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背景下南海维权方略探讨论文

“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背景下南海维权方略探讨论文

“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背景下南海维权方略探讨 *

刘应本 冯 梁**

**刘应本,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助理研究员,海军91976部队高级讲师;广东广州 510430。冯梁,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海军指挥学院教授;江苏南京 210016。

摘 要: 南海海域广阔,海洋资源丰富,战略地位突出,是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重点关注海域。为应对美国“重返亚太”后南海周边国家的严重侵权行动,我国启动了南海岛礁建设并采取坚决维权斗争,有力地维护了南海海洋权益。中国基于历史和法理等依据强化在南海实质性存在,并努力推动与东盟《南海行为准则》谈判,有力促进了南海局势的和平稳定,但美国提出“印太战略”后不断升级“航行自由行动”、挑拨南海周边国家与中国关系,也使得南海安全形势面临新的挑战和风险。在中美南海战略博弈不断上升的背景下,中国既要坚持历史法理基础上的战略底线,坚定维护南海海洋权益,又要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推进南海岛礁建设,把它打造成我国经略南海的定海神针。同时,我们也要不失时机地推进与东盟国家的海上安全合作,促使《南海行为准则》早日落地,更要注意加强海上风险管控,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恶化,为“一带一路”倡议和海洋强国建设提供南海方向的有力支撑。

关键词: 海洋强国;南海;维权;方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这一表述无疑为我国在新时代发展国家海洋事业提供了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南海在“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而南海维权既是“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其重要内容之一。我们要以新时代负责任的大国担当,将南海维权纳入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大战略中,精心运筹,深度耕耘。

一、南海在我“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中拥有重要地位

南海地理位置特殊,海域面积宽广,自然资源丰厚,在我“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第一,南海是国家和平发展的重要战略依托。从历史上看,海洋是影响大国兴衰的重要因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20世纪80年代颁布后,各国对海洋的重视程度可谓前所未有。进入21世纪以来,海洋更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依托。中国是一个陆海复合型国家,海洋在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主张的管辖海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公里,而在南海就拥有近210万平方公里可管辖海域,这相当于我国主张管辖海域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南海在国家海洋事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国家和平发展的重要依托海域。

第二,南海是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重点区域。我国毗连的“三海”中,南海是我国涉及海洋权益最大的区域,也是海洋权益受到侵犯的集中区域。不仅涉及岛礁主权归属以及相应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问题,而且还有油气资源、渔业资源遭到侵蚀等问题,更有南海信息资源遭到窃取等问题。从国际层面上看,还存在着域外大国打着“航行与飞越自由”旗号干预南海事务的问题。南海是支撑我国海上主权和安全的重点区域,也是我国海上安全的重点关注方向。

第三,南海是国家外交的重点区域。从地理上看,我国在环南海区域与东南亚国家紧密相连。历史上,我国南方一些地区,在风土习俗上几乎与东南亚国家如出一辙,很多移居海外的中国人的目的地都是南洋。建国后,我国外交的重要经略区域就是环南海的东南亚区域。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南海周边区域成为我国“睦邻、富邻、安邻”政策的重点区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秉持“亲、诚、惠、容”理念同周边国家深化互利合作,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有力提升了我国与南海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进入新时代,我国努力引领南海成为“和平之海”“合作之海”“友谊之海”,南海已成为我国稳定周边、营造和平发展环境的重要区域。

(1)处理问题缺乏经验,难以把握大局和动向。担任兼职班主任的专业教师较年轻,经验不足,遇到突发情况或复杂问题容易乱了分寸,整体把握度较差。

第四,南海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前行根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丝路”)是我国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促进沿线国家共同发展的重大倡议。“丝路”沿线区域,是我国能源输入的海上战略通道的途径区域,我国原油进口的90.37%通过海运实现,经“丝路”进口的原油又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66%。[注] 梁芳:《今日“海上丝绸之路”通道风险有多大》,http://www.81.cn/jwgd/2015-02/11/content-6351319.htm?key=1,登陆时间:2019年3月13日。 南海地处太平洋与印度洋的航道要冲,曾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今天,它已成为我国“丝路”建设的重要区域,更是我国“丝路”建设延伸远方的起始区,马六甲海峡、巽他海峡和望加锡海峡等咽喉要道的安全,将直接关系到“丝路”建设的成败。

