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皇帝宗赵史考_契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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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946年,契丹第二任君主太宗耶律德光親率大軍南下,五代第三個短命王朝後晉滅亡。翌年,德光入汴,契丹勢力之擴張達到巔峯。但德光旋即退出汴州,石晉故土隨之易手。太宗暴卒於北返途中,太宗侄世宗兀欲繼位,歷五年後死於內亂,太宗子穆宗入承大寶。學界一般認爲,世宗時契丹朝廷中草原保守主義勢力崛起,世宗之死即緣此。穆宗即位後,一改太宗、世宗之南進政策,不重漢地,太宗曇花一現地據有中原後,契丹未能繼續利用五代紛亂開疆拓土,最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此。①然筆者猶有疑焉。世宗遇弒,實與南征無涉,而穆宗亦恐非草原本位主義者。限於篇幅,穆宗朝史事容另文詳述,本文將專論世宗朝史事。由於世宗享國未久,世宗朝的歷史向來爲學界所忽視。但世宗朝之政局,實關乎遼朝前期歷史之走向,世宗朝之邦交,又與五代變遷有莫大干係。故本文先論世宗其人及其得位始末,次及世宗朝遼漢周關係,最後分析世宗朝之謀逆與世宗之遇弒。不當之處,敬祈方家賜教。

一、世宗其人

據筆者考證,一度入主中原的遼太宗耶律德光,少時與兄長太子倍(耶律阿保機長子,世宗兀欲之父。因帝位爲太宗所奪,史稱讓國皇帝)一起,在其父阿保機的安排下,接受了漢式教育。因此,德光漢化頗深,工漢文,通書法。②那麽,其繼承人世宗耶律兀欲何許人也?他會如何面對太宗的遺產呢?史稱遼世宗“好行仁惠,善丹青,尤精飲藥”。③又《新五代史·四夷附錄二》云:“兀欲爲人儁偉,亦工畫,能飲酒,好禮士。”④這似乎表明世宗漢化較深。但《遼史·世宗紀》所述與此不同:“帝儀觀豐偉,內寬外嚴,善騎射,樂施予,人望歸之。”⑤這裏我們看不到世宗的漢化傾向。不過,雖然中原文獻未必可信,但確有堅實的證據表明世宗亦是漢化較深之人。

遼乾亨三年(981)《張正嵩墓誌》載:“府君考諱諫,南瀛州河間縣人也。學備張車,才盈曹斗。從師泗北,授士關西。校武則搏虎埋輪,不輸祖業;緒文則懷蛟夢鳳,無讓先賢。……時讓國皇帝在儲君,時攜筆從事。雖非拜傅,一若師焉。自後讓皇入漢,天授(世宗)潛龍,公(諫)爲王府郎中,重元臣也。天授帝龍飛,公授密直學士,轉給事,除朔州順義軍節度使、檢校太保。”⑥張諫看來是位飽學之士,兀欲之心腹,由此可推知世宗受其影響,當有一定的漢學修養。

又《遼史·后妃傳·世宗妃甄氏》曰:“世宗妃甄氏,後唐宫人,有姿色。帝從太宗南征得之,寵遇甚厚,生寧王只沒。及即位,立爲皇后。”⑦《契丹國志·世宗甄皇后傳》云:“後唐潞王時爲宫人。世宗從太宗南入大梁,得之宫中。時后年四十一歲,世宗幸之,生六子,長曰明記,後即位爲景宗;次曰平王、荆王、吴王、寧王、河間王。世宗既登位,册爲皇后。”⑧按《遼史》目錄及《后妃傳》卷首均作“世宗妃甄氏”,不曰“皇后”,且位次世宗懷節皇后蕭氏之後,疑《遼史》“立爲皇后”說蓋襲自《契丹國志》,實不見於遼末耶律儼《皇朝實錄》及金陳大任《遼史》。

按《國志》此傳悖謬之處頗多。其一,甄氏既爲後唐宫人,當在洛陽,如何得之大梁?且援立石晉之役,太宗止步太原,並未南下。其二,景宗實乃懷節皇后蕭氏之子,《遼史》昭然,絕無可疑。其三,據《遼史·景宗紀上》,保寧元年(969)四月,“封隆先爲平王,稍爲吴王,道隱爲蜀王”,⑨《皇族表》則作“晉王道隱”,⑩《國志》之平王、荆王、吴王當即此三人。(11)然按《遼史·宗室傳·義宗倍》,稍、隆先、道隱乃世宗弟,非其子,(12)又《皇子表》謂甄氏僅寧王只沒一子而已。(13)

不過,《國志》甄氏封后的說法卻能得到遼朝石刻的印證。康熙年間,北京宣武門西南出土仙露寺葬舍利佛牙石匣,所刻天祿三年(948)銘文列施主有大遼皇帝、皇后。(14)按《遼史·世宗紀》,懷節皇后蕭氏立於天祿四年,其本傳亦謂“天祿末,立爲皇后”。(15)則天祿三年之皇后當係甄氏。此外,細繹《遼史》,甄氏爲后尚可得一旁證。

按《皇子表》謂世宗有三子,以只沒爲第三,然曰:“舊史《皇族傳》書在第一。”世宗另一子吼阿不條云:“舊史《皇族傳》書在第三,且云未詳所出。按《景宗本紀》云,景宗皇帝,世宗第二子。又按舊史本傳云,景宗立,親祭於墓,追册爲皇太子。當是世宗嫡長子也(元人以蕭氏所出爲嫡)。”(16)檢《景宗紀上》,保寧三年八月辛卯,“祭皇兄吼墓,追册爲皇太子,謚莊聖”。(17)從《皇子表》的記載來看,《景宗紀上》所謂“皇兄”亦當出自元史臣之手,非舊史原文。元人僅據景宗追册耶律吼爲皇太子一事,斷言舊史排行有誤,於事理未諧。

筆者懷疑,舊史《皇族傳》實不誤,只沒爲長,景宗其次,吼又次之。既然舊史《皇族傳》以只沒爲第一,則舊史《景宗紀上》云景宗爲世宗第二子,當謂只沒爲長子。而只沒長於景宗,亦可得確證。按《聖宗紀一》統和元年(983)正月乙丑,“奉遺詔,召先帝庶兄質睦於菆塗殿前,復封寧王”。(18)質睦即只沒異譯。不過,元人推測吼亦爲蕭氏所出,當得其實。而從景宗追册一事,恰恰可爲吼乃景宗同母弟之旁證。

所謂皇太子,並非以世宗論,而是景宗以吼爲其本人之皇太子。契丹仿效中原建立皇太子制度之初,並不明瞭“皇太子”之確切含義,以爲凡皇儲,不拘行輩,皆稱皇太子。太宗立李胡爲皇太子即其例。(19)契丹舊有兄終弟及之傳統,遼太宗立李胡爲皇太子,一方面是政治妥協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是這一傳統的反映。(20)

景宗追册弟吼爲己之皇太子,也應當同樣與兄終弟及傳統有關。筆者的這一推測有一個佐證。按《景宗紀上》,保寧元年(969)三月,“太平王罨撒葛亡入沙沱(陀)。己丑,夷离畢粘木袞以陰附罨撒葛伏誅。癸巳,罨撒葛入朝”。(21)《皇子表》謂罨撒葛係穆宗同母弟,“景宗即位,撒葛懼,竄於大漠,召還,釋其罪”。(22)看來,穆宗死後,罨撒葛可能曾與景宗爭奪帝位。儘管如此,保寧四年罨撒葛薨後,仍被“追册爲皇太叔”。(23)景宗之所以這麽做,恐怕是因爲在穆宗未立太子的情況下,按照契丹傳統,罨撒葛應當是其繼承人。(24)

