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五十年来语文规范化述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五十年论文,语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对台湾半个世纪来的语文规范的历程作一回顾,主要介绍台湾在推行国语、汉字整理、语音规范等方面的概况。
一 推行国语的历史和现状
1945年光复以后,台湾开始全面推行国语,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效。现在国语在台湾已基本达到普及的程度,成为族群间的沟通语。
台湾开始阶段的国语推行运动,是一种广泛的社会性语文运动,有明显的实用性应急性的特点。
1945年10月中国政府收复了台湾,结束了日本在台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殖民统治。在占领期间,日本对台湾实行严密的有计划的奴化教育,到40年代初,汉语,包括国语和方言,在台湾地区已濒于灭绝的境地。因此,语言建设成了台湾光复后社会重建的当务之急。
光复初期,台湾地区通晓国语的人很少,推行国语需要的大量的专业人才只好从大陆选派。台湾收复后不久,当时的教育部就先后派出魏建功、何容等一批专家,并陆续调进一批国语教师和国语推行人员。
魏建功、何容等人来台以后,开始筹建推行国语的领导机构。1946年4月成立了国语推行委员会,简称国语会。国语会又下设若干国语推行所。
台湾国语会从成立到1959年撤消,十几年时间里为社会做了大量工作。如制定国语运动纲领,推广语音规范,训练师资,创办《国语日报》,台湾国语会可以说是台湾地区国语推行的设计者,也是具体任务的执行者。
台湾光复以后,社会对掌握国语的需求也很迫切,社会各界积极性很高。当时台湾各机关、公司、大小企业,纷纷举办国语培训班。国语会在这个时期也创办了国语补习学校,面向社会培训“公教人员”。在全社会的推动下,很快形成了一股国语热。
从50年代初开始,国语运动逐渐步入轨道,有关活动的临时性应急性色彩减少了。推行工作的重点已逐步放在学校方面。教育当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国语教师的培训和师范学校的国语文教育,同时,颁发了一系列推行国语的“政令”,督促学校执行。
社会上的国语推行也日益深入。首先对基础薄弱的山地乡居民进行强化训练。由于日本的奴化教育,大多数山地人讲日语或山地话和方言。教育当局举办了山地教员培训班,还组织了以国语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山地教育调查团。每个乡都设立了国语推行小组并要求乡长一定要担任推行小组的组长。1958年省政府公布了台湾省加强山地教育实施办法。60年代初,教育当局又拟订了加强山地国语推行计划,把在山地乡推行国语列作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
推行国语同扫盲(台湾称教育失学民众)相结合,也是社会推行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60年代初有一个统计说,从1945年到1961年,约有170万人接受了补习教育,占失学民众的70%。补习教育的目的是学“国语、国字”,扫盲的同时自然也就普及了国语。
经过二十多年的坚持推行,到60年代,国语在台湾已基本普及,但在语言生活的某些领域内方言势力仍然很强,而推行国语的力度却减弱下来。所以,从1967年开始,各县又恢复了国语推行委员会。1972年的一次“国大”会议上,有四百多人提出需要制订一个国语推行办法。第二年《国语推行办法要点》正式公布。70年代初,文化部门还规定,电视台每天的方言节目不得超过一个小时,而且晚上六点半以后的黄金时间,闽南话节目要限台限时播放。1976年又通过一项法令,对国内广播应用国语的播音比率,电台不少于55%,电视台不少于70%。(见林进辉《台湾语言问题论集》)
