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重点科研机构的现状与发展态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研机构论文,态势论文,现状论文,国内外论文,重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十世纪中叶,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科技特别是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要发展高科技,需要有科技源,这一源头大多来自科研机构。对此,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在着力于加强科技创新源的培育,并以各种形式支持其发展。科研机构特别是重点这一块,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国内外重点科研机构的现状和改革发展态势作简要的阐述。
一、国外重点科研机构的概况与改革趋势
重点科研机构在国外不单独称呼,而是以国立研究机构来体现。国立科研机构系指国家(中央政府)建立并资助的各类科研机构,下面就这些科研机构设立的类型、特点、作用与地位、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作简单介绍。
1.国立科研机构的主要类型。
各国对国立科研机构的设立与分类不一样,如法国设立的国立科研机构主要分为“科技型科研机构”(共8 个)和“工贸型科研机构”(共9个),但归纳起来大体上有如下几种类型:
(1)国家大型综合性科研机构。 世界一些主要国家设有此类科研机构,它们是由若干个研究所、实验室和研究组等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大型科研机构。如法国的国家科研中心拥有1300多个科研机构;德国的弗朗霍学会拥有41个研究所;澳大利亚科学与工业组织有70多个实验室;俄罗斯科学院拥有400多个研究所。
(2)部门所属专业性综合科研机构。 这类科研机构为中央(联邦)政府各职能部门所属,一般由若干研究所组成,主要从事与部门法定职能相关的、某一专业或某一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如美国各部门所属的850个国家实验室、德国联邦政府各部门所属的50多个研究机构, 日本通产省的工业技术研究院等。
(3)其他类型科研机构。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专业研究所、 实验室等;还有各类科研仪器设备中心,这类机构以实验测试、分析、计算及加工等为基础,既从事研究活动,也为其他政府研究机构、高校和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2.国立科研机构在整个国家科技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
国立科研机构在整个国家科技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1)国立科研机构的作用与政府职能联系在一起。如法国, 国立科研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政府的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职能联系在一起的,其作用表现为可以满足保密的需要、可以保证“知识的独立性”、可以满足连续性的需要、可以保持“足够的科研水平”及可以满足政府的特殊需要等。日本的国立科研机构在满足国家科技需要上更具有无可替代、不可缺少的作用:其承担的任务都是国家急需的,是民间不愿承担或无力承担的,一般是投资多、风险大的研究项目,有的项目还是跨学科、跨部门的,需要政府牵头组织,主要集中在基础性、萌芽性或探索性的研究上,为日本科学技术达到国际水平作出贡献。德国是一个科技强国,其国立科研机构的作用是推广和深化科技知识,保证德国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于领先地位;保护资源与环境,改善人民的生活和劳动条件;直接或间接地支持企业的科研与开发活动,提高德国工业的经济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保证德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
(2)国立科研机构的职责。 世界主要各国对国立科研机构的职责要求是明确的,一般是围绕国家目标来制定。如德国国立科研机构的主要职责为:加强专业学科管理,制定专业科研政策,负责委托研究拨款管理;全面促进科学研究,协调科研工作,加强国际交流;开发能源,保护环境,进行技术评估;总管信息技术、生产技术和技术更新政策及改善劳动条件;在专业领域范围内从事有关的航空、航天、交通和新材料等方面的科研与技术开发活动。日本的国立科研机构,如通产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及其所属研究所,主要承担提高日本工业科技水平的研究。美国的国立科研机构则优先考虑研究与开发工作如何适应企业的发展战略、短期R&D与长期R&D的平衡及新技术与社会发展战略的结合。还有一些国家的国立科研机构职责范围更广大,到承担与国家战略利益和国家安全相关的基础性、战略性科技问题研究,小到具体为政府履行职责所需的技术监督和计量标准等方面的科研。
(3)国立科研机构的地位。在法国, 国立科研机构在整个国家科技体系中是科学研究的国家队。德国的国立科研机构是联邦政府各部门直属的事业单位,带有一定的政府职能。日本的国立科研机构是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主要力量,也代表了日本的科学技术水平,其承担的项目是根据国家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需求提出的,是必须尽快实施并限期完成的重大攻关项目,其经费充裕,科研设施装备精良,科研题目为世界公认的学科前沿,能在国际上或学术界产生重大影响,代表着国家的整体科技水平。如通产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所掌握的技术是日本产业技术的核心和基础,它为日本战后的重建、产业技术的振兴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代表着日本科技的最高水平和发展方向。
3.国立科研机构的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
(1)国立科研机构的组织管理。 各国国立科学研究机构的组织管理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即政府主管部门创建,直接管理;政府创建,院所自主管理;政府创建,委托民间管理。以上尽管在组织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实际上都是在政府领导之下的。如德国的国立科研机构,它们的负责人由政府任命并向政府负责,享受政府拨款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财务检查;德国的大型研究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由于研究中心是国立的,因此,最大的股东当然是联邦政府;其次是所在地的州政府,国家主要通过其派驻在监事会中的代表对研究中心的工作施加影响。美国政府为某种特定的研究目标而建立的大型国立研究机构,它们的经费几乎全部来自主管部门,这些部门通过合同形式将它们的行业管理分别委托给高校、企业和非盈利机构。
