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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存在着这样一种看法,认为改革后的中国经济体制是一种混合体,同时包含着符合市场和压抑市场的成分,而过去20年经济发展的成就应该归功于符合市场的成分,积累的问题则应该归结为压抑市场的成分。从而,当中国的经济“转轨”从容易阶段过渡到困难阶段后,问题就将超过成就。由此得出的判断是,中国的经济前景即使乐观地看也很不明朗,更有可能是将出现危机。持这种观点的文章包括曹远征等(1997),樊纲和胡永泰(1996),萨克斯和胡永泰(1994)。
本文对中国的发展经验提出不同的解释。中心论点是:改革后的中国经济体制以及相应的发展政策,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东亚经验看,都自有其特殊的相对优势与欠缺。更明确而言,所谓“符合市场”和“压抑市场”因素的经济发展意义,不应该象坚执自由市场经济信条的人那样作绝对理解,而是取决于体制和外部环境的相互配合。过去20年的发展成就,表明中国的经济改革基本上能够保持这两方面的配合。
一、东亚兴衰的经验教训
1997年夏季以来席卷东亚地区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向人们提出三个亟需解答的分析性问题。第一,如果说危机在一定程度上确是导源自东亚内部的政治经济体制,那么,为什么基本上同一体制,却能够与前此数十年的快速而持续的经济增长即所谓“东亚奇迹”并存以至对后者起到推动作用?第二,至少直至危机爆发时,东亚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事实上颇不相同,为什么危机最终还是席卷东亚全区?第三,衡诸危机爆发前夕东亚各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基本上都是相当健康,为什么危机的规模竟是如此巨大?
正如韦德(1998)所概括,迄今有关东亚危机的种种解说,大致上可以用两个相互竞争的“故事”作归类。一是所谓“东亚式国家资本主义的垂死阵痛”,着眼点是内部的实质经济方面的成因;另一是所谓“大致健康但监管不足的经济实体碰上金融恐慌所引发的债务通缩”,其着眼点却是外部的金融领域的成因。前一个故事认为,东亚地区的政治经济体制本质上是低效率的,这特别是由于国家政权对经济事务的过度干预使然。“恐慌”故事却将危机的主要成因归结为东亚各国政府对短期国际资本流动监管不足;其潜台词是,此类资本流动基本上属投机性质,很容易导致货币和金融市场的过度波动。据此,危机之以“传染病”的形式扩展至东亚全区甚至世界范围,正印证了金融恐慌本身就是危机的起因。金融恐慌可以与需求萎缩相结合,从而形成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破产、金融市场崩盘、更大幅度的需求萎缩,终于将疲弱的经济推至严重萧条。
上述分类,对于理清已有的关于东亚危机的种种解说固然有助,然而,就理解现实本身而言却是太简化了。分类的要点,是一边将内因与实质经济联在一起,另一边将外因与金融领域联在一起,这就排除了以其他方式组合起这四方面的成因来解释危机,特别是有关实质经济问题与金融恐慌的可能联系。“阵痛”故事固然无力解说所谓“传染病”现象,然而“恐慌”故事同样没有解答前文所提的第三个问题,即东亚危机的规模为什么会大得如此不成比例?
