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贫困地区支柱产业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贫困地区论文,支柱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1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扶贫工作取得巨大的成就,全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已经明显缓解,没有完全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已经减少到8000万人。在实践中,贫困地区的广大群众和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开发性扶贫方针,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其中,发展区域性支柱产业,尤其重要。
一、支柱产业的概念
(一)支柱产业的性质
支柱产业首先应该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应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应具有带动作用。因此,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市场需求大,并具有较为长期而稳定的社会需求。(2)供给潜力大,就是说有丰富的资源基础,可以保证长期稳定的原材料供给。(3)劳动生产率高,有较高的经济效益。(4)能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5)能快速吸收当代科学技术成果。(6)有较高集约度,即:具有一定的规模,能较好地发挥规模效益。
(二)支柱产业发展的局限性
支柱产业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实现开发性扶贫方针的必由之路,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支柱产业的发展是有条件的,不具备上述六条,就形不成支柱产业。因此,支柱产业有其局限性。如:有些贫困地区,人们的生存条件都不具备,就不可能发展支柱产业,脱贫的办法就是人口迁移。
二、发展支柱产业的基本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商品经济
发展区域性支柱产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决定产业的规模和发展程度。要正确处理以下几种关系:
1.适应市场与开发市场的关系。商品生产者必须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确定生产的品种和数量,但是,适应市场变化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即:开发市场的需求。如:一些野菜,开始时并不被消费者认同,经过宣传媒体的介绍,开发市场,逐渐被消费者承认,产生了社会需求。这就是市场的开发,扩大了社会需求。适应市场与开发市场是相辅相成的,适应市场变化是开发市场的基础,而开发市场需求则是适应市场需求的前提。
2.局部市场与全局市场的关系。以市场为导向,不仅要看到局部市场,更应看到全局市场,包括国际市场。
3.长期市场与短期市场的关系。有些产品的生产是季节性的,在生产旺季,市场需求容易饱和,出现供大于求;但人们的需求往往又是长期的,在生产淡季,市场需求又相对旺盛,出现供不应求。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保鲜技术有很大发展,使一些旺季生产的农产品保持较长时间的鲜活程度,以便满足长期市场的需要。
(二)突出重点,照顾一般,协调发展
支柱产业是发展的重点,是主体产业。但是,地区经济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产业之间要协调发展。因此,在重点发展支柱产业的同时,还要相应地发展与支柱产业相关联的产业和行业,不能“单打一”。比如,大别山区在重点发展桑丝绸业的同时,作好配套服务,包括技术辅导、蚕种供应、丝绸销售、物质供应、银行贷款。在这方面,特别是要注意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1.支柱产业与粮食生产的关系。贫困地区的粮食生产水平一般都比较低,满足不了当地农民的需要。同时,贫困地区交通不便,粮食供应长期依靠从外地调进,运输成本太高,经济上不合算。因此,在重点发展支柱产业的同时,应尽力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增加粮食的自给生产能力。
2.食物生产与粮食生产的关系。多年来,贫困地区强调“以粮为纲”,忽视了其他食物的生产。实际上,生产粮食主要是为了保证人们的食品供应,满足吃的需要。许多食物并不是粮食,同样能满足吃的需要,如板栗,被称为木本粮食,许多山区都能生长。一些食草动物,如兔、羊、牛等,是人们喜爱的肉食品。这些动植物的生产不占用耕地,营养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多生产一些这类食品,就可以减少对粮食的需求。
3.支柱产业与非支柱产业的关系。对一个地区,特别是县及县以上的地区,发展支柱产业要特别注意处理支柱产业与非支柱产业的关系。在重点发展支柱产业的同时,要相应地发展与支柱产业相关的产业,注意发展与群众生活相关的产业,如:交通运输、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教育事业、邮政通讯、医疗卫生等。
(三)以当地资源为基础,发展支柱产业
