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扩散、政策转移与政策趋同:基于概念、类型和发生机制的比较_政策影响论文

政策扩散、政策转移与政策趋同:基于概念、类型和发生机制的比较_政策影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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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35-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13)06-0008-09

近些年,国外比较政治学和比较公共政策研究领域的许多文献都直接或间接地关注政策扩散(Policy Diffusion)、政策转移(Policy Transfer)和政策趋同(Policy Convergence)等关于政策相似性变化的研究。英国学者多罗威兹(David Dolowitz)和马什(David Marsh)认为三者“都关注一个相似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指在一个政治环境中的(或过去或将来)关于政策、行政安排、制度和思想的知识被用于另一个政治环境中政策、行政安排、制度和思想的发展的过程”。[1]然而通过对国外相关领域近三十年研究的考察,笔者发现它们之间虽有共同之处,但却是比较公共政策领域的不同研究分支。它们有各自的研究术语、研究集点、研究方法和应用解释,已自成体系。如果对三者不加区分,混淆套用,无益于公共政策研究的发展。本文力图对三者的区分作努力,将从概念界定、分类模型和发生机制等三方面来考察三者的区别与联系。

一、基本概念

(一)政策扩散

政策扩散就是某一政府的政策选择受到其他政府政策选择的影响。[2]政策扩散的研究始于美国,用来解释美国联邦体制内的政策选择与扩散现象。扩散描述的是一种实践或政策被多个地域的政府连续不断地采纳的现象。扩散研究者认为政策变化更多的是因为外界做法的渗透或感染而非政治选择的结果。它是指一种普遍实践或模式的散布与传播。[3]罗杰斯(Rogers,Everett M.)将扩散定义为:“一项创新通过某种渠道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社会系统成员中被交流的过程,扩散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交流,因为交流的信息是关于新观念的。”[4]斯特朗(David Strang)认为,政策扩散是指这样一个过程,即首先采纳某种做法或实践的地区会改变尚未采纳区域采纳这一做法的概率。[5]上述定义基本反映如下特征:时序性,即先采纳的政策对后来的政策选择有影响;空间性,指某个地区的政策选择会对其他地区的政策选择产生影响;交流性,政策选择的影响通过交流的方式来完成。政策扩散关注促成政策扩散的条件,寻求以时间、地理位置相近和资源相似为基础的扩散现象的解释。扩散受到许多条件的影响,如职业性网络存在与否、政策发展的资源问题或时间局限、政治敏感性以及个人或组织对了解别处做法是否情愿等。[6]然而,由于缺乏对政策是如何变化的关注、政策扩散也招致不少批判。它忽视了政策变化中的政治利益,认为政策是感染性的而非政治互动的结果,并且太着迷于扩散产生的条件而非政策内容。扩散研究者自身也对此提出批判:认为这一研究传统没有关心新政策的内容,它的研究兴趣在过程而非本质。[7]正是基于对这些问题的回应,比较公共政策开始讨论政策转移等议题。

(二)政策转移

多罗威兹和马什认为政策转移、效仿(emulation)和吸取教训(lesson drawing)三者虽然有区别,但都指存在于某一时间与空间的政策、行政安排和制度的相关内容被用于另一时间与空间的政策、行政安排和制度设计的过程。[8]政策转移的研究框架包括:为什么转移?谁在转移?转移了什么?发生在哪儿?转移程度如何?转移的限制因素有哪些?转移如何展现?转移如何导致政策失败?[9]这一框架在后续的研究中得到不断充实,为政策转移的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班森和乔丹(David Benson,Andrew Jordan)认为,虽然政策转移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在不断变迁,但仍没跳出它们最初(多罗威茨和马什的)的研究框架。[10]一些学者对多罗威兹和马什的政策转移概念提出批判。詹姆斯和劳治(Oliver James,Martin Lodge)认为“政策转移”支持者的概念太宽泛,它不但难与“理性”的政策制定区分,也难与其他很多政策制定的概念区别;不能很好地解释为什么会发生政策转移而不是其他形式的政策制定;不能为政策转移的后果提供令人信服的答案。[11]一些主流学者对政策转移也给出不同的定义。埃文斯(Mark Evans)建议将政策转移定义为:“某个部门或层级治理中有关制度、政策或服务体系的知识被应用到另一个部门或层级治理的制度、政策或服务体系的发展的过程。”[12]佩吉(Edward Page)将政策转移定义为:“将一个管辖区内实施的政策和/或实践转移到另一个管辖区。”[13]沃尔曼(Harold Woleman)认为政策转移是“不同政策机构之间发生的政策或政策某些方面的传播,所采纳机构至少已经了解到其他机构已经存在这一政策事实,才出现这样的结果”。[14]虽未得到学术界的一致认同,但多罗威茨和马什的政策转移概念仍是当前引用最多影响最广泛的。