據《景宗紀上》,“察割之亂(時爲天祿五年),帝甫四歲”。(25)知景宗當生於天祿元年或二年。只沒既係世宗長子,當生於會同中。據此,《契丹國志》謂世宗隨太宗入大梁得甄氏說顯誤,甄氏當在後唐滅後因某種機緣沒入契丹,爲兀欲所得。按《遼史·后妃傳·世宗懷節皇后蕭氏》云:“帝爲永康王,納之,生景宗。”(26)檢《世宗紀》,大同元年(即天祿元年)二月封永康王,(27)則蕭氏歸世宗亦當在此年。世宗后妃見諸史籍者惟甄、蕭二人,看來甄氏是蕭后歸世宗前最得寵的女人,世宗即位之初,立其爲后是完全可能的。(28)世宗作爲一個契丹君主,繼位後立漢女爲后,晚至天祿四年方改立蕭氏,這應當可以作爲其人漢化傾向的另一個佐證。總而言之,從張諫、甄氏二人之際遇來看,世宗兀欲應當是個漢化較深之人。

二、繼位始末

遼太宗以其弟李胡爲太子,但滅晉後北返途中不意暴卒,其兄子兀欲遂乘機篡得帝位。世宗得國不正,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世、穆、景三朝皇室內亂頻仍,不僅直接影響了其本人的中原政策,且餘波牽延至穆、景二朝。

遼朝前期皇位繼承每多變亂,學者多以爲係契丹傳統可汗世選之遺風。所謂可汗世選,由兩項基本制度安排構成。其一,候選人資格得自血緣,可汗家族一定範圍內的成員都可參與選舉。其二,部族首領聚議,推候選人之一爲汗。(29)陳述、李桂芝先生先後對遼世宗繼位之經過作過較詳細的考辨,均重在闡發世選制之影響。(30)但這一幾乎被視爲定讞的成說,事實上並沒有堅實的史料依據。筆者將另有專文系統檢討契丹可汗世選說,此處僅就世宗得國而論,世選說實屬空穴來風。

世宗繼位之過程,大體由三大事件構成。其一,太宗滅晉後北返,崩於欒城,北南院大王與耶律安摶擁立世宗於軍中。其二,世宗回師草原,敗皇太子李胡於泰德泉。其三,潢水畔兩軍對壘,經耶律屋質調解,李胡與主要支持者其母應天太后妥協讓步。以下筆者將進行分析,證明這三個事件中都沒有證據支持世選說。

關於諸將擁立世宗的經過,《遼史》有詳細的記載。《耶律安摶傳》云:

世宗在藩邸,尤加憐恤,安摶密自結納。太宗伐晉還,至欒城崩,諸將欲立世宗,以李胡及壽安王(太宗嫡長子)在朝,猶豫未決。時安摶直宿衛,世宗密召問計。安摶曰:“大王聰安寬恕,人皇王(即讓國皇帝)之嫡長;先帝雖有壽安,天下屬意多在大王。今若不斷,後悔無及。”會有自京師來者,安摶詐以李胡死傳報軍中,皆以爲信。於是安摶詣北、南二大王計之。北院大王洼聞而遽起曰:“吾二人方議此事。先帝嘗欲以永康王爲儲貳,今日之事有我輩在,孰敢不從!但恐不白太后而立,爲國家啓釁。”安摶對曰:“大王既知先帝欲以永康王爲儲副,況永康王賢明,人心樂附。今天下甫定,稍緩則大事去矣。若白太后,必立李胡。且李胡殘暴,行路共知,果嗣位,如社稷何?”南院大王吼曰:“此言是也。吾計決矣!”乃整軍,召諸將奉世宗即位於太宗柩前。(31)

《耶律吼傳》曰:

及帝(太宗)崩於欒城,無遺詔,軍中憂懼不知所爲。吼詣北院大王耶律洼議曰:“天位不可一日曠。若請於太后,則必屬李胡。李胡暴戾殘忍,詎能子民。必欲厭人望,則當立永康王。”洼然之。會耶律安摶來,意與吼合,遂定議立永康王,是爲世宗。(32)

又《耶律洼傳》亦云:

太宗崩於欒城,南方州郡多叛,士馬困乏,軍中不知所爲。洼與耶律吼定策立世宗,乃令諸將曰:“大行上賓,神器無主,永康王人皇王之嫡長,天人所屬,當立;有不從者,以軍法從事。”諸將皆曰:“諾。”(33)

我們注意到,由於太宗之死事出突然,“軍中不知所爲”。按照《耶律吼傳》的說法,這是因爲太宗沒有留下遺詔,《耶律安摶傳》則明確說諸將在世宗、李胡及壽安間猶豫不定。但這些說法有值得懷疑的地方。雖然可能太宗確無遺詔,但李胡是其生前所立皇太子,正是合法繼承人,諸將何疑之有?二傳認爲這是因爲李胡殘暴、不得人心。李胡生性暴躁忌刻容或有之,但史籍中未見任何其“暴戾殘忍”的具體記載,說明並未因此鑄成大錯,安摶編造李胡已死的謠言,也證明不得人心也許是謗訕之語。筆者懷疑,太宗薨後軍中洶洶當是事實,不過其真正原因並非嗣君未定,而是因爲其時太宗麾下大將趙延壽先據鎮州,意圖稱帝。稍一不慎,契丹可能全軍覆沒於中原。而是時嗣君李胡又遠在龍沙,軍中之憂懼可想而知。

這千鈞一髮的緊張局面,給了世宗可乘之機。世宗與安摶的密謀主要在於兩個環節。其一,散佈李胡已死的謠言。其二,由安摶出面,爭取軍中最重要的實力派北南院大王支持世宗。(34)其時“安摶直宿衛”,可能掌握了號爲“皮室軍”的親軍腹心部。因此,在這三大軍事巨頭的支持下,世宗得以繼位。安摶是世宗的親信,而北南大王支持世宗,一方面可能得到了世宗的優厚承諾,另一方面可能也是時局所迫。

在世宗軍中繼位時關於嗣君的討論中,我們並沒有找到世選的證據。首先,雖然李胡的皇太子身份被回避,但這些記載强調的都是太宗本人的意願。《耶律吼傳》提到太宗“無遺詔”,《耶律安摶傳》載耶律洼曾試圖用“先帝欲以永康王爲儲貳”證明世宗繼位的合法性。其次,三人密議中也反覆提到了“若請於太后”云云,這說明太后的向背非常關鍵。按照正常的程式,在太宗已薨的情況下,如欲變更繼承人,其決定權力很大程度上在於太后。“若白太后,必立李胡”可爲其證。其三,耶律吼、耶律洼及耶律安摶決意立世宗,這是非常危險的政治投機行爲,軍中其他將領能否認同尚在未定之數。《耶律牒蠟傳》云:“世宗即位,遣使馳報,仍命牒蠟執偏將朮者以來。其使誤入朮者營,朮者得詔,反誘牒蠟,執送太后。”(35)可見其傒幸行險之處。因此,耶律吼等人一方面提出“永康王人皇王之嫡長”作爲合法性的依據;另一方面用赤裸裸的暴力相威脅,“今日之事有我輩在,孰敢不從”,“有不從者,以軍法從事”云云,軟硬兼施,纔穩定了局面。

