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七图、九图--对CAN和交换两图的几点初步思考_易经论文

八卦、七图、九图--对CAN和交换两图的几点初步思考_易经论文

八卦还是七卦、九卦——关于坎、兑二卦的几点初步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兑二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前言

八卦所象征的物象,可以分为基本象和引申象两类。基本象如乾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风、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兑为泽之类;引申象则是在基本象之外,通过类比的方法进一步引申出若干同类物象,如乾又可象君、丈夫、马等,《说卦》对此有甚多说明。此类比并非完全没有任何联系的随意比附。八卦的基本象是惟一的,引申象却可以无穷。这也是《周易》能够被用来预测的关键所在。盖无引申象,则无法进行预测。

八卦中坎为水、兑为泽,也是水。李道平云泽为“坎水半见”(《〈周易〉集解纂疏》)。八卦基本象中含有两个水,一水二分为二卦,此甚值得深思。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个初步的探索。由于无论坎之水还是兑之泽水,都是取象说,故本文主要针对《易经》含坎、兑的卦和这些卦的大小《象》立论。

二、八卦中含有两个“水”的意义分析

(一)对立、对待:取象的两个原则

“对立”指两个分离物的对抗,“对待”则可以理解为一个整体物的两个部分的关系,如张载所谓“一物两体”;对立不可两立,对待除了对抗外则还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八卦所取的八种物象,似为四个对立面或四对矛盾,如乾坤二卦,无论取象还是取义,都是对立的;坎离也是如此,取象为水火,表现为对抗性的、不相容的矛盾。然细加寻绎,则可见八卦所取四对物象,又很难说都是对抗性的不相容的矛盾。有些对举的现象,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势不两立,或者说不能称为“对立”,而是相对或者“对待”。如震、巽取象为雷、风,二者是自然界中经常相伴出现的现象,很难说是不相容的,与《说卦》所谓“雷风相薄”并不一致。况且,风亦并非完全被动之物,它也有主动施作的一面,甚至说主要是主动施作,所以,雷为阳卦、风为阴卦,与阴阳之义并不严格一致。又如,艮卦、兑卦所取山和泽的对立,也不十分严格,二者并不是不能两立的对立或矛盾。山固然可以和泽对立,山为突高之物,泽为凹低之物;山定泽(作为水)动。在先秦典籍中,山常常是与泽对举的;在自然语言中,山川、名山大川常常连用。这就是说,山也可以和川形成相对立的自然现象。但是,水火的对立性显然超过了山泽或山川,通常情况下山泽或山川可以是一体物的两个方面,所以,《说卦》云“山泽通气”,既然“通气”,就不应是对立的矛盾关系,毋宁说包含了相辅相成的关系;山有时也可以和谷形成对举。可见,艮卦和兑卦在取象上的对立也不十分严格。总之,八卦的取象实包含有对立和对待两个原则。

(二)七卦还是九卦?

兑取象泽,泽为水。《国语·周语下》曰“泽,水之钟也”(《国语·周语下·第三》);《玉篇》曰“钟,聚也”;《风俗通·山泽篇》曰“水草交厝,名之为泽。泽者,言其润泽万物,及阜民用。”这表明,泽也可以单一地理解为水象。如果兑卦基本象取为水,便与坎卦重复。这就是说,从取象上说,八卦实只有七卦。从另一角度讲,兑卦除了泽水外,又可取象为“低下”、“卑下”,水和低卑并不形成与君、父、夫相似的同类引申,如此,则八卦基本取象又为九卦。兑一卦可兼取两个不同类型之基本象,可见,先人制定八卦所依据之思维原则并不十分严密。从思维的严密性上说,八卦的产生可能早于五行。因为五行的元素只有五个,比八卦更简练,此其一;其二,五行中只有一个水,也比八卦有两个水在思维上更为周密;尤其是,其三,五行包括“金”,金并不是自然直接存在的元素,而是冶炼的产物。把“金”作为五行之一,是实践和认识双重进步的结果。印度的地、火、水、风,古希腊的泰勒斯等人的水、气、“无定形者”和恩培多克勒的“土、水、空气、火”“四根说”,都没有“金”。五行中“土”为“土”而不是印度的“地”,也值得注意,“土”直接与农业相关,“土”的肥瘠决定着收成的好坏。所以,《尚书》说“土爰稼穑”;《国语·郑语》说“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而且“土”是可以移动的,具有可移动性。地是不能动的,现代地产叫做不动产。因为土具有可移动性,所以可以发挥更多的作用。五行中土克水,就是土的作用的发挥。这当然是古人治水实践的总结。用“土”作为元素比用“地”在认识上无疑更为深入。古希腊是一个航海经商的民族,希腊哲学家所提出的元素中,最初并没有“土”,后来恩培多克勒提出了“土”,但古希腊哲学对于土的认识,实不及中国哲学深入。其四,“五行”逐渐从五种元素过渡为五种功能,而八卦由于取象的作用,似乎一直没有转化为单纯的功能说。

