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结构变化对我国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_旅游产业论文

中国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增长论文,产业结构论文,中国旅游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引言

       在经历多年的高速发展后,中国已经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并跃居为全球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亚洲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中国旅游业对全球旅游业的贡献率超过了30%[1]。但中国旅游经济高速发展的动因何在?对于这一本应备受关注的命题,左冰在检索文献时却发现,无论是主流经济学者还是国内外旅游经济研究者均忽略了该领域[2]。为此,左冰在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等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旅游产业的特殊性对此进行了系统分析,并认为要素投入是我国旅游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2]。

       事实上,要素驱动增长一直是中国旅游经济发展的典型特征之一[3],但与此同时,随着旅游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相继出台,要素在各产业部门的再配置即产业结构变动[4]也可能是推动中国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当要素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流动时促进了整个社会生产率水平的提高,由此带来的“结构红利”会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5]。更重要的是,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上述“结构红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可能要高于纯粹的技术进步,虽然其贡献率会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而不断降低[6]。

       但是,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旅游经济的增长?针对该问题的研究却非常有限。在有限的研究中,生延超借鉴多部门经济模型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1992~2008年中国旅游产业结构对旅游经济增长的贡献平均为3.118%[7];陈太政等通过比较旅游产业高级化与旅游经济增长的时序数据,发现旅游产业高级化和旅游经济发展存在耦合关系[8];张广海和冯英梅构建了旅游产业结构水平和区域发展综合指数,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回归分析,表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旅游产业结构与区域发展是显著正相关的[9]。上述研究为进一步分析旅游产业结构对中国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提供了有益借鉴,但在全面衡量前者对后者的影响效应方面需要商榷的问题是:第一,多部门经济模型的主要价值和意义在于考察不同区域之间结构贡献的横向比较或者同一区域不同时段之间结构贡献的纵向比较及其变化状况,无法反映区域产业结构变动对经济增长贡献的绝对水平[10];第二,从动态角度看,产业结构变迁包括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两个维度[11],按此标准,对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影响旅游经济增长效应的测量需要进一步精细化;此外,在既有成果中,质性分析有余,但量化研究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本文拟作进一步的探讨,以期多维度呈现中国旅游产业结构变迁的趋势,并从结构主义的角度解读中国旅游经济高速发展的动因。

       2 中国旅游产业结构变迁的度量及其趋势特征

       基于产业结构变迁的维度,本文拟从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两个层面度量旅游产业结构变迁的动态过程。

       2.1 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度量

       师萍认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是使旅游产业内部保持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和内在联系的比例,并建议使用供需平衡评价法和结构效益评价法对其进行衡量[12],但供需矛盾小仅是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一个必要条件,且容易造成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的被动局面[13]。除此之外,在旅游研究领域内笔者尚未见到更多关于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标的定量化设计,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却比较丰富。其中,关雪凌和丁振辉认为,产业结构合理化实质上指的是各产业投入和产出之间的耦合质量,一方面反映了各产业之间的协调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合理利用资源的程度[14]。在该内涵约束下,研究者一般使用结构偏离度对产业结构合理化进行考察,公式为:

      

       式(1)中,E、Y、L分别表示结构偏离度、产出和就业,i和n分别表示产业和产业部门数。当经济处于均衡状态时,各产业部门生产率水平相同,此时

,从而E值为0。E值越大,表明经济越偏离均衡状态,产业结构越不合理;相反,E值越趋近于0,产业结构则越合理。但干春晖等认为,结构偏离度忽视了各产业在经济体中的重要程度且绝对值的计算颇为不便,并建议使用泰尔指数(Theil index)作为替代指标[5],公式为:

      

       同样,当经济处于均衡状态时,TL值为0;TL值不为0,则说明产业结构不合理。吕明元和尤萌萌则认为,干春晖等的指标设计忽略了结构偏离度指标中绝对值的真正作用,在使用泰尔指数计算时会出现各产业部门偏离度正负相抵的情况,从而导致结果值偏低,造成产业结构“假”合理化[15]。在依据泰尔指数度量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时,本文也发现了上述抵消现象(图2)。针对这一问题,吕明元和尤萌萌建议使用含有各产业权重结构偏离度的加权和