进入80年代以后,推行国语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没有改变。1982年台湾教育部门公布了一个“加强推行国语文实施计划”,在十二条具体实施事项中,有一条是:“研定加强国语重点工作,在学校机关、及公共场所须使用国语。”该计划把排除方言干扰,强化国语推行作为提高国语文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个时期值得注意的是“台语热”的不断升温。有的打出“本土文化”的旗帜,开展“母语运动”,号召“讲妈妈的话”。语言问题带上了泛政治色彩,影响语言态度的社会因素日趋复杂化。
80年代出版的《台湾语言问题论集》(林进辉主编)集中反映了对台湾语言政策持批评态度的一部分人的观点和立场。其中多偏激之词,有的甚至是荒唐的,如把台湾推行国语与日本据台期间的奴化教育相提并论。不过大多数人还是尊重国语作为标准语的地位,只是在国语与方言的关系上有不同的看法。
到90年代,台湾的语言政策又有两项重大调整。一是台湾“教育部”1993年4月3日宣布“将母语教育列入中小学正式教育范畴”。这个决定被看作是台湾语言政策的划时代转变。(见1993年6月13日《联合报》)另一项是台湾当局“删除广播电视法第二十条有关电台播音语言以国语为主的规定”,自此以后,“国内电台对播音使用语言将拥有充分的自主权”。(见1993年7月16日《中央日报》海外版)估计这两项调整,对台湾语言社会将产生深远影响。
二 台湾的汉字整理
汉字在台湾叫做“国字”。1945年以来,台湾的“国字整理”主要是在常用字研订和字形标准化方面。汉字简化问题,80年代前后才在台湾逐渐放开讨论,目前看来还很难形成共识。(详见仇志群,1995)。
1947年,台湾国立编译馆制订了《常用统一字形暂用表》,一直到60年代初台湾在汉字整理上并没有什么大动作。1963年,台湾国立编译馆成立“国民学校常用字汇厘定委员会”。四年时间里,通过七十多万字材料的调查,确定了4864个常用字和次常用字。
1973年“教育部”正式委托台湾师范大学成立专案小组,负责研订常用字和汉字标准字形。1975年完成《国民常用字表初稿》。
1979年台湾“教育部”公布了《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并决定试用三年,然后再加修订,正式颁布使用。该表收入汉字4808个。
1981年“教育部”印制了《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稿》,并于第二年宣布《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试用三年,该表分为乙丙两表,乙表为次用字,丙表为罕用字。1979年公布、1982年修订后正式颁布的字表为甲表,甲乙丙三表共有15548个字,成为台湾字形规范的依据。
台湾确定标准字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以楷书为主。(二)凡异体字,选一字为正体,如余体也通行,则加注说明。选取正体的原则是:1.取通行的,如取“慷”,不取“忼”;2.取合于初形本义的,如“脚、腳”,取后者不取前者。(三)凡古别今同的字,一并收入,如“证、證”。(四)写法不牵涉笔画多少的,尽量照顾造字原理,如“吞”字上部不作“夭”。(五)古异今混的偏旁,一律保留区别,如“日月”的“月”与“肉旁月”。(六)尽量不违背造字原则,虽笔画极近似也区别不混,如“甜”与“刮”二字右偏旁不同。
从以上原则可看出,标准字的确定中已包括了异体字的整理。如对“耽、躭”“脚、腳”“炮、砲”等组字的处理。
标准字体表公布后,教育部当局派出专家到台湾各地宣讲国字标准化。《中央日报》、《联合报》、中视、华视都大篇幅地专题报道了国字标准化的内容。台湾“教育部”还在《中央日报》发表了《标准国字订定》一文(1980年11月12日《中央日报》)。台视儿童节目也播出讲解标准字的系列节目。但是由于字模制作方面的问题,标准字公布后很长时间,除了小学课本和少数报刊,如“联合报系”的中文系统(小字部分),大多数出版物仍不合规范。字词典除字头用标准字,解说部分的文字一仍旧体。