以上表明,史迁伏羲画八卦之说,似还不能简单否定。虽不能说八卦一定是伏羲所画,然而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八卦的来源可能比五行更为久远。尽管我们不能完全以思想的严密性来判断思想出现的先后,但上述分析至少增加了八卦早于五行的砝码。

(三)阴卦还是阳卦?

同为水,坎兑又分属阴阳,此又值得注意。坎为阳卦,水在坎卦中为阳物。兑为阴卦,水在兑卦中又为阴物。这一方面可以视为对于水的多样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对于水的性质,尚没有一个抽象的见解。

老子与此实不相同。老子强调谷,谷和水是分开的。这就比《易经》在思维上进了一步,似可视为对《易经》的进一步总结。在老子那里,水强调的是柔弱性;谷强调的是中空之无,是虚和包容性。中空之无,表现为与阳的有和突出相对立的无和低卑。在老子那里,阴似可以理解为阳的一种缺失。老子的守柔和处下分别表现为水和谷的引申。坎、兑二卦意义重复,不如一纯为水,一纯为无水之谷,于意不重,且思维严密。如果以阴阳分别,则老子哲学中水和谷都应属于阴的方面。《周易》中,水作为阳物,《易传》以阳刚立言,多为阳克阴,刚克柔,如坎水克离火。《老子》中,水亦为阴柔之物,水近于道,道偏在阴。《老子》主张阴克阳、柔弱胜刚强。如水为至柔之物,然攻坚莫若水;“无为而无不为”,似乎又达到了儒家的阳刚的效果。此亦为《老子》哲学与《易传》哲学的一大不同之处。

(四)流动之水与静止之水,或一般之水还是抽象之水?

八卦中坎水常为一般之水、抽象之水;兑之泽水无疑也具有一般性,然比之坎水,则多为具体之水。在六十四卦中,坎常为河水,兑为泽水,二者又都成为具体之水。从《大象传》的解释来看,当时对水似乎还没有进行一般与具体的区分,思维仍较随意,“水”并非作为严格的哲学概念使用的,毋宁说仍保持着物象的具体性。

由于坎水多为川水,为一般之水,所以六十四卦中,又常常为流动之水,而泽水却为固定之水、静止之水,是不流动的。在传统哲学中,通与不通对于人、事的意义是有根本差异的。流动就是通,就具有生命力,静止则不通,则为固定之“壅”;通意味着生,壅则意味着死。《左传·宣公十二年》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说明。据记载晋楚之战,荀首引用《师》卦之《临》,认为不利出征。晋将先縠不听,强行渡河击楚军,荀首断定必败。他说:“《周易》有之,在《师》(坎下坤上)之《临》(兑下坤上),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之谓‘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也。果遇,必败。彘子尸之,虽免而归,必有大咎。”①“川壅为泽”、“不行之谓临”使我们想到了大禹治水的“通”与乃父鲧之“湮”的不同,以及中医的脉络相通之说。

兑水和坎水的不同特点,在《屯》卦(震下坎上)和《随》卦(震下兑上)中也表现了出来。此二卦卦象虽然都是水上雷下,但一为流动之水,一为静止之水。泽水不流动,有居所而静止,乃是安定之象。休息只能于安定之所,不能于动荡骚乱之处,所以《随》卦中雷入泽中为休息。《随》卦《象》云:“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古代说法认为冬天雷藏于泽中,而不说雷入川中。冬雷入泽,实为休息,以待来年。

由于《随》卦为雷入泽中休息,《屯》卦就需另辟蹊径解释“震下坎上”的卦象。《象》云:“云雷,屯,君子以经纶。”汉易解释“屯”为十二月卦,此时雷藏于地中,故虽有雷雨,但无养育万物之功,处于艰难失正之时,所以此时君子宜法云雷之象以经纶时艰,不失天地之常道(《〈周易〉集解纂疏》)。需注意的是,此处是“雷藏于地中”,而不是“水”中,用“地”换掉了“水”。汉易解释说,雷在地中,虽然天上有云,却不是动雷下雨的时机,所以“难生”。

