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看法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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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若干意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若干意见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这次研讨会怎么看?是好,是不好?限于时间,我只能提纲式地讲几点意见。

一、我认为,对于我们这次会议,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高度的评价。几天的会议,我一分钟也没有耽误,还利用晚上的时间,加班开了两个多小时有部分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大家在这次会上的发言,不约而同地集中于一个主题,这就是,国有企业不但应该搞好,而且一定能够搞好。大家的发言富有极大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使我感动,受到鼓舞,几天来我的感情一直处于高度的激动和亢奋之中。我们千万不能小看这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我们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武装,有建设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这次会议上所反映出来的决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依靠工人阶级办好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力量,是一定会不断地发展壮大起来的。只有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坚持公有经济为主体,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党中央一再庄严重申过的指导方针,也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过的真理。而真理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

二、这次会议在温州开,一条重要的原因,是这里崛起了一家叫做东方集团的国有企业。东方集团在温州的崛起,具有应该足够加以估量的重要意义。在温州这个特定的环境中,一个原来严重亏损,负债累累,资不抵债的小型国有企业,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奋斗,居然发展成了拥有几十亿元固定资产,每年可为国家提供上亿元税利的重点国有企业集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是很不容易的,是难能可贵的。在温州这样的地方能够出现东方集团崛起的奇迹,难道还有其他的地方不能出现这样的奇迹吗?难道其他地方的国有企业还不能够搞好吗?因此,从更加广阔的角度看问题,东方集团的崛起意义深远,切不可小看。

三、东方集团在温州市灯具市场这个领域,充当了个体、私营经济的“龙头老大”,实现了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这个事实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有着强大生命力的新生事物。东方集团利用温州市区级差地租升值的优势,把市区内原来属于本集团办的一些设备已显陈旧、效益不是很好的小厂拆掉,搬迁出去,利用空闲土地,盖起了一个面积达六万多平方米的、一色古典建筑的大市场,然后把一大批经营各色灯具的个体、私营企业吸引进来,从事经营活动。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利用东方集团的信誉,打它的品牌,不断扩大销售,赚了更多的钱。东方集团向个体户、私营企业收押金、租金、管理费,也从中收益甚丰,借非公有经济之力,壮大了国有企业的实力。东方集团对灯具市场实行严格的统一管理,统一纳税,既彻底杜绝了某些个体、私营经济难以避免的偷漏税现象,又彻底杜绝了某些部门向个体、私营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这对于国家、地方和企业,对于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都是十分有利的。由此可以设想,在处理国有与非国有、公有与非公有经济的关系上,完全能够进一步开拓思路,创造出更多的具有更大活力的好形式来。据介绍,目前温州市公有制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的15%左右,其中国有经济只占4—5%,个体、私营经济约占85%。温州非公有经济发展迅速,贡献很大,自有其独特的条件和原因,这里姑且不论。我想强调指出的是,在温州这样的条件下能出现上面讲的新生事物,其它公有制经济比重较大的地方,就更可以出现类似的新生事物了。这对于真正体现和全面落实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会使我们从中得到很大的启发。有的报刊对某些私营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情有独钟,大肆渲染,突出报道,为什么就不可以对东方集团这种也许更能体现中央方针政策精神的做法,不惜篇幅,很好地认真地鼓吹一番呢!这里附带说一句,温州市委、市政府如果既开明而又有远见,在温州这样的地方,采取必要的扶持政策,引导温州在经济发展中出现更多一点类似东方集团这样既有实力又有活力的国有企业或企业集团,这对于整个温州经济的发展,是只会有好处而没有什么坏处的。

四、由前面讲的一点,我想到了另外的一点,这就是如何正确理解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中所讲到的,即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经济为主体是指全国范围讲的,有的地方和产业可以有所区别的问题。我个人认为,第一,决定中所说的“有所区别”的地方,决不能大到省、市、自治区的范围。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当他回答少数人在创办经济特区初期担心是否会走了资本主义道路的疑问时,曾经明确指出特区姓“社”不姓“资”,他的主要论据就是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仍然占主体地位,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对经济特区尚且要问姓“社”还是姓“资”,要以是否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作为判断的主要依据,更何况非经济特区的其他省、市、自治区呢!第二,“有所区别”的产业,指的决不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重要产业,而是比较次要的某些产业。第三,可以“有所区别”的,只是个别的、极少数的或者顶多是少数的地方和产业,而不是多数的更不是全部的地方和产业,否则就不叫“有所区别”,而成为一般的或普遍的政策要求了。如果不是这样,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以公有经济为主体的方针,也就在全国范围内失去存在的条件了。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地方有些人,不千方百计通过改革搞活搞好国有企业、公有企业,而热衷于一卖了之,极端片面地鼓吹只有发展非公有经济才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还说什么对它们要不限范围、不限规模、不限产业、不限比重地放手促进其发展,有的甚至公然提出要取消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以公有经济为主体的提法。这些说法和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是同党中央的基本方针和政策精神相违背的,在实践中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