(三)政策趋同

趋同被普遍地认为是“社会发展的相似趋势,在组织结构、过程和运行方面建立相似性”。[15]政策趋同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欧洲一体化和全球化浪潮的发展,政策趋同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又引来了一个新高潮。柯林J.班尼特(Colin J.Bennett)认为,政策趋同包含五个方面:首先是政策目标上的趋同,处理相同政策问题的共同决心;其次是政策内容,如法令、行政规则、制度、法院裁决等的趋同;第三是政策工具的趋同;第四是政策结果的趋同;最后是政策风格的趋同。[16]班尼特将政策趋同归为一系列机械的线性阶段,而对形成政策内容变化的互动回馈过程不敏感。伊克莱斯(Inkeles)认为:“趋同意味着从一些不同的位置移向一些共同位置。只知道国家具有相似性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趋同。趋同一定是在一段时间内移向一些已明确的共同位置的活动。”[17]尼尔(Christoph Knill)将政策趋同定义为:某项政策的一项或多项特征(比如政策目标、政策工具、政策环境)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演变后在一些政治辖区(跨国组织、国家、地区、地方政府)内表现出不断增长的相似性。[18]霍林格(Katharina Holinger)和尼尔随后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概念,他们认为政策经过长时间发展形成相似性可以通过趋同程度、趋同范围和趋同方向等指标进行评估。[19]拉迪(Stella Ladi)后来又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认为模仿的组织制度的相似性(即政策趋同)可由路径依赖和政治生活中想当然的方面如决策者遵守规则,分享见解、模式和意义等来解释。[20]可见,政策趋同的研究关注政策本身和制度变化的相似性结果。对政策选择的解释并非基于可见的国家间的政策和思想的真实传播,而是尝试一个反事实的假设前提,即从不同视角,如结构变化的压力或原来制度的特性等来解释新的政策选择。

二、基本类型

(一)政策扩散模型

经过长期努力,政策扩散的研究者总结了四种基本的政策扩散模型来描述政策扩散。它们是全国互动模型(The National Interaction Model)、区域扩散模型(The Regional Diffusion Model)、[21]领导-跟进模型(Leader-Laggard Model)、[22]垂直影响模型(Vertical Influence Models)。[23]全国互动模型假设一个州采纳新政策的概率与该州官员和已采纳政策州的官员之间的互动次数成正比,它认为未实施新政策的州政府官员与已采纳州的官员的接触能够给前者提供政策采纳的额外激励。区域扩散模型用来说明各州采纳新政策的概率会随着地理位置相近的州采纳这一政策的数量的增加而增长。它又分为邻近模型和固定区域模型。前者假设每个州都有唯一的参照系作为公共部门创新的提示,后者假设同一区域内的州政府之间有着相同的影响路径。领导-跟进模型认为,一个州采纳新政策的概率会因为其他州的采纳而加大。如果关键政策制定者认为邻州采纳的政策在合法性上具有可比性,那么这个州采纳新政策的概率会增加。垂直影响模型认为各州新政策的采纳是对全国性政府政策的效法。这种效法可能源于学习,也可能源于命令,有时联邦政府也会提供一些激励机制,如财政帮助等。威尔奇(Susan Welch,Kay Thompson)等人认为,有联邦政府垂直激励的政策比州政府政策的扩散速度要快很多。[24]然而,四种扩散模型是基于美国本土的实践分析,随着这一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一些基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证研究也逐渐增多,强化了这一理论的实践解释力。