中国是最早发现和命名、最早开发和经营、最早对南海巡控和实施有效管辖的国家,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一些域内国家篡改历史地图,企图歪曲、否认历史事实。个别域外大国仗着拥有海洋话语强势地位,不断抹黑中国,使得我国在南海正常维权遭到了国际社会的曲解误解和声索国的无理纠缠。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基于错误史实做出错误裁决,严重恶化了我国南海维权的国际舆论环境,也为南海个别国家在仲裁问题上“无理取闹”提供了伏笔。我们一方面要反驳个别国家提供南海史实伪证的做法,另一方面也要正视我国在南海研究中仍然存在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层次偏低、内容不全、数据链还不够完整等诸多不足,要进一步挖掘南海历史与法理依据,获取南海问题的更多话语权。

第五,南海是海洋经济的重大潜质区域。南海地处热带,自然条件优越,蕴藏着丰富的生物和矿产资源,特别是石油与天然气、化学、动力、港湾、交通航运、旅游等资源对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海南省有关专家估计,南海主要盆地油气资源储量为707.8亿吨当量,其中石油资源储量为291.9亿吨,天然气资源储量为58万亿立方米。[注] 潘健纲:《南海油气资源及其开发展望》,《海洋开发与管理》2002年第3期,第40页。 另据有关石油公司报告,南海中南部(中国南海断续线内)石油资源量为255.3亿吨,天然气资源量为20.85亿立方米。[注] 李国强:《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政策调适》,《国际问题研究》2014年第6期,第105页。 此外,南海海域还发现了一种新的能源替代品——“可燃冰”,能源总量估计相当于全国石油总量的一半。这不仅可以降低中国战略资源对外依赖的程度,还会给中国创造出相当可观的海洋经济收入。

第六,南海还是中国海军实现从近海向深蓝质的跨越的核心区域。长期以来,我国国家利益主要集中在近海海域。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国家利益不断向海外拓展,尤其是通过南海海域至印度洋、地中海、大西洋航线,成为我国家利益拓展的主要方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区域,更是我国海外利益集中的区域。南海海域既有近海的基本特征,也兼具远海的某些特性,具有近海与远海的双重功能特质。进入新时代,中国海军既承担着维护近海海洋权益的重要责任,也肩负着保护国家海外利益的重要职责,更承担着维护全球海洋和平稳定的伟大使命。经略好南海,是中国海军从近海走向深蓝,实现质的跨越的必经之举。

再看今天,我们这些八年级学生和当年的习近平年纪相仿,而所处的环境却是天壤之别,这本书中关于习近平在艰苦环境中成长的经历让我深深震撼。一个青年不仅“志存高远”,还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精神,不在乎从小事做起。

从进一步从维护南海海洋权益和建设海洋强国的关系上看,南海方向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与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息息相关。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南海方向的主权利益是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石,维护南海海洋权益是海洋强国建设的应有议题。我国在南海的主权不仅事关南海诸岛的归属,而且还有岛礁主权衍生出的主权权利,包括领海主权和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外大陆架等区域的主权权利,它们与我国在其他海域的岛礁主权一样,是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基石。坚定地捍卫我国在南海方向的主权,维护我国南海方向的主权权利,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应有议题。

MRI组患者接受核磁共振检查,应用专用膝关节线圈,患者取平卧位,设置参数:间距3mm、层厚0.5mm,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轴位和斜位一般扫描,采用梯度回波、自旋形式回波序,扫描患者膝关节矢状位和冠状位,采取T2加权成像,T2、T1加权成像。

三是南海方向的发展利益是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努力方向,是我国与东盟国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推进海洋强国建设需要相对稳定的海上安全环境,南海方向涉及国家多,矛盾尖锐,问题棘手,需要各方拿出足够诚意、充分智慧和高超艺术。南海还是国际海上通道的关键海域,国际关注度高,各方需要采取切实措施共同维护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安全。因此,推进南海问题的和平解决,不仅符合中国新时代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国策,也符合新时代中国与东盟构建和平、繁荣、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要求。中国致力于与东盟国家围绕《南海行为准则》展开的谈判,就是中国确保南海方向和平稳定的重大举措。