因为坎水具有流动和抽象的意义,所以《屯》卦中“坎”又有象取云雨,义取险、恩泽二义。孔颖达《周易正义》云:“若取屯难,则坎为险。则上云‘动乎险中’是也。若取亨通,则坎为雨,雷为动,此云雷雨之动事是也。”高亨云,此处雷象征刑罚,云象征雨、恩泽。云上雷下表明恩泽未下,而刑罚已加,所以君子以此经纬国家。(《〈周易〉大传今注》)

关于坎、兑的区别,孔颖达也有一个说明。《系辞》有云“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孔颖达解此云:“直云震、巽、坎、离,不云乾、坤、艮、兑者,乾、坤上下备言,艮、兑非鼓动运行之物,故不言之。”此处以坎为雨,雨自天降,普润万物,而泽则处于稳定不流动状态,不能自动普润万物,所以在万物形成过程中的作用远逊于风雨。

《解》、《归妹》、《屯》和《随》四卦形成两个连续的自然现象。《解》卦为坎下震上,为雷雨之象,故其《彖传》云“雷雨作而草木皆甲坼。”其《象》曰:“雷雨作,君子以赦过宥罪。”此是以雨为恩泽,所以君子观此卦象,应施加恩泽于民。《归妹》为“兑下震上”。其《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高亨谓泽上有雷,雷出于泽中,是为春季,古时男女婚配多在春季,所以为《归妹》。《解》卦中坎为雨水,《归妹》卦中兑为泽水。《解》卦之“雷雨作”似可视为《屯》卦卦象的进一步发展;《归妹》则可视为《随》卦卦象的进一步发展,雷结束休息状态,开始出现于天空。

水的流动与静止在《讼》卦、《履》卦也形成不同的意义。《讼》卦象为“坎下乾上”,《履》卦象为“兑下乾上”,坎水动,泽水静,所以,讼为诉讼,履则为“礼”。《讼》卦《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乾为天,坎为河水。古代天文知识认为,天向西行,水向东流,方向相违,所以引起争讼。《履》卦《象》云“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以天、泽的高下不同,象征君子与百姓。泽既有卑下义,又代表百姓,君子法此卦象以制礼,分辨上下,安定民心,所以履又有礼的意思。孔颖达《正义》提出,“为下卑承上尊,履,礼也。”此处坎、兑有运动和静止的区别,所以泽有止义,止乎礼。

《蹇》、《咸》二卦的区别也是基于水的流动与静止的。《蹇》卦为“艮下坎上”,《象》曰:“山上有水,君子以返身修德。”孔颖达谓:“山者是岩险,水是阻难,水积山上,弥益危难。……蹇之时,未可以进,惟宜反求诸身,自修其德,道成德立,方能济险。”故,君子处于艰难之时,宜退不宜进,应返身修德以待时。此解释与《彖传》所谓“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一致。高亨云《象传》以山比喻贤人,以水比喻美德,山上有水比喻贤人有美德。贤人有德,必克服困难,始成美德。所以,君子观此卦当反身修德(《〈周易〉大传今注》)。此卦与《蒙》卦《象传》实雷同,都是以水象征美德,以山为贤人,要求贤者果行育德或者反身修德。

《咸》卦为“艮下兑上”,《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泽为低洼容水之处,山上有泽则为山能虚己受他,引申为君子“虚以受人”。孔颖达解释为:“泽性下沐,能润于下,山体上承,能受其润,以山感泽,所以为咸。‘君子以虚受人’者,君子法此咸卦,下山上泽,故能空虚其怀,不自有,实受纳,于物无所弃遗,以此感人,莫不皆应。”

此二卦显然是以水的流动与否为依据的。泽水不流动,故能恒处山上,此即山体容水。坎水是流动的,不能常处山上;水流出山要经历险阻,故引申为君子克服困难,返身修德。

泽水变为流动水以后,会怎样呢?《兑》卦中,静止之水变成了流动之水,卦义亦随之产生差异。《兑》卦为“兑下兑上”。《象》曰:“兑,丽泽,君子以朋友讲习。”两《兑》卦相重,故为“丽泽”。高亨云,两泽相连,其水交流,以象征朋友讲习交流知识。交流将讲习为可悦之事,所以为悦。(《〈周易〉大传今注》)

