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深层原因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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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普遍存在着转化率较低的状况。其主要原因在于成果自身的问题、企业应用的障碍以及创办新科技企业的困难。这些问题和困难的背后又有科研激励机制、科研投资机制和科技企业投资机制不完善等深层原因。

近十几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有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发展。同时,科学技术研究事业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这种同步发展说明我国的科研部门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相当的贡献。

我国许多部门的发展得到了科研部门的巨大帮助,如农业、国防等方面,适于农村特殊情况的大量适用技术的推广,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的发展。面临外国在军事装备技术方面的封锁,国防科研部门成为提高国家军事装备技术水平的主力军。

但是,在许多更为通用的产业部门,大量的技术进步得益于成套技术、设备的引进。当然,科技人员在引进技术的过程中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很多独立的科研机构,包括高等院校的科研机构,尽管取得了数以万计的科技成果,可是这些成果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并未达到人们希望的程度。

例如在上海地区有大专院校和独立科研机构二百三十余所,每年有一千多项科技成果得到审查登记,其中有一多半(近千项)成果通过鉴定,但是这些成果在生产中推广使用并取得经济效益的仅占5%—10%。在其它地区也有十分类似的状况。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我们对这些在生产中得到应用的成果进行跟踪的话,就会发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成果由于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并不理想,或是企业无力将该成果在生产线上彻底实现而半途而废。这些情况在管理部门有关科研成果的统计报表上得不到反映。

在高校及科研单位的成果管理部门的人员一般都十分清楚,在本单位数十、数百项成果中,能转让出去的只是很少一部分,而其中真正能在生产中长时间发挥较大作用的更是寥寥无几。

那么,科研成果转化率过低的原因何在呢?这需要从不同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 科研成果自身的原因

如果要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最根本的方面是提高科研成果自身的水平,即提高科研成果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水平。而达到这样一种水平,科研成果应该具有下列特征:

⒈适用性 适用性是指该成果适于直接应用到某些生产部门或生产环节。这似乎是个常识,但确实有不少科研成果缺乏足够的适用性。特别是许多以论文为形式的成果。它们确实研究了与技术有关的问题,发现了某些现象或规律,增加了人们改进生产的潜在可能性。但是,人们却无法很快将其用于生产。正因为有大量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变得越来越象基础研究式的成果,大大降低了成果对生产的适用性。

⒉先进性 先进性是指该成果与它将要替代的技术相比应能够产生很好的效果。先进性对科研成果来说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从许多高校及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介绍资料来看,有不少成果并不先进。问题在于对先进的理解。一个技术是否先进在于用于生产的效果是否为最佳,而不在于它本身是否包含了复杂、玄妙的东西。

例如一种利用电脑控制洗衣机技术,可能会被一些人看做是先进技术,因为它应用了高技术的电脑。但是懂得生产经营的人可能不这样看。他们认为,普通电子控制器就能有效地解决控制问题,使用电脑是用牛刀杀鸡,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因而该技术水平很低。

遗憾的是,现实中确有这样的“先进”技术。例如,一种利用小型核反应堆为城市小区供暖的技术,消耗了大量科研经费,至今没有哪个用户感兴趣。

⒊完整性 完整性是指该技术用于生产时是配套的或完备的。许多高校及科研单位的成果都缺乏应有的完整性。这极大地影响了成果的转化率。一个完整的技术,以产品技术为例,不仅要包括产品本身的详细设计,还应包括有关的特殊工艺流程。例如,美国的吉列发明了安全剃须刀后迟迟不能将这种产品投产,其原因在于没有解决批量生产刀片的工艺问题。经过了几年的努力,他才在另一位天才工程师的帮助下解决了该问题,将这种产品打入市场。

许多科研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企业生产状况并不十分熟悉。他们往往仅对部分生产技术或环节比较清楚,而对其方面就知之甚少。这就使他们在搞出完整配套的先进技术时面临更多的困难。

⒋可行性 可行性是指该技术成果的经济可行性。该技术用于生产后,其产品成本、产品价格以及市场前景都是经营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可惜我们的许多科研人员对其科研成果的经济可行性往往只有十分粗略的估计,有些可行性分析还表现得十分主观或武断。这使成果的潜在买主感到没有把握。

