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集体记忆视角的当前道德现状之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现状论文,道德论文,集体论文,记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5)06-0044-05 一、“集体记忆”为研究中国社会道德现状提供了新的视角 “集体记忆”(Collective Memory)这个概念最早是20世纪20年代由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首次明确提出[1](P37),也常常被称为公共记忆、社会记忆、文化记忆、团体记忆、历史意识等等,以区别于个人记忆,它的研究对象是社会意识和社会心理现象。近一个世纪以来,国内外学者对这个概念从各个角度进行了探讨。国外的功能主义和建构主义两个学派分别从其保存、传播对社会的影响及纪念仪式、集体意识、族群认同等形式方面做了研究。国内学界近些年也对集体记忆理论进行了译介并将其应用于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心理学、文学等多个学科,主要集中于对战争、政治运动等重大历史事件,革命史、英雄主义以及民族文化、现代媒体、影视等领域的集体记忆研究。 运用集体记忆研究社会心理现象的意义和价值在于,社会的集体记忆与社会心理及人的精神生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除了有形的制度化约束下的“关系”或者以血缘、法律所界定的关系外,多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对共同事件的记忆形式停留在人们心目中的,这种集体记忆,能够让群体成员在心理上有归属感,同时增强该群体内部的凝聚力;集体记忆的改变甚或扭曲,则有可能瓦解一个群体的向心力,动摇其成员的信念。作为一个群体对自己过去的记忆,集体记忆也可以反映和折射当代人们的观念比如道德观,透过这个概念,对我国当下的社会道德状况和价值取向进行观察与分析,可以从一个新的视角得出颇有启示的研究结论。 国内学界目前运用集体记忆理论对我国社会道德现状进行分析的专论尚不多见,本文尝试从“集体记忆”这一视角切入,对我国当前的道德失衡状况及其成因进行一些缕析。 对于“集体记忆”,国内外学界相对一致的看法是:集体记忆是各种各样的集体所保存的记忆,它是关于一个集体过去全部认识(实物的、实践的、知识的、情感的等)的总和[2](P123)。“只要每一个人物、每一个历史事实渗透进入了这种记忆,就会被转译成一种教义、一种观念,或一种符号,并获得一种意义,成为社会观念系统中的一个要素。”[1](P312)这些“教义”“符号”“意义”就体现了当下社会大众的社会观念,折射出人们当前的道德状况、价值取向。 集体记忆不仅反映道德观,而且还会以其特有的机制和方式作用于道德。集体记忆赋予个人记忆以意义,通过与个人记忆的相互建构,内化为个体的行为习惯,使得个体在几近于不经反思和选择的情况下,运用集体记忆来规范自己的社会行为。集体记忆所记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集体记忆本身同时又是主体选择的结果。当下中国正经历着历史的大转型和大变革,集体记忆在变革中“被选择、被增减”,其映衬和折射出人们行为处事价值原则和道德准绳的改变。 二、当下中国集体记忆变迁折射出的道德失衡及成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大众的许多集体记忆逐渐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在道德领域,集体记忆的一些嬗变反映出当前社会道德失衡与价值观扭曲的现状。集体记忆变化中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的事实所反映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变化,可以从宏观的角度罗列出诸多现象: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以及无产阶级理论家正在被标签化,公众对革命导师和革命理论的信仰与崇拜正慢慢消退;老一辈革命家和国家领导人形象被妖魔化;对历史人物及历史事件评价的颠覆。 我们还可以从微观的角度,从特定对象的表现找出集体记忆中所反映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变化。云南大学博士郑宇在他对云南箐口村集体记忆的研究中发现,该村大部分老人……从“解放”开始,到“土改”“文革”,甚至“包产到户”等重大事件,他们亲历的这些记忆都非常模糊。但另一方面,当箐口村的老人们讲述哈尼族自身的神话、传说和历史的时候……可以滔滔不绝地讲述围绕那些节点展开的丰富事件,从而展示了他们极强的记忆力[3](P21)。这其实是集体记忆中的民间记忆和官方记忆的对抗性表现,如果社会记忆以民间记忆占据主体,必然不能保证其反映的价值观、道德观与主流价值观相一致。 很多事实可以印证集体记忆变化中大量出现且不断增长并具有普遍化趋势的事实所反映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变化:诚信意识的丧失,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现象的屡禁不止,见死不救的冷漠,长期以来作为民众学习榜样的人物被另类解读,以往的独裁者、军阀则摇身一变被一些学者和媒体美化为宪政的倡导者。