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隋平怪兽传”40次狐妖起源研究_三遂平妖传论文

“三隋平怪兽传”40次狐妖起源研究_三遂平妖传论文

四十回《三遂平妖传》狐妖本事源流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遂平论文,源流论文,本事论文,四十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731(2010)04-0111-05

《三遂平妖传》是根据北宋庆历年间贝州王则起义这一历史事件编写的神魔小说。据宋末罗烨编《醉翁谈录·小说开辟》就有“贝州王则”并且被列入“妖术”一类,可见在宋代流传的王则故事已经具有了妖幻色彩。据《宋史》记载:常发动武装暴动的河北一带,因崇奉弥勒教,其民俗信仰妖幻之术,当地人多传习《五龙》、《滴泪》法术相关的经书以及图谶诸术[1]。由于这件史实本身所具备的神秘色彩,使得书会才人有了铺演发挥的余地,经过不同时期说话人或书会才人的增补改写、加工整理,增添了许多丰富的内容。

现今所见《平妖传》的最早刻本是明万历间刻本,共四卷二十回,署名“东原罗贯中编次,钱塘王慎修校梓”。冯梦龙在此基础上又增补为四十回,名《新平妖传》,泰昌元年天许斋刊本为冯梦龙增补之初刻原本。据天许斋刻本张无咎序所言:二十回旧刻本“首如暗中闻炮,突如其来;尾如饿时嚼蜡,全无滋味;且张鸾、弹子和尚、胡永儿及任、吴、张等,后来全无施设;而圣姑姑竟不知何物,突然而来,杳然而灭”[2](P141)。实际上在罗本二十回之前应该另有过渡之版本。四十回冯补本不仅增写了前十五回,而且增补了大量内容,明确地交代了小说中一些主要人物的来龙去脉,弥补了罗本的缺陷,“始终结构,有原有委,备人鬼之态,兼真幻之长”,大大丰富了小说的内容,增强了神魔小说的特质。

一、《太平广记》与狐妖

对比罗本与冯本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冯本将圣姑姑等一干妖人改编成了妖狐,兴妖作乱的狐精不仅撺掇王则反抗朝廷,而且大肆施展妖术佑助王则与王师狡抗。罗本除第五回描写永儿嫁憨哥的赞词有以“妖狐拜月”语作比喻之外,其余全篇并无言狐妖之事,言“妖”旨在其党所持“术”之妖。古人将一切反常的事物和现象都称之为“妖”,因此违背正统意识形态和社会秩序的人和行为就称之为“妖人”和“妖术”。据王慎修本童昌祚《重刊平妖传引》云:“彼深山大泽,窟薮逋逃,若史迁所记亡命作奸之徒,靡瞷理道,谙运命,宁无妄意占验,煽诱黔愚,谓《五龙》、《滴泪》之妖,或可载试,而若胜国之白莲,东京之风角,羸秦之狐鸣蛇泣,鱼帛牛书也者,将令触目涉耳,悚念警心,跃然其技术之奇……”[2](P140)《五龙》、《滴泪》之术诙诡谲怪,这与《醉翁谈录》将“贝州王则”列入“妖术”类别的原因是一致的,可见罗本基本上是遵循宋元话本的原貌进行加工整理的。因此可以说将“妖”坐实为狐妖,纯属冯梦龙特有的艺术构思和精彩创造。

冯梦龙在《平妖传》中所增补狐妖本事大都袭取自《太平广记》,将《玄中记》、《酉阳杂俎》、《朝野佥载》等书所议狐事尽数采入。冯梦龙曾熟读《太平广记》,他编撰过《太平广记钞》,序称“自少涉猎,辄喜其博奥……芟繁就简……定为八十卷”。《太平广记》卷四四七“狐神”条曰:

唐初已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出《朝野佥裁》)[3](P3658)

