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风暴——一个公职律师的坚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职论文,风暴论文,律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7年元月,在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颁奖活动上,刘国斌律师(左)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亲切接见
电话里,刘国斌的语气有些强硬:“只有见面才接受采访。”但见了真人却礼让三分、慢条斯理;他的面相挺富态,可他长年来帮扶的都是最底层的农民工。采访就从这些略微矛盾的印象下铺展开去。
珠三角的工人来自四面八方,企业老板鱼龙混杂,刘国斌在如此复杂的劳资背景下坚持他的公职律师事业,十八载逝去,依然冲劲十足。一切只因“职工需要律师,尤其是工人自己的律师”。
面对经济低迷,这位律师保持乐观,并随时准备战斗。他说,每当有工厂老板跟他抱怨工人的法律知识比自己懂得还多,就会觉得这份公职律师的事业底气十足。
七年一战
七年的时间都能做什么?开家律师事务所并名利双收?投身企业为老总保驾护航?这些假设,刘国斌不是没有想过,但最后成为现实的却是他用七年的时间,锲而不舍地帮助一个底层务工者打赢了一场颇为传奇的官司。
1999年3月,到佛山南海市水头恒昌五金厂打工的农民工李忠被铝水灼伤双眼,南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作出工伤认定鉴定等级为三级。由于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13万多元赔偿款须由企业支付。企业不服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后,得出了离谱的鉴定结论——五级,按此等级李忠只可得6万多元。李忠不服,向全总和广东省总工会投诉。
接到全总法律工作部指示,作为广东省总工会法律顾问的刘国斌接手了这个案子。他亲自到佛山调查后,发现佛山的重新鉴定无论程序还是事实,均有重大错误,于是到当地劳动局协调,要求自行纠正。遭到拒绝后,刘国斌为李忠代书,申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终局鉴定,并亲自说明情况,又根据李忠的请求以省总工会的名义出面委托,最终,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三级,等级之争画上句号。
“我当时万万想不到的是,一切才刚刚开始!”刘国斌回忆。企业拒不支付赔偿,刘国斌律师帮助李忠申请仲裁,企业却突然歇业,仲裁以企业歇业主体不存在为由裁定终结审理。李忠投诉无门顿陷绝境。刘国斌便找到法院请求法院直接受理,法院最后以企业主个人为被告受理了案件。一、二审虽然胜诉,但赔偿只能分期支付,于是,刘国斌又帮助李忠申请再审,最后,案件获得完全胜诉,企业主一次性支付李忠13万多元。2004年4月,李忠拿到第一笔执行款3万多元,百感交集与家属相拥而泣。几近失明的他,由亲人搀扶着给省总工会送来了一面锦旗。
这时,案件再次风云突变。经过企业主一番努力,省人民检察院接受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以终局鉴定是省总工会委托欠妥为由,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案件中止执行再次审理。企业主还数番通过熟人叫刘国斌不要插手,不被理会后又给省总工会领导写信,指控刘国斌勾结工人陷害企业。《法制日报》还刊登文章《谁是维权弱者》,得出私营企业是弱者的结论,引起全总法律工作部关注。
“我佩服他(企业主)的能耐,但我的信心永远在他的能耐之上!”刘国斌回忆起往事仍会激动不已。
刘国斌一边帮助李忠应付再审,一边向全总汇报,表明维权坚定决心,并在《工人日报》表态,如再审败诉将支持职工向最高院申诉。由于再审直接涉及省总工会和刘国斌本人,刘国斌不便出庭代理,刘国斌为李忠联系法律援助,为出庭律师撰写代理词,指出这是一场强势与弱者的劳资博弈,是一次正义与丑恶的是非较量。案件得到全总支持,全总有关领导亲自过问。2006年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7月,拿到大部分执行款的李忠托亲人给刘国斌送来了第二面锦旗。
也就是在这一年的岁尾,刘国斌当选了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
