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序”、“朔元”小说考_说苑论文

《新序》、《说苑》之小说考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序》、《说苑》是刘向辑校与编撰的两部文类大致相同之作。前者仅存十卷,为原作三分之一;后者二十卷,同于原作卷数。据刘向《说苑·叙录》,其所校皇家“中书”名《说苑杂事》,在此基础上,又从“向书、民间书”取材,“更以造新事”,自然“事类繁多”,杂而又杂。《新序》之《叙录》已佚,所存十卷,竟有五卷题作《杂事》。叙事广而杂确是两作的共同点。其大量内容是由原书编者和刘向从众多的书籍、资料中集合起来的,在保存先秦史料、传说方面与西汉前期的《韩诗外传》堪称伯仲。不同的是,两作没有《韩诗》那样近乎一半之多的论议之文,除去《说苑》之《谈丛》、《杂言》、《修文》几篇议论与解说为多,两书绝大多数都是叙事,而且多叙先秦之事。所含文体也类乎《韩诗》:既有史书摘录,又有传闻记述,还有“好事者”有意虚造的小说。本文着重考察其中的小说。

小说是传写虚拟人生的文字语言艺术。便是它的童年时代,也以自觉虚构的人生状况为其内容的根本特点。童年的小说,篇幅大多短小,场景也很单纯,或只有不多的人物对话,称对话体,缺少曲折的故事情节,但这都无碍于其为小说。即使在小说盛况空前的现代,只写对话的小说也不乏其例。除去神话与寓言,只要传写出有意虚构的人生状况,都有资格被称为小说,而且也只能称之为小说。《新序》与《说苑》正有不少这样的作品,正如屈守元在为向宗鲁《说苑校证》写的《序言》中所说,“可以认为其中有些作品属于古代短篇小说”。

然而,《新序》与《说苑》大都是传写先秦各国君臣大夫的言行事迹,只有部分内容见诸尚存的史书典籍,更多内容的真实与否较难确定,自觉的虚构之作就更难辨明。几种古代小说选本虽多选入两者的某些作品,却并未说明其为小说的缘由,有些也未必是小说。笔者就此课题对两书可考为小说之章依其次序予以考辨,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本文所据两书的版本主要是赵仲邑先生的《新序详注》和向宗鲁先生的《说苑校注》,均由中华书局出版。同时,参考两者的《四库全书》本和《百子全书》本。

一、《新序》中的小说

《新序·杂事第一》第十三章写“秦欲伐楚,使使者往观楚之宝器”,楚王问令尹子西:是否示以和氏璧与随侯珠,子西答以“不知”。又召昭奚恤问之,对以“此欲观吾国得失而图之”,所观“不在宝器在贤臣”,楚王“遂使昭奚恤应之”。昭奚恤“发精兵三百人,陈于西门之内”,又筑六坛以待之。秦使至,就位东面客坛,南面四坛依次为令尹子西、太宗子敖、叶公子高和司马子反。昭奚恤自居西面之坛,致词曰:“客欲观楚国之宝器,楚国之所宝者贤臣也。”随后一一介绍五人的官职和司务。秦使回报秦王:“楚多贤臣,未可谋也。”遂不伐楚。昭奚恤是战国时期楚宣王的令尹,名震一时,以至宣王对群臣有“吾闻北方之畏昭奚恤也”之言①。子西与子高都是春秋时期楚昭王、惠王之臣,子西在吴王阖闾伐楚以后为令尹,为乱后复国立过汗马功劳,故子高说:“微二子(子西、子期)者,楚不国矣。”子高则在平定白公之乱中起了重要作用,令尹子西和司马子期被白公胜杀害之后,他竟身“兼二事”,一旦安定,就“使宁(子西之子)为令尹,使宽(子期之子)为司马”,自己归老“于叶”②,是位勇于担当又德高望重的长者。至于子反,乃楚庄王、共王时期以多经征战闻名的领军司马。作者让偌多不同时期相隔百数十年的楚国著名人物聚会一处,向强秦夸示其人才济济,不可侵犯,乃是一种寓意的方法,如《庄子》写庄周之见鲁哀公、展禽与孔丘为友一样,并非不知他们所处的时代。如此,作品自然也就成了自觉虚构的寓意小说。

《杂事第二》之第六章谓“楚人有献鱼楚王者”,云:“今日渔获,食之不尽,卖之不售,弃之又惜,故来献也。”楚王左右都说他太不会说话。楚王却说这位渔者乃是“仁人”,是来开导国君的:“盖闻囷仓粟有余者,国有饿民;后宫多幽女者,下民多旷夫;余衍之蓄聚于府库者,境内多贫困之民。皆失君人之道。故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饿色。是以亡国之君,藏于府库。寡人闻之久矣,未能实行也。渔人知之,其以此谕寡人也。且今行之。”于是:“遣使恤鳏寡而存孤独,出仓粟、发布帛而振不足,罢去后宫不御者,出以妻鳏夫。楚民欣欣大悦,邻国归之。”不要说楚国没有出过如此聪慧、仁明的君主,别国也没出过这样的统治者。作品应是一位读过《孟子》的文士从其“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之句受到启发③,发挥奇想,杜撰出以渔者献其多余之鱼的有趣情节,讽喻和启发那些将大量财帛“藏于府库”而不顾百姓死活的“亡国之君”和非亡国之君,是一篇宣扬孟子“仁义”观念与“民本”思想的小说。

同卷第八章则是一篇超现实的神异之作:

晋文公出猎,前驱曰:“前有大蛇,高如堤,阻道竟之。”文公曰:“寡人闻之,诸侯梦恶则修德,大夫梦恶则修官,士梦恶则修身,如是而祸不至矣。今寡人有过,天以戒寡人。”还车而反。前驱曰:“臣闻之:喜者无赏,怒者无刑。今祸福已在前矣,不可变,何不遂驱之?”文公曰:“不然。夫神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祸福未发,犹可化也。”还车反。宿斋三日,请于庙曰:“孤少,牺不肥,币不厚,罪一也。孤好弋猎无度数,罪二也。孤多赋敛,重刑罚,罪三也。请至今以来者,关市无征,泽梁无赋敛,赦罪人,旧田半税,新田不税。”行此令未半旬,守蛇吏梦天帝杀蛇,曰:“何故当圣君道为?而(尔)罪当死。”发梦,视蛇臭腐矣。谒之,文公曰:“然。神果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奈何其无究理而任天也,应之以德而已。”

