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林[1]2013年在《关于国家风险与主权信用评级的研究》文中指出美国主权信用等级下调,是由于次贷危机后美国政府陷入了较为严重的财政危机与主权债务危机。而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的原因来看,此次欧债危机是在高赤字及欧元区经济体复苏格局不平衡的背景下,由各国政府的偿债能力出现危机并在局部范围内爆发所引起的。其中,政府主权信用评级的下降直接造成了政府在货币市场上再融资的困难,从而引爆了债务危机。总的说来,此次欧债危机不但影响整个欧元区的经济稳定,而且对整个世界经济的稳定构成重要影响。从现代金融危机的理论研究发展来看,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已经引起了理论界对国家资产负债表的关注。这两次危机揭示出一个主权国家中的主要经济部门的资产负债错配的问题。因此,识别一个主权国家和部门资产负债表中的各种错配,例如期限错配、资本结构错配以及币种错配,对于防范危机、维护金融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通过考察主要经济部门之间的资产负债表的内在关系,还能够分析危机在经济部门之间的传递路径,为政府制订经济调整政策提供了依据。从我国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的高速发展,目前我国面临着经济结构性调整以及不断提高对外资产的管理能力等问题。其中,国外评级机构所进行的国家主权信用评级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一直以来,构建完善、自主的信用评估体系,以及建立全面的国家风险管理体系,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主权方面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以“结构性金融范式”为指引,从金融功能的研究视角,探讨信息在全球化、虚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影响国家风险以及对信用评级。从社会形态发展的角度,探讨了信息化社会如果改变了传统的存在形式、结构特征以及演化路径。这种作用力与金融系统相结合不但催生出新的金融范式,而且使得国家风险呈现出新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为此,本文在梳理国家风险理论以及信用评级理论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国家资产负债表分析框架以及新金融学研究方法,以及通过对后危机时代国家风险呈现新趋势和新特点分析,从信用评级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世界各国对信用评级领域话语权的争夺的基础上确立了本文的研究思路。通过对国家风险的决定因素、信用评级的金融功能、信息与信息社会,虚拟经济衍化过程等的分析,探讨我国金融机构全面构建国家风险管理机制,以及与国际信用评级体系的融入问题。由于国家风险所具有的复杂性,为此以信息社会对国家风险产生的影响为研究主线,以金融理论为基础,以信息理论、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金融系统协调理论等一系列理论及其分析方法为工具,透过后危机时代国家风险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现象,解析国家风险的形成机理及其复杂性特征,以及信息传导机制以及各种市场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因素。并在结构性金融范式下,通过比较世界主要信用评级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而探索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国家风险管理水平。在构建我国银行金融机构国家风险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国具有较高独立性的信用评级体系。
王亚宁[2]2017年在《欧盟边防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欧洲一体化进程与边界和边防管理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这是因为欧洲一体化进程是主权国家之间的一体化,而主权国家之间的一体化实际上指的是生产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生产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要求成员国软化彼此间的边界,边界的软化则体现为弱化甚至取消内部边界管控,否则一体化进程根本无法推进。成员国间为适应一体化进程,取消内部边界管控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申根区的原动力,申根区内部人员、货物、资金和服务的自由流动一方面大大加快了欧洲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则对外部边防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外部边防安全不仅关系着边界国家的安全,而且关系着内部国家的安全,同时还关系着欧盟的整体安全。欧盟的扩大和深化凸显了边防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为扩大不仅增加了边界线的长度,使得欧盟外部边防安全环境更为复杂;深化则对边防管理的一体化提出了要求,因为欧盟一体化程度的加深使得成员国的安全诉求提高,特别是非法移民、难民和恐怖主义袭击等问题对欧盟安全的冲击使得民众对边防安全的关注度提高,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加强欧盟边防管理,有效维护欧盟综合边防安全成为学界和实践部门必须思考的问题。要加强欧盟边防管理,首先需要对欧盟边防管理进行系统研究,发现欧盟边防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才能有针对性的加强。本文以“欧盟边防管理—以欧盟申根区为主”为研究对象,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研究:第一章欧盟边防管理之基本概念界定。