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条件推理与矛盾证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矛盾论文,条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 要】 本文以充分条件关系的形式化即充分条件式A→B以及塔尔斯基形式语句真的定义为基础,建立了命题逻辑充分条件推理系统Ps和NPs。它们有可靠性定理: Γ,A├B 当且仅当 Γ├A→B, 其中A→B是Γ充分条件式。直观的反证法和归谬法不是充分条件推理。在NPs中它们被矛盾证法即矛盾吸收律的定理但不具重言式意义;数的次序理论可按NPs 逻辑建立起来。x=y被定义为x〈y且y〈x。以此代替“同一关系”的循环式定义即莱布尼兹定律。逻辑矛盾是数学理论不可缺少的基石。NPs 逻辑还可以证实S.M.ULAM的猜想:“确实有些命题的不可判定性也可能是不可判定的。这会引起哲学上的极大兴趣。”*
【关键词】 Γ充分条件式 充分条件推理 矛盾证法 矛盾吸收律
传统演绎推理最重要的一种是充分条件推理。其中肯定前件式:
如果A则B
A
━━
所以B
也叫“肯定前件的假言推理”。在现代逻辑中它叫分离规则即MP规则:
其中语句A→B称为条件语句,又称为蕴涵(式)。〔1〕
蕴涵(式)A→B有若干不同的意义。实质蕴涵是一种真值函数,其真值由它的两个变元A和B的真值决定。实质蕴涵A→B即使是重言式,其中A也未必是B的充分条件。但按直觉主义的说法:“如果α则β指:有一个证明方法使得与证明α的方法配合以后便证明了β。”〔2 〕其中证明指直觉主义的构造性证明。可见直觉主义的蕴涵A→B表示A是B的充分条件。
如何确定A是B的充分条件,这是具体学科的任务。例如,水分解为氢和氧的充分条件由化学去确定。人类向月球移民的充分条件的确定是多学科的任务。但都不是逻辑学的任务。
作为构造充分条件推理逻辑系统的出发点,我们不问如何确定A 是B的充分条件,并绕开关于公式A→B的种种本不属于形式逻辑的争议, 直接采取下列形式定义:
A→B当且仅当A是B的充分条件,即如果A则B。
其中符号→表示充分条件关系。A→B称充分条件式,是“A是B的充分条件”的形式化,断定有A必有B。
直觉主义蕴涵式A→B是充分条件式;实质蕴涵式A→B不是充分条件式。
(一)命题逻辑充分条件推理系统Ps的建立
1.初始符号
(1)A,B,C,……
(2),→,(,);
2.形成规则
(1)A,B,C,……都是原子公式,原子公式是公式;
第三,Ps系统不以真值函数为前提,真值函数的蕴涵式并不适合于充分条件推理。但是,Ps系统的公理在真值函数解释下是永真式。真值函数解释是Ps系统成为重言式系统P[,f]的充分条件。然而P[,f]系统仍需应用充分条件推理。所以P[,f]系统要以Ps 系统为基础。 P[,f]系统的推理规则即MP规则仍然是充分条件推理规则。要从A及A→B得到结论B是重言式,充分条件是A及A→B都是重言式,其中A→B必是充分条件式。
重言式系统P[,f]或逻辑代数只是数学的一个特殊分支。与其它数学分支一样都要应用充分条件推理系统Ps的逻辑。但P[,f]不是逻辑本身,也不是逻辑的数学模型。把重言式当作逻辑规律是没有充分根据的。由重言式产生的各种怪论与逻辑无必然联系。
第四,在Ps和P[,f]中都没有两个互否的公式A和A同时都是定理。在这个意义上,Ps和P[,f]一样都是无矛盾的,也都没有归谬法或反证法。因为归谬法或反证法都以推出矛盾为前提,这种情况只出现在自然推理系统中。由于直觉主义的蕴涵式A→B是一种充分条件式,如果不涉及直觉主义的归谬法,则直觉主义的命题演算公理系统是一种充分条件推理系统。
(二)充分条件自然推理系统NPs与矛盾证法
在数学的实际推理中并不完全如Ps系统那样仅由公理出发。“它允许我们随意地使用任何公式D[,1],…,D[,1],叫做这推演的假定公式,它们暂时和公理是被同样看待的。”〔5 〕这样的推演叫假设推理即所谓自然推理。〔6〕为了数学推理的需要,我们在公理系统Ps 基础上建立充分条件自然推理系统NPs。
NPs系统的初始符号和形成规则同Ps, 而公理被代之以下列推理规则:
1.推理规则
在数学推理实践中常用的规则有:肯定前提规则;肯定前件的假言推理规则;传递规则;否定后件的假言推理规则。我们相应地规定下列四条形式规则:
规则(1)设Γ={A[,1],A[,2],…An}是前提集。如果Ai∈Γ,则Γ├Ai,i=1,2,…n.