反映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标[15],公式为:

      

       综合考虑计量数据的可得性和产业结构合理化指标被研究者接受的普遍度,本文拟采用式(3)度量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

       2.2 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度量

       产业结构高级化实际上是产业结构升级的一种衡量,一般文献根据配第-克拉克定律(Petty-Clark’s Law)进行度量[6]。受此思路的影响,既有研究多使用高附加值旅游产业部门的产出占总产出的比重测度旅游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虽然不同研究者对高附加值旅游产业部门的认定并不相同[8,16]。但事实上,在旅游产业中具有高附加值的旅游项目并不多,以高附加值部门产出占旅游产出比衡量结构高级化程度很难反映旅游产业结构的动态变化。同时,在实证研究中,由于统计数据的严重缺失,按此思路测算部分地区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程度尚可,但如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跨地区、跨时期的度量,其可行性几乎不存在。

       更重要的是,基于数据的可得性,仅以入境旅游发展考察中国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的演进过程,会发现如果单纯用份额度量产业结构高度,从1997~2011年中国的旅游产业结构高度几乎没有显著变化(图1),受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时以份额衡量的产业结构高度也未呈现出收入弹性变化,这进一步证明了刘伟等认为产业间份额的转变并不是产业结构高级化本质的观点[17]。

       产业结构高级化是这样一个过程:原有要素和资源从劳动生产率较低的产业部门向劳动生产率较高的产业部门转移,新增的要素和资源也被配置到劳动生产率较高的产业部门,导致劳动生产率较高的产业部门的份额不断上升,使得不同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共同提高,为此刘伟等建议使用比例关系和劳动生产率的乘积

作为产业结构高级化测量的指标[17],该指标越大则产业高级化程度越高,公式为:

      

       根据钱纳里(Chenery)的标准模型[18],基于旅游业从属于第三产业的现实,本文将1941美元作为工业化的起点,把7674美元作为工业化的终点①。

      

       图1 1997~2011年以份额度量的中国入境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变迁

       注:旅游产业部门层次的划分方法主要参考陈太政等的建议[8],其中,发展层旅游产业包括购物和娱乐部门,核心层旅游产业包括游览部门,其余为基础层旅游产业部门。以份额度量产业结构高度时,参照的主要是发展层旅游产业部门。

       2.3 中国旅游产业结构变迁的测度及其趋势特征

       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可比性,本文以1997年为研究起点,使用旅游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代表旅游产业产出,并将旅游经济部门分解为旅行社、旅游饭店和其他旅游企业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旅游企业营业收入这一代理变量的选择缺乏严谨性,但其有效性已获得了验证[7]。相关数据均从《中国旅游统计年鉴(正、副本)》《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统计年鉴获取。对于个别地区个别年份的缺失数据,本文采用滑动平均法进行了处理。

       根据式(3)和式(4),分别得到1997~2011年全国和东、中、西部地区的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

值和高级化

值(图2、图3)。图2表明,整体而言,1997~2011年间

值和

值均处于上升趋势,即中国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在下降、高级化程度则在提升。同时,

值和

值均呈现出了一定的波动性特征,其中,2003年“非典”事件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对旅游产业结构的高级化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在“非典”和金融危机期间,旅游产业结构的

值不升反降,即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有所提高,其成因可能并不是旅游产业部门间协调程度提高的结果,而是在事件影响下,商贸活动不振、旅游业务萎缩,特别是旅行社部门产出占比与劳动生产率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致使该部门的结构偏离度下降。事件发生后,通过市场机制的调整和政策的扶持与引导,2004年及2009~2010年间结构合理化值

与高级化值

均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上扬。事实上,上述波动性也反映了指标

具有一定的弹性,将其作为度量旅游产业合理化和高级化的指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此外,根据式(2)计算的泰尔指数TL值明显低于考虑产业部门结构合理化变动方向的

