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的哲学思考_政治论文

关于管理的哲学思考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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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是一门经验性科学,但它的前提性、基础性问题却属于超越经验的哲学研究对象。本文从哲学的角度论述了管理之道与管理之术、政治管理与经济管理、积极管理与消极管理、有形管理与无形管理的区别与联系,提出了一些独到而颇有新意的看法,从而凸显出了管理学的“人学”实质。

管理是一种极为普遍也相当复杂的现象,大到国家、世界,小到家庭、班组,都离不开各式各样的管理。管理学作为一门经验性科学,已经历若干发展阶段,成为一门复杂的系统科学,在西方还形成了诸多学派。我在本文中只想从哲学的角度,结合我国的情况就管理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管理之“道”与管理之“术”

由于管理现象具有“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客观普遍性,所以人们说到管理,就仿佛说的是一种不证自明、不言而喻的事情,径直去谈怎样管理、管理的方式方法。至于“为什么要管理”、“管理的本质是什么”、“管理是怎样产生的”这些“前提”性问题,则往往被置于人们的论域之外,似乎已经解决或无须解决。结果,久而久之,管理之“术”虽然得到精研,管理之“道”却被忽视乃至遗忘了。然而,“道”是纲“术”是目,管理之道才是一切管理活动的根本所在。

管理学著作上讲,管理就其本质而言是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进行的社会性的调控、组织活动。这合乎某些事实,有一定道理。但是,为什么有些管理是成功的,另一些却失败了?为什么管理的方式方法总要发生历史性变化,社会转型时期甚至要发生革命性变革?为什么在一个国家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移植到另一国度却效用大减乃至出现负效应?为什么有时“管”反而不如“不管”?社会区分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历史上的管理者往往是统治者等等问题,就不是上述定义所能说明了的。当然,要求一个定义解决所有问题是过分的,但是如果关于某一事物的定义能够揭示这一事物的“根本”,则所有关于该事物问题的答案,原则上都应蕴涵在这个定义之中。换言之,倘若管理的定义足以反映管理之道,则这个定义就具有了解答所有管理问题的“公理”的意义。

以此绳度之,笔者认为,所谓管理指的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们,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有意识地利用这种社会关系或创设新的社会关系以实现对人对物加以调控、配置、组织、规范的活动。这个定义表明,凡是有人因而有社会关系的地方,就有管理;管理不过是社会关系的自觉化、主体化、程序化;而有别于自然关系的社会关系,必然由于人的意识的加入而在一些有条件有能力的人那里上升为管理活动。这样,管理的社会性、历史性、文化性及其他问题,便获得了根本性的解释。

我们的先人早就对此有深刻的领悟。儒家创始人孔子认为,“仁者爱人”,而“孝悌”乃“为仁之本”。孔子的弟子有子进一步指出:“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①]“孝悌”是基于父子、兄弟之血亲的伦常关系,具有高于自然血缘的社会性质,有子从这种社会伦常关系中看出了它作为调整整个社会关系的准则的意义。中国历史上的统治者以“孝道”作为“治国之本”,其思想源头正缘于此。大思想家荀子说得更清楚:“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②]“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③]总之,在荀子看来,人类要靠“礼”来“明分使群”。所谓“明分使群”,就是明确人们上下等级和职分的区别来组织社会、稳定秩序。而能够实现这一任务的“礼”,则是“先王”对人类自身基于物质利益的竞争与合作的社会关系所作的改造与创新。事实上,盛行于中国古代郡县制社会的“礼教”尤其是“三纲”,正是缘自于其时发达的“垂直性”而非“水平式”社会分化而又给予维护和强化的社会“统治—管理”模式。这种自上而下的“统治—管理”模式的一个突出特点,便是君主“天然”地居于统治、管理活动的最高层而自身却不受任何约束。因此,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上,关于治理对象、治理方法的“治道”思想颇为丰富,而关于君权或政权的起源、嬗递和合法性的“政道”思想则极其贫乏。大智如老子,也不敢怀疑帝王似乎“天赋”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只能规劝其“效法自然”、“无为而治”。