说实在的,许多科研人员对于这种自己不十分内行的费力不讨好而又无法显示自己学术水平的工作都缺乏足够的热情。这反过来又严重影响了科研成果的可行性和转化率。

⒌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成果本身的可靠性,尤其是指该成果投入生产后获益的可靠性。科研成果要具备经营获益的可靠性是十分困难的。这一方面是科研工作本身的探索性,另一方面是生产经营新产品(即使是普通商品)的风险性,要提高科技成果的可靠性往往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如尽量充分、完备、接近于生产条件下的实验,在可能的条件下进行中试、试产、试销等等,这就牵涉到人力、物力、经费等各个方面的条件。

总之,科研成果如果要有较高的转化率,就应该具备以上几种特点。当然,那些成功地转化为生产力的成果未必同时具备以上特点。在开始时,它们也曾存在某种缺陷。但在转化过程中,由于受让方本身具有突出的科研及消化新技术的能力,他们将这些问题消除了。但是这种情况并不适于大多数企业。因而,许多不具备以上特点的科研成果未能应用于生产,也就不足为奇了。

遗憾的是,我们高校和科研单位的许多成果,远不具备这些特点。这种现象不是偶然的,有相当的普遍性,其背后存在更为深刻的根源。

2 科研激励机制和科研经费机制上的原因

在我国,科研激励机制主要有两处,一是以学术及科研成果为核心的晋升机制,另一个是以成果转让效益提成的奖金机制。前者是高校和多数国有研究院所的主要激励机制,后者是自负盈亏的民办或某些国有科技开发单位的基本激励机制,也是高校和其它院所的辅助激励机制。

在高校和许多科研机构里,前者远比后者更为重要,因为晋升不仅与工资、奖金直接挂钩,而且与住房等待遇密切相关。因此,大多数教师和科研人员都把晋升作为最重要的直接追求目标。

在这些单位里,晋升是与学术成果或科研成果的完成数量直接相关的。甚至有的单位对晋升人员成果的数量做了明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学术成果与科研成果这两种概念的界限是相当模糊的。当这种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发表时,往往被称为学术成果。当进行研究经费申请和为成果评奖时又往往称之为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这种模糊的概念又导致了一种在评定晋升人员工作的核心概念——学术水平。显然,其成果学术水平高的人在晋升时有更多的机会。

问题是,学术水平是一种有些模糊的概念,它既要求该成果具有价值较高的新思想,又似乎要求该思想具有距离实际较远的抽象理论性。对基础理论来说,这种学术水平的概念是合理的,也是很自然的。但是,对于应用性科研项目来说,该概念就不那么适宜了。从我们前面的讨论来看,对于那些具有较高转化率的科研成果,我们不仅不应该强调其学术性,还应该特别强调其应用性。可惜,在讨论人员晋升时,其工作的应用性常常不被看做是一种学术水平高的有力依据,于是也无助于其职称的晋升。

这种现象就造成了高校和许多科研部门的一种十分自然的倾向——向学术性靠拢。对于许多具有一定应用前景的科研项目来说,与其花费大量心血和艰苦繁琐的劳动去提高成果的可应用性,倒不如增加一些理论探讨或分析计算,以获得更好的学术性效果。这样,过分地追求成果的学术性很自然地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可转化性。

目前的晋升机制片面鼓励科研成果的数量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追求成果的数量最突出地表现在追求发表论文的数量,有的高校甚至制定了根据发表论文数量打分的公式。为了适应这种要求,有人把一个成果稀释成若干篇文章,或变成半重复的不同文章送到不同刊物发表甚至自费发表,也有的研究人员把同一科研成果变换侧重点后重复申报鉴定或申报奖励。显然,真正能够转化为生产力的成果必须是脚踏实地扎扎实实的东西,它往往不适于发表也不应该发表,它的完成要比撰写几篇论文要困难得多。

那种以科研成果转让费提成为基础的激励机制也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那些以转让费为经费来源的许多自负盈亏的科技开发单位,由于经费的压力,不得不搞许多急功近利、华而不实的科研成果去出售,结果是成果的转让收入提高了,但企业应用后的成功率却很低。因此,这类研究单位的成果转化率远不如报表上显示得那样高。

我国的科研经费分配机制原则上更适合基础理论研究。这并不是说科研经费用于应用研究的份额或比例不够,而是指该经费的分配体制是封闭的,基本上封闭于科研领导部门(包括各个基金管理部门)和高校、院所这个圈内。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应用性科研经费的分配(科研经费立项)和科研成果的鉴定审查过程,都与生产部门没有直接关系。

