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恩格斯论文,辩证法论文,如何看待论文,自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本文阐述了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恩格斯和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之间的异同,以及列宁对恩格斯的自然观的捍卫;指出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施密特等对恩格斯的“客观辩证法”的批判及否定是形而上学的,也是失之偏颇的。我们只有从历史的和辩证的观点出发,才能正确估价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历史的和现实的真正价值。
在100年前的8月5日,以璀灿的光芒照亮世界的智慧之灯,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F.恩格斯在伦敦与世长辞。在伟大的马克思之后,恩格斯是整个文明世界中最卓越的学者。他和马克思一起,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哲学体系,功垂千秋。这正如他在《反杜林论》中所言:“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了自觉的辩证法并把它转为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①这种拯救的结果,不仅使《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成为辩证唯物主义诞生的标志,而且使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黑格尔的哲学和辩证法作了更深一层的估价。但是自1858年之后,这两位历史巨人却在不同的研究领域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和心血。马克思试图通过经济学,将辩证法引入人类社会建立一种辩证的社会历史观;而恩格斯则试图通过解释各种自然科学成果,将辩证法引入自然界建立一种辩证的自然观。
一、恩格斯的自然体系
恩格斯对于自然辩证法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他批判地吸收和继承了前人在哲学和自然科学,尤其在宇宙学和自然观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立足于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基本立场与方法,建立起一个有别于一切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经验主义和宗教神学的自然体系。这一体系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如下:
1.世界的存在是它的统一性的前提,因为世界必须先存在,然后才能够是统一的,但是世界的统一性并不在于存在,“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是在于它的物质性,而这种物质性不是魔术师的三两句话所能证明的,而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发展来证明的。”②这种物质的统一性实际上包含3层意思:一是讲世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二是讲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而决非起源于某一种或几种单一的物质形态;三是肯定了精神是物质的产物,精神统一于物质,而不是物质统一于精神。但是,在物质世界的统一性中,却存在着物质形态和运动形式的区别,而且一切物质形态和运动形式都处在永恒的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
2.物质世界的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空间和时间以外的存在都是无稽之谈。因此,物质和时间与空间是不可分离的。物质是时间和空间的本质;时间和空间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一切时间和空间都不是人的悟性的任意规定,而是由各个现实的部分所组成。时间和空间都只有真正地被各种不同的事实充满的时候,它们才是实在的。一切物质的运动都是在时间和空间中的运动;一切时间和空间也都处在永恒的物质运动中;正是处在各种不同的物质运动的形式中,时间和空间才获得意义;也正是各种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处在永恒的相互转化的过程中,才使得时间和空间是一个没有起点和终点的无止境的展开过程,这也就形成了由瞬间性和有限性构成的时间的永恒性和空间的无限性。
3.“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无论何时何地,都没有也不可能有没有运动的物质。……任何静止、任何平衡都是相对的,……因此,运动和物质本身一样,是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毁灭的;正如比较早的哲学家(笛卡尔)所说的:存在于宇宙中的运动的量永远是一样的。因此,运动不能创造,只能转移。”③换句话说,运动作为物质的固有属性和普遍存在的方式,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移动起直到思维。而且各种不同的运动形式都处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中,共同形成了自然界的整体系统。