(二)政策转移类型

多罗威兹和马什认为,任何政策转移都是转移过程和内容的结合,根据转移的程度,政策转移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复制(copying)、效仿(emulation)、混合(combination)、启发(inspiration)。[25]复制指的是政策或项目内容没有任何改变的直接完整的转移。模仿是指对政策或项目所含思想精华的转移,而非盲目地全盘照抄。混合式的转移是政策决策者对不同国家的政策内容的综合吸收。启发是指其他地区实施的政策激发了某种政策变化,但这种政策的最终选择却往往不是仅仅基于前一政策的实践经验,启发强调已有政策实践对决策者思维方式转变的激发。多罗威兹和马什还进一步强调,政策转移类型的差异不仅取决于不同的政策转移个案,而且还受到具体政策转移的相关人和政策过程的具体阶段的影响。政治家倾向于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案,因此可能青睐复制或效仿类型,而一般的行政官员则对混合类型更感兴趣。同样,效仿在议程设定阶段比较重要,而复制或混合型类型则在政策形成或执行阶段更适用。

多罗威兹和马什还提出了三种失败的政策转移类型:未充分知悉的转移(uninformed transfer)、不完整转移(incomplete transfer)、不恰当转移(inappropriate transfer)。[26]未充分知悉的转移是在转移国对政策本身及其在被转移国如何运行的信息掌握不充分情况下发生的转移;不完整转移是指其他国家实施成功的政策的部分关键元素未得到转移;不恰当转移是指没有对转移国和被转移国的经济、政策、社会及意识形态间的区别给予充分重视而进行的盲目转移。

(三)政策趋同分类

政策趋同的分类主要是考察国家间政策在一段时间内趋近的程度或政策相似性。目前已有四种分类:σ-趋同、β-趋同、γ-趋同和δ-趋同。[27]σ-趋同是指在研国家间的政策差异呈递减趋势,它是以代数意义的方差命名,方差系数的递减就表示趋同。这种类型的趋同主要出现在受经济全球化影响较大的领域,如税收收入和政府开支、税率、贸易等领域。β-趋同是指落后国家经过一段时间赶上先进国家,意味着前者在强化规制标准方面比后者更迅速更彻底。它主要发生在贫穷经济体比富裕经济体增长迅速的背景下。它与σ-趋同虽然在发展趋近上这一点相同,但是高β-趋同也可能导致低σ-趋同,即追赶也有超越的内涵,因而可能意味着一个与之前相比的巨大差异。速度是β-趋同的重要指标。此外,β-趋同的分析还需要测量数据和时间等序列类的数据。因此,β-趋同分析在质的研究中较少应用。γ-趋同是对β-趋同不能充分解释国家间动力批判的回应。γ-趋同是通过比较国家排名的不同分数来评定国家的流动性。如果排名靠前的国家在一段时间内落后或赶超其他国家,γ-趋同就产生了。一段时期内国家排名的低相似性表明国家的高流动性。尤其注意的是,即使没有一个呈递减趋势的国际政策变化或者没有与模范政策的趋同存在,γ-趋同仍可能发生。δ-趋同描述的是与模范国相比政策差异的变化问题。[28]δ-趋同与其他类型趋同的相似之处是与一个模范国家相比,政府差距缩小了。一般来说,δ-趋同与σ-趋同会同时发生,如果所采取政策与模范国家的政策具有彻底的相似性即完全的δ-趋同,那么政策差别会明显减少,即σ-趋同发生;倘若δ-趋同不完全,那么所采取的政策可能与模范国家的政策出现平行位移,即没有变得更加相似,也就是政策间差别没有减少,即σ-趋同没有发生。