值,这表明使用泰尔指数衡量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确实容易造成产业结构合理化的虚高。同时,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有相关研究表明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的相关性并不强或者二者演变的趋势并不一致②,但合理化程度的持续下降必然会抑制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经济影响效应的发挥。

      

       图2 1997~2011年全国旅游产业结构的变迁

       注:SR(structure of rationalization)表示产业结构合理化;TL(Theil index)表示泰尔指数;SO(structure of optimization)表示产业结构高级化。

      

       图3 1997~2011年中国东、中、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的变迁

       全国水平上的分析很可能会掩盖我国旅游产业结构变迁特征的区域差异,为此尚需要从区域层面进行解构。图3表明,从区域视角看,东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西部(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地区的旅游产业结构变迁有一定的差异性。其中,3个地区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的变迁趋势与全国水平较为一致,且东部地区的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最高,其次是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高级化程度则最低。同时,在2003年之前,3个地区的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增长速率较为接近,但2003年之后,东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提升迅速,不仅逐渐拉大了与中部、西部高级化水平的差距,也提升了中国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总体程度。

       但是,3个地区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变迁具有较强的分异性。其中,中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要优于东、西部地区。具体而言,以2003年为界,在该时点之前,中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是最优的,其后依次是东、西部地区;在该时点之后,西部地区的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要优于东部地区,但中部地区的结构合理化程度仍然是最优的。同时,在2003年以前,整体看,中、西部两个地区旅游产业结构的

值在增大,即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在下降;但从2003年到2008年,

值在减小,即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在提高。此外,从整体看,东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的

值在波动中持续上升,且大致以4年为一周期。同时,在同样的社会经济背景影响下,相对中、西部而言,东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变迁的速度更快,这可能和不同地区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入化程度及其区域旅游经济的特点有关。

       此外,需要关注的是,虽然从整体看中国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程度一直在下降、高级化程度一直在提升,但是从部门的角度看,旅行社、旅游饭店和其他旅游企业部门的合理化程度与高级化程度具有明显差异。其中,就合理化程度而言,旅行社部门与其他旅游企业部门的偏离程度最高,其次是旅游饭店部门;就高级化程度而言,部门劳动生产率由高到低依次为旅行社部门、旅游饭店部门和其他旅游企业部门,特别是旅行社部门的非均衡增长特征非常明显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游业整体的高级化水平,受篇幅限制,本文对此不再赘述,相关成因将在后文讨论。

       3 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

       3.1 变量选取与处理

       为了分析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中国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本文使用1997~2011年30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其中,西藏的数据缺失较严重不包括在内。

       本文选取的因变量为旅游经济增长

,用各省(市、自治区)i各年份t内旅游收入占GDP的比值进行衡量。自变量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与高级化指标

,由于指标

互为正逆指数,借鉴关雪凌和丁振辉的处理方式对其进行无量纲化处理[14],取对数后分别记为

。处理过程如下:

      

       控制变量的选取缺乏一致的标准,为了避免选取的随意性,参照干春晖等的做法,将因变量与自变量的交叉项作为控制变量项[5],其原因在于:第一,因为残差中未能引入模型的因素,在同时与解释变量或被解释变量相关时才会产生内生性,因此,将交叉项引入模型,可以代替这些产生内生性的因素,从而起到了“代理”各种控制变量的作用;第二,可以据此估计产业结构变迁对经济增长的偏效应[21]。

       3.2 面板模型的选择

       面板数据可以控制个体的异质性和不可观测效应,缓解变量间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同时扩大样本量,有利于提高参数估计的准确性。至于模型的类型,一般可以根据F检验和豪斯曼(Hausman)检验确定,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对于时期较短而截面单位较多的样本数据,可以认为地区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横截面的不同个体之间,参数不随时间变化或者变动减少,应首先考虑变截距模型;同时,在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中,如果仅对样本本身的个体差异进行分析而不是用样本推断总体的个体差异,则可以选择固定效应模型[22]。因此,本文模型设定如下:

      

