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类活用和汉语构句中的辅重现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词类论文,汉语论文,句中论文,现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名词活用中体现的句子辅重现象
通常,句子是以主干成分为核心构成的,各种修饰、限定、补充成分,附加在主干成分上,在句中扮演次要角色。传统语法分析中,主干成分分析法充分体现了句子语法构成的这种特点。
但是,我们在考察古代汉语名词活用时发现,在汉语句子结构中,还有一种辅重关系,即从句中的某个部分来看,句子的某些构成成分采用的不是主干成分,而是来自结构底层的辅助成分。如名词活用时的某些用例:
(1)(晋师)馆于虞。(左传·僖公五年)馆,住客馆。
(2)童子隅坐而执烛。(礼记·檀弓上)隅,在隅[角落]。
词类活用是一种语法-语义变化,在此过程中,新的意义的增入,引发了词性变化。比如,“馆”在加入行为意义“驻”后,具有与词组“住客馆”相当的意义,同时,兼有了动词的功能,并占据谓语的位置,而本来它应该在宾语位置上。可以用图表示这种结构关系,其中“|”连接的是下一层次的主干成分,“/”“\”连接的是下一层次的辅助成分,加[ ]的是可以不出现的句子成分,→指向意义蕴含者,加点的是出现的成分:
从结构关系来看,句中发生名词活用的部分,居于主干位置的成分都没有出现,它们的意义蕴含在受它们支配的、居于偏次的名词中,结果,参与组句的是斜线连接的偏次成分,而不是直线连接的主干成分。具体地说,在句中活用作谓语或状语的名词,它们本来的意义应该只占据句中宾语或介词宾语的位置,但是,在活用的时候,它们兼有了动词或介词的意义,同时也占据了动词或介词应该占据的谓语或状语位置。换个角度说,在组句的时候,一个动宾结构的语义关系只采用了可以充当宾语的名词,这就是名词活用作动词;一个介宾结构的语义关系只采用了可以充当介词宾语的名词,这就是名词活用作状语。
在动宾词组或介宾结构中,居于主干地位的是动词或介词,但是,被句子采纳的形式,却是居于辅助地位的名词,参考辅重论的解释,[1]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辅重结构或句子结构中的辅重表现。
一些复杂的词类活用现象,是包含多重活用关系的体现,比如,名词的使动用法,既带有名词活用作动词的变化,还带有动词使动用法的变化,如:
(3)寡人欲相甘茂。(史记·甘茂列传)
其中第一层变化是“相”作动词,包含了两个意义,表示“担任相”;然后,还包含了一个使令的意义,表示“使……担任相”的意思。每一层变化,不仅为活用的名词增加了意义,同时也改变了它的语法地位,在表示“担任相”的意义时,占据了谓语2的位置,它兼有的使动意义,使它进而占据了谓语1的位置,这个关系可以图示如下:
寡人欲 相 甘茂。
有的名词在句子中,可以占据不同的语法位置,扮演多种语法角色,比较它们在不同位置上的语法—语义特征,颇有启发意义:
(4)王自东来。——东,东方。一般用法表方位,作介词宾语。
(5)决诸东方则东流。——东,向东。增加介词,活用作状语。
(6)秦师遂东。——东,向东行。增加介词和动词,活用作动词(谓语)。
(7)王不如东苏子。——东,使……向东行。增加介词和两个动词,使动用法。
从(4)中方位词“东”的一般用法,到(5)(6)(7)中“东”的不同活用,是一个语义渐次增加的过程,语义的每一次增加,它的语法地位就向主干层提升一级,语义的变化与语法的变化直接对应。但是,在此过程中,“东”作为方位词的基本意义和用法既没有失去,也没有变化,只是被包孕在越来越复杂的、后来增入的意义中了。反过来说,活用中的“东”,从一个处在下层的辅助成分,兼具了不同层级的主干成分的意义,并且占据了它们的位置,从下列句子结构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关系:
观察上图,可以发现,不同类型的名词活用的共同之处:
A发生活用变化的是处在结构最底层的、辅助位置上的句子基础成分。
B名词的词类活用中,所有可能不出现的句子成分形式,都是占据主干地位的成分形式,它们的意义由占据辅助地位的形式(名词)来表示。
C活用中,辅助成分兼有了本层次主干成分的意义之后,由一个下层成分单独占据了该层次的全部位置,实现语法地位上的升格。
D这种语法地位上的升格,在句子中,可以通过由辅助兼代主干的方式层层递升的。
2、动词、形容词活用中的辅重表现
辅重表现不仅见于名词的词类活用中,在动词和形容词的活用中,也有类似表现。动词和形容词活用时,常常作名词,表示具有这种行为或性状特征的人或事物,相当一个由动词或形容词充当定语的定中词组,比如:
吊死问疾——死:死者,死去的人。疾:疾者,病人。
