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土地征收收益分配制度改革论文_秦伟东

论我国土地征收收益分配制度改革论文_秦伟东

济阳县国土资源局 山东济南 251400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与经济的持续发展,特别是土地征收过程中所形成的纠纷与矛盾的愈演愈烈,中国当前土地征收制度问题越来越显露。究其因素在于动态土地权利的制度的安排没有解决;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不可以适应市场经济新体制;“土地财政”的利益驱动。解决上述缺陷的改革思路为:建设土地发展权制度;遵循市场规则,改革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增中央土地收益分配比例,把土地收益分配关系理顺。

关键词: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引言:随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发端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土地征收制度在确立后也持续发展与完善,现阶段已产生了以《宪法》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为重点、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规章为详细操作规范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习题。并且,在农村经济发展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中国土地征收制度也的确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现阶段,有关土地征收收益分配制度的研究,大部分是针对征地补偿的个案调查分析,或者选出一些城市抽样调查,对征地补偿与土地增值收益实施实证分析。这些研究肯定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缺少整体性与系统性。

1、我国土地征收制度问题和根源

为有利于解决土地征收实际中的纠纷与由此引发的一连串社会矛盾,学界很多从事土地征收制度的深化改革研究,并对土地征收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和其根源纷纷进行指出与分析。像有学者指出,我国当前征地制度基本结构的最大缺陷是它没有和城乡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建设的成果相衔接。综观分析中国土地征收制度存在问题或弊端的研究和其成因,值得庆贺的是,中国学界已经从对情况的描述与分析渐渐进入对制度和其根源的透视,而且在制度性问题方面还存在部分共识。我们认为,现阶段关键导致中国土地征收持续纠纷与激烈矛盾冲突的问题就在于在征地补偿规范、补偿方式、征地区域、征地流程和确定公共利益等方面中国当前土地征收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制度问题存在的根源方面,有学者指出,现阶段土地市场的政府垄断是中国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的生成机理。在笔者看来,有关土地市场的政府垄断、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对农民利益的代表机制缺少监督和其意义很难有效发挥等问题都相对重要,能够说指的就是中国土地征收制度的深层根源,也是改革中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关键方向。也就是说,已经清楚的问题与根源,中国土地征收制度要完成制度创新就不能回避对其现存问题和其根源的关注。

2、完善土地征收收益制度的对策建议

2.1收入分配制度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

生产和分配也是辩证统一的,首先生产决定分配,也就是说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分配制度的性质;其次,分配对生产同样具备反作用,科学分配形式可以推动生产力的持续前进,相反怎样两者不能相适应就会妨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现阶段中国运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所以中国拟定了与之相适应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几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一定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才可以更好的发展中国的经济。我们要调动所有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社会力量与资源,对配置生产资料进行优化,然后完成市场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当然,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生产力水平的持续提高,物质财富的非常大涌流,我们的分配制度也一定将实施新的调整,那种“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将最后获得完成。

2.2收入分配制度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之一是完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在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中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要一直把完成人的全面发展贯彻到底,社会经济完成和谐发展,把合理的分配政策落实好。这就需要我们在收入分配范围更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这一原则,我们不但要让人民的物质文化要求获得满足,更要把提升人民本身的综合素质思考其中,推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完成人的全面发展,绝不是喊喊口号就可以的,而是有要求、有条件的,同时这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事业,而是随着社会发展持续深化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当前,我们一定要在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中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构建收入分配制度中更是这样。要给收入分配制度给予更多人文关怀,让其更加具备人情味,努力完成照顾到全部人的利益。

2.3再分配机制

二次分配运用土地租费税制度实施,再分配通过土地专项基金的应用实施,统一由土地行政部门实施有关土地收益的每一项情况事务。其关键思路是:在中央、地区之间科学安排各种土地收益的分配,对土地出让收益分成比例进行调整,交由地区政府管理准市场化收益;实施土地租税费的配套改革,促进土地税收的改革试点,对可行的以税代费、取代部分市场收益的方法进行探索,鼓励推行年租制;思考中央政府以增量用地(农地转为市地)的收益为主,地区政府以存量用地(市地重新规划和整理)的收益为主,各自完成政策目标;在时机成熟时,渐渐推行房地产税制改革,并思考以稳定的税收收入部分替代很多的批租式的土地出让收入。

2.4保障机制

每一项配套政策作为保证和支撑系统,和土地收益分配直接有关的包含从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地分别实施土地规划、地价监测预警与全程的动态审计监督。第一,土地资源配置的规划导向,主要在于把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间的关系协调好,编制各种规划并严格实施,确立规划在土地运用中的法律位置。第二,土地市场预警机制。政府在应对投资过热,经济泡沫等也许会出现的危机时引入预警机制,建设地价动态监测网,定期实施市场供需分析与跟踪式管理等。最后是全程动态审计监督机制,土地收益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后,更关键的是要增强土地收益支出的专项管理,这需要具备第三方监管职能的单独审计部门全过程参与其中,实施实时的动态审计监督。

2.5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收益的分配比例

改变现阶段土地出让金基本归地区政府管理应用的做法,拟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起分配与应用格局。渐渐缩小地区各级政府对土地出让金收益的分配比例,渐渐使中央财政对土地出让金收益的分配比重增加。对地方政府在国家稳定性增长税种上的分成比例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同步提升其财政普通预算收入的比例,为地区政府确立相对稳定的财源,解决相对长时间以来存在的地区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统一的问题。渐渐提升与完善中央财政对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把中央财政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主要投向国计民生急需的领域,像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2.6完善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流程

2.6.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要把双方协商作为必经的流程。在详细拟定方案时要表现自愿原则,失地农民代表和政府部门代表就征地补偿规范与补偿形式实施协商,在协商的时候,仔细听取意见,真正从农民方面出发,对被征地农民的权益进行维护。

2.6.2健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救济机制,改善司法救济流程。农村土地征收对农民的财产权导致损害,导致损害就要有补偿。所以建议完善司法救济,从国家法律层面上清楚确定人民法院对于土地征收补偿的司法管辖权,让愈来愈多的征地农民能够向法院找寻司法救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总体而言,尽管中国对于土地征收收益制度方面存在着很多的缺陷,然而相信通过人们的持续改善,一定可以让中国的土地征收收益政策持续的完善和有力落实,让其可以促进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燕,王秀芝,刘邦凡等.改进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若干建议[J].调研世界,2009,15(12):30-32.

[2]文维.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法律思考[J].农业经济,2013,24(2):92-94.

[3]张成玉产权残缺条件下征地公平补偿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1,(6):58-64

论文作者:秦伟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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