同大陆相比较,台湾汉字整理的结果,对社会没有约束力,没有强制性,只是一种参考性规范。有的台湾学者认为,台湾的汉字整理比大陆“至少晚十年”(黄沛荣,1991)。究其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机构问题。与汉字整理工作有关的部门不止一个,没有一个有统筹协调能力的机构,现有机构的层次也不高,缺乏权威性。再一个原因是认识上的。有的学者认为文字有自我调节的功能,不要过多地干预社会的用字行为,文字只要能辨异达意,其他不必苛求。有的人在几年前认为,电脑排版会很快成为出版的主流,不值得把钱花在改制字模上,以致有很多厂家使用日本字模,即使是中学的课本到90年代初也还在使用部分日本字模。电脑排版是否能取代铅字现在尚难论定,但多年的踌躇直接影响了标准字在全社会的推广,已成事实。
三 关于语音规范
1945年以后在台湾开始的推行国语运动,重点是学习国语的发音。1945年起电台开始播放赵元任的《国语留声机唱片》,并以此统一注音符号的读音。从1946年5月1日起,由齐铁恨每天在电台作“国语读音示范”,播讲国语读本、国语会话和常识、历史等课本,以“匡正读音”,这个讲座,前后持续了八年,一天也没有间断。
汉字的读音台湾一直遵循的是1932年的《国音常用字汇》。1946年台湾国语推行委员会编成《国音标准汇编》,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名义公布,即是依照《国音常用字汇》作正音标准的。几十年过去了,很多字的实际读音已与这个标准不符。80年代的《重编国语词典》和《国语日报词典》,都有强调正音的特点,对同实际读音相差太大的少数字音曾作调整修订,只是这些调整在当时并没有明确的规范依据。
一字多音,尤其是早已脱离了语音实际的读音,给教学带来不少困难。1961年台湾中国语文协会大会提议“研究统一语音、读音与又读的分歧”。后来成立了一个研究小组,1961年齐铁恨编著的《同音异读单字研究》一书,就是这次研究的成果。1981年5月10日《中国论坛》半月刊19期发表了《中国语文与现代社会》座谈会发言记录。台湾清华大学的梅广教授主张“大量简化读音”,减少中文破音字在学习使用上造成的麻烦和负担。1982年9月台湾《中国语文》刊载《字音烦扰问题应该谋求解决》,呼吁尽快解决一字多音的问题。
曹逢甫在《正字标记,从何贴起》一文中也指出,破音字纷纷扰扰,造成学习记忆上的负担。(他指的破音字还包括文白异读字。)他在文章最后说:“站在第一线上的国语文及华语文教师,每天都要在过时的标准与通行实用的语音中作痛苦的选择,无形中增加他们很大的精神负担。”于是他呼吁:“重新厘定国语的新标准此其时矣!”
台湾从1987年开始对“一字多音”加以审订。他们从常用字表和中小学课本中找出4247个字,逐字审订,于1994年完成并由台湾“教育部”公告试用。
这次审订的对象,主要是三部分字:分语音、读音的字,“正读又读”字,歧音异义字。
审订原则为:(一)力求字音简单化、标准化,以利于教学;(二)审订以常用语为主,过于冷僻者暂时不收;(三)以口语音读为主,不考虑古典诗词格律的特殊音读。
在进行方法上,这次审订工作的一个特点是,对多音资料的审订处理,凡依原则仍不能决定的,则用问卷调查的方法解决。问卷分“一般性质问卷”(针对小学教师、社会人士、语文专家)和“专家问卷”(仅含语文专家)两种。前者发出1664份,后者发出80份,总回收率为76%,共收回问卷1334份。
通过问卷调查,审订充分照顾了社会意见。如“贼”字,语音为zéi,读音为zé,赞成两音合并的占86.7%,赞成合并后取第一音的为97.4%,最后依多数意见,取消了该字的文白分读,统读为zéi音。个别情况也有不从多数意见的。如“劲”字有两音,赞成合并的占90.2%,支持统读为jìn者有55.2%,最后仍按专家意见取jìng而不读jìn。专家组认为,读jìng音的词比较多,而且有关偏旁的读音也是jìng。
这次审订的4247个多音字,审订后仍为多音字的(一字二音至六音)只剩下了976字。
审订前台湾的文白异读比较复杂,与大陆相比,台湾更多地保留了读音与语音不同的念法。审订后为求读音简单化,原来文白分读的字音大量合并。如“他、北、黑”等字,原来都有两读,审订后都分别合并为一个音。现在很多字的读音比大陆还要简单。如“苔”字,大陆有一声和二声两读,台湾统读二声。“血”字,台湾仅保留第三声一读。“薄”字,大陆分báo、bó、bò三读,台湾取消了báo音。