三、发生机制

(一)政策扩散机制

政策扩散机制是政策扩散研究中一个颇具生命力的议题。当前政策扩散的研究已探索了相当丰富的扩散机制。艾林、施潘和沃尔登(aham,Erin,Charles R.Shipan,Craig Volden)等人研究统计出104种扩散机制。[29]海涅(Torben Heine)在前人分类的基础上,依据政策选择的理性、政策活动者的信仰的改变及决策结构条件的改变,将扩散机制分为四个基本类别:效仿、社会化、学习、外部性。[30]这一分类较好地概括了当前的政策扩散机制。学习指决策者通过观察已有政策选择的过程和政策结果,学习成功的政策经验,寻找有效的政策来解决问题。除了已采纳政策的有效性外,现实中促成决策者学习的原因更为复杂,如竞选、升职、重新任命等都可能促成决策者的学习。效仿是指决策者为提高政策选择的合法性而复制其他政府的政策模式。与学习相比,它关注其他政府的行动和表象,而非政策本质。换言之,在效仿模式中,决策者选择某种政策是因为这种政策效果的声望而非决策者信念的改变,这一具有声望的政策效果促使决策者的复制行为。社会化是决策者认可某些规范和观念的过程。而决策者观念和偏好的改变,可能会产生一个更稳定的政策变化过程。比如,决策者在“低碳环保”、“人权保障”、“无核”等议题的价值认同,可能会为其他国家树立榜样,引发政策扩散。外部性指的是采纳某种政策的正激励或负激励,它们操纵或影响着决策者对此的效用计算。它的主要形式是竞争和强制。竞争是指决策者会考虑其他政府采取或不采取某项政策的经济效应,倾向于采取能给自己带来积极经济效应的政策。竞争可能发生在税基确定、制定健康的引资环境、将市场机制引入政策制定中。强制是指某些政治活动者企图将他们推崇的政策强加给另一个政府的行为,它包括横向的直接或间接强制(如商业规范,贸易协定等)和纵向的如上级政府的直接或间接强制(如通过拨款、政策支持等促进的政策扩散)。

(二)政策转移机制

多罗威兹和马什借用“政策转移连续体”(policy transfer continuum)表述政策转移机制。[31]他们认为仅用自愿转移和强制转移来描述政策转移过程显得过于简化,最好是将其他政治体对某一政治体在政策选择上的影响看成是从吸取教训(纯粹理性)到强制转移(直接强制)的政策转移连续体。位于连续体左端的是吸取教训。它是基于这样一个逻辑,决策者的政策转移决定是对已有政策过程的理性反应。当有问题出现或对现状不满时,决策者会积极寻找新理念作为解决问题的廉价手段。正如罗斯(Richard Rose)认为的那样:“吸取教训的过程以对别处实施项目的观察开始,以对别处项目在将来转移到本地的有前景的评估而结束。”[32]可见,由吸取教训引发的政策转移是决策者基于完全理性的思考。然而,决策者很少是完全理性的。他们的行动或受有限信息的影响,或受有限理性的限制,或因沟通机制不畅而受阻。政策转移的决定可能时常会基于不准确的事实评估,尤其是对相关政策特征在转出国如何运行,以及对转出国和转入国间的经济、社会和政策后果等信息掌握难以达到全面。因此,多数吸取教训只能在有限理性的基础上完成。在连续体的另一端是强制转移。强制转移是转入国受到直接强迫而作出的政策选择。有关强制转移的实践案例有很多,比如一些国家可能会在某些跨国组织和国际扶助机构的直接强制下采取与他们自身意愿相左的政策和项目。然而,不同的国家所受的强制类型也有区别,这些不同的强制类型就构成了转移连续体的右端。有一部分强制转移是由于某些国际组织或国际扶助机构对采取某种政策或项目的国家附上一些条件。比如,为采纳某项政策或项目提供一定的资金、技术和政策支持;或者给予某种资格待遇等。这一类型的转移可以归为附条件转移。还有一部分强制转移的发生是国家作为国际组织或机构的成员而履行条约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这一类型的转移可称作义务转移。位于连续体中部的政策转移可称为自愿转移。因为这类转移通常是基于某种可感知的需要,比如为了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决策者积极主动地寻求政策转移。