西人则不同。由于西方(这里指欧洲)在古代基于劳动和商业分工的水平式社会分化和整合即相当发达,个人独立性有着来自于经济活动的强劲支持,所以西方思想家认为社会组织的原则和纽带是自愿缔结的“契约”。即使是作为契约监护人的社会统治者和管理者,也必须同时作为契约的一方受到约束和监督。在西方近代确立起来的“三权分立”制度,更是对社会统治者和管理者的有力制衡。西方的整个政治、管理思想及其变迁,莫不受到这种“政道”观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在第二次社会大转型时期(第一次社会大转型发生于春秋战国时代),市场经济体制行将全面地取代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传统的管理模式也正在被超越。当此之时,我们谈论管理问题,是否应当首先考虑一下个人的独立性和契约原则呢?是否应当首先考虑一下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变化的新的可能性呢?[*]是否应当首先考虑一下由“人治”管理向“法治”管理过渡的问题呢?我以为是应当的。须知,管理之“道”不明,管理之“术”再精也是枉然,因为“道”能驭“术”而“术”必须体现并服务于“道”。

二、“政治”管理与“经济”管理

这里所说的“政治”管理和“经济”管理,指的是以政治为主要手段的管理和以经济为主要手段的管理。过去,我们讨论管理问题,往往侧重于管理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在阶级社会是正当的。其实,政治本身就是一种“管理”性活动。孙中山先生尝言:政治乃管理众人之事。我们更强调政治是各阶级为了赢得对整个社会的统治而进行的斗争以及统治集团对社会的领导和管理。政治性的管理在阶级社会的确有高屋建瓴之势和从根本上动员、调控社会成员的作用。然而,如果不顾时代变化,如果把政治性管理与经济性管理分离开来,也会减弱乃至丧失其功能。

在改革开放以前的年代,我们不管干什么都是只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把政治路线与物质利益原则对立起来,在管理中排斥了一切经济手段。结果,这种政治性管理不仅总是伴随着人为的“运动”和“动乱”,而且极大地削弱了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社会自身的有机性变得萎缩、僵滞。显然,过去我们片面地理解了“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不是让政治结合并服务于经济,而是让政治疏离并取代了经济。事实上,任何政治都缘生于经济并要“还原”为经济。管理的经济性质比它的政治性质更为内在,二者是里与表的关系。西方古代哲人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一书中把人称为“政治动物”,而他同时认为这些“政治动物”都以“聚敛财富和金钱”作为“家务管理的目的”。他并且指出,财产尚未区分而参加“共同管理”的人们比“执管私产”的人们会发生“更多的纠纷”。这也许是西方强调明晰“产权”的思想的源头。近代西方管理学的所谓“经济人的假设”更是从人的经济利己行为出发看待管理对象和管理方法的;现代西方经济学和管理学则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小化作为考虑管理问题的根本出发点。这虽然不无偏颇(这一点后面还要分析),但就其着眼于人的基本的物质需要和经济效益原则来把握管理的“道”和“术”而言,亦自有它的较深刻之处。我们在前面提到的中国古代的荀子也认为,具有“明分使群”的功能的“礼”——中国古代的社会管理准则和管理体系——产生于人的物质利益活动,并认为“礼”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许多后人也正是既讲“义”“理”又讲“利”“欲”的。我们自己在战争年代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发动、组织民众,领导解放区,也完全是因为提出的政治纲领有着经济的实质,并且确实让人民从“打土豪、分田地”中得到了好处;改革开放之所以得到比较顺利地推进,其关键也在于给人民带来了生活上的“实惠”。联产承包责任制、股份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等生产、经营和管理方式的先后落实,也莫不在于它能够较好地协调人们的劳动分工和利益分成。可见,我们创设新的管理模式,也就是寻找符合变动着的社会关系的人们劳动和利益的最佳结合方式。

相比较而言,政治性管理是“虚”的,经济性管理则是“实”的,因为前者主要是思想上、路线上的,后者则主要是物质上、利益上的。“虚”的不是“空”的,更不是“虚无”,不能以为它在形式上“看不见”、“摸不着”,就怀疑它的存在及其价值。人的思想、精神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人们思想的解放和精神的振作又是何等重要!我以为,在今天就我们整个民族和国家而言,既然最大的政治就是坚持改革开放,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那么,具体到管理问题上,则“政治”就应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变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创设新的管理模式,必须以这个最大的“政治”为基准;其二,管理者应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人格,并能本着职工既是管理的客体更是管理主体的信念来追求管理效能;其一,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人们或许会提出这样的疑问:我们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也有政治性吗?应当指出,许多先进的管理模式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中应运而生的,具有普遍的社会价值,并不专属于哪一个阶级或哪一种政治。而我们一反过去“左倾”政治的作法,把它们作为“先进”的事物引进来,正表明我们现在的政治是开明的、正确的。并且,引进之后,我们还要让它们适应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要辅之以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样,它们也就有了一定的政治性了。总之,“虚”“实”相应、“虚”“实”并举,才是我们新时期的管理之道。