       差分方法会导致差分后随机扰动项的相关性,在估计参数时需要使用面板稳健性标准差。此外,由于交叉项和残差项有关,式(9)中不可避免地具有内生性。对此,本文借鉴柏克和李维(Back & Levine)[23]、弗兰克(Frank)[24]的方法,将所有解释变量视为内生,并用其滞后项和差分项作为工具变量进行面板广义矩估计。考虑到广义矩估计的一致性取决于工具变量的有效性,本文使用汉森(Hansen)检验进行判断。

       3.3 实证分析

       为了避免因数据不平稳造成“伪回归”现象的发生,首先根据单位根检验指标检验面板数据变量的平稳性。由于单位根检验理论非常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方法考察检验的结果。在检验中,依据IPS、ADF-Fisher、PP-Fisher 3种指标综合判断,发现绝大多数指标均不能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变量一阶差分后的检验则均拒绝原假设,因此,可以判断面板变量的AR(1)序列是平稳的。使用Stata12.0软件并基于xtabond2程序分别估计1997~2011年间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在估计时,根据罗德曼(Roodman)的建议[25],部分参数设置为:方法为两步估计(two-step)、标准差为稳健标准差(robust)、统计量为小样本中的t统计量(small)。此外,由于过多的工具变量数可能会过度拟合内生变量而不能去掉内生部分,并有可能会弱化Hansen过度识别约束检验[26],因此,在估计时本文尽量遵循工具变量数不超过截面数的拇指规则。

       结果表明(表1),无论是从全国范围还是从地区水平上看,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均对中国旅游经济增长至少具有10%水平上的显著性直接影响,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对中国旅游经济增长也至少具有5%水平上的显著性直接影响。可见,旅游产业结构变迁不仅已经成为推动中国旅游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而且其影响力具有一定的区域普遍性。而从影响系数的大小看,中、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对旅游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要大于高级化的影响,从全国和东部地区角度看则相反;东、中、西部3个地区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对旅游经济增长影响效应的大小是依次递减的,合理化影响效应大小的排序依次是中、东和西部。

      

       偏效应分析表明(表1),无论是从全国范围还是从地区水平上看,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均对旅游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且在全国范围、东部和西部地区水平上,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偏效应均要大于高级化的偏效应,反映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我国旅游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为了动态考察中国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根据1997~2011年间中国旅游经济增长指标

以及

值的变化,将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划分为1997~2003年和2004~2011年两个时段,并分别进行面板数据估计,结果表明(见表2),除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外,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对中国旅游经济的增长仍具有显著的直接影响,这表明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持续性。

      

       从动态变化的角度观察东、中和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可以发现:第一,从1997~2003年到2004~2011年,东、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直接影响在下降,中部地区则相反;东、中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直接影响也在下降,西部则相反。第二,在1997~2003年间,东、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直接影响要大于高级化的影响,中部地区则相反;在2004~2011年间,东、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直接影响要大于合理化的影响,中部地区则相反。同时,从直接影响效应大小的视角看,1997~2003年间,东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对旅游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其次是西部地区;东部和中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对旅游经济增长的贡献要远大于西部地区。到了2004~2011年间,与前期相比,东、中和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影响力大小的差异有所缩小,但中、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对旅游经济增长的贡献均要大于东部地区。

       从间接效应看,分时段分析结果也表明,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与其他因素的交互作用对旅游经济增长有抑制作用,但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的系数比均大于1,且从1997~2003年到2004~2011年,中、西部地区的该比值在增大,反映出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不仅远大于抑制作用且二者之间的差距在拉大。从偏效应看,结果表明:从1997~2003年到2004~2011年,中、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偏效应在提高,东部地区则在下降;在3个地区内,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偏效应则均在下降。从偏效应大小的角度看,1997~2003年间,东、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偏效应要大于高级化的偏效应,中部地区则相反;到了2004~2011年间,东、中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偏效应要大于合理化的偏效应,西部地区则相反。

       此外,把分区域的估计结果与全国范围的估计结果进行比较(表1、表2),发现无论是全时段分析还是分时段分析,分区域估计结果与全国范围内的估计结果均存在较大差异,这反映出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我国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区域差异。

      