(三)政策趋同机制

根据所受外界刺激与回应的不同,政策趋同机制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强制(imposition)、国际和谐(international harmonization)、规制竞争(regulatory competition)、跨国交流(transnational communication)和独立解决问题(independent problem-solving)等。[33]强制性政策趋同是指有外部政治活动者强迫某国政府采纳某一政策,其假设前提是不对称的权力分布。某些国际政策活动者通过非对称的经济或政治资源优势强迫一些国家接受某项政策或项目,而这些国家不得不服从。一般分为单边政策强制和国际组织附条件强制两种。国际和谐是指国家作为某一国际组织的成员被合法地要求采纳某些相似的政策和项目,如果所有相关的国家都遵守某一国际法或区域法规定的统一的法律义务就会导致国家间的政策趋同。国际和谐假设某种外部性或依赖性的存在,而这种外部性或依赖性可以促使国家通过与国际组织合作的方式解决共同的问题,当然也会牺牲这些国家的某些独立性。规制竞争是指当国家面临相互间的竞争压力时纷纷对规制标准进行调整,以防止经济体转移生产活动。这样,规制竞争就往往会导致一场放松规制的政策趋同。规制竞争的前提国家间的经济一体化。跨国交流引发的政策趋同是指在纯粹国家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发生的假设前提是与其他国家进行的信息交换和交流。跨国交流引发的趋同机制包括吸取经验教训、跨国问题解决、效仿、国际政策营销。独立解决问题引起的政策趋同是政治家对面临平行问题的压力而作出独立但相似回应的结果。它与政策扩散或政策转移面临的平行问题压力的相似回应不同,它不是基于对别人政策选择的决定,而是在于别的国家间没有交流,并不知道别的国家的政策选择的前提下作出与别国相似的政策选择,进而引起政策趋同。

四、联系与区别

从上述考察可以看出,政策扩散、政策转移及政策趋同在基本概念、分类模型和发生机制方面既相似,又不同。

(一)基本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从基本概念来看,政策扩散是贯穿不同政治体间具有社会调节特征的政策传播,包含发生在采纳者之间或采纳者内部的沟通和影响过程。政策扩散的研究焦点是政策过程,关注的是产生政策扩散变化的条件,各国政策相似度的提升正是基于这些条件,以致政策趋同出现。政策转移指某国过去或现在的政策被用在另一国政策发展中的过程。政策转移的研究兴趣也在过程,但这种转移过程未必会发生在多个国家,这种影响结果也不必然导致多国政策间的相似性,即未必会出现政策趋同。政策趋同指在较长时期内某一政策的相似性在多个政治体内不断增长。政策趋同关注政策变化的结果是否向着某个共同的位置靠近,而非像政策扩散和政策转移那样关注引起这种政策变化的具体过程。虽然扩散和转移都有可能引起政策趋同,但并不是说趋同的政策就一定是扩散或转移的结果,政策趋同也可能由一些相似但独立的政策问题引发。