本章对边界、边境、边疆、欧盟边界、申根边界、边防管理及欧盟边防管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上述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进行了分析。通过本章的研究,笔者认为欧洲边防管理和欧盟边防管理是边防管理活动在欧洲和欧盟范围内的体现,因此欧洲边防管理和欧盟边防管理必然具有边防管理的构成要素和基本特点,但是又由于欧洲和欧盟特殊的地域,因此欧洲边防管理和欧盟边防管理同时还具有自己的特点。欧洲边防管理指的是欧洲主权国家的边防管理,而欧盟边防管理则指的是欧盟作为一个整体的边防管理,因此欧盟边防管理与欧洲边防管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第二章欧盟边防管理之相关理论阐释。虽然边防管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但其依然需要理论的指导,因为不同理论指导下的边防实践差异很大。例如“硬边界理论”指导下的边防实践凸显的是边界的阻碍和屏障功能,而“软边界理论”指导下的边防实践凸显的则是边界的桥梁和沟通功能。由于欧盟边防管理实践不仅受边界理论的影响,同时受边防管理体制、责任分担体制以及治理方式等方面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研究了与上述问题紧密相关的:软边界理论、多层治理理论、责任共担理论、外部治理理论。本章不仅研究了上述理论产生的背景与主要内容,而且研究了上述理论在欧盟边防管理中的运用,并对这些理论在欧盟边防管理中的运用进行了深入思考,思考这些理论与欧盟边防管理实践的匹配和切合问题,并对上述理论的进一步完善进行了分析。第三章欧盟边防管理制度、措施与机构。欧盟边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良好的制度保障,完善的措施和合理的机构设置以及高素质的边防管理力量,本章从欧盟边防管理系统构成的角度,分别研究了欧盟边防管理理念、边境制度、法律法规、管理措施、机构以及边防管理力量。通过本章的分析,笔者认为欧盟边防管理实际上是上述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第四章一体化背景下的欧盟边防管理实践。本章主要采用历史回顾的方法,循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路径,在研究欧盟边防管理的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对欧盟一体化边防管理实践进行了深入分析。一体化边防管理实践不仅仅指具体的一体化边防管理活动,如欧盟边防局主导下的联合行动以及欧盟与邻国开展的边防管理合作及欧盟对邻国的边防援助等,还包括一体化边防管理思想、制度、机构和战略的构建与运用等方面,所以说,欧盟一体化边防管理实践是一项综合实践,不仅包括欧盟一体化边防管理的所有构成要素,而且包括一体化边防管理实践的所有过程。第五章欧盟边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前景。本章沿着问题、原因、对策的路线研究了欧盟边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给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对策,以期对欧盟边防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所裨益。由于欧盟边防管理是一场正在进行的实验,因此其依然有充足的发展空间,所以本文最后从欧洲一体化的角度出发,对欧盟边防管理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王立军[3]2012年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文中认为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是在全球化深入展开的历史背景下发展勃兴的。全球化导致了民族国家权威不断向上转移至超国家权威、向下转移至次国家行为体、向外转移至社会性行为体,这为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全球化还使国际政治出现了分合交织进行的历史现象,为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交通运输技术、信息技术的革命性进步,国际体系结构和全球安全结构的深刻调整,权力不断下放的历史趋势,以及跨国公司利益实现方式的地方化为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动力来源。在中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国际现象的情况下,如何认识这一现象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动力?中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行为与中央外交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对国家外交运行会产生何种影响?地方政府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趋势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会带来哪些深刻影响?随着中国地方政府逐渐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行为体,如何看待它对国际体系的影响,尤其是它在国际体系中与中央政府之间的互动是如何进行的?本文梳理分析地方政府国际合作的具体实践,深入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的背景、动力和渠道,试图对上述问题进行回答。当代西方既有的研究理论,即两枝世界政治理论、新中世纪主义理论、平行外交论、多层外交论、地区国家论等理论都从不同侧面对该行为进行了研究和思考,尤其是阐述了地方政府国际行为对一国外交的深刻影响以及地方政府进入国际舞台后国际体系特征呈现出的新变化,为我们研究地方政府国际合作这一重要的政治历史现象提供了基础和视角。国内既有的研究分别从治理理论、城市外交、地方国际化等不同视角对地方政府国际合作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本文从一个综合分析的视角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剖析。由于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具有明显的非主权性和从属性、限定性特征,对上述问题的基本判断和主要分析框架应该是:当前的国际体系已经成为以民族国家为中心、中央和各级地方在国际关系中互动的多层互动模式,这也是当前从国际关系行为体视角解析所得出的国际体系新特征。