为了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有必要联系到危机的发展过程来考察东亚经济体制的本质。韦德与合作者范纳罗索在另一篇文章中(1998),对此提出一个颇有见地的回答。其核心论题是,东亚经济的“居民高储蓄加企业高负债”体制,其抵抗系统震荡的能力特别脆弱,尤其是当震荡表现为高利率、货币贬值或总需求萎缩。这是因为,高利率或货币贬值会增加偿债成本,总需求萎缩会减少企业利润,当利息支出超过利润收入时企业惟有增加债务余额,但是东亚的企业高负债体制却将这种转寰余地压缩得近乎无存。更有甚者,债务负担要求企业偿还固定的款额,而不像股份制那样按比例拨出部分利润作支付,这就意味着企业通常需要独自面对系统震荡,也即大大增加了它们的脆弱性,使金融和经济危机的规模大得不成比例。然而,还是有必要进一步澄清东亚的特殊经济体制的发展意义,因为正是这种体制促成了上述的“高储蓄、高负债”模式。对于现实情况的观察没有多少争辩之处,这些体制确实是严重背离了典型的或概念上的自由市场经济,它们的典型特征——如著名的日本式主办银行制、下承包制、企业集团以及终身雇佣制等等——是为了强调长期稳定关系和对利害相关者(而非止于产权拥有者)负责。换言之,这种体制充满了固定性,也即往往压抑了“要素”市场的调节。这是一个弱点还是优点?须知,主流经济学者只是直截了当地以“低效率”来概括这些体制的特质,而非主流学者如韦德等却认为,有关体制的脆弱性其实正是支撑其正面功效所必需,这种功效即促进了这些地区的“高强度投资、出口导向型”的发展道路。
“高强度投资、出口导向型”发展道路的意义在于,它把东亚奇迹建立在技术进步和生产率提升之上,而不是归结为廉价劳工。不少颇有影响的研究表明,生产率提升来自两个主要途径,即持续创新和产业结构高级化(阿姆斯丹,1989;韦德,1990)。持续创新效应的来源,正是强调长期稳定关系和对利害相关者负责的企业体制,这种体制使得生产过程中各主体有适当的诱因发展工作技能、改进生产工艺,进而透过诸如品质圈和看板管理等多种紧密的横向合作安排,形成集体学习效应(青木昌彦,1990)。
至于产业结构高级化,一般的讨论焦点都是放在政府干预或所谓策略性产业政策上,其实更关键的是实施产业政策的经济条件即高强度投资。因为此类投资既不符合给定的国际比较优势,又往往是数额巨大兼回报周期长,任由市场调节就很难实现,从整体上看还有资金来源问题。在东亚经济发展历程中,这些问题的解决是透过居民高储蓄加企业高负债实现的,这一方面表现为以银行(而非股票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制,另一方面则是政府对金融自由化的严格限制,以及在金融部门的频仍干预,以此为基础形成一种企业以业绩表现交换政策优惠的发展导向关系。
应该指出,持以上观点的人,并不认为东亚经济体制所表现出来的竞争优势有任何绝对意义。这些体制的发展意义,其实取决于它们与外部环境,尤其是需求环境的吻合与否;这跟主流经济学者的通常做法,即拿现实情况与概念的自由市场模式(以及相应的自然发展途径概念)作比较,断言任何偏离为低效率,明显大不相同。正如青木昌彦所清楚表述的,东亚体制之所以能够促进集体学习效应、生产率提升,关键在于作为外部环境的市场需求既非稳定不变亦非急剧变动,而是介乎两者之间;换言之,需求环境稳定有利于富固定性的美国式垂直一体化大企业,急剧变动则有利于灵活的“保持距离”原子式企业,唯有在需求环境持续而温和变动的条件下东亚体制才能够产生持续创新效应,显现其优胜之处。理论上,这一论断可以从经济增长理论的近期发展获得颇有启发的参考,关键是,生产系统的不同组织形式(市场、层级/企业、网络等),可以理解为再整合专业分工的不同方法,而不同的分工原则又提供了不同的生产率提升来源,因而与不同的经济发展途径相关联,这意味着要求经济体制与外部环境相配合(斯迈夫与卢荻1998年详细评述了有关理论文献)。就本文讨论的课题而言,强调体制与外部环境吻合与否令人信服地回答了上述第一个问题:为什么基本上同一体制,以前导致了经济奇迹,而现在却引起了危机?这也为考察中国经济转型经验提供了一个富有成效的分析角度。
二、中国经济转型的现状:矛盾与选择
回到关于中国经验的讨论上,一个立刻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东亚式危机可不可能在中国发生?根据“恐慌故事”来看,这不太可能。毕竟,中国拥有大量外汇储备,外债规模还控制在安全范围内,无论从宏观需求和支付进口的需要看中国经济的出口依赖程度仍然相当有限。所有这些,再加上国家对资本项目的控制,使得国际投机资本对其货币和金融资产的冲击非常有限。更根本的是,中国企业负债主要是内债,银行归国家所有,政府负债远没有超出安全线,再加上国内经济存在着大量储蓄——所有这些都表明,大规模的资不抵债或者周转不灵,即使存在,也不可能严重到不能解决的程度。
当然,中国经济也确实存在着严重问题。尤其是在金融领域,规模巨大的不良贷款使国有银行面临危险。这方面的估计差异很大,官方公布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为6%~7%,而国外估计则达到25%~30%。引起这种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贷款的质量取决于经济的总体状况,这也部分地解释了中国经济必须保持较高的增长率。不管规模究竟多大,问题的严重性促使国家领导层从1997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进和加强银行系统。毕竟,根据“阵痛”理论对东亚危机的解释,导致危机的最核心原因正是银行的大量不良贷款,这种观点尽管已被广泛认为是过于片面,但“阵痛”理论确实包含着一定道理,而且已被中国领导层加以认真对待。