五、在我们这次会议上,有十六家国有企业介绍了自己通过改革搞活搞好的经验。在会上介绍经验的企业,从规模看,大中小都有;从涉及的产业领域看,有纺织、轻工、化工、机械、冶金、煤炭、建筑建材等等,可谓多种多样;从企业的经营状况看,有的本来就具有一定的活力,经过深化改革,更入佳境;有的严重亏损,陷入困境,现在已扭亏为盈;有的甚至已宣告破产,但他们说企业虽已破产,党组织不能破产,他们以党员为核心,团结职工群众,实行资产重组,开展生产自救,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奋斗,团结拚搏,新组建的企业已能做到盈亏持平,并且做到了退休职工养老统筹、职工工资、国家税金“三不欠”,在职职工人均月收入达到五百元以上。内蒙古包头链条厂就是这样一个生动的典型。这个厂的党委书记是位女同志,她在会上的发言非常生动,充满激情,催人泪下。有这样好的党组织,有这样好的党员,有这样好的职工,谁说国有企业没有希望!会上的典型介绍,既各具特色,丰富多彩,又有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本质特征的共同经验,这就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严格实行拥有有效监督机制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吸收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这样的经验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是有着无穷生命力的。无论实行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这样的经验都不应该丢弃。有了这样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当然在实践中还要加以丰富和发展),有了对搞好国有企业具有高度事业心和历史责任感的坚强领导班子,又不断增强市场经济意识,着力更新产品,坚持进行技术改造,加强科学管理,我们完全应该对通过深化改革搞活搞好国有企业充满信心。

六、在这次会议上介绍经验的虽然只有十六家国有企业,但像它们这样搞得很好或比较好的国有企业,难道在中国大地上就只有这么一点吗?当然不是,完全不是。比方说,比它们多十倍有没有?多百倍有没有?多千倍有没有?如果多上千倍,那在全国就有一万六千家搞得很好或比较好的国有企业。现在我手头虽然没有这方面精确的统计资料,但我相信把全国大、中、小型的国有企业加在一起,其中有一万六千家搞得很好或比较好,这是完全可能的,而且只能是说得少了,而不是说得多了。立足于这样的客观存在,我们对搞好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有什么理由感到消极呢?有什么理由感到失望呢?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更加踏踏实实、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千方百计地去寻找这样的好企业,认真总结它们的经验,把它们的经验推而广之。这样,在通过深化改革搞好国有企业、国有经济这个伟大壮丽的事业上,我们的信心就会更加大大地增强起来。

七、会议在进行研讨的过程中,一些同志提出了对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要进行一番反思的问题。这无疑是一条很有价值的意见。我们提出要以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已经有十多年了。改革中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总的效果还不那么令人满意。究竟有哪些办法、措施和主张真正促进了企业活力的增强,有哪些并不那么符合实际,甚至起了并不好的作用,这很值得人们认真地想一想。要从这方面谈出比较全面、准确的意见,对我来说是很困难的。这里只举会上听到的几个观点来说一说,目的是引起大家一道来共同思考。

比如说,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改革,决不应该排斥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而应该认真学习,虚心借鉴,否则就会严重影响我们的思想解放,把可以为我所用的好东西拒之门外。但也决不能把西方的东西照抄照搬过来,更不能对西方新自由主义学派的主张照单全收。生搬硬套,照单全收,就会驴唇不对马嘴,看错了病,吃错了药。有的同志还说,把现代资本主义已经抛弃了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落后了的东西拿来,用于我们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的改革,那就是更加荒唐的了。他们举例说,以包代管,以罚代管,主张在我们的企业中也要背地里悄悄地给工人塞红包,以刺激工人的所谓“积极性”,就是这样一类的错误作法。我认为,这些都是值得重视的正确意见。

再比如说,会上有的同志提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既是按照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也是共产党依靠工人阶级不断加强自己的执政地位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阵地。正因为这样,搞好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这次到会的贵州醇酒厂厂长鄢文松同志告诉我,他们工厂的广大职工同志们就十分同意这种观点,并一致通过把这一点写进了自己工厂的厂规厂法。东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滕增寿同志,在这个问题上也持相同的看法,说他们之间的心是相通的。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我们都这样看待国有企业,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就不会受到那种淡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削弱国有企业中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这类所谓“改革”意见的影响和干扰了。我们也只有不断巩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权,既把国有企业办成充满活力的经济组织,又把它办成依靠工人阶级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坚强阵地,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和发展全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如果再有什么风吹草动,再发生什么风波,只要我们党的不可动摇的阶级基础和执政的阵地是坚强的、巩固的,我们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这些意见,现在看来恐怕也是相当中肯的。

