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思路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技创新论文,对策论文,思路论文,体系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90年代下半期以来,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一个以知识和信息为基础的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全球化市场经济正在逐步形成。知识开始成为主要的生产要素进入社会和经济各个领域。知识的来源在于不断创新,因此,努力提高国家的农业知识创新能力,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对于迎接“知识经济时代”,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和世界格局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 建立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新技术革命发展迅速,一场以高新技术为中心的科技革命正在全球兴起,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在农业上的加速应用,正孕育着一次世界范围的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目前,农业这个传统产业正面临着新技术革命的挑战。我国农业正在由“资源依存型”向“科技依存型”转变,高新技术正逐步地走进农业的每一个领域。
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还处在传统农业的状态,多数仍沿袭着技术落后的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如果这种状况从根本上得不到改变,长期依靠传统农业的技术,是很难在短期内使我国农业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
从世界粮食生产发展的形势来分析,由于人增地减的矛盾,世界各国粮食总增产速度和世界主要产粮大国可提供的粮食都十分有限。中国人只能自己养活自己,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出路。据专家们测算,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左右的峰值,按人均400 公斤的粮食安全低限计算,粮食总需求量要达到近7亿吨。即今后30多年要净增粮食1.5亿~2亿吨,按1000亿斤为一个台阶计,要连续上4~5个台阶。 这就要求粮食单产必须以年均1.1%以上的速度递增。到2030 年要比目前的单产水平提高55%以上,肉类产量也要提高60%以上。世界农业发展史上,还没有哪一个农业大国能达到这样高的增长速度。目前,我国粮食生产水平基数已相当高,从解放以来, 总产已连续上了7个1000亿斤的台阶,单产增长举步维艰,供求呈现“紧平衡”态势。
提高农产品质量、档次和竞争力需要农业科技创新。当今世界经济正在由工业经济转变为知识经济,商品价值取决于物化在商品中的知识、智慧和技术的多少,也就是最终取决于产品中科技的含量。目前,我国进入国际市场的农产品多为初级原料或低级产品(在某种意义上讲,出售的又是资源),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这类技术含量不高的产品很难在国际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在日益开放的世界经济大系统中,国内市场已经成为世界市场的一部分,国外高科技含量的农业商品已向国内长驱直入,各国的农业企业也看好我国的农业市场,大举进入,对我国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的农业企业产生巨大的冲击和威胁。如果我们不采取有力的措施,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我国的农业很难面对未来世界的严峻挑战和竞争。
2 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2.1 建立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方针,全面实施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的观念,遵循农业科技发展规律,把握世界农业科技发展趋势,瞄准农业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建设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国家需求和综合国力相适应的农业知识创新系统,形成有序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农业科研管理模式。围绕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的总要求,坚持走自主研究和技术引进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相结合,资源高效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生物技术、工程技术与管理技术相结合的道路,实现技术目标与经济、社会、生态目标的有机统一。通过农业科学的重大创新与全面推进,为实现21世纪上半叶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技术储备,赶上和超过世界农业科技先进水平。
2.2 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基本原则
(1)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选择对农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可望近期突破的技术问题,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集中优势力量进行协同攻关。重点发展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的农业高新技术创新项目,作为产业扶持重点,加速其产业化。
(2)统筹兼顾,远近结合。 在安排好基础研究应用和开发研究的同时,要把解决当前农业生产发展中带有全面性关键性技术难题作为主要目标,并对未来农业生产有重大影响的高技术研究和基础性研究工作进行超前部署。
(3)拓宽领域,着重创新。 拓宽领域:是指研究对象由主要以种植业为主的狭义农业,拓展到农林牧副渔和整个农村经济;由单纯研究产中延伸到产前产后;由单纯追求产量发展到着眼于增产、增值和提高农民收入;由注重单项、微观的研究,改进为单项与综合配套研究相结合,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并重;由单纯自然科学发展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科学;由注重解决近期技术问题改进为近期与中长期农业持续发展研究相结合。着重创新:是指农业生产水平要靠科学研究和在实践应用中不断创新才得以不断提高。农业科学技术工作要立足于创新,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出新理论、新方法、新工艺、新途径。
(4)集成创新,引导发展。集成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注重发挥我国农业科技优势,创新一批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高新适用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组装集成,引导我国农业从目前传统的、粗放的经营方式向现代集约高效经营方式转变。
