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农村集体经济的积累与发展机制_农村集体经济论文

重构农村集体经济的积累与发展机制_农村集体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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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农村集体经济历经政策、体制的种种变化后,正由停滞、萎缩逐步转向回升、复苏和发展。新时期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物质基础,更是实现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的基本框架,应由明晰的产权制度、有效的实现方式、灵活的组织经营形式、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几部分构成。

农村集体经济历经政策、体制的种种变化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如今,正由停滞、萎缩逐步转向回升、复苏和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形势仍不容十分乐观,更重要的还在于农村集体经济的积累与发展,没有随着旧体制的终结而建构起新的机制。重新审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意义,理清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的思路,明确当前的工作重点,很有必要。

对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这些年来思想认识逐步提高,很多地方采取了措施,加大了力度,不少村实力增强,“富甲一方”。但有些地方、有的同志在认识上还有偏差。有的仍然将新时期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人民公社时期等同起来,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就是改变现有农村政策,恢复“大锅饭”;就是搞“一平二调”,变更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的所有制关系;就是违背农民意愿收回已承包的部分土地,或者提高承包费和提留,加重农民负担,等等。这些糊涂认识很有必要予以澄清。事实上,随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逐步实行和完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就已走到了历史尽头。新时期要求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物质基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愿选择和伟大创举,是符合农村实际的一项基本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下去。自实行双层经营体制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充分显示了其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双层经营体制也有一些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现在我国家庭经营正处于由封闭半封闭的自然经济向开放型的市场经济转变时期,家庭经营中经营规模过小、地块零碎分散、缺乏与大市场的广泛联系等局限,迫切需要集体统一经营为其提供各种服务。而在多数地方,由于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没有建立起新的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有的原有集体资产大量流失,甚至分光,导致了集体经济发展萎缩。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已成为增强集体统一经营服务功能,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实需要。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的根本途径。“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农村,公有制占主体就是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对土地等集体资产的承包权、经营权和部分收益权,但这并不是对所有制的变更,而只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变革,是为了促进农村生产力的更快发展,更好地发展集体经济。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我们的总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因此,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保持公有制主导地位,坚持农村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途径。

“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的共同富裕”。农村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一部分有能力的农户除经营农业外,还从事其它行业的经营,率先致富。但大多数农民或因经营能力差,或因条件限制,只是解决了温饱问题,收入增长缓慢,因而在农村不同地区、甚至同一村农民贫富差距拉大。对此,我们一方面要继续鼓励农民率先致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并从政策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加快大多数农民的致富步伐,使他们赶上率先致富的农民,从而实现共同富裕。要帮助广大农民彻底摆脱贫困,走向共同富裕,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强化集体统一经营,帮助农民找准致富路子,提供可靠的收入来源。

(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村“第二个飞跃”的核心内容和前提。“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现阶段,“两个飞跃”中的第一个飞跃我们已经完成,第二个飞跃也已起步,而第二个飞跃内容的核心是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因为,一方面发展集体经济,强化统一经营,可以更好地从整体和全局利益出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村产业的分工和适度规模经营,为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先进的生产技术手段的采用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发展集体经济,完善双层经营,可以促进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使之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为社会化大生产和科学种田作好组织准备。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前进的不可动摇的基础”。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保证。随着生产的发展,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包括自然环境条件、社会保障条件、文化卫生条件等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是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也是农村社会进步的标尺。如果只靠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这些都难以得到全面健康地发展。只有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靠集体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实施,才能更好地发展这些公益事业,丰富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集体(主要是村)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的基本框架,从集体内部看,应由明晰的产权制度、有效的实现方式、灵活的组织经营形式、健全的管理制度几部分构成,从外部环境看还应有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

(一)明晰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明确资产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所有权,才能明确资产的处置权、收益权归谁。明晰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是重新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的制度基础。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的产权,从外在关系看,即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集体单位之间的界限是清楚的。但从内在关系看,却不十分清楚,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政策法规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关系不清。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村所有,而事实上行使所有权职能的多是组级集体(原生产队),且国务院文件也指出“不得将已经属于组级集体(原生产队)所有的土地收归村有”。(国发[1995]7 号)究竟哪些属村所有,哪些属组所有,不很清楚。其二,集体所有财产的共同共有特性,使“集体所有”带有很大的模糊性,农户对没有明确包含有自己一份在内的共有财产不感兴趣,集体事实上已转化为由村级组织支配掌握和动用的“小金库”,从而调动不起群众维护它、利用它和扩展它的积极性。

建立明晰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首先要强化村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在说法和法定的提法上做到一致,以增强农民对土地集体所有的观念。同时明确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代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土地发包权。其次,要进一步明确集体财产和集体企业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并保证其完整性。集体财产和企业可以按集体成员的劳动年限及贡献折股量化到人,并享有参与管理监督的民主权利及收益权,以调动群众参与集体资产管理和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但必须保证集体财产与集体企业的完整性,不能以明晰产权为名,将集体财产分散到个人,变成个人财产。第三,以集体土地、财产为股本与其它单位或企业联合兴办企业的,一定要明确集体所占的份额,以及利润分配比例、额度,并参与企业管理。

(二)有效的集体经济实现方式。改革前,农村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集体经济都是通过高度集中的集体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来实现的。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农村多种经济成份的出现,也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外经济交往的增多,集体经济靠单一的集体经营已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在明确集体经济产权的基础上,有多样化的有效的实现方式,才能促进集体经济稳步发展。从各地实践看,新的集体经济实现方式主要有这样几种:一是股份化,包括对原有集体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以集体资产入股组建新的股份制企业两种形式。