近年来我国在南海的积极维权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向利好方向发展,而在南海维权中的克制态度、温和手段以及追求的有限效果,也向全世界彰显了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采用的“全新”模式,与西方“侵略扩张”的老路相比,有着清晰的“非强权”和“非霸权”的目标指向,有着典型的“非扩张”和“非膨胀”的力量建设与运用指导,有着明显的“和平”与“合作”的实现路径等显著特征。同时,通过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我们在经济、文化、外交、军事、法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丰富完善南海维权提供了更多更优的备选方案。

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背景下南海维权面临的严峻形势

2018年以来,南海局势呈现两个方面发展趋势:一方面,南海安全局势在中国与东盟相关国家的共同努力下正在呈现出总体向好趋势;另一方面,在特朗普政府“印太战略”把南海作为中美战略博弈的重要区域的背景下,中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在南海方向又面临新的考验,形势咄咄逼人,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因为规模的问题,集散中心的组织协助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由一个单一小农户的生产量来证明其对超市卖场的个别装配和运输是不够的。在当地集散中心,一些农民的农产品被收集、分类、包装和运输到超市卖场。集散中心需要足够规模以进行有效的运作,可个体小农户却并不能达到此要求。在这项研究中,APROFHI和DIVEFRU这两个组织是连接洪都拉斯小农户与新鲜果蔬超市供应链的纽带[6]1-65。

(一)在战略层面上面临两大矛盾

如果说过去南海的主要矛盾集中在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之间围绕侵权与维权展开的斗争的话,那么今天,南海方向的主要矛盾则已转变为大国博弈,特别是中美之争,中国与南海主权声索国之间的权益斗争则演化为次要矛盾。

一是中美在南海的斗争。这本质上是一个海洋新兴大国和守成大国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中国在经贸领域提出正常合理诉求的同时,在海洋领域中也提出了相应的发展需求。而在海洋领域中,长期以来占据统治地位的是西方大国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占据绝对优势的美国。因此,只要中国在海洋领域中有所作为,美国都会保持高度警惕。过去,中国对非法进入专属经济区的外国舰机更多地选择了“隐忍”,但今天的中国,从维护国际地位、大国形象以及照顾民意关切等任何一方面讲都越来越需要对此类非法行径实施“零容忍”。可以预见,中美两国舰机在南海的跟踪与反跟踪、抵近与反抵近、紧逼与反紧逼,甚至出现对峙和危机都将是一种新常态。不过,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美两国在南海兵戎相见的动机和愿望微乎其微。只要双方约束彼此过激行动,管控好分歧,妥善处理好可能发生的海空事件,南海局势保持稳定就不会有大的问题。

三是“互联网+农产品”品牌模式,主要是研究在农产品电商化的过程中建立优质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进而实现口碑营销,如三只松鼠、百草味等品牌农产品等;

(二)在策略层面上面临四大困难

鉴于以上战略性矛盾,中国在南海问题应对策略上也面临四大困难:

四是规则制定上存在内外干扰。规则通常由行为体共同制定并得到公认。规则的作用是,一旦得到确认,各行为体就必须严格执行。冷战时期,南海所有的规则都必须符合两大阵营目标和两大超级大国利益。冷战结束后,中国的快速崛起使得它正在成为影响南海事务最重要的国家,而东盟国家也联手对内推动经济一体化,对外努力以一个声音发声,在赢得东盟处理地区事务上的中心地位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处理南海问题上,中国与东盟逐渐认识到,在政治、经济、安全等方面制定各方都能接受的规则,是稳定南海局势的关键。然而,东盟也是一个松散的国际组织,各国在对外交往中更多地强调本国利益,加之政治制度、文化背景、宗教习俗等存在着较大差异,东盟国家在与中国进行相关规则谈判的过程中,既面临内部协调不到位甚至不合拍等问题,也面临着在本区域内保持强大影响力的美日等国的外部干扰。而中国在与东盟国家谈判过程中,明显感到来自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南海经济、安全乃至政治问题上设置的障碍和阻力。因此,如何平衡东盟内部利益,考虑区域内国家特别是中国利益,并兼顾美日等域外国家的利益关切,正在考验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智慧。

