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视角的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体系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知识经济时代,人们愈来愈重视知识的生产、传播、转移。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创新也显得愈来愈重要,一个企业创新能力的强弱与其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强弱,则是其增强综合国力、发展本国经济的核心所在。近年来,国内外学者越来越重视国家创新体系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作用,相关研究也越来越多。但是,国家创新体系研究中基于学习视角的协同学习机制的相关研究尚不系统,尤其是从社会关系角度促进协同学习机制有效运行发展的研究还没有完全系统化,正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
社会学的研究视角符合国家创新体系运行的客观环境,社会资本支撑下的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机制的研究符合新时期我国的创新发展战略,可以为推动我国创新体系的发展提供决策支持,从而有效促进我国创新体系主体间的协同学习。本文对社会环境支撑下,学习视角的国家创新体系运行机制进行了一定的理论梳理,并对未来的发展研究进行了展望。
2 创新体系的三个研究视角
创新体系的研究视角与创新过程是紧密联系的,而创新体系的三个不同研究视角能更好地阐述创新过程、解释创新关联因素对创新体系的影响。Edquist基于内部学习理论、技术变革进化论,将创新体系研究视角分为以下三类:国家创新体系、科技/部门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1]。
2.1 国家创新体系(NSI)研究视角
Freeman针对二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变化,首次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特别强调政府政策、企业及其研究开发工作、教育和培训以及产业结构等四个因素的重要作用[2]。Nelson认为国家创新体系主体间相互作用决定着一国企业创新实绩的一整套制度,其研究强调知识和创新的生产对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影响。Lundvall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社会体系,也是一个动力学体系,积极信息的不断反馈以及知识的生产、传播、扩散这一过程不断循环是国家创新体系以及其子系统创新的特征。此外,从狭义和广义角度分别界定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狭义的国家创新体系是指:涉及研究开发的组织和机构,如研发部门、科研机构、高校等;广义的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一些要素和联系构成,这些要素和联系在新知识(经济意义上有用的知识)的生产、扩散和使用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3]。Patel和Pavitt(1994)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指国家范围内的各种机构,这些机构的组织构造和能力,决定了一个国家技术学习的速度和方向。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97年发表了《国家创新体系》专题报告,继承了Freeman关于国家创新体系定义的基本含义,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部门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了一个国家扩散知识和技术的能力,并影响国家的创新业绩”。
2.2 科技/部门创新体系(TSI/SSI)研究视角
科技/部门创新体系基于企业与组织之间的知识联系,强调科技发展的经济动态以及产业间技术流动的重要性。Carlsson和Stankiewicz认为TSI是指相互作用在特定科技领域、特殊基础设施条件下,以集中知识、信息和能力流为一体的科学技术的创造、传播和利用为目的的网络代理。同时,他们也指出TSI包含以下四个主要内容:(1)经济竞争能力:即一个企业创造和利用业务机会的能力总和;(2)集群和网络:创新体系的稳定发展一方面需要体系内部主体之间的相互交流;另一方面,由于创新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复杂性,因此管理创新的网络环境也不可缺少;(3)机构基础设施:其作用体现在直接或间接地鼓励、刺激、控制创新过程和技术扩散;(4)发展区块:发展区块具有动态、不平衡性特点,不同技术体系内的发展区块不同[4]。Breschi和Malerba(1997)认为SSI是企业、科技、产业之间的特殊集群,这一集群涉及新科技的创造、扩散以及创新主体间知识的传播。在对TSI/SSI的研究分析中,产业之间的关联占据重要地位,而产业间内部关联主要是来自于日益增长的知识积聚以及科技与产业间的相互依存。
2.3 区域创新体系(RSI)研究视角
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学者Cooke于1992年提出来的,他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指企业及其他机构经由以根植性为特征的制度环境所形成的交互学习过程;通过对区域创新体系理论的进一步深化研究,Cooke(1996)在《区域创新系统:在全球化世界中的治理作用》一书中,对区域创新体系进行了更为明确的定义,他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系统,这种系统支持并产生创新。David Doloreux等(2002)认为区域创新体系理论的核心在于一个经济体的创新绩效依赖于公司和研究机构的创新能力,以及他们与公共机构之间的相互作用。Patrick Ronder和Caroline Hussler对法国制造业区域创新体系的决定因素进行了相关分析,认为构建组织外部的互动、交流机制比发展内部的创新能力更为重要,区域创新政策的重点在于支持区域创新体系主体间的网络[5]。
从知识的角度来看,三种体系方式存在着很大不同:NSI强调知识链接主要是通过大学、政府、企业之间知识的生产所形成的,即所谓的三螺旋式相互关联(Etzkowitz H,Leydesdorff L,1997);SSI/TSI强调体系内部联系主要依赖于科学技术之间的关联以及部门内部技术互补、协同(Carlsson B,Jacobsson S,2002);RSI则主要强调隐性知识共享以及社会网络环境的嵌入,指出在区域创新体系内的知识关联往往是创新主体间非正式的、隐性知识的相互依存。
3 国家创新体系的社会环境支撑