根據上文的分析,世宗的軍中繼位看來是其本人親自設計的一個陰謀。世宗之所以能壓服軍中的反對意見,除了北南大王鼎力相助外,成功解決了趙延壽問題,保證了契丹大軍的安全,是其關鍵。主張世宗繼位出於世選的學者認爲,諸將擁立世宗即世選。(36)但所謂擁立或共推,無非是二三實力派主導下的表演,與陳橋兵變並無二致。若以是爲世選,孰非世選?《資治通鑑》記載此事如下:

契丹主兀欲以契丹主德光有子在國,己以兄子襲位,又無述律太后之命,擅自立,內不自安。初,契丹主阿保機卒於勃海,述律太后殺酋長及諸將凡數百人。契丹主德光復卒於境外,酋長諸將懼死,乃謀奉契丹主兀欲勒兵北歸。(37)

這段記載有諸多錯誤,容另文詳述。但溫公既曰諸酋奉世宗北歸,又云兀欲“擅自立”,說明在他看來,諸將擁立與世選並無必然聯繫。

此外,世選說還有一個無法解釋的矛盾。其說若成立,那麽在此後的事態發展中,由世選而來的合法性當是世宗手中最大的籌碼。但事實並非如此。有鑑於此,陳述先生對世選說進行了修正,認爲這還只是“非正式的或預備的推選會議,不過這些參預聚謀的契丹大人,不是諸大首領的全部,故而諸部未寧一”。(38)那麽,正式的推選會議是什麽時候舉行的呢?陳先生以爲發生在潢河畔。(39)但這一觀點卻源自對文獻的誤讀(詳下),因此,對世選說的修正並不能成立。

下面我們再來分析泰德泉之役。據《遼史·世宗紀》,大同元年(947)六月甲寅,“次南京,五院夷离堇安端(太祖弟)、詳穩劉哥(太祖弟寅底石子)遣人馳報,請爲前鋒。至泰德泉,遇李胡軍,戰敗之”。(40)安端決定支持世宗的經過,見於《姦臣傳上·耶律察割》:“世宗即位於鎮陽,安端聞之,欲持兩端。察割(安端子)曰:‘太弟(即李胡)忌刻,若果立,豈容我輩!永康王寬厚,且與劉哥相善,宜往與計。’安端即與劉哥謀歸世宗。”(41)看來劉哥是個關鍵人物,其傳云:

會同十年,叔父安端從帝伐晉,以病先歸,與劉哥鄰居。世宗立於軍中,安端議所往,劉哥首建附世宗之策,以本部兵助之。時太后命皇太弟李胡率兵而南,劉哥、安端遇於泰德泉。既接戰,安端墜馬。王子天德(太宗庶子)馳至,欲以槍刺之。劉哥以身衛安端,射天德,貫甲不及膚。安端得馬復戰,太弟兵敗。劉哥與安端朝於行在。及和議成,太后問劉哥曰:“汝何怨而叛?”對曰:“臣父無罪,太后殺之,以此怨耳。”(42)

阿保機死前,指定寅底石輔佐長子倍,爲應天后(即太祖淳欽后)所不容而見殺。(43)劉哥以是怨太后。安端、察割父子則純是投機分子。值得注意的是,在回應事後太后的指責時,劉哥直言其與太后之恩怨,卻並沒有提到世宗的世選合法性,以此反駁“叛”的罪名。如果這僅係孤例,或者我們可以理解爲劉哥之率真。但《耶律安摶傳》亦載:“太后問安摶曰:‘吾與汝有何隙?’安摶以父死爲對,太后默然。”(44)又《姦臣傳中·蕭翰》云:“太后問翰曰:‘汝何怨而叛?’對曰:‘臣母無罪,太后殺之,以此不能無憾。’”(45)按安摶父亦因支持太子倍爲應天后所殺,(46)蕭翰母事不詳。不論如何,這兩位世宗的支持者在面對太后的責難時,同樣沒有援引世選,似乎默認了己之所爲確屬叛行。這也間接說明,世宗立於軍中與世選無關。

最後,我們再來分析潢河和解。世宗回師龍沙,與太后隔潢河而陣,在耶律屋質斡旋下太后與世宗相見。據《耶律屋質傳》,太后質問世宗曰:“大王何故擅立,不稟尊親?”(47)由於史官取捨不當,世宗對這一問題的回答並不見《屋質傳》,(48)但太后這一責問本身就表明,世宗並無世選合法性這樣的法寶。在兩人和解後,《屋質傳》又載:

太后復謂屋質曰:“議既定,神器竟誰歸?”屋質曰:“太后若授永康王,順天合人,復何疑?”李胡厲聲曰:“我在,兀欲安得立!”屋質曰:“禮有世嫡,不傳諸弟。昔嗣聖(即太宗)之立,尚以爲非,況公暴戾殘忍,人多怨讟。萬口一辭,願立永康王,不可奪也。”太后顧李胡曰:“汝亦聞此言乎?汝實自爲之!”乃許立永康。(49)

所謂“議既定”,是指雙方放棄武力,同意和平解決爭端。在討論皇帝人選時,李胡“我在,兀欲安得立”的依據顯然是其皇太子的身份,而屋質用來說服太后接受世宗的理由有二。其一,“禮有世嫡,不傳諸弟”,“嗣聖之立,尚以爲非”。也就是說,太宗以弟李胡爲繼承人並不妥,更何況太宗之帝位,乃從其兄耶律倍(太祖嫡長子、皇太子)手中所奪,其合法性本就存在爭議。其二,也是屋質真正說服太后的原因,那就是“萬口一辭,願立永康王,不可奪也”。表面上看,這似乎是世選的證據。其實不然。首先,屋質的這句話上承的是(李胡)“暴戾殘忍,人多怨讟”。也就是說,“萬口一辭”表明的並非是部落首領具有選汗的權利,而是强調李胡失人心。其次,這句話以“不可奪也”結尾,正說明“萬口一辭”本身並不構成帝位的合法性,相反,太后的意願可能更爲權威,屋質只是希望(或者說威脅)太后要順應人心。(50)總之,筆者認爲,潢河和解的記載也無法提供沒有爭議的世選證據。

需要補充說明的是,《李胡傳》對潢河和解也有記載,曰“及會議,世宗使解劍而言”。(51)陳述先生將“會議”理解爲“推選大汗的議會”。(52)但參考《屋質傳》,所謂“會議”顯然專指世宗與太后李胡問的會晤,可見陳先生對文獻有所誤讀。

綜上所述,筆者認爲,並無有說服力的證據表明世宗繼位的過程中存在世選因素。世宗之所以能登大寶,最關鍵的因素是他敏銳果敢地把握住了稍縱即逝的時機,以在處理趙延壽事件中表現出的高超政治技巧,懾服了契丹諸酋。另外一個關鍵因素是,他集結了一批當年太后扳倒讓國皇帝的政治鬥爭的失敗者和受害者的後人。安摶、劉哥都因此站在了世宗一邊。筆者懷疑,圖謀帝位,刻意利用當年的政治鬥爭培植自己的勢力是世宗一直以來暗中進行之事。不過,若非太宗突然去世引發了危機,恐世宗之圖謀未必能得逞。