中国银行系统的问题应该进一步深入分析。简单地说,它反映了20年改革积累起来的一个深层次矛盾,即国家财力的削弱。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家决心保持一个比例相当大的公有制部门,另一方面它在全国储蓄中所占比例却不断下降。国有企业占中国工业总资产的比重尽管经历了大幅度下降,至1995年仍达相当高的54%,再加上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这个比例更是接近60%。工业以外,服务行业如商业、交通、通讯等,国家所占资产比例就更高了。与此同时,国家在全国储蓄中所占份额不断下降,从而限制其投资国有企业的能力。在国有银行中,国家的储蓄份额从1983年的32%下降到1997年的5%, 而同期企业所占比例从33%增加到38%,居民所占比例从35%增加到57%。在全部金融机构的储蓄中,这个比例也是基本相同——至1997年末,国家、企业、居民的储蓄比例分别为7%、35%和58%。
改革以来,上述矛盾的主要解决途径是通过国有银行的调节。尽管经历了种种金融自由化改革,到90年代中期,国有银行仍然控制了全国可贷资金的绝大部分,大致维持在82%的水平。换言之,国家几乎完全垄断了金融资源的分配。加之1983年拨改贷改革以来国家实行低资本金投入政策,导致了国有工业企业(以及其它领域的国有企业)负债日益严重,它们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从1980年的19%增加到1994年的79%,而且还在随后几年继续上升。随着与此同时出现的工业效益普遍下滑,以及近年来的经济增长放慢,银行的不良贷款也就日益成为沉重的包袱。
以上分析表明,经过20年的改革,中国与典型的东亚经济体制颇有相同之处,即都是以政府调节为中心的“高储蓄、高负债”经济模式。如果前文关于这种模式的发展意义的分析有其合理性的话,那么,按逻辑应该分析中国在20年的经济奇迹后,还能在多大程度上重复所谓的东亚奇迹。这种经济模式,为建立企业以优良业绩交换政府资本分配优惠的互惠关系提供了基础,而这种关系被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对后进发展的成功至关重要。此外,中国的非国有制企业同样具有高负债水平的特征,这就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在这种关系下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所谓企业的优良业绩指的是什么?是否能够做到?
这首先触及需求方面。很明显,过去20年的经验表明,中国无疑有能力实现东亚发展模式的第一部分,即以高强度投资发展具备强大发展动力的工业;至于模式的第二部分,即达到足以实现这些工业的规模效益或技术外溢效应的出口导向程度却还不够明确。在现有的世界政治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业注定要面临国外市场的愈趋严厉的贸易限制,以及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的日益激烈的竞争。因此,最终只能依赖国内需求。
在更基本的层次上,问题是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对后进发展的紧迫性反应。换言之,企业如果没有足够的创业精神和能力,政府和企业的互惠关系就可能完全中断,而期望的发展目标也就会落空。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分析中国企业改革过去的成就以及未来的前景。
三、重新解释中国的企业改革与发展
对过去20年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评价必须从现实出发,而不应该根据经济学理论的所谓“第一原理”来进行。这是因为,现实的情况正被不少观察者认为是违背标准经济学理论的。以下三个简单指标轻易地显示了这一点。
在1980~1993年期间,大中型企业的总产值在中国工业中所占的比重不仅保持稳定,甚至有颇大幅度的上升,从42%上升到46%(1993年后的统计数据因定义改变不可比)。而绝大多数大中型企业却正是国有企业。既然大中型国有企业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核心部分,那么,改革以来它们的良好表现应该怎样解释?就税前资本利润率(在中国统计制度上称做资金利税率)看,国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在80年代比非国有企业(以集体企业为代表)表现好,而在90年代则不如非国有企业,而大中型企业则在整个改革时期表现都较优胜于两者,那么,这一现象又是怎样形成的?