       4 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影响的稳健性

       为验证上述结论的可靠性,需要进行稳健性评估。相关分析涉及旅游经济增长的衡量方式和估计方法两个方面。

       4.1 旅游经济增长衡量方式的稳健性

       使用旅游业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TFP)作为旅游经济增长的替代指标,对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影响的稳健性进行衡量。在计算旅游业全要素生产率时,使用的方法为DEA-Malmquist指数法。通常情况下,计算全要素生产率时,选择的投入指标为资本和劳动,产出资料为GDP。但受数据来源的限制,本文参考左冰和保继刚的做法[27],选用各省(市、自治区)的旅游企业收入作为产出指标,选用各省(市、自治区)旅游业固定资产净值作为资本投入的替代指标,选用旅游从业人员数作为劳动投入的替代指标。在计算旅游业固定资产净值时,方法为永续盘存法,折旧率取9.6%[28];在处理与收入、固定资产相关的数据时,使用分省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IPI)进行平减。全时段的稳健估计结果见表3,分时段估计结果见表4。

      

      

       对比表1和表3(差分广义矩部分)、表2和表4发现,无论是全时段的全国范围估计与区域范围估计,或者分时段的全国范围估计与区域范围估计,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

和对

影响的差别仅体现在系数大小与显著程度上,符号则完全一致,这说明从旅游经济增长衡量方式的角度看,3.3部分关于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健性。事实上,即便是从影响系数看,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

的影响也与前述研究有较强的相似性,具体表现为:(1)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

的影响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2)从全时段角度看,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直接影响要大于高级化的影响;(3)从1997~2003年到2004~2011年,东、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直接影响效应在下降;(4)1997~2003年间,东、西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直接影响要大于高级化的影响,2004~2011年间则相反。

       4.2 模型估计方法的稳健性

       对于3.3部分使用的差分广义矩估计,一般认为该方法较易受弱工具变量和小样本偏误的影响,同时,差分转换会导致损失部分样本信息,并且当解释变量在时间上有持续性时,将减弱工具变量的有效性从而影响估计的渐进有效性[29]。系统广义矩估计改善了差分广义矩估计,能同时利用差分和水平方程中的信息,在一般情况下比差分广义矩估计更有效[30,31]。为此,本文使用两步系统广义矩估计进一步考量3.3部分估计方法的稳健性,并使用Hansen检验估计过程中样本矩条件工具变量的总体有效性,使用AR检验差分回归及系统的差分—水平回归时残差项是否存在序列相关。全时段估计结果(表3中系统广义矩估计部分)表明,在0.05的临界值水平上,差分项的扰动项均存在一阶序列相关,不存在二阶序列相关,Hansen检验表明所使用的工具变量有效,因此,模型具有稳健性。将表3和表1对比,结果仍表明其差异仅体现在显著水平和系数大小上,符号则完全一致,因此从估计方法角度讲,3.3部分的研究结果具有稳健性。分时段的系统广义矩估计结果与上述结果类似,出于篇幅考虑此处不再赘述。

       5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与讨论

       借鉴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思路,本文首先将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分解为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和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两个维度,并选择相应指标对其发展特征进行了定量化分析,进而利用1997~2011年间的省级面板数据研究了中国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结论及成因分析如下:

       第一,从全国水平看,我国旅游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在持续提升,合理化程度在波动中持续下降,但从区域和时期角度看,旅游产业结构变迁的差异较大:(1)2003年以后,东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提升迅速,但中、西部地区提升速度较慢;同时,东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受冲击的程度更小,变迁的速度更快。(2)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变迁具有相当的波动性,旅游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变迁则相对稳定。