对公权力、对官员、对主流媒体的不信任在蔓延,对正统价值观的质疑和抵触,颠覆历史、解构主流意识形态成为社会时尚,成为越来越常见的现象,为数众多的民众尤其是青年一代被误导。 当下各种变化尽管纷繁复杂,但可以看出,集体记忆变化的方向大致为否定过去,集体记忆体现出来的新道德观很大程度上是负面的、消极的,中国主流的道德观正在遭到怀疑、丢弃和破坏。从过程论的角度来看,出现当前这种情况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导致今天集体记忆变化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文化的变迁带来的影响不可回避。 文化融合是当前的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代后,在经济融入全球化的同时,文化突破了民族的边界,社会开始从一元文化的单向度社会转向多元文化语境的多向度社会。英国学者迈克·费瑟斯通指出,全球化进程同时呈现出两种文化的形象。第一种形象是某一种文化向外扩展至它的极限而达至全球,异质的文化被吸纳和整合进这种最终遍及全世界的主导文化当中。第二种形象则是不同文化的浓缩,以前相互远离的事物现在彼此接触并共存一处[4](P8)。改革开放后,在西方资本进入中国的同时,其价值观和思想体系也逐渐融入到中国人的思维之中。那些在中国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观中形成的原有集体记忆与外来价值观发生冲突,许多原本习以为常的东西因为和现实文化的不同而不被理解,进而不能被记忆。集体记忆正是这样在人们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反思中得以重构,这种反思与重构恰恰意味着原有集体记忆对传统价值观和道德观的背离。中国文化以及根植于此的社会思潮失去自己的中心,在巨大冲击的碰撞下同时也失去了其自身的连贯性与整体性。 西方文化及其价值观,不仅是对中国文化进行冲击或者客观上要求融合的问题,更以其资本的强势地位及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在全球市场中的弱势地位,通过全球化的商品生产与流通加速着对中国文化的改造。西方文化现正处于后现代主义的漩涡,其主要特征之一就是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区别在民粹主义当中坍塌[4](P62)。后现代主义最有影响的学者詹明信也曾指出,在破碎的符号与影像的轰炸下,个人的认同感垮掉了,因为这些符号将过去、现实与将来之间所有的连续感统统抹掉。可以说,附着在这些外来产品上的一些理念,对我们的集体记忆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将我们的过去、现实与未来社会理想之间的所有连续性切断,随后,各种非主流的观念开始泛滥,如性开放、个人利益至上、不受限制的自由等,则获得了极大的市场。 在文化大发展之中,由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性引导缺失,使得在外来文化和本土文化的竞争中,外来文化以其成熟的产业化的大众基础和市场取向,在青年群体中占据了重要位置。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相分离是文化产业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中国在使文化市场化的同时,却丢开了文化事业的意识形态的管理性。一些外来文化的所谓普世价值、抽象人性等概念在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对国民原有的价值观、道德观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文化失去了“事业”的规定性之后只能转向“风格化”,即文化只能通过不断塑造自身的独特风格和魅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而不再是以一种强制的形式迫使大众理解、接受。在文化产业的竞争中,中国的文化企业在失去文化市场的同时,也失去了本土文化的符号性和象征性。正是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原来所崇尚的文化和集体记忆正在被改造和清除,而在原有文化背景下所追寻的道德规范也被丢弃了。 除文化的因素外,国内外一些政治异见人士有意颠覆历史,以歪曲的手法改写历史误导公众,也是导致集体记忆改变和扭曲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还有一个不可否认的因素,就是中国社会当下存在的各种问题,如一些领域公平正义的缺失,贫富分化的加剧,官员腐败现象的蔓延,都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社会公众集体记忆的变形。 三、重塑集体记忆,回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们不能仅仅只是悲叹集体记忆扭曲性的嬗变,而是要通过有效的方式去进行重塑,去引导人们记住什么、遗忘什么。在道德领域,当前最重要的是引导社会通过集体记忆的重塑来规范和引领社会主义道德观,树立主流道德观的权威。 重塑集体记忆,回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针对性地做多个方面的工作,笔者仅从文化的角度阐述。 从国家层面来看,应以国家为主体,运用一定的活动和形式,通过增强这些活动的仪式感来建构符合国家、民族意志和核心价值观的集体记忆。