再比如说,为了从整体上搞活搞好国有经济,中央提出对国有经济在供求关系、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等方面要进行必要的战略性调整,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有些人以宣传解释中央提出的“战略性调整”为名,一再公开地写文章,发表谈话,以照抄照搬一些西方国家的情况为依据,说什么进行结构调整就是要让国有企业全部退出竞争性领域。与会同志对这种主张均持否定的态度。第一,什么是竞争性领域,什么是非竞争性领域,这个界限谁也很难划得清楚。第二,如果国有企业办得好的也罢,办得不好的也罢,不分青红皂白,通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来,只去啃那些硬骨头,只去办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只去办不赚钱或微利的企业,而把能赚大钱的企业都让给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去办,那么,将来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政权,它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文化活动,它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主要靠谁来支撑!因此,有的同志说,所谓国有企业全部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来的主张,决不是搞好国有经济改革的一付好药方,说得轻一点是不能治病的药,说得重一点可能是一付毒药。

再比如说,国有企业不论怎样改革,不论采取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办成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好,办成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公司也好,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必须充分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必须加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能变,依靠职工群众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不能变,总要在这些方面找出一条路子来。实践中我们在这些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现在的问题主要是认真总结,明确起来,坚持下去。关键还在于要坚决抵制那种总想把党组织挤出企业的思潮,坚决抵制那种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实际上看成是私人企业的老板而相应地实际上把广大职工看成是雇佣劳动者的思潮。国有企业内部干部和职工分工不同,但不管担任什么职务,都同样是企业的主人。上下一心,黄土变金。经营管理者同广大职工紧密联系,打成一片,是办好国有企业的力量源泉。今年是刘少奇同志诞辰一百周年。当年少奇同志曾对北京市劳动模范时传祥同志说过,你掏大粪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为人民服务;我当国家主席,也是人民的勤务员,也是为人民服务。现在重提这些话,是不是过时的滥调?不是,绝对不是。它恰恰是被一些人忘掉了的真理,忘掉了的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主人与公仆之间的正确关系,忘掉了的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忘掉了这些,是会让人痛心的啊!

八、与会代表对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刮起的大卖公有企业(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之风,表示了严重的关切和忧虑。这次会议当然不可能对这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的、准确的判断。但从会上反映的部分材料来看,问题的确是严重的。有的县、市,公有企业已卖掉百分之七八十乃至八九十,有的几乎卖光。有个地级市,共有615家国有企业, 已卖掉610家,只剩下了5家。大家认为,应该下更大的决心,狠狠刹住这股风。归纳会上反映的意见,主要有这样几点:一是,要下个死命令,立即把卖企业的行为一律先停下来;二是,今后当然不是一个企业也不能卖,但必须有明确的条件限制,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要经过所在企业职代会的认真讨论和审议;三是,对被卖企业的职工就业或生活问题应该作出妥善安排;四是,卖企业所得应用于扩大再生产,组织新的有活力的经济实体,不能随意挪作它用,更不能挥霍浪费掉;五是,已经卖了的,也不能“卖了了之”,对卖了之后经营状况更加糟糕的,尤其对卖的过程中有以权谋私、侵吞国有或集体资产行为的,要做出严肃处理。大家认为,不采取严厉的措施,这股风就刹不住。现在有的地方有的人,对中央狠煞卖企业之风的决策,还在嘟嘟囔囔,思想不通,个别报刊公然加以抵制和批判,有的地方还在卖,我行我素。这不是一件小事,决不能等闲视之。

九、在过去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时期,在所有制上盲目追求一大二公,追求越纯越好,严重窒息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活力。经过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笼统地说,现在人们通常都认为,目前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个体、私营和外资经济这三个方面,大体上是三分天下各有其一。如果再精确一点作些统计,其实国有经济已占不到三分之一,集体经济中还混有一部分戴着“红帽子”的个体、私营经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乃至后来的一段过程中,由于国有和集体经济所占比重很大,人们常说这方面所占比例下降一些没有多大关系,不会影响我国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现在情况变化了,再这样说是否还合适,恐怕也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问题了。中央强调国有经济掌握国民经济命脉要表现在它的控制力上,公有经济占主体地位要表现在它们拥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据优势地位上。无论是控制力还是资产优势,都是同一定的比例分不开的。那种认为在所有制结构上,只能讲所谓的平等竞争,而不能再讲什么比例关系的观点,实质上就是变相地主张取消公有经济主体地位的观点,也是不正确的,是站不住脚的。至于各种所有制经济究竟保持什么样的比例关系最适宜,当然也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和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的重要问题。

十、这次会议的内容相当丰富,收获不少,建议会议主办单位会后写好一个综合报告,既对会上介绍的经验加以概括、精炼和提高,也要把会上涉及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向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如实向中央反映下面的情况,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因为只有依靠中央的正确决策和正确领导,下面存在的问题,也才能得到及时的更好的解决。有同志建议,对许多搞得很好的国有企业的典型经验,应该采取适当的形式,如组织报告团让他们到一些地方作报告,大力加以推广,以进一步增强人们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像这次这样的研讨会,还可以适时适量地召开。对此,我都很赞成。国有企业改革决不是无事可做,更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大有可为。悲观的论调是不可取的。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一定能够达到,国有企业一定能够再创辉煌,对此,我们大家都应该采取乐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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