直到最近,国家对国有企业的低资本金投入政策仍然在起作用。与其他所有制相比,国有企业面临着特别沉重的税务负担。在1997年,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与税前利润之比仅为0.15,不足集体企业的一半,不到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的1/3。尽管与此同时企业盈利能力普遍下降,以及自1994年以来实行旨在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的财税改革,这种政策仍然被贯彻执行。这一证据再次否定了普遍存在的,所谓政府特别优待国有企业的印象。
有必要考察中国企业体制改革的实质。一方面,改革固然可以理解为这样一个过程,即政府透过多种途径雇佣和激励公司管理人员的创业活动。另一方面,这一过程的环境,却又包括了更广泛的改革,涉及到企业内外的主要利害相关者——地方政府、工人、银行以及其他业务相关部门,它们构成了一种规范企业发展的制衡机制。改革的实际进程,从利润留成到利改税、承包制,直到90年代以来致力建立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公司制,清楚地反映了这一特征。换言之,改革后的中国企业制度本质上类似于典型的东亚体制,充满了体制上的固定性,特别是强调长期稳定关系。有发展成熟的经济学理论可以用来解释这种体制的竞争优势。概括而言,在市场需求稳定增长的环境中,富于固定性的长期导向体制特别能够透过诸如集体学习效应等动态规模效益,促进生产率提升。当然,这种制度也有其不利一面,它们往往难以灵活调整以应对需求收缩。这正解释了,为什么国有企业在80年代的经济繁荣期其业绩表现超过非国有企业,但在90年代的萧条和回升时期其表现却不如非国有企业。
如果说上述各种业绩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制度安排的特性,那么,顺理成章应该提出下面两个分析性问题。第一,改革后的中国企业体制与传统的苏联式体制有什么不同?第二,既然这种种(从主流经济理论的角度看)次优体制安排很有可能导致资源配置意义上的损失,那么,它们又有什么其他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为补偿,从而促成上文分析得出的关于企业竞争优势提升的观察?接下去的四个命题将尝试较为细致地回答这些问题。
命题一:软预算约束是发展企业部门创业精神的必要条件。
软预算约束现象向来被看作是苏联式经济体制的致命弱点。然而,软预算约束的精确意义究竟是什么?科尔奈(1980)以这个术语概括一组行为现象,诸如政府保证企业的生存,企业扩张中奖励和惩罚的不对称,等等,并进而断言这些现象在结构意义上是公有制的必然产物。在关于中国改革经验的论著中,华生等(1986)很早就对这个断言提出质疑,认为限制软预算行为的结构条件并非如科尔奈断言那样一般,而在于明确界定企业的利益边界。张少杰(1987)进而提出,即使在结构层面上企业的外部融资是软约束的,只要没有混淆了企业的成本—收益结构,就不一定导致软预算行为。
现实中,中国企业预算约束的硬化主要是通过增加市场竞争实现的。这种竞争,再加上企业拥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利益动机,使得企业的利益趋向制度化和明确化。在外部融资方面,1983年以后的拨改贷改革也似乎起到了硬化预算约束的效果。通过用银行贷款代替财政拨款,它减少了旧体制混淆企业成本—收益结构的缺点,通过偿还外部融资成本的要求,改革也迫使企业有效使用资金(王慧炯等,1991)。
改革后的企业制度不仅减少了以前的缺点,而且促进了企业部门创业精神的发展。理论上,要实现硬预算约束,就唯有将企业置于纯粹的市场,特别是公司控制市场和管理人员劳动市场的调节,这正是产权理论所认同的最优状态(德姆塞茨,1983;科尔奈,1990)。但是,大量的理论论著指出,纯粹的市场调节往往会导致企业外部融资环境的短期行为和过度波动状态。要实现硬预算约束,外部融资者必须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自然人,然而个人的计划期限却往往远比生产活动或创业活动所需要的短,即使是发展完善的资本市场也不可能为这些活动所涉及的不确定性定价,更不用说将价格信号完善地传递到个人投资者的计划考虑中。这样看来,一定程度的软预算约束(以一种不混淆成本—收益结构的形式)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必需的。同理,与管理人员劳动市场相比,内部的一直通向管理最高层的晋升阶梯更能促进内部员工的长期忠诚,并使他们有动力追求长期的创业活动式的目标(拉佐涅克,1991;蒂斯,1993)。