“社会思想本质上必然是一种记忆,它的全部内容仅由集体回忆或记忆构成。”[1](P313)从这个角度来讲,构成记忆的过去对社会思想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哈布瓦赫同时强调集体记忆本质上是立足现在而对过去的一种重构,过去只提供了历史材料,最终形成对过去的回忆还需要经过当下各种因素的制约。这表明,在群体的范围里,个体记忆可以被删改、增减和塑造,最终趋同从而形成集体记忆,而非被简简单单地保留。这种记忆的形成规律,使我们引导大众集体记忆成为可能。那么,这里就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到底是什么力量,抑或通过什么途径去引导集体记忆的形成呢?哈布瓦赫提出的“集体框架”概念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记忆的集体框架也不是依循个体记忆的简单加和总原则而建构起来的;它们不是一个空洞的形式,由来自别处的记忆填充进去。相反,集体框架恰恰就是一些工具,集体记忆可用以重建关于过去的意象,在每一个时代,这个意象都是与社会的主导思想相一致的。”[1](P71)第二,在集体记忆建构的同时,要如何保持、传承这样的集体记忆呢?这就是集体记忆的复现机制问题,而构成集体记忆复现机制的核心问题,就是找到集体记忆可依赖的特定方式或载体,在很多情况下,这种方式或载体表现为仪式。 以人们对南京大屠杀的集体记忆建构为例,历史事实只是为当下国人提供了历史材料,尽管这些材料是客观的、详尽的,但要构成人们的集体记忆还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在建构和复现集体记忆的过程中,需要运用唯物辩证法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原理,在反对形式主义的同时,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创造性地运用一些新的、恰当的、有益的形式来诠释和承载内容。2014年12月13日我国举行了首个南京大屠杀公祭活动,国家主席习近平以国家和民族的名义,带领全国民众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及所有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被杀戮的同胞进行公祭。通过默哀、降国旗、敬献花圈、元首讲话、铸公祭鼎、撞和平钟、放和平鸽等一系列庄严而隆重的公祭形式,增强了公祭的仪式感。这些公祭仪式完整地重构了人们对南京大屠杀的集体记忆,同时也成为人们复现集体记忆的有效方式和载体。这种经重构和不断复现的集体记忆,不是停留在民族的苦难与国人的悲切之中,而是全面展现了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事实,让整个民族特别是中华民族的青少年牢牢记住这段不可磨灭的历史,而记住的又不仅仅是狭隘的民族情绪,既不忘却历史,又不记住仇恨。这一集体记忆很好地彰显了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中国人民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向往,对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弘扬,以及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执着追求。可以预见,此类集体记忆的新建、重构,必然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及核心价值观、道德观的教育起到巨大推进作用。可喜的是,目前我们国家正逐步认识到构建此类集体记忆的重要性,也正在不断地推进这项工作。如首个烈士纪念日的设立,以及社会各类群体发起的祭孔、祭黄帝陵等活动,都对当前集体记忆重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此类集体记忆的重建,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是对当前国人进行爱国主义以及核心价值观、道德观教育的有益推进。当然,我们在这一层面还有很多需要继续努力的地方。如,我们虽然设立了“国家宪法日”,但并未找到很好的形式来建构、复现相应的集体记忆,从而并未对相应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带来促进作用。 从社会层面来看,应当注重文化传播对集体记忆的引导,加强对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制与调控,彰显主流意识形态对集体记忆的引领作用。主流媒体保持着对记忆资源的控制和对非主流文化的限制,通常可以塑造一个主流文化,因此,与其说集体记忆是对主流文化的屈服或承认,毋宁说是主流文化的锻造之物。集体记忆是通过社会交往来塑造的,各种仪式及有目的之引导对于集体记忆的维系和传递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按这一逻辑演绎下去,有目的之引导必定产生相应之集体记忆。然而,在现实中往往出现这样一种悖论,即主流媒体越是加紧宣传,受众越是反感甚至抵制。这种悖论的产生,主要原因在于主流媒体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有问题,有些传播的方式和方法太过拙劣和粗糙,最终有目的之行动未产生所预料之结果。 