三、“消极”管理与“积极”管理

事情往往是复杂的、变化的。过去,我们的政治性管理曾经是积极的、有效的,但曾几何时,它变成了“假大空”的东西。改革开放之后,以经济为主要手段的管理蔚然成风,管理的效率明显提高。但时至今日,它似乎也不那么灵验了,以至于我们重新发现,人作为以自主自由为价值取向的文化生物,并不总是孜孜于眼前的物质利益,他还要有一点精神、一点主体性、一点自我提升的需要。

笔者所谓的“消极管理”,指的是那种对于被管理者来说是被迫的、不得已接受的管理。由于这种管理并不能充分地调动人的积极性,不利于人的持续发展,所以从管理的长远后果看,它也不是很有效的。所谓的“积极管理”,指的是被管理者乐意接受并且能够使其能力得到主动发挥的管理。由于这种管理有利于人的持续发展,所以从管理的长远结果看,它也是颇为有效的。

一般而言,一种应运而生的新型管理模式,在初始阶段总是呈现为积极有效的性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变化,这种管理模式先在的局限性就会暴露出来,变得束缚人的手脚,压抑人的积极性。所以,从历史的角度看,消极管理和积极管理总是相对而言的,并不存在始终是纯粹“消极”或纯粹“积极”的管理。法西斯式的暴力胁迫不属于我们所讨论的“管理”范畴。

但是,不表现为暴力胁迫的管理并非都是积极的。相对地说,消极管理虽然不表现为暴力胁迫,却是被管理者迫不得已才接受的。例如,失去了生产资料的人为了活下去,就不得不“同意”拥有生产资料的人的雇佣,并从而“服从”他的管理。这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是自由的,并不专属于哪一个资本家,但却有一根看不见的线把工人系在资本家手里。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消极管理之所以在历史上曾经大行其道,至今也仍然有相当市场,就是因为人——在这里主要指被管理者——有着先天和后天的“弱点”,成为管理者兼统治者的那些人则利用了这些“弱点”。

中国古代的大法家韩非子,可以说是这种消极管理的思想鼻祖。在韩非子看来,人性天生是“恶”的,后天也不可能教化出“善”来,只是迫于刑罚不敢为恶。他说,君臣之间“上下一日百战”;一家之内,“父母之于子女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④]正因为人“皆挟”自私自利之心,所以治理国家的君主就不可讲仁义道德,而必须任法任刑。无独有偶,在西方以《君主论》一书为君主提供“统治术”的马基雅维里同样认为人性是“恶劣的”、“不守信的”。他这样说:人类是“忘恩负义、容易变心的,是伪装者、冒牌货,是逃避危难,追逐利益的”。[⑤]既然人的本性如此,所以治国应以功效为准则,凡是有利于君主统治的手段,都是正当的。只要对统治有利,不论道德或不道德,基督教或异教,均可采用,而最好的治国之术,就是暴力和欺骗两手并用。君主学会同时扮演狮子和狐狸两种角色,既有狮子的凶猛,又有狐狸的狡猾。事实上,中外历史上的统治阶级治理民众、管理社会,的确都是刚柔相济、恩威并用的。