(5)市场引导,宏观调控。 强化市场机制在农业科技资源配置和农业科技工作运行中的基础作用,对于“稳”的部分,充分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依靠政府重点支持;对于“放”的部分,主要通过产业政策、科技政策、扶持措施进行引导,推动其按市场机制运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支撑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
3 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基本内容
(1)深化农业科技体制的改革, 建立与国际接轨并具有我国特色的“现代农业科研体制”,包括国家农业科研机构和部门科研机构。其建设的具体设想为:①以“全国成体系,地方有特色”的原则为指导,构建国家和地方两级有明确分工的科研体系格局,从而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任务分流、协调高效的农业科研社会化网络结构;②理顺农业科研体系中职责权力划分和管理层次划分的条块关系,改变多头领导和平行管理的局面,促进适应调整后的农业科研体系格局的新的利益协调机制的形成;③以政策调整为主线,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的农业科研组织结构的管理制度,促进国家农业科研体系结构与布局上新陈代谢功能的形成和完善。④转变管理机制,建立现代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包括明确国立农业科研机构的方向和任务,建立和完善“国立农业科研机构年度预算拨款制度”、“农业科研院所研究理事会制度”、“农业科研人员聘任年限制度”、“科学合理的评议制度”,促进国立农业科研机构与农业高等院校、企业和国际间的合作等。
(2)调整结构,集中力量, 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农业知识创新基地,包括国家农业知识创新中心和分中心。国家农业知识创新中心是国家农业创新体系的核心龙头,国家农业知识创新中心由国家农业科研机构和国家重点农业高等院校构成,负责全局性、基础性和方向性的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在组建国家农业知识创新的同时,按照农业及其学科领域发展的需要,在已有优势学科和农业科研院所的基础上,通过优化配置科技力量,建立起国家农业知识创新分中心,主要包括粮食作物改良育种分中心、经济作物改良育种分中心、畜牧兽医研究分中心、水产研究分中心、微生物产业化分中心、农产品加工分中心、节水工程分中心、生物技术分中心、资源与环境分中心、减灾防灾分中心、信息技术分中心、农业工程分中心等。
(3)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撑体系, 深化农业科研投资机制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①明确农业科研的投资主体是政府,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国家财政对农业科研投资拨款的比例。以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政府应优先支持;以综合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拨款为主,其他渠道支持为辅;以技术开发型和技术服务型为主的科研机构,主要面向市场,政府拨款应逐渐缩减。②改革农业科研资金筹措机制,建立以农业科研资源的行政性分配为主的多渠道供给机制。保证农业科研投资的稳定来源,关键是要明确农产品消费者应成为农业科研的主要筹资对象,对民间和企业资助农业科研给予正确引导,使得非政府渠道的农业科研投资有可能成为我国农业知识创新供给的必要补充。③理顺农业科研资金的管理体制,调整农业科研资金的配置格局。主要是实行农业科研资金的归口管理,改变资金的分配方式,并按“大农业”发展方向投放科研资金。
(4)完善农业技术创新成果的扩散机制, 促进农业技术和知识传播的顺利实现。根本的途径在于加强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教育培训的协作。具体内容为:明确“三农”的科学分工,突出各自的优势;建立有利于“三农”职能协作的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统筹,搞好项目分配;明确“三农”协作的原则,建立切实可行的政策激励机制。
4 农业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
农业科技创新,既要根据我国的国情,也要把握国际农业科技发展的趋势。按照我国农业发展对科学技术的创新需求,农业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规律,确定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向。
(1)要在世界农业高新技术领域占有一定地位。 力争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主导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突破,促进农业科技革命。提高农业生物遗传改良技术,培育农业生物新品种、新组合,发展生物疫苗、生物肥料、生长调节物质等生物制剂,形成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或集团。发展智能化、网络化、实用化、国际化的农业信息技术体系。力争海洋科学、航空航天技术、核技术、卫星遥感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研究与应用取得重大进展。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农业基础研究和跟踪研究。
(2)以主要农产品高产、优质、高效、 低耗持续发展技术与技术体系的研究开发为重点,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创新、集成、组装、配套以及全面推广,促进农业产业革命。在不同农业生态区、不同行业建设综合性农业现代化样板区或农业高新技术开发试验区,逐步形成不同地区、不同农产品高产、优质、高效、低耗持续发展的技术与技术体系,带动全国农业技术全面提高。
(3)以农业产业化为目标,纵深配置农业科技要素。 培育农业现代企业和集团,发展农业产业化。统筹安排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创新的研究与开发,特别加强产后技术创新的研究开发,以食品制造、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及销售技术创新与设备的开发和应用为重点。
(4)发展持续农业技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加速保护国土资源,防止污染,改变生态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开发。特别要抓好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草原退化、环境污染技术及节水、节肥、节饲、节地、节能等资源节约型技术的创新与开发。优先选择农田水资源高效利用、肥料高效利用、气候资源高效利用以及设施农业、中低产田改造等重点领域,组织系统研究与攻关,同时为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5)加速农用工业的科技进步,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 用现代工业技术及产品装备农业,改造农业,大力促进化肥、灌溉、农药、农用塑料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与效益。使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工厂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6)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科技教育体系。 重点建设中国农科院和中国农业大学。加强科研、教学、生产等环节的联系。稳定农业推广机构,扩建重点实验室,加强农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扩建农业技术中试基地,加强农业技术市场广机构,建设一批农业知识创新和高新技术示范区,办好一批农业现代化试验区,发展农民培训基地和乡镇企业科技进步指导中心。