国家创新体系的不断发展、有效运行,一方面离不开创新体系内部动力机制;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制约其有效运行的外在社会环境。赵彤和李承宏(2001)认为国家创新体系运行的社会环境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社会文化环境;二是社会支撑环境。其中社会文化环境支撑体现在创新的激励上,核心在于国家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科学思维模式的支撑以促进创新体系间知识的生产、传播、转移。社会支撑环境包括三个方面:(1)创新政策:在合理配置创新资源,增加知识储备的同时,培养创新人才;(2)基础设施:既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基础条件,也是知识传播、技术扩散的重要渠道;(3)科研大学和国家实验室:是重要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源。
近年来,社会环境对于促进国家创新体系运行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相关研究也越来越多。社会网络环境作为由全社会各创新主体构成的一个网络,影响和制约着国家创新体系的发展。因而,社会网络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社会环境支撑的研究焦点,社会网络中的社会资本以及创新主体间基于信任的协同学习对国家创新体系运行影响重大。Putnam认为社会资本体现了基于信任、共同目标的个人和组织机构关系网络。社会资本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公民参与网络:非正式的,社会的信任;二是创新网络: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同[6]。Putnam et al.(1994)指出“社会资本”的概念体现了社会组织结构的特征,如网络环境、标准、信任有利于组织间合作与交流。信任能有效促进组织内协同学习、降低组织间知识的转移成本。Fukuyama(1999)认为信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表现形式,是指在正式的、诚实的合作行为的共同体内,基于共享规范的期望。Barney和Hansen(1994)指出信任作为一种稀缺资源,能提高企业竞争优势,他们将信任分为三大类:弱势信任、半强势信任、强势信任[7]。
社会环境的支撑,将分散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政府、中介机构等主体有机联合起来,形成国家创新体系知识流动网络。同时,国家创新体系的社会环境支撑主要表现在:通过组织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合作有效促进协同学习过程中知识的生产、传播、扩散。
(1)信任。Elias(2000)认为产学研合作创新作为一种跨组织现象,动机是共享知识,而信任和社会资本对合作成效有很大影响,知识交换与共享是信任和创新的基础。Fountain指出企业之间可以通过发展信任关系积聚社会资本[8]。Fukuyama(1995)认为信任能有效促进创新体系内组织成员间的合作,信任关系的建立能降低组织间合作的交易成本,促进国家创新体系主体间广泛的社会联系,从而推动社会资本的复制和积累。
(2)合作。Porter指出产学研并不孤立,它们通过合作发生作用,有机联系起来,形成国家创新网络环境[9]。Sakakibara和Dodgson(2003)认为国家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系对于知识信息的流动十分重要。Dodgson指出技术合作在国家创新和经济发展中也十分重要[10]。Ciborra C.(1991)认为组织间合作有利于创新体系内隐性知识的转移。
4 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机制
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中,关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分析方法有很多,主要可以归纳为两大类:(1)Nelson(1993)为代表的正式的经济体制方法,主要是分析国家金融、教育、法律、科学技术、政府政策、企业活动之间的关系,以及对于创新倾向的影响。(2)Lundvall(1992)为代表的社会关系方法,即分析国家间的社会关系、商业性质,这一方法强调社会嵌入知识、学习的重要性。本文主要运用社会关系分析方法,分析协同学习如何在国家创新体系各主体间发挥作用,以及社会资本嵌入下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中知识的运行机制等。
4.1 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主体
国家创新体系强调企业、大学、政府、中介机构、知识密集型服务业(KIBS)等主体之间的协同学习以及知识运行机制,协同学习中知识的生产、传播、扩散对于创新体系的发展至关重要。
Lundvall(1988,1992),Johnson(1992),Chung(2002)认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复杂创新主体包括公共研发机构、高校、企业,这三者是创新活动、研发的主要生产者,此外,政府也是其中一部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生产者研发的竞争模式、角度、观念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协调作用[11]。黄平利、周凌峰(2007)认为国家创新体系包括了下列核心要素:(1)企业:是创新的主体;(2)公共研究机构:主要从事知识生产活动,是企业创新活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源;(3)教育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创新人才的培养;(4)政府机构:制定有关政策,提高创新系统效率,促进知识的生产、传播和扩散,为创新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5)金融机构:主要为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Muller和Andrea认为KIBS内知识的生产、传播、扩散对于国家创新体系创新过程至关重要[12]。Muller认为KIBS是其顾客企业创新的外部知识资源;同时KIBS自身内部创新能提供高质量的工作环境,有助于经济发展。KIBS与中小型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能有效刺激国家创新体系或区域创新体系内知识的生产、传播、扩散,促进其创新发展。