二是海域划界进退维谷。在南海方向,我与周边邻国存在大量的海洋划界问题,而且相比黄海、东海,南海因涉及国家多、利益巨大、外来干预力量强大等因素,是周边海域中划界最为复杂的海区。个别国家正是看到南海海域划界复杂而持久的特点,连续向外推移所谓“海上控制线”,不断强化侵占岛礁及附近海域管控,加紧油气勘采和渔业资源开发,并通过派遣大批武装渔船干扰我海上作业,甚至鼓动唆使大批渔民赴西沙海域非法捕捞等手段,使我国在南海的维权压力剧增。这种压力既体现在对外维权的任务更加繁重,也体现在国内民众对海洋维权的关注程度和期望值日益提升。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权?能否有效维权?成了影响国家尊严与大国形象、满足国内民众期待的重大议题。

三是资源开发合作难以推进。南海问题之所以复杂棘手,除了岛礁主权问题外,更重要的是涉及巨大的海洋利益,巨额的油气资源、大量的渔业资源不仅拉动了国民经济发展,而且还对其他产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个别国家在其《海洋基本法》中不断强化对南海权益的已有“成果”,更在海洋发展战略中将国家立国、富国和强国建立于对他国权益的侵犯之上;个别国家觊觎南海丰富的油气资源,不仅不收手不收敛,而且还伺机不断加以蚕食;个别国家表面上赞同合作共赢,但在暗底下小动作频频。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倡导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理念下的资源开发合作步伐实则难以推进。

一是岛礁争议搁置存在两难。20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领导人提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在岛礁争议问题上表达了充分诚意,指明了具体解决思路。然而,新世纪以来,南海部分周边国家动作频频,纷纷加速“控岛掠海”步伐,南海海域出现了“主权属他、争议愈烈、排华开发”怪象。继续单方面坚持“搁置争议”,则岛礁主权问题的解决愈发困难。“搁置争议”带来“自我约束”式的维权,对海域持续有效管辖毫无益处,并可能进一步弱化甚至动摇岛礁主权立场。如果调整“搁置争议”主张,采取非常手段“收回”被占岛礁,不仅与“十二字”方针相悖,而且还会对双边关系造成较大冲击,加上域外大国借机干预,将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失去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二是中国与域内国家围绕海洋权益的斗争。正确处理好与域内国家的关系,是中国稳定周边安全环境的重要内容。南海问题的产生,核心是岛礁主权归属,以及由此衍生的主权权利,包括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外大陆架的主权权利以及历史性权利。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是单纯地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唯一标准规定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还是除此之外尊重各国应有的历史性权利,值得深思。在处理南海问题的途径选项上,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是立足在区域内由南海问题的当事方之间解决,还是借助域外大国的力量为本国的主张提供外力支撑;是遵循中国提出的“单对单”双边解决方案,还是按照部分南海周边国家提出的“多对单”解决思路;是纠结于岛礁主权归属、必须要先期解决岛礁主权这一核心问题,还是暂时搁置这一问题,在油气资源等问题上谋求“合作共赢”。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南海维权中准确把握南海在国家对外战略大局中的定位,始终坚持南海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区分不同对象、不同性质、不同目标,利用多种手段相互配合,竭力通过对话、磋商、协调等途径解决争端,化解矛盾,表现出大国风范和气度,做到有理、有力、有节,力争实现维护岛礁主权、海洋权益和维护南海方向基本稳定的双重目标。

(三)在执行层面上面临三大问题

从中国角度看,在南海维权实践中,无论是顶层设计、法理斗争,还是维权力量建设与手段运用等方面,都面临不少具体问题。

二是南海方向的安全利益是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实现南海方向和平稳定的现实基础。从上个世纪南海海域发现大量油气资源以来,周边国家对南海岛礁不断提出主权要求,引发所谓南海问题。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沿海国家巨大海洋利益,更激发了周边国家对南海利益的巨大贪欲,后者在域外大国的盅惑下有了进一步的膨胀,使得南海局势在较短时期内掀起浊浪,严重损害自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来我国与东盟相关国家的友好关系。确保我国基于历史和法理基础而拥有的南海权益,是我国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现南海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目标。

一是维权目标不清。南海维权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法律、执法、军事等诸多领域,必须站在国家高度予以筹划、组织与实施。目前,我国海洋维权在顶层设计上缺少整体安排,特别是我国在南海问题所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上似乎还没有理清思路,没有确立明确的政策目标。例如,南海问题中最核心的“南海断续线”定性问题、南海断续线与我国实控岛礁所在群岛相关基线的法律关系问题[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明确了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但至今尚未划定和公布东沙、中沙、南沙群岛的领海基线。 、南海岛礁主权问题处理方式和时机问题、周边国家在断续线内进行油气开发和设立海洋保护区等问题。国家政策绝不允许对侵犯我国海洋权益的行动置若罔闻,但若强制执法,也会引发区域局势的紧张,把控不好极有可能引发地区对峙甚至冲突。维权斗争中清晰划定国家政策底线,准确把握尺度显得极为重要。