(2)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来源与管理。 各国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大多由政府提供,并且采用财政预算拨款方式,但比重不大相同。如法国的国立科技型科研机构,由于其主要从事非定向研究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90%以上的经费主要靠政府拨款,其中包括人员工资。德国虽然建立了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自由竞争为动力的集中协调型科技体制,但是并没有把所有的研究都推向市场。其间有一个严格的界限,即凡是以盈利为目的科研开发活动,均按市场原则办理,而国家则为非盈利的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切实保障。如担负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任务的国立科研机构,大部分经费均来自联邦和州政府的事业费,政府还帮助他们寻求横向经费支持。日本的国立科研机构在科研经费的分配及研究课题的选择、审批、实施和成果的推广应用上有严格的程序和管理办法,其科研课题计划必须由各省厅上报科技厅审查、备案,以避免项目重复造成浪费。
(3)国立科研机构的人员管理。 国立科研机构从事基础和基础应用研究的人员,一般享受政府公务员待遇,录用十分严格。如日本国立科研机构在科研人员的选择和录用上,是依照国家公务员法,通过考试择优录取的,考试由政府组织,统一进行,成绩有效期为3年。 进入国立科研机构的人员除了考试合格、本人愿意、政府推荐之外,还要经过用人单位的面试和体检。日本很注意充分发挥国立科研机构优秀人才的作用,他们对那些虽然已到退休年龄但精通业务,富有经验,善于管理,各方面能力都很强的人,会由国家安排到政府外围机构或民间组织继续担任业务领导,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于那些水平也很高,但在原单位提拔不上去的人也以上述方式安排,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才干。在美国,多数国家实验室采用任职年限制, 如国立卫生研究院采用的是5年、6年共11年连续评议淘汰机制,大约只有5%的人能最终成为固定科研人员。德国大体上也是如此。
(4)对国立科研机构的评价。国立科研机构, 尤其是政府拨款的研究机构都要按时接受评估,由政府科技部门下设的权威机构专家鉴定委员会依照评估细则进行。在德国,专家鉴定委员会每年都要深入科研机构乃至科研课题小组,了解它们的基本情况,并对被调查单位的科研方向、科研水平、工作质量、人员编制及其在国际上的地位等,做出全方向的评价。为了强化评估工作,一方面还辅以邀请国外知名科学家、学者参加对研究所所长及其研究所科研工作的评议;另一方面由科学家代表、政府官员、工业企业界代表组成的监事会来决定科研机构的方针、任务,解决重大问题和检查监督该研究机构的工作。法国政府于1989年设立“国家科研评价委员会”(CNER),目前挂靠在”国民教育、研究与技术部”,有独立经费保证。该会负责对国立科研机构和大型科研计划进行全面评审,并定期向共和国总统递交工作报告。日本的科研评价系统既包括对研究开发项目的评价,也包括对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的评价,内容广泛全面。
4.国外主要国家国立科研机构的改革发展趋势。
为了适应当今世界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特别是竞争的需要,各国对国立科研机构也在进行调整改革,其改革与发展趋势有如下几个方面:
(1)围绕国家目标,调整组织结构, 加强对科技活动的宏观调控。美国为了确保其在科学及工程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联邦政府在《为了国家利益的科学》中对基础研究制定了五大国家目标,即:保持科学知识最前沿的领先地位;加强基础研究与广泛的国家目标之间的联系;激励那些对基础科学和工程的投资,以及对自然、人力和财力资源有效利用起促进作用的合作伙伴关系;为21世纪培养最优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提高全体美国人的科学技术素质。在日本,国立科研机构的组织结构是随着时代和情况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当日本企业的R&D 力量比较薄弱时,通产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及其所属的研究所,其主要任务是进行产业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而到了90年代,当民间企业的R&D 力量发展壮大起来之后,这些研究所的目标则转向长期研究,从事工业界不愿从事的风险更大的基础研究,并相应成立了一个非同寻常的高级跨学科研究所。1998年,通产省的工业技术研究院实施以工业为导向的大规模的应用项目研究,把重点转向了高新技术和产业,以重新振兴日本经济。韩国政府在1999年开始由政府拨专款在大学、国立、私立研究机构和政府资助的研究所中,通过招标方式选定300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室, 主要从事生命科学、信息、原子能、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基础性应用技术研究开发。
与此同时,一些国家为了保证国家科技目标的实现,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活动的宏观调控。如克林顿亲自担任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席,德国成立以联邦总理为首的研究、技术和创新委员会等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2)改革现有体制,加强国立科研机构与高校之间的联系。 近年来,由于德国现有科研体制和科研资助机构已经难以完全适应德国科技发展的新战略,因此一直在进行必要的结构性调整。德国的主要研究开发任务已经由政府资助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界研究机构来共同承担,以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更多的私立研究中心,提供更多的科学政策和经济政策咨询服务。而日本的国立科研机构是根据政府管理、社会和经济的实际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日本一直在改革现有科技体制,不断地建立新的国立科研机构。目前日本科技厅正在制订有关新型研究所的计划方案,拟在今后10年创建30—50个打破日本传统模式的研究所;与此同时,加强科技厅对科研机构的领导,以保证科研机构更好地为国家服务。
(3)试行目标合同制,改善政府对国立科研机构的领导。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确保和加强基础研究,增强基础研究与国家目标的联系,都在试行目标合同制管理。1995年法国政府对国立科研机构试行目标合同制管理,签订目标明确并具有法律约束的合同,进一步明确国家赋予科研机构的使命和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的任务。根据各个机构的优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通过合同规定每个科研机构的中期发展目标和优先领域。目前政府已分别与所有国立科研机构签订了目标合同,从而保证了政府对国立科研机构的领导和宏观调控,以保证国家科技发展目标的实现,最大限度地发挥国立科研机构应有的作用。