规则(2)A,A→B├B.
规则(3)A,A→B,A→(B→C)├C.
规则(4)A→B,B├A.其中符号→表示充分条件关系,├表示推出。
由规则1—4所得的下列公式显然是Γ充分条件式,即公式中出现的每个符号→都表示充分条件关系,可称它们为基本导出定理:
1°A[,1]→(A[,2]→…(An→Ai)),i=1,2,…,n.
2° A→((A→B)→B).
3° (A→(B→C))→((A→B)→(A→C)).
4° (A→B)→(B→A).
1°中当n=2,A[,1]=A,A[,2]=B,i=1时,即是Ps 中的公理(A[,1]):A→(B→A)。3°和4°是Ps的公理(A[,2])和(A[,3])。而2°相当于MP规则。如果选定基本充分条件式即基本导出定理1°、3°、4°为公理,以及2°相应的MP规则,那么由前提Γ到结论A的推理,可形式定义如下:
2.推理定义
定义:Γ├ A当且仅当存在一公式序列,称为由前提Γ到结论A 的推理序列,其中最后一项是A,且每一项E满足:
(1)E∈Γ,或
(2)E是公理,或
(3)在E之前序列中有两个公式D与D→E,且D→E 是Γ充分条件式。
Γ├ A→B,且A→B是Γ充分条件式。
以上证明的推理定理是充分条件推理系统NPs的可靠性定理。 它具有两个方面的可靠性:
第一,前提A(或Γ∪ {A})和A→B (Γ充分条件式)在塔尔斯基意义下的形式真, 以及形式正确(反映充分条件推理) 的推理规则即MP规则,保证了消去→后的结论B是形式真的。
第二,由于基本导出定理即公理中包含的符号→都是充分条件关系,根据上述推理定理引进的→也是充分条件关系。因此,NPs 系统中的公式A→B都是Γ充分条件式。重复应用推理定理可得多层Γ充分条件式。
在以真值函数为基础的假设推理中,例如{A,A→B}├ B, 前提A和A→B(为实质蕴涵式)都可能是假的。推理的可靠性即使在形式上也是无法保证的。由于A∧(A→B)→B是重言式即所谓逻辑规律〔7〕,也相当于一正确推理形式〔8〕,故当A真而A→B假即B假时亦成立, 但这时Γ∪{A}├ B乃是由(A)真推(B)假的逻辑错误。 其原因是推理式{A,A→B}├ B中实质蕴涵A→B 没有形式真或Γ充分条件式的保证。
4.利用矛盾的证明·矛盾吸收律
现代逻辑中利用矛盾的证明是指反证法和归谬法证明〔9〕。 方法如下:
(1)引入预期的结论的否定作为一个新前提。
(2)从这个新前提连同给定的前提一起推出矛盾。
(3)断定预期的结论是从给定的前提得出的逻辑推断。
由于Ps系统或重言式系统P[,f]只从公理出发,不会推出矛盾,故无利用矛盾的证法。利用矛盾的证法出现在使用假设前提的自然推理中。但上述反证法和归谬法不是充分条件推理。在NPs 系统中作为充分条件推理的利用矛盾的证法是矛盾吸收律。它可由初始规则1—4及推理定理推导出来:
注释:
* 本文于1996年12月23日收到。
〔1〕[美]P·苏佩斯著、宋文淦等译:《逻辑导论》,第6页。
〔2〕莫绍揆:《数理逻辑教程》,第40页。
〔3〕A·Tarski TRUTH AND PROOF Scilntific American,( June1969),P220.
〔4〕[英]A·G·哈密尔顿著、骆如枫等译《数学家的逻辑》,第10页。
〔5〕[美]S·C·克林著、莫绍揆译《元数学导论》,上册, 第89页。
〔6〕莫绍揆:《数理逻辑教程》,第43页。
〔7〕J.M.BOCHENSKI H.B.CURRY著、田龙九等译《数理逻辑与数学哲学》,第22页。
〔8〕王宪钧:《数理逻辑引论》,第23页。
〔9〕[美]P·苏佩斯著、宋文淦等译《逻辑导论》,第47页。
〔10〕塔尔斯基著、周礼全等译《逻辑与演绎科学方法论导论》,第149页。
〔11〕[美]R·柯朗 H·罗滨著、左平等译《数学是什么?》,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