上述动水与静水的不同意义在使用上是连贯的,也有不连贯的例外。如《大过》和《井》二卦。《大过》卦为“巽下兑上”,《象》云:“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兑取水象,木取舟象,则灭木为舟沉于水,此为操舟之大过,“过”作为错误。王弼注孔颖达疏“过”作为“超过”,大过即超过常理。孔颖达注疏云:“泽灭木者,泽体处下,木体处上,泽无灭木之理。今云泽灭木者,乃是泽之甚极而至灭木,是极大过越之义。其大过之卦有二义也,一者物之自然大相过越常分,即此泽灭木是也。二者大人大过越常分,以拯患难。”“过谓过越之过,此衰难之世,唯阳爻乃大能过常理,以拯患难也,故曰大过。以人事言之,犹若圣人过越常理以拯患难也。”

泽又取象为百姓,泽灭木则为百姓起而推翻君主。《荀子·王制篇》引传云:“君者,舟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木还可以代表君子,泽灭木为君子隐没草野而不闻于世。高亨《〈周易〉大传今注》云,君子遭国家倾覆之祸变而隐居。案,此似有可商榷之处,君子隐居,未必一定到国家倾覆之时。

《井》卦为“巽下坎上”。《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郑玄认为,木为桔槔,巽互体兑、兑为暗泽,卦象为桔槔引瓶入泉汲水。井以汲人,水无空竭,如同人君以政教养天下,惠泽无穷。巽为木,坎为水,入木于水,象用木瓶取水。“君子取法乎井,以恒产劳民,使之劝勉相助。以君养民,即以阳养阴之义。”(《〈周易〉集解纂疏》)孔颖达:“井之为义,汲养而不穷,君子以劳来之恩,勤恤民德,劝助百姓,使有功成,则此养而不穷也。”高亨云,造井须民众协作劳动,所以,君子在劳民之时,劝民互助。

同样是木处水下,但此卦并不说木沉于水,而是说汲水于井,看来是由于此卦名为“井”的缘故。何以坎下有木为“井”,兑下有木为“大过”,值得思考。

由于泽水和一般之水的不同,使得两卦意义产生差异。从坎水多为河水来看,似乎巽下坎上为“大过”更合适。也许,泽水稳定,河水波涛,舟处泽上而覆,则诚为操舟者之大过。据考古发掘,上古至秦汉时期,古人凿井后,往往用木头做成“井”字形架子支撑井壁。这可能是《井》卦的原型。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坎”作为水取的是涌出、流动之象。“木上有水”之木为支撑井的木架,而不是桔槔②。

(五)解卦中的雷同现象

由于坎、兑都可取水象或陷落、低卑象,又加上《象传》的解释较为朴素和直观,所以在解释由同一经卦的同样位置分别与《坎》或与《兑》卦组成的别卦,如《坎》、《兑》、《需》、《夬》、《师》、《临》等卦时,便会出现一些雷同现象。以下略加说明。

坎作为陷义,实际近乎泽。陷即落入低卑之所,此处不取水,而取低卑之义。但实际上,泽在有些卦中也取低卑义,而与水无关。如《履·象》云:“上天下泽,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此处所云“上天下泽”,泽取地卑之义,并不取水象,实际是“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的一种表述。

《需》卦为“乾下坎上”,《象》云“云上于天,君子以饮食宴乐”,以坎为“云”,天为朝廷。云为雨之待下状态,雨为云之已下之物。此卦象征云已在天上聚积,不时即转为雨,雨又象征恩泽,所以君子得此卦则宴乐以待时。《夬》卦之象是下乾上泽,泽为水,水在天上。《象》云:“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二卦《象传》实有雷同,皆以水在天为君子施加恩泽之象。

《师》卦为“坎下坤上”,《临》卦为“兑下坤上”。《师》卦《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此处的水广泛存于地中,并非河水或者泽水。坎水又进一步引申为百姓。《国语·晋语》:“坎,水也,众也。”《玄中记》云:“天下之多者水焉,浮天载地,高下无不至。万物无不润。”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坤之众,以散为众者也;水之众,以聚为重者也。”李道平以坤为畜养者,水为百姓;孔颖达则直接以地包容水象征容民畜众,虽然也是取象,却较为简练。

《临》卦《象》云:“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此卦泽取象为水,水处地中,地包含水,水为百姓,故此卦象征百姓为君主所包容,与《师》卦“地中有水,君子以容民畜众”意思完全一致,可视为重复。与《师》卦不同的是,此卦增加了“教思”的内容,前者没有具体说“畜众”的手段,此处进一步说明了手段。