二是维权力量不足。在南海,我国拥有近210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南沙群岛中还有近160个岛礁处于无人值守状态。在维权问题上,除了北部湾海域因中越已划定海上边界而相对“平静”外,南海其他海域均不同程度存在维权刚性需求,如南海断续线的西面、南面,周边国家油气钻井平台不断侵入我断续线内。纳土纳群岛东北海域,中国与印尼围绕渔业问题时常出现纠纷。南部海域还有一些无人岛礁遭到周边个别国家的觊觎。更为严峻的是,美国及其盟国舰机常年在我国南海岛礁附近海域抵近侦察,美国频繁开展“航行自由行动”,危及我驻守岛礁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应对抑或反制侵权活动,都需要相当的力量支撑。中国海上维权执法力量近年来有所发展,特别是2013年融合四支队伍形成中国海警力量、2018年再次整合优化中国海警力量以后,中国海上维权执法的效率明显提高,在近海维权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整体上看,中国海警力量相较于南海周边国家频频进行的侵权活动,还是暴露出捉襟见肘的尴尬境地。目前,中国拥有的大吨位海警船数量较少,应对周边国家暴力抗法的能力还相对不足。

三是维权手段单一。中国海警力量整合的四支队伍,除了原海洋局的海监队伍具有在较远海域维权执法的丰富经验外,其余三支队伍均主要在毗连区、领海内执行维护海上秩序任务,相应的执法手段也显得较为单一。中国海警局成立以来,囿于融合进程的缓慢,在海上执法装备、海上执法训练、海上执法演练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短板,离高标准地应对南海严峻复杂的执法形势还存在着一定差距。

三、“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背景下南海维权的基本方略

世界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和大调整时期,和平与发展的大势不可逆转,但随着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些和平发展理念多次被写入联合国决议,映衬出世界各国人民对和平公正新秩序的美好期待。

(一)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服从和平发展需要

“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背景下南海维权必须充分认清南海已成为域内外国家战略利益交集地的事实,在致力于维护和平发展大局中守好利益底线,从容应对风险与挑战。

盖地(2008)指出:增值税作为企业上缴国家的最主要的税种,在现行利润表中了无痕迹,而以其为计税依据计算附加税却在利润表中列示,不具合理性,也不符合税负转嫁理论和商品价值论,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影响财务报表质量。[3]

然而,国际政治斗争的严酷性丝毫未减,个别国家和政治势力企图损害中国核心利益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不会因为我们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而自动消失。中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采取多种措施,极大缓和了南海紧张局势,但以美国为首的域外大国在南海问题上频频发出刺激性表态,高强度地推进南海“航行自由行动”。个别南海国家也高调策应,导致南海问题“树欲静而风不止”。对此,我们应保持战略定力,保持清醒头脑,要充分认识国家和平发展战略与南海问题的关系,前者是我国新时代必须始终如一坚持的大政方针,而后者仅仅是局部问题。对南海问题的处理,总体上应以不影响国家和平发展的大局为前提,而不是相反。我们在南海维权上保持什么样的态度,采取什么样的举措,都不能影响这一总体目标的实现。近年来,中国在南海的维权行为,已向国际社会充分展示了中国政府的正确义利观,即坚持责任、权利、义务有机统一。南海形势总体向好的发展趋势,从另一个角度也向世界证明了中国并非南海地区“军事威胁”和“军事化”的推手,而是南海局势和平稳定的中流砥柱。

(二)必须基于历史法理,赢得话语支撑

旅游业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也突显出一些问题,一些游客因为自身素质的问题,常常在旅游景区乱写乱画,随地大小便,乱丢垃圾,破坏旅游景区景物等等,导致旅游景区的环境污染和物件损坏,影响了景区的旅游价值提升,给旅游业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这里就不得不强调游客行为管理的重要性,只有不断提升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做好相关的景区防护措施,加强劝导等,才能确保旅游景区的环境和生态保护。