在中国经济处于体制改革和结构转型的特定环境下,企业部门创业精神的发展显然需要时间,而且这种发展还很容易被制度和发展环境的波动所打断。因此,预算约束一定程度和某种形式上的软化,能够起到保护潜在的高效率企业不被短期的环境波动排除掉的作用,尽管这同时也有可能保护了低效率企业。毕竟,应该注意到,今天成功地参与世界市场竞争的中国企业,在10年前很少被认为是高效率的。90年代中国工业的合理化运动,尤其显示出软预算约束对于企业部门创业精神的发展的必要性。这场运动表现为大规模的兼并和收购活动,它大大改善了一系列有经济发展活力、高附加值工业的结构和国际竞争力。这个运动性质上无疑属于创业活动,而且基本上是由企业部门本身自发推动的(江小涓等,1993;体改所,1992)。与此同时,这些富有创业精神的企业(其中绝大多数是企业集团),本身的规模相对于上述的兼并和收购活动却是远远不足,而且直到1993~1994年金融自由化之前还面临着严重的资金来源限制,如果没有软预算约束,就肯定不能推动这种活动。
命题二:政府干预作为企业部门创业精神发展不足的弥补。
政府干预的问题,同样可以用上面的方式看待。在企业部门的创业精神发展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干预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起到弥补作用(当然政府也会犯错)。这正是阿姆斯丹(1989)和韦德(1990)等,从东亚工业化经验提炼出来的一个关于后进工业化的普遍论题,认为这个经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政府扮演了企业家的角色。
中国工业的合理化运动再次反映出这一点。尤其是在初期,兼并和收购活动主要是在同一地区的企业之间进行的,表明地方政府扮演了关键角色。同时,地方政府还发起了其他种种促进企业之间相互合作的活动,对提高中国工业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联合开发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创业精神的体现。
至于减少政府干预的负面作用,改革的特殊形式至关重要。中国的企业承包制意味着抛弃了前此一直追求的目标,即试图使政府和企业之间保持距离,政府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反而转向建立起一种讨价还价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地方当局卷入了企业的重大决策。只不过,这种新的讨价还价与传统体制有一个根本区别,即讨价还价围绕着企业的财务业绩进行,而不象传统体制那样集中于投入品分配和产出品上交,这就大大减少了导致企业软预算行为的可能性。换言之,政府干预变得更加正式,或减少了任意性,因为政府干预主要是通过统一的合同签订委员会来进行,而不是由一些互不协调的工业局和办公室各自进行。
自80年代以来的组建工业企业集团进程还表明,有可能透过改变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减少政府干预的某些严重缺陷。正是这个进程大大缓解了长期以来妨碍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难题,即生产性资源难以跨地区、跨部门流动的特性。特别是在快速增长的工业部门出现了一些全国性企业集团,它们透过多种方式从地方政府接管了所属企业;这使得地方政府变成股东,由此减少了它们对企业干预的任意性。
命题三:雇佣关系作为一种特色交换。
中国的用工制度具有职工低流动性和工资固定性两大特征。改革没有达到官方的目标也是众所周知的,总体而言,诸如开除工人和扩大工资差别之类的措施很少实行,而且职工能够通过某种形式的集体谈判制度影响企业剩余的分配。所有这些从新古典经济学观点看都是有问题的。
然而,在相关理论文献中,仍然可以找到推崇固定性雇佣关系的论点。威廉姆逊等(1975)提出的特色交换理论在这方面很有代表性,其核心点是雇佣关系中一定程度的固定性能促进职工的忠诚或归属感,因而,相对于一般强调的将短期的个人化的工作表现与报酬挂钩的做法,更有助于企业的效率表现。这一论点的前提是在职工人能够边干边学,而且所学到的是特殊的对于所在企业有用的技能和知识。在后进工业化阶段,这一理论进而发展出两个新论点:(1)学习是一种集体行为; (2)学习效应来自职工的自发积极性,因而不可能有市场定价。 所以,从提高公司的生产率来看,不仅雇佣双方应该互相合作,而且生产系统中所有的主要相关者都应该互相合作(贝斯特,1990)
在中国,固定性雇佣制度的正面意义,特别显现在一系列企业运作程序的引进和应用,包括日本式看板管理、品质圈、职工对改进运作的建议等等,其中不少早在改革之前的工业化过程中就起到重要作用,这些运作程序都具有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特别是吸收消化引进技术)或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能力的意义。但是,诸如看板管理等增强灵活性的措施的应用,意味着对现场质量检查和现场解决问题等等的严格要求,没有职工的积极和自主参与是不可能的。固定性的雇佣关系由于保持了职工的长期忠诚或归属感,在这方面也就具有关键意义。