4.把宇宙看作是一个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这是恩格斯的自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他说,自从康德的《自然通史和天体论》发表之后,便在以往的僵化的自然观上打开了一个缺口。地球和整个太阳系表现为某种在时间的进程中逐渐生成的东西,而决非一次创生的东西。尤其是化学、生物学等领域取得的成果,不仅使有机界和无机界之间的鸿沟缩减到最小限度,而且使新的自然观的基本点获得完备:一切僵硬的东西溶化了,一切固定的东西消散了,一切被当作永久存在的特殊东西变成了转瞬即逝的东西,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宇宙中,除永恒变化、运动着的物质及其规律外,再没有什么永恒的东西。
5.19世纪的自然科学成就,使恩格斯牢固地确立了自然过程、宇宙万物都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系统的思想。在恩格斯看来:由于细胞学说的建立,“我们不仅知道一切高等有机体都是按照一个共同规律发育和生长的,而且通过细胞的变异能力指出了使有机体能改变自己的物种并从而能够实现一个比个体发育更高的发育的道路。”④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的发现,表明了自然界中的一切力和能都是普遍运动的各种表现形式,这些运动形式总是按一定的度量关系由一种形式转变为另一种形式。当一种形式的量消失时,就由另一种形式的一定的量代之出现。生物进化论的创立,第一次从相互联系中证明了,包括人在内的有机自然物,是由少数原始单细胞胚胎长期发育过程的产物,都是由通过化学途径产生的原生质或蛋白质形成的。由于自然科学的这些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指出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也能指出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提供的事实,以系统的形式描绘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
6.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的自然观的核心内容,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作出的最重要贡献。在恩格斯看来,辩证法的基本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面的相互渗透规律,以及否定之否定规律都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它们不是别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规律。这些规律在黑格尔那里只是被作为思维规律强加于自然界和历史,而恩格斯则是清楚、坚定地表明:“辩证法的规律是自然界的实在的发展规律。”⑤
首先在质量转化规律上,他论述说,在自然界中,质的变化,以对于每一个别场合都是严格按地确定的方式进行,只有通过物质或运动的量的增加或减少才能发生。没有物质或运动的量的增加和减少,即没有物体的量的变化,是不可能改变物体的性质的。这是由质和量的对立统一的本性决定的。反过来,事物的质变也同样会改变事物的量的情况。这就是“量转化为质,质转化为量”;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的质变,在总的质变过程中,也有部分的量变。
针对否定之否定规律,他说:“它是一个极其普遍的,因而极其广泛地起作用的,重要的自然、历史和思维的发展规律;这一规律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动物界和植物界中,在地质学、数学、历史和哲学中起着作用。”在辩证法中,否定不是简单地说不,或宣布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种方法把它消灭,而是任何的限制或规定同时就是否定。再说,“否定的方式在这里首先取决于过程的一般性质,其次取决于过程的特殊性质。我不仅应当否定,而且还应当重新扬弃这个否定。因此,我做第一个否定的时候,就必须做得使第二个否定可以发生或者将有可能发生。”⑥在这个意义上,任何否定同时也是肯定。
关于对立统一规律,他指出:“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这些对立,以其不断的斗争和最后的互相转变或向更高形式的转变,来决定自然界的生活。”⑦吸引和排斥、化合与分解、运动与平衡、加速和减速等都是存在于宇宙中的普遍矛盾;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个地方,既在同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的矛盾的连续运动。总之,只要从运动、变化、生命和相互作用方面去考察事物,就会立刻陷入矛盾,因为一切物质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矛盾的双方是对立的统一,即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而且相互转化。一切事物正是通过矛盾的冲突、斗争和向对立面的转化而不断地发展和进化。
二、与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之比较
那么恩格斯的自然观究竟与马克思的自然观有怎样的区别与联系呢?就两者的同一性而言,他们都是立足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来看待自然和社会的,都把整个世界看作是物质的,看作是一个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看作是一个过程的集合体,而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就其差异性而言,马克思更加强调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或人和自然之间的中介作用,认为认识和谈论自然不能离开人类的社会实践作用。因为,现实的自然总是人所认识的自然,人也总是自然化了的人,自然史总是人所认识的历史,人的历史也总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的部分,一句话,人和自然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而实现这种统一的中介就是人的社会实践。因此,思维的运动在马克思那里决不只是对事物的单纯的反映;进行反映的意识同时是人的“实践批判”活动的一个要素,因为思想作为现实的本质之组成部分,总是潜入被思想所反映的现实。