与此同时,研究我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需要以此为基本分析框架,同时设定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对国家外交、央地关系、国际体系的深刻影响这几个方面作为主要研究议程。基于此,本文的基本假设是:尽管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已经成为中国的重要政治历史现象,但该行为主要局限在经济社会发展等“低级政治领域”,具有明显的非主权性特征;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从而有利于国家总体实力的提升;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对中国外交起到了重要的配合、补充、服务作用,也使中国外交呈现了多维度地变化;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对中国央地关系模式和中央宏观治理能力带来了挑战;地方政府国际合作的发展需要中央和地方在国际体系中的良性互动。运用新的分析框架,从国际-国内相互结合的理论视角,本文首先对中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进行了一个区域总体分析。中国的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是在中国全面参与国际体系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冷战以来,国际体系结构的深刻调整变化,以及中国对全球安全结构的判断和预期为中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基础,它既是中国全面参与国际体系的动因,也是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发展勃兴的契机。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以央地分权和权力下放为核心的改革为地方政府参与国际事务、进行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政策层面的保障,尤其是央地经济权限的调整和财政权限的划分是地方政府寻找和利用国际资源的重要动力;以沿海-沿江-沿边-内陆为演进次序的梯度开放战略则直接促进了地方政府国际合作行为的勃兴壮大。从对东南沿海、东北、西北、西南的区域性分析,以及对广东省的国际合作、图们江国际合作开发机制、中国-亚欧博览会、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合作机制这几个较为典型的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模式的具体分析可以得到-个初步的分析结论,即中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是中央政府主导下的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国际合作的议题领域主要局限在经济社会领域,基本不涉及主权范围内事项,因而具有明显的非主权性;地方政府国际合作促进了地方经济实力的提升,也对中央外交起到了重要的配合、服务和补充作用,使中国外交呈现出网络化和多维化的特征;但地方政府国际合作与中央外交行为之间还存在直接目标的不一致性和基本性质之间的矛盾,所以急需央地之间在国际事务中进行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在上述总体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选取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较高的“友好省州领导人峰会”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对中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的背景、机制与影响做了一个案例分析。该机制的创建与发展和山东省(亚洲地区唯一一个参与该机制的地方政府)的地方国际合作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是在全方位展开的山东省国际合作的基础上诞生的,山东省建立的大量国际友好城市以及外向型发展战略也成为该机制发展壮大的重要动力。从对该机制的创建基础、提出和建立、发展以及山东省的政策立场、合作的议题领域及基本性质等方面的具体分析看,该机制的成员既有联邦制国家地方政府,也有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既有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也有发展中国家地方政府,但其合作交流的主题与时代背景及基于时代背景所提出的共同关心的问题密切相关,其国际合作的主要议题领域也局限于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社会管理等“低级政治领域”,具有明显的非主权性特征;山东省利用该合作平台吸纳了大量的国际资源,提升了自身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也利用该平台配合了国家外交,维护了国家利益;该机制的具体运作情况也证实地方政府在有关国际问题的处理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国际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力量。最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中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进行了理论总结与反思,得出了本文的基本结论,即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已经深刻影响了中国外交决策,对中国外交特别是中国周边外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促进了中国多维外交格局的形成,甚至正在更新人们的外交理念;地方政府国际合作还在较深层次上影响着央地关系结构模式,地方政府从国际合作中获取的国际利益以及构建的稳定获取国际利益的渠道,尤其是在地方事权过多但财权有限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具有较强的进一步拓展国际利益的冲动,这就可能对地方政府间关系以及中央宏观治理能力带来挑战。