如此神怪灵异之事,当然属于子虚乌有。但它是蓄意造作,还是民间传说?则须考辨。在《新序》之前,记述这一故事的还有贾谊《新书》中的《春秋》。其记文公之语曰:“吾闻之曰,天子梦恶则修道,诸侯梦恶则修政,大夫梦恶则修官,庶人梦恶则修身。”这四句显然是从《周书》的如下四句翻出来的:“天子见怪则修德,诸侯见怪则修政,大夫见怪则修职,士庶见怪则修身。”《周书》虽逸,《后汉书》卷五四《杨赐传》和《群书治要》引桓谭《新论》均录其文。可见这篇故事的最早作者是见过《周书》或了解《周书》这些话的。其所用的四句还很可能是《周书》的原文,因为故事所写的文公见大蛇事正是“见怪”,而非“梦”怪。“梦恶”云云,或是后来传写之讹;至《新序》,又省去“天子”一句,剩了三句。如此看来,本章原是熟悉《周书》的文士为宣示其中“诸侯见怪则修政”等观念而虚拟的神异型寓意小说,几经流传和修改成为《新序》这般样态。《新书·春秋》的这一章,后半文公罪己虽多,但很抽象:“孤实不佞,不能遵道,吾罪一;执政不贤,左右不良,吾罪二;饰政不谨,民人不信,吾罪三;本务不修,以究百姓,吾罪四;斋肃不庄,粢盛不洁,吾罪五。请兴贤遂能而张德行善,以导百姓,毋复前过。”④《新序》虽只言三罪,却都很具体,改革措施也实惠于民。这或许体现了刘向的思想和主张。

同卷末章写丑女无盐嫁齐宣王事。“齐有妇人,极丑无双”:“臼头深目,长壮大节,昂鼻结喉,肥项少发,折腰出胸,皮肤若漆。”故“行年三十”,而“衒嫁不售”,但竟“自诣宣王”,请作王的姬妾。正在渐台“置酒”的宣王问她“有何奇能”,她说没有,问她“何喜”,她说“妾常喜隐”,要她“试一行之”,她就“忽然不见”了。“宣王大惊,立发隐书而读之,退而惟之,又不能得”。明日再“召而问之”,她“又不以隐对”,连说“殆哉”。宣王问其缘由,她讲了“西有衡秦之患,南有强楚之雠”的齐国有四个危机:一是宣王“春秋四十,壮男不立,不务众子,而务众妇”;二是“渐台五重,黄金白玉”,而“万民疲极”;三是贤者伏匿于山林,谄谀强于左右,邪伪立于本朝,谏者不得通入;四是“女乐俳优”,纵情淫乐,“外不修诸侯之礼,内不秉国家之治”。于是,宣王顿悟:“立停渐台,罢女乐,退谄谀,去雕琢,选兵马,实府库,四辟公门,招进直言,延及侧陋,择吉日,立太子,进慈母,显隐女,拜无盐君为王后。”最后说:“而国大安者,丑女之力也。”《列女传》中的《齐钟离春》与此大同而小异。本属极违情理决不存在的怪诞奇闻,也无任何一部先秦史书或典籍做过记载,却被后世反复作为史迹引用与宣扬。不要说隐身术乃无稽之谈,渐台属于楚国的建筑,即其描写丑女的渲染笔法,便非写实;让如此丑女自荐于国君,更是异想天开。再者,据史料记载,齐宣王从其立国为齐侯,就是颇有作为之君,救韩伐魏取燕,起田忌,用孙子,倡稷门学士之风,周旋于纵横家之间,并非只图享乐之辈,与作品所写甚不相符。他更不会听了几句刺耳的危言,就娶个奇丑的女人作王后。本章是儒士以重德轻貌的极端意象感化腐败君主的虚拟之作,是篇不折不扣的小说。

《杂事第四》之第四章写魏文侯选相事。文侯欲在其弟季成与友人翟黄之间选相而不能决,“以问李克”,李克对曰:“君若置相,则问乐商与王孙苟端孰贤。”文侯曰:“善。”因翟黄所进之王孙苟端不肖,季成所进之乐商为贤,“故相季成”。《韩诗外传》卷三与《史记·魏世家》、《说苑》卷二也写了同一件事,李克的回答却迥然不同:“居则视其所亲,富则视其所与,达则视其所举,穷则视其所不为,贫则视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史记》无“则”字,其余全同;《说苑》言其五者之四)李克之言没有触及任何个人,量人的标准又很具体而全面。文侯听了当即选定季成为相。《新序》本章的李克让文侯只看两人所举某一个人的贤与不肖,很是片面。是后之好事者将“达则视其所举”一句具体化为乐商与王孙苟端造成的一篇虚拟的微型小说。

再看同卷第十四章:

梁尝有疑狱,群臣半以为当罪,半以为无罪,虽梁王亦疑。梁王曰:“陶之朱公以布衣富侔国,是必有奇智。”乃召朱公而问曰:“梁有疑狱,狱吏半以为当罪,半以为不当罪,虽寡人亦疑。吾子决是,奈何?”朱公曰:“臣鄙民也,不知当狱。虽然,臣之家有二白璧,其色相如也,其径相如也。然其价一者千金,一者五百金。”王曰:“径与色相如也,一者千金,一者五百金,何也?”朱公曰:“侧而视之,一者厚倍,是以千金。”梁王曰:“善。”故狱疑则从去,赏疑则从与。梁国大悦。