换句话说,由于实践主体或生产者总是使认识对象或劳动对象,即自然界或物质材料与自己处于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关系中,这样,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说物质对象或自然界是最高的存在原则;再说,人在实践或劳动过程中,所接触的物质“本身”也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抽象,相反总是仅仅接触和处理有关物质的具体的、并从量和质、时间和空间、运动和速度等方面都给予具体规定了存在形态;物质的普遍性对于意识的独立性来说,只存在于具体的、特殊的东西中,所谓的本源性物质或存在物的本源根据并不存在。物质的实在性实际上只存在于与人的社会实践和意识相互关联的关系和相对性中。所以,现实中所谓的自然界或物质世界不仅在它处于“为他存在”时,就是在“自在存在”时,也都和以往朴素的实在论或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原理不相容。辩证唯物主义不承认有什么脱离具体的规律而独立存在的自在实体。“在人类历史——人类社会的产生活动——中生成着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而形成——尽管以一种异化的形式——的那种自然界,才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⑧
再一方面,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突出特点,就是把感性与理性、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人和自然有机地统一起来,对哲学和社会科学作出了一个革命性的贡献,其中有关“历史”的概念对于理解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和一般的哲学唯物主义的区别与联系尤为重要。
马克思对于历史和这个世界的意义的理解与规定,既不同于叔本华的所谓历史是杂乱无章的事实的堆积,也没有象黑格尔那样把历史或世界看成是从属于赋予它以意义的统一理论。在他那里,人类的一切行为、实践和目的都是有限的,都是受时间、空间所限制的,都可以追溯到适应环境变化而采取行动的人本身,离开了人就不会有任何目标、目的和意义。所以,他从不把先于人的总体意义的概念作为问题的出发点,也不是仅仅根据19世纪的自然科学成果来看待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意义,而是认为,人类当前只有首先从理论上把自己作为自身的原因来看待,才能达到其本质和实在的现实统一。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详尽地阐发了这个观点,他说:“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立足于自己自身的时候,才在自己的眼里是独立的,而只有当它依靠自己而存在的时候,它才算立足于自身。”⑨因此,马克思关心的主要问题不是抽象的“人和自然的创造者”,不是先于人类社会的自然的存在。对于自然的存在,尤其是被称之为“绝对第一的基质”之中,一切都已经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出来的认识和事物交织在一起。所以,它们也就决不是绝对第一的东西,而是历史和社会的产物。具体地说,“全部所谓世界史不外是人类通过人的劳动的诞生,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既然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亦即人对于人说来作为自然界的存在和自然界对人说来作为人的存在,已经具有实践的、感性的、直观的性质,所以,关于某种异已的存在物、关于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的存在物的问题,亦即包含着对自然界和人的非实在性的承认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了。”⑩
为此,马克思反对贬低人和自然的一切价值,主张人是最高的存在。因为现实中的一切都是从“作为存在物的人和自然界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感性意识开始的。”(11)正是从作为人的感性意识的这一基本出发点出发,从社会实践的具体性而不是从有关物质的抽象体出发,唯物主义者才得出:“凡是物质的东西都是实在的和凡是实在的东西都是物质的”实在论观点;辩证法唯物主义者才得出:自然界中的各种物质形态彼此合乎规律的产生是不证自明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和“人类文明历史的发展”本质上都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尽管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和历史有其特殊性,但是自然史和社会史却在差异中达到统一。