原有集体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主要是在保证集体股占大头的条件下,将企业部分资产折股给集体成员并广泛吸收社会股本,而建立的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企业组织,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增强集体企业活力,也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和集体经济主导地位作用的发挥。以集体所有的土地、资金作为股本与其它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企业、私营、外资企业新组建的股份制企业,不仅有利于集体经济资源与外来经济资源的优化组合配置,而且有利于突破地域、行业界限,拓展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二是集团化联合改组。根据发展需要和可能,将整个或部分集体经济纳入某一企业集团,按照企业集团的发展要求,重新选择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式及组织形式,使集体经济与现代企业发展融为一体。三是民营化改造。对一些更适合民营的集体资产或企业,或采取拍卖、折价变卖等形式改变原来的所有制关系,使之成为个体私营企业,或者实行公有民营。但必须防止折价偏低,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四是利用外资嫁接改造原有集体企业,使集体经济步入外向型发展轨道。

(三)灵活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形式。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经济的法人代表,是双层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已开始向产业多元化、经营综合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选择适合和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组织形式和经营形式,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从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看,良好的组织形式,可以依靠自身功能,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对内通过合理配置资源和合作服务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商品率。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类公司,在经济发达地区,随着村办企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仿照现代公司而组建,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公司干部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交叉任职,并采取一种全新的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形式。比如潜江的幸福集团、天门东方实业集团等。二是类合作社,有的由村委会代行经济管理职能,基本上是一种土地合作的松散联合,有的基本保留了原生产大队的组织规模与管理方式。无论哪种组织形式都必须能够推进生产力的发展,但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而言,公司经营管理方式将成为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的主流。

(四)健全的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是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应包括五个方面:

1.承包管理制度。主要是加强对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要本着稳定和完善农村承包责任制,发展集体经济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承包合同的订立、发包方与承包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反承包合同的责任等,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目前,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法规已逐步健全,关键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使承包管理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2.资产管理制度。包括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定期清理集体资产的制度;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又有利于增加集体收入的提留制度;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确定村集体年度预算方案,并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的民主理财制度等。

3.积累制度。为保证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必须确定符合实际情况的积累与消费比例。在资金积累方面,集体所得的各业承包收入和提留,除上缴税费外,其余部分作为集体积累,征用土地补偿费、集体固定资产折旧、收回的欠款和上级无偿拨款等,应全部纳入集体积累。集体积累除少部分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社会困难补助外,大部分应用于能形成固定资产、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扩大再生产项目。同时要搞好劳动积累。

4.利益分配制度。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确定集体收入中集体与个人的分配比例,正确处理好集体与集体成员的利益关系,调动群众参与发展和管理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5.服务制度。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既是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需要,也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一个途径。要建立健全集体统一服务承包制和服务目标责任制,促进服务规范化。对直接为农户提供的服务项目,要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数量、标准、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

(五)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的建立,主要取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改革和发展,但也离不开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外部环境。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看,政府应在这样几个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从法律、政策上明确并理顺集体土地的权属关系。二是从资金、项目上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和从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的政策。对贫困地区的集体经济发展,在资金上,应由政府划拨专款或政策性贷款,作为发展的启动资金。在发展项目上,应优先安排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三是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联合和引进外资的工作。

大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切实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不断提高集体积累水平,必须与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从湖北来讲,到“九五”末,要做到村村“三有”,即有集体企业、有统一经营收入、有资金积累,力争更多的村经营收入超过100万元, 利润超过10万元;更多的村集体经营产值过亿元。按照上述思路和发展要求,根据当前农村实际,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积累与发展机制,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现有集体资产的清理、评估和清欠工作。近几年,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了新的发展,不少地方集体经营规模扩大、经营收入增长较快,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湖北省1994年底,全省村级集体资产达到103.59亿元,每村平均拥有集体资产31.71万元,分别比1993 年增长37.2%和31.9%。但是由于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集体资产流失也相当严重。1994年底,湖北全省村级集体被一些单位和个人长期拖欠无偿占用的资金达24.77亿元,占当年村集体资产总额的23.9%, 村平均拖欠资金7.6万元。同时,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1994年湖北省农村经管部门审计查出各类违纪金额8850万元,其中贪污1721万元。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影响了集体经济的正常生产经营。对此,一是要全面清理集体资产。对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要进行重新评估、登记;对历年的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报表进行审查和重新登记。二是坚决清收拖欠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被一些单位和个人长期无偿占用的集体资金收回,使这部分沉淀资金发挥作用。三是对清理中发现的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二)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对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趋势,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县乡两级党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农村工作的大事,与农村小康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对口扶持,并把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培植集体经济新的增长点。一是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不少地方有大量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水资源,长期没有得到开发利用,应采取统一开发,承包经营或招标、租赁开发经营等办法,发展多种经营,使荒弃资源得以利用,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在保证粮棉油稳定增长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农村结构,发展多种经营。二是因地制宜兴办村级集体企业,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业,使之成为集体经济的财源主体。三是转轨变型,有偿服务。遵循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改变过去把农业服务作为农民集体福利的做法,对与农民利益最直接、需要最迫切的一些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这样不仅满足了家庭经营需要,而且可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实现富民富村同步。四是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将长期被分散、呆滞和无偿占用的集体资金聚集起来,并吸收部分社会闲散资金,建立合作基金会,使资金重新进入生产过程,不仅可以增加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而且可以使集体资金保值增值。

(四)健全现有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目前一些地方集体经济发展慢的重要原因是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各级应把健全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头等大事,选择符合实际,能够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组织形式,并加以完善。在此基础上完善集体经济的承包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积累分配制度和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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