三、世宗朝遼漢周關係

世宗得國不正,於其南向政策影響巨大。遼大同元年(即世宗天祿元年,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947)四月,太宗德光離汴北上,以往學界多認爲太宗北歸即放棄中原。筆者新近撰文指出,德光因暑熱北返,係其既定策略,並非倉皇撤退。太宗北歸之初,契丹留守諸將仍固守汴洛,實無意放棄中原。但太宗意外死亡,局勢陡變。兀欲(世宗)篡位時,太子李胡留守龍沙,手握重兵,因此世宗揮師北上,一場內戰迫在眉睫。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中原的契丹守將紛紛棄鎮北歸。此後兀欲雖監禁了應天后及李胡,但因內亂頻仍,對中原完全采取守勢。天祿二年定州棄守,後晉故土全部易主。(53)

世宗即位初無心外務,還有其他證據。按《遼史·世宗紀》,天祿二年四月,“南唐遣李朗、王祚來慰且賀,兼奉蠟丸書,議攻漢”。(54)這一提議並未得到兀欲的響應。另據《新五代史·漢隱帝紀》,同年七月,“契丹鄚州刺史王彥徽來奔”,(55)也可以看出局勢對遼朝相當不利。不過,到天祿三年,也就是世宗即位兩年多後,開始改變策略。《遼史·世宗紀》謂該年九月,“召羣臣議南伐”,十月,“遣諸將率兵攻下貝州高老鎮,徇地鄴都、南宫、堂陽,殺深州刺史史萬山,俘獲甚衆”。(56)契丹大捷可以得到中原文獻的印證。《薛史新輯·漢隱帝紀中》載:“契丹陷貝州高老鎮,南至鄴都北境,又西北至南宫、堂陽,殺掠吏民。數州之地,大被其苦,籓郡守將,閉關自固。”(57)

世宗初期的保守策略,並非由於對太宗時期的國策有所檢討,而是因爲兀欲一直忙於鞏固帝位,平定叛亂,根本無暇南顧。(58)天祿三年春,蕭翰伏誅後,世宗已基本控制了契丹諸酋中的異己分子,因此當年九月即興師南下,恰恰說明兀欲是德光南進策略的忠實繼承者。

按《遼史·世宗紀》,天祿四年三月,“南唐遣趙延嗣、張福等來賀南征捷”;十月,“自將南伐,攻下安平、內丘、束鹿等城,大獲而還”。(59)雖然連續兩年南征均得勝,契丹並未能擊潰後漢主力,得城尚不能守之。遼朝入侵更重要的後果,卻是給郭威代漢制造了機會。據《薛史新輯·漢隱帝紀中》,乾祐二年(即遼天祿三年),因契丹兵鋒南至鄴都,隱帝被迫“遣樞密使郭威率師巡邊”。(60)同書《周太祖紀一》亦云:“帝至邢州,遣王峻前軍趨鎮、定。時虜已退,帝大閱,欲臨寇境,詔止之。”(61)在任命郭威爲鄴都留守時,對於是否讓其仍領樞密使,後漢朝廷中發生過激烈的爭論。一方認爲,樞密使出領節鎮向無先例,有尾大不掉之虞。另一方則强調大敵當前,樞密使的身份可以使郭威節制諸軍,有效地組織防禦。(62)在契丹的威脅面前,隱帝冒險賦予郭威大權,實出不得已。不僅如此,乾祐三年(950)底,郭威發動的澶州兵變,更是直接與契丹相關。其時郭威假造契丹從鎮州、邢州等地三路入寇的消息,後漢太后遂命郭威率軍出征。大軍行至澶州,郭威策動兵變,稱帝。次年正月,建國號周。若說遼世宗南征是催生五代最後一個王朝的關鍵因素之一,亦非過論。

就在郭威兵變之時,世宗兀欲向後漢派出了使者。《薛史新輯·周太祖紀一》曰:“先是,去年契丹永康王兀欲寇邢、趙,陷內丘。及回,兀欲遣使與漢隱帝書,使至境上,會朝廷有蕭牆之變,帝定京城,回至澶州,遇蕃使至,遂與入朝。至是,遣朱憲伴送來使歸蕃,兼致書敍革命之由。”(63)《册府元龜·外臣部·姦詐》則對遼周往來有較完整的敍述:

契丹永康王兀欲自漢末遣使,寓書於漢少帝,會漢室有蕭牆之亂。周太祖登極時,邢州節度使劉詞馳送虜使至闕,周太祖覽其書,欲因便以和之。廣順元年(遼天祿五年)正月,遣將軍朱憲伴送虜使歸國,仍遺兀欲金器玉帶,以結其意。二月,朱憲迴,兀欲復遣使來賀,兼獻良馬。朝廷尋遣尚書左丞田敏報命,仍厚其禮。既而兀欲留我行人將軍姚漢英、華光裔,不令復命,由是復絕。(64)

世宗主動遣使後漢,可能是因爲軍事上局面一時難以打開,(65)所以尋求外交上的突破。而議和的條件,可能是循石敬瑭之例。後周建立後,也試圖與遼媾和。但數度來往後,兀欲突然翻臉,個中奧秘,則是北漢之屈膝。

關於遼與北漢間的往來,《通鑑》認爲亦由兀欲發端,該書於是年正月己卯(十七日)至丁亥(二十五日)間有記載如下:

初,契丹主北歸,橫海節度使潘聿撚棄鎮隨之,契丹主以聿撚爲西南路招討使。及北漢主立,契丹主使聿撚遺劉承鈞書,北漢主使承鈞復書,稱:“本朝淪亡,紹襲帝位,欲循晉室故事,求援北朝。”契丹主大喜。(66)

此事除爲《契丹國志·世宗天授皇帝紀》承襲外,不見其他文獻。(67)其中疑竇頗多,筆者以爲並不可靠。首先,劉崇稱帝在正月十六日,而據《通鑑》,該月二十五日前,事情已經歷了契丹西南路招討使潘聿撚獲得消息、上報世宗,世宗下令聿撚致書劉承鈞,承鈞傳送太原,太原下令承鈞復書,兀欲得書這諸多環節。從時間上看,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新近曹流撰文提出,二十五日前可能潘聿撚剛與北漢取得聯繫,北漢回書尚在其後。即便如此,短短不到十天,上報契丹中樞並得到指示仍然不太可能。所以,曹流懷疑這是潘聿撚的自主行爲,而非世宗的命令。(68)但這至少已經說明,這段記載的可信度是要大打折扣的。更何況,潘聿撚是否可能擅自處理事關遼朝國策的大事,確是很值得懷疑的。其次,記載中提到北漢主動屈膝,“欲循晉室故事,求援北朝”,但綜合遼朝與中原文獻,事實上這一結果是兀欲巧妙利用後周對北漢施壓,來回往復多個回合後纔取得的成果。總之,筆者以爲,《通鑑》的這一記載不足采信。