当然,中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政治历史现象,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从体制、机制、法律等层面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尤其是如何构建更加合理的外交工作结构,构建更加科学的央地关系结构,及如何加强央地在国际事务中的互动,以将地方政府国际合作的消极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章娟[4]2013年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从内生到外化》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以来欧洲一体化的发展,开创了一条与传统威斯特法利亚体系迥然不同的新路线。从欧共体到欧盟,欧洲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独特道路。欧洲的一体化成果,为世界贡献了一个新模式。本文以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为研究对象,通过政府间主义和建构主义两个分析框架,遵循由内而外的分析路径详细介绍和分析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内生过程和外化行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内生过程是一个以成员国为主导的过程,涉及成员国国家利益的偏好选择和成员国讨价还价的议价过程,具有政府间性质。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外化行动包括欧盟在周边地区、非洲、亚洲地区采取的联合行动。在这些联合行动中,欧盟采取自己独特的民事——军事综合手段,将自由、民主、和平等九项欧盟核心价值规范注入行动中,彰显了欧盟不同于美国的独特行为体特征。欧盟联合行动实质上是一种规范性行动。欧盟规范性行动的战略思想和定位是将欧盟历史传统与欧盟当前实际能力相综合的产物,符合欧盟当前不同于传统主权国家的身份特征。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属性源于其内生过程的政府间性质以及外交行动的规范性特质,在可预见的未来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属性应该向着兼具主权国家的特征和诉求、并在组织形式上以一个整体的欧盟采用独特的规范性手段开展外交和军事行动的独特属性发展。欧盟作为一个整体意欲在国际舞台上占据核心地位、成为世界一极。欧盟这一战略诉求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一直被强化的根源所在,也是欧盟不断进行机制改革、寻求内部突破的原因所在。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在欧盟内部的地位还将进一步提升,欧盟将继续致力于外交和防务建设的实质性发展。
吴红涛[5]2000年在《经济全球化与主权国家的相关理论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众所周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科技革命的影响下,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使经济的全球化成为可能。与此同时,相应的国际制度、协定的建立又为经济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随着全球经济的结构性变动,主权国家的政治构架受到影响。特别是对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主权国家,其政府政策、国家制度等都面临着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要作相应的调整。
尚绪芝[6]2006年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主权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经济决定政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政治领域必然发生深刻的变化。在经济全球化引致的政治领域的诸多新变化中有关国家主权的争论就成为一个特别容易触及且分歧较大的论题。本文分五个部分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一部分就“经济全球化”和“国家主权”两个基本概念进行了阐释。在分析比较中外学者有关全球化的论述的基础上,认为:全球化的首要之意是经济全球化;全球化不是西方化;全球化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进程;全球化不是趋同而是发展。通过对国家主权发展史考察,认为国家主权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对其基本内涵的理解也应有历史的眼光。因此在认识国家主权时要注意区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所表现出的不同特点。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的关系。通过对学界存在的正相关、负相关关系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相互为用,具体表现为主权国家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量,而经济全球化为国家主权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和可能。 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影响国家主权的因素。从国际和国内两大方面进行了分析,国际方面的因素包括国际组织、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区域经济组织、新技术的发展、全球性问题等;国内方面的因素包括民族分裂主义、国内民主改革、民族国家认同危机等。 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出现的形形色色的“新国家主权理论”。通过对这些国家主权理论分析评价,认为这些国家主权理论是站在西方国家的立场上,来认识乃至推动国家主权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其否定、限制、削弱国家主权的主张是不可取的。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主权作为一种价值、制度安排,仍是国家社会生活、安身立命的基点,且积极主动地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此并不必然地推导出应该一味地、绝对地固守主权的基本属性。本文认为在国家主权属性中,补充主动性这一属性,不仅利于正确认识和评价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国家主权理论,而且也有利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主权的发展。