如此看来,三者在概念上确有相似处。首先,它们都是用来解释一段时期内不同国家相似政策选择的现象。其次,三者的出现多数是由于政府间互相交流学习的结果。最后,了解或熟知其他国家政策选择的信息是出现这三种情况的共同前提(个别政策趋同现象除外)。但三者间差异更不容忽视。首先,分析焦点不同。政策扩散、政策转移的研究焦点是政策变化的过程,政策趋同则关注政策变化结果。其次,研究范围差异。政策扩散、政策趋同的研究对象更宽广,它们的研究涉及多个政治体;而政策转移一般只涉及两个政治体。再者,研究内容不同。政策扩散关注产生某种政策扩散的条件和过程,政策转移关注具体的转移内容和过程,而政策趋同则将研究重点放在相似性的政策变化结果上。最后,研究主旨不同。政策扩散寻求对一段时期内采纳某种政策模式的空间、结构和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变化的解释,转移是对所转移政策内容差异的解释,趋同则是对一段时期内产生相似政策选择所面临的外部压力解释。

(二)基本分类的联系与区别

从基本分类模型来看,三者差别很大。政策扩散模型是用来解释基于不同社会影响路径的扩散分类。全国互动模型是基于一个全国性的沟通网络,已实施与尚未实施某一政策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这个网络就相关问题实现自由互动与交流。区域扩散模型是基于一个地理位置相近的区域网络,分邻近区域网络和固定区域网络。邻近区域网中的扩散发生在与某一政府有着共同边界的区域内,即一个与某地方政府地理位置接壤的网络内;固定区域网中的扩散发生在被划为同一区域的地方政府间,它们地理位置相近但未必接壤,除了具有相近的地理区域网络外,还存在一个区域政策沟通网络,因此区域内各政府之间无论地理位置接壤与否,都有影响其他政府决策的相同路径。领导-跟进模型指的是在一个相对松散的群体网络中,虽然个体沟通未必充分和深入,但个体行为却易观察。在信息不对称和预期不确定时,处于这种网络中的政府很容易因为别处已采纳某项政策而加大采纳这一政策的可能性。特别是当他们认为自己相对贫穷或有需要时,这种扩散就更易发生,因为这是一种降低风险的较好做法。垂直影响模型指的是一个等级网络体系中,位于网络顶部的政府组织凭借权力、资金、沟通和组织等资源优势影响政策传播。由此可见,政策扩散模型是以政策过程为对象,影响路径为标准,归纳出的不同政策沟通和影响模式。

政策转移模型是用来描述基于政策转移程度的分类。每一类转移模型都指不同的转移过程和由此产生的不同程度的转移内容。复制、效仿、混合和启发四类转移模型,转移方式越来越理性,转移技术越来越复杂,转移内容也逐渐由“形似”到“神似”。不同政策转移者会根据个案特征及政策过程的不同阶段来选择不同的转移类型,以迅速达到目的。三种失败的政策转移类型表面来看是根据失败原因分类,如未充分知悉,不完整转移,不恰当转移,但从中也可以看出,它们基本属于理性思考不足,转移技术简单,盲目追求“形似”的政策转移范畴。因此,政策转移模型是以政策内容为对象,转移程度为标准,归纳总结的不同政策转移路径。

政策趋同模型是对国家间政策趋近程度或政策相似性的分类。它以政策结果为研究对象,是评估政策结果相似性的方法。四类趋同关注各自不同的指标:σ-趋同关注政策差异的递减趋势;β-趋同关注落后国的赶超速度;γ-趋同关注与某项政策相关的国家排名的动态变化;δ-趋同关注与模范国相比的政策差异的变化。这些不同的指标有助于我们区分政策趋同中许多相似的现象。比如,政策差别没有减少可能不是σ-趋同,却可能是δ-趋同;落后国赶超模范国,可能会导致高β-趋同,却未必会带来高σ-趋同,相反也可能带来低σ-趋同;γ-趋同即使在政策差异没有呈递减趋势或与模范政策不存在趋同的情况下仍可能发生,因为只要政策变化导致排名顺序的改变,γ-趋同就会产生。