下面我們來具體分析遼周漢間的縱橫捭闔。上引《册府元龜》提到,後周朱憲使遼後,契丹遣使後周並致良馬,這可以得到《遼史·世宗紀》的驗證。(69)《册府元龜·外臣部·通好》對遼朝此番來使有更詳細的記載:“周太祖廣順元年二月丁未,左千牛衛將軍朱憲使於契丹復命,契丹主充(兀)欲復遣使褭骨支伴送朱憲歸京師,又賀我登極,兼獻良馬一駟,仍達蕃情云:‘兩地通歡,近因晉祖,議和好之理,爲遠大之謀。’”(70)遼世宗援引石敬瑭一事,可能代表的正是其開出的議和條件,即遵循石敬瑭稱帝模式。

據《五代會要·契丹》,同月,周“太祖復命尚書左丞田敏、供奉官蔣光遂銜命往聘”。(71)雙方使節往復如此迅速,說明兩家對於和議都很熱衷。但此時北漢亦遣使赴契丹求援,(72)局勢變得相當微妙。按《通鑑》,三月,“北漢李至契丹,契丹主使拽剌梅里報之”;四月,“契丹主遣使如北漢,告以周使田敏來,約歲輸錢十萬緡。北漢主使鄭珙以厚賂謝契丹,自稱‘侄皇帝致書於叔天授皇帝’,請行册禮”。(73)看來,郭威對契丹的苛刻條件並沒有全部拒絕,答應“歲輸錢十萬緡”,但可能對稱子稱侄之類的要求沒有妥協。

北漢與後周使者見到兀欲的時間應當非常接近。據《薛史新輯·周太祖紀二》,四月丁巳,“尚書左丞田敏使契丹回,契丹主兀欲遣使實六報命,並獻碧玉金塗銀裹鞍勒各一副,弓矢、器仗、貂裘等,土產馬三十匹,土產漢馬十匹”。(74)《通鑑》記載了契丹以後周要脅北漢,筆者懷疑,世宗對後周可能也采取了同樣伎倆。不過,郭威並沒有就範。據《薛史新輯·周太祖紀二》,五月己巳,周“遣左金吾衛將軍姚漢英、前右神武將軍華光裔使於契丹”。(75) 《通鑑》稱“契丹留之”。(76)《遼史·世宗紀》則云:“二月,周遣姚漢英、華昭胤來,以書辭抗禮,留漢英等。”(77)所謂“書辭抗禮”,說明郭威拒絕稱子或侄。兀欲突然翻臉,應當是因爲此時鄭珙已抵遼廷,在北漢已屈膝的情況下,世宗當然就倒向了北漢一邊。

《遼史》將姚漢英來使記作“二月”,其誤自不待言,筆者甚而懷疑此係契丹史官有意作僞。按《世宗紀》又云:“六月辛卯朔,劉崇爲周所攻,遣使稱侄,乞援,且求封册。即遣燕王牒、樞密使高勳册爲大漢神武皇帝。”(78)《遼史》中遼與北漢的往來始見於此,這是另一蹊蹺之處。如果沒有中原文獻,我們很容易誤以爲劉崇之稱侄、求封册乃其主動獻媚。契丹史官將遼周決裂提前至二月,並繫遼漢往來於六月,恐係有意爲之,可能是爲了掩蓋世宗不太光明的外交手段。

還需補充說明的是,上引《册府元龜·外臣部·姦詐》認爲周使被留後,後周與契丹“由是復絕”,但同書《外臣部·通好》又載:是年“八月,契丹遣幽州教練使曹繼筠護送宰相趙瑩喪柩至其家”。(79)似乎外交關係並未由此中斷。據同書《總錄部·患難》,“瑩初被病,遣人祈告於虜主,願歸骨於南朝,使羈魂幸復鄉里,虜主閔而許之。及卒,遣其子易從及家人數輩護喪而還,仍遣大將送至京師”。(80)又按《遼史·世宗紀》,“夏五月壬戌朔,太子太傅趙瑩薨,輟朝一日,命歸葬於汴”。(81)看來姚漢英等羈留未返,並不代表遼周迅即轉入敵對狀態。

不過,遼漢既已結盟,遼周軍事上的衝突已在所難免。據《通鑑》,當年七月,“北漢主遣翰林學士博興衛融等詣契丹謝册禮,且請兵”。(82)然天不佑契丹,正當世宗欲大舉南攻,他卻意外遇弒。《遼史·世宗紀》載:“九月庚申朔,自將南伐。壬戌,次歸化州祥古山。癸亥,祭讓國皇帝於行宫,羣臣皆醉。察割反,帝遇弒。”(83)《世宗紀》未提及兀欲遇弒的原因。《新五代史·四夷附錄二》曰:

兀欲立五年,會諸部酋長,復謀入寇,諸部大人皆不欲,兀欲强之。燕王述軋與太寧王嘔里僧等率兵殺兀欲於大神淀。德光子齊王述律聞亂,走南山。契丹擊殺述軋、嘔里僧,而迎述律以立。(84)

《通鑑》云:

九月,北漢主遣招討使李存瓌將兵自團柏入寇。契丹欲引兵會之,與酋長議於九十九泉。諸部皆不欲南寇,契丹主强之。癸亥,行至新州之火神淀,燕王述軋及偉王之子太寧王漚僧作亂,弒契丹主而立述軋。契丹主德光之子述律逃入南山,諸部奉述律以攻述軋、漚僧,殺之,并其族黨。立述律爲帝,改元應曆。自火神淀入幽州,遣使告於北漢,北漢主遣樞密直學士上黨王得中如契丹,賀即位,復以叔父事之,請兵以擊晉州。(85)

《歐史》及《通鑑》俱以爲,世宗被弒是因爲諸酋不同意其南寇的主張。兀欲被弒與穆宗繼位因此被認爲是遼朝歷史上的一個分水嶺,契丹國策由此轉向草原本位。(86)對於這一闡釋,筆者尚有保留意見。

首先,《新五代史》與《通鑑》之記載有不實之處。如兩書均以爲述軋乃主謀,(87)且後者云述軋自立,其說顯誤(詳下節)。

其次,《新五代史》及《通鑑》有互相矛盾之處。如果兀欲因援漢被弒,北漢怎麽可能在穆宗即位後“請兵以擊晉州”?穆宗又怎麽會在即位次月(十月)即出兵與北漢共伐後周?(88)

又次,從《遼史》關於此事的記載來看,世宗遇弒實與南征無關。本文下節將詳論之。

四、天祿間謀逆及世宗之遇弒

要弄清遼世宗遇弒的真相,我們必須先來回顧世宗一朝數次篡位陰謀。按上文已論及,世宗即位之初,最大的對手是李胡及應天太后。據《遼史·世宗紀》,就在兀欲與太后和解當月,“既而聞太后、李胡復有異謀,遷於祖州。誅司徒劃設及楚補里”。(89)《后妃傳·淳欽皇后》云:“遷太后於祖州。”(90)《李胡傳》曰:“會有告李胡與太后謀廢立者,徙李胡祖州,禁其出入。”(91)看來兀欲對李胡一直保持了高度警惕,因此終世宗一朝,李胡始終無所作爲。

但李胡而外,覬覦帝位者仍大有人在。按《世宗紀》:天祿二年正月,“天德、蕭翰、劉哥、盆都等謀反。誅天德,杖蕭翰,遷劉哥於邊,罰盆都使轄戞斯國”。(92)這次謀反的過程頗爲曲折,須稍加辨析。《耶律屋質傳》載:

天祿二年,耶律天德、蕭翰謀反下獄,惕隱劉哥及其弟盆都結天德等爲亂。耶律石剌潛告屋質,屋質遽引入見,白其事。劉哥等不服,事遂寢。未幾,劉哥邀駕觀樗蒲,捧觴上壽,袖刃而進。帝覺,命執之,親詰其事。劉哥自誓,帝復不問。屋質奏曰:“當使劉哥與石剌對狀,不可輒恕。”帝曰:“卿爲朕鞫之。”屋質率劍士往訊之,天德等伏罪,誅天德,杖翰,遷劉哥,以盆都使轄戞斯國。(93)

《耶律劉哥傳》云:

天祿中,與其弟盆都、王子天德、侍衛蕭翰謀反,耶律石剌發其事,劉哥以飾辭免。後請帝博,欲因進酒弒逆,帝覺之,不果,被囚。一日,召劉哥,鎖項以博。帝問:“汝實反耶?”劉哥誓曰:“臣若有反心,必生千頂疽死!”遂貰之。耶律屋質固諍,以爲罪在不赦。上命屋質按之,具服。詔免死,流烏古部,果以千頂疽死。(94)

又《蕭翰傳》曰:

天祿二年,尚帝妹阿不里。後與天德謀反,下獄。復結惕隱劉哥及其弟盆都亂,耶律石剌告屋質,屋質遽入奏之,翰等不伏。帝不欲發其事,屋質固諍以爲不可,乃詔屋質鞫按。翰伏辜,帝竟釋之。(95)

據此,這次謀逆大體由三個環節構成。首先,太宗庶子天德與蕭翰因謀反而下獄。其次,劉哥及盆都欲作亂,爲耶律石剌所告,但世宗息事寧人,不予處理。這裏有個疑問,天德與蕭翰既已因謀反下獄,“復結惕隱劉哥及其弟盆都亂”究係何指?考《皇子表》云:天德“與侍衛蕭翰謀反,繫獄。耶律留哥、盆都等辭連天德,并按之。天德斷鎖,不能出”。(96)據此,天德、蕭翰繫獄之初,劉哥、盆都尚未暴露,二人或於獄中聯絡劉哥等謀舉事,然爲石剌所告,事遂寢。其三,劉哥再度鋌而走險,試圖行剌兀欲,在屋質堅持之下世宗同意展開全面調查,陰謀終於徹底暴露。

値得注意的是,劉哥及蕭翰在兀欲、李胡之爭中都是世宗的支持者。劉哥因此得爲惕隱,(97)蕭翰之尚帝妹當亦緣此。劉哥弟盆都在世宗繼位時的態度不詳,但其本傳曰“天祿初,以族屬爲皮室詳穩”,(98)應當也是兀欲的支持者。這次謀反之緣由,史籍未載。不過,除了爭奪帝位之外,似乎沒有其他的可能解釋。從對謀反諸人的不同處理來看,劉哥等欲推戴的想必是天德。

到了天祿三年,又發生了一次謀反。按《世宗紀》,正月,“蕭翰及公主阿不里謀反,翰伏誅,阿不里瘐死獄中。庚申,肆赦。內外官各進一階”。(99)據《逆臣傳中·蕭翰》,翰“復與公主以書結明王安端反,屋質得其書以奏,翰伏誅”。(100)《耶律屋質傳》則曰:天祿三年,“表列泰寧王察割陰謀事,上不聽”。(101)看來,蕭翰可能是鼓動安端奪位,察割也在旁慫恿。再次需注意的是,安端父子也曾是世宗的支持者。這次謀反平定後,看來世宗已大體控制住了局面,因而當年九月即議南征。

但到天祿五年,兀欲最終還是爲察割所弒。我們先來看《逆臣傳上·察割》的記載:

天祿五年七月,帝幸太液谷,留飲三日,察割謀亂不果。帝伐周,至詳古山,太后與帝祭文獻皇帝於行宫,羣臣皆醉。察割歸見壽安王,邀與語,王弗從。察割以謀告耶律盆都,盆都從之。是夕,同率兵入弒太后及帝,因僭位號。百官不從者,執其家屬。至夜,閱內府物,見碼碯盌,曰:“此希世寶,今爲我有!”詫於其妻。妻曰:“壽安王、屋質在,吾屬無噍類,此物何益!”察割曰:“壽安年幼,屋質不過引數奴,詰旦來朝,固不足憂。”……壽安王復令敵獵誘察割,臠殺之。諸子皆伏誅。(102)

在這段記載中,我們看不到任何對世宗南征的抱怨,察割弒帝只是爲了“僭位號”。事實上,在《遼史》所有有關此事的記載中,我們都找不到任何能將察割此舉與反對南征加以聯繫的證據。屋質在勸說壽安討賊時說:“大王嗣聖子,賊若得之,必不容。羣臣將誰事,社稷將誰賴?萬一落賊手,悔將何及?”(103)也說明這場政變的實質是帝位之爭。

而從謀反之參與者來看,天祿五年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天祿二年、三年謀逆的延續,與遼朝、北漢的結盟並無關係。主謀察割曾參與天祿三年的未遂政變,另一要角盆都天祿二年因天德反謀罰使絕域。還有一個重要人物耶律牒蠟(即上引中原文獻中的述軋),上文分析世宗繼位過程時曾提到此人,當係兀欲之親信,世宗即位後得到重用,“封燕王,爲南京留守。天祿五年,察割弒逆,牒蠟方醉,其妻扶入察割之幕,因從之”。(104)又《逆臣傳中·耶律朗》云:“先是,朗祖罨古只爲其弟轄底詐取夷离堇,自是族中無任六院職事者;世宗不悉其事,以朗爲六院大王。及察割作亂,遣人報朗曰:‘事成矣!’朗遣詳穩蕭胡里以所部軍往,命曰:‘當持兩端,助其勝者。’穆宗即位,伏誅,籍其家屬。”(105)從世宗對耶律朗的任用看,此人與兀欲的關係也應當不壞。

那麽,爲什麽一度支持兀欲的蕭翰、劉哥兄弟、察割、牒蠟等在天祿年間頻繁謀逆、圖謀帝位呢?這一現象常被引作可汗世選、汗位不定的證據。筆者以爲,此說尚可商榷。天祿中的動蕩,當然說明了契丹貴族勢力之强大。但《遼史》中沒有任何記載能使我們將天祿年間的謀反與世選相聯繫。正如西晉沒有世選,但也會有八王之亂一樣。遊牧族政權貴族勢力之强有力是個普遍現象,這不能作爲世選這一非常特殊的制度的證明。

筆者以爲,察割等人都是政治上的投機分子,而給他們制造投機機會的,一方面是契丹傳統貴族勢力的强大,另一方面恰恰是世宗得國不正之惡果。從上文第二節引《察割傳》看,安端、察割父子當初選擇世宗時,就表現出典型的投機性。另外,上引《耶律朗傳》所謂“當持兩端,助其勝者”正說明此人也是個投機分子。由於世宗繼位是扳倒皇太子李胡的結果,所以他特別需要劉哥、察割等人的支持,這就是爲什麽他一再對蕭翰、劉哥等忍讓的主要原因。世宗的得國不正,恰恰給察割等人開啓了惡例。也就是說,世宗朝的紛亂只是現實中政治勢力角逐的結果,並不能作爲察割等人在世選制度下具有帝位候選人身份的直接證據。