支继超[7]2016年在《国际体系转型视阈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国际体系正处于重要的历史转型时期。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中美两国作为国际体系大国的结构性矛盾变得日益突出。国际体系的平稳转型需要成熟理性的大国关系作为支撑,中美关系的良性发展也依赖于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体系环境。摒弃“冷战思维”,打破“国强必霸”逻辑,走出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在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原则基础上,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成为中美两国面临的时代课题。这不仅是符合中美两国共同利益的理性和现实选择,也是中美两国推动建设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体系和秩序的世界大国责任。本文运用国际体系理论与方法,探讨了历史上国际体系转型与体系大国互动关系模式,分析了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与中美关系面临的时代选择,论述了建设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现实条件、基本原则和建构路径。第一章,运用国际体系理论与方法,搭建了一个国际体系转型与大国关系互动的学理性分析框架。论文对国际体系、体系大国等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总结了国际体系转型的动力要素和主要影响;分析了历史上国际体系转型时期大国角色和大国互动关系模式;通过分析维也纳体系、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和雅尔塔体系转型时期的大国互动,为研究当代国际体系转型背景下的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提供理论基础和与分析方法。第二章,重点分析了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与中美关系变革之间的逻辑关系。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主要呈现出三大基本态势,即世界权力的流散、系统效应的强化和体系混沌的出现。在此背景下,当代国际体系的深刻转型为中美关系的未来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在挑战方面,体系结构的转型客观导致了中美两国之间的权力竞争,体系规范的转型影响着中美两国之间的制度竞合,体系文化的转型则凸显了中美两国之间战略互信的缺失。在机遇方面,国际体系转型为中美两国关系发展提供了新的外部条件,国际秩序的重构需要中美两国重新调整双方的发展战略,国际体系的治理则要求中美共同担负国际责任,为大国的合法性提供新的来源。第三章,运用国际体系理论与方法从利益、制度、共识三个视角论述了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现实基础。在利益基础方面,中美关系已经形成了密切相互依赖的利益格局,双方的共同利益呈现逐步拓展的趋势,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利益动因。在制度基础方面,中美两国已经建立了各种双边和多边对话与合作机制,其中包括中美两国政府间战略对话与合作机制,各种国际组织和国际对话机制。它们为中美两国开展对话和协商,消除分歧与争端,开展战略协调与合作,创造了广阔的制度平台。在战略共识方面,进入新世纪以来,重新规范中美关系成为双方的共同选择,自新型大国关系提出后,两国元首和高级官员逐渐凝聚起了共同经营的战略共识,新型大国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强大的观念动因。第四章,深入论述了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的原则与模式。作为一个开放的国际关系议程,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需要中美两国关照对方的国家利益,维护双方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彼此对于发展道路的自主选择以及相互认同对方的大国地位。中美两国应当在新型国际关系框架的指导下,坚持和平共处的外交原则,不冲突、不对抗;深化合作共赢的利益格局,夯实两国和平发展的利益基础;构建新型军事关系,防止在安全问题上出现战略误判。中美两国应当秉持在国际体系中的“共生共荣”原则,通过维护中美关系的动态平衡为打造稳定优良的国际秩序做出积极的大国贡献。第五章,探讨了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现实路径。首先,体系权力的全球性流散和系统效应的强化,要求摒弃传统的“国强必霸”理念,走出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其次,制度合作为新时期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搭设了对话与合作平台,使中美有条件实现大国协调与合作;第三,通过思维创新超越“冷战思维”,在全球治理和合作共赢等理念上形成广泛的战略共识;第四,通过发展协同促进中美两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共同进化”。在国际体系与体系大国互动关系日益密切的时代,推动建设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是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的时代课题。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是推动国际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美两个世界大国的共同责任。它不仅有助于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也将造福于中美两国和两国人民。