在马克思看来,自然史不过是构成其历史观的自然科学根据,而他的历史观却把人类社会史看成是他的主要动用领域。对于自然界来说,只有在以意识的主体所创造的人类历史为前提的时候,才能谈得上自然史。自然史是人类历史溯往的延伸。人类用一切打上社会文化烙印的范畴,去把握以往的再也不能回复的自然;人类也不得不用同一范围去把握还没有作为为我之物所占有的自然领域。反过来对于人类的历史来说,“全部历史都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作为人的人’的需要成为(自然的、感性的)需要所作的准备。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的部分,是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的部分。”(12)而形而上学唯物论者却没有看到这两者之间辩证关系,认为人类历史只是自然历史的一个附属部分,其运动规律不过是生物学运动规律的一种纯现象形态。但马克思看来,“不存在人为自然科学认识对象的完全不受历史影响的纯粹自然。作为合规律的、一般领域的自然,无论从其范围还是性质来看,总是同被社会组织起来的人在一定历史结构中产生的目标相联系。人的历史实践及其肉体活动是连接这两个明显分离的领域的愈趋有效的环节。”(13)
然而,恩格斯却把自然辩证法分为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两个系列;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在我们头脑中的反映,而不是象唯心主义者那样把客观辩证法看作是绝对理念的外化。尽管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在表现上却不同。主观辩证法描绘的规律是可以为人类的头脑自觉运用的;而在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辩证规律则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法运动的自觉反映,从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就被倒转过来了,或者宁可说,不是用头立地而是重新用脚立地了。”(14)
所以,在恩格斯那里,自然和人、认识主体和认识客体不是像马克思所谓的那样是由具有首要意义的历史的实践结合起来的,人作为自然过程的进化产物的突出意义,表明了一切有关外部的现实都被看成只是“事物”的总和。“我们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进行的、并服从于辩证形式的现实发展的反映。”(15)在马克思那里,自然和历史难分难解地交织着,而恩格斯则把二者看成是唯物辩证法方法的两个不同的适用领域,并把辩证法各个要素从具体的历史内容中分离出来,紧缩成他在《自然辩证法》中所表述的“三大规律”。
三、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评价
自马克思和恩格斯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之后,由于自然科学取得了重大成就,特别是物理学中的许多令人欢呼雀跃的重大发现,不仅使许多科学家为开辟了一个科学的新时代而沉浸在一片胜利喜悦的气氛中,也同时给哲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回声。这种回声来自正反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最新的科学成就进一步证实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唯物辩证法的无比正确性,认为“所有这些新知识归结起来就是恩格斯想要提到首位的一点:在自然界中‘没有任何不可调和的对立,没有任何一成不变的分界线和差别’;虽然在自然界中有对立和差别,但是它们的固定性和绝对性只是我们加到自然界中去的。就象一切自然力可以归结为一种实物。”尤其当原子被认为只是以太凝结物时,就更加“辉煌地证实了恩格斯名言: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自然界的一切现象都是运动,它们之间的差别仅仅在于:我们人所感知的是这种运动的各种不同形式……事实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自然界完全和历史一样,是服从于辩证的运动规律的。”(16)
另一方面是哲学中的实证主义者、主观唯心主义者以及深受实证主义哲学影响的科学家似乎毫无疑问地确认:几千年以来一直被唯物主义所坚决肯定的“原子非物质化了,物质消失了”;因此,唯物主义也就成了一门“过时”的学问。对此非难,处于政治斗争和哲学斗争最前线的列宁挺身而出,对各种唯心主义和实证主义对当时的自然科学成就的曲解和欲取消唯物主义的种种企图给予了沉重打击。在1909年问世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列宁一方面分析了现代唯心主义的社会作用,证明颓废的资产阶级哲学不符合现代的自然科学内容,并且是与全部最新的科学成就相对立的。另一方面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把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更加具体化。
但是,继列宁之后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在片面夸大马克思的社会实践观的基础上,却极力贬低和否定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比如德国马克思主义者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在其博士论文《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中,在分析、陈述马克思的自然观的同时,就言辞激烈地批判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在施密特看来,“只有象马克思那样,承认物质实在一开头就被社会中介,才可能避免本体论和正确对待恩格斯的关于物质本身是一个抽象,关于物质只实在地出现在特定的存在方式中的公式。”(17)再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主要关心于从世界上驱除饥饿和痛苦的可能性,而不是论述灵魂的精神和物质本性问题。”所以,“不是物质的抽象本性,而是社会实践的具体本性,才是唯物主义理论的真正主题和基础”;虽然“物质存在先于每种形式的历史实践,但就其对人有意义而言,这种存在却不是被任何唯物主义理论假定其在发生学上的优先性的抽象物质存在,而是通过社会劳动而被占有的一种第二存在。”(18)