重《坎》与重《兑》二卦在意义上是重复的。《习坎》为“坎下坎上”,《象》传以重《坎》为“水洊至”,“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孔颖达正义云:“以人之便习于坎,若水之洊至,水不以险为难也。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者,言君子当法此以便习于坎,不以险为难为困,常守德行,而习其政教之事,则可便习于险也。”高亨《〈周易〉大传今注》云:“《象传》以水比人之美德,以水洊至比人之美德日有进步。君子观此卦象,从而尊尚德行,学习教事,既以淑己,又以淑人”。

(六)归纳还是演绎

取象、取义作为八卦、六十四卦的解释体例并非归纳,也非演绎。此种解释体例不是归纳,是因为取义、取象都不是总结各种现象得出一规律或普遍命题;说它不是演绎,是因为它不是从大、小前提的推演中得出一个结论。由于“易本卜筮之书”,要实现预测功能,预测所面对的又都是未知的物象或者事件,所以既不能单纯用演绎、也不能单纯用归纳说明未来。取象或取义之法毋宁说是分类、归类或者比附。它有一个分类取象的原则,但此原则又不是固定的,还有一定的变动。正如孔颖达所说:“易含万象,反复取义,不可定为一体故也。”因为有一定的原则,所以能够进行归类。但此归类不是归纳,因为它所得的结论仅仅限于某一具体占问事件;当然也不是演绎,它不属于归纳或演绎的推理类型。原则的变动表明了《周易》本身和解《易》的开放性,这种开放性恰好满足了卜筮占问之需。变动的另一原因则还在于卦爻辞和卦爻象都是固定的,所以需要一个变动的原则以应无穷之变。

(七)八卦、五行与方位

五行的方位是木东、金西、火南、水北,中央为土。关于八卦的方位,照《说卦》所说:“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震东、巽东南、离南、坤西南、兑西、乾西北、坎北、艮东北。从季节上说,震春、离夏、兑秋、坎东。此分配方法与五行家所说大致相同,但也有矛盾之处。东方按八卦方位为震,但五行方位为木。八卦中巽取象为木、为风,震为雷,方位却为东南。离为火,八卦方位为南,此与五行方位一致。八卦方位中西方为兑,兑为泽,为水。《说卦》以“悦”解释,云“兑,正秋也,万物之所悦也”,似乎与泽水没有什么关系。这是因为坎为水,坎分配在北方的缘故。但是,五行方位西方为金,五行的生克顺序中金生水,似乎又暗示了兑和水的联系。五行中水分布于北方,《说卦》把坎卦分配于北方,似乎是受了阴阳五行家的影响(也许《说卦》本身就是阴阳家所作)。五行因为有五个元素,方位、季节都只有四个,所以把土作为中央,不分配方位。这显示了农业民族对于土地的重视。八卦中与土地比较接近的是《坤》卦,《说卦》没有明言它的方位,但其它七卦定位后,则只剩下西南方位,此当是《说卦》所希望给予坤的方位。可是,《说卦》为什么不明言坤为西南?这是否意味着某种迟疑或者对于土为中央的五行方位的某种留恋?总之,《说卦》对于八卦方位的分配似乎受了五行说的影响而又有所不同,或力图向后者靠拢。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方位是所谓文王八卦方位,属后天之学。如果以宋儒邵雍所传伏羲八卦方位图,则为离东、兑东南、乾南、巽西南、坎西、艮西北、坤北、震东北,中央太极。这一方位分配法与五行方位说全不相应。尚秉和云,此为《说卦》所说先天卦位,后天卦位图实自先天卦位而来。“坎南交坤,则南方成离卦,乾北交坤,则北方成坎。先天方位,遂变为后天。”(《〈周易〉尚氏学·说例》)尚秉和认为先天卦位自魏晋而失传,邵氏传先天卦位之学,反而被黄宗炎、毛奇龄等视为来自道教。

(八)尚秉和《易》解中的卦象说

《〈周易〉尚氏学》以象为本,云“读《易》者,须先知卦爻辞之从何象而生,然后象与辞方相属”;“卦名皆因卦象而生”(同上)。尚氏认为,坤字形原为“巛”,为“顺”之假字,取象为水,方位在北。按马王堆帛书《周易》“坤”即为“巛”,又“巛”即“川”字,即“水”字,“《易》以‘巛’为大川,《焦氏易林》以‘巛’为水,为江河淮济。《九家》注《蛊》亦以坤地为水,邵子坤水之象之所本也。”(同上)由此言之,则坤取象为水,也是有文字根据的。