       我国特别是东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获得了持续提升,从旅游产业部门来考察其成因可能在于:以旅行社部门劳动生产率及其产出占比不断提高,特别是2003年以后,东部地区旅行社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升速度远远超过了中、西部地区并保持了持续增长,进而拉高并维持了东部和全国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的持续提升。从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角度来考察,其成因可能在于:2003年以后,信息技术在全国范围内有所普及,信息技术进步不仅提高了我国旅游产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本的有机构成,也使得等量产品和资本所需投入的劳动力更低;同时,技术进步也奠定了服务创新的基础[32],加快了旅游产业结构从“平衡→不平衡→平衡”螺旋式发展的进程,保障了更快的旅游产业结构变迁速度。在信息技术应用的广度与深度方面,2004年东部地区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就已位居国内前列[33],此种情况下,即便是面对突发事件和经济环境冲击,该地区的旅游产业仍有能力维持较中、西部地区更稳定的产出水平和更高的生产率。同时,区域旅游经济特点等因素也可以较好地解释我国不同地区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的差异:(1)商业贸易引发的旅游活动在东部地区具有相当高的份额,中、西部地区的旅游活动则更多地由旅游资源禀赋引发,前一种旅游活动的需求刚性远大于后者,这也有利于提高东部地区旅游产业结构变迁的耐冲击性与变迁速度;(2)不同地区旅游产业的集聚程度差异较大,2003年以后,东部地区旅行社和旅游饭店等部门的集聚度水平远远超过了中、西部地区[34];(3)东部地区旅游经济的外向性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加之良好区位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东部地区旅游产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升符合情理。

       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的持续下降,从旅游产业部门来考察其成因也主要是:旅行社部门劳动生产率提升迅速使得该产业的结构偏离度远高于其他旅游产业部门,且旅行社部门的产出占比持续提高;旅游饭店部门的产出占比虽然也较大,但近些年来,相对于旅行社部门而言,旅游饭店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较为有限。同时,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变迁波动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旅游产业属于典型的脆弱型产业,很容易受突发事件和经济景气波动的影响,当旅游产业受到较大冲击时,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旅游业特别是旅行社部门的就业水平与产出水平都会受到明显冲击,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则随之产生较大波动。但需要关注的是,不同旅游部门产业结构合理化波动的程度并不相同。当然,需要讨论的是,在测度中产业结构合理化更强调产业部门间的协调性,而高级化更强调生产效率,在技术进步及旅游部门差异等因素的推动下,产业结构高级化波动的幅度比结构合理化波动的幅度小可能存在其必然性。

       第二,无论是从全国范围还是从地区水平考察,1997~2011年间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我国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均是显著正向的;将1997~2011年分为1997~2003年和2004~2011年两个时段,重新考察不同时段内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我国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绝大部分时段内的影响也是显著正向的,这说明产业结构变迁对我国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普遍性和持续性,且稳健性检验表明上述结果具有可靠性。其中,值得进一步关注的是:(1)综合而言,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我国旅游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效应和偏效应分析表明,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我国旅游经济增长主要的基础性动力。(2)分时段考察的直接影响效应和偏效应则表明,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水平上,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的影响力并不相同,说明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我国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区域差异性,但笼统看,在1997~2003年间合理化的影响要大于高级化的影响,在2004~2011年间高级化的影响则要大于合理化的影响。(3)笼统看,从1997~2003年到2004~2011年,在相当区域范围内,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的影响效应有所减弱。

       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是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基础,通过要素和资源在产业部门间的流动及其利用效率的提高,旅游产业部门的产出水平和部门间的协调度水平逐渐提高,劳动生产率较高的旅游产业部门产出占旅游总产出的比重也随之增加。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与高级化之间的这种演进机理,可能是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比高级化影响大的内在原因。同时,旅游产业作为典型的链式产业,产业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关系对彼此间的比例关系与协调发展也具有较强的约束性,这也应该是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成为推动旅游经济增长主要动力的重要原因。

       经验研究表明,产业结构变迁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不仅取决于产业结构变迁自身,还与经济体经济增长速度有关。当经济增长速度较高时,产业结构高级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比合理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更明显;在经济增长速度较低时,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更明显[14]。从国内旅游增长的角度来衡量,我国国内旅游经济在2004~2011年间的增长速度要远高于1997~2003年;当然,从入境旅游发展角度看,1997~2003年间该市场的发展速度远高于国内旅游市场,但相对同时期国内旅游的发展规模,入境旅游的经济规模还较为有限,这可能是2004~2011年间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大于合理化程度影响的重要原因。