贫困地区发展支柱产业要以当地资源为基础,这不仅仅是为了发挥地区优势,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要素交换的需要。贫困地区在发展商品经济的过程中,首先只能用当地自然资源与外地其他要素进行交换。相对地说,在自然、经济、社会三大资源中,贫困地区除自然资源之外,经济资源、社会资源都贫乏。所以,贫困地区要发展支柱产业,就只能立足当地资源,发展相关产业。但是,在如何发挥资源优势上还存在一些障碍,需要正确处理。
1.正确处理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关系。当前,贫困地区存在着重视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忽视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倾向。优势有单一优势和综合优势之分。所谓单一优势,是指在经济发展中只有某些有利条件,并不配套。比如,有的地方有面积较大的山林和草原,宜于发展林业和畜牧业,近几年的确在发展林业和畜牧业上下了功夫,但仍然很穷。究其原因,就是技术落后。有的山区乡村算平面帐,人均林地好几亩,人均占有几百株,一算经济效益还不如平川地区一棵果树的收入多。有的草原,养不了牛、羊,原因是牛、羊的防疫问题未解决,牛、羊有病无法医治。这说明,仅有自然资源的优势是单一的优势,并不能发挥作用。所谓综合优势,是指经济发展中具有各种有利条件,能有机结合,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这才是真正的优势。但是,完整的综合优势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很少见的,贫困地区一般有某种自然资源优势,而缺乏技术、资金和人才。目前,贫困地区在建立支柱产业的过程中,对当地的自然资源比较重视,但是对技术、人才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则相对较差。有的地方对新技术、新工艺持怀疑态度,排斥外来人才。这些都不利于开发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不利于支柱产业的建设。
2.正确处理地下资源与地上资源的关系。有的贫困地区自然资源丰富,既有地上资源(指农业),也有地下资源(指矿业)。他们在资源利用上往往片面理解“无工不富”的思想,上大项目,搞大工业,发展矿业,结果是地上资源无人开发。从贫困地区的实际出发,当务之急是脱贫,是解决温饱问题。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一是可以动员贫困户普遍参加;二是投资较省;三是相对说农业技术档次较低,农民容易掌握;四是生产的产品可以解决当务之急,满足吃的需要。而开发地下资源,一般投资大,技术档次要求高,贫困户的劳动力不一定都能参加。可以考虑在贫困地区先脱贫,再致富,分两步走比较稳妥。
3.正确处理利用资源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对资源的开发要与资源保护相结合。有些地方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上,滥开乱采,造成资源枯竭,不能永续利用。这就要求掌握一定的生产度,不能过量。如:草原放牧不能超载,林业的开采量不能超过生长量。对于可更新的自然资源,一定要保护它的再生能力。对于非更新的自然资源,要掌握好开发利用的时机。
4.支柱产业要有一定规模,覆盖面大,受益农户多。这一原则是由贫困地区支柱产业发展目的决定的,即:为了使该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具有一定规模才能产生规模效益;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才能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有了一定规模才便于科学技术的传递,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劳动生产率;有了一定的规模才能吸纳较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为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水平创造条件。产出规模的大小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在通常情况下,它是由市场需求量、资源的供给量、产出的生产能力、资金和劳动力供应水平等决定的。因此,在决定发展某种产业时,要对以上各种因素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
三、发展支柱产业的几个障碍
(一)心理障碍
贫困地区农民由于长期自给经济的束缚和地理环境的影响,对于发展支柱产业存在一些病态心理,从而制约着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建立与发展。
1.保守心理。贫困地区的农民信奉“成事在天”的落后观念,认为农业收成的好坏是上天安排的,人的力量很难改变。因此,他们对科学技术的推广与运用存在一些排斥心理,习惯于由祖辈遗留下来的传统耕作方式,不愿轻易放弃。
2.安贫心理。贫困地区的农民中存在浓厚的宿命论思想,面对贫穷落后的现实,他们不抗争。例如,宁夏某地的农民普遍认为,人活在世上,贫与富是由真主安排的,如果不遵照真主的意志,死后就会入地狱。因此,他们宁愿在世上受苦受穷,也不愿凭借自己的诚实劳动去摆脱贫困。
3.求稳心理。贫困地区的农民经济实力单薄,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很低,普遍存在着求稳心理。他们对经济发展往往采取“小打小闹”的办法,缩手缩脚,等待观望,反复权衡,犹豫不决。他们在市场竞争中抓不住机遇,难以迅速促进支柱产业的发展。
4.依赖心理。建国40多年来,政府对贫困地区的农民进行了大量的救济性扶贫,导致他们产生对政府的依赖思想。他们常常是依赖于国家给钱、给物、给技术。更有甚者,已办起来的经济效益较好的乡镇企业,国家一不扶持就垮掉。