5 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保障措施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是一项跨21世纪的农业科技工程,需要从战略高度,超前部署,统筹规划,集中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形成总体建设格局,并推动和组织实施。
5.1 加强领导和组织,建立农业科技创新的宏观调控体系
建议农业部成立国家农业知识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有关单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在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预期目标,确立牵头单位,进行分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农业部门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主持,国立农业科研单位、国家重点农业高等院校的专家参加,该委员会负责审定中心和分中心项目立项与成果验收,并委托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将按制定的章程执行。
建立政府的农业科技创新宏观调控体系。通过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中的功能和作用,确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模式。包括建立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措施,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规范、扶持、引导、激励农业科研单位的技术创新活动;建立农业科技创新的宏观导向体系,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创新的有关计划、规划,引导、支持重点建设和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突破制约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建立技术创新的投入支持体系等。
5.2 政策保证
进一步加强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立法执法,制定适宜的配套政策。按照改革的既定目标,从科技、经济、教育、金融、财税、人事等各方面提供协调一致的政策引导,通过政策的集成与整合,全力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进程。
一是研究制定与国际基本接轨并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制度及相关政策,包括年度预算拨款制度、研究理事会制度、科研人员聘任年限制度和科学评议制度。给予国立农业科研院所和国家重点农业高等院校必要的组织结构和学科方向调整的自主权,并加强对其引导、监督和评估。二是加强农业科研资金分配的宏观调控,发挥科研投入的导向和引攀作用。在农业科研投入的层次性结构上,增加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的比重;在农业科研投入的产业构成上,尽快提高畜牧、水产业科研投入的比重。三是改革科研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以课题组为基本科研活动单位的动态管理模式;改革科研单位的评奖办法,评奖对象直接面向项目组,单位评优和奖励以单位科研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科研项目获奖人次为标准,实行积分累加评优制度。四是建立由农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基金会、项目监督与全优委员会和项目验收委员会组成的新的农业科研资金筹集与分配的机构体系。五是完善与农业科研教育的人才培养和流动的相关政策,按照国家农业知识创新结构和任务要求,稳定、培养和支持一支精干的农业研究教学队伍,以保证农业科研教育创新人员规模,提高中青年主持人的比重,确保精干高效。六是制定并试行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农业科研教学机构人员的收入分配政策,大幅度提高试点单位优秀科研教学人员的收入水平,吸引和稳定来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工作的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
5.3 努力增加科技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 多渠道并存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
采取必要的措施与政策,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建议国家设立农业科技创新的专项资金,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保证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重大科学技术的联合攻关以及新技术转化推广的资金需要。
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应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渠道。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农业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鼓励企业特别是一些以农产品开发为主的新兴企业集团和社会组织向农业科研和成果开发进行投入。农业科研机构要广开思路,以自己的科研成果通过股份制或利用信贷资金等形式和方式举办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吸引外资,争取国际科技合作与援助,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并存,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
逐步建立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基金和风险投资机制、融资制度和保险制度,以分散农业科研机构进行科技创新的投资风险,减轻农业科研单位的经济压力,增加农业科研部门的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5.4 转换运行机制,建立高效、有序的农业科技管理体制
(1)积极稳妥地调整现有农业科研机构, 形成以中央和地方两级为重点的全国性的农业科研体系。
国家按照有关发展计划要求,并依据科学评估,在全国各级各类农业科技机构、院校中择优支持,建立一批由国家和部级重点实验室、农业科研基地和行业、区域研究开发中心、技术工程中心、农作物改良中心及部分学科性、公益性研究机构为骨干组成的国家级农业科研开发体系。主要从事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全国性重大科技攻关和应用开发及重大公益性研究。中国农科院应通过调整和建设,形成具有学术、技术、人才、管理优势的全国农业科技中心。