       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的影响效应有所减弱的可能原因在于:(1)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在相当时段、区域内的持续下降抑制了其对旅游经济发展的影响,同时,受合理化程度不佳的制约,高级化对经济实际增长速度的贡献也会受到限制。较为明显的例证包括:东部地区合理化程度最差,相应的,在不同时段该地区结构合理化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下降幅度最大,高级化的影响也有较大幅度下降;中部地区合理化程度是最优的,在不同时段该地区结构合理化对旅游增长的影响有较大幅度提高,高级化的影响虽然有所下降但幅度并不大。(2)随着我国旅游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要素在不同产业部门间配置的流动性以及旅游供需间的匹配度逐渐提高,旅游经济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得以释放,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带来的“结构红利”呈现下降趋势有其必然性,但旅游产业结构对旅游经济增长的直接和综合影响效应仍不容忽视。

       5.2 建议

       基于中国旅游产业结构变迁的特征及其对旅游产业经济增长的影响,为推动旅游产业结构的良性变迁和旅游经济的良性发展,应把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调整作为重点,并适度推动旅游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变迁:

       第一,应高度重视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持续性甚至是基础性的促进作用,并提高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变迁的相对平稳性。旅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变迁涉及旅游产业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涉及相关资源的利用效率。其中,协调度的提升有赖于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进程与开放特别是对内开放程度,有赖于旅游要素市场的形成及其要素流动的自由度。事实上,与其他产业相比,我国旅游产业的市场化程度及其对内开放性还有很多不足,特别是在地区壁垒、产权市场开放等方面;旅游要素市场如技术要素、资本要素、劳动力要素、信息要素的形成与成熟度及其流动性也存在诸多不足,亟须旅游产业政策方面的引导与扶持。同时,为提高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变迁的稳定性,一方面需要提高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企业的规模及其经营模式以提高抗冲击的能力,另一方面则应立足于区域促进区域内旅游产业部门间的协同发展,特别是应根据旅游流的分布与变化协调旅游产业要素的配置。

       第二,在厘清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本质的基础上,适度推动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变迁。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测度表面上是不同产业的份额和比例关系的度量,本质上则是劳动生产率的衡量。目前,在促进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过程中,很多地区都较为强调购物和娱乐业的发展,以期提高高附加值部门产出在全部旅游产出中的份额,但购物和娱乐业的发展在很多情况下受限于区域社会经济大背景,因此,其影响不仅缺乏普适性,而且该份额的提高也无法在本质上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相反,劳动生产率的提升,特别是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旅游产业部门份额的提升对旅游产业的深化发展更具有推动作用。在高级化促进过程中,以顾客需求为导向,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加大人力资本的培育,促进旅游企业的组织创新对于推动旅游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具有关键作用。但受限于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与高级化的关系,受限于旅游产业链式产业需要协调发展的特征,各地区应根据当地的产业发展水平与资源禀赋适度推动旅游产业结构的高级化。

       第三,在不同地区的不同阶段,旅游产业结构变迁的特征及其对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有一定差异,各地区应根据本地旅游产业发展所处的阶段,适度推动旅游产业结构的变迁。从旅游产业结构变迁对各地区经济增长直接影响的视角看,在当前阶段,在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提升的基础上,东、西部地区特别是东部地区应适度侧重于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的提升;在旅游产业结构合理化提升的基础上,中部地区则应适度侧重于旅游产业结构高级化程度的提升。

       注释:

       ①原文以1970美元计算,工业化起点为340美元,而终点是1344美元,刘伟等通过计算发现,1970年美元换算成2005年美元的折算因子为5.04[17],通过计算美国的GDP平减指数,计算得2005年与2011年的折算因子为1.1336。借鉴刘伟等人的做法,本文中所有其他美元数据都以2011年美元计算。

       ②如乔晓楠和张欣对美国产业结构变迁的研究结果表明,1995年以来美国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在持续上升,但合理化程度在持续下降[19],周斌以中国服务业为例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结论[20];从部分时段角度看,干春晖等人的研究也佐证了上述观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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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产业结构变化对我国旅游经济增长的影响_旅游产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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