(4)建立开放、流动和竞争性的研究体制。 日本在加强产学研合作方面,为了充分利用依靠国家研究经费获得的研究成果,顺利实现成果转移,通产省从1997年开始推行国立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兼职制度,还让这些机构的一些研究人员停职,派往共同开展研究的企业;在经费方面,允许其他省厅的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研究机构公开申请本省厅的科研经费,以便合理分配国家的科技预算,避免重复浪费。德国则强化竞争机制,减少基础性资助,将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纳入竞争机制,把国家对科研机构的固定资助逐步改变为按能、效、绩择优资助,并对西部科研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取消对有科学“赤”字研究机构的资助。日本为了确保优秀研究人员的经费需求,实施了重要技术的“竞争特别(即重点)研究制度”,在科研领域彻底实行竞争原则。在德国,科研经费管理上已经实行项目计划预算,取消经济分配计划,实行经费与项目挂钩,项目计划范围内的经费分配通过跨组织、跨部门的竞争来决定,谁的经费使用效果好,谁就会得到更多的经费。日本的国立科研机构也是通过竞争按项目分配资金。
(5)实施人才工程,促进科研机构优秀人员的年轻化, 确保对科技人员的需求。在德国,一方面教育科研技术部将对各大型研究中心的后备军建设计划提供资助,以便实现2000年前增加500 个博士后工作岗位的目标;另一方面,各研究中心将与经济界共同启动人才保证计划,为科研后备军在企业提供为期9个月的工作时间,开始每年100名,以后为每年200名。日本政府除了特别强调培养大批青年科学家外, 还强调培养具有丰富学识、高超技术的研究支持(即补充搭配)人员,分配到国立科研机构,以保证研究人员专心致志地从事独创性研究。
二、我国中央和个别地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概况
我国科研机构众多,这里只谈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大块。
1.设立的历史背景。
建国以来,我国虽然在各行各业先后设立了大批的科研机构,但由于科研普遍存在重复,成效不突出,不利于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对此,为了加强我国重点基础学科和重点领域的科研与开发工作,80年代开始,国家先后建立了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来加强国家发展重点领域和学科的科技力量。
国家重点实验室于1982年由国家计委开始酝酿制定计划,1983年形成草案,1984年正式组织实施,旨在支持我国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自实施以来,得到了我国科技界和教育界的赞同与支持,引起了巨大反响。据不完全统计,仅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农业部、卫生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所属建有的重点实验室就约300个。 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实施之后,一些发达省市也相应建立了地方重点实验室,一般在高校中建立,如北京市、湖北省、陕西省、江苏省和宁夏自治区等。
继重点实验室计划实施之后,为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实现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增强我国产业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客观上要求我们要重视加强工程化研究,解决企业所需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问题。为此国家计委在1988年又提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的思路,并且通过试点逐步形成建设计划,至1999年底,国家计委建设有36个工程研究中心。由于工程中心这一形式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需要,抓住了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关键,又能在各个行业的适用技术上较快地切入重要工艺环节,从而得到了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真诚合作,也取得了各方面的共识。
与此同时,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心环节,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实际需要,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等,1993年2 月国家科委又发布了《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目前,由国家科委支持与地方共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达106个,布署在农业、 通讯、材料、工业、自动化、环保、医药及矿产等领域。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的影响带动下,地方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企业的“技术中心”也逐步建立起来。如武汉市就建立了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省建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就更多。
2.重点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地位与任务、作用与成就。
(1)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科技基础研究、 应用基础研究最高层次研究机构,其大多数研究课题以科学发展的前沿作为主攻方向,其科研成果代表国家的先进水平乃世界先进水平。国家计委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的主要目标有如下几方面:一是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稳定地、更有效地发展我国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交叉学科研究;二是把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工作和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的需要,在战略方向上统一起来,使研究工作在高层次上面向经济建设;三是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来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尽快培养出大批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与开发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目前大多依托高校建设。