同义异音而非文白异读的为“正读又读”字。1932年的《国音常用字汇》列有240个分“正读又读”的字。1983年的《国语日报破音字典》合并了100个“正读又读”字,而当时较常用的也不过六七十个字。1994年审订后,大部分“正读又读”字都已合并,如“颤”仅读zhàn一音,“呆”仅dāi音,“斜”字原读xié和xiá两音,现仅xié音,“堤”字的tí、dī两读,仅取tí音,“闽”字旧有二、三声两读,现统读第三声。
轻声字整理,在台湾也是一个难题。据大多数台湾学者的看法,轻声在通用的台湾国语里已基本消失。不过台湾的小学国语课本对“绝对轻声”(也叫“自然轻声”)仍注明轻声。如“的、着、了、们”这类词缀,双及趋向动词、方位词等等。但形容词重叠式第二个音节不读轻声,北方话中常读轻声的宾位上的人称代词也都不读轻声。再如,双音节的“东西、漂亮、衣裳”等注轻声,而“学生、时候、事情、工夫”第二音节却不注轻声,没有明确的标准。比较大陆的《现代汉语词典》和台湾的《重编国语词典》,台湾不少读轻声的字与大陆很不一致。例如“口风、篇幅、灌米汤、腼腆、魄力、打量、轻易、主意、任务、棉花、资格、说合、巴结、关系、首饰”等等,在大陆各词第二个音节都读轻声,台湾国语都不读轻声。有的词在台湾的词典中读轻声,大陆不作轻声。如下列各词的第二个音节:“古板、强盗、熨斗、带累、口供、离开、顾全、详细、解释、盼望”。实际上台湾各家词典对轻声的标注也不一致,而在通行的台湾国语里这些轻声词已经很少有人读轻声。有些台湾学者认为,轻声在台湾国语里已基本消失了。
从1994年的审订情况看,对轻声的处理比较谨慎。这次对轻声的审订原则是:(一)“凡属助词之固定轻声则收”,如助词“的、地、吗”一类。(二)“词缀轻声原则不收”,如“桌子”的“子”、“拳头”的“头”,不注轻声。(三)因轻声变读声韵有变的,加注说明,如“嚏喷”有“喷”。在审订的4247个字中,除几个助词外,注明轻声的只有“钥匙”的“匙”、“嚏喷”的“喷”、“骨头”的“头”、“骨碌”的“碌”、“甚么”的“么”、“晌午”的“午”这六个字。
半个世纪来台湾语文规范化工作的成就,最值得注意的是国语的推行。这项巨大的社会语言工程,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取得了显效,使国语在这个构成复杂的语言社会里达到了基本普及的程度。
汉字的整理和标准化,在台湾从70年代启动到基本完成,已经过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目前还有许多后续工作,还有向社会全面推广的问题。对汉字简化问题,台湾已很少抱有过去的偏见,但是否简化,怎样简化,恐怕很长时间内都只会停留在议论阶段。
进入90年代以来,台湾有限度地实施双方言教育,电视、电台等媒介放松了对方言的限制。不管是出于什么考虑,我们认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语言政策的倒退。
随着信息工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台湾各界已经认识到语文规范化的重要意义。目前台湾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确定语言规范的标准。台湾一直没有像大陆那样明确地提出国语的标准,实际上“以北京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也就是台湾所说的标准国语的标准。台湾从1949年以来与大陆长期隔绝,形成一个封闭的汉语言环境。虽然坚持以国语为标准语,但台湾的国语的规范标准,自然地靠向了南方官话痕迹颇重的50年代前的现代汉语书面语,也可以说靠向了一个历史的静态的标准。
在口语交际方面,台湾的日常交际,大量的商业活动,以及基层的社会活动,更多地还是使用方言(主要是闽南话)。在这种情况下,一种台湾化国语逐渐形成。(见仇志群、范登堡,1994)台湾国语有大量的台湾社区词语(特定社会环境里产生的地区通用语),有语音、语法、语用的一系列特点。这种国语被认为是台湾通行的国语,“流行于台湾知识分子之间”。(见曹逢甫,1991)虽然台湾国语已是一个事实,但仍处在一个变动不居的状态中,哪些是台湾国语的语音、词汇、语法的特点,还没有明确全面的描写。台湾的这一语言现状,使台湾的语文规范化更难定位。
(在本文写作过程中,台湾高雄师范大学林以通教授给予我们很多指导和帮助,笔者在此谨表诚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