至于减少固定性雇佣制度的负面效应方面,中国特殊的改革措施起到了相当作用。一个重要措施是“下岗”,特别是在1997年以前,解雇职工并没有成为国家鼓励的减员手段,下岗是促进工人竞争正式工作岗位的手段。这种手段让下岗者“失业”,但他们继续留在企业,领取基本工资,而非工资加奖金,而且必须转任较为难堪的临时工,做非正式工作(刘世锦,1993)。因此,通过一定程度的加强报酬和工作表现的联系,改革提高了工作积极性。改革还广泛地加强了全体职工的收入和企业效益的联系,促进每个工人在群体压力下努力工作。
命题四:企业的竞争优势取决于本身组织形式与外部经济增长方式的配合。
以上讨论阐明了一个总的论点,即市场和非市场体制调节的相互替代,意味着资源配置效率与生产层面上的效率的取舍;改革以来中国的从主流经济学角度看是次优安排甚至是一无是处的企业制度,应按照上述的论点来理解。当然,还有必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前文描述的中国企业体制特征与实际业绩表现之间究竟有什么关联?正因为这些体制特征对企业的效率有正面和负面作用的两重性,就必须考察,在何种环境下改革以来的企业制度总体上具有积极作用。
前文第二部分提及的青木昌彦(1990)的论点颇有启发意义。他认为:“在外部环境持续而温和变动的条件下,J 型企业组织显现出优胜之处。这时,学习和在运作层面上的横向协调创造出的信息价值,可以补偿牺牲专业分工引起的效率损失有余。”可见,优劣相抵后的结果依赖于经济增长方式。这一观点符合关于经济发展中的技术—经济范式的讨论,这个讨论正是下列各种非主流经济理论的焦点,诸如新熊彼特创新理论、灵活分工理论、结构主义、法国调节学派等等。这些理论的一个共同点是专注技术变化的本质与需求环境的联系,后者又受社会制度的调节。两方面的适当配合(如大批量生产与大众消费),可以大大促进生产率提升,一旦脱节则可能导致危机,而后发展国家由于其技术仿效者的地位和发达国家的消费示范效应,很容易出现脱节(卢荻,1995)。在微观层面,后发展国家的企业面对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特别是新产品的不断涌现,意味着抢先生产可以获得良好的回报,所以,对引进技术的成功采用和改进对它们的竞争力至关重要。当需求迅速扩张,从而生产率可以透过动态规模效益迅速提升时,尤其如此。
过去20年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基本上正属于这种类型。具体地讲,技术进步和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与一系列新兴(耐用消费品)工业相连,其冲击几乎让全体中国人都感受到,这些工业一般具有高收入需求弹性和迅速的技术变化的特征。因此,国有企业建立在相对固定的制度安排上的集体学习效应,有可能成为它们竞争力的重要源泉。
以上讨论为中国企业业绩表现的三个重要特征作出了逻辑一致的解释。核心论点是:体制安排上的固定性或灵活性对企业的表现既有利也有害,两者抵消后的结果取决于与外部经济增长环境的配合。正如前面所示,在80年代繁荣时期,在财务上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表现好。但在90年代的萧条和反弹时期,国有企业则要差些。根据郑红亮(1993)的研究,在1989~1991年治理整顿期间,多达1/3的乡镇企业因市场萧条而停业或甚至破产,这种现象在国有企业中却很少见。这说明国有企业在萧条时期财务上的糟糕表现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国有企业几乎不存在退出的可能性,即使在萧条时期市场需求不旺,它们也必须继续生产。第二,由于工资下调的刚性,单位产品成本随着生产规模的缩小而上升。
以上列举的种种事实表明,固定化的体制安排不利于企业根据市场的剧烈波动作出反应,但在稳定的市场需求下则有利于提高生产率。上述提及的,关于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前后不同的两个时期的财务业绩比较,应该可以由此解释。另一方面,小型国有企业自始至终表现不如大中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一事实则意味着,对小型国有企业来说,固定性体制的好处不足于补偿欠缺灵活性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也即“小而全”既没有“大而全”在繁荣时期的规模效益,又没有专业分工小企业在萧条时期的较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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