经过多年的实践,国家重点实验室已发挥出很大的作用,取得了很大成就:一是培养了一大批经过高水平科学训练,约数以千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高级专业人才,一些优秀青年人才从实验室中脱颖而出;二是取得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其中获国家三等以上奖励的项目估计 100多项;三是促进了跨单位、跨部门间的联合研究,实现了优势互补、互相提高;四是促进了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近年来有近千名国外学者来华实验室从事合作研究,接待国外访问学者学术交流几千人次,举办了几十次国际学术会议。
(2)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计委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一种新型的科研开发实体,其依托于具有雄厚实力的科研院所、大学或企业来建设。其主要任务是:持续不断地为规模生产提供成套的工程化研究成果;促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积极进行国际合作与交流;培养、吸引相关学科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才;为行业和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根据上述内容要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作为一种新的、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的经济技术开发实体,它还肩负着技术转化和体制改革的双重重任:
必须面向和依靠市场,为企业提供成套的工程研究成果,推动产业的技术进步;发展高新技术,形成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和新兴产业,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重要作用。必须具有技术开发、技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要结合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进行工程化研究和系统集成,同时开发出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必须为我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创造有利条件,避免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被动局面。在人才培养方面,要解决科研与生产之间的人才断层问题,培养一批从事工程化研究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领导大型科研工程的“帅才”,既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同时,又要及时掌握国际科技信息和动态,适时地吸纳国外先进技术成果,为我国产业和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的信息和咨询服务,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充实、加强我国的工程化研究能力。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最早在铸造、聚合物材料、微电子、工业自动化、光纤通信、染料、硅材料等专业领域中建立。经实践已显示出人才、技术优势,不断取得工程化研究的成果,并向企业转移技术,开拓新市场,获得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工程研究中心这一形式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需要,抓住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又能在各行业的适应技术上较快地切入重要工艺环节,不仅得到企业的大力支持,而且也带动了企业“技术中心”的建立。目前,仅广西列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就有6个, 从而使我国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广度、深度和速度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3)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主要依托于行业、领域中科技实力雄厚的重点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高等院校,拥有国内一流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和试验专业人才队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能够提供综合性服务的科技开发实体。其主要职责和任务为:
一是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针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为适合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并不断地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系列产品。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科技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二是培训行业或领域需要的高素质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同时,结合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在工程技术研究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是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国家、行业或部门、地方以及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为其提供技术服务。
四是运用其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3.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特点、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特点、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各自有所不同,但归纳起来在如下几个方面是共有的。