傅余[8]2010年在《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系统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规制国际经济活动的主要法律规范,国际经济法律体系伴随着全球化的全面深入不断持续演进,而贯穿国际经济法律体系并体现其基本价值内涵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体系则毋庸置疑地将在价值指向、规则制定等方面,对全球经济体系的未来发展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但相较于对WTO等实践性问题的重点关注,学界对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相关研究却比较匮乏,并多局限于对单个基本原则的理论分析,缺乏对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体系的宏观整体把握。系统科学作为兴起于20世纪的当代主流科学体系,其既提供了对物质世界的科学理论描述,又提供了观察自然和社会的崭新视角。本文通过综合运用系统理论体系及其方法论,在背景分析全球经济、法律体系的演化特征、动因与趋势的基础上,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体系进行不同于传统语境的“另类”诠释,以期能有助于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体系的系统构建;并借助研究方式的转变,拓展了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视野。总体而言,本文主要包括以下章节:导论,主要包括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之处。第一章为系统科学的主要体系的综合归纳与整体介绍。其中,第一节介绍了自组织理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理论、复杂系统论等系统科学的基本概念;第二节分析了复杂系统的基本特征与演化形态,指出开放系统的基本特征是系统内的子系统或元素相互依赖,以及系统及与外界环境发生交互关系。在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状态下,自组织耗散结构通过涨落实现系统的动态平衡和由无序趋向有序的演化过程;第三节则总结归纳了系统思维的主要方法论。第二章为法律系统及国际经济法的全球性演化的系统解析。其中,第一节中考察了全球治理与法律全球化的基本内涵,探讨了法律全球化的现实和理论之争,并将全球法律体系视作一个复杂巨系统而进行综合分析;第二节中确定了国际经济法一体化作为全球法律系统宏观演化起点的基本定位,分析了国际经济法一体化的未来走向,界定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演化原则及其系统学研究的可行性。第三章为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系统分析。其中,第一节中明确了国家经济主权的概念和特性,梳理了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理论与实践;第二节中就全球化对国家主权的影响以及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理论发展进行了分析,指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经济主权仍是最重要的国际基本准则之一,传统经济主权的让渡与弱化是各国为有效发挥经济主权的权能,实现自身更好发展而做出的自组织性选择;第三节中分析了全球系统中的主权国家的系统地位、边界和环境,归纳了国家主权作为系统特征的自主性与相对独立性特征,以及国家主权作为系统功能的结构功能,并分析了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发展趋向。第四章为公平互利原则的系统分析。其中,第一节中界定了公平互利原则的基本概念,分析了全球化背景下的公平互利缺失,指出公平互利缺失的原因是不公平的国际经济规则和差异化的国际经济主体所导致;第二节中界定了公平互利作为平等互利的系统整合以及非平衡态下的平衡态趋势原则的系统含义,并尝试构建了公平互利原则的系统建构;第三节中以WTO的基本原则为例,系统分析了公平互利原则的客观实证,分析了作为系统协同前提条件的自由贸易原则、非歧视原则,作为系统公平必然选择的公平贸易原则,以及作为系统开放应然要求的透明度原则。第五章为国际合作原则的系统分析。其中,第一节中概述了国际合作的概念与特征,梳理了国际合作原则的发展演革与具体内容;第二节中研究了作为国际合作理论前提假设的国际无政府状态,分析并批判了现实主义霸权合作论、新自由制度主义制度合作论、建构主义文化合作论,并探讨了国际合作的现实动因;第三节中明确了国际合作的系统协同涵义,归纳了相互竞争中持续协同的国际合作系统协同特征,尝试构建了层次化的国际合作体系。第六章为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系统分析。其中,第一节中整理回顾了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产生、发展及定义;第二节中分析了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法理内涵——可持续发展是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考察了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国际经济法理论与现实,明确了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应有地位;第三节中界定了可持续发展全球系统的概念及特征,分析了可持续发展全球系统的系统构成,并构建了从公平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可持续发展全球系统目标体系。