从这段文字可知唐代狐神崇拜流行于民间,因此《太平广记》卷四四七至卷四五五,记载了大量的狐妖故事。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曾把《太平广记》卷四五三《王生》改写为拟话本《小水湾天狐诒书》。他署名江南詹詹外史述的《情史》,书中所载狐事,亦多采《太平广记》。可以说冯梦龙独钟情于狐精,以为“妖幻从来莫过狐”,所以他把“平妖”之“妖”坐实为狐妖。更何况罗本已有“胡永儿”之名,正好充作狐妖之名——胡即狐也。冯梦龙将圣姑姑母子三人写成狐妖,而且又把妖党头目王则说成是“人中之狐”武则天后身,这样“狐中之人”圣姑姑和“人中之狐”王则的搭配更加增添了全书内容的妖气。

从狐妖系统来考察,圣姑姑、左瘸儿、胡媚儿三妖的形象,大量从《太平广记》中汲取素材。狐妖在唐代小说中有明显的道术化倾向,《太平广记》所载故事中许多狐妖乃精通道术法术的术狐,例如善变幻是狐妖最拿手的法术。《平妖传》中圣姑姑自言“我等身无道术,只是装点人形,幻惑愚众”,左瘸儿变幻人形时“头上顶了一片死人的天灵盖,对着明月不住地磕头”,即变成美男子。戴骷髅化人之说在《太平广记》卷四五一“僧晏通”中有具体描写,说妖狐“乃取髑髅安于其首,遂摇动之,倘振落者,即不再顾,因别选焉。不四五,遂得其一,岌然而缀。乃褰撷木叶草花,障蔽形体,随其顾盼,即成衣服。须臾,化作妇人,绰约而去”(出《集异记》);卷第四五四“刘元鼎”中写狐“必戴髑髅拜北斗,髑髅不坠,则化为人矣”(出《酉阳杂俎》)。

冯梦龙因袭唐代狐妖头戴骷髅化人术的说法,但在《平妖传》第三回中还增设了“拜月”的仪式,而且左瘸儿也被描写成头顶髑髅拜月,这大概同元明流行的设供焚香、拜月陈愿的民俗有关。《平妖传》特别点明狐拜月是在九月初八,值上弦月。钱钟书《管锥编》说:

唐时有一俗说,后世无传,余读唐诗得之。如张祐《中秋夜杭州玩月》:“鬼愁缘避照”,李颀《中秋对月》:“万怪想潜行”,方干《中秋月》:“当空鬼魅愁”,孙纬《中秋夜思郑延美》:“中秋中夜月,世说慴妖精”,释可朋《中秋月》:“迥野应无鬼魅形”,似月至中秋,功同古镜。然则妖狐拜月,多不在中秋之夕矣。[4]

民俗中有所谓镜子能照出妖精原形的说法,而中秋之月形同圆镜,所以唐时俗信妖鬼之物每于中秋之夕潜行避照。《平妖传》所写狐妖拜月当月亏之时,想必从此化来。

道行高深的狐妖“能逢僧作佛,遇道称仙,哄人礼拜供养”[5](P13)的说法,也是来自《太平广记》的诸多记载。唐代狐妖幻化成佛、菩萨等故事很多,戴孚《广异记》写老狐化弥勒佛、圣菩萨;《长孙甲》写万年狐化身文殊菩萨,乘五色云;《淠阳令》写天狐刘成化文殊菩萨坐狮子上;《唐参军》写千年狐赵门福化佛,乘五色云;《代州民》写老狐化菩萨,驭五色云。《平妖传》中老牝狐圣姑姑化普贤菩萨的描写在第七回、十二回、四十回均有。如第七回写其化相“只见东南方五色祥云一朵,冉冉而来。云中现一位菩萨,金珠璎珞,宝相庄严,端坐在一个白象身上”与唐人有关描写相似,承袭之痕迹俨然。