综上所述,由于研究焦点、内容和目的的差异,政策扩散、政策转移和政策趋同的分类模型也存在很大区别。政策扩散模型是对扩散发生所依托的地理网络和沟通网络的描述,政策转移模型是对转移内容数量和质量的概括,政策趋同模型则是对政策结果的相似度进行的评估。但三者之间也有一定联系,政策扩散、政策转移会导致政策趋同。与模范政策比较,复制、效仿就容易被视为σ-趋同,因为复制、效仿会导致政策间的差异变小;混合、启发可能被视为β-趋同,或γ-趋同,因为混合、启发类政策转移可能会导致趋同速度的变化,并进而引起排名顺序的移位。政策扩散也会关注“距离”方面的研究,关注政策差异的变化问题,这也是δ-趋同的关注内容。

(三)发生机制的联系与区别

从发生机制来看,政策扩散、政策转移和政策趋同也有很大不同。三者在解释政策相似性变化的原因上也各有不同。政策扩散机制从工具选择理性和制度、规范的建构理性出发,结合政策活动者的信仰变化和决策结构条件的变化,来分析引起政策扩散的原因,虽然当前已研究出上百种解释扩散现象的机制,但基本概括为社会化、效仿、学习、外部性(竞争、强制)等。政策转移机制则是从理性选择的逻辑出发,考虑外部所面临的挑战,将各种解释政策转移现象的原因看成是一个从纯粹理性到直接强制的政策转移连续体。连续体左端是纯粹理性基础上的政策选择,而它的右端则是受到外部直接强制下的无奈选择。在这个连续体中,包含各种完全理性到直接强制状态下的各种不同的政策转移现象。政策趋同机制主要是根据外部环境的压力和决策者自身的回应来解释政策趋同现象。由于所受的外部刺激不同,决策者也会对此作出不同的回应。当前政策趋同机制的研究将重心更多地放在解释政策趋同的原因上,而非各类不同的趋同类型。因此,目前的趋同机制的分类依据是所面临的外部压力的不同,而非导致不同类型政策趋同的各种原因。这应该也是政策趋同机制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议题。

综上所述,三者的发生机制从不同的角度解释了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尽管各有侧重,但也有一些联系。首先,三种机制都解释了一段时期内相似政策选择的现象,尽管扩散机制侧重扩散模式的考察,转移机制侧重转移内容的考察,趋同机制侧重政策结果的考察,但三种机制都从自己的角度研究相似政策选择的现象。其次,三种机制都考虑到外部环境的挑战,虽然扩散机制和转移机制对外部挑战的动因分析不如趋同机制详细,但三者都认同竞争、强制等外部压力是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之一。最后,三种机制也都不同程度地重视内部决策者的理性选择,扩散机制重视工具理性与规范、制度选择理性的区分,转移机制重视理性选择与外部强制的差异,而趋同机制则笼统地关注决策者对外部压力的理性回应。

五、思考与启示

通过上文的比较,本文发现政策扩散、政策转移和政策趋同都关注一段时期内不同地域内政策选择的相似性,它们在概念、分类模型和发生机制方面也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很大差别。这些考察为我国公共政策领域的研究带来以下启示。首先,政策扩散、政策转移和政策趋同不可混用。在当前国外比较公共政策的研究中,三者都有各自的研究领域,它们自成体系,从各自的视角出发解释当前相似政策选择的现象,以解释发生这种相似政策选择的条件、内容和结果。因此必须了解三者的差别,避免其在国内政策实践分析中 的混用。其次,整合三者并应用于政策相似性选择的研究。通过本文的考察可以发现,三者虽有很大差别,但是在对政策相似性选择的研究上却有互补性,整合三者的研究应该是未来努力的方向。目前国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中已有一些整合研究的尝试,但是多集中在政策扩散和政策转移两者上,将这两者与政策趋同的整合还较少。笔者认为,政策趋同对相似政策结果的关注恰恰为只关注过程的政策扩散、政策转移的研究提供互补,因此尝试三者的整合研究对政策相似性选择的研究更具理论和实践意义。最后,当前国内相关研究相对较少,因此系统、准确地跟踪国外相关领域的前沿发展并加强这些理论的本土应用应是眼下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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