刘艳[9]2016年在《新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研究(1949-2014)》文中研究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府实行向苏联大量派遣留学人员的政策,至20世纪6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尝试性的制定了向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派遣留学人员的政策,这期间虽然出现了“文革”时期出国留学政策相对停滞的情况,但从总体上看,这些摸索性的工作还是为改革开放后的出国留学管理奠定了基础,为留学活动的繁荣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定并实施了新的、更大规模的、全方位派遣出国留学人员的政策,为中国当代留学活动注入了新的元素。现阶段,在国家出国留学政策的总体框架内,出国留学政策已经逐渐演变和发展成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公派出国留学、自费出国留学以及留学回国发展四个方面的二级政策。可以说是这四个系列的二级政策共同或交叉构成了中国出国留学政策的总体框架。这四个系列的二级政策又是由若干具体的三级制度和规定(常以《通知》、《意见》、《办法》等形式呈现)分别或交叉组合构建而成。如果某项二级或三级政策不切实际地过于狭窄或滞后,将无助于支持业已成熟的我国总体出国留学政策的正常运行。因而,不断调整和完善各个层面的出国留学政策是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从留学活动发展和留学政策演变的轨迹来看,中国的出国留学活动大致从21世纪以来进入了一个“相对繁荣发展期”。留学活动的空间和规模越发宽广,其流动性已经发展为留学政策变迁的新常态,并逐渐成为人类精神价值、生活方式和发展模式相互借鉴、融和和双向互赢的重要载体。本研究将从政策变迁的视角探讨了66年来中国出国留学政策从起步阶段到尝试性恢复阶段,从艰难曲折阶段到改革开放后的大力提升阶段,从粗放式政策阶段到精益化规范阶段的发展历程。研究历史是为了更好的面对未来,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国留学政策的曲折演进一方面反映了中国留学活动66年来的变迁趋势和发展规律,另一方面也给当代中国出国留学政策的优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应当吸取的教训。本文共分引言及正文五章。引言部分主要介绍本选题的研究背景、理论价值及实践意义,对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分类学的梳理,包括基本概念的研究现状、政策变迁理论的研究现状、留学政策存在问题的研究现状、留学政策变迁原因的研究现状、解决留学政策变迁问题的研究情况等等;本研究基本遵循历史主义的分析理路,构建了前后相续的逻辑框架;对于研究中观学术问题的一贯做法,本文对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问题的研究也使用了诸如文献学方法、词源学方法、马克思主义语境研究法、实证调查方法、全媒体方法等多种方法,借鉴了第四次科技革命最为流行的云计算技术、宏媒体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算法优势;文章在国内学术界首次把三大政策变迁理论应用于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问题的研究,得出了一些科学的结论,但受语言翻译学传播机制和传播规律的制约,使得某些结论存在实际适用上的时空限制和政策局限性。基于学术研究科学性的考虑,本文在第一章首先界定了“留学”、“出国留学”“公费留学”、“自费留学”、“留学政策”、“留学法规”、“留学制度”等基本概念,接着对引发出国留学政策不断变化的经济全球化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科教兴国理论进行了关联性阐述。由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国留学活动必然受制于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的政策变迁,所以本文在第二章系统论证了倡导联盟理论、多源流理论和间断-均衡理论对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作用和影响,并藉此得出出国留学政策由均衡到失衡、由失衡到创新、再由创新造就新的均衡的基本变迁规律。历史遵循着不断更新的自然变迁规律,同样道理,中国出国留学政策也经历了政策初步确立阶段(1949-1956)、政策探索实施阶段(1956-1966)、政策曲折停滞阶段(1966-1977)、政策恢复调整阶段(1978-1992)和政策规范发展阶段(1993-)等几个阶段。对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基本路径的梳理构成了第三章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历史是为了更好的面向未来,对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过程的论述是为了总结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基本规律、普遍原因和主要成效,以利于国家相关政策部门能够制定出更加合理的出国留学政策。基于对中国留学政策变迁过程中存在的政策均衡问题、归国人员管理环节薄弱的问题、政策执行环节漏洞的问题、政策的国际化水平较低的问题,文章指出政策变迁的价值结构过于单一、缺少对政策变迁规律的正确把握、缺少对政策变迁动力的科学认识、缺少对政策变迁过程的系统研判、参与政策变迁的主体结构不够合理是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对上述问题和原因的分析构成了第四章研究的主要内容。为了找到促进中国出国留学政策新均衡的主要措施,本文第五章提出了五大具体措施,即重塑政策的价值目标结构、充分重视政策学习的实践意义、科学把握政策变迁的动力因素、准确把握政策变迁的基本过程、完善利益相关者参与政策变迁的体制机制。措施的提出不一定对政府核心留学决策层产生影响,但至少可以给相关的决策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邱昌情[10]2014年在《“保护的责任”与国际人权规范建构》文中提出冷战结束后,地区动荡和国内冲突持续不断,如索马里、卢旺达、科索沃、苏丹达尔富尔、利比亚、叙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所发生的大规模、系统性的人道主义危机,考验着人类社会的良知。