在历史文献上,我们要进一步挖掘民间与地方文献以及国外事关南海的史料、档案、文献、地图等,比如中国沿海地区的地方志、《更路薄》,还有近年来在英国牛津大学发现的《明代东西洋航海图》、温哥华市面上出现的《中国、法属印度、暹罗及韩国的大众地图》以及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中收藏的《关于南海诸岛礁归属关系》等资料。在史料叙述上,既要注重陈述历史事实,也要辅以史实考证和国际法的法理诠释。在法理研究方面,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变化了的客观现实,借鉴国外先进法理案例,制定出完善、配套的涉南海法规体系。同时,也要做好科学调查报告,包括水文气象、地理缘起、资源分布、地质构造等,为我国的南海权益主张提供必要的科技支撑。

(三)必须加快力量建设,奠定维权基石

没有一支强大的海上力量和完善的海洋维权体制机制作保障,南海维权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养过硬、战斗精神强悍的海上力量。在海军力量方面,应着眼巡逻警戒、护渔、海域管控、联合巡航执法、海上支援掩护等任务,结合梯次有别、点线结合、海空协同要求,力避功能单一、适航性差、联合化不强、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在海上执法力量方面,要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适度扩大规模,突出打造平台,把握重点,实现跨越。在其他海上力量上,要按照吨位大、航程远、自给力强、功能要素齐全等要求,推进民用船队和人道主义救援等力量建设,使之平时成为国家发展海洋经济和进行海洋调查的主力,战时成为确保兵员和物资运输的重要后备力量。

在维权指挥机构方面,2018年以来,中央明确将中国海警队伍整体划归武警部队,赋予这支队伍继续执行原中国海警局在相关海域遂行维权执法的任务,并从海军队伍中抽调了政治素质高、海上经验丰富、指挥能力强的干部充实海警队伍,整体负责中国海警队伍的深化融合和体制编制改革事项,为中国海警力量发展成为我国维权执法的中坚力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必须强化综合手段,形成维权合力

过去几年南海“侵权”事件表明,南海侵权国家较多,诱因复杂多样,侵权方式多种,强度发展也不尽相同。南海维权应根据不同情况,强化综合手段,形成维权合力。

为了控制集成学习模型复杂度,一般采用对分类决策树的属性进行筛选的方法,对不重要、不相关的分支进行裁剪。

(4)产业城镇化程度较低的中部、西部地区的省份,在加大产业城镇化建设的同时,通过适当降低用水效率低的农业产业的比例,提高用水效率较高的二、三产业的比例来降低水资源消耗。而产业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东北以及东部地区的省份,应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在二、三产业比例上升的同时,适当提高低耗水量的第三产业比例,减少高耗水量第二产业的比例,从而整体上减少水资源消耗量。

进行网络营销效果的分析系统设计,首先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需要就上商业目的进行明确,即对于建设网站营销的目的进行思考,从流量获取、用户行为以及预期产出等方面进行思考。思考后,大致可以得出最终的模型框架。

一是优先采用政治外交手段。我国一直奉行“睦邻友好、和平共处”的对外交往政策,在南海维权实践中,应优先采用政治外交手段解决侵权问题。二是合理使用法律手段。维护南海权益涉及大量法律问题,通过法律手段宣示维权立场、确定海洋权益范围,既是南海维权的重要手段,也是反制对手的重要措施。三是灵活采取海上执法行动。南海维权可采取多种样式,如在海警、海军协调配合下,对进入实施非法捕捞的外国渔船实施执法行动,对无舷号、无登记、无捕捞许可以及不符合海上捕捞规定的渔船采取劝离、扣留或驱逐措施;海警部门在海军支援掩护下对在南沙海域实施勘测作业的外国勘测船采取喊话、技术干扰等方式迫使其放弃侵权;海军、海警等力量联合对管辖海域内的外国侦察船非法活动实施喊话、监控等方式,要求其停止侵权,等等。四是慎重运用军事维权手段。军事维权手段在指挥协调、方法、质量上更为直接高效,但使用军事维权手段对国家间关系、周边安全环境很容易造成负面影响,需依据党中央、中央军委统一部署,予以慎重选择、周密筹划、有效控制。