(1)重点领域,优先建设。国家无论哪一种类型的重点科研机构,都选择国家优先发展的学科和领域作为重点,一般不重复建设。例如,在由国家计委支持建立的重点实验室中,固体表面物理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生命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稀土材料化学与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子反应动力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高分子物理联合开放实验室及应用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均为国家级独一无二的重点实验室。在国家计委支持建立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方面有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聚合物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微电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自动化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光纤通讯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染料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及硅材料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在国家科委支持建立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有国家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纤维增强模塑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天然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他们都是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
(2)方向清楚,目标明确。由国家支持建设的重点实验室、 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乃至企业技术中心,各自的发展方向是十分清晰的,任务和目标也很明确。例如,国家新药研究管理中心南京中药复方和中药质量标准研究实验室,其研究方向为:对中药复方加强基础研究,阐明复方中物质基础与药效学的关系,制定符合内在质量和疗效结合的科学质量标准;在开发新药方面,争取与国际接轨,创制高效优质的新药;国家新药管理中心天津药代与临床药理研究室的发展目标为:根据任务、学科发展建立成为新药研究开发中高标准、规范化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室,逐步实行GLP管理,与国际标准接轨。
(3)任务明确,创新赶超。从总体上看, 国家重点实验以培养一定数量的具有国际水准的博士生和提高科研水平、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为其双重任务,即在研究方面大多数研究课题应把握住学科发展的前沿,争取有重大意义的成果,同时带出一支以中青年博士为主的队伍,担负并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国家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则放在对行业中的共性技术、前沿技术、战略性开发、公益性技术(例如环保)的技术成果转化上,如现代钢铁流程的大型化、连续化、高自动化及紧凑化配套成果转化的工程化研究开发应用。而企业技术中心的任务,则重点放在对当前产品开发,成熟的先进工艺,材料的配套,有关企业发展前途的重要技术采用和新装备开发的工程化研究应用上。例如,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进行技术创新、形成自己知识产权并进行推广作为主要任务。
在创新赶超方面,搞得较好的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几乎各自都有创新之处,在创新中实现赶超。例如,中科院地球化学所有机地球化学实验室,紧紧围绕着以煤、石油、天然气为背靠,主攻油汽、煤的沉积矿产有机地球化学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生物标志化合物为突破口,抓住分子有机地球化学,在油汽成因理论上形成了具有自己学术思想的学派,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且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成果。
(4)强强联合,功能突出。国家确认和支持的重点实验室、 工程中心是围绕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而建立的。要承担得起重点领域的研究任务,单一的单位或部门是难以胜任的,因此,大多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是通过强强联合、合作共建的。例如,化学工程联合国家重点实验室由教育部、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及浙江大学联合共建;分子动态与稳态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由中科院、化学所和北京大学共建;而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则由大院大所、大型制造厂家多家联合筹建起来的。
在功能上,重点科研机构的优势也较多。国家重点实验室既能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承担开发和推广研究,培养出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国家工程中心还具有如下方面的社会功能:一是针对国家、地方重点和优势产业、领域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战略性开发及公益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发挥辐射作用,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二是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的配套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不断推出高增值、高效益的系列新产品;三是培养人才和国际交流,即:培养行业或领域需要的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四是运用工程化研究开发和设计优势,积极开展国内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五是实行开放服务,接受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及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任务,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5)政策引导,科学管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工程中心的建设,作为政府对科技发展的一种重要投资行为,具有与投资于企业不大一样的国家目标。为了保证国家投入产生的效益和实现相应的国家目标,目前新的中心宏观管理体制取消了部门层次的管理职能,直接由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通过共同制定产业政策、地区政策、税收政策等,来引导和调控中心的行为,这种管理是比较科学的。以下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宏观管理体制框架:
(6)激励机制,注重绩效。在整个运行机制上, 逐步采用了竞争激励机制。首先,组织机构内设立技术专家委员会,在其监督下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实验室实行对外开放,人员实行聘任、流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打破科技资源单位所有制以及科技管理的部门、行业、地区分割和壁垒而采用联合机制;其次,促进科研与生产结合,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紧密联系,为科技成果商品化、工程化创造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如连铸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由8 个组建单位集工艺开发、设计、控制、设备制造和冶金试验基地为一体,管理体制上按市场经济原则,以产权为纽带,从现有的目标责任制向有限责任公司制发展。同时,采用市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主的市场驱动机制和以科技发展作为导向的技术驱动机制,即根据国际技术发展趋势有目的进行超前研究开发,强化中试、工业性试验,不断完善新技术、新工艺,进而自行设计成套装备,以保持技术领导地位。
为了确保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运行绩效,国家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分别制定有评估规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开发实验室,每5年评估一次, 评估工作按照“依靠专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依据评估结果,对工作出色的15%的优秀实验室在设备更新、运行补助、科研项目经费等方面进行倾斜;对工作较差的15%的实验室,将不予资助运行补助和设备更新费。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予资助的实验室,还将取消“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格。通过评估,总结了重点实验室建设经验,提高了管理水平,保证有一批充满活力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基础研究重要基地,逐步成为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之一,从而巩固了我国原有的学科优势,开辟了新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促进了学科间的交叉与结合,推动了重点学科的发展。
4.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改革发展趋势。
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计划实施已经十多年,总的来说在加强我国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产品创新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科技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即机构内部运行上,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从宏观管理上而言,一方面条块分割、学科分割、管理分散、调控乏力、核心权威不足。这是由于我国科技工作管理体系为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防科工委、国家教委及经济主管部门好几大块组成,各部门都自成体系,行政职权发挥有限,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作用发挥不够,国家创新目标也未能如期达到。从微观上看,机构内部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未能适应国家改革发展要求,其自身建设、发展方向、创新目标与国家发展战略、市场经济需要未能很好地衔接起来,出现了任务不足,运行绩效不佳,未能达到建设预期和现阶段国家的要求等问题,其自身发展也带来一些困难。这些问题,均有待于深化改革,才能求得更好更快地解决。
(1)在宏观管理上的改革。
在宏观管理上,一是突出国家目标和实施技术跨越战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计划,都是作为政府对科技发展的一种重要投资行为,具有明确的国家目标,在宏观管理改革上,重点突出对中心的品牌管理和对国家投入所形成的股权的管理,并通过评估来完善其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国家财政通过对重点项目支持来行使更为有效的市场调控机制,改善管理。二是提倡跨部门、跨学科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既保证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来源,又可满足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包括为我国西部经济大开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国家财政应实行专项支持来加强管理。三是加强考核评估,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重点科研机构的运行质量。
(2)在微观管理上的改革。
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为了做到既出人才、又出成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需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规律加速进行改革。
一是由封闭走向开放,改变学术思想不是一线单传就是近亲繁殖的状况:研究工作互相封闭缺少应有的活力,科研成果往往被束之高阁,很难转化为生产力,仪器设备也不能充分发挥效用。
二是由静态走向流动。主要是人才的流动,特别是科学精英的流动,人才的有来有往,有入有出。引进高水平优秀人才,鼓励、支持有关人员外出进修、考察研究,吸引国内外学者前来访问、参观、交流与协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奔赴四面八方;提倡学术交流,在理论和实践上支持其它单位的研究项目。