二、狐书与天狐

《平妖传》中三狐精通法术,属于术狐一系。狐离不开术,术离不开书,遂有“狐书”、“天书”出焉,其在《太平广记》所收录唐代狐妖故事中常见,乃是狐学习修炼法术的秘书。狐妖幻化人形、作祟惑人、与道士术士斗法都须借神术法力,千岁狐要想通天,更应掌握高超法术,总之狐种种作祟护身,“预知休咎”,祸福于人之术,均得之“狐书”。六朝时狐书为经史百家学问之书,到了唐代狐书明显转化成法术之书,因此学狐也随之变成了术狐,李剑国先生认为这是一个与道教影响密切相关的有趣变化[6](P126)。

在《太平广记》中“狐书”、“天书”,被描述为“点画甚异,似梵书而非梵字”(卷第四四九“林景玄”),“文字类梵书而莫究识”(卷四五三“王生”),这实际上是对梵文神秘化的描写,传入中国的梵文几乎都是佛经,西域僧人为了在中国传播佛教,常以稀奇古怪的夷狄之技吸引徒众,因此“类梵书”的东西实际就是天竺佛经的原型。

冯梦龙将“狐书”、“天书”的说法搬到了作品中,甚至成为小说衍生故事情节关键之关目。《平妖传》中杨巡检供奉的新疆哈密僧存留的梵字金经,圣姑姑因为识得梵字而被杨巡检一家视为活佛供养起来。圣姑姑自诩“任你龙章凤篆,贫道都知”(第七回),蛋子和尚盗得“白云洞天书”,虽然摹印了七十二地煞变化法术,但因“雷文云篆,半点不识”,只能寻觅圣姑姑加以辨识,显然这种狐识天书的观念是从《太平广记》狐门故事中脱化而来的。如果没有“白云洞天书”,妖党不可能团头聚面,也就无从修炼地煞神通,无从携法术辅助王则起义。可见围绕着“天书”不仅使各种人物的出场有了施设,而且使情节发展形成合乎情理的逻辑链条。

张无咎在序中不无感慨道:“余尤爱其以伪天书之诬,兆真天书之乱,妖由人兴,此等语大有关系。”[2](P142)“伪天书”是指宋真宗时,知枢密院士王钦若等摹写《大中祥符》三篇,诈称天书下降,以彰君权神授,上天佑德之应。这一史实被冯梦龙增补到小说中,并不无嘲讽地揭穿道:“天书左右是个名色。劣弟已摹仿老子道德经之意,胡诌三篇,不知可用得否?”[5](P115)这个虚假天书造成的闹剧预兆着真天书将酿造祸乱,但“天书”并非兵连祸结的根本,“妖由人兴”耐人寻味。“天书”本身并不妖且邪,冯梦龙在第十三回中有云“高明之人,借此法术,全身远害,做个仙家的津梁。入山采药,不怕虎狼,千里寻师,不费车马,也到是捷径”,“若生事害民,雷神不宥”。而实际上,妖党成员之蛋子和尚的法术,戏耍的对象是达官贵人,如游手好闲的善王太尉,被他抄化得三千贯铜钱,以法术都搬到天上去了,最终散给被知州积欠的官军;胡永儿也只是用法术来养家糊口,惩戒浮花浪蕊之徒;张鸾则见义勇为用法术救下遭屈含冤的卜吉。这与统治者欲借伪天书愚弄欺诈民众来比,“天书”并非妖术。而圣姑姑等最终挟术助王则起义,完全在于贝州知府张德的虐政直接导致王则军变,因此“妖由人兴”是发人深思的。这些都是冯梦龙围绕着“天书”引发出的新内容。

圣姑姑之所以识得天书缘由在于“这老狐精多曾与天狐往还,果然能辨识天书”。也就是说,圣姑姑虽然不是天狐,但能与天狐往来,可见其能“通天”,其名号中的“圣”字也暗示了它的不凡特质。圣姑姑修炼地煞神通,已精通法术,经过多年的修炼,终于到了天狐地位。据《广异记李氏》载,天狐神通广大,很难制伏,“符禁之术,无可奈何”,一般道士、术士及普通神鬼对付不了它。圣姑姑就无人能奈何得了,最终九天玄女用“天庭照妖镜”才将其降伏。