通过总结学者的相关研究可以发现:政府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扮演着指挥者和协调者的角色,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高校和科研机构是知识和技术产品的供应者。进行知识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转移;企业则是知识和技术产品的需求者,同时进行知识传播;中介服务机构将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有效衔接起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能有效地为顾客企业提供知识服务,促进顾客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国家创新体系内主体之间的协同学习对于创新能力提升,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4.2 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中知识的类别
在国家创新体系内,企业研发能力的提高不仅需要企业内部知识的创造。也需要吸收企业外部知识。Howells J和Roberts J指出国家创新体系内知识可以划分为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在协同学习过程中,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是不可分离的。显性知识需要隐性知识的诠释,而隐性知识诠释的同时又可以产生新的隐性知识[13]。Nonaka也认为创新活动所涉及的知识有: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两种,主要通过企业内部、外部资源(如网络合作伙伴)获得,知识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能够转移、传播、扩散的。知识转换过程在企业之间产生,知识创造的功能体现在企业知识创造能力上[14]。我国学者王方华教授(1999)认为显性知识是指能够以真实的语言明确表达的,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陈述、数字、列举、手册、报告等。显性知识能够正式地、方便地在人们之间传递和交流。而隐性知识是建立在个人经验基础之上并涉及各种无形因素如个人信念、观点和价值观的知识,是高度个性化、难以公式化和明晰化的知识。隐性知识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技术方面的隐性知识,包括非正式的难以表达的技能、技巧和诀窍;另一类是认识方面的隐性知识,包括心智模式、信念和价值观。
创新是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相互转化、交流的循环过程。根据Elias G.Carayannis,Jeffrey Alexander,Anthony Ioannidis(2000)的研究,在创新过程中,显性知识共享相对容易,可以通过传统的沟通、教学模式将所获取的知识转移到目标组织;隐性知识是知识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则通过科学技术网络、组织合作获取。Lee指出在学习的知识外包上,显性知识共享相比隐性知识共享更为有效,因为在社会网络体系中,显性知识更容易理解、掌握、共享。此外,组织能力在知识共享上的作用也不可忽视,有助于创新体系内信任、承诺的建立[15]。
4.3 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中知识的运行机制
(1)国家创新体系主体间知识运行的四个方面。从知识运行的角度来看,国家创新体系中主体间协同学习体现在: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知识传播系统和知识应用系统四个方面。知识创新系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启动阶段,主要功能是知识的生产、扩散、传播和转移,基本上是政府起主导作用。技术创新系统是由与技术创新全过程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核心部分是企业,主要功能是企业利用获取的知识推动产品开发,从而实现产品升级,为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知识传播系统实施主体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其主要作用是培养具有最新知识、较高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源。知识应用系统的主体是企业和社会,其主要功能是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以提高决策能力,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促进新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袁晋宛,张东亮等,2009)。
国家创新体系的协同学习机制通过知识和信息的流动、扩散、转移,从而提高了创新体系整个组织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2)国家创新体系的学习路径。Nelson指出国家创新体系通过产学研合作形成路径依赖,产学研合作中基于知识共享的组织学习机制是国家创新体系路径依赖形成的主要动力[16]。Cornelia和Storz认为尽管国家创新体系能激励知识扩散,但日本国家创新体系固有的路径依赖促使本国创新和新产业的建立相当困难[17]。Lee和Cole认为知识创造是一个知识重组的路径依赖进化过程,创新过程是一个协同学习的进化过程[18]。Brown和Duguid(1991)指出协同学习是一个社会构造过程。Powell(1996)在此观点上,指出知识创造是一个不断运动,不断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严格约束的或静态的。Nonaka和Takecuchi(1996)认为协同学习过程中知识的创造是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有以下四个过程:(1)社会化(隐性知识——隐性知识);(2)外部化(隐性知识——显性知识);(3)合作(显性知识——显性知识);(4)内部化(显性知识——隐性知识)。
国家创新体系的学习路径依赖于主体间知识的有效运行。Lundvall(1992)强调知识和相互作用性协同学习对于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性:一个创新体系内部要素的相互联系是通过新的、具有经济效益的、有用的知识的生产、扩散、使用所形成的。Prahalad和Ramaswamy(2004)指出在日益网络化环境下,企业需要通过知识共享、协同学习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提高核心竞争力,以不断创新。Weihong指出创新主体内知识转移包括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转移,知识转移是产业创新的重要源泉[19]。