救焚拯溺——焚:被焚者,受火灾的人。溺:溺者,溺水的人。
乘坚策肥——坚:坚车。肥:肥马。
驾轻就熟——轻:轻车。熟:熟路。
在完全结构中,充当词组定语的动词或形容词,在活用中,兼括了它们的名词中心语,成为这个名词结构的代表形式,正是一种以偏概全的辅重表达。
形容词还常常活用作动词。形容词活用作动词,从语法—语义关系来考察,有两种情况:
A,形容词表示名物兼含行为,这种情况的用例不多。在这种形容词的活用中,形容词先活用作名词,相当于一个受这个形容词修饰的名词,然后再由这个名词活用为动词。名词活用作动词时,有相当于一个动宾关系的意义,也有相当于一个状中关系的意义,因此,形容词通过活用为名词再活用为动词时,也具备这两类情况。如:
(1)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杨伯峻注:“谓着黑色丧服以葬文公也。晋自此以后用黑色衰绖为常,襄二十三年《传》云‘公有姻丧,王鲋使宣子墨缞冒绖’可证。”墨,[丧礼]穿黑色衣服。
其中的语法-语义变化关系是:
形——形+名——动+形名
墨(黑)——黑/服——穿/黑服
(2)益烈山泽而焚之。(孟子·滕文公上)烈,用烈火烧。
其中的语法—语义变化关系是:
形——形+名——介+形名——介形名+动
烈——烈/火——用/烈火——用烈火/烧
B,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另一种情况是,在这个形容词意义的基础上兼括一个行为的意义,这时通常带宾语或受事主语,可以用一个“形+动”的状中词组来表达:
(3)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韩非子·和氏)急,急需。
(4)益以为神而远之。(汉书·张骞传)远,远离。
(5)杂申椒与菌桂兮。(楚辞·离骚)杂,杂采。
(6)自上观之,至于子胥比干,皆不足贵也。(庄子·盗跖)贵=重,重视、看重。
(7)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韩非子·五蠹)美,赞美。
(8)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晁错·论贵粟疏)卑=小、轻,卑视,小看、看轻;尊=重,重视、看重。
(9)复前行,欲穷其林。(陶渊明·桃花源记)穷=尽,走尽。
汉语中,状中关系与动补关系联系密切,有时可以互相转换,比如,上列例子中,“贵”“尊”都可以解作“重视”或“看重”,“卑”可以解作“卑视/小看”或“看轻”。不过,有些活用的形容词更宜于用状中词组来理解,而另一些活用的形容词则适于用动补词组来表达,这与这些句中形容词所描写的对象在句中的地位有关。
a,活用的形容词描写句中的主语(施事),多采用“形+动”的状中词组作理解。比如“人主之所急”中,“急”是人主的性状,宾语珠玉没有“急”的性状;“杂申椒与菌桂”中,“杂”表示“杂采”,即交错地纳采,其中“杂”表示主语行为的状态,而不是“申椒与菌桂”的主动交杂。活用的形容词表示主语处在某种状态下发出的行为,与宾语(受事)无关,这时采用“形+动”的状中词组比较合适。
b,活用的形容词描写句中的宾语,就可以采用“动+形(+宾)”的动补词组,像“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中,“美”描写的是尧舜汤禹之道。由于这个形容词与宾语的描写关系,因此,也可以通过拆分这个动补词组,把这种描写关系在结构上更明确地体现出来,形成“动+宾+形”复杂谓语组合。在这个结构中,增入的动词作为主干动词,用于描写的形容词也居谓语地位,作次要动词,而句中的受事宾语则介于二者之间,成为兼语,形成一个兼语句:
美+尧舜汤武禹之道-赞美+尧舜汤武禹之道——称赞+尧舜汤武禹之道+美
形+名——动(动/形)+名——动+名+形
谓+宾——谓(述补)+名——
有些形容词作动词时,形容词与句中的宾语或受事的关系密切,不适宜用“形+动”来理解,而需要用“动+形”或“动+宾+形”来理解,比如:
(10)载玄载黄,我朱孔阳。(诗·豳风·七月)黄,染黄。
(11)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史记·屈原列传)短,说……短(坏)。
(12)有能如此,道大名播。(柳宗元·敌戒)大,增大。
形容词的意动用法,与以上分析的形容词作动词的用法相比,就属于形容词作动词时描写宾语性状的一类。它的特点在于,这类用法的形容词兼带的是一个主观辨认的心理行为,因此,在理解上,是在形容词的基础上附增一个表示主观认定的心理动词,比如:
(13)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太山而小天下。(孟子·尽心上)
“小鲁”“小天下”中的“小”都要理解为“认为……小”,这个“小”有时也可以理解为“小看/轻视”或“看轻”,用动补词组或状中词组来表达:
(14)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而固小之。(典论·论文)
与此相应,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则是在形容词的意义上,增加一个致使性的行为,这个行为通常用“使”来表达:
(15)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安,使……安定。
但是,用于使动的形容词,也可以用一个动补词组来表达:
(16)孟子见齐宣王曰:“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斲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孟子·梁惠王下)小,削小。
(18)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孟子·滕文公下)轻,减轻。
据此,形容词的意动用法、使动用法,与本组中形容词作动词的其他用法,都是在一个形容词的基础上附加一个行为的意义,而这种增入的行为意义引起的语法—语义结构上的变化,与多数形容词活用作动词的用法是相同的。因此,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和形容词的使动用法,都可以归入形容词作一般动词描写宾语的用法中的小类,这可以从以下的分析中看出:
A组是形容词作动词的一般用法,B组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C组是形容词的使动用法。这三类形容词的活用,都在语法上有一次越级升格的变化,增入了一个主干成分,这个成分或者是动词谓语,这时形容词就作状语或补语;或者增入一个主干动词谓语与充当次要谓语的形容词构成复合谓语。它们的差别,只在于所兼含的行为意义不同:意动用法含有认定义,使动用法含有致使义。
至此,可以从语法-语义结构方面的特征对形容词作动词进行分类:
A.形容词表示名物兼含行为:①相当于一个动宾词组(动+形/名)
②相当于一个状中词组(介/形名+动)
B.形容词直接兼含行为:a.指向主语,相当于一个状中词组(形+动)
b.指向宾语:①兼含一般行为(动+[宾]+形,动+形,形+动)
②兼含认定行为(动+[宾]+形,动+形,形+动)
③兼含致使行为(动+[宾]+形,动+形,形+动)
其中b组的分类,是目前流行的形容词活用作动词分类的基点,从本文的分析来看,这种分析依据的是词的词汇意义,而不是语法意义,不足以充分揭示形容词活用的语法特点以及其中蕴含的结构语义关系。
动词的使动用法,是在动词原有的意义之上,再加一个具有支配作用的致使行为义,构成一个复合的行为关系,即用一个简单的动宾结构表示复合的兼语结构的意义,情况与形容词的使动用法相同,无须赘言。
3、“程度副词+名词”中的辅重关系
汉语中的辅重现象不仅存在于古代,在现代汉语中也有表现。近年来,以“很”为代表的程度副词直接修饰名词的说法,十分流行,从本文的分析思路来看,这与古代汉语的词类活用相似,适于用辅重论作分析。
有一种意见认为,“程度副词+名词”表示性状,具有形容词的特性,从大量的用例来看,这一点应该可以肯定。不过,表示性状并非都用形容词,因此,即使以词类活用作分析,这里的名词也不一定活用作形容词。以“很男子汉”这一组合为例,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这一变化的实际情况。
“很男子汉”可以表示两个意义:一是形容男子,说他“很男子汉”就是“很有男子汉的气概”,结构上是“副+动+名定+名中”;另一种情况是形容女子或小孩等“非男子”,表示“很像男子汉的样子”,结构也是“副+动+名定+名中”。二者的结构意义没有差别,差别在于动词“有”或“像”具有不同的描绘摹写作用,出现在这个结构中的名词“男子汉”其实是结构中的定语,中心语是表示性质的抽象名词。
从结构分析的角度来看,“很有男子汉气概”的结构关系是这样的:
图中显示,在辅重作用下,来自辅助地位的“很男子汉”便成立了,居于各层次中心位置的成分,都没有出现。用这个方式来分析其他的“程度副词+名词”,基本没有例外,如“很西藏”是“很有西藏特色”,“很人道”是“很有人道主义色彩”或“很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等等,可以以一驭百。换个角度说,凡是能够进入“程度副词+有/像+名词偏/具体+名词正/抽象”组合中的“名词偏”,都可以直接与程度副词组合成“程度副词+名词”,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了数以千计的“很N”,而且是从具体名词向抽象名词扩散。(注:2006年四川大学许艳辉硕士学位论文《现代汉语名词的形容词用法研究》,以《现代汉语词典》为范围,用北大语料库和百度作搜索调查,发现约1500个名词可以进入“程度副词+名词”的组合。用本文的方法来观察,有个别的用例与上文的分析略有出入,但仍符合辅重分析,如“很人品”,相当于说“很有人品”,是把“有”的宾语“人品”直接跟副词“很”组合,变化少了一个层级。)