三是由独立走向联合,寻求合力而形成活力。彻底打破各类重点实验室部门所有制的陈腐观念,突破条块分割的框框,变“小实验”为“大实验”室,实现多形式、多层次、多学科、多部门的广泛而又灵活的联合,集中优势,节省时间,加快进程,减少和避免在低水平上的无效重复研究及人才物分散浪费,使之汇融为一个总的力量而产生新的力量,最终实现小实验室干大事情。其联合方式有跨学科、学校、地区及国界等。
四是由和平走向竞争发展。21世纪世界将要发生历史性转变,各国之间科技竞争更加激烈,处于科技领域前沿的重点实验室,理所当然也要参与竞争。要赢得竞争的胜利,总的来说是靠“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要形成这样一种环境,显然重点实验室应把自身的科研做好、做活、做出特色、做出名气来,以夺取、控制科技前沿新的制高点,使自己站在主导地位上。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中心建设还是按科研机构的模式即事业单位建立起来的,尽管目的是希望通过新的机制来提高其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与经营能力,但是没有组织(体制)创新作保证,因此它的作用必然会受到种种制约因素的影响。目前科研院所要进行改革转制,工程中心是技术工程化的前沿,也处在市场的前沿,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也要进行改革。国家计委有关领导早在1998年就提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要在继续发展的道路上改组改制,走向企业化是必然的选择。“转制”是一个动态过程,全过程应把主要力量放在不断推出新的技术工程化成果上,确保国家对中心投入的回报体现在企业税收等方面,而不能只片面追求短期利益或只考虑自己的生存问题,而应把两者要结合起来。为保证国家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共同实现,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工程研究中心可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和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转制,最终向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向发展。
十多年来,由于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它已经初步成为聚集优秀人才,研究开发高科技的孵化基地,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于2000年联合分布执行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继续把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纳入其中,这意味着我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将有一个大的发展并将构成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板块。
三、国内外重点科研机构的建立和运行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在对国内外国立及重点科研机构的建立和运行管理进行全面分析后,我们感到有如下几方面的启示:
1.建立重点科研机构,是当今一个国家和地区为了参与世界科技竞争与发展的迫切需求。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要想具有强盛国力,必须加速本国科技的发展,而加速科技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建立重点科研机构来加强自己的科技创新体系。而一个地区要想尽快发展,同样需要建立自己的重点科研机构,来加强科技创新体系,保证实施科技创新计划的迫切需要。此举也是促进有限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顺向移动的重要举措。
2.对重点科研机构应当采取灵活的支持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重点科研机构的支持形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目前,对于承担基础性、风险性很大或公益性很强,而一般科研机构、企业无法承担或不愿意承担这类研究的科研机构,国家应以资助为主,政策扶持为辅的形式给予支持;而承担技术开发类的重点科研机构,国家则应以政策扶持为主,并采用项目公开招标,对竞标者以保证项目经费的支持形式。
3.重点科研机构应当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不断地进行调整。在微观上,重点科研机构确立之后,并非一成不变,其研究方向、结构和机制必须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在宏观上,国家要围绕科技发展计划的重点领域对重点科研机构的设立进行调整,以保证国家重大科研计划有强大的科技力量来支撑。
4.重点科研机构必须走与经济相结合的发展道路。重点科研机构的建立及运行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运行过程中尽管得到政府经济的支持,但支持力度仍然有限,而要使机构运行良好,必须加强与企业和经济部门的合作,通过研究开发争取更多的经费,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
5.重点科研机构的运行必须是开放型的。重点科研机构不应当是封闭的、象牙塔式的,而应与大学、企业进行密切的协作和交流,必要时还应进行国际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科研水平。同时,开放型更有利于对复合型最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发挥应有的作用。
6.既要抓好高新技术研究,更要抓好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科学研究实践中要获取较高水平的成果不是一件太难的事。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重视并强调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强调了成果的实际应用,提出开展有明确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这就对基础研究有了新的要求。因此,无论是重点实验室,还是基础已经中心;无论是从事基础研究,还是从事应用研究,毫无疑问都要把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作为最终目标来考虑。只有这样,科技创新才能有效地推动经济的发展。
7.定期评估,科学管理,确保重点科研机构健康发展。对科研机构乃至一般企业进行评估,是当今发达国家和地区采用的一种重要管理形式,评估的意义和作用是多方面的。对于重点科研机构建立评价制度,有利于保证组建时国家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科研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