融资只起到补充作用。以1978年为例,见表2,各部门的储蓄与投资的差异程度不大,据统计,该年通过银行信贷完成的资金分配只占社会总投资的20.6%。1979年以来的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打破了原有的资金融通格局。这一时期以来的融资结构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表2 中国的储蓄结构与投资结构(单位:%)
第一,储蓄与投资从财政主导型转向金融主导型。从表2可以看出,居民的储蓄所占比重从1978年的4.8%上升至1993年的54.8%,成为最大的储蓄主体,政府的储蓄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60.3%下降到1993年的5.4%;但是,政府投资从1978年的56.5%下降到1993年的8.6%,从最大的投资部门成为最小的投资部门,企业的投资则由1978年的39.4%上升至1993年的79.7%,成为最大的投资主体。可见,各经济部门的储蓄结构和投资结构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这种差异引起的资金供求矛盾,只有调整金融方式才能解决。
第二,在金融主导型总体融资格局下,直接金融的比重正在逐步扩大,但仍以间接金融为主导地位。1981年国库券的发行标志着原有传统体制下单一的间接金融融资格局被打破,之后随着证券市场的推进,直接融资的规模日益扩大。表3是中国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格局表。到1992年,中国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比重约为88∶12。当然,表3中的间接融资,是以国家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余额为统计口径。如果加上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那么,实际直接融资所占的比重还要小一些。例如,到1995年末,全国各类有价证券余额为4504亿元,全部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为50120亿元,所以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直接融资总额+间接融资总额)的比重为8.25%。从总体上说,在中国现有融资方式下,间接融资仍占90%以上。
表3 中国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构成表单位(%)
年份 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
1980100.00
198178.32 1.68
198297.27 2.73
198396.54 3.46
198496.66 3.35
198695.22 4.78
198794.36 5.64
198892.11 7.89
198991.40 8.60
199090.41 9.59
199190.09 9.91
199287.91 12.09
注:直接融资为有介证券年末余额,间接融资为国家银行及信用社年末贷款余额
第三,在间接金融构成中,商业银行特别是国家银行的贷款所占比重日益下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比重有所上升。见表4国家银行从过去改革前的一统天下,到1985年还占94.2%,但到1995年只占78.6%。
表4 中国金融系统贷款构成
第四,在直接融资中债券融资所占比重较大,股票融资比重较小。表5表明近几年,中国股票融资的比重有所上升,但仍以债券融资为直接融资主导形式。
表5 中国的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单位(%)
年份债券融资
股票融资
1988 96.2 3.8
1989 96.4 3.6
1990 96.6 3.4
1991 95.7 4.3
1992 92.8 7.2
1993 87.3 12.7
1994 93.8 6.2
1995 91.2 8.8
注:债券融资为历年债券余额数,股票为公开发行的股票余额
三、两国的融资格局比较
从上述两国融资格局的分别阐述,我们可以发现:
1、中国现有的融资格局与高速增长时期的日本金融格局极为类似。
这基于以下二个特征:(1)中国现在仍受到利率管制,银行业务范围的限制与内外市场的分割限制这三种金融限制;(2)中国现有的融资总额,90%以上是间接融资,并以存款银行为主。这种极为类似的金融结构背后反映了两国接近的经济基础。
中国经济从1979年改革以来,出现了投资的高增长,而作为投资主体的企业自有资金十分有限,其自有资金比重只占25%上下,另外70—80%的资金需要外部融资(与日本1968年的情况相似)。因而也存在着日本企业60—70年代的资金“超借”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依靠金融中介机构通过贷款可以实现信贷资金的集中配置,因此自然形成了以间接金融为主导的融资格局。
2、过重的间接融资格局特别是银行间接融资格局也会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超贷引起的银行超贷。
中国前些年超贷的情况也十分严重,几乎每年国家银行的贷款要超过其吸收的存款额,其差额依靠的是向中央银行的贷款(实为货币发行)。在这种制度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较严重的银行贷款“坏帐”。这一点,中日两国均比较突出。
3、总体相近的两国融资格局显示了两国融资发展的相同趋势,这主要表现在两国直接融资的增长速度较快。
日本1968—1983年的直接融资平均增长19%左右,要高于间接融资平均增长12%的7个百分点。中国1994年以来每年超千亿的国债的趋势表明了近年来在我国金融格局中,直接融资的比重已迅速上升。
4、相近的融资格局应互相借鉴。
日本经历了一个高速增长时期以后,通货稳定,而中国目前的通货膨胀率仍居高不下(至少还没有摆脱通胀的困境)。但是,日本由于银行巨额亏损引起的银行兼并甚至是大银行的倒闭兼并应引起中国银行业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