4、日常表达中的辅重现象
汉语中由辅重现象形成的简略表达,并不局限在词类活用中,在一些日常表达,尤其是口语中,也可以看到这样的表现。比较以下两个句子:
A.买一张到王府井站的车票。
B.一张王府井。
A.句合乎语法,结构完整,但一般人不这么说;而B句结构缺损,看来似乎不合语法,但大家都这么说,其实,这是与名词活用相似的辅重表达,从结构的分析我们就可以看出了:
结果与上面一样,用斜线标示的辅助成分,成为表达的实现形式,而用直线标示的中心成分,都没有在表达中出现,这不应该是巧合。
通过上述这个简单的句子,我们可以看到,汉语句子结构中的辅重表达,并不限于古汉语的词类活用,也不限于某些特别的情况,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除了上举的各类情况之外,在古今汉语中无动词的副词句中,也体现了结构中的辅重现象。比如,否定副词利用语境支持,可以略去后面的谓语成分,单独充当句子的谓语成分,甚至单独成句,活跃于古今用语中,比如见于《汉语大词典》“不”字条下的几组例子,为了方便讨论,我们重新作了编序:
1.同“否”。《说文·不部》:“否,不也”。段玉裁注:“不者,事之不然也;否者,说事之不然也。故音义皆同。”《韩非子·内储说上》:“昭侯以此察左右之诚不。”陈奇猷集释:“诚不,谓昭侯知不割爪者为诚,其割者则否。”《后汉书·段颎传》:“羌悉众攻之,厉声问曰:‘田婴夏育在此不?’”清姚鼐《夏昼斋居》诗:“未知古与今,此意有迁不?”鲁迅《书信集·致许寿裳》:“今兹则颇无奈何,可不秋季再行应命?”
2.副词。方言。用在句末表示疑问,跟反复问句的作用相等。《儿女英雄传》第十四回:“我且问你,褚一官在家也不?”叶圣陶《未厌集·小妹妹》:“我也问你,你愿意不?”
3.副词。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叶圣陶《城中·微波》:“‘这两年里头,你一向在上海吧。’‘不,前年夏天我到北京去了,是上礼拜才来上海的。’”
4.副词。“不”字的前后叠用相同的名词,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儿女英雄传》第四回:“倒不在钱不钱的;你老瞧,那家伙真有三百斤开外,怕未必弄得行啊!”
其中,第1组和第2组之间的区别没有道理,应该看作是同类,它们跟第3组一样,都是在语境的支持下,略去表示行为的动词不说,由原来限定动词的否定副词占据谓语地位,完成表达。这个否定副词所据的地位,可以是一个正反并列的谓词性词组的反项部分,也可以单独占据句子的谓语,甚至单独成句。在它单独占据句子谓语的时候,它所否定的行为在上文中已经出现过了。“不”的这些用法,普遍地出现在其他的否定词中,比如古代汉语中的“未”“非”“无”等等,我们曾经作过讨论,此不赘举;(注:详参拙文《<太平经》中非状语地位的否定词“不”和反复问句),中国语文,2001年第5期。《从东汉文献看汉代句末否定词的词性》汉语史学报(第四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1月。)现代汉语的否定副词“没有”也有这样的用法,如:“你那篇恋爱论文写完了没有?”(张天翼《温柔制者》)可见,否定副词依托语境兼括谓语用法很广泛。
上列第4组不属于副词占据谓语的辅重关系,在“名+不+名”的结构中,行为意义被兼含在名词中,“钱不钱”相当于“要钱不要钱”或“给钱不给钱”“花钱不花钱”等等,其中与“钱”直接相关的某个动词就蕴含在“钱”之中,其中的语法-语义关系,跟名词的活用相同。
5.对辅重结构的认识
通常对句子的语法分析,都是以主干成分为中心,附加辅助成分展开的。我们因此认为,人们在组词构句的时候,也是以主干成分为核心,通过添加辅助成分来完成表达的。但是,通过对古代汉语词类活用以及相关的辅重结构表现的分析,我们发现,在句子的组构中,除了采用中心成分构架之外,在句子的某些局部,可以采用辅助成分构架的方式,具体的做法就是:选择处在句子结构基层的辅助成分,兼代本层的主干成分来构成句子。当条件具备时,这种变化可以在一个句子中连续发生。
本文尝试利用辅重分析,来解释语用层面上汉语句法中词类归属与句中功能不一致的现象,它或许有助于说明汉语语法的某些特点,并进而深化汉语的语法—语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