(二)目标障碍
支柱产业的发展有两个目标:一是脱贫目标,即:通过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发展,吸引贫困人口大量就业,在就业中摆脱贫困;二是致富目标,即:通过投入资金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使其逐渐富裕起来。这两个目标既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所谓统一,是指通过开发性扶贫发展生产,推进区域经济的增长与发展。所谓矛盾,是指在发展支柱产业途径上的差异,脱贫要求公平,要求普遍充分就业,要求动用行政手段扶持区域性支柱产业发展;而致富要求效率,主要用经济手段扶持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发展。有些地区之所以支柱产业发展得不理想,原因之一就是混淆了两种不同的目标,没有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该用行政手段时用了经济手段,经济手段不能发挥作用;该用经济手段时反而用了行政手段,效果又不理想。如:对资金的提供,在贫困地区应用行政手段予以保证,实际上用经济手段,导致贫困地区资金外流;在产业布局上应采用经济手段,可往往又依靠行政手段,出现盲目性,导致经济损失。
(三)体制障碍
1.地区封锁,影响联合开发。有的地区对本地的资源采取封锁态度,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如:某贫困地区是我国名贵药材冬虫夏草的主要产地。当地科研人员经过多年努力,从中提出一种抗癌药的基本要素,拟与浙江某单位联合开发。可当地方政府规定,该项研究成果属专利保护,联合开发成为泡影,地方开发又无能力,只好束之高阁。
2.部门利益相互干扰。在管理体制上,部门利益相互冲突,不利于发展农业生产。以生猪生产为例:生产由畜牧部门管,饲料由粮食部门管,收购由食品部门管。在这种体制下,管生产的不了解市场需要,管销售的不了解生产情况,生猪的买难和卖难就时有发生,对农民十分不利。
(四)环境障碍
贫困地区受自然条件的制约,远离经济发展中心,交通闭塞,通讯落后,造成资金缺乏,信息不灵,人才奇缺,都严重制约着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发展。
(五)人才障碍
贫困地区发展支柱产业的人才障碍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包括三个方面:
1.初级人才的开发利用问题。贫困地区人才短缺,主要是中、高级人才短缺,而初级人才并不一定短缺。初级人才主要是受过军地两用人才训练的复退军人、当地的能工巧匠、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基层干部、掌握一定文化知识的回乡初高中毕业生等。目前,对这部分人才的开发利用还不充分。
2.对经营管理人才重视不够。当前,贫困地区一说人才短缺,大多是指技术人员短缺。实际上,贫困地区更为缺乏的是经营管理人员。一些乡镇企业之所以办不好,多数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经济管理不善。如果有好的厂长、经理,他们就能用各种方法聘请科技人才。反之,管理不善,则留不住科技人才。
3.科技人员素质低,队伍不稳定。贫困地区科技人员老化,更新慢。由于基层科技人员生活环境很差,条件艰苦,收入很低,再加上科研资金、设备、信息、仪器短缺,科技人才队伍不稳定,人才外流现象严重。
四、有关对策建议
(一)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1.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同样是脱贫致富的基础。我国的贫困地区都是农业自然条件差、农业生产设施落后、农业生产力水平低的地方。这是造成农民贫困的重要原因。因此,开发性扶贫首先要抓好农业生产,特别是种植业生产,调整农业内部结构。
2.劳务输出应当作一项产业来办。贫困地区农业劳动力剩余量大,是一种宝贵的人力资源,可以开发利用。许多地区的经验表明,贫困地区输出一个劳动力,就可脱贫一家人。劳务输出是一个综合性产业。它既是一所大学校,在实践中培训各种专门人才,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又是一种信息传递网络,通过各种劳务活动可以收集和交流各种经济信息,促进产业发展,还是一种投资省、效益高的商品劳务活动,创造多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积累财富。因此,笔者认为,贫困地区应将劳务输出视为一种产业,要按产业发展规律办事,有序地向经济发达地区输出劳务人员。
3.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发展山区生态旅游业。贫困山区不少地方仍然保持着传统、古朴的自然和人文风貌,山青水秀,森林遮天,生长着多种野生动植物,成为国家和省级自然资源保护区。秀丽的景色、古老的民风、自然的情趣,对发达地区和城市的旅游者富有较强的吸引力。当前,发展山区生态旅游业并把它建成支柱产业,要走市场导向、区域资源开发的道路,制定科学的旅游开发整体规划;要加快旅游资源的建设,大力组织客源,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二)增加以工代赈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在过去的扶贫工作中,实行以工代赈的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一政策应该继续坚持。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市场物价普遍上扬,以工代赈的成本上升,如果政府只保持原有的规模,实际上以工代赈的力度是下降的。特别是目前剩余的8000万贫困人口居住的地区,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公路交通、小流域治理、农业基本建设等方面亟待加强。这些建设的投资用以工代赈的方式是较为理想的。建议国家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增加以工代赈的规模,集中用于国家确定的重点扶贫县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采取特殊的政策稳定贫困地区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