翻开西方经济管理的思想史,我们也可以看到,作为古典管理理论代表人物的泰罗所提出的“泰罗制”,虽然不乏科学的成分,却是利用的当时工人对饥饿的恐惧和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泰罗制”基本上是把工人看作机器的配件、会说话的工具。这当然要严重挫伤工人的劳动积极性,阻滞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于是,西方管理理论走向第二个阶段,提出“行为科学”。梅奥等人认为工人并非单纯追求金钱收入的“经济人”,而是在物质需要之外还有社会、心理需要的“社会人”。因此,企业要搞好管理就需要设法满足工人的安全感、归属感、友情和自尊的需要,协调好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人际关系。这样,“消极”管理就逐步向“积极”管理过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种管理理论纷呈,现代科学方法被运用于管理,同时注意让被管理者批评乃至参与管理。在实践中,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更是出现了令人瞩目的现象。例如,日本的“丰田生产方式”已取消了“功能等级”与“职称等级”的对应关系,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者实行“团队合作”(team work),每人不固守僵化的技术分工,职称高的人也不一定在“团队合作”中处于发号施令的地位。美国也对过去福特式的僵化的、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内部分工理论提出了质疑。美国国会并且于1995年2月1日开始辩论一直属于非法的“团队合作法案”[⑥]。可见,随着人类及其文明的进步,管理也必然愈来愈渗透人的主体性和全面发展的因素。

就我们中国而言,“积极”管理的思想也是源远流长的。孔子从他的“仁道”观出发,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⑦]亦即靠刑政来治理民众,民众虽然不敢做坏事却不知羞耻,只有以礼义道德教化规范民众,民众才会懂得做坏事可耻,并知道自觉地去纠正错误。礼义道德虽然在中国统治者那里变得极其虚伪,我们过去的思想政治工作也曾经成为强词夺理的说教,但我们决不可因此而否定先进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对于人的教化、升华作用。社会主义的民主虽然在过去落实得十分有限,而今天又受到“老板说了算”的冲击,但我们仍然应当尽力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推行民主管理。从根本上说,管理学是一门人学,而人是向往自主自由的。好的管理不应当利用人的“弱点”,而应当发扬调动人的“优点”即人的积极向上之心,在推进物质文明发展的同时促进精神文明的发展,亦即人自身的提升。反之,无论是诱人以“官禄德”,还是施人以“管卡压”,虽然也能奏效一时,但从长远来看,它在使人精神“滑坡”人格“异化”的同时,必定严重阻滞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

四、“有形”管理与“无形”管理

由于管理是管理者借助一定手段有意识地调控对象的行为,所以,人们往往把管理理解为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操作活动,即“有形”的管理活动。其实,在“有形”的管理之外,还存在着各种类别的“无形”管理,即人们虽难以直观到具体感性形式却可以体会到其存在的管理。有形管理与无形管理,正如“计划”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一样,也是各有长短优劣,须要互补、兼用。

无形管理的思想和有形管理的思想同样久远。如果说任法任刑的法家主张的是“有形”的社会管理的话,那么,道家创始人老子所推崇的则是“无形”的社会管理。老子师法自然,认为最高级的管理就是像大自然生息万物那样的“无为而治”。“无为而治”不是不管不治,而是我们所说的“无形”管理。老子说:“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⑧]既“无为”,又“不言”,这是怎么管理呢?其实这正是老子对“管理”的卓异之见。因为在老子看来,“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正因为统治者“有为”、“多言”,势必无事生非、滋扰百姓,所以老子托“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⑨]这里所体现的是一种对民众自给自足、自立自奉的生存方式的尊重,是对统治者侵吞天下、鱼肉百姓的“统治”行为的尖锐抨击。从中国历史上看,信奉道家学说的统治者往往能采取息事宁人、与民休息的政策,使社会的生产、人民的生活得到某种程度的恢复和发展,如西汉初年就是如此。

人类社会存在着共性,人的思想意识因而也有相通之处。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开创者亚当·斯密就主张政府应当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无为而治,听凭市场(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引导并调控自由竞争。在这一理论的影响下,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的国家一般不直接干预经济活动,整个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确实呈现出生机勃勃的面貌和一定的运行秩序。直到今天,西方经济学的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学派,仍然主张国家奉行自由放任的政策。

那么,“无形”管理在实践中能够获得某种成功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呢?其依据有二:第一,广大社会成员虽然处在被统治被管理的地位,但他们本身具有自己的主体性。他们能够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条件,在一定限度内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产和生活。第二,整个社会犹如一个庞大的生物有机体,它自身具有相当的自调节自组织能力。因为社会成员之间有着广泛而细密的社会分工和合作,包括风俗习惯在内的社会“制度”又都在发挥着规范和维系社会成员的活动及其关系的作用。