《坤·象》云“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如以《象传》的通例,当为“地势,巛,君子以厚德载物”。此处载物之德为包容、为顺应,恰为川随地势、地包容川之象。尚秉和谓孔颖达改“巛”为“坤”后,“‘顺’字遂无由识”。以坤为水,仍居北方,是以北方为水位,此与五行说同。“兑”、“坎”则为月、为土。

按,马王堆帛书《周易》《乾》卦《象传》似应为“天行,键(乾),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卦《象传》云“地势,巛,君子以厚德载物”。可能其最原始意义分别是“斡”(闻一多说)、“巛”(川),《象传》作者已经不明此义,或有意地向道德方面引申,连带将卦名也向道德方面引申。至孔颖达将“巛”改为“坤”以后,乾、坤的原始物象意义遂彻底消失。

(九)八卦何以有两个水

商周代时期,中国中北部地区水的种类繁多,如河流之水、山溪之水、湖泊之水、水潦之水、云雨之水等。河流在阻隔交通、带来洪涝,妨碍垦荒、辟草莱等方面,对先祖生活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周易》常见“利涉大川”等词句。中国是个治水的民族,治水的实践及经验反映到八卦中,就形成了两种水即河水流之动水(坎)和湖泊之静水(泽)的思想。

中国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呈现三级梯状。在中国文化形成的过程中,先人活动范围内的河流几乎都是由西向东或由北向南流动的,所以,五行把水分配在西方,八卦把水分配在西方、北方,其实反映了古人对中国地理学的一种认识。郭店竹简《太一生水》篇说:“天不足于西北,其下高以强;地不足于东南,其上□□□不足于上者,有余于下;不足于下者,有余于上。”③ 这应该说是最早的关于中国西北高、东南低的认识了。《淮南子·天文训》对于中国的地势作了一个神学的说明:“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西北高、东南倾,水皆从西从北流向东、向南,所以八卦方位分布总是把水分布在西方或者北方。由此言之,五行、八卦实为上古中国地理学的一种反映;或者可径直谓之上古地理学,亦未尝不可,非特《洪范》为上古地理学,五行八卦即地理学也。

三、余论

总之,《周易》八卦含有两个水,是上古先民生存状态的反映,水在先民那里得到了深入的认识,被划分为一般之水、具体之水,流动之水、静止之水等。水的流动与否,在六十四卦中意义截然不同,也可视为上古治水实践的总结。与此相应,八卦、五行与方位的对应则表达了古人对于中国地理认识。八卦作为一个对事物的分类系统,其中包含两个水,此二水又具有阴阳两种不同性质,也造成了一些思维上的不严密和解卦方面的重复。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古人严密,另一方面,思维的不严密恰好给人们的智力提出了挑战,促进了哲学的发展。诚如朱伯崑先生《易学哲学史》所说,卦象和卦爻辞之间并不存在严密的逻辑联系,而后人又往往出于对于《周易》的崇敬希望给它一个严密的解释,由此便形成了中国哲学的形上学部分。

注释:

①《新刊四书五经·春秋三传》上,中国书店1994年8月第一版,第348页。标点有改动。又,关于此条,朱伯崑先生有十分详细的说明。先生云,《师》卦初六为老阴之象,变为阳爻,即成为之卦《临》。师为众,兑为弱,《师》卦变为《临》卦,即为“众散为弱”;坎为川,川流动;兑为泽,泽不流动,所以,《师》变为《临》又为“川壅为泽”,泽不流通,表示军令受到破坏,即“否藏,且律竭也”。水变为泽,不再流动,此即所谓“不行之谓临”。见朱伯崑先生著《易学哲学史》,第一卷,华夏出版社1995年第一版,第25—26页。

②考古工作者在河姆渡文化遗址发现了我国年代最早的水井。井口为方形,每边井壁有几十根排桩,由1个由榫卯套接而成的方木框置于井底制成四壁。1976~1977年,在河南洛阳汤阴白营遗址清理的发掘出新石器时代龙山文化时期水井一座,井深约12米。内有14层井字形木架加固井壁。有关内容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6月出版)。又据《中国文物报》报道,2005年5月,考古工作者在山东一处龙山文化遗存考古发现一座木构架水井,距底部约1米处仍保存有“井”字形木框架的朽痕,初步判断木框架四边各由1—2根圆木交叉搭建而成。

③《郭店楚墓竹简》,湖北荆门市博物馆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第一版,第125页。按:文字系按照裘锡圭先生的说法进行解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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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七图、九图--对CAN和交换两图的几点初步思考_易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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