“天狐”的观念始见于东晋郭璞《玄中记》“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所以天狐又称通天狐,是狐神中最具法力者。唐代关于千岁狐、天狐的故事极多,牛肃《纪闻》之《郑宏之》、《袁嘉祚》,戴孚《广异记》之《长孙无忌》、《杨伯成》、《汧阳令》、《李氏》、《韦明府》、《唐参军》,薛渔思《河东记李自良》,段成式《酉阳杂俎》前集卷一五《诺皋记下》“刘元鼎”条,裴铏《传奇姚坤》,无名氏《腾听异志录李令绪》(以上均见《太平广记》狐门所引),都是这类故事。如《广异记长孙无忌》载:作祟于长孙无忌家的天狐王八“力不能制”,“诏诸术士,前后数四,不能却”,家神也束手无策,刀剑不能伤其身——“此已通神,击之无益”,待崔参军飞符召来五岳神才降伏了它。另一位天狐吴南鹤,是被奉天帝之命伏妖的天仙制服的。作祟犯法的天狐被制伏后是不能被杀死的,仅受杖刑或被流放而已。如天狐王八受杖五百,崔参军说:“为天曹役使此辈,杀之不可。”吴南鹤只受杖一百,天仙也说:“天曹驱使此辈,不可杀之。”《纪闻叶法善》也有云“此天狐也。能与天通,斥之则已,杀之不可”;《郑宏之》有云“吾已千岁,能与天通。杀予不祥,舍我何害?”源于此观念,《平妖传》中的圣姑姑被降伏后,“天宫十万八千听差的天狐,齐来殿下叩头,都替圣姑姑认罪求饶”,最终被罚在白云洞替白猿神看守天书,而她的一双儿女胡永儿与左瘸儿都在劫难逃被天雷震死。唐代流行天狐信仰,以后未在民间流行,但天狐及天狐观念却被冯梦龙所吸收,圣姑姑可说是明代最为突出的天狐形象。

三、胡媚儿与左瘸儿

冯梦龙集中概括了历代狐妖观念,尤其是唐人的狐妖观念来塑造圣姑姑母子三妖。胡永儿与左瘸儿,更是体现了狐妖的具体特性。据李剑国先生所言,从汉代开始出现狐为妖兽,“善蛊惑,使人迷惑失智”(郭璞《玄中记》)及六朝开始出现狐为魅兽“以淫媚人”(《虞初新志》卷一○陈鼎《烈狐传》)说法之后,妖和媚成为狐的两种特性[6](P59)。朱熹《诗集传》注《诗经卫风有狐》,说“狐者,妖媚之兽”,便是合而言之。全部狐妖故事大都在这两个字上生发,“妖”规定着狐的妖精本质,“媚”规定着狐的妖行特质,即性淫和魅惑。从文学审美的角度,学界根据系列狐妖故事的类型将狐妖角色概括为“阿紫原型”①,都是幻化成美女俊男,通过性蛊惑“使人迷惑失智”,达到性占有的目的。

《平妖传》中胡媚儿重现着阿紫原型,左瘸儿重现着雄狐原型。由于明代有所谓“狐千岁始与天通,不魅人矣”[7]的观念,所以在圣姑姑身上没有体现出这一特性。胡媚儿,狐媚也,其主要特征是“媚”,即以美色媚人。胡媚儿虽然面对诸多轻薄男子的调戏并不采取主动,但也不抗拒,眉来眼去,半推半就,极具挑逗性,以柔媚搧惑得贾道士、乜道士眼迷心荡,《平妖传》写道“一腔媚意三分笑,双眼迷魂两朵花。只道武陵花下侣,却忘身是道人家”。贾道士用尽心机没得手但却惦念不忘,痴心不改,“一年之外,渐觉骨痛身热,肌瘦面黄,弄成一个痨怯症候。原来这症候不痛不痒,不死不生,最难过日子的”。常常焦躁发狂,神智迷惑,与唐代狐妖故事中所描述的被狐蛊惑所致精神错乱病相似。冯梦龙实际就是暗示贾道士患的是“狐魅疾”[3](P3684)(卷四五一引《广异记冯玠》),民间认为“精魄已为妖魅所夺”因而失智不能自制,“医药无及”,发展下去便会病重身亡,倒霉的贾道士最终因为自己好色性淫中了狐媚病而卒,宋末《鬼董》卷二曾道“夫物之魅人者,必以淫。淫者其自魅也久矣,己魅而物之魅类至矣”,因此对于贾道士的命丧狐魅,并不能引起读者对胡媚儿的厌恶。