(五)必须加强风险管控,避免擦枪走火

在南海海域,中国驻守的岛礁与菲、越等国侵占的岛礁相互交织,各种作战舰艇、武装渔船、运输船、侦察船、测量船等游离其间,形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局面。由于各方都习惯凭自身的处置经验来应对偶发事件,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不测。近年来,随着美国海军强化南海“航行自由行动”,其所途径航线距我驻守岛礁的距离越来越近。中国舰艇基于维护岛礁主权安全目的,对美舰采取了相应的跟踪、警告、驱离等手段,这势必增加中美两国舰机在南海地区海空领域发生危机或冲突的概率。为避免“擦枪走火”,“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背景下南海维权必须加强风险管控。一要与域外大国分别建立海上风险管控机制。美、日、印等域外大国对南海“横加干预”的性质虽然一样,但各自战略企图不同,追求的战略利益各异,介入南海的规模、程度、方式千差万别。对此,南海维权需要根据不同主体、不同活动情况制定完善不同的风险管控机制。中美《海上意外相遇规则》《重大军事事项相互通报信任机制》《海空意外相遇安全规则》《中美海空安全行为准则》等文件的签署,有助于中美双方降低因南海航行活动、岛礁建设等矛盾升级而导致冲突的风险。再如,《中日军用舰机海空相遇通信协议》(草案)和《关于海空联络机制的备忘录》(草案),以及中日双方在二轨层面进行海空联络接触达成的重要共识,对于中日两国规避海上风险起到了促进作用。如果上述协定或条款扩大到南海海域,对减缓中日南海对峙也有相应的帮助。二是要与东盟国家建立海上风险管控机制。从整体上看,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缺乏一个能够正确处理南海争端事务、更具普遍意义上的海上风险管控机制。在安全层面,可以考虑在西太海军论坛《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商定达成《海空安全行为准则》,包括一般航行规则、特定区域规则、海上互信规则、突发情况处置规则、相关通信规则等等。当然,也可以参照《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来建立海上风险管控机制,并相应建立定期官员会晤机制、风险应急处理机制、风险处理协作机制,共同避免和化解风险。甚至,在中国军方与东盟相关国家军方之间建立相应的海上情况沟通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大对海上突发事件的管制力度。

综上所述,“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背景下南海维权既要保持战略上的“和”,也要注重战术上的“斗”。战略上的“和”,可以为国家和平发展提供相对稳定的海上安全环境,不至于“乱大谋”,可以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将我方的部分劣势转换为优势,不至于“吃大亏”。战术上的“斗”,可以防止域外大国“肆无忌惮”,可以提防个别周边国家“无理取闹”。只有坚持在斗争中求团结,南海维权的刚性需求才不致于成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掣肘短板,同时“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还可为南海维权“优先”提供重要推动力,使两者并行不悖地得到同步推进。

Strategy for Safeguarding Right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peeding up China ’s Construction into A Maritime Power

LIU Yingben,FENG Liang

(Navy 91976 force;Naval Command College)

Abstract :The vast sea area of the South China the South China Sea,rich marine resources and outstanding strategic position are the key areas of concern for China’s effort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marine power. In response to the serious infringement actions of the countries surrounding the South China Sea after the US “returning to the Asia-Pacific”,China initiate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uth Island Reef and adopted a resolute struggle for rights protection to effectively safeguard the maritim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outh China Sea. Based on historical and legal principles,China has strengthened the substantive existence of the South China Sea and made efforts to promote negotiations with the ASEAN’s “Code of Conduct for the South China Sea”,which has effectively promoted the peace and stability of the situa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 However,the United States has continuously upgraded the “Freedom of Navigation” after the “Indo-Pacific Strategy” and instigates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countries around the South China Sea and China has also brought new challenges and risks to the security situation in the South China Sea.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rising strategic game between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China must adhere to the strategic bottom line based on historical jurisprudence and firmly safeguard the maritim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outh China Sea,and maintain strategic strength,continue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uth Island Reef,and make it into the fixed sea god needle of the South China Sea. At the same time,we must promote maritime security cooperation to seize the opportunity with ASEAN countries and promote the early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de of conduct in the South China Sea,but also to pay attention to strengthening maritime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to prevent further escalation worse,providing strong support for the South China Sea direction for the “one belt and one way” initiative and the building of a maritime power.

Key words :maritime power;the South China Sea;safeguarding rights;strategy

* 本文系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维护我国海洋主权与建设海洋强国研究”(2015MZD062)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胡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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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背景下南海维权方略探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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