最後,還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雖然天祿五年世宗遇弒,但這並不代表兀欲因奪位引發的動蕩始終沒有平息。事實上,世宗對待謀反者的策略在整體上是相當成功的。與太祖阿保機處理諸弟之亂非常相似,兀欲一方面對主犯並不手軟,另一方面對附從進行懷柔。從天祿三年起,安反側的效果已然顯現,世宗已經控制了局面,在這種情況下他纔能騰出手來南伐。但對於察割,世宗卻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究其原因,實在是因爲察割太過狡詐。《逆臣傳上·察割》載其:

貌恭而心狡,人以爲懦。太祖曰:“此凶頑,非懦也。”其父安端嘗使奏事,太祖謂近侍曰:“此子目若風駝,面有反相。朕若獨居,無令入門。”……會安端爲西南面大詳穩,察割佯爲父惡,陰遣人白於帝,即召之。既至上前,泣訴不勝哀,帝憫之,使領女石烈軍。出入禁中,數被恩遇。帝每出獵,察割托手疾,不操弓矢,但執煉鎚馳走。屢以家之細事聞於上,上以爲誠。察割以諸族屬雜處,不克以逞,漸徙廬帳迫於行宫。右皮室詳穩耶律屋質察其姦邪,表列其狀。帝不信,以表示察割。察割稱屋質疾己,哽咽流涕。帝曰:“朕固知無此,何至泣耶!”察割時出怨言,屋質曰:“汝雖無是心,因我過疑汝,勿爲非義可也。”他日屋質又請於帝,帝曰:“察割捨父事我,可保無他。”屋質曰:“察割於父既不孝,於君安能忠!”帝不納。(106)

而受察割蒙蔽的,也不只世宗兀欲一人。《蕭塔剌葛傳》云:

世宗即位,以舅氏故,出其籍,補國舅別部敞史。或言泰寧王察割有無君心。塔剌葛曰:“彼縱忍行不義,人孰肯從!”他日侍宴,酒酣,塔剌葛捉察割耳,强飲之曰:“上固知汝傲狠,然以國屬,曲加矜憫,使汝在左右,且度汝才何能爲。若長惡不悛,徒自取赤族之禍!”察割不能答,强笑曰:“何戲之虐也!”天祿末,塔剌葛爲北府宰相,及察割作亂,塔刺葛醉詈曰:“吾悔不殺此逆賊!”尋爲察割所害。(107)

世宗與塔剌葛之受欺,察割能行人所不能,自是最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塔剌葛“人孰肯從”、“且度汝才何能爲”諸語恰恰反映了天祿三年後局面趨於穩定,兀欲等可能放鬆了警惕,纔釀成悲劇。

總之,筆者以爲,中原文獻的相關記載並不可盡信,世宗之死與南征無涉,察割等人亦非草原本位主義者,而只是貪婪陰險的投機分子。

五、結論

由於遼世宗在位不足五年,以往史學界對其重視不夠,因此世宗朝史事長期以來晦而不明。根據本文的考證,世宗是個漢化較深的君主,即位初曾立後唐宫人甄氏爲后,《遼史·皇子表》中世宗三子排行有誤,甄氏子只沒實居長。與傳統看法不同,本文認爲,世宗繼位乃風雲際會,他利用了太宗意外死於中原造成的危機,得以篡位,實與所謂契丹可汗世選傳統無關。世宗得國不正,於其一朝內政外交均有重大影響。雖然世宗有效地防止了太宗朝皇太子李胡的重新崛起,但不能不倚重投機分子察割等,而其奪位之舉又足以啓邪辟之心,天祿初遂屢見謀逆。世宗亦不得不專注於安反側,無暇南顧,太宗滅晉所得疆土盡數丟失。

天祿三年後,世宗立足漸穩,有意效法太宗功業,南伐後漢。雖然並沒有真正實現突破,但兩戰皆勝,給後漢朝廷造成了很大壓力,是促成郭威代漢的關鍵因素之一。後周建立後,世宗大展其縱橫家之身手,依違於北漢、後周之間,待價而沽。在北漢屈膝稱侄後,遂與周人斷交。天祿五年,遼、漢相約出兵攻周,但在出軍前夕,世宗爲察割所弒。

以往論及世宗朝史事,學界一般只關注兩點。其一,認爲世宗繼位及遇弒都是契丹傳統可汗世選、汗位不定的反映。其二,認爲促成察割弒帝的直接原因是諸酋持草原保守主義立場、反對南征,因而將世宗、穆宗皇位之更迭視爲契丹由進取中原轉向草原本位的標誌。本文除了在世宗朝諸多史事的具體細節上豐富了以往的認識外,對這兩個成說都有所質疑。在詳加考辨後,本文指出,世宗繼位與世選無關,天祿間的動蕩以至世宗之遇弒,在很大程度上是世宗得國不正的直接後果。而所謂世宗死於南征的說法,是中原士人的附會,並不能得到遼朝文獻的支持。

注释:

①陳述《契丹政治史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頁118—122。

②拙作《耶律阿保機建國方略考》,《歷史研究》2012年第4期。

③陳尚君輯纂《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三七,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年,頁4308。下簡稱《薛史新輯》。

④《新五代史》卷七三,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902。

⑤《遼史》卷五,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63。

⑥向南《遼代石刻文編》,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頁68。

⑦《遼史》卷七一,頁1201。

⑧《契丹國志》卷一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頁141。下或簡稱《國志》。

⑨《遼史》卷八,頁90。

⑩同上書卷六六,頁1021。

(11)河間王未詳何人。

(12)《遼史》卷七二,頁1211。

(13)同上書卷六四,頁985。

(14)《遼代石刻文編》,頁5注2。

(15)《遼史》卷五,頁65;卷七一,頁1201。

(16)同上書卷六四,頁984—985。

(17)《遼史》卷八,頁91。

(18)同上書卷一○,頁108。

(19)邱靖嘉《遼太宗朝的“皇太子”名號問題——兼論遼代政治文化的特徵》,《歷史研究》2010年第6期。

(20)拙作《遼太宗繼位考》,待刊。

(21)《遼史》卷八,頁90。

(22)《遼史》卷六四,頁979。

(23)同上書卷八,頁91。景宗后姊爲齊王罨撒葛妃,《遼史》卷一三《聖宗紀四》(頁145)、卷六九《部族表》(頁1094)、卷八五《蕭撻凜傳》(頁1373)、卷一○三《蕭韓家奴傳》(頁1447)俱稱“皇太妃”。學界多以爲係王太妃之誤。然罨撒葛既追册皇太叔,皇太妃實不誤。

(24)關於遼朝皇位繼承中兄終弟及傳統的影響,筆者將有專文討論。

(25)《遼史》卷八,頁89。

(26)同上書卷七一,頁1201。

(27)同上書卷五,頁63。

(28)元人《進遼史表》曰:“耶律儼語多避忌。”見《遼史》,頁1555。儼不記甄氏爲后,正可爲其注腳。

(29)姚從吾《契丹君位繼承問題的分析》,載《東北史論叢》上,臺北,正中書局,1976年,頁248—282;陳述《契丹政治史稿》,頁61—89;李桂芝《契丹貴族大會鈎沉》,《歷史研究》1999年第6期;邱靖嘉《遼朝皇位繼承制度研究》,北京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年。