当然,在为科研项目申请经费时,有关部门也要求该项目有应用前景并能够为国民经济带来效益。但是该项目是否真正有实用价值,该项目完成后是否已经或正在用于生产并获得理想效益,往往还是由高校和科研圈子里的人来申报或审查,其中就难免有很多水分。

另外,由于国家科研经费相对紧张,科研领导部门力图用尽量少的科研经费带来尽量多的科研成果。对于各个高校和科研部门来说,也很容易产生少喂食多生蛋的想法,致使科研成果往往无法达到可以转化应用的程度。由于这些单位的领导对课题经费缺乏的情况十分明了,因而不会也不能对这些成果的可应用性严加要求,反而想方设法帮助其获得好的鉴定结果,以增加本单位科研成果的数量。这样对成果转化率的影响就可想而知了。

3 科研成果接受方的原因

除了科技成果自身先天不足之外,转化率低还有许多其他原因,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生产企业对新科技成果的接受能力不足。

这种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领导者的局限性 企业领导者的主要责任是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使企业得到稳定的经济效益。普通企业生产的是常规产品,使用的是常规技术。常规企业不是灵活多变的万能企业,它不可能轻易地改变产品和工艺,否则就可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一名合格的企业领导者,首先应该是一名稳健的领导者,这就要求他不得不对产品和技术的重大改变持十分慎重的态度。

一种新技术和新技术带来的新产品与常规技术产品是有相当距离的,往往超出了企业领导者熟悉的范围。这就给企业领导者在判定该科技成果是否真正有价值,是否对企业适合,是否有市场前景时带来明显困难。也就是说,企业决策者(包括企业工程师)并不都具备对新科技成果足够的鉴别能力,他们确实常常拒绝了真正有潜在价值的新科技成果,但也常常购买了“伪劣的”所谓科技新成果以及不适宜本企业条件的技术而遭受经济损失。这两种情况都无助于科研成果转化率的提高。

另一种不足表现在企业的科技能力方面 普通企业的科技人员的职责在于维护企业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正常运转。一般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都不具备对生产设备和工艺进行重大改造的能力。由于企业一般不养“闲人”,企业也没有更多的技术力量储备。这样,要对购买来的技术进行“中试”或生产规模的试验并自行改造所需设备,几乎是不可能的或没有把握的。换句话说,一般企业都缺乏将实验室技术完善成生产技术的能力。

第三种不足表现在资金方面 将一种新科技成果所包含的新产品和新工艺转化为大规模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是十分惊人的。无论是改造设备、产品定型和开拓新产品市场都需要大量资金,如国外科研、中试、批量生产的投资比例一般为1∶10∶100。由于我国企业的周转资金和自有资金是相当有限的,我国企业在使用新技术转产新产品时就必须有额外的大量投资,这往往是企业自身力所不能及的。

正因为企业有以上几方面的不足,就使企业在接受和实施新科技成果时面临巨大风险,这种风险是一般企业很难承受的。

由现有企业将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加以实施仅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途径。在世界经济技术领域中另一种十分常见的转化途径,是以高新技术为核心形成新的企业。无论是历史上的“爱迪生电力公司”(美国通用动力公司的前身)、贝尔电话公司、福特汽车公司,还是近年来著名的英特尔公司、苹果公司、微软公司都是如此。这种转化方式不仅大大推进了生产技术和效率,而且带来了新的消费方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令人可喜的是,我国近年来也出现了这种企业,有的获得了巨大成功,如中科院联想集团、北大方正集团等等。但也应该看出,在近年来出现的数以千计的高新技术企业中,这种企业仅为极少数。这与许多企业力图获得政府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有关。

事实上,一个较新的、不那么落后的企业,很难找不到一点儿包含在产品和工艺中的科技成份。因此,为了得到税收等方面好处,众多并非以真正的科技成果为核心产品的企业也纷纷打起了高科技企业的大旗,其中包括一些实际上仅以倒卖为生的公司。显然,这类公司并未真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高。

以上是对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深层原因的分析。使我们高兴地看到,国家有关领导部门正在启动“技术创新工程”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它必将对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有更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必须看到,只有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科研激励机制、科研投资和科技企业投资机制,才能更显著地增加科学技术进步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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