然而,我们知道,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其活动都不会像花草树木、江河日月那样地自然而然、天然合理。个人的行为再自觉,也难免出现失误和偏差;由于人们的能力和生产的财富有限,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更加难以避免;而人类社会中的经济危机、战争冲突、资源破坏、人口过量、生态失衡等等危害人类自身的现象又层出不穷地发生着。所有这一切,不仅表明社会需要有相对统一和集中的管理,而且表明需要有指令性和强制性的管理。其实,从社会中产生出“国家”这一拥有强力的“机器”本身就说明,光有“无形”的管理是不够的,“有形”的管理同样是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本世纪30年代兴起于西方社会的“凯恩斯主义”以及当代西方主张政府直接干预经济活动的经济学派,都是推崇“有形”的社会管理的。但是,由于众多的经济学家看到这两种管理各有长处,又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于是越来越倾向于把它们结合起来,亦即让市场规律和政府计划这“两只手”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国的情况则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上述道理。过去,我们实行计划经济,对整个社会实行有形管理,结果或者由于不了解社会的无限复杂性和变动性而陷入盲目的瞎指挥,或者由于强制推行“一元”化的“政府”意志、“长官”意志而窒息了社会自身的活力,消除了社会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使社会变得死气沉沉、铁板一块。改革之后的一段时间,我国的经济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生活则出现了“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窘况,经过一个时期的震荡摇摆,我们现在才终于在理论和实践上初步实现了市场与计划、指导与指令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这同样说明“有形”和“无形”的管理缺一不可。

一个具体的企事业单位,当然不同于宏观的社会和国家,但在管理问题上却有同样的道理。如果单靠有形管理,管理者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不仅不胜其烦,而且会妨害被管理者主动性的发挥,甚至挫伤被管理者的自尊心和创造精神。一般而言,对于被管理者来说,有形的管理多半是“他律”,即由外部给予的规范;无形的管理则要靠“自律”,即借助于被管理者的自我规范。“自律”其实就是自我管理。他律要求明确、具体,容易使被管理者确立目标责任。但由于他律对被管理者来说是外在的,接受具有被动性,所以其管理不一定特别奏效,稍微要求不到,就会出现遗漏和缺陷。“自律”则不然,自律是自我立法、自负其责,其要求出于自身,自觉自愿,所以其作用深入得多、持久得多。例如,人们信奉的职业道德、形成的敬业精神,就是这种值得称道的“自律”——自我立法、自我管理。对于现代化的大生产来说,显然需要有形管理和无形管理,他律和自律的配合和并举。

“自律”作为无形管理以及有形管理的作用机制,并非是完全自发地形成的。自律既需要从有形管理这一外在要求“内化”,更需要有超越狭义管理的文化和文明的建设。近几年,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的“企业文化”——包括思想政治工作、文化知识的教育、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和谐的人际关系和企业形象——建工,正是实现无形管理、培养职工自律意识的根本途径。通过企业文化建设,职业将陶冶出良好的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和健全的人格、能力,树立起新的价值观念,而企业则将形成一种弥足珍贵的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企业的有形管理也将因此而得到加强和改善。

总之,对于管理这种普遍而复杂的社会和文化现象,我们不仅应当给予经验和实证的探索,而且应当从哲学的角度加以反思和把握。“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管理也有“形上”和“形下”的两重性,实际的管理工作者认真考虑一下这两重性及其关系,对于更好地开展自己的管理工作将是大有裨益的。

注释:

* 人们一提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就自然地想到上下级关系,这恰恰表明中国古代“治道”思想的影响力之大。其实,中国60年代初期被毛泽东推崇的“鞍钢宪法”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体制,即旨在打破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模式。日本的“丰田生产方式”和当今美国的“后福特主义”所主张的“团队合作”,在精神上可以说与“鞍钢宪法”是相通的。我们考虑新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管理模式,也应当从中汲取有价值的东西。

①《论语·学而》。

②《荀子·非相》。

③《荀子·礼论》。

④《韩非子·杨权》、《韩非子·六反》。

⑤[意]马基雅维里:《君主论》,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84、80页。

⑥崔之元:《鞍钢宪法与后福特主义》,《读书》1996年第3期。

⑦《论语·为政》。

⑧《老子·二章》。

⑨《老子·五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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