要在百花齐放的前提下,注重主流价值观的弘扬与凸显,对优秀的价值理念进行宣扬,如优秀的传统文化(诚信、孝顺)等。对无目的之叙事、纯以娱乐为目的媚俗产品进行限制,从而保证集体记忆当代建构的正确导向,保证健康、积极的道德观念得以占据主流。否则,一旦集体记忆的框架搭建完毕,消极有害的观念占据主导,就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说明传播形式具有多样化,尤其是在信息时代,这种多样性更为明显,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开拓思维,不可囿于传统观念。同时,要加强对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性调控,彰显主流意识形态对集体记忆的引领作用。在文化产业的三个层级中,核心层是离意识形态最近的层级,而相关层则是和意识形态最远离或者说不易体现出意识形态性的层级,我们在实际的引导和监管中,要分清主次,同时也不能因为相关层和意识形态联系不如核心层密切而放松对它的监管。 从构建和复现集体记忆的场域和路径来看,应该注重集体记忆在家庭道德教化和高校德育建设中的作用。集体记忆建构和复现除了运用仪式作为方式和载体之外,还可以通过把集体记忆内化为个体生活和行为“习惯”的路径,使个体在不需要进行思考或反思状态下就能选择符合集体记忆和相应价值观的行为。家庭无疑是此类路径实施的最佳场域,然而家庭现在愈来愈难以完成这项教化任务。其原因有二:其一,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父母和子女的地位以及心态都发生了变化,以往的伦理道德训练和集体记忆复现不适应这种新的情况;其二,信息更新速度太快,家庭中的青少年拥有获取新知识、新信息的有利条件,而成年人以及老年人对变化则反应相对迟钝,对青少年将要面对的未来并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和指导,信息技术的发展使话语权逐渐从家庭中的成年人以及老年人手中下移到青少年手中。因此,家庭成员在不同年代和时期的集体记忆交汇中产生矛盾。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正是在父母、长辈集体记忆与子女集体记忆的交融与碰撞中,父母可以选择合适、有益的叙事方式,通过建构小范围的集体记忆框架来复现父母、长辈时期的集体记忆。当然,这里需要父母选择的是符合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观的集体记忆来增强家庭在道德教化中的基础性作用。 同时,还要加强以集体记忆为纽带的高校道德建设。高校是思想和文化传承的主要平台,也是集体记忆建构和传播的重要场所,因此高校对青年的集体记忆形成、思想和认知的成熟具有重要作用。知识传播者既是传道授业、答疑解惑的主体,也是构建高校话语体系乃至社会话语体系的主要力量,对青年的影响力最大,在青年记忆框架的建构中起着重要作用。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五四运动8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青年始终是我们社会中最积极、最活跃、最有生气的一部分力量,青年运动的发展始终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懈奋斗的历史进程紧密相连,我们的事业取得的全部成就始终与一代又一代的青年的英勇奋斗分不开。”因此必须通过高校在集体记忆建构中的特殊地位,完善高校德育体系,促进青年道德建设,最终实现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概言之,集体记忆反映着当代人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集体记忆的变迁同时也影响着人们道德观念的变迁,我们也可以把集体记忆的重塑作为一个新的路径来建构当下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集体记忆所记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集体记忆本身又是主体选择的结果。集体记忆体现主流思想的意志,同时也建构或者解构着当代的主流思想。在当下,我们国家正经历着历史的大转型和大变革,集体记忆在变革中随着文化的变迁而“被选择、被增减”,同样,许多道德观也随之“被修正、被抛弃”。我们要制定一种集体记忆框架,一旦有了一个确定的框架,人们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利用已有的材料来重塑对某一事物或事件的认识。在这个框架下,各种社会机制和记忆工具会自觉服务于社会的主导思想。因此,必须注重对“框架设置”的调控,加强对社会机制的把握和对记忆工具的控制。通过各个层面的努力,运用新的形式来建构集体记忆,从而弘扬核心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道德观;社会层面通过话语权的掌握和话语体系的建立,运用各种现代化的传媒手段,如网络、电视、电影等记忆工具来建设集体记忆;通过家庭、学校等场域合力建构集体记忆,从而培育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观。标签:道德观论文; 集体记忆论文; 炎黄文化论文; 社会价值观论文; 文化价值观论文; 南京大屠杀论文; 中国现状论文; 文化论文; 社会现状论文; 价值观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