这些人道主义危机不仅给地区和平与稳定带来了威胁,而且对当前的国际人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值得关注的是,国际社会以“人权保护”为由对冲突国进行干预成为国际政治中的常见现象。在此背景下,以“人权高于主权”为口号的人道主义干预在西方国家的推动下从理论走向了实践,但人道主义干预始终未成为国际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人权保护理念。相反,人道主义干预的盛行使国际人权保护呈现出异化趋势,遭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质疑与批评。随着人权保护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深,“保护的责任”规范开始取代人道主义干预成为国际社会开展国际人权保护行动的一条规范路径,并开始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与支持,推动了国际人权保护的规范化与法制化进程。本文以国际规范变迁与国际人权规范建构为分析框架,论证了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在人权保护中承担的责任及其行为互动逻辑,在对人道主义干预进行梳理和批判的基础上,对“保护的责任”规范的产生、演化进程以及对国际人权规范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着重探讨联合国体系下构建具有共识的国际人权规范的路径、机制与前景。论文第一部分提出本研究的分析框架与规范基础。对国际政治、国际法范畴内人权保护的责任、国际规范、国际干预等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其中,《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人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构成以下章节分析的规范基础。第二章对人道主义干预中国际人权保护的异化现象进行批判性分析。阐述了人道主义干预的理论演变及其实践争议,指出当前国际环境下人道主义干预理念的危害与人权保护责任的缺失,并分析人道主义干预对国际人权规范发展的影响。第三章对“保护的责任”规范进行重点分析。“保护的责任”作为当今国际人权保护规范化的一种新理念,为未来的国际人权保护提供了一条规范路径。本章讨论了“保护的责任”概念提出的背景、内涵以及演化的进程,对“保护的责任”与人道主义干预进行了区别并探讨了“保护的责任”对国际人权规范发展的影响。本章对“保护的责任”规范的分析为后面构建具有共识的国际人权规范提供了具体的认知框架。第四章是对“保护的责任”的案例研究。本文选取了四个案例对国际人权保护的责任作进一步分析,探讨“保护的责任”理念如何被联合国、地区国际组织、大国运用于国际人权保护的具体实践,从而阐释该理念在国际人权保护实践中的适用范围以及国际社会对这一理念的态度与立场。本文选取了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后国际社会援引“保护的责任”开展国际人权保护的多个案例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厘清“保护的责任”规范演化的逻辑与实践困境。通过探讨2005-2010年该概念初创时期人权保护实践中对“保护的责任”的援引与争议、首次以“保护的责任”为由发动的利比亚军事干预行动以及目前正在持续的叙利亚危机,从而解答以上问题。第五章探讨联合国体系下国际人权规范建构的路径与前景。结合案例部分,全面评估当前联合国体系下国际人权保护的功能与作用,分析其面临的困境,并对未来的国际人权规范建构进行重点分析。这部分主要从国际人权保护的议题框定,联合国体系下国际人权保障机制的培育和主权国家与联合国的能力建设三项路径来完善与构建当今的国际人权规范。指出未来国际社会关于人权保护规范的建构是一个双向互动的社会化进程,发展中国家在未来的国际人权规范建构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最后,论文开拓性地探讨了中国在国际人权规范建构中的作用。这部分分析了中国在国际人权保护中的立场以及如何建设性参与国际热点问题的解决,参与、创设甚至主导体现中国国家利益和价值诉求的国际人权规范进行了有益的探寻和解析。本文认为,国际人权保护的责任化与规范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针对成果与挑战并存的国际人权保护现状,国际社会正在重新审视新型全球治理体系下主权和人权的关系,逐步完善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国际人权规范体系,使国际人权标准从规范走向现实与实践,从而推动“人人享有所有人权"美好图景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关于国家风险与主权信用评级的研究[D]. 李林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3
[2]. 欧盟边防管理研究[D]. 王亚宁. 外交学院. 2017
[3].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地方政府国际合作[D]. 王立军. 山东大学. 2012
[4]. 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从内生到外化[D]. 章娟. 吉林大学. 2013
[5]. 经济全球化与主权国家的相关理论分析[D]. 吴红涛. 华中师范大学. 2000
[6].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主权问题研究[D]. 尚绪芝. 天津师范大学. 2006
[7]. 国际体系转型视阈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研究[D]. 支继超. 吉林大学. 2016
[8]. 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系统学研究[D]. 傅余. 西南政法大学. 2010
[9]. 新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研究(1949-2014)[D]. 刘艳. 东北师范大学. 2016
[10]. “保护的责任”与国际人权规范建构[D]. 邱昌情. 复旦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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