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是国家创新体系路径学习的桥梁。Spielkamp(2000)强调KIBS是创新的桥梁,有利于创新体系主体内相互合作,其功能体现在:(1)购买者:商业性服务业从制造业或其他服务行业购买设备和投资品;(2)供应者:商业性服务业为制造业或其他部门服务业企业提供知识、服务;(3)合作伙伴:商业性服务业向制造业或其他服务业转移知识或服务。KIBS的知识扩散过程涉及三个方面:外部知识的融合、可行性新知识的获取、知识重组。Strambach阐述了KIBS与其客户公司之间知识获取、扩散的过程。此外,分析了KIBS内部知识运行的过程:第一阶段:新知识的获取主要是通过试图解决企业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而不断学习所得到的;第二阶段:获取知识的重新组合,这一部分知识一般为显性知识,容易获取,易于新知识的掌握;第三阶段:知识的应用,即知识转移到客户公司,使其得到应用[20]。
5 中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
在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方面,目前国内学者大多从政策需求出发研究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框架、所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等。何树全认为我国国家创新体系构建面临以下障碍:(1)创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2)科学技术与知识的原始创新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仍较弱;(3)创新主体之间以及创新子系统之间缺乏协调机制;(4)科技投入不足,创新主体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5)知识技术的传播与应有脱节[21]。卢萍针对我国国家创新体系构建所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认为我国应该积极构建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国家创新体系:(1)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扶持功能;(2)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为创新注入活力;(3)提高以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能力[22]。
然而,国内学者对于国家创新体系各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协同学习以及国别技术专业化等问题的研究并不多见,尤其是从学习视角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只有少数学者进行了相关论述。肖德云,陈荣达和胡树华从学习视角对863电动汽车重大专项课题进展中合作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学习形成关系网络的过程进行了探讨,认为国家创新体系中主体间的信息共享推动了国家创新体系主体之间的协同学习,也加速了国家创新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指出国家863电动汽车重大专项课题以官、产、学、研合作的方式形成国家创新战略协同学习网络,提高了国家组织学习的效率,推动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形成[23]。此外,肖德云,李伟保和王恕立从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和社会资本理论出发,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的分析框架,其研究表明国家创新体系可借助行为学习、认知学习、行动学习三种基本的协同学习策略实现创新目标[24]。
6 未来研究展望
国家创新体系作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已经引起了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但是基于学习视角的国家创新体系研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系统梳理分析,充分肯定了国内外学者对于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机制的研究成果,但基于学习视角的国家创新体系研究仍需要进一步深入。
(1)社会环境支撑的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机制研究。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社会资本、组织学习、国家创新体系三者之间两两关系的研究上,而对于社会资本、组织学习、国家创新体系三者相互联系的研究还不是很系统。如我国学者谢洪明(2008)通过对珠江三角洲地区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得出了以下结论:组织的内部社会资本对组织学习有显著影响;组织学习对于管理创新有显著影响:组织学习对于技术创新有直接影响;外部社会资本对于技术创新有显著影响,但仍没有从理论上论述在社会环境支撑下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运行机制。对于三者相互联系的研究分析,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2)国家创新体系的分析方法研究。目前,从经济体制和社会关系研究视角分析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机制的文献还不十分完善,而社会学的研究视角符合国家创新体系运行的客观环境,有助于丰富国家创新体系,推动我国创新体系发展。
(3)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与国家创新体系知识运行机理的研究。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国内外学者对于国家创新体系主体之一知识密集型服务业(KIBS)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其对创新体系的重要性方面,而对于KIBS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内知识运行机制的桥梁,在协同学习机制中如何运行的相关研究尚未系统化。知识经济时代,对于KIBS与国家创新体系协同学习机制的关联研究不仅有助于推动我国创新体系的发展,而且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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