由此,施密特一是指责恩格斯借助辩证法范畴去解释业已完成了的放在手头的现代自然科学成果,因而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必然还是外在于主题的。换句话说,恩格斯是用“一种唯物主义的符号预先确定辩证法的运动形态,并把它们‘应用’于自然现象,而全然没有关心它们的思辨的含义。”(19)二是指责恩格斯认为的“自然和人类最初并不是通过历史实践而统一起来的,人只是作为自然过程的一个消极反应和进化的产物而出现,而不是作为一种生产力而出现。”其证据是恩格斯认为“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不过是对自然界本来面目的朴素的了解,不附加任何外来的成分。”而如果把这一论述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反对费尔巴哈的论战中所达到的观点相比较,标志着倒退到素朴实在论。”(20)三是指责恩格斯在一种纯客观辩证法的意义上去解释前于和外于人类的自然的企图,在事实上必定导致辩证法同唯物主义之间的冲突;“必然导致到一个‘自然—主体’的泛神论的—物活论的概念,从而当然抛弃唯物主义的立场。”另一方面,由于“在人类社会存在之前,自然界只能存在于彼此之外的诸要素之间的两极性和对立;至多是相互作用,但不是辩证的矛盾。恩格斯的‘自然的体系’,象霍尔巴赫的一样,是一个单纯的相互作用的体系”;“他的关于自然的见解最终是前辩证法的”。四是指责“恩格斯有意撇开不谈‘人对自然界的作用’,即在自然脉胳关系中那种叫做社会劳动的特种形式的相互作用的现象。然而,……唯物主义理论却要求具体辩证法只有通过社会生产的活动才发挥作用。”(21)最后,在认识论方面,施密特认为,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是消极的、非辩证的,不能说明实践对客体的最终构成作用,因而认识的任务不是反映而是“创造”。客观世界关不仅仅是被反映的自在,而多半是一个社会产物。随着现代日益增长地把自然归结为社会行动的一个要素的平面,客观性的规定日益增多地进入主体之中。
不论施密特给予马克思的自然观以怎样多的正确解释,也不论他对恩格斯的辩证法的批判中有多少合理的成分,但只要他否定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也就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本体论和自然观。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三者统一,就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的基础之上的。所以施密特想在否定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的基础上,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观点之间划上一道鸿沟既是不正确的,也是不可能的。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不论是恩格斯的自然观还是马克思的历史观都是以唯物辩证法作为基石的。再者我们评价恩格斯的自然观决不能离开历史,离开他所处的时代背景。
19世纪下半叶,在自然科学中,谢林的自然哲学、黑格的辩证法遭到普遍的厌恶;在“只有辩证法能够帮助自然科学战胜理论困难的时候,人们却把辩证法和黑格尔派一起抛到大海里去了,因而又无可奈何地沉溺于旧的形而上学。”(22)使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统治着整个科学领域;陈腐的自然观依然占领着一切学校的讲坛。尤其是那些极端蔑视理论思维,仅凭经验以求认识的科学家,他们不仅走到了极端缺乏思想的地步,而且最后竟变成了从美国输入的招魂术和请神术的不可救药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在哲学领域,以贩卖价廉质劣和平庸高超的胡说为特征的杜林的“创造体系”不仅在当时的工人阶级的运动中产生极坏的影响,而且在自然科学领域也广泛地宣扬了他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所以,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不仅是针对19世纪流行的形而上学自然观和经验主义的思维方法而写的,而且它作为一种主客体相统一的理论体系必将永远照亮着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征程。
注释:
①(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0卷13页,38卷203页。
②③⑥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41、57、139页。
④⑤(14)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36、47、34页。
⑦(22]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189、29页。
⑧⑨⑩(11)(12)马克思:《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82-83、82-83、84-85、84、82页。
(13)(17)(18)(19)(20)(21)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971年英文版,第43、35、194、185、195、186-187页。
(16)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251页。
标签:自然观论文; 恩格斯论文; 自然辩证法论文; 黑格尔辩证法论文;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论文; 世界历史论文; 辩证法三大规律论文; 唯物辩证法论文; 历史规律论文; 社会发展规律论文; 哲学研究论文; 自然科学论文; 科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