(30)陳述《契丹政治史稿》,頁74—77;李桂芝《契丹貴族大會鈎沉》,頁76—78。

(31)《遼史》卷七七,頁1260。

(32)同上書,頁1258—1259。

(33)《遼史》卷七七,頁1261。

(34)上引《耶律安摶傳》及《耶律吼傳》均謂吼、洼密議在安摶來之前,筆者懷疑這是爲了掩蓋世宗陰謀的曲筆。

(35)《遼史》卷一一三,頁1506。牒蠟當係兀欲親信。

(36)陳述《契丹政治史稿》,頁75—76;李桂芝《契丹貴族大會鈎沉》,頁76—78。

(37)《資治通鑑》卷二八七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947)五月甲辰條,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頁9364。下簡稱《通鑑》。

(38)陳述《契丹政治史稿》,頁77。

(39)同上書,頁75。

(40)《遼史》卷五,頁63。

(41)同上書卷一一二,頁1500。

(42)《遼史》卷一一三,頁1507—1508。

(43)同上書卷六四《皇子表》,頁969。

(44)同上書卷七七,頁1260—1261。

(45)同上書卷一一三,頁1506。

(46)同上書卷七七《耶律安摶傳》,頁1260。

(47)《遼史》卷七七,頁1256。

(48)劉浦江、聶文華《〈遼史·列傳第七〉校勘長編》,待刊。

(49)《遼史》卷七七,頁1257。

(50)當然,如上文所言,由於現存史料中並無任何李胡“暴戾殘忍”的具體例證,筆者對李胡失人心的說法有所保留,而“萬口一辭”顯然是誇張之語。

(51)《遼史》卷七二,頁1213。

(52)陳述《契丹政治史稿》,頁75。

(53)拙作《大遼本非契丹國號說》,待刊。

(54)《遼史》卷五,頁64。

(55)《新五代史》卷一○,頁104。

(56)《遼史》卷五,頁65。

(57)《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二,頁3154。

(58)《通鑑》卷二八七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947)六月載:“契丹主(兀欲)慕中華風俗,多用晉臣,而荒於酒色,輕慢諸酋長,由是國人不附,諸部數叛,興兵誅討,故數年之間,不暇南寇。”頁9367。所謂“慕中華風俗,多用晉臣,而荒於酒色,輕慢諸酋長”,得不到遼朝文獻的印證,恐非其實。但“不暇南寇”因國人不附說,與本文之結論相符。

(59)《遼史》卷五,頁65。

(60)《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二,頁3154。

(61)同上書卷一一○,頁3324。

(62)曹流《契丹與五代十國政治關係諸問題》,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0年,頁76。

(63)《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一○,頁3347。

(64)《册府元龜》卷九九八,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60年,頁11713下—11714上。

(65)《通鑑》卷二九○後周太祖廣順元年正月:“契丹之攻內丘也,死傷頗多,又值月食,軍中多妖異,契丹主懼,不敢深入,引兵還,遣使請和於漢。”頁9452。不過上引《遼史》則曰此役“大獲而還”。不論如何,得城而不能守,說明並未能真正形成突破。

(66)《通鑑》卷二九○後周太祖廣順元年(951)正月,頁9455。

(67)《契丹國志》卷四,頁47。可能正是因爲下文所指出的《通鑑》紀事時間的疑點,《國志》改置其事於二月。

(68)曹流《契丹與五代十國政治關係諸問題》,頁83—84。

(69)《遼史》卷五,頁65—66。但《遼史》隱去了兀欲主動遣使後漢一事。

(70)《册府元龜》卷九八○,頁11522上—下。《五代會要》卷二九《契丹》繫其事於正月,頁461。然《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一一《周太祖紀二》(頁3360)及《資治通鑑》卷二九○後周太祖廣順元年,亦作二月丁未(頁9456)。《會要》疑誤。

(71)《五代會要》卷二九,頁461。又見《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一一《周太祖紀二》,頁3363;《新五代史》卷一一《周太祖紀》,頁112;《通鑑》卷二九○後周太祖廣順元年,頁9457。三處均作二月丁巳。

(72)據《新五代史》卷七○《東漢世家·劉旻》,周廣順元年正月戊寅,“遣通事舍人李■間行使於契丹”,頁864。然《通鑑》卷二九○後周太祖廣順元年,繋此事於二月丁巳,且曰“乞兵爲援”,頁9457。

(73)《通鑑》卷二九○後周太祖廣順元年,頁9459,9460;《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三六《劉崇傳》云:“崇自僭竊之後,以重幣求援於契丹述律,仍稱侄以事之。”頁4264。《新五代史》卷七○《東漢世家,劉旻》曰:“契丹永康王兀欲與旻約爲父子之國,旻乃遣宰相鄭珙致書兀欲,稱侄皇帝,以叔父事之而已。”頁864。

(74)《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一一,頁3373;又見《五代會要》卷二九《契丹》,頁461。

(75)《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一一,頁3375;又見《五代會要》卷二九《契丹》,頁461,惟作四月誤。

(76)《通鑑》卷二九○後周太祖廣順元年(951)五月己巳條,頁9460;又見《册府元龜》卷九八○《外臣部·通好》,頁11522下。

(77)《遼史》卷五,頁66。

(78)同上書。

(79)《册府元龜》卷九八○,頁11522下;又見同書卷一四○《帝王部·旌表四》,頁1702上;《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一一《周太祖紀二》,頁3385。

(80)《册府元龜》卷九四○,頁11078下。

(81)《遼史》卷五,頁66。

(82)《通鑑》卷二九○後周太祖廣順元年七月,頁9462。

(83)《遼史》卷五,頁66。

(84)《新五代史》卷七三,頁903。

(85)《通鑑》卷二九○後周太祖廣順元年(951)九月,頁9462—9463。

(86)陳述《契丹政治史稿》,頁120—121。

(87)《五代會要》卷二九《契丹》曰:“兀欲爲部下太寧王,燕王述軋所殺。”頁461。列太寧王察割於述軋前,則得其實。

(88)《舊五代史新輯會證》卷一三六《劉崇傳》,頁4264;《新五代史》卷七○《東漢世家·劉旻》,頁865;《通鑑》卷二九○後周太祖廣順元年(951)十月,頁9466。

(89)《遼史》卷五,頁64。同書卷六四《皇子表》曰:“太祖命(寅底石)輔東丹王,淳欽皇后遣司徒劃沙殺於路。”頁969。劃設或即劃沙,當係應天后心腹。

(90)《遼史》卷七一,頁]200。

(91)同上書卷七二,頁1213。

(92)同上書卷五,頁64。

(93)同上書卷七七,頁1257。

(94)《遼史》卷一一三,頁1508。

(95)同上書卷一一三,頁1506。

(96)同上書卷六四,頁980。

(97)同上書卷五《世宗紀》,頁64。

(98)同上書卷一一三《耶律盆都傳》,頁1508。

(99)《遼史》卷五,頁65。

(100)同上書卷一一三,頁1506。

(101)同上書卷七七,頁1257。

(102)同上書卷一一二,頁1500—1501。

(103)《遼史》卷七七《耶律屋質傳》,頁1257—1258。

(104)同上書卷一一三《逆臣傳中·耶律牒蠟》,頁1506。

(105)同上書卷一一三,頁1507。

(106)《遼史》卷一一二,頁1499—1500。

(107)同上書卷九○,頁1358—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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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皇帝宗赵史考_契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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