如果说对贾道士的魅惑不是胡媚儿采取的主动,那么主动魅惑皇太子则完全是对胡媚儿媚性、淫性的表现。《平妖传》第十五回写胡媚儿听说话人讲了纣王妲己的故事后,心中发痒“同一般狐媚,他能攘妲己之位,取君王之宠。我之灵幻,岂不如他乎?”于是乘夜溜入皇宫,欲以狐涎迷惑皇太子,结果被关圣斩掉,现了原形。其中对狐涎的描写,殆本宋人之说。唐有媚珠惑人之说,“狐口中媚珠,若能得之,当为天下所爱”[3](P3686)(卷四五一引《广异记刘众爱》)。宋人不言媚珠而独举狐涎。南宋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七提及人若饮食了浸有狐涎的肉会产生幻觉“能使人随所思想,一一有见”,或者是“照见头目变为异形”,因此南宋明教常以此术控制教徒。《广异记》称狐沫涎久则吐珠,媚珠本属虚妄,但狐涎实有,所以宋代民间也相信狐涎具有魔力。但从《独醒杂志》所记看,就中无涉性事,与媚珠之效不同。冯梦龙采宋人狐涎之说,却用为媚人之药,就是说狐涎可以催人情欲,使人迷惑不能自制。《二刻拍案惊奇》第二十九回“灵狐三束草”故事说狐“性极好淫,其涎染着人,无不迷惑”,也是同样说法。《平妖传》写媚儿用狐涎来媚皇太子,无疑是强化胡媚儿的“狐媚”本质。

胡媚儿死后,胡永儿作为她的后身,虽然已托生为人,但因为她是胡媚儿画像之精魂所诞,因此仍寄附胡媚儿之妖魂,而具有狐妖的特质,如媚王则、淫乱宫闱足以说明这一点。第三十五回描写胡永儿淫乱宫中。永儿召民间美男入宫行乐,乃是历史上许多后妃贵妇的秽行,例如《晋书惠贾皇后传》记载老妪引小吏入密室与贾后共寝。这里附着在永儿身上,自然是为突出永儿作为雌狐后身的淫性淫行。

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狐报恩,这类故事在唐代大量民俗传说中常见,在明代得到进一步的强调。如郎瑛《七修类稿》记张姓人救狐于犬下,狐妖主动献身并赠白金百两。徐昌祚《燕山丛录》记京城逻卒救助醉卧在地的玄狐,狐每日致银五分以为取酒费。最有名的是王同轨《耳谈类增》卷七《大别狐妖》,记浙人蒋生对大别狐并无救助之恩,大别狐出于对蒋生情好的回报,借助三束草帮助蒋生娶爱慕已久的马家女为妻。以上记载都出自万历年间,冯梦龙承袭了狐报恩的观念,在《平妖传》也有所表现,如圣姑姑临别前为感德报恩赠予杨巡检一座金山。胡永儿对于胡员外的养育之恩更是怀念恩惠,不仅变钱变货令其富足,而且当胡员外意外发现了永儿施逞妖法,对其戕身伐命和发嫁呆汉,而胡永儿丝毫不怨恚,甚至在投奔圣姑姑之前,还委托陈善将“悦人魂梦,枕之百病俱除”的“九天游仙枕”寄于父母,其报恩之意甚至到了极端。狐报恩意味着狐妖善行品格的注入,正因为狐妖这种且善且恶,且正且邪的二重性,使得狐妖的惑人性与害人性少了些妖精的戾气,多了些人情味,更符合文学审美的形态而非民俗宗教的形态。