“陶之朱公”,出自《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所记有关范蠡的传说。他在辅佐勾践灭吴之后,功成身退,变换姓名,至齐“止于陶”,经商致富,“赀累钜万”,称“陶朱公”。然而,勾践灭吴在周元王三年(前473),而“魏迁都大梁,魏王开始称为梁王在周显王二十九年”(前340)⑤,两者相距133年,即便真有陶朱公,也早已作古,怎么可能为梁王分剖疑狱?此乃主张施政须“厚”的儒者利用陶朱公的传说匠心构筑的寓意小说。作者随后议论说:“由此观之,墙薄则亟坏,缯薄则亟裂,器薄则亟毁,酒薄则亟酸,夫薄而可以旷日持久者,殆未有也。故有国蓄民施政教者,宜厚之而可耳。”这议论与前文的意象结构高度一致,也可说是构思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它显然不是民间传说,而是富于政见与文化修养的读书人精心巧构的小说。

同卷第二十、二十一两章分别写齐桓公出游于郭和“晋文公田于虢”。两人都问当地人:虢(郭)因何而亡?回答桓公的当地人说:郭氏“善善而不能断,恶恶而不能去。”回答文公的当地人说:“虢君断则不能,谏则无与。”桓公归语管仲,文公归语赵衰。管仲与赵衰又分别埋怨自己的国君:只听其善言,却不重视其人,于是二公分别赏了那个当地人。一望可知,两位霸主所遇所为不可能如此相像,应有一篇是原作,另一篇则是仿拟之作。即便原作写实,拟作也是有意虚构,属于小说。虢在历史上有东、西、北之分,且都在齐桓公之前就先后为别国所灭,但都远离齐国,桓公不易“出游”到那里。北虢(在今三门峡市、平陆一带)于鲁僖公五年(前655),被晋献公假途而灭,后来的文公自然有可能到那里田猎。从这方面看,写晋文公那篇或为原作,写齐桓公的则更可能是仿拟小说。

《刺奢第六》之第八章写“魏文侯见箕季”。文侯见“其墙坏而不筑”,问之,答以“不时”;又见其墙“枉而不端”,问之,答以“固然”。“从者食其园之桃,箕季禁之”;后又为文侯“进粝餐之食,瓜瓠之羹”。仆人以为文侯此来“无得于箕季矣”。文侯曰:“吾一见季而四得焉:其墙坏不筑,云待时者,教我无夺农时也;墙枉而不端,对曰‘固然’者,是教我无侵封疆也;从者食园桃,箕季禁之,岂爱桃哉?是教我下无侵上也;食我以粝餐者,季岂不能具五味哉?教我无多敛于百姓,以省饮食之养也。”国君到臣子家里,臣子的答话和作为全是对国君的隐谏,另有蕴涵。尽管有的隐语曲折、生硬(如谓墙“固然”喻“无侵封疆”;禁从者食桃喻“下无侵上”),国君却都能一一理解。这自然不会是生活实事,也不可能是民间传说。一般百姓既不关心“下无侵上”、“无侵封疆”之类的问题,更不在此等隐语上百般琢磨,玩文字游戏。当是读书人或士大夫的蓄意造作,是费心虚构的微型小说。

《节士第七》之第八章写卫宣公之子:伋、寿与朔。“伋,前母子也;寿与朔,后母子也”。寿母与朔谋,“欲杀太子伋以立寿”,乃“使人与伋乘舟于河中,将沉而杀之,寿知不能止也,因与之同舟”,舟人遂“不得杀伋”。伋之傅母忧伋此次乘舟的命运,作《二子乘舟》之诗。“寿闵其兄之且见害,作忧思之诗,《黍离》之诗是也”。后又“使伋之齐”,约盗见载旌节者“要而杀之”。寿知其谋,止伋勿往,伋不肯“弃父之命”。寿又与之同往,寿母“不能止”,戒之曰:“寿无为前也。”而“寿又为前,窃伋旌以先行,几及齐矣,盗见而杀之”。伋至,“痛其代己死,涕泣悲哀,遂载其尸,还至境而自杀”。此章是有本事的。《左传·桓公十六年》记曰:

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之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齐。

急子即伋,宣姜即寿、朔之母,惠公即朔,黔牟为原太子急之弟。《史记·卫世家》对此也有详细的记述。《新序》此章写的就是这一真实的历史事件,却作了如下虚拟与改动。其一,作者据对《诗经·邶风·二子乘舟》的一种理解,杜撰出借乘舟之机陷害太子伋的情节和伋之傅母作诗之说,实则并无其事。《毛诗》序是篇云:“《二子乘舟》,思伋、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争相为死,国人殇而思之,作是诗也。”⑥借乘舟害伋和傅母作诗应是其时尚颇兴盛的今文诗派之说,或即刘向所习鲁诗之见,而据《诗》说杜撰亦属虚拟。其二,将《诗经·王风·黍离》作为“寿闵其兄”之作,并引其中一段充实其内容。不管这是否也为当时某派《诗》说的一种理解,亦属牵强附会的造作,为史实增添了虚构成分。其三,将伋为盗所杀的结局改为自杀,以强化人物的死义形象,更是有意化实为虚。这些虚拟与改写将真实的历史事件衍为半真半假、虚实相间的小说。其中有关两首诗的内容非一般百姓所能造作,应是了解《诗》之解读的儒者所为,所以不是传说,而是有意加入虚构成分的小说。