现在,贫困地区的干部队伍极不稳定。究其原因,除条件差、工作艰苦、待遇低、子女上学和就业难、地方排外情绪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部任期过短。按照现行办法,贫困县干部任期与其他地区完全一样,三年为一任期。由于任期短,在任职期间,常常是“一年摸情况,二年干工作,三年等改选”。可是,扶贫工作,特别是支柱产业的建立与发展,在短期又难以奏效。因此,有必要在贫困地区实行特殊的人事政策,延长任职期。要实行贫困地区干部津贴,对于坚持工作,成绩突出者提高工资待遇,以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
(四)建立扶贫经济特别开发区,发展区域性支柱产业
贫困地区地理位置偏,远离中心城市,享受不到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为改变这一状况,需要在贫困地区建立经济发展的新生长点,以此推动贫困地区的发展。基于这一思路,建议国家在贫困地区(或临近贫困地区)建立扶贫经济特别开发区(可简称“扶贫特区”),发展贫困地区的支柱产业。扶贫特区应经过多方考察论证,选择那些易于发展交通,水资源相对丰富,有经济发展潜力的地方。在扶贫特区,国家给予特殊政策,以便吸引境外企业家和外地企业来此投资办厂。特区的劳动力主要从贫困地区招收。
(五)加强科技扶贫的力度
首先,要重视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无论是制订支柱产业发展规划,还是选择项目,都要把科学论证和决策放在首位。其次,区域性支柱产业要找好科技依托单位,促使科学技术与扶贫开发融为一体,保证支柱产业沿着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运行。再次,要抓好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使科技成果尽快渗入到支柱产业中去。
人才是科技扶贫的核心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扶贫机制,提高科研人员从事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一要提倡奉献精神,大力表彰为扶贫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二要切实解决科研人员的实际困难;三要建立一支流动性的科技扶贫队伍;四要培养贫困地区的科技队伍,特别要培养当地农民的科技人才。
(六)组建各类社会扶贫基金会
动员社会各界组建各种类型的扶贫基金会,是筹集扶贫资金的好形式。这类基金会是群众性质的,是社会福利事业。如:香港学者协会专门在港筹集资金,建立了“振兴科技扶贫奖励金”,用于奖励那些长期坚持参加科技扶贫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基金会的形式在国外较为流行,有较为广泛的群众性和一定的社会基础,而且形式多样、灵活,政府不用投资,只要制定有关政策即可,建议试办。
(七)组建扶贫经济联合体
贫困人口的共同特点是素质低,商品意识差,管理能力弱,如果单家独户,脱贫难度会更大。把贫困人口组织起来,与能人结合组建扶贫经济联合体,走共同脱贫的道路,这样做有利于克服单家独户脱贫的局限性,脱贫效果会更好。
1.组建扶贫场、组。黑龙江省依安县从1989年开始组建扶贫场、组,现已组建1160个,共扶持贫困户9173户,实现人均收入872元,脱贫率达71%。他们在扶贫场、组内实行有偿互助的原则,做到生产要素互补,发挥场、组的整体效益优势。同时,场、组内严格管理,建立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劳动力调配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以及组长岗位责任制。场、组长一律实行“弹性”工资制,与场、组效益挂钩,有奖有罚。
2.组建扶贫股份合作组织。广西自治区西林县从1989年开始试办扶贫股份合作制林场,现已在全县8个乡镇、30个村民小组中创办扶贫股份林场、茶场、果场共24个,入股的贫困户4800多户,2.4万人,80%参加股份合作组织的农户当年就解决了温饱。扶贫股份合作组织是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集资,共同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联合体,其形式多种多样,有资金入股、土地入股、技术入股、劳动力入股、物资入股等。实践证明,扶贫股份组织有利于更广泛地开发自然资源,优化劳动力结构,形成群体效益,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
办好扶贫经济联合体,要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定要做好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论证,避免盲目行动;要建立、健全产权管理制度,制定章程,明确办法;要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要选好能人管理,做好利益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