甘当“汉奸”
近一年来珠三角经济的不景气,刘国斌作为广东省总工会的法律顾问,认为劳工失业及裁员情况尚在控制之内,并在朝好的方向发展。
他说:“我奉行的是‘该硬则硬、该软则软’的劳资关系协调准则。在企业面临危机的时候,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协调好双方关系,促使劳资双方平心静气地解决经营危机、共渡难关。劳动仲裁其实是万不得已才能去实施的事情,一上来就剑拔弩张地维权并不能收到太好的效果。”
2008年国庆节期间,惠州一家生产纤维的企业老板因为工厂难以为继,准备做“走佬”,被早有防备的工人堵在了国道上,并劫持回厂里绑在办公室。当时刘国斌正在惠州老家探亲,闻讯立刻赶到该厂。
冒着“被当成汉奸”的危险,他帮那个老板松了绑。接着,刘国斌把劳资双方劝解到会议室,大家坐下来谈。“我给员工讲法律,给老板讲政策,半个小时之后,气氛就明显缓和厂。最后,还聊出老板和绑他的几个工人是同乡,那个老板当时就掉了眼泪,双方握手言和。”
谈到最后,刘国斌当场发起了一个共同约定倡议:该老板承诺不做“走佬”、不降薪,不将危机转嫁给职工;工人方表示要和工厂共患难,立足本职,提升素质,推动工厂早日走出困境。
这个约定,和数月后才出台的“南粤春暖行动”的部分倡议如出一辙,而“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一直是刘国斌近年来不断向省内各级工会组织提及的话题。
刘国斌当然不是一直当和事佬。
有一年,东莞市清溪镇台资企业泛美塑胶玻璃纤维厂的打工者王绍明等3人找到刘国斌,请求刘国斌紧急提供援助,制止台商协会侵犯工人权益的行为。原来,他们3人代表全厂180名工人就加班费问题与厂方打官司,被厂方“以自动离职论处”,39名工人集体辞职以示抗争。39名工人是熟练技术工,辞职后在清溪镇却找不到一份工作,一个偶然机会才发现39人的名字赫然上了台商协会清溪分会“黑名单”,受到占据当地主导地位的台资企业封杀。
刘国斌迅速赶赴当地调查。台商协会清溪分会开始以协会内部文件为由不予配合,后又不认为侵权意图对抗。刘国斌明确指出,封杀令侵害职工就业权利必须马上整改,否则将以牙还牙也让清溪分会上“黑名单”。刘国斌还为39名工人起草了诉状准备将清溪分会诉诸法庭,很快清溪分会主动妥协,撤销文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帮助就业。
做公职律师更有底气
2009年春节,许多农民工提前回家过年,有些工厂提前放假,留守广州的并不多。没有了走访任务,刘国斌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假期。
整个七天里,他关掉了手机。“我怕两类人来找,一个是买了礼物来感谢的打工仔,一个是拜年的老板们。”过去,经常有企业主给他拜年,甚至包括一些他曾经为工人维权过的老板。
刘国斌放着收入丰厚的专职律师不做,偏偏选择不能收费的工会公职律师,甘过与人们想象的“律师”并不相称的生活,他说自己心里有一杆秤。
“职工需要律师、尤其是工人自己的律师。”这是刘国彬十几年来最深刻的感受。然而几年前,每次当职工找上门来求助时,刘国斌和他的工会同事们却只能以工会干部的身份,而不能以律师身份为职工代理案件。按照《律师法》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刘国斌是工会机关的工会干部,虽然具有律师资格,但被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无法进行执业注册。
这些年,刘国彬不止一个同事因守不住“清贫”先后调离,重新做了专职律师。然而,刘国斌却一直稳坐在广东省总工会大楼17层那间属于他的办公室里。“公职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不应以经济利益为追求。在为职工维权的过程中,将遇到的问题以公职律师的身份向守法机关提出自己的见解,形成法律条文,可以从源头上对职工权益加以维护,减少纠纷。我的很多建议都在地方法规中得到了体现。”从这段感言里,可以洞察到这个律师内心里的富有。
两年前,全国工会系统正式启动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刘国斌成为了首批工会公职律师。拿到公职律师执业证的那一刻,他悲喜交加。为了这一天,他等了十四年。“做公职律师感觉更踏实,要比专职律师底气更足!”过去的工作经历中,无论法院还是企业老板,都对他和他代理的案子不敢小觑,慎重对待。被尊重和被需要的充实感,引着这个四十不惑的中年汉子一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