左瘸儿作为雄狐类型,性淫特征也被加以强调。在三狐中他首先抛头露面便是“变做个俏秀才模样,穿一身齐整的衣服”,勾引猎户赵壹那位“颇有颜色”的娘子,为此吃了一箭变成个瘸子。封为国舅后邪淫之性愈烈。

总的来看,他在这方面的表现不及胡媚儿突出,这种情形是和狐媚观念的雌化倾向密切相关的。值得一提的是王则,《平妖传》中专门提到他的前身是武则天,骆宾王在著名的《讨武曌檄》中说“狐媚偏能惑主”,将武则天比附为人中之狐,冯梦龙将此说用于小说,在第六回中,武则天对圣姑姑说“卿乃狐中之人,朕乃人中之狐”,而胡永儿经历了由狐到人的变化,也可谓是“人中之狐”,胡永儿与武则天应该都属于以媚惑人的阿紫原型,而作为武则天后身的王则奢淫无度正体现出了雄狐原型的“淫性”。

从上述论述来看,冯梦龙所增补的狐妖方面的内容是很有分量,这些内容确立了《平妖传》神魔小说的特质,而这些狐妖故事也都是有本可张的,从唐宋的志怪、杂史、笔记中大都能找到其根源,这说明冯梦龙是有意识地搜集这方面的素材,将《三遂平妖传》改编创作成神魔小说的,这种意图明确的增补有很大的社会文化原因。在万历年间,相继涌现出《西游记》、《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封神演义》等一系列神魔小说,这种好奇尚异的文化现象在万历以前可谓世代累积。成化、正德、嘉靖朝的帝王都是有名的崇佛佞道,因此带动了民间社会的猎奇尚异之风,社会上充满神奇怪异之谈,此风恰与民众的神仙鬼怪信仰相吻合,这种文化氛围直接刺激了神魔故事的发展和流行。随着嘉靖、万历印刷业从规模到技术上的逐步发展,文人将世代流传的神魔故事载录下来,经过加工整理得以刊行于世,得到读者极大的欢迎,书坊主瞄准了市场需求,为追求利润,一方面将很多明以前记妖炫怪、志异搜奇的小说如《太平广记》、《夷坚志》等进行刊行,另一方面也重金请文人编创幻怪奇特的作品。我们知道冯梦龙与南京、苏州等地书坊主关系密切,因此泰昌元年冯梦龙辑补四十回《新平妖传》极有可能是在书坊主的利益驱动下,为迎合时代文化市场需求而增订辑补的作品。

虽然这部小说的创作动机与经济利益相关,但这并不影响冯梦龙的创作水平。从《平妖传》中狐妖本事源流来看,话本、笔记、民间传说、民俗信仰都有所涉及,由此可见冯梦龙有博物洽闻之根基,据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序》说他“家藏古今通俗小说甚富”,凌濛初《拍案惊奇序》也说:“独龙子犹氏所辑《喻世》等诸言,颇存雅道,时著良规,一破今时陋习,而宋元旧种,亦被蒐括殆尽。”[8]正是由于冯梦龙具有深厚的文学修养,因此才诞生了这部“备人鬼之态,兼真幻之长”的《新平妖传》。

收稿日期:2008-11-18

注释:

① 《搜神记》中称“阿紫,狐字也”;《名山记》曰:“狐者,先古之淫妇也,其名曰阿紫,化而为狐。故其怪多自称阿紫。“因此雌狐精性淫惑男的系列故事被发掘定型为阿紫原型,六朝时期,狐妖的雄化倾向和性淫特征被反复强调着,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雄狐化丈夫“与女人交接”的故事,被定型为“雄狐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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