地方层次应根据农业发展需要和自然、经济区划,在省、地两级科研机构中,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择优支持重点科研所、室,逐步发展成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区域性农业研究开发中心,主要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鉴于国情,当前拟在省(市)范围内进行机构调整。省级农科院经过调整和建设,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优势的本省农业科技中心。
改革计划管理体制。重点科研任务采取“公开招标、择优委托”的方法;一般科技项目,采用指导性、协调性计划的方式,由国家、地方、企业共同支持。项目管理由过程控制改为目标控制,注重专家目标与生产目标的结合,把学术水平与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结合起来,作为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成果水平的评价标准。对不同类型的科研课题,继续采取全额资助、拨改贷、经费回收、效益提成等不同的资助方式,实行科研经费滚动使用。主要作物育种采取“先启动,后收购”政策,对取得重大成果或进展的项目给予一次性重点补助。
完善人事管理制度,造就一支宏大的高质量的农业科技队伍。按照科技组织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各级有关部门要制定人员分流的量化指标和具体启动措施,分流到位,并按照新的结构和任务,定岗定编。特别是控制“稳”的人员规模,确保精干高效。国家通过设立青年科学基金、杰出优秀人才基金等,增加对中青年优秀人才的支持强度。国家“十五”农业重大科技攻关,扩大中青年主持人的比重,改革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实行评聘分开,动态管理。
5.5 深化农业科研机构管理机制的改革, 建设高效的农业技术开发体系
农业科研机构探索、建立与“稳放”要求相适应,研究与开发协调发展,能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内部组织管理体制,可积极试行“一所两制”管理形式和运行机制。
5.6 合理分流人才,建设高效的农业技术开发体系
(1)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的作用。 通过各种途径创造条件,促进和加快人员分流,使科研机构的非专业人员和相对较多的研究人员充实到成果转化队伍中去,参加农业科技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的建设的技术研究开发服务。
(2 )鼓励和支持开发型农业科研机构兴办科技开发型经济实体, 以及跨地区、跨部门、跨学科的科研生产联合体和科技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的建设,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途径。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要求农业产业化发展有新的突破。农业科研院所要在农业产业化方面作出新的贡献。要充分发挥成果、技术、人才优势,建立科技产业体系,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创出拳头产品,把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市场优势。要加强与企业和农户间的联系和合作,通过政策引导,市场牵引和利益驱动,组织吸引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直接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培育农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生长点,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同时,通过科技产业的建立,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增强院所的活力,壮大院所科技发展实力,稳定和吸引优秀科技人才,从事科技攻关,争取新的突破。
5.6 加强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健全机构、稳定队伍、改善条件、增加投入,发挥国家农技推广体系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农业推广机构,实行定编制、定人员、定任务的管理制度,稳住精干的专业推广队伍。增加农技推广的事业费投入和推广项目经费,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和开发基金。改善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组织和动员农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参与农业科技示范区、综合开发区及各类生产基地建设。开拓和发展农业技术市场,建立向农村转移技术的中介、咨询、服务组织;赋予推广机构一定的生产资料经营权,开发多种农业技术贸易活动,实现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
一是严格执行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业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以增强科研院所对农业技术创新的信心。同时还要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一方面要完善国内保护体系,加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业知识产权法庭的步伐,保证农业知识产权案件得以及时审理,提高案件的审结率。另一方面,要寻求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积极参加国际上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扩大与世界各国签订保护知识产权的双边协定范围。二是实施专利战略。在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分立的同时,应对不同性质的研究建立不同的激励机制,对基础研究的奖励以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和获奖情况作为主要依据;对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激励则以申报专利,以及专利成果为社会创造的价值或技术含量为主要依据,以发表论文为辅。国家应根据技术成果的技术含量或社会价值的大小,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申报专利,包括专利申请费用的减免,以专利权作为专利申请费、维护费的抵押,鼓励连锁革新的专利申请。三是建立健全农业专利代理机构,大力发展农业专利代理服务。国家应鼓励政府农业部门的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和民间组织成立专利代理公司或专利事务所,利用企业经营机制,把专利代理机构的利益和专利权人的利益结合起来,使之为专利权人提供有关专利、商标、版权、反不正当竞争和技术贸易等多方面的商务、法律服务。
(收稿日期:1998-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