同卷第二十七章是篇千多字的曲折故事。“晋赵穿弑灵公,赵盾时为贵大夫,亡不出境,还不讨贼,故《春秋》责之,以盾为弑君”。有屠岸贾者,“幸于灵公”,至晋景公时为司寇,拟“讨灵公之贼”,而赵盾已死,乃联合诸将,欲诛盾子赵朔等。大夫韩厥曰:“灵公遇贼,赵盾在外,吾先君以为无罪,故不诛。今诸君将妄诛,妄诛谓之乱。臣有大事,君不闻,是无君也。”屠岸贾不听。韩厥促赵朔出逃,赵朔不肯,曰:“子必不绝赵祀,予死不恨。”韩厥许诺,“称疾不出”。屠氏“不请而擅与诸将攻赵氏于下宫,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赵朔“妻成公姊,有遗腹,走公宫匿”。朔客有公孙杵臼和程婴者。杵臼问婴:“胡不死?”婴说等朔妻分娩:“若幸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后朔妻生男。屠岸贾闻而“索于宫”,朔妻“置儿袴中”躲过。尔后杵臼与程婴经过谋划,“取他婴儿”藏匿山中充赵氏孤儿,杵臼守护,婴去“出首”,诸将“并杀杵臼与儿”,真孤儿终得与程婴“俱匿山中”。十五年后,“晋景公病,卜之”,乃“大业之胄者为祟”,景公询问韩厥,厥曰:“大业之后,在晋绝祀者,其赵氏乎?夫自中行衍,皆嬴姓,中行衍人面鸟噣,降佐帝大戊及周天子,皆有明德。下及幽、厉无道,而叔带去周适晋,事先君缪侯,至于成公,世有立功,未尝绝祀。今及吾君,独灭之赵宗,国人哀之,故见龟筴,惟君图之。”景公问:“赵尚有后子孙乎?”韩厥“具以实告”。于是君臣“谋立”孤儿赵武,将其“召匿于宫中”,使诸将见之。诸将“遂俱与程婴、赵武共攻屠岸贾,灭其族,复与赵氏田邑如故”。后赵武“冠而成人”,程婴以为完成了抚孤的使命,辞武而自杀,“下报赵孟(即赵盾)与公孙杵臼”。在尚存的文献中记述这个故事最早的是《史记·赵世家》,《新序》与之大同小异。《说苑》卷六《复恩》所记则是《史记》的节本,无公孙杵臼,也无程婴之死,而有《新序》所无、《史记》却有的赵盾所作其先祖叔带“持要(腰)而哭”之梦,预示悲剧将要发生。三者的总体结构出入不大。

首先应该肯定,这故事在历史上并不存在,是后人的虚拟之作。理由有二。其一,它与《左传》的多处记载大相径庭。赵同、赵括、赵婴是赵盾的三个异母兄弟,皆赵姬所生。赵朔则是赵盾之子,庄姬(晋成公之女,《新序》、《史记》等误作成公之姊)是赵朔之妻。据《左传·成公四年》及《左传·成公五年》所记,赵婴私通于庄姬,赵同与赵括将弟赵婴放逐于齐国。《左传·成公八年》又记: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曰:‘原(赵同)、屏(赵括)将为乱。’栾、郤为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赵衰)之勋,赵盾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乃立武,而反其田焉。”这些纪录将赵盾之后赵氏几至覆亡的缘由和脉络讲得十分清楚:赵婴乱伦被放,赵同、赵括被讨而死。赵朔于《左传·宣公十二年》(前597)尚“将下军”参加邲之战,至《左传·成公二年》(前589),栾书代他“将下军”,“则于时朔已死矣”,“不得与同、括俱死也”⑦。赵武从母畜养于宫,就在讨伐同、括之年,被立为赵氏之后,收回前“与祁奚”之田。何来屠岸贾攻杀赵氏家族、公孙杵臼与程婴救养赵武等事?其二,《新序》、《史记》的此等记述,纰漏重出,多处悖理。攻杀国之上卿,何得“不请”于国君?屠氏“不请”,韩厥为何也不报,而“称疾不出”?既“不请”于君,何敢进宫搜索孤儿?林西仲云:“屠岸贾为司寇,则刑官也,兵权非其所属,安能胁令韩厥诸将俾悉从己?”⑧孔颖达谓:“于时晋君明,诸臣强,无容有屠岸贾辄厕其间,得如此专恣。”⑨焦竑更指出:“《赵世家》载,晋景公三年屠岸贾攻赵氏于下宫,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晋世家》载,景公十二年以赵括与韩厥等五人为卿,自相抵牾,不足信矣。”⑩诸如此类,不一而足,都充分说明其文不实,乃属虚造。这虚造非只出于无意的传说,还融有学者的精心造作。作者很熟悉《春秋左氏传》,不仅点出《春秋》之名,还准确地引用了《左传》之言;前后写到赵氏多人,名字均与左氏契合,无一差错。至于韩厥那段讲赵氏始祖由来的宏论,非但韩厥不会了然,赵氏兄弟也未必知晓,只有能撰写《秦本纪》、《赵世家》,洞悉大业是秦与赵之共同祖先的太史公才写得出那一番话,将韩厥之言与《史记》相关文字对照一下就会明白,两者那样妙合无间,绝当出于一人之手。退一步说,即便原有本事传说,也被太史公大大改造重新创作了。它是司马迁撰写的一篇“文工而事详”(11)、颇有规模的小说。至于这位大文史家在写赵氏这段历史的时候,为什么舍弃《左传》的明白记述而另撰此虚构之文,表达了作者何种理念,就需学者另作研究了。

二、《说苑》中的小说

《说苑》二十卷,各有两字卷题。卷二《臣术》第六章写“田子方渡西河”,得遇翟黄。翟黄“乘轩车,载华盖”,随驷“八十乘”。子方以为国君,“下抵车而待之”。翟黄至,见子方,“自投下风”。子方问他车马何至如此之盛?他说都是国君所赐,“积三十岁,故至于此”。随即缕述其功:“昔者西河无守,臣进吴起,而西河之外宁。邺无令,臣进西门豹,而魏无赵患。酸枣无令,臣进北门可而魏无齐忧。魏欲攻中山,臣进乐羊而中山拔。魏无使治之臣,臣进李克而魏国(中山?)大治。是以进此五大夫者,爵禄倍,以故至于此。”子方曰:“可。子勉之矣!魏国之相不去子而之他矣。”翟黄对曰:“君母弟有公孙季成者,进子夏而君师之,进段干木而君友之,进先生而君敬之。彼其所进,师也,友也,所敬者也。臣之所进者,皆守职守禄之臣也。何以致魏国相乎?”子方曰:“吾闻身贤者贤也,能进贤者亦贤也。子之五举者尽贤,子勉之矣,子终其次也。”这篇作品是有来由的。《韩诗外传》卷三与《史记·魏世家》及《说苑·臣术》都载有魏文侯欲置相事。置相“非成(魏成子,即季成)则黄(翟黄)”,请李克一言而定去取。李克只讲了看人的几个方面,就知文侯选了魏成子。翟黄不服,对李克夸示几次荐人之功。与此篇对田子方缕述者多同而少异。李克反驳他,说他无法与魏成子比。成子“食禄千钟,什九在外,什一在内,是以东得卜子夏、田子方、段干木”,文侯“皆师友之”;而“子之所进五人,君皆臣之”。翟黄听后,愧服而罢。将两文比较一下就会清楚:《说苑》此篇乃是改写《韩诗》或《史记》之文而成。不仅翟黄缕述之言,是两文的翻版,推崇成子之言也是照抄两文李克之语,从而将很不服气的翟黄变得颇有自知之明。但这不是听了李克谈话之后,而是在文侯置相之前,所以田子方才说相位非翟黄莫属的话,即使在翟黄说了自己不如成子的情况之后,田氏仍坚持自己的看法,说他终能至于相位。如此改写,无论是何用意,本章都是作者蓄意造作的小说。就择相而言,是反《韩诗》与《史记》原作之意而用之的。

卷三《建本》第五章写伯禽与康叔封见周公事。二人“见周公,三见而三笞”,康叔封“有骇色”,与伯禽商议后,一同向贤人商子请教,商子让他们去南山之阳看一种桥树。二子见桥,其树“竦焉实而仰”,乃归告商子。商子曰:“桥者,父道也。”又让他们去南山之阴看梓树,二人往见,其树“勃焉实而俯”。归告商子,商子曰:“梓者,子道也。”二人明日又见周公,“入门而趋,登堂而跪”,周公“拂其首,劳而食之”,问:“安见君子?”二人对以“见商子”。周公曰:“君子哉,商子也!”此章原出《尚书大传》(向宗鲁云:“又见《御览》九百十八引《周书》。”查而无之,或为九百五十八之讹,然引《说苑》,非引《周书》),传文已佚。此为最早引本,后之《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李善注与《艺文类聚》卷八九所引均较简略。然而,如李善所说:任氏之文“言王公有孝友之性出自天成,岂惟见桥、梓而知也?”周公之子伯禽与康叔岂是无礼之辈?子辈失礼,周公何不明训?商子又何必故弄玄虚?诸多违逆常理,绝非史实,亦非传说,而是读书人从桥、梓二木悟出委曲构思,从而创作的寓意小说。

卷六《复恩》第五章写晋文公与舟之侨事。晋文公出亡,舟之侨“从焉”。文公返国,“择可爵而爵之,择可禄而禄之,舟之侨独不与焉”。文公酌酒,请诸大夫作赋。舟之侨曰:“君子为赋,小人请陈其辞。”辞曰:“有龙矫矫,顷失其所。一蛇从之,周流天下。龙反其渊,安宁其处。一蛇耆乾,独不得其所。”文公曰:“子欲爵耶?请今命廪人。”舟之侨曰:“请而得其赏,廉者不受也。言尽而名至,仁者不为也。”言毕“历阶而去。文公求之不得,终身诵《甫田》之诗”。本章之前,即载介子推因从文公而未得赏,与母偕隐于绵山之事。“从者怜之”,乃悬书于门,其词有“有龙矫矫,顷失其所,五蛇从之,周遍天下”,“四蛇入穴,皆有处所,一蛇无穴,号于中野”等语。舟之侨的遭际同介之推极其相似,其辞更是介氏“从者”书词的袭改。而据《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载,城濮之战,“舟之侨先归”。文公还师入晋,“杀舟之侨以徇于国,民于是大服”。宋叶大庆从而指出:“夫侨既犯师律,文公戮之以徇,民乃大服,安有所谓‘文公求之不得,终身诵《甫田》之诗’乎?”(12)其时,上距文公返晋赏从亡者已四年之久。可知绝无《复恩》所写舟之侨之事,是好事者将记介之推之文略加改篡与点缀,遂成美化舟之侨的虚构之作,亦即小说。

卷七《政理》第二十六章写孔子兄子孔蔑“与宓子贱皆仕”。孔子过蔑,问他入仕以来“何得何亡”,孔蔑说他无所得,而亡者有三:“王事若袭”,学不得习,“以是学不得明也”;“俸禄少”,不足以照应亲戚,“亲戚益疏矣”;“公事多急,不得吊死视病,是以朋友益疏矣”。孔子不悦,又往问子贱,入仕以来“何得何亡”,子贱说他无所亡,所得有三:一是“始诵之文,今履而行之,是学日益明也”;二是“俸禄虽少”,尚能照应亲戚,“是以亲戚益亲也”;三是“公事虽急,夜勤吊死视病,是以朋友益亲也”。孔子谓子贱曰:“君子哉若人!君子哉若人!鲁无君子也,斯焉取斯?”孔蔑与宓子贱在不同时间与不同地点回答孔子的同一问题,其言恰好各为三点,又正相反对。一看即知无此可能,是作者的蓄意造作,也是一篇地道的寓意小说。结尾用《论语·公冶长》中孔子赞宓子贱语作结,以证其真,亦是后来小说作者的常见笔法。

卷八《尊贤》第三十四章写“田忌去齐奔楚”事。楚王问田忌:楚、齐都是大国,“常欲相并,为之奈何?”田忌对曰:“齐使申孺将,则楚发五万人,使上将军将之,至禽(擒)将军首而反耳。齐使田居将,则楚发二十万人,使上将军将之,分别而相去也。齐使眄子将,则楚悉发四封之内,王自出将而忌从,相国、上将军为左右司马,如是则王仅得存耳。”此后齐楚发生三次战争(13),双方领军人物、楚之所发人数,及战争结果均如田忌所言,分毫不差。楚王问曰:“何先生知之早也?”田忌对曰:“申孺为人侮贤者而轻不肖者,贤不肖俱不为用,是以亡也。田居为人,尊贤者而贱不肖者,贤者负任,不肖者退,是以分别而相去也。眄子之为人也,尊贤者而爱不肖者,贤不肖俱负任,是以王仅得存耳。”向宗鲁先生考证,此处申孺与《战国策》之申缚皆申繻之讹,眄子为盼子之误(14)。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田忌只从将领素质预言齐楚三战的胜负状况而皆言中,一望可知是作者的蓄意造作。而据《战国策》,田忌是在齐魏马陵之战(时当齐宣王二年,前341)以后“亡齐而之楚”的,楚王用杜赫之计,将他“封之于江南”(15),不可能从王而征。又据《史记·六国年表》,终楚威王、齐宣王之世,两国只有一次徐(俆?)州之战,何来齐楚三次战争?更无发倾国之兵而由楚王领军的抗齐之战。全文为作者虚拟显而易见。再看《战国策》卷八对徐州战后有关申缚与盼子的论评:

楚威王战胜于徐州,欲逐婴子于齐。婴子恐,张丑谓楚王曰:“王战胜于徐州也,盼子不用也。盼子有功于国,百姓为之用。婴子不善,而用申缚。申缚者,大臣与百姓弗为用,故王胜之也。今婴子逐,盼子必用,复整其士卒以与王遇,必不便于王也。”楚王因弗逐。

婴子即田婴,时为齐相。张丑是田婴的谋士,其言看似为楚着想,实则利于田婴。但他对申缚(繻)与盼子的评说合于实际,故被楚王采纳。《说苑》此章或从张丑之评生发而出,杜撰一篇颂扬田忌的小说。

卷九《正谏》第六章写吴王欲伐楚,且谓“敢有谏者死”。舍人“有少孺子者,欲谏不敢,则怀丸操弹,游于后园,露沾其衣,如是者三旦”。吴王见之,呼曰“子来”,问他:“何苦沾衣如此?”孺子对曰:“园中有树,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后也;黄雀延颈欲啄螳螂,而不知弹丸在其下也。此三者皆务欲得其前利,而不顾其后之有患也。”王曰:“善哉。”乃不伐楚。这故事最早见于《庄子·山木》,“黄雀”作“异鹊”。但那只是以物喻理的一般意义的寓言。后至《韩诗外传》(卷一○),有“楚庄王兴师伐晋”章,亦言“敢谏者死无赦”。孙叔敖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寓言谏楚庄王,阻止了一场战争。那实际就是运用《庄子》寓言的一篇小说。因为孙叔敖早于庄子二、三百年,不可能用其书中的寓言,自然是后世文人的虚构。本篇又将谏者改为无名的“少孺子”,即将谏者与弹雀小儿合而为一,显然费了一番心思,以致造成小儿能谏吴王的荒谬情事。作者既熟悉《庄子》,又熟悉《韩诗》那篇原作,是仿拟并改写后者的仿改小说。

同卷第九章载:“楚庄王筑重台,延石千重,延壤百里,士有反三日之粮者。”谏者七十二大臣,皆死。有名为诸御己者,“违楚百里而耕”,谓其耦曰:“吾将入见于王。”其耦曰:“吾闻之,说人主者,皆闲暇之人也,然且至而死矣。今汝特草茅之人耳。”诸御己“委其耕而入见庄王”,庄王曰:“诸御己来!汝将谏邪?”诸御己曰:“君筑重台,延石千重,延壤百里,民之衅咎,血成于通涂(途),然且未敢谏也,己何敢谏乎?”下举“昔者”三天子六诸侯“皆不能尊贤人辩士之言,顾身死而国亡”。其中诸侯之例有“虞不用宫之奇而晋并之,陈不用子家而楚并之”,“莱不用子猛而齐并之,吴不用子胥而越并之”;天子之例有“纣杀王子比于而周王得之”。终于说服了庄王,“遂解层台而罢民”。宋黄震即已指出,“楚庄王贤君,而谓其筑台杀谏者七十二人”,乃属“附会”(16)。叶大庆考云:“吴不用子胥而越并之”,事在《左传·哀公二十二年》,与楚庄王之卒“相去凡一百十八年,安得诸御己预以子胥事谏庄王也”(17);日本关嘉亦谓“莱不用子猛而齐并之”,事在《左传·襄公六年》,“亦是楚庄既卒之后,其误亦与上子胥事同”(18);又其“陈不用子家羁而楚并之”,时当《左传·哀公十六年》,也在楚庄卒后百余年。此三诸侯恰当六诸侯之半,充分说明其为后人虚造。而作者对春秋时期的历史又很熟悉,除时序错位,六诸侯之危亡均合于史实,所以不会是民间传说,而是读书人的蓄意造作。向宗鲁先生《校证》本引录上列各家见地之后,又“窃谓此文中数语,明见《荀子》‘尧问’篇”,疑或“即出《荀子》”。其疑不为无理。《荀子》原文为“虞不用宫之奇而晋并之,莱不用子马而齐并之,纣刳王子比干而武王得之”,与本文相应三句只差二字(“猛”作“马”,“杀”作“刳”),其余文字、句式全同,末以“不亲贤用知,身死国亡也”作结,与本文相应之句亦大同而小异。《荀子》罗列三例,《说苑》罗列九例,向先生因谓《荀子》“有脱佚耳”。即便《荀子》无脱佚,《说苑》此篇与《荀子》的关系也是显而易见的,至少是“尧问”该章的运用、仿拟、扩大和发展,自然也是读书人有意为之。其实,文中无论楚王,还是耕者诸御己,都是极端反常之人,情事的离奇足以显出本文是有意虚造的寓意小说。

卷一二《奉使》第十七章云:

秦楚毂兵,秦王使人使楚。楚王使人戏之曰:“子来亦卜之乎?”对曰“然。”“卜之谓何?”对曰:“吉。”楚人曰:“噫!甚矣,子之国无良龟也。王方杀子以衅钟,其吉如何?”使者曰:“秦楚毂兵,吾王使我先窥。我死而不还,则吾王知警戒整齐兵以备楚,是吾所谓吉也。且使死者而无知也,又何衅于钟?死者而有知也,吾岂错秦相楚哉?我将使楚之钟鼓无声,则将无以整齐其士卒而理君军。夫杀人之使,绝人之谋,非古之通议也。子大夫试孰计之。”使者以报楚王,楚王赦之。此之谓造命。

这又是一篇仿制小说。据《左传·昭公五年》记载:“楚子以驲至于罗汭,吴子使其弟蹶由犒师,楚人执之,将以衅鼓。”下面双方的对话大意与《说苑》上文相同。由于蹶由的勇于面对和辞令精当,结果楚王并未杀他。《韩非子·说林》也记述了这个故事,内容、文字与《左传》相仿。《说苑》上文改吴为秦,因无史实依据,便无法点出人名、地点,只好笼统而言,从而将写实之作变成一篇虚拟的小说。

卷一七《杂言》第八、九、十凡三章有大致相同的主题和相似的情节,连带关系显而易见。第八章,惠子欲往梁为相,渡河而落水,被船夫救起。船夫揶揄他:“子居船楫之间而困,无我,则子死矣。子何能相梁?”惠子曰:“子居艘楫之间,则吾不如子。至于安国家,全社稷,子之比我,蒙蒙如未视之狗耳。”第九章,西闾过东说诸侯,“中流而溺”,被船人救起后,同样遭到船人的揶揄。西闾过曰:“无以子之能相伤为也。子独不闻和氏之璧乎?价重千金,而以之间纺,曾不如瓦。随侯之珠,国之宝也,然用之弹,曾不如泥丸。骐骥騄駬,倚衡负轭而趋,一日千里,此至疾也,然使捕鼠,曾不如百钱之狸。干将镆鎁,拂钟不铮,试物不知,扬刃离金,斩羽契铁斧,此至利也,然以之补履,曾不如两钱之锥。今子持楫乘扁舟,处广水之中,当阳侯之波,而临渊流,适子所能耳。若试与子东说诸侯王,见一国之主,子之蒙蒙,无异夫未视狗耳。”两章皆似虚拟之文。如果说对前者的虚构性还不能提出有力的证明,姑且视为史事或传说,那么,后者则分明是对前者的仿拟,连末句文字也不差。其借和氏之璧、随侯之珠等物为喻,为读书人的蓄意造作则更显见。东方朔“答骠骑难”之佚文剩有如下两句:“干将莫邪,天下之利剑也,水断鸿雁,陆断马牛,将以补履,曾不如一钱之锥。骐驎绿耳,蜚鸿骅骝,天下良马也,将以捕鼠于深宫之中,曾不如跛猫。”(19)第九章“骐骥”二句显然是由东方朔文变改而成。作者无疑是见过东方朔此文的汉代读书人,作品自然也就是有意虚拟、仿改之小说。第十章,人物换成秦之甘戊(茂),“使齐”,不能自渡大河,船人问他:“君不能自渡,能为王者之说乎?”甘戊谓“物各有短长”,亦举骐骥绿耳捕鼠不如狸、干将治木“不如斧斤”为例。这说明它也产生在东方朔之后,不是先秦传说,是读书人又一照猫画虎的仿改之作,亦是有意虚构的小说。

同卷第二十三章云:

孔子观于吕梁,悬水四十仞。环流九十里,鱼鳖不能过,鼋鼍不敢居。有一丈夫方将涉之。孔子使人并崖而止之曰:“此悬水四十仞……意者难可济也。”丈夫不以错意,遂渡而出。孔子问:“子巧乎?且有道术乎?所以能入而出者何也?”丈夫对曰:“始吾入,先以忠信;吾之出也,又从以忠信。忠信错我躯于波流,而吾不敢用私。吾所以能入而复出也。”孔子谓弟子曰:“水而尚可以忠信义久而身亲之,况于人乎?”

这是从《庄子·达生》“孔子观于吕梁”章翻出来的。《庄子》此章前半与《说苑》大同,后半,即丈夫答孔子问“蹈水有道乎”之后又大不同。丈夫对曰:

“亡,吾无道。吾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与齎俱入,与汩偕出。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此吾所以蹈之也。”孔子曰:“何为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曰:“吾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

真是绝妙的对比。同一场景同一人物回答同样的问题,言语却如此不同。道家借以宣扬自然之道,儒家又将它改作宣扬忠信。两篇都是显见虚拟的寓意小说。尤其是《说苑》,改丈夫之言为“先以忠信”、“从以忠信”,极为造作,蓄意改写一望可知。《列子》将两者分别收入《黄帝》与《说符》,也是其为伪书而杂收的一个明证。

卷一八《辨物》第二十五章云:晋平公出猎,“见乳虎伏而不动”,谓师旷曰:“吾闻之也,霸主之出,则猛兽伏不敢起。今者寡人出见乳虎伏而不动,此其猛兽乎?”师旷曰:“鹊食猬,猬食食豹,豹食食虎。夫之状有似马,今者君之出,必骖马而出畋乎?”公曰:“然。”师旷曰:“臣闻之,一自诬者穷,再自诬者辱,三自诬者死。今夫虎所以不动者,为駮马也,固非主君之德义也。君奈何一自诬乎?”平公他日出朝,有鸟环绕不去。平公又谓师旷曰:“吾闻之也,霸王之主凤下之。今者出朝,有鸟环寡人,终朝不去,是其凤鸟乎?”师旷曰:“东方有鸟名谏珂。其为鸟也,文身而朱足,憎鸟而爱狐。今者吾君必衣狐裘而出朝乎?”平公曰:“然。”师旷曰:“今鸟为狐裘之故,非吾君之德义也。君奈何而再自诬乎?”平公不悦。“异日,置酒虒祁之台”,令人“布蒺藜于阶上”,召师旷来见。师旷“履而上堂”,平公曰:“安有人臣履而上人主堂者乎?”师旷“解履刺足,伏刺膝,仰天而叹”。平公“起而引之”,谓师旷曰:“今者与叟戏,叟遽忧乎?”师旷曰:“忧。夫肉自生虫,而还自食也;木自生蠹,而还自刻也;人自兴妖,而还自贼也。五鼎之具,不当生(烹)藜藿;人主堂庙,不当生蒺藜。”平公曰:“今为之奈何?”师旷曰:“妖已在前,无可奈何。入来月八日,修百官,立太子,君将死矣。”至是日平旦,谓师旷曰:“叟以今日为期,寡人如何?”师旷“不乐,谒归。归未几而平公死,乃知师旷神明矣”。本章所写三事,均颇妄诞,历史上自不会有,无疑属于虚拟。《管子·小问》记一传说:“桓公乘马,虎望见之而伏”,桓公向管仲问其缘故。管仲对曰:“意者君乘駮马而洀(盘)桓,迎日而驰乎?”桓公曰:“然。”管仲曰:“此駮象也。駮食虎豹,故虎疑焉。”(20)这传说只展现一种荒诞物象,如《山海经》之某些物象一样。《说苑》此章,则是对《管子》所记传说的运用和发展,成为平公“自诬”的意象道具,即将传说用之于新的寓意,从而成为自觉的虚拟。下面又将“自诬”之事扩展为三,委曲婉转,达到题意的充分显示。其为自觉虚拟之作更为显见。《淮南子·说林训》有“山生金反自刻,木生蠹反自食,人生事反自贼”等俗语。本章是运用了已有的传说和俗语,将其发展为平公“自诬”、师旷神明的多种意象,构成一篇自觉虚拟的寓意小说。

《说苑》还有少许佚文,其中显为蓄意造作者是“晋灵公骄奢”章,见向宗鲁《说苑校证》所附《佚文辑补》。其文写晋灵公“造九重之台”,“费用千亿”而“不成”,谓左右曰:“敢有谏者死。”孙息求见,为之“累十二博棋,加九鸡子于其上”,使灵公连呼“危哉”。孙息因言筑台造成的晋国危局更甚于此,灵公“即坏九层之台”。孙息即荀息,如孙卿之为荀卿,《左传》记他于鲁僖公九年即晋献公亡故之年(前651)死于公子卓之难,至鲁灵公时(前620-前607),自不会有孙息之谏。注家由于将此等事视为史实,便猜测“晋有二荀息”;倘将孙息为灵公所作的“累卵之危”视为虚造,便不存在人物时代是否相符的挂碍了。“以棋子置其下,而加九鸡子于其上”,可以写成文字,却无法付诸实施,所以也是荒诞意象。作者是将出自想象的奇特场景形诸笔墨,写成这篇寓意小说。

《新序》与《说苑》中的小说远不止这些。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与《晏子春秋》、《墨子》、《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韩诗外传》等书的篇章互相重复或基本重复,内容与文字大同小异,笔者在对上列诸书的考察中已有辨析,此不复赘。限于资料,也限于个人的识见和视野,还有一部分篇章难于确定虚实以及虚拟是否自觉。但凭已经考辨的这些小说,我们也可得出结论:两书的部分篇章属于早期小说,不能笼而统之地谓为史实与传说。

这些小说的原作者已不可考。刘向所作的加工和程度不同的创造,却不能忽视。《汉书·艺文志》儒家类列“刘向所序六十七篇”,班固自注:“《新序》、《说苑》、《世说》、《列女传颂图》也。”下面又列“扬雄所序三十八篇”,注为:“《太玄》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21)这在《汉志》所列大量书目中很是特别,可谓无独而有偶。大约比于扬雄之著《太玄》等书,《隋书·经籍志》以下的书目文献便将《新序》、《说苑》、《列女传》注为“刘向撰”。近代学者则特别强调刘向对《新序》等作只是校编,并非作者。这就两书的总体而言或不为错。但班固是删刘歆所作《七略》而为《汉志》,“所序”云云,很可能是刘歆用语。而同是刘向校编的《晏子春秋》、《战国策》、《荀子》、《管子》之类,并未列入“所序”之列。这说明,在刘歆或班固看来,刘向对《新序》等书所做的工作与其对《晏子春秋》等只作校编是有很大区别的。这里的“所序”,既有别于“所撰”,也不同于“所校”,是介乎两者之间的含混用语,表明有刘向的撰著成分。这不仅能从两书中的说教文字可以看出,还如有的学者所说,刘向对某些人格的塑造是“通过想象的方法”,“使他固锁于心的时代郁闷从虚构的历史渠道宣泄而出,强化了创作的个性力量”(22)。当然,刘向为两书所尽的撰著之力只限于某些局部成分,与扬雄之撰《太玄》、《法言》自不可同日而语。

注释:

①《战国策》卷一四《荆宣王问群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82页。

②《左传》卷一二,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416页。

③《孟子》卷一《梁惠王章句上》,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6页。

④载《百子全书》,岳麓书社1993年版,第362页。

⑤赵仲邑:《新序详注》,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23页。

⑥《毛诗》卷二,《四部丛刊》本。

⑦⑨《春秋左传正义·成公八年》孔颖达疏,《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905页,第1905页。

⑧林云铭:《增订古文析义合编》卷二《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康熙五十五年(1716)宝文堂刊本。

⑩焦竑:《焦氏笔乘》续卷五《左氏史记之异》,道光三年(1850)南海伍氏刊本。

(11)高土奇:《左传纪事本末》卷三一,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50页。

(12)叶大庆:《考古质疑》卷四,同治十三年(1874)江西书局刊本。

(13)本文只写申孺将与眄子将的两次,故俞樾《读书余录》曰:“有脱文。当据上补云:‘齐使田居将,楚发二十万人,使上将军将之,分别而相去。’如此方与上下文相应。”向宗鲁按:“俞说是也。《旧事》(指《渚宫旧事》)云:‘又使田居、盼子将,皆如忌策。’即约此文,则古本此下必有田居将一段。”

(14)向宗鲁:《说苑校证》卷八,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02页。

(15)《战国策》卷八《田忌亡齐而之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03页。

(16)《黄氏日抄》卷五六,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新安王佩锷刊本。

(17)叶大庆:《考古质疑》卷四,同治十三年(1874)江西书局刊本。

(18)关嘉:《刘向说苑纂注》卷八,日本宽政六年(1794)兴艺馆刊本。

(19)《艺文类聚》卷九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615页。

(20)《管子校正》,《诸子集成》第5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第227页。

(21)《汉书·艺文志》,商务印书馆1955年版,第24-25页。

(22)许结:《